男友打臉
」帳戶給詐騙集團用「憑空多46萬元」 女子辯稱「男友使用」秒遭切割
高雄一名女子小芸(化名)疑似因為缺錢花用,便用一萬多元的費用將自己的銀行帳戶賣給詐騙集團,結果後續導致一名不知情的民眾被詐騙46萬元。該位受害民眾報案後,小芸遭警方循線查出。而小芸第一時間辯稱帳號是出借給男友使用,但也隨即遭到男友打臉。最後法院判決,小芸應當要賠償受害民眾損失的46萬元。根據媒體報導指出,不知名的詐騙集團透過網路交友軟體結識網友,接著又騙網友加入投資獲利的網站,網友信以為真,前後陸續匯款46萬364元。但後續網友發現自己遭到詐騙後,就向警方報案,警方也循線找出銀行帳戶的提供者小芸。而在審理階段,小芸表示自己並沒有加入詐騙集團,問題帳戶是借給男友使用的,帳戶內的錢也並非他領走的。小芸也認為,受害民眾疏於查證就直接匯款,自己也要負擔部分過失,不能將所有的責任歸咎在他身上。但後續小芸的男友接受偵查時表示,強烈否認自己有借用小芸的銀行帳戶,更表示是小芸將銀行帳戶的網路銀行帳號密碼寫在紙上,要求自己到超商轉交給某人,該人還給了一萬多元給小芸。高雄地院偵查後也發現,這個遭詐騙集團使用的帳號是由小芸在2021年8月16日申請開戶,一直到2021年8月23日前都沒有任何收支紀錄,直到23日起才出現多筆來路不明的資金匯入,且後續都透過網路銀行跨行轉出。高雄地院法官認為,上述情況,足以認為小芸根本沒有使用帳號的需求,是基於將帳戶交付他人的前提下申請開戶,後續還交付男友處理帳戶交付的事情,整起事件小芸都十分清楚,因此最終不採信小芸的說詞,裁定小芸應賠償46萬364元給受害民眾。
警專生墾丁開毒趴還辯白色粉末是鹽巴 男友打臉認了:有吸啦
警專41期周姓女學生22日晚間與男友入住墾丁福華飯店,卻疑似在飯店內吸毒開趴,更將畫面放上網路引發熱議,當地警方也介入調查,而周女否認吸毒,辯稱畫面中的白色粉末是鹽巴,其男友則坦承吸毒,全案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偵辦。據了解,該名女學生目前因手肘受傷休學在家休養,而她22日晚間與男友和友人到墾丁福華飯店入住,一群在飯店房間大開派對,甚至還將吸毒工具放到桌上,周女更高調發布動態,在網路上引發熱議。眼見事情越演越烈,周女23日再度發布動態澄清,表示畫面中的白色粉末是鹽巴而非毒品,但當地警方獲報後已介入調查,將周女與男友帶回偵辦,周女的說法也被男友打臉。據了解,周女男友坦承吸毒,周女則是十分不配合調查,並否認涉毒,後續將強制周女驗尿檢測,並通知警專依法辦理,全案後續將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偵辦。
前男友當工頭 新屋裝潢完排水孔「被灌水泥+檳榔渣」 2惡師傅下場曝光
新北市一名徐姓女子購屋後委託前男友當工頭處理裝潢,之後卻因工程款、驗收工程時間與李姓、洪姓師傅爭執,並遭兩人用檳榔渣、水泥砂及石頭,堵塞陽台、廚房、廁所排水孔報復,導致設備不堪使用。士林地院則依共同犯毀損他人物品罪,處李男、洪男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判決書指出,徐女於2022年10月28日以1坪2300元報酬,委託同為磁磚師傅的李男、洪男進行房屋貼磁、填縫工程。未料工程正式進行僅3天,徐女就因驗收工程時間、工程款給付日期及數額,和洪男及另名小工「阿俊」爭執;徐女翌日進屋查看,就見檳榔渣、啤酒包裝紙、石頭、水泥砂等物品,被灌入房屋後陽台、廚房、主衛浴(含馬桶)、次衛浴(含馬桶)排水孔,所有排水設施因此不堪使用,憤而當場報警。李男及洪男雖否認犯行,並指可能是徐女等人自己灌水泥,但遭徐女前男友打臉,前男友指從拆裝到完工都有測試被堵塞設備的排水功能,且有要求工人在後陽台排水孔小便,不能使用衛浴內廁所。然而,完工隔天到屋確認時,發現後陽台排水孔堵住、水泥砂浮起,再測試廚房及兩衛浴,均發現還未凝結水泥砂,顯示剛灌入不久,而當時只有李、洪兩人施工,因此立刻通報徐女。法官勘驗徐女與洪男Line對話紀錄,發現雙方確實為先給付3萬、確認工程無誤後再付剩餘9100元的部分有爭執,洪男更質問徐女曾說完工後馬上付款,若反悔就不繼續填縫工程,還嗆「你玩的(得)贏我,我跟你性(姓)。」顯見有報復徐女動機。法官因兩人報復行為、犯後否認犯行與未賠償,依共同犯毀損他人物品罪,處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
高虹安駁壓榨下屬 被男友打臉「不願上繳加班費」…成檢認定她涉罪鐵證
新竹市長高虹安涉嫌在立委任內,壓榨下屬浮報及詐領助理費46萬,今(14日)遭北檢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等罪起訴。據悉,高虹安雖稱未強迫助理繳回零用金,且都沒有助理表示不願意,然而,高虹安男友李忠庭供稱,「我不願意上繳1萬餘元加班費」,打臉高虹安並成為檢方認定她涉壓榨鐵證。起訴書指出,高虹安的辦公室裝潢費用、辦公室用品的開銷多寡,超出公費補助,本應由她自費或籌款支應,否則即可無限上綱此類費用為公務支出。另委員辦公室聯誼聚餐、購買自己出版書籍、買禮品送人、請他人吃飯等費用,亦難認定與立委職務有實質關聯。高虹安在認知以助理的浮報酬金、加班費來支應其辦公室運作支出,免除自己支付義務,在決定如此作為當下,「就已具備不法所有的意圖」。檢方也指,若款項來源為高自行支出,如何花用當然由高全權決定,無人能置喙。且曾管理高辦帳目的前辦公室主任黃惠玟供稱,高對虛報或浮報助理酬金、加班費之後的繳回款項使用,有最終決定權,換言之,「高虹安獲得一筆額外費用供其靈活運用」。檢方綜上認為,高虹安掌握辦公室零用金來源及去向,而非辦公室成員共同決議開支,辦公室支出帳目也未對辦公室所有成員公開,而僅由高審核,加上高雖多次辯稱,「沒有強迫助理繳回零用金,也沒有表示不願意」,卻與其男友李忠庭說詞不符。曾任高辦對外聯絡人的李忠庭,告訴檢方:「我不願意上繳1萬餘元的加班費,也不願意負擔辦公室裝潢……」由於此證詞來自高身邊最親近的人,因此成為檢方認定高涉嫌壓榨下屬回捐助理費鐵證。檢方也指,高曾在鴻海任中階主管,立委薪資也顯高於助理費,她身為立委不願把立院法律明文核發的問政相關業務費,供其辦公室使用,反要更弱勢助理配合繳回虛報或浮報酬金、加班費,可見其主觀要將助理酬金及加班費差額據為已有,用於實質補貼她應支出卻不願支出開銷,認定高的辯稱為卸責之詞、不足採信,「實得利益者,實為高虹安,而無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