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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騷擾 李伯道 懲戒法院前懲戒法院院長李伯道遭評鑑撤職 法評會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懲戒法院前院長李伯道涉嫌以傳送訊息、碰觸肢體、不當言語及交付信函等方式,與女部屬互動,使女部屬產生恐懼、害怕、不舒服及被冒犯感覺,涉嫌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的性騷擾規定,還違反《法官倫理規範》,司法院根據《法官法》,送請法官評鑑委員會(簡稱法評會)予以個案評鑑,法評會2023年12月8日公布評鑑結果,建議對李伯道撤職,並報請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法評會指出,李伯道在2020年11月4日至2023年5月8日擔任懲戒法院院長並任法官,2023年3月16日至4月17日期間,陸續以傳送訊息、碰觸肢體、不當言語及交付信函等偏離職場長官與部屬間應有分際之方式,與女部屬互動,使女部屬產生恐懼、害怕、不舒服及被冒犯之感,女部屬向申評會提出申訴成立,司法院轉送法評會評鑑。法評會認為,李任職期間對女部屬所為評鑑事實,足以認定是性騷擾行為,李所為不當言語及肢體接觸行為,已偏離職場長官與部屬間應有分際,在一般人合理認知下,確已使女部屬感受不悅、及冒犯。由於雙方具有長官及下屬的權力不對等關係,使女部屬對於李伯道不當言行產生恐懼、害怕、生氣等負面情緒。女部屬害怕遭報復予以隱忍,足見女部屬已明顯感受被侵犯,未違反一般人通常生活經驗,也沒有悖於合理被害人標準。因此認定請求評鑑成立。法評會指出,法官負有憲法依法審判的重責大任,應該高度認知尊重保障他人身體自主權,且應落實在日常行為與人際互動上,李伯道身為資深法官,並擔任懲戒法院院長,應該知道這些應遵循之行為準則。法評會審酌李數十年來服務於司法,對維持公務紀律、及強化公務員權益保障的努力和貢獻,但李未能謹言慎行,對女部屬不當言語及肢體接觸,可責性重大,嚴重違背《法官倫理規範》,因此根據《法官法》第39條第1項第1款、第50條第1項第2款規定,建議撤職,並報由司法院移送職務法庭審理,以昭警惕。
懲戒法院前院長李伯道性騷擾女部屬 監察院通過彈劾
監委林國明、王美玉、紀惠容指出,懲戒法院前院長李伯道於112年3月16日至4月17日間,利用公務上之權勢及機會,多次對A女為具性意味之言行,經司法院性騷擾申訴處理評議委員會作成性騷擾成立及申復無理由之決議在案,於監察院詢問時仍飾詞狡辯,毫無悛悔之意,嚴重損害法官職務之尊嚴與司法形象,有法官法第21條第1項第2款「言行不檢」之情事及違反法官法第18條第1項、法官倫理規範第5條之規定,情節重大,具法官法第49條第1項之應受懲戒事由,且有懲戒之必要,因此提案彈劾,於112年12月5日經彈劾審查會通過,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三位委員表示,李伯道對A女為7次具性意味之言詞及行為,分別於112年3月16日在公務活動住宿飯店房間內拉A女雙手、環抱A女身體及撥打電話告知很喜歡A女;3月25日在辦公室親自泡茶給A女喝,並交代工友勿讓他人進入,於A女要離去時環抱她的身體;3月30日及31日以Line傳送2張公務活動照片給A女,並傳訊息「妳特別開心」;3月31日在辦公室對A女說「要等5天後才能見到妳,真是捨不得」,並環抱A女身體、撫摸背部及說A女好香;4月6日在辦公室以手機寫A女小名「You'reso beautiful」後向A女展示,於A女要離去時以雙手自A女身體側面強行環抱;4月12日在辦公室以手由上至下撫摸A女右手臂;4月17日在辦公室交付A女書箋一封,開頭寫A女小名,結尾署名「老闆」,內容有「茫然」、「不珍惜」、「不再提喝茶」等語。三位委員強調,行為人之行為及言詞是否成立性騷擾,應以「合理被害人」之標準檢視,李伯道所為環抱A女、摸A女手臂、觸摸A女身體之行為、對A女示好、稱讚之言詞及傳送給A女之照片、訊息、交付給A女之書箋,業經司法院性騷擾申評會認定客觀上具有性要求及性意味之意涵,且讓A女主觀上有害怕、難過、噁心、不舒服之感受,堪認李伯道對A女有為性騷擾行為。三位委員另強調,公務員服務法第6條明定公務員有保持品位之義務,法官法對於法官職位形象之要求,較之一般公務員更為嚴謹且苛求,因此法官法第18條第1項明定「法官不得為有損其職位尊嚴或職務信任之行為」;法官倫理規範第5條更具體規定「法官應保有高尚品格,謹言慎行,廉潔自持,避免有不當或易被認為損及司法形象之行為」;另法官法第21條第1項第2款規定「法官言行不檢者,得加以警告」。李伯道不僅為法官,更是職司公務員懲戒事務之機關首長,對法官職位形象之要求,較一般法官自應更加嚴格,核其言行不檢及損其職位尊嚴之違失情節已達重大之程度,業已嚴重戕害司法形象,自有移送懲戒之必要。《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學校調監視器「拍到學生接吻」記2支警告 申評會3理由打臉南山高中
什麼年代?新北市南山高中2名男女學生,因為在學校互動親密,被生輔組長看到,懷疑不尋常便調閱監視器,發現確實有親吻行為,於是以行為失檢、影響學校秩序和風氣為由,記2支警告。事後學生不滿申訴,申評會的決議結果也出爐了。南山高中因為《禁愛令》引發軒然大波,台灣青年民主協會透露,今年5月有2名男女學生在走廊吃晚餐,剛好被生輔組長撞見,認定2人互動太親密,調監視器發現有親吻和碰觸身體的行為。校方認為學生應以讀書為主,男女之間不應該有過度的交往,最後用「人際互動行為失檢,肢體接觸逾越分際,影響班級、校園秩序及風氣」,記學生警告2次。(圖/翻攝自台灣青年民主協會臉書)學生向學校和新北市教育局申訴,但都被駁回,因此向評議委員會申訴。申評會決議後,認定南山高中校規違法,應撤銷警告,理由有3點:1.校規有關「人際互動失檢」、「肢體接觸逾越分際」違反明確性原則。2.如果學校動輒對學生之親密與情感表達言行處以懲處者,似有違反比例原則之嫌,且有賦予教師對校規之解釋權過大之嫌。3.教育部明訂不得籠統將「情感交往、關係曖昧、行為不檢」或類似規定作為懲處學生要件。申評會強調,學校應以教育及輔導方式引導學生對於情感關係之探索以及認識、學習合宜之情感表達及互動,非以懲處方式禁止或嚇阻學生之情感交往或表達。而台灣青年民主協會也呼籲,目前仍有許多國中、高中與南山高中的校規文字相同,教育部應要求各地主管機關全面檢視校規中,是否還有禁愛令規定,確保未來不再有學生因為校內親密行為而受到記過處分。
前懲戒法院院長遭認定性騷成立 李伯道說很遺憾、將救濟到底
懲戒法院前院長李伯道被申訴涉嫌性騷擾案,司法院「性騷擾申訴處理評議委員會」(下稱申評會)今(24)日下午召開委員會,經全體委員(內部委員9名、外部委員2名,男女比例4:7)出席評議後,決議申訴案成立,並建議移請「法官評鑑委員會」進行個案評鑑。對此,李伯道發表聲明指出:今日很遺憾接獲司法院性騷擾評議委員會做出評議成立的判斷,本人曾於調查程序中多次請求委員會調查對本人有利之證據,卻遭大會漠視,對於司法院性平會遭有心人士架空,配合部分媒體補風捉影,對本人及家人極盡抹黑之報復行為,無力扛起維護司法院聲譽重貴大任更表痛心,本人將循法律途徑提起救濟到底,以捍衛本人及家人聲譽。司法院新聞稿表示,被害人在今年6月21日正式向申評會提出申訴後,由主任委員指派3名委員(男女比例為1:2)組成專案小組進行調查,專案小組在訪談當事人,依職權及當事人的聲請,調查相關證據後,提出調查報告書,由申評會對本件性騷擾事件進行評議,決議提出議處的建議。司法院指出,為保護申訴人的隱私及權益,本案處理程序及申訴案件內容均依法無法公開。當事人對於決議有異議者,得於收受書面通知次日起20日內,向申評會提出申復。司法院後續會依申評會建議,提供申訴人心理支持方案,關切身心健康、及持續進行工作場域及相關措施的必要調整。今年5月提早退休的懲戒法院前院長李伯道,被女部屬指控多次性騷擾,女部屬6月20日發表聲明,表示李伯道利用工作機會不只一次對她性騷擾,她表示李伯道應該為不當行為負責,「但那幾次的性騷擾行為,是我不願回憶的過程」,女部屬說要勇敢的站出來,面對這一切。
前懲戒法院院長性騷擾被害人發聲! 女部屬明向司法院申訴
今年5月提早退休的前懲戒法院院長李伯道,涉嫌多次性騷擾該院女部屬,被害人下午發表聲明,表示李伯道利用工作機會不只一次對她性騷擾,但她沒想到事情會在媒體曝光,她表示李伯道應該為不當行為負責,「但那幾次的性騷擾行為,是我不願回憶的過程」,女部屬說要勇敢的站出來,面對這一切,明天就會向司法院申訴,也希望媒體不要刊登她的照片。女部屬的聲明稿指出:今早看到媒體報導此事,非常震驚,從沒想過這件事情會在媒體上曝光。「前任懲戒法院院長李伯道的確曾經利用工作機會,對我不只一次性騷擾」。她在事發後,向時任司法院林輝煌秘書長報告,請求保護。林輝煌依照她的要求,立即讓李先請辭(李在就任懲戒法院院長前,已經辦畢退休),不讓李有再次接觸的機會。女部屬表示,她請林輝煌秘書長不要對外曝光案情,不要啟動申評會,因為不想讓申評委員知悉她被性騷擾的任何情節,「因為我非常非常害怕,我擔心只要有人透漏一絲消息,李伯道很有可能會對我作些什麼報復的舉動,因此我請求林秘書長尊重我的意願,並保護我的身分,我不想提出申訴。」所以,當媒體向司法院或林秘書長(即現任懲戒法院院長)查證時,她還是請他們保護她以及基於之前的承諾,絕對不能對外說明李伯道提前請辭的原因。因此今天上午司法院發布新聞稿,表示並不知悉這件事,也是基於她的要求。但她不想再沉默下去,所以選擇把事實真相對外說明。女性同仁在職場遭受性騷擾,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而且,事發現場常常並無第三者在場,舉證不易。女部屬說她非常感謝林輝煌「在第一時間毫無保留的決定保護我,並依我的意願及要求處理這件性騷擾事件。」女部屬說:「發生這樣的事情,讓我非常痛苦,我一度懷疑並且自責,是不是我自己有什麼地方做得不好,才會讓長官以為我是可以被他騷擾的對象?為此,我也覺得很羞愧,我明明是被害人,但卻覺得是我自己做錯事,不敢對別人陳述這件事。原本希望這件事情能夠靜靜的處理,但媒體既然已經報導此事,她覺得必須勇敢的站出來,面對這一切」。「那幾次的性騷擾行為,是我不願回憶的過程,對此,我就不再多言,請各位容我保留。」
性騷案頻傳!北市公園處駐衛警免職 南市官員騷擾女下屬遭調查
台北市公園處一名男性駐衛警遭爆涉性騷8名女職員,台北市府發言人殷瑋15日公布調查結果,駐衛警記兩大過免職;公園處長黃淑如因督導不周影響機關聲譽,將依市府及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獎懲標準懲處。台南市府某局處官員也被爆在上班時間傳「好想抱」等曖昧訊息給已婚女雇員,市長黃偉哲指示立即展開調查。殷瑋表示,北市府還會要求勞動局、教育局、社會局等單位,檢討性騷擾申訴機制的缺失,要求人事處研議市府各機關人事機構辦理性騷擾案件注意事項,建立對性騷擾申訴人追蹤輔導或轉介服務的機制;另研擬被申訴人的追蹤、考核監督機制。工務局表示,若有新受害人提出申訴,會偕同公園處依《性別工作平等法》進行性騷擾調查及審議作業,此案公園處將重啟調查。勞動局表示,將調查該處在發生職場性騷擾後是否有採取立即有效糾正措施,將整理資料提交勞動局性平會審議,預定6月底前盡快完成審議。南市府某局處官員昨日也遭爆料以匿名方式,在上班時間傳「好想抱」、「講再多也不如一抱」等曖昧訊息給已婚女員工,女雇員丈夫去年4月意外發現太太手機內有不正常聊天訊息,氣得差點離婚,追問後,太太表明這人是某位要職官員,她不敢得罪。人夫後來約該官員出來談,對方卻稱「只是公事上的聊天,用詞比較不當而已,沒其他目的」、「對其他同事都這樣」。近來性騷案頻傳,該名人夫與太太討論後,為避免更多人受害,決定曝光。台南市議員曾之婕昨質詢時要求市府調查該案,市府強調,已組成專案小組針對申訴人、被申訴人、證人及相關人等分別訪談調查,調查結果將送交性騷擾申評會評議,由委員會依據評議結果懲處。
前駐菲大使被控性騷擾 外交部:4月底已完成解職調部
前駐菲律賓大使徐佩勇被指控涉及性騷案的處置作為,外交部今(11)日發布新聞稿表示,4月底已完成徐佩勇解職調部以保護當事人。外交部指出,4月間得知駐菲律賓代表處疑有職場性騷擾情事,立即主動採取因應措施,並於4月30日完成徐前大使解職調部,以保護當事人,避免處於可能遭到冒犯的工作環境。外交部表示,在5月初即要求駐處調查並回報事發經過,但由於當事人因有顧慮,尚無申訴意願,除透過駐處持續提供申訴管道資訊及關心當事人身心狀況外,並依據當事人需求,提供相關心理輔導諮商及法律等必要協助。此外,外交部也主動電郵聯繫當事人,再次告知申訴程序及表達願意提供協助,但至今仍未獲當事人回應。外交部表示,願再次強調,至為重視駐外館處發生疑似性騷擾事件,並積極嚴肅處理,今後除持續對當事人表達關心外,後續處理首重保護當事人的隱私,以及尊重當事人的個人意願。外交部表示,外交部訂有性騷擾防治申訴及調查處理要點,並設置性騷擾申訴評議委員會,負責處理性騷擾申訴案件。外交部於接獲性騷擾事件申訴並確認受理3日內,將由外聘專家學者及外交部人員組成專案小組,針對申訴人、被申訴人、證人及相關人等分別進行訪談調查,並將調查結果送交性騷擾申評會評議,外交部考績委員會將作出懲處及其他適當處理。外交部表示,此案倘未有當事人提起申訴,事涉外交人員風紀及公務紀律,外交部仍將嚴正處理,秉持勿枉勿縱精神,主動行政調查,亦將提交外交部考績會議處,以確保同仁有良好組織工作環境。
駐菲大使徐佩勇爆對女秘書捏胸、摸私處 外交部:已解職
政壇性騷風波燒進外交部,我國駐菲律賓前代表徐佩勇遭控性騷擾當地女性,外交部昨日證實指出,4月間獲知疑似有性騷情事,已將徐前大使解職並調部,正在進行調查中。根據ptt爆料,被徐佩勇性騷的菲籍女員工畢業後進入使館,徐長期對她有摟抱、強吻、捏胸、強行脫衣和私處觸摸等性騷擾行為,菲籍女員工多次檢舉但石沉大海,爆料者指,疑似是長官強壓吃案,且4月徐榮調回國,離開時還在馬尼拉豪華海鮮大酒樓大擺宴席,讓女員工覺得公道無望,感受到無盡的威脅和壓力,變得封閉起來。外交部表示,對性騷擾事件採零容忍的態度,訂有「外交部性騷擾防治申訴及調查處理要點」,並在今年3月1日進一步訂定駐外機構性騷擾申訴案件處理原則,採多元申訴管道,若接獲申訴人提出性騷擾事件申訴並確認受理後,將組成專案小組進行調查,並將調查結果送交申評會審議。前外交官劉仕傑也遭網友爆料涉嫌性騷,事件爆發後,他緊急關閉臉書,並未對外發言,時代力量昨證實,已收到其退黨聲明書,黨內並啟動調查程序,時力黨主席王婉諭也為此致歉,會在尊重當事人的意願下,提供所有需要的法律協助。地球公民基金會執行長蔡中岳7日遭爆10多年前涉及性騷擾,事後蔡中岳以「不記得了」為由辯駁。地球公民基金會8日聲明已啟動性騷處理委員會、停止蔡行政管理職務,後續依法處置;蔡8日晚間發聲明,強調「很震驚」,因肢體接觸象徵「表達友善」,但昨日再傳他對另2名女子偷摸大腿、摸背,風波難平。
陷入桃色爭議致升等失敗 女副教授提國賠結果曝
曾與前司法院副院長城仲模惹桃色爭議的雲林科技大學副教授王美心,3年前申請升等為教授未通過,她懷疑遭校方刁難和職場霸凌,向教務部中央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提起再申訴又遭駁回,她提告向教育部求償國賠200萬元,台灣高等法院維持一審判決、駁回她的請求。可上訴。王女說,她以專門著作在2020年4月申請該學年度升等為教授,但校方教評會以她所提資料不符合專任教師升等規定,決議不通過她之升等案;審議過程中,校方多次對她施予職場霸凌,她多次向大學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提出申訴,但學校申評會都「申訴駁回」。她表示,教育部的申評會未針對歷次院教評會有無霸凌行為加以審議,而是針對她所未請求之其他事項及內容擅作判斷,屢次駁回她之再申訴,顯有已受請求事項未予評議之違誤。王女主張,教育部所屬中央申評會之公務員,故意或過失未就她所提再申訴已請求事項予以評議決定,並因怠於執行職務之結果,致她在大學受有教授升等程序正義暨職場霸凌申訴之平等權彰顯被延誤,造成伊身心煎熬痛苦異常,教育部須賠償她200萬元。台北地院一審及高院二審都認為,客觀上不能認王女的身體與健康受損害,教育部所屬中央申評會委員就該等評議決定,並無怠於執行職務,致她之身體、健康、工作平等權遭受損害,駁回王女的請求。可上訴。
曾捲入城仲模緋聞案!女教授懷疑遭校方刁難 沒證據判敗訴
曾與司法院副院長城仲模上汽車旅館聲名大噪的雲林科技大學副教授王美心,2年向雲科大申請升等為教授時,懷疑遭校方刁難和職場霸凌,於是向教務部中央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提起再申訴,仍被拖延,導致她身心受創,因此向教育部求償國賠200萬元。台北地院認為她主張中有不少推論或臆測,難以舉證教育部究竟有何故意或過失侵害王女,因此判決王女敗訴。王女主張2010年4月遭雲科大人文與科學學院長及教師評審委員會刁難,決議不通過她的升等案,且曾對她提出刑事告訴的巫姓、張姓兩位評審委員並未迴避,對她做出不利的決議,事後向教育部中央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再申訴,卻遭承辦人員拖延,怠於行使職務,造成她身心健康及工作平等權遭侵害。法官查出,王女不服雲科大教評會決議,向教育部中央申評會再申訴,該會也已駁回她的再申訴案,並沒有不處理。王女也沒有提出證據,證明再申訴案遭教育部承辦人員刻意拖延,一切都有按照規定進行,難謂教育部有怠忽職守侵害其權益,因此判決她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