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納管
」 違章工廠 農地苗栗露營場亂象多 200家業者未合法 鍾東錦:罰到來申請為止
苗栗縣露營場蓬勃發展,中央去年頒布的「露營場管理要點」鼓勵業者合法化,但苗栗仍有200家業者未申請合法,且屢有違法開發、亂倒垃圾等亂象,縣長鍾東錦24日大動肝火,痛斥不肖業者沒有王法,要求相關單位即日起嚴格稽查取締,若不願配合「罰到業者來申請納管為止」。中央去年發布管理要點,容許山地農牧及林業用地,設置1公頃以下的露營場,但只容許設置營位設施、衛生設施及管理室,設施面積不得超過全區的10%,最大面積不得超過660平方米,設施高度不得超過3米,並限制不得在水源保護區、水保特定區及地質敏感區等區域設置。縣府文化觀光局長林彥甫指出,全縣目前有326家露營場,縣府配合推動露營業者合法化,目前申請合法的有70案、審查中有18案、核發同意文件有5案、駁(撤)回有4案,預估今年底前可以核發15案。不少業者雖願配合輔導,但露營場亂象層出不窮,像南庄鄉蓬萊溪護魚步道私人土地,今年5月遭露營場員工亂倒垃圾;造橋鄉有露營場業者租借拍攝實境秀節目,卻遭爆料濫墾山林、違法私設露營地,最後遭罰52萬元。縣府昨舉行縣務會議時,鍾東錦對縣內200多家、絕大多數違法開發露營場感到不滿,他怒斥表示,露營場違法案件一再發生,不法業者用怪手隨便整地就開始營運做生意,違法亂象隨處可見,間接影響合法的飯店與民宿不願來投資,他痛批不肖業者簡直沒有王法。鍾東錦會中要求相關局處,將露營場分4大類納入管理,並要求露營場業者必須向縣府申請設置許可;針對違法不肯納管業者,縣府各單位擴大稽查,「罰到來申請為止」,遏止在山上挖得坑坑巴巴,衍生濫墾、破壞山林的惡性循環。文觀局觀光管理科長何文琪表示,常見露營場違規事項為農地非農用、沒有做好水土保持等法規,目前規畫以「申請合法」、「審核中」、「尚未申請」、「正在開發中」4大類別管理縣內露營場,即日起文觀局將結合環保、地政、農業、工商等單位稽查。
農地工廠聘僱移工再放寬! 首波開放6000名
農地工廠移工再放寬!經濟部多次在跨國勞動力政策諮詢小組中提案,盼取得特定工廠登記的工廠可以合法聘僱移工,但遭駁回多次,近日再度於跨國勞動力政策諮詢小組上提案,結果獲得通過,首波開放6000名移工,小組委員並要求應優先分配至廠住分離的工廠。為納管未登記工廠(農地工廠),經濟部多次修正「工廠管理輔導法」,曾開放臨時工廠登記,後續再開放未登工廠可申請納管、提出改善計畫,並取得「特定工廠登記」,變更地目後合法化。勞動部現行僅允許曾取得臨登,轉型特登後且曾聘僱過移工的工廠,可以繼續聘僱移工。根據統計,曾持臨登向勞動部申請的雇主有3589家、移工人數有1萬8471人,特定工廠聯合會提案,希望開放特登業者申請聘僱移工,推估移工人數約增加3萬1000餘人,建議可採總量管制概念,經濟部近日重新在跨國勞動力政策諮詢小組提出此案,並獲通過。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組長蘇裕國表示,小組決議開放包括臨登轉特登、未曾聘有移工及已取得特定登記的工廠可聘僱移工,首波開放6000名,會中委員認為雖然特登通過消防、建管及職安等標準,考量移工住宿安全,仍要求經濟部應優先分配移工至「廠住分離」的工廠,後續勞動部要與經濟部協商,再啟動法規修正通過,才能引進。台灣大學國家發展所兼任副教授辛炳隆表示,特登工廠聘僱移工並未開放新的行業別,且原本就是國人比較從事意願較低的3K產業,應該不致影響國人就業。此外,勞動部官員提及,先前通過「彰濱外展製造業」,已有非營利組織申請50名移工招募許可,但後續仍得依相關流程才能引進。
巡察彰化南投 監委關心農地違章工廠問題
監察委員賴振昌、葉大華赴彰化縣、南投縣巡察,關心彰化縣政府農地違章工廠輔導、裁罰、拆除等查處現況及水五金生產聚落規劃辦理情形;今(30)日前往南投縣政府,了解原住民文化健康站推動、草屯鎮九九峰遊憩園區開發計畫及執行,以及二縣殯葬設施規劃及管理情形。監察委員29日聽取彰化縣府簡報,針對未登記工廠之數據有無進行滾動式查核更新、納管輔導金如何規劃使用、工業區及產業園區的利用率高低、未登記工廠不願遷入之原因等議題,提出詢問。另外,由於彰化縣人口超過100多萬,全縣竟無任一處火葬場,無法滿足縣民之基本需求,甚不合理,監委對此提出質疑,要求改善,並建議場址選定時應引進公民審議制度進行政策溝通,以降低陳抗衝突。彰化縣依據《工廠輔導法》納管9千多家工廠,申請納管家數為7千多家,並須於明年須提改善計畫,其中欣大園藝噴水工具公司也是依據工廠輔導法改善,成為違章工廠轉型之成功案例,監委29日造訪,瞭解其改善過程,期許能成為其他中小企業的標竿。監委30日前往南投縣伊達邵部落文化健康站,對於選址布建標準、如何在照顧長者中融入當地部落文化、照服員的平均年齡、男女比例,及招募、培訓、回訓制度等議題,表達關切。對於男性照服員招募不易及人數偏低,監委表示這是全國照顧服務產業共同的困境,但鼓勵南投縣府整合跨局處資源多方努力,吸引原鄉青年能回鄉投入照顧產業。
《工輔法》農產業群聚劃分爭議 林岱樺等34立委提釋憲
立委林岱樺、蘇治芬、陳秀寶與陳素月今(1)日前往司法院,遞交由34名立委連署的聲請書,對經濟部依據《工廠管理輔導法》(工輔法)的「農產業群聚」公告提出憲法訴訟,認為經濟部的函令以公告形式,強行侵害立法權核心,希望憲法法庭作成裁判。《工輔法》28條之5規定,對於低汙染的既有未登記工廠,除了中央主管機關基於環境保護或安全考量不宜設立工廠者,可申請納管,林岱樺等人主張,這樣的立法是採取「擴大納管,予以輔導」原則;但去年2月5日經濟部的公告,等於是由農委會任意決定《工輔法》的對象是否為農產業群聚,一旦被劃進農產業群聚,這些未登記工廠就完全無法進行納管及輔導,經濟部及農委會透過一紙公告直接侵害立法權核心,嚴重違反憲法上權利分立,因此34名立委連署提起憲法訴訟。立委指出,全國在農地上大約至少 3.8 萬家未經登記工廠、7400家臨時登記工廠,合計約4.5萬家,仰賴未登記工廠繼續經營以維持生計的家庭至少有數十萬以上,這些業者不能取得合法登記,有許多歷史因素,尤其有許多業者是因為資訊不足,有的是因為不清楚法令,更多是不能獲得主管機關的充分輔導,所以延宕多年,無法完成合法程序。要解決現有的問題,主管機關積極的輔導及服務,才是好的、對的、有效的政府應該努力的方向跟作為。立委聲明強調,提案委員一向重視環境保護,也很關心工廠的安全及附近居民的健康、安全,所以在立法過程,均堅持必須以環境保護為前提,以及未登記的工廠必須先配合法令改善,工廠在改善合乎法令規定後,確定合法了,才能在地繼續發展。提案立委指出,《工輔法》修法的目的,既然是以「全面納管」為原則,因此,應該限縮排除納管的情形,否則,顯然違反希望透過「輔導」機制,使可以合法的未登記工廠,能夠在環保、安全、經濟發展中取得平衡,並可以合法地繼續經營,以共同發展台灣經濟的美意。
兩千家農地工廠未申請納管 經濟部:4月盤點執行斷水斷電
農地工廠已於3月21日納管期限截止,外界關注地方政府執行查處,經濟部今(31)日指出,全國納管申請數量從過去每週約4、5百件,截止日創下4千多收件高峰。經濟部初估有2000家未申請,4月起將盤點核對未登記工廠名單,經勘查確認若屬違章工廠,即依工輔法第30條裁處勒令停工,不從者依第35條執行斷水斷電。經濟部中部辦公室主任郭坤明指出,全國納管申請數量從過去每週約4、5百件,近期已倍數成長為約1、2千多件,最後一天截止日創下4千多收件高峰。郭坤明表示,現今工輔法及相關子法皆已完備,各地方政府執行未登記工廠輔導相關作業都有法源依據,每年也都有穩定經費來源,已經收取納管輔導金及營運管理金高達24億元。最多的縣市依序為台中市6億元、彰化縣5.5億元、高雄市2.8億。根據統計,全台約有4.5萬家未登記工廠,目前已有3.3萬家申請納管、7392家取得特登、47家已合法。郭坤明說,依照工輔法,申請納管後的工廠必須在明年3月19日前提改善計畫、119年3月19日前取得「特定工廠登記」,再進一步申請地目變更。經濟部指出,自109年建立斷水斷電標準作業程序,交付地方政府執行,目前已處分167家勒令停工,停止供電供水或拆除210家;目前初估有2000家未申請,4月起盤點核對未於3月19日期限內申請納管的未登記工廠名單,將請各地方政府發函進入違反工輔法處分程序查處。經濟部重申,針對農地違規使用需依違規樣態分類查處,地方政府工業單位執行勘查確認後,若屬違章工廠,即依工輔法第30條裁處勒令停工,不從者依第35條執行斷水斷電;若非屬工廠之違章建築,則平行通報內政部依土地、建管法執行斷水斷電及拆除。
農地工廠爭生存1/工輔法農產業群聚劃分惹議 立委首度提釋憲
經濟部依據《工廠管理輔導法》(工輔法)公告的「農產業群聚地區」,對區內的未登記工廠關上大門,不得申請納管,但因劃設方式產生爭議,造成業者群起向立委陳情,不少立委也認為這項公告命令違反《工輔法》。立委林岱樺更發起連署「釋憲」,截至17日已有33位跨黨派立委參與連署,符合立委總數1/4法定人數(29人)的新修釋憲標準,這是「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今年元月修正更名為「憲法訴訟法」後,首起由立委提出的釋憲聲請案。立法院在2019年三讀通過《工輔法》修正案,對於未登記的農地違章工廠採取全面納管、就地輔導的原則,開放在2016年5月20日之前就已設立的低污染、未登記工廠,2年內可申請為「特定工廠」納管,在3年內提出環保、消防、水利和衛生等工廠改善計畫,接受輔導轉型成為合法工廠。不過,經濟部去(2021)年依照《工輔法》中的但書,公告法規命令規範28項「基於環境保護或安全考量不宜設立工廠者」,不能申請納管合法化,其中前27項區域認定均援引法源依據,僅有最後一項「農產業群聚地區」7個字模糊界定「不宜設立工廠」,被批評定義不清、缺乏法源依據,更有立委痛批,當初在立法過程中根本沒聽過這個名詞,等於是被偷襲。「全國農產業群聚弱勢工廠自救會」在1月5日與立委林岱樺、蘇治芬、蔡易餘到行政院前陳情,指劃設農產業群聚地區的方式恐消滅已經進行改建申請合法化的工廠。經濟部網站上宣導強調執法不手軟,呼籲違章工廠業者把握機會遞件申請納管,否則將面臨斷水斷電。(圖/翻攝自經濟部中部辦公室網站)根據經濟部的說法,全台被納入「農產業群聚地區」的工廠有1000多家。但業者向立委陳情卻表示,許多未登記工廠的業者根本不敢曝光,實際可能超過5000家工廠被劃入,無法申請納管;而且部份被列入所謂「農產業群聚地區」的土地不乏地層下陷、鹽化的地段,並沒有耕作事實,質疑官員根本是在「冷氣房裡作業」,也違背了《工輔法》的立法精神。林岱樺說,《工輔法》的目的是要輔導低污染的農地工廠納入管理,以要求符合環境保護及公共安全規範,但經濟部公告「基於環境保護或安全考量不宜設立工廠者」,當中列舉28項不適用農地工廠登記的地點,前27項都有明確法源依據,像是依《水土保持法》劃設的特定水保區、依《森林法》劃設的自然保護區、依《文資法》劃設的古蹟保存區等,不宜設立工廠;唯獨最後第28項,僅列出「農產業群聚地區」,不僅沒有法源依據,項目的定義和範圍也不明。林岱樺表示,她提出釋憲,是希望釐清這樣的條件是否合乎法治的原則,讓政府的政策更明確、完善,也讓業者有所依循,才符合當初推動《工輔法》的本意。立委林岱樺表示,提出釋憲是要釐清經濟部公告的項目是否合乎法治的原則,讓違章工廠業者有所依循。(CTWANT合成圖)南台科技大學財經法研究所所長羅承宗指出,由於法律無法鉅細靡遺規定所有事項的細節,所以在法條中會授權行政命令補充,這是法制作業常見的方式。以《工輔法》為例,第三條第二項規定「前項所稱從事物品製造、加工之範圍、一定面積及一定電力容量、熱能之認定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就是立法者把這些細節事項「放給」中央主管機關衡量,授權行政單位以命令處理。「當然,要不要放給行政權以行政命令處理,是立法者判斷。」羅承宗說,如果立法委員認為有些事項應該要在法律裡面講清楚,不能讓行政機關有太大的裁量空間,就可以將這些事項直接寫在法條裡,或明訂制定法律層次的條例或實施細則,而不能直接用行政命令規範,這樣才能避免有違反母法的爭議。
農地工廠爭生存2/用地段劃分農業區 千家工廠恐遭斷水斷電
《工廠管理輔導法》(工輔法)在3月20日落日(因遇周末順延至21日),不再接受農地違章工廠申請納管,特別是其中規定「農產業群聚地區」內的工廠不得申請,引發業者群起陳情,提出經濟部與農委會圈劃農業區的方式有問題,用紙上作業的方式,把有心接受納管的低污染工廠排除在外,上千家工廠恐面臨勒令停業境遇。「農委會有他們的堅持,『保護農地』這個方向是對的,問題是制訂『農產業群聚地區』的理論基礎薄弱。」立委蔡易餘指出,經濟部公布的「農產業群聚地區」是用地政單位編訂的「地段」劃分,業者之間比對分析後發現,同樣性質的工廠,又隔得很近,但因為屬於不同「地段」,兩者的命運卻全完不一樣,當然會不服氣。蔡易餘解釋說,經濟部用「地段」劃分,計算該地段中作為農耕使用的比例,超過一定比例就歸類為「農產業群聚地區」;但以嘉義縣為例,某處遭海水倒灌的農地,已完全不能耕作,卻因為領有休耕補助,仍被納入為農耕土地,在該地段上的未登記工廠,即使周遭是荒廢的雜草地,但因為被劃進「不宜設立工廠」的地段,就算業者有意被納管,也不得其門而入。他認為,劃定「農產業群聚地區」還是要以現場實際狀況為準則,否認會失去政府推動《工輔法》的精神。立委蔡易餘(中)、林岱樺及蘇治芬陪同「全國農產業群聚弱勢工廠自救會」前往行政院陳情。(圖/翻攝自林岱樺臉書)「你們在桌面上劃,都沒有到現場去了解,影響到的是多人的生計和財產權益。」一位未登記工廠的老闆說,經濟部公告的「農產業群聚地區」,在雲林就有292個地段、嘉義有282地段、台南有180地段,而一個地段之下可能有50到100家工廠,影響許多人的生計,有些地方根本就沒有人栽種,還有一家手工木雕廠,既沒有噪音,唯一的「污染」就是木屑,卻被劃成農業群聚區而無法申請納管,殺傷力真的很大。一位已依《工輔法》申請為「特定登記工廠」的老闆說,以前沒有農業區的觀念,他的工廠在農地從小型工廠做起,然後慢慢擴充規模,但工廠一路走來,當下能不能做得起來都不知道,所以沒搬到工業區;但話又說回來,附近的工業區也未必有空間能容納。他說,像他這樣的裝配工廠並沒有污染,也有心要接受環保與公安的規範,希望環保團體可以體諒,「坦白說,以前我們有不對的地方,我們是違章,這是事實,但很願意朝著《工輔法》的精神納入管理。有些業者想大喇喇地繼續做地下工廠,甚至有規模都可以上市的公司,就是不願意納管,那些才是可惡的吧?」2019年台中大雅違章工廠發生大火,有2位消防人員搶救時殉職;《工輔法》的目的之一將工廠納管,讓相關單位能定期執行消防安檢。(圖/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提供)
違章工廠抓不勝抓 桃園市府祭出斷水電絕招
桃園市新屋區1間違章工廠多次遭人檢舉,市府環保局接獲民眾陳情後,已依《空氣汙染防制法》、《水汙染防治法》裁罰,經發局也曾勒令停工,但複查後仍不見改善。13日經發局、警察局、台電及自來水公司,對工廠斷水斷電,桃園市長鄭文燦更親自到場督軍,展現執法決心。市府指出,「工廠管理輔導法未登記工廠專章」已於今年3月20日正式施行,規定2016年5月20日以前的低汙染工廠應依法申請納管、改善,非屬低汙染工廠則可依法申請轉型遷廠或關廠輔導。2016年5月20日以後新增的「未登記」工廠,則會依法停止供水供電,該新屋違章工廠為2016年5月20日後成立,但因紀錄不良又未見改善,才於13日斷水斷電。鄭文燦表示,2016年5月20日以後的新設工廠業者,應盡速辦理工廠登記,其公安、環保設施也須合乎法律規定。未來將持續查緝市內未登記工廠,執行勒令停工、斷水斷電或強制拆除等工作,以遏止不良廠商持續營業。經發局副局長黃穗鵬表示,為配合《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法,市府預定明年1月1日成立工業行政科,加速審理納管案件,並成立專家輔導團隊,協助業者提出改善計畫,希望在兼顧生態、環保、農地及產業發展的目標下,推動工廠管理輔導業務。
農地趁假日搶搭違建 中市秋節期期查獲11件
台中市政府今年5月起推動「源頭管制、杜絕重建」措施,盼遏止新建農地工廠,已見初步成效。市議員陳文政、周永鴻5日質詢農地工廠問題,呼籲市府積極處理,尤其石油煤製、電鍍等中高汙染工廠長年在農田中營運,成公安與食安的未爆彈;經發局強調,未來稽查不會停止,藉此減少農地工廠違規情形。中高汙染廠如未爆彈陳文政指出,經濟部去年編列7000萬經費清查農地工廠數量與汙染程度,全國共有1153家未登記工廠屬中高汙染,卻遲未公布各縣市中高汙染工廠位置及產業類別;農地中的中高汙染工廠並不適用工輔法,無法申請納管與臨時登記,每日在農田中排放廢水與廢氣,如同公安與食安的未爆彈。經發局表示,經濟部於2020年3月20日正式施行新修正《工廠管理輔導法》,中市目前列管疑似新增未登記工廠計有96家,經聯合稽查及派員至現場勘查後,屬新增未登記工廠且已勒令停工者共計13家,複查後已有4家自行停止營業;市府將持續複查,未停業者將依法執行停止供水供電及拆除。局處合作查緝見成效周永鴻指出,都發局雖於5月20日提出「台中市農業用地新增違章建築加強處理專案」,但公所巡查至今只查到1案,效果不彰;上會期他針對台中市假日農地搶搭違章的歪風,要求都發局、農業局、民政局、經發局等單位合作並加強巡邏查緝,尤其國定連假是搶搭的高峰時段。都發局強調,為遏止違建連假搶建,市府於中秋4天連假照常出勤取締,查獲違規件數共11件,其中農地施工中違建有5件、其他非農地施工中違建有6件,均已勒令停工並限期拆除改善;市府對農地採取「源頭管制、杜絕重建」手段已有初步成效,將持續依法取締假日農地搶搭違建投機歪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