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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管會 中信金 新光金 蘇丹紅 辣椒粉議員張顥瀚涉詐助理費!延押3個月抗告成功 80萬交保
民進黨籍基隆市議員張顥瀚涉詐領助理費一案,基隆地院17日裁定延押3個月。張顥瀚隨後提出抗告,抗告成功。基隆地院重開羈押庭,更裁8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檢方指出,張顥瀚浮報助理薪資,以取得較高之公費助理補助費及春節慰問金,再將此部分額外取得之款項挪為己用,遂指示陳姓助理填具不實浮報之助理薪資數額,以此方式詐得助理補助費及春節慰問金共計67萬33元。此外,檢方表示,張顥瀚還以親友為人頭虛報助理費,其母親並未實際從事議員助理工作,亦非長期、固定協助辦理相關議事庶務之公費助理,卻指示母親在上述公費助理費申請書之相關文書上不實填載,以此方式詐得助理補助費及春節慰問金共計11萬2453元。檢方說明,後續依貪汙治罪條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起訴張顥瀚,並移審台灣基隆地方法院;檢方認為,張顥瀚涉犯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有勾串、滅證之虞且所犯係最輕本刑5年以上之重罪,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基隆地院17日裁定延押3個月,羈押不禁見。張顥瀚提起抗告,高院昨(19日)撤銷原裁定發回更裁。基隆地院重開羈押庭,更裁8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張顥瀚今(20日)凌晨交保,搭乘親友車離開。
低薪高報助理薪資、媽當人頭!基隆議員張顥瀚涉詐領78萬 檢偵結起訴
基隆地檢署檢察官陳筱蓉指揮法務部廉政署,偵辦基隆市議員張顥瀚等人詐領助理補助費等案,於今日偵查終結,認張男、陳姓助理等2人詐領助理補助費及春節慰問金,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及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依法對2人提起公訴,全案連同在押被告張顥瀚於今(17日)移審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基隆地檢署接獲情資顯示,市議員張顥瀚疑有不法詐領助理補助費情事,旋即指派檢察官指揮法務部廉政署進行偵辦,釐清情資真偽,檢察官於仔細蒐證後,於今年10月22日指揮廉政署人員持基隆地院所核發之搜索票執行搜索,檢察官並於偵訊後,以張顥瀚涉犯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有勾串、滅證之虞且所犯係最輕本刑5年以上之重罪,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並經法院於同年月23日裁定羈押禁見。經查,張顥瀚係基隆市議會第19屆及第20屆之現任議員(任期自107年12月25日迄今),陳姓被告則自107年12月25日起由張顥瀚聘僱擔任公費助理,渠等2人均明知議員之公費助理補助費用係由基隆市議會編列經費支付,係供支應議員聘用公費助理給付之酬金、春節慰勞金之用,不得流用於前揭項目以外,且公費助理補助費用亦非議員薪資之一部分或對議員個人之實質補貼,不得挪為他用,竟仍以「低薪高報助理薪資」方式詐領助理補助費。檢廉發現,張顥瀚等2人均明知陳姓助理自108年1月至同年12月間實領薪資僅為每月3萬5,000元,自109年1月起迄至113年9月間之實領薪資則略提高為每月3萬7,000元,張顥瀚卻為浮報助理薪資以取得較高之公費助理補助費及春節慰問金,再將此部分額外取得之款項挪為己用,遂指示助理填具不實浮報之助理薪資數額(自108年1月起之詐領期間,浮報助理薪資為4萬3,900 元至5萬3,000元不等)在基隆市議會議員自聘公費助理之助理費申請書等文書上,向基隆市議會行使之,使議會不知情之承辦公務員以上開浮報助理薪資為基準造冊發放款項,以此方式詐得助理補助費及春節慰問金共計67萬33元。不僅如此,被告2人明知張母並未實際從事議員助理工作,亦非長期、固定受張顥瀚指揮監督,協助辦理相關議事庶務之公費助理,張顥瀚卻仍指示助理在上述公費助理費申請書之相關文書上不實填載,將未實際從事助理工作且不知情之張母,虛偽申報為張顥瀚於108年3月17日至同年4月7日、109年7月13日至同年9月30日等期間所聘僱之公費助理,使議會不知情承辦公務員陷於錯誤,誤認張母為上開期間之議員公費助理,進而造冊發放助理補助費及春節慰問金,以此方式詐得助理補助費及春節慰問金共計11萬2,453元。檢察官認定,張顥瀚、陳姓助理等2人均涉犯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及刑法第214條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於今日依法提起公訴。 檢察官審酌張顥瀚等2人於偵查中均自白犯罪,前者並已主動繳回犯罪所得,而陳姓助理則無犯罪所得,爰請法院依貪污治罪條例第8條第2項前段規定減輕其刑。另考量陳姓被告身為勞工,其係配合雇主指示行事,且於偵查中能供出一切犯罪情節,請法院宣告2年以下有期徒刑並給予緩刑,以勵自新。
寶林茶室中毒案6死!消基會正式提團體訴訟「30人求償3億」 消基會:遠百、大食代也列被告
台北市信義區百貨美食街今年3月爆發寶林茶室食品中毒案,導致6人死亡。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收到5位亡者及其家屬們、16位傷者,共計30位的請求權讓與,今(11)日下午正式向台北地院提出團體訴訟,並對遠東百貨、大食代餐飲、寶林餐飲等三家公司求償近3億元。消基會表示,由於北市府已經認定邦克列酸造成傷亡的因果關係,呼籲業者儘速與受害者達成和解。消基會董事長鄧惟中、主要負責本案件的消基會秘書長陳雅萍,以及義務律師團召集人蘇錦霞等人,11 日下午前往台北法院正式提出團體訴訟。經消基會義務律師工作小組的計算,財產上的損失,包括用餐金額、醫療費用、就醫交通費、無法工作之損失、看護費、將來醫療及相關費用支出、勞動力減損、殯葬費用、扶養費、其他費用、精神慰撫金,以及3倍懲罰性賠償金,共計求償2億9301萬9053元。消基會表示,寶林茶室食物中毒事件,消基會向內部法律委員會、義務律師團、衛福委員會和醫療委員會蒐集相關資訊,為團體訴訟工作的求償法源、中毒元凶的機轉等進行研究準備。今年6月17日,消基會正式針對「寶林茶室」食物中毒事件案展開團體訴訟收件工作,計收到5位亡者及其家屬們、16位傷者,共計30位的請求權讓與,請消基會提起團體訴訟。秘書長陳雅萍指出,原本是收了32件,包括6位死者的家屬及16位傷者的申請書。後來有兩位是同一位死者的父母,因為他們在馬來西亞,可能覺得訴訟會是一個負擔,他們選擇和解,所以扣掉2位,這次提起訴訟總共有30位。另據義務律師團召集人蘇錦霞表示,類似的團體訴訟,最困難在於證明其因果關係,但台北市政府的專家會議,已經認定寶林茶室的食物中毒是由邦克列酸中毒造成,所以未來官司在求償上相對比較容易,所以也呼籲業者,盡快跟受害者與家屬和解,雖然已經提出團體訴訟,但消基會依然秉持著解決紛爭的方式,對於和解採開放態度。
音波醫美出人命!施術醫師兼任麻醉醫 衛生局、衛福部說要查
一名女子昨(7)日在北市南京東路的某連鎖醫美診所進行電波拉皮手術,在麻醉後因血氧濃度不穩,急送大醫院搶救仍不治。有醫師指出,該案中施術的吳姓女醫也身兼麻醉醫師,有違法之虞。對此,衛福部醫事司副司長劉玉菁表示,麻醉應由醫師親自執行,由於此案已進入司法調查,衛福部將針對該醫師有無違反《醫師法》等法進行調查,也將了解診所有無行政管理之問題。而北市衛生局今天上午也前往該醫美診所稽查,但現場大門深鎖,診所電話也無人接聽,將於明日將再派員至該診所進行現場稽查,並連繫診所負責醫師說明相關事項。據了解,桃園49歲邱姓女子7日在北市南京東路一家連鎖醫美診所進行微整形「音波拉皮、皮秒及肉毒施打」療程,手術時施打俗稱「牛奶針」的舒眠麻醉降低疼痛,但在進行靜脈麻醉程序時血氧濃度不穩,醫師見狀立刻暫停手術,並叫救護車送往馬偕醫院急救。當時邱女仍意識清楚,但送醫期間狀況急速惡化,不久就失去呼吸心跳,搶救無效過世,其母親和哥哥在接獲消息後,隨即趕赴派出所製作筆錄協助調查。主刀的吳姓女醫過去在長庚、萬芳以及北醫擔任皮膚科與醫美主治醫師,也曾到日本醫美診所進修,更是台灣、美國皮膚科醫學會會員,擁有多項皮膚科相關手術認證,專精電波音波拉皮、肉毒桿菌、玻尿酸、雷射保養與皮膚腫瘤切除等。但吳姓女醫指出,邱女5年來幾乎每年都做一次音波、肉毒桿菌等療程,已做過多次,之前均無異狀。據了解,施打牛奶針進行舒眠麻醉,要求劑量拿捏精準,每公斤約在1.5~2.5毫克,該醫稱,以邱女施打的療程不需要麻醉醫師到場,施打也都有符合劑量。但眼科醫師黃宥嘉今指出,該次療程中無麻醉醫師在場,「非《特管法》8大項不需要麻醫,但麻醉施行醫師不可和操作醫師為同一人。」所以不管該皮膚科醫師有無麻醉科醫師執照,「只要沒另一個醫師打麻醉就不行了!」對此,衛福部醫事司副司長劉玉菁今(8)日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此案已進入司法調查中,因此一事司將針對該醫師是否有違反《醫師法》,及診所是否違反行政管理的疏失予以了解。至於該醫師身兼療程及麻醉醫師是否合法部分,劉玉菁則表示,依法麻醉須由醫師親自執行,該案中的吳姓女醫是否得身兼麻醉醫師,還需進一步了解。此外,北市衛生局也表示已於今日上午前往該診所進行稽查,但現場一樓大門深鎖,無法進入,聯繫該診所電話也無人接聽。當電話聯繫涉案的吳姓醫師,對方表示本案檢調已介入調查,相關資料已提供檢調單位,有關案內相關事項及有需說明之處,將由診所出面回應。北市衛生局表示,明日將再派員至該診所現場稽查,並連繫診所負責醫師說明相關事項。依照《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醫療爭議當事人得檢具申請書,向當地所設置的醫療爭議調解會申請(當事人包含與醫療爭議有關之醫事人員、醫事機構、病人或其他依法得提起訴訟之人)。調解申請受理後,將先進行形式審查,資料齊備後,於45天內召開調解會議。衛生局表示,本案事件所涉醫師若是因業務過失經法院判刑確定後,該局接獲法院判決通知書後將依據《醫師法》第25條規定,移付醫師懲戒辦理。
T-ara芝妍斷開球星尪 2年短命婚玩完
韓國女團T-ara成員芝妍與職棒KT巫師球星黃載均結婚不到2年便分道揚鑣,兩人經過法院調解確定離婚,且雙方己於財產分割上達成協議。芝妍在2022年2月突然於IG放閃曬出與黃載均的嘟嘴合照,向粉絲報告即將結婚,同年12月兩人在首爾完成終身大事。但這段婚姻維持不到2年便觸礁,今年6月一名運動主播沒注意到廣告時間仍有收音,與搭檔閒聊:「聽說黃載鈞離婚了?」當時遭芝妍的經紀公司否認。不過在上個月,兩人便向首爾家庭法院提交離婚調解申請書,芝妍透過律師發表正式聲明,稱兩人無法克服分歧,在分居後同意離婚。芝妍與黃載均的離婚案件調解於20日在首爾家庭法院成立,雙方就財產分割等事項達成了協議,但具體內容未公開。
8天累計加班41小時…39歲男工作期間猝死 公司:屬於勞務派遣
大陸近日有網友透過短視頻平台發布信息,稱自己的親屬在山東省青島市一間工廠內「加班猝死」,仲介公司卻不予處理。根據網友提供的影片,只見一名年輕男子手裡端著遺像,站在TPV冠捷科技的門口,一旁有女性家屬在大聲哭喊,引發網路熱議。《瀟湘晨報》報導,當事人刑女士透露,死者是自己的哥哥邢丕俠,今年39歲,10月6日進入冠捷科技(青島)有限公司工作,10月16日去世。邢女展示的勞動仲裁申請書顯示,「邢丕俠於2024年10月6日入職冠捷科技(青島)有限公司,在TOI中後段從事疊紙箱工作。」根據申請書,死者於10月6日至10月15日,工作8天累計加班41小時,10月16日工作至上午10時55分,因在工作崗位暈倒,身體不適無法繼續工作,請假回宿舍休息,公司未派人陪護。最後打卡記錄顯示時間為16日上午10時55分,上午11時10分左右回到宿舍,當天下午2時30分左右去廁所沒有出來,50分鐘後被發現昏倒在廁所,意識喪失。根據申請書,死者於10月6日至10月15日,工作8天累計加班41小時。(圖/翻攝自微博)冠捷科技宿舍宿管當場撥打120,醫護人員下午3時30左右到現場,就近前往青島市海慈中醫醫療集團北院區(青島市紅島人民醫院)搶救,下午4時51分初步診斷為心因性猝死。邢女表示,冠捷科技和仲介公司採取拖延手段,不積極處理邢丕俠工作中猝死的事情,因此發布影片,向社會和媒體求助。對此,冠捷科技工作人員回應,公司一直在和邢丕俠的親屬進行協商和談判,在11月6日、7日均與家屬有接觸。該工作人員還表示,公司是委托仲介公司招的人,員工是與仲介公司簽的合同,屬於勞務派遣形式,公司會牽頭組織勞務公司一同來協商處理此事。
國立大學總務長勾結親弟!「獨攬標案」經費當禁臠 奴役研究生寫程式
高雄地檢署指揮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航業處高雄調查站偵辦轄內國立科技大學採購弊案,於112年5月30日上午指揮專案小組,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至學校、被告住居所共11處執行搜索,並通知被告8人及多名證人到案說明。全案今天(22日)偵結,檢方向法院具體求刑林姓總務長18年、林男胞弟16年及李姓事務組長17年。國立高雄應用科技大學、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國立高雄海洋科技大學3校前經規劃合併為國立高雄科技大學,並於107年2月1日正式掛牌成立高科大,高科大成立後共分為五校區。林男原係高應大某系教授兼系主任,3校合併後兼任高科大總務長;李男原係高應大、高科大總務處事務組組長;林男胞弟則為展源浩科技有限公司之實際負責人。檢方查出,3校合併前,林男受該校委任負責統籌系上教學、研究資源、指導研究生等事務,係為高應大處理事務之人,竟與胞弟共同於105年3月間起,利用高應大資源開發車牌辨識系統(如假借產學合作,轉介研究生多人至展源浩公司協助開發車牌辨識系統,或在其個人研究室為弟弟私設辦公桌、電腦等設備,容任胞弟遠端連線高應大電腦進行車牌辨識系統作業)。雄檢調查,林男並違背其身為系主任之忠實義務、違反政府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等多條規定,使展源浩公司得以無償使用應屬於高應大所有之車牌辨識系統(下稱Z系統)智慧財產權,且應用該公司承作採購案,致生損害於高應大。專案小組發現,106年9月間,高應大欲規劃建置校門口車牌辨識系統,林男知悉後,即向時任該校蔡姓總務長推薦由展源浩公司承包高應大車管採購案(下稱甲採購案),經蔡姓總務長應允內定由該公司承作並交辦李男;李明知依法辦理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雖得採限制性招標,惟其得以比較方式辦理者,優先以比價方式辦理,且代擬招標文件之廠商,亦不得投標、作為決標廠商,然為配合內定予展源浩公司得標,竟違背法令,與林姓兄弟共同基於圖利之犯意聯絡,由李男囑託林弟草擬採購規格書,林兄則在幕後實際指示研究生與胞弟共同為展源浩公司修改Z系統以履約採購案,並與胞弟討論估價單、採購規格書等內容。李男收到林弟代擬完之採購規格書後,即濫行裁量權採行限制性招標,並親自繕打完畢申請書交由不知情之承辦人逐級呈核、交付招標文件予採購組逕與展源浩公司議價承作,使展源浩公司順利以84萬餘元議價得標,獲取承作甲採購案之不法利益。高科大合併成立後,李男、總務處事務處莊姓行政助理承辦五校區車管採購案(下稱乙採購案)時,竟與林姓兄弟共同基於圖利之犯意聯絡,為使展源浩公司順利得標,2人事先將其等已著手辦理乙採購案之消息告知林弟,由對方代為擬定採購規格書;林兄則在幕後實際指示研究生與胞弟共同為展源浩公司修改Z系統,共謀以規格綁標。李男即依擬定之採購規格書與林弟商討內容,囑由莊女製作招標文件,洩漏乙採購案之規格、數量及履約期限等招標文件內容,並刻意訂定不合理履約期限,致107年9月4日第一次開標、107年9月11日第二次開標均僅有展源浩公司投標;莊女另於製作採購底價表等文件過程中,私下要求林弟估價時,洩漏教育部原定補助車道管制系統預算金額之消息,並於公告招標前洩漏評選須知及評審委員身分,甚至洩漏其他採購案得標廠商撰寫之文件,並於第二次開標前當日洩漏投標家數之消息予其知悉。嗣經高科大評選委員會審議後,以800萬元決標予展源浩公司,後於108年9月中旬,高科大轉帳支付上開價金,林弟並於108年10月1日匯款600萬元至胞兄名下帳戶,作為乙採購案之獲利。林男於108年8月間就任總務長後,因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相關規定,胞弟不得與高科大為買賣之交易行為而不具參標資格。沒想到,林男、李男、莊女等人分別或共同承辦110年車管維護案(下稱丙採購案)、楠梓機車管制採購案(下稱丁採購案)、旗津停車場車管採購案(戊採購案)、雲端疫調系統伺服器採購案(下稱己採購案)等8件採購案時,除有洩漏丙、丁、戊採購案招標文件內容之消息,及洩漏己採購案之應秘密消息,並於明知林弟借用沈男等3人所經營之公司名義投標上開8件採購案,依規定應不予開標,於開標後應不予決標,仍致使決標予前述出名廠商。雄檢表示,林男身為教授,竟貪圖私利,除假借產學研究指導學生為名,轉介學生至展源浩公司實習,實則將研究生當作廉價勞工,奴役使喚研究生撰寫展源浩公司承攬採購案所需之程式,再將前揭與車道管制系統有關之採購案、高應大、高科大之研究經費視為禁臠,其中與李男聯手設下重重不公平競爭之限制,而排除外來廠商競標,導致高科大之車輛管制系統因長期實質上由展源浩公司施作,缺乏競爭而品質低落,幾乎每日發生故障,嚴重影響該校師生、不特定洽公民眾進出校園之權利。林男甚至曾向弟弟炫耀,對於其自102年起開假發票賺錢一事洋洋得意,且於東窗事發後飾詞狡辯,態度惡劣,兼衡被告所涉採購案範圍甚廣,時間之長,金額龐大等一切情狀,建請法院量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8年,以資懲儆。檢方指出,林弟後坦承部分犯行,惟極力迴護胞兄,欲一人承擔所有罪責,而徒然浪費司法資源,殊無可取,建請法院量處應執行有期徒刑 16 年;被告李男身為專業採購人員,自詡曾為模範公務員,明知林姓兄弟2人聯手舞弊,採購過程違法,仍在採購案護航2人,腐蝕國家社會法治根基非微,亦於犯後極力否認,態度惡劣,建請法院量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7 年。
北韓先偷跑!南韓議員呼籲:盡快申請跆拳道為「世界文化遺產」
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官網8月9日的消息,北韓已於今年3月單獨向UNESCO申請登記將跆拳道列入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對此,南韓全北特別自治道議會議員於4日呼籲,「我們必須盡快申請為UNESCO世界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讓世界知道韓國是跆拳道的故鄉。」據韓聯社的報導,北韓已於今年3月向UNESCO總部提交「關於將朝鮮人民民主主義共和國傳統武術-跆拳道列入非遺名錄」的申請書。據悉,這項跆拳道申遺結果將於2026年出爐。對此,韓國(KOREA)跆拳道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推進團團長崔在瑤8月接受電話採訪時曾表示,已得知北韓單獨申遺的消息。如同韓朝傳統摔角共同入遺一樣,韓方曾與朝鮮國際跆拳道聯盟(ITF)就韓朝共同推進跆拳道入遺達成一致,朝方此次卻單獨申遺。如今,南韓全北特別自治道議會議員4日也在會議上提出《關於督促跆拳道申請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註冊的提案》,並強調:「韓國和北韓非正式地承諾向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聯合註冊跆拳道,然而北韓卻在3月以『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傳統武術跆拳道』的名義向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申請註冊。」然而,南韓國家遺產廳對此非常不積極,該名議員感嘆:「他們回應說,要到2028年才能申請登記,政府的消極或冷漠態度最終將向國際社會表明朝鮮是跆拳道的祖國」,於是他敦促「政府應在2025年3月申請註冊,並與國際社會合作,防止朝鮮單獨登記。」根據相關規定,有意申遺的各國須在每年3月底前提交非遺申請書。UNESCO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政府間委員會旗下評審機構將綜合考慮非遺的意義、價值和傳承等因素,最後敲定入遺名單。據悉,韓國今年3月已申請「韓紙製作的傳統知識與技術及文化實踐」入遺,但跆拳道未成為申遺計畫。
繼母偷領1.5萬遺產 她怒告上法院!結局曝光
新竹一名段姓女子控訴,周姓繼母竟在爸爸死後,將爸爸戶頭內的存款1萬5046元轉至自己的帳戶,讓她相當不滿,決定提告。新竹地院審理後,判周女須賠1萬5046元。判決書指出,死者的女兒主張,周女明知爸爸的存款為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竟未得全體同意,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於2021年8月24日前往郵局,向承辦人員訛為已取得其餘繼承人之授權,致承辦人員陷於錯誤,誤信其已取得全體繼承人之同意,將爸爸帳戶內1萬5046元轉入自己的戶頭。周女辯稱,「我是死者唯一的繼承人,有遺囑為證。」她表示,遺囑有2份,第1份是於2018年6月22日由湖南林姓老鄉所代寫之遺囑,還有2位見證人,但是因為林男過世,唯恐遺囑無效,所以再找律師於2018年8月5日代寫第2份遺囑,書寫日期同遺囑上之記載日期。周女指出,遺囑是律師代寫,但簽名是死者本人親簽、指印也是本人按的,也是在遺囑所載日期為之,而2份遺囑確實有4位證人,應有法律效力,「依照親屬關係我是原告的繼母,原告對我有扶養義務,不應該只爭取繼承權利,不盡義務。」法官審理後認為,代筆遺囑之法定方式不符,難認該遺囑已具效力,另外,周女去郵局時,申請書上載明「已取得其他繼承人同意由本人代表申請領取繼承款項」等文字,可認其取款時亦未認定其為唯一繼承人,綜上周女所辯,顯不可採,判周女須賠1萬5046元,全案仍可上訴。
與大企業同名慘遭提告被迫換名 「誠品搬家」申請釋憲
原名為誠品搬家公司的「謙以搬家公司」,先前因為原本公司名稱與知名的誠品書店相同,後經誠品提告後,最高法院判決誠品搬家公司敗訴,必須改名。對此,改名後的謙以搬家公司發出聲明表示,將會向憲法法庭遞交釋憲申請書,希望能以此來凸顯現行法律對中小型企業的不公。根據媒體報導指出,全台曾有超過200家使用「誠品」名稱的店家,但近年來因為誠品集團以商標侵權為由,頻繁對這些同名商家提出訴訟的關係,目前大多公司都已改名。而同樣遭到提告的「誠品搬家公司」雖然在法院上主張兩間公司已經並存超過20年,而且從未發生過遭到民眾混淆的情況,但在2023年時,最高法院最終判決「誠品搬家公司」敗訴,同樣迫使其改名為「謙以搬家公司」。謙以搬家公司在23日發布的聲明中表示,台灣90%以上的企業都是中小企業,但現行法規偏向保護大型企業,忽視了中小企業面臨的困境。他們希望通過這次釋憲申請,促使法規更加明確和完善,以保障中小企業的權益。謙以搬家表示,他們與誠品書店以及其他使用「誠品」名稱的企業在台灣已共存超過40年。同時謙以搬家也指出,誠品書店並非首家使用「誠品」名稱的公司。但隨著業務擴張,誠品書店開始對同名企業提出訴訟,要求更名或賠償,聲稱這些企業攀附其品牌並獲利,導致其品牌形象遭到稀釋而造成營業損失。謙以搬家還提到,誠品書店是在其成立13年後才將「搬家」的業務註冊為商標。儘管謙以搬家公司曾向商標局申訴,同時也成功取消誠品書店的「搬家」項目註冊,但誠品書店仍堅持主張其搬家權利受到侵犯,甚至曾要求高達8400萬元的賠償。謙以搬家認為,後續法院向交通部申請公文證明,確認誠品書店及其物流公司並無運輸執照,不可承攬交通運輸及搬家業務。這讓成品搬家不再受到誠品書店主張巨額賠償。但謙以搬家公司認為,誠品書店同樣也侵犯他們的運輸搬家權利,卻未受到任何質疑。謙以搬家公司認為,如果法律認定誠品書店為「知名公司」,經濟部在審核時就應阻止其他人使用相同名稱,以避免經營者誤入陷阱,先前已「合法申請」使用相同名稱的企業應有權繼續使用。但實務上,卻是不少企業要面臨誠品集團的訴訟壓力,更多人選擇默默承受更名帶來的負面影響,以此避免訴訟和可能的高額賠償。謙以搬家將這種行為描述為「少部分自私的大型公司有恃無恐地霸凌中小企業的方式」。謙以搬家最後也表示,這次釋憲申請,不僅為自身權益發聲,也為台灣眾多中小企業爭取更公平的經營環境。謙以搬家強調,公司一直在法規界限內經營,只希望捍衛自身權利,促進社會公義的實現,讓每一個努力的人都能獲得應有的回報。
金管會不同意併購「反對4大理由曝」 中信金搶親新光金失利關鍵一次看
金管會宣布,不同意中信金併購新光金,金管會給予四大理由。首先,依金控法第36條規定,金控公司以投資及管理被投資事業為限,且此投資目的非為一般財務投資,係以合併或納為子公司為目的。故核准投資之前提,在於申請投資當時,金控公司應以已具備完成整併之能力與條件為要件,以避免影響金融機構經營穩定及妨害金融市場秩序。依金融控股公司投資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第3款第5目規定,中信金控應提出購足股份計畫及整併方案。本案申請前,新光金控董事會已通過與台新金控合併決議,並發布重大訊息。而中信金控申請計畫書載明,預定收購之持股比率為10%至51%,收購成立最低要件為10%,未妥適規劃不同收購比率後續整併計畫,於無法確保對新光金控具有絕對控制力下,後續可能衍生股權與經營權紛爭,對未來金融市場秩序維持有重大潛在疑慮。且後續亦可能有投資標的因合併案等事由而變更,致與本次申請投資計畫不符等不確定性因素存在。對於上述疑慮,經檢視中信金控申請書件所提整併方案與說明,及對後續各項可能狀況之評估與處置,尚難認為足以符合於申請投資當時已具備完成整併之能力與條件。其次,依該辦法第4條第1項第18款,中信金控應提出若未於期限內完成整併,所採取具體明確之釋出持股方案,惟中信金控釋股方案內容有欠具體,且若遲未能完成釋股,將有影響新光金控或中信金控股東權益、新光金控經營穩定與金融市場秩序等之疑慮。三、依該辦法第4條第1項第3款第4目,中信金控應提出被投資事業未來三年財務狀況之評估,新光人壽係新光金控重要子公司,檢視中信金控所提內容與依據,未顯示能充分掌握目標公司壽險子公司損益及財務狀況。且未提出增資承諾書具體內容,故難以確認中信金控具備對新光人壽財務狀況之掌握與對其確保健全經營之準備。四、中信金控擬以部分現金、部分發行新股為本次收購對價,雖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 8 條規定得以現金、國內外有價證券及其他財產作為收購對價,惟該辦法適用於所有行業,金融業尤其是金融控股公司、銀行與壽險公司等高度監理且涉及廣大消費者利益之行業。若屬非合意併購又以發行新股為公開收購對價,實際收購價格屬不確定。一旦發動收購,雙方股價可能受到干擾,潛藏不利應賣人權益問題。故本會近年來均不鼓勵以股票為對價之公開收購。且公開收購辦法於91年修正,由核准制改為申報生效制後,迄今共計 195 件公開收購案,僅 6 件以股票為對價,2 件涉及證券商之併購,且公開收購比率均逾 80%。涉及收購金融控股公司、銀行與壽險公司均無以股票為對價之前例。而且目前唯一金控併金控之案例,也是採現金收購。
快訊/金管會「不同意」中信金併購新光金 四點理由予以緩議全文曝光
金管會16日晚上七時舉辦臨時記者會,副主委邱淑貞、銀行局局長莊琇媛共同主持,邱淑貞當場表示予以緩議,也就是沒有同意。由於準備文件不是很足夠,以10%~51%股權的計畫不是很完整,並欠缺具體的執行內容,且對子公司的財務認知不足,也未對增資提出完備計畫,且在換股、現金對雙方的股東權益是不足的。中信金控於8月26日向金管會提出申請投資新光金股權計畫書,金管會依規定原應在9月16日之前給予准駁的答案,後於9月4日請中信金補件,因此准駁期限延到9月24日。銀行局副局長童政彰16日陪同主委彭金隆視察國泰世華銀打擊詐騙集團成果,會後接受媒體訪問台新金、中信金「搶親」併購新光金控一案,他強調合意併購、非合意併購在法令上是中性的,金管會原則與主管機關的責任,係維持金融市場穩定發展,大股東、公司高階經營人員等相關市場參與者也須有共同責任與認知,共同維持市場穩定與發展。以下為金管會對於中國信託金融控股公司申請投資新光金融控股公司一案,予以緩議的新聞稿全文。中國信託金融控股公司(下稱中信金控)申請以公開收購方式投資新光金融控股公司(下稱新光金控)已發行有表決權普通股,持股比率10%至51%一案,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審查後發現,投資計畫內容對於各種整併可能狀況未有完整規劃,致購足股份計畫及整併方案不完備;對於如未能完成整併之釋股處理欠缺具體執行內容;對被投資事業壽險子司財務狀況掌握不足且未提出增資承諾書具體內容;及公開收購以換股為支付對價方式對雙方股東權益保障不足等疑義,故予以緩議。金管會說明,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組織法第1條規定,金管會肩負健全金融機構業務經營、維持金融穩定及促進金融市場發展之責任,且權衡金融控股公司法(下稱金控法)第1條,金控法之立法目的在促進金融市場健全發展,並維護公共利益等考量,進行本案之審查,依金控法第36條規定,緩議本案之申請,理由如下:一、依金控法第36條規定,金控公司以投資及管理被投資事業為限,且此投資目的非為一般財務投資,係以合併或納為子公司為目的。故核准投資之前提,在於申請投資當時,金控公司應以已具備完成整併之能力與條件為要件,以避免影響金融機構經營穩定及妨害金融市場秩序。依金融控股公司投資管理辦法(下稱本辦法)第4條第1項第3款第5目規定,中信金控應提出購足股份計畫及整併方案。本案申請前,新光金控董事會已通過與台新金控合併決議,並發布重大訊息。而中信金控申請計畫書載明,預定收購之持股比率為10%至51%,收購成立最低要件為10%,未妥適規劃不同收購比率後續整併計畫,於無法確保對新光金控具有絕對控制力下,後續可能衍生股權與經營權紛爭,對未來金融市場秩序維持有重大潛在疑慮。且後續亦可能有投資標的因合併案等事由而變更,致與本次申請投資計畫不符等不確定性因素存在。對於上述疑慮,經檢視中信金控申請書件所提整併方案與說明,及對後續各項可能狀況之評估與處置,尚難認為足以符合於申請投資當時已具備完成整併之能力與條件。二、依本辦法第4條第1項第18款,中信金控應提出若未於期限內完成整併,所採取具體明確之釋出持股方案,惟中信金控釋股方案內容有欠具體,且若遲未能完成釋股,將有影響新光金控或中信金控股東權益、新光金控經營穩定與金融市場秩序等之疑慮。三、依本辦法第4條第1項第3款第4目,中信金控應提出被投資事業未來三年財務狀況之評估,新光人壽係新光金控重要子公司,檢視中信金控所提內容與依據,未顯示能充分掌握目標公司壽險子公司損益及財務狀況。且未提出增資承諾書具體內容,故難以確認中信金控具備對新光人壽財務狀況之掌握與對其確保健全經營之準備。四、中信金控擬以部分現金、部分發行新股為本次收購對價,雖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下稱公開收購辦法)第 8 條規定得以現金、國內外有價證券及其他財產作為收購對價,惟該辦法適用於所有行業,金融業尤其是金融控股公司、銀行與壽險公司等高度監理且涉及廣大消費者利益之行業。若屬非合意併購又以發行新股為公開收購對價,實際收購價格屬不確定。一旦發動收購,雙方股價可能受到干擾,潛藏不利應賣人權益問題。故本會近年來均不鼓勵以股票為對價之公開收購。且公開收購辦法於91年修正,由核准制改為申報生效制後,迄今共計 195 件公開收購案,僅 6 件以股票為對價,2 件涉及證券商之併購,且公開收購比率均逾 80%。涉及收購金融控股公司、銀行與壽險公司均無以股票為對價之前例。而且目前唯一金控併金控之案例,也是採現金收購。金管會強調,金控公司均為金融市場上之領導公司,金融業經營更要得到社會與客戶的信賴,在併購上也要做各行各業的模範。金融市場雖然是一個自由競爭的市場,但任何併購行為不能有礙金融秩序與市場穩定,彼此競爭更要相互尊重,以建立金融市場專業形象並維持市場的秩序與穩定。本案並不影響金管會持續鼓勵金融機構透過整併,以擴大經營規模、發揮綜效與提高競爭力之施政方向。
鼓勵青年多元發展 北市青年局社團補助即日開跑
台北市政府青年局為鼓勵青年發揮創意、多元發展,推「協助青年多元發展補助」,補助學生社團、自治組織或人民團體青年相關活動,每案最高2萬元;「和青年在一起計畫」則陪伴青年圓夢,由青年提案,通過審查後納入青年局的執行計畫,2項計畫皆於16日起正式受理申請。青年局長殷瑋表示,「協助青年多元發展補助」讓台北市的高中職、大專院校社團、自治組織及人民團體參與或辦理青年人才培力、公開競技、志願服務、體驗學習、職涯發展或其他多元主題與性質的團體活動,即日起至11月30日提出申請,每案最高補助2萬元,如具公益性質、三校以上的跨校活動或是全國活動,最高可獲10萬元補助。青年局期盼透過挹注經費,進而鼓勵青年積極提出方案、自主籌劃,多元學習與發展,獲取課堂中學不到的知識經驗。殷瑋指出,除社團補助,如果青年有好的想法、創意,可以直接透過「和青年在一起」計畫向青年局提案。青年局將廣納青年意見與創意,經由可行性、創新性、公益性及經費合理性等面向審查後,擇優納入青年局執行計畫落實,或邀請提案單位合作完成。殷瑋強調,青年局最重要的目標就是陪伴青年認識職場、認識世界、認識社會、認識自己,協助青年探索職涯,接軌國際,也鼓勵青年朋友參與社團活動多元發展,透過互相交流,讓青年在團體活動探索及認識自己實踐自我。青年局提醒,「臺北市政府青年局協助青年多元發展補助要點」及「和青年在一起」計畫自9月16日起受理申請與提案,應於活動辦理前書面填寫申請書及活動計畫等文件,以郵寄或紙本親送至青年局,如有相關問題,歡迎電洽青年局0223514078分機1121、1124詢問。
國泰人壽、國泰產險揪感心 獲金管會頒發公平待客績優
國泰金控旗下子公司致力打造公平待客的友善金融環境,國泰人壽、國泰產險13日雙獲金管會頒發公平待客評核績優獎項肯定,由金管會主委彭金隆頒獎,國泰人壽資深副總經理王麗秋、國泰產險總經理陳萬祥受獎;並於會中分享實務上如何落實公平待客服務。國泰人壽展現全方位守護民眾身、心、財的公平待客文化,為壽險業唯一連續六年蟬聯評鑑績優;而國泰產險則提供多元創新服務,滿足客戶需求,針對多元對象尤其是高齡、身心障礙族群積極推動一系列公平待客服務。國泰產險則提供多元創新服務,滿足客戶需求,針對多元對象尤其是高齡、身心障礙族群積極推動一系列公平待客服務。由金管會主委彭金隆(右)頒獎,國泰產險總經理陳萬祥(左)代表領獎(圖/國泰金控提供)。國泰人壽再獲金管會「公平待客原則評核」排行前25%業者,為壽險業唯一連續六年蟬聯績優,深獲主管機關肯定。國壽落實「全員服務、公平待客」的核心價值,更由董事會直接督導專責單位統籌與建立管理機制,上下齊心維護消費者權益。針對高齡族群,國泰人壽積極培育1.4萬名業務同仁獲得「失智友善天使」認證,舉辦樂齡生活體驗與手語教學課程,提升友善服務能力;並結合國泰人壽App大腦功能訓練與檢測服務,讓客戶強化預防失智觀念。同時,設置「樂齡服務專線」,以最熟悉的語言為長者服務,滿意度達91.8%,更首創高齡客戶「保單查閱人制度」,國泰人壽觀察到,當保戶年紀越大,常會忘記曾經投保哪些保險,因此高齡長者可預先約定查閱人瀏覽保單狀況,協同家屬維護顧客權益。此外,國泰人壽亦積極從客戶角度出發設計各項服務,特別邀請「混障綜藝團」(混合許多障別朋友的表演藝術團體)實際體驗友善服務措施,透過身障者第一視角回饋,優化理賠申請文字轉語音功能,並完成設置「友善服務櫃檯」。為友善服務新住民,除延續先前提供「9國語言」暖心服務,近期更推出業界唯一「多國語言版」的理賠申請書,滿足世界各地民眾來台工作、求學及居住時的保險申辦與理賠需求,並能以其最熟悉的語言,進行保險服務。為預防民眾遭詐騙,當保戶臨櫃辦理「金流」相關服務時,客服人員主動關心民眾資金用途,2023年共成功攔阻64件詐騙案,累計金額近新台幣4千9百萬元。根據國泰人壽最新顧客體驗調查結果顯示,2023年整體滿意度達98.8%,NPS(Net Promoter Score,淨推薦值)高達35.1%,連續四年正成長,顯見國壽各項服務皆深獲客戶肯定。國泰金控旗下子公司致力打造公平待客的友善金融環境,國泰人壽、國泰產險13日雙獲金管會頒發公平待客評核績優獎項肯定。左起為國泰產險協理余家偉、資深副總陳謹洲、總經理陳萬祥、國泰人壽資深副總王麗秋、協理廖昶超、協理劉明達(圖/國泰金控提供)。國泰產險由董事會層級由上而下建立公平待客思維,定期召開公平待客小組會議,並舉辦公平待客教育訓練課程,以落實金融友善服務,改善高齡及身心障礙者數位落差,進而推出一系列公平待客服務機制。 國泰產險針對年輕族群,推出保險新鮮人3大懶人包(車禍處理流程懶人包、旅遊險熱門問題懶人包及快速上手保險流程及觀念-入門指南),幫助年輕人對保險資訊更快上手;針對身心障礙者,提供「視訊手語直譯服務」供聽語障客戶線上手語翻譯、推出「圖型驗證碼語音報讀」服務,協助視障客戶完成會員登入以及提供無障礙網頁;針對高齡者提供「高齡者進線優先接聽服務」、「跨越數位鴻溝 – 友善網頁操作說明」計畫、老花眼鏡及簽名板等服務,並推出高齡專屬保險商品「新世紀常青」,針對老年人最常發生之置換人工髖關節、膝關節及水晶體提供補助保險金,新增「輔助器具費用保險」項目;更走入長照機構舉辦「微心計畫」,推廣損害防阻專業知識。其中「跨越數位鴻溝 – 友善網頁操作說明 」計畫,於服務試行階段受到客戶許多正面回饋,今年已擴大運用於微型電動二輪車強制險及國內外旅遊險,將持續增加運用在更多網路投保險種,服務更多有網投需求的數位弱勢族群,弭平數位落差。國泰產險秉持「iCARE」五大核心理念(implant建立制度、Culture原則內化、Alteration根因改善、Response蒐集聲音、Education教育訓練),推動公平待客,致力於建立「充分保障消費者權益」的服務文化,提升客戶服務的溫度與速度,從商品設計到末端理賠或客戶服務,持續從客戶視角出發,傾聽客戶聲音,提供貼近客戶的創新服務。根據國泰產險最新顧客體驗調查結果,2023年整體滿意度達96.6%,顯示國泰產險深獲客戶肯定。表格:國泰人壽、國泰產險公平待客重點措施(資料來源/國泰人壽、國泰產險)。
不敵「寶貝長寶貝短」攻勢 三峽熟齡單身漢網戀暈船險成人頭戶
新北市三峽區53歲劉姓男子,日前透過臉書認識一名暱稱「Annel」的女子,對方以美艷照片作為大頭貼,更對劉男噓寒問暖,天天「寶貝長、寶貝短」,劉男因而墜入情網,更在其指導下到銀行開通往銀服務,所幸劉男到鶯歌第一銀行辦理時,行員驚覺有異立刻報警,警方與行員聯手阻詐,避免劉男成為人頭帳戶。據了解,劉男在三峽的工廠上班,他日前透過臉書認識該詐騙集團成員,劉男見對方的頭貼照片甚是美艷,五官精緻外還有傲人身材,於是進一步交換Line繼續聊天。而劉男至今仍是單身,短時間內就致墜入情網,多次邀往「Annel」見面,希望能進一步交往,但女子都以工作忙碌為由推卻,還跟劉男說自己從事虛擬貨幣操作,相當賺錢,誘惑劉男「若要交往你也要跟我一樣有錢」,並稱願意教導劉男從事虛擬貨幣投資。劉男聽聞欣喜若狂,對方要求他申辦遠東商銀數位帳戶,由於劉男不太會操作網銀開通手續,於是依照指示把自己的身分證、健保卡及原本就申辦的玉山銀行存摺通通拍照傳給對方,連手機驗證碼也傳給她,果然成功申辦到遠東銀行的網銀,甚至還把自己原本玉山銀行的網銀改成其要求的帳密,賴對方見劉男如此「聽話」,也開心的叫他「寶貝」,每天噓寒問暖,讓劉男心花朵朵開。詐騙集團食髓知味,4日又要求劉男前往第一銀行申辦網路銀行帳號,劉男前往銀行辦理時,遇上櫃台連姓及蔡姓副理詢問,他不經意說出是要辦給認識的網友使用,行員急忙詢問詳情,得知雙方僅在臉書交友認識一個多月,根本沒見過面就把網銀交給對方使用,於是通報鶯歌分駐所員警到場協助。警員王承惠及莊斐皓接到報案後立刻趕抵,檢視劉男手機對話內容,發現賴女「寶貝長、寶貝短」叫得的親熱,不但傳送網銀申請書給他,還要他憶起已申請玉山網銀的帳密,員警趕緊告知這根本就是騙局,並告知劉男帳號若被對方使用,很可能成為人頭帳戶,幸好在第一銀行行員指導下,立刻將遠東銀行及玉山銀行的網銀帳密變更,裡面的存款1萬4000元才沒有被提領一空。警員王承惠提醒,個人的身分證、健保卡甚至存摺帳密千萬不可隨意交給陌生人,詐騙集團最欠缺的就是人頭帳戶,一旦被利用,就會成為詐騙幫助犯,還可能面臨刑責及鉅額民事求償,千萬要小心謹慎。
長照人員換證作業亂象未改善 監委促衛福部與教育部檢討
監察院就專業醫事團體陳情,針對衛福部長照專業服務人員換照及繼續教育爭議案啟動調查。監委田秋堇、林郁容8日指出,衛福部未善盡事前說明,導致相關人員原接受的「8+4」課程不被認可,需再花費時間及經費重新受訓,促請相關部會,加強檢討改善,以落實維護長照被照顧對象權益監委指出,依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規定,長照服務人員認證有效期間為領證之日起6年,長照人員應完成繼續教育積分合計達120點以上,並於有效期限前6個月內,填具申請書,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至地方政府申請更新。政府自106年推動長照2.0計畫迄今,長照服務人員之認證陸續到期,調查結果指出,衛福部未善盡事前說明及溝通,讓原接受109年間「8+4」課程(註)之專業人員課程不被認可,需再花費時間及付費重新受訓衛福部認可之Level Ⅱ及Level Ⅲ課程,甚至連資深長照服務人員及相關課程講師亦須重新受訓,引起專業人員錯愕與不滿。另外,衛福部未能於「長照人員繼續教育積分系統」即時提供長照服務人員查詢,配套不足,衍生諸多爭議及產生各種亂象。衛福部當初將長照業務由「護理及健康照護司」移交給「長期照顧司」時,移交資料找不到,導致衛福部再要求相關公會提供受訓名單,但公會也擔心填報後衛福部完全不承認的問題。監委表示,可以理解衛福部希望透過嚴格把關,以提升長照服務品質,但執行過程卻因各種爭議,挫折新進人員投入長照領域服務之意願,甚至發生已投入的人員折損離開,影響長照服務量能。因應近年來台灣人口急遽老化,將邁入超高齡社會,長照需求人口逐年增加,惟專業服務人力遠遠不足。對此,監委促請衛福部會同教育部,加強檢討改善醫事人員、長照科系學生之繼續教育學分抵免,以落實維護長照被照顧對象權益
台北市動物之家退養率大幅上升 動保處將思考「改善認養方式」因應
「以領養代替購買」的口號盛行,加上台北市動保處宣傳下,近年來動物之家認養率逐年上升,不過議員發現,認養率上升之餘,「退養率」也大幅上升,建議可以考慮縮短認養猶豫期,或是針對不續養的民眾收取費用。動保處回應,動物之家收容的毛孩多不親近人,退養原因以動物會叫,甚至會咬人等為主,會思考改善認養方式因應。國民黨台北市議員詹為元指出,政府推動認養代替購買政策行之有年,認養人數也不斷上升,看似政策推動極為成功,不過卻出現弔詭的現象。他表示,檢視近5年台北市動物之家犬貓認養與退養比例可以清楚發現,在認養率提升情況下,退養率也跟著上升;以狗狗來看,2020年退養率為3.8%,不過到2023年卻高達10%,短短4年退養率成長了6.2%,等於100隻被認養的狗狗中,從原先近4隻被退養,升高到10隻。詹為元說,民眾在動物之家認養前都須勾選相關問題,但未必能從中了解自己是否適合認養,因此認養申請書中明訂有30天「猶豫期」,無法繼續飼養可轉讓或歸還。他認為,猶豫期立意良善,但似乎讓少數人有機可乘,認為「反正可以退養」而抱持著好玩的心態去認養,在不斷被認養又退養的處境中,毛小孩的心理勢必會受到影響。詹為元建議,動保處應考慮縮短猶豫期,或參考新北市「非犬貓動物不擬續養費」,讓不續養費延伸適用犬貓等所有動物,減少退養狀況。動保處回應,因應零撲殺而實施精準捕捉流浪犬貓,動物之家收容的毛孩們多不太親近人,飼主認養後須花時間在家庭化互動訓練上,以適應家庭環境;經統計退養原因為會叫,會咬人,具攻擊性,動物不吃不喝等,因此有部分動物被退還。動保處強調,為避免飼主初次認養而不續養後,就被註記為「終身不得於收容所認養」黑名單,六都的動物認養猶豫期也是30天以上或甚至更久,目前北市動物認養猶豫期與其他縣市相似,未來也會持續精進認養流程與措施。
「中信金非合意案」金管會是否點頭? 林維俊說「應不會」:兩年前台新金就這樣做
台新金控27日召開第二季線上法說會,總經理林維俊對於各界關注「新新併」之案的進度,對於提問若中信金的「非合意併購」之案獲金管會審核通過的話,台新金要如何因應?林維俊說,應該不會過。林維俊表示,中信金目前提出「非合意併購」新光金的股權計畫,是包含換股與現金兩者結合一起的比例,這樣的方式是在二年多前,台新金就向金管會提出一樣的方式,但當時金管會認為單純採取換股比例較宜,因此台新金才沒有提出現金收購價的部分。林維俊也強調,金管會為金融界監理主管機關,監理態度應會是一致性的,因此他認為金管會是不會通過中信金這此提出的換股與現金的收購價方式的股權計畫申請書的架構。他也強調,合意併購應該是受到優先的對待。對於突然出現的敵意併購,有違金管會所稱的合意併購的優先;且也非逼退合意併購,這樣的情況不能濫用,金管會應立下規矩有所依循。對於台新金控是否會調整對新光金的換股比例,林維俊也表達他的個人看法,他認為台新、新光與中信等三家相關公司,都是上市公司,股價都是在波動動態,持續變動,未來是有可能會調整,動態的狀況,持續關注。
中信金擬今向金管會遞件申請 公開收購新光金
台新金與中信金搶親新光金的併購大戲國內上演,財委會立委、金管會8月26日先赴日本考察二家「新郎」。此趟參訪金管會副主委邱淑貞、銀行局長莊琇媛將考察5家公股、3家民營銀行,其中,「金金併」打得火熱的中信金旗下日本東京子行、台新金旗下東京分行都在考察範圍內。不過,據了解,並不影響中信金公開收購的遞件,中信金擬在8月26日向金管會遞件。此趟日本東京參訪考察活動,由立院財委會召集委員、「亞東國會議員友好協會」會長郭國文籌畫,在8月初就已定好8月26至28日,立委除了郭國文,還有李坤城、謝衣鳳、鍾佳濱、王美惠等人,邀請政府相關單位前往,包括:金管會副主委邱淑貞、銀行局長莊琇媛、證期局官員、財政部國庫署長陳柏誠、證交所、櫃買中心等人,赴日本東京考察兆豐、彰銀、台銀、一銀、台企銀等五大公股行庫及中信、玉山、台新等三大民營銀行。此次的訪日行程非常緊湊,8月26日早上六點就要在松山機場集合,第一天主要有兩個活動,分別是國銀日本分(子)行的經理人座談會及考察中信銀日本東京之星子行,座談會將在中信銀的東京子行舉行,並由中信金總經理高麗雪親自出席迎接。第二日行程是考察東京證券交易所、LIVING PLATORM(REITs養老中心)及「台日資產管理中心合作展望」對談,並將會晤多位日本眾議員;而第三天則將與日本的虛擬貨幣GMO Coin、機器人理財SBI Zodia Custody等業者進行考察與交流。高麗雪在上周五重訊記者會中已表示,最快8月26日就會向金管會遞件,擬公開收購新光金,每股收購對價約為1股新光金普通股換發中信金普通股0.3132股及現金約新台幣4.09元,換算每股收購價約新台幣14.55元(現金加股票),收購股權上限為51%。據金控法第36條規定,「金控公司投資國內事業,主管機關自申請書件送達之次日起,15個營業日內,未表示反對者,視為已核准」。中信金已打算在8月26日遞件,金管會最晚會在9月16日之前批准。
雙龍搶親新光金 金管會妙喻:不是嫁聘金高的就一定會幸福
中信金、台新金雙龍搶親新光金,到底新光金花落誰家對股東權益最有保障?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22日指出,「股東權益」不是只看價格,就像嫁人,「嫁入聘金較高的夫家就一定會幸福嗎?」但他強調,對個案不評論。由於此次新新併殺出程咬金,產生了很多可能情境都是史上首見,各方關切,台新金是否可以同時公開收購加上換股、或是中信金與台新金同時公開收購,又或是中信金在台新金召開股臨會前就公開收購新光金51%股權是否台新金換股就會破局?林志吉指出,對假設問題都不便回應,不過,這次併購確實相當程度考驗金管會的智慧,「金融市場秩序」是一定要考量的,且金融市場秩序有很多面向。林志吉指出,若依據金控法第36條第二項、第四項規定,金控公司得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投資事業,對於金控轉投資案,金管會自收件日之次日起算,須在15個工作日內審查並決定准駁,未表示反對者視為已核准。但林志吉指出,截至8月22日止,金管會尚未收到中信金申請轉投資新光金申請書,且過去也沒發生過「未表示反對者就視為已核准」,因為這麼重大的事情都還是會有函覆請之說明。林志吉指出,「非合意併購」的金控只要符合,金控投資管理辦法第二條第九項規定,符合四大條件「資本充實、經營能力佳、有國際布局發展能力、企業社會良好」,無須取得被投資事業董事會同意或決議,或與被投資事業簽有應賣股份總數超過25%的相關協議或約定就可進行。但林志吉指出,即使達到這四大條件,還是會去跟整體行業比較,做整體的審查,不是只有BIS、財務數字達到就可以。金控公司要進行「非合意併購」必須經董事會通過,至於向金管會遞件時間點由金控公司自行決定。至於金控「換股」則要經股東會決議,至於股東會決議後,向金管會遞件時間點也是由金控公司自行決定。林志吉指出,從2004年9月至今銀行局轄下有64件併購案件,過去公開收購未能成立案件也是有的,像開發金、金鼎證券,因為經營權爭議無法完成併購,2015年國票金、三信銀,未達到申請公開收購股數下限因此也未成立。非合意併購與合意併購可以同時進行嗎?林志吉指出,有關併購方式要由業者自行決定。對於個案不予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