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途
」 柯文哲 北檢 沈慶京 京華城案 政治獻金飯店床尾「多鋪一塊布」有何用? 內行解答:很髒,從來沒洗過
出門旅遊住飯店時,常常會看見床尾、棉被上方鋪著一條長型布條,不少人覺得這只是裝飾用,準備上床時就會將其放到一邊。對此,以現代化的設施和注重健康的住宿環境而受歡迎的日本連鎖飯店Super Hotel就說明,這種長條型布條稱為「床尾巾」,起源於美國,用途就是讓懶得脫鞋的人可以隨意地放腳。日本連鎖飯店Super Hotel日前在官方TikTok帳號上傳影片表示,在飯店的房間內,床尾擺放的長型布條,稱作「床尾巾」或「床旗」,起源於美國,英文叫做「Bed Throw」、「Foot Throw」、「Bed Runner」,日文為「ベッドスロー」,也有飯店人為稱其是「鞋枕」。據了解,這其實源自於西方人沒有到室內脫鞋的習慣,有些人甚至會直接穿著鞋子躺在床上,至於「床尾巾」的出現,就是讓懶得脫鞋、愛穿著鞋睡覺的人放腳,避免鞋上的髒污直接碰觸到乾淨的床單。影片曝光後,迅速獲得超過150萬次點閱,許多網友紛紛留言道,「我一直不知道那是什麼,就把它拿下來,折起來放在角落」、「我不敢相信有人會穿著鞋子躺在床上」、「我總是把它放在肚子上,以免受涼」、「我以為它是為了在和某人一起睡覺時使用的,這樣他們就看不到你的睡臉」、「我都把它扔在地板上,這樣就能直接赤腳走在房間裡」。此外,還有一名日本網友透露,「我以前是清潔人員,之前工作的飯店從來不洗這塊布就繼續用,它真的很髒、確實很髒」。
月薪40K「27歲還沒存到第一桶金」!北漂妹嘆:真的太難了 每月房租曝
不少人努力工作賺錢,就是希望有一個高品質的生活,然而近幾年物價飆漲,薪資遠遠趕不上通膨,因此有些人寧願留在家鄉,也不願北漂。一名女網友嘆,月薪4萬左右,有感北漂要存到第一桶金實在太難,考慮回家鄉。原PO在Dcard以《北漂人的口袋有多深》為題表示,今年已經27歲,但還沒有存到第一桶金,雖然不用給家裡任何錢,也沒有負債,但覺得身為北漂要存到一桶金真的太難了。原PO透露,月薪4萬左右,房租一個月固定1萬1000元,但不含電費。她嘆氣,「準備要包袱款款(台語:行李收收)回家鄉,大家北漂有存到什麼錢嗎?」貼文一出引起討論,網友紛紛留言「如果你是想存錢,那你不適合,如果是刷產業經驗,就考慮,畢竟有些大公司要有經驗,但資歷只有雙北能刷」、「年薪沒70萬,北漂辛酸的」、「先看工作有沒有成長空間,不然4萬真的無法」、「想存錢就快逃,我真的想不到有什麼理由非要留在台北不可」。另外也有人直言,「才4萬左右真的不要北上工作,我一直搞不懂,這種薪水來台北工作的用途?扣除房租等開銷,比在南部在超商薪水還低,何苦呢?」
毛帽頂部一顆球不是裝可愛!專家揭1重要功能
每到冬天,不僅身上衣物要禦寒,許多民眾也會戴起帽子避免頭部受寒,其中「毛帽」就是相當受歡迎的單品之一,保暖外還有各種造型供人挑選。有些人好奇為何毛帽頂部常常有一顆毛球設計,有專家解惑不是要裝可愛,而是有保護頭部的作用。日本綜藝節目《所さんの学校では教えてくれないそこんトコロ!》曾介紹衣服相關冷知識,有提到民眾在冬天很喜歡使用的毛帽,而部分毛帽會有頂部一顆毛球的設計,這個毛球在日文裡稱「ポンポン(ponpon)」,可愛名字也讓人認為毛球只是增加搭配性和可愛,或是讓人想摸摸戴這種毛帽者的頭。在多數人認為毛帽上的毛球沒特別功用下,服裝史學者辻元佳史為眾人解惑,毛球設計不是為了裝可愛,而是用來保護頭部;辻元佳史說明,帽子上的毛球設計最早源於歐洲的水手帽,因為過去船艙天花板特別低,水手們做事時容易撞到頭部,因此設計出一顆毛球在帽子上,毛球碰到東西就會使配戴帽子的人起到警示作用,減少水手們受傷。先前有日本節目介紹毛帽上的「毛球」實際用途是保護頭部,法國海軍的帽子也還是用這項設計。(圖/翻攝自日網)此後,毛球設計不僅用在水手帽,也在歐洲掀起一陣流行,後來還紅遍全球,更沿用至今。據悉,法國海軍士兵的帽子也沿用類似設計,白色帽子頂部有加裝紅色絨球,就是為了保護頭部。
假交友真詐騙!台中男暈船被誆開約定帳戶 警銀苦勸幸阻詐
詐騙手法層出不窮,台中1名陳姓男工人日前透過交友軟體結識1名女網友,對方進而推薦他加入投資虛擬貨幣群組,接著再要求他到銀行臨櫃設定約定帳戶方便往後投資,陳男不疑有他依指示照做,所幸陳男尚未投入資金且行員及時察覺有異報警,經警方到場勸說,他才驚醒險些被騙。據了解,單身的陳男日前透過交友軟體結識1名女子,2人相談甚歡還互換Line熱聊,不久後她眼看時機成熟,進而推薦陳男加入名為「TikTok供應商」的投資群組,詐團假扮成投資專員指導陳男,令他深信不疑,隨即要求他依指示到銀行設定約定帳戶,以便後續投資,經行員詢問陳男設定約定帳戶的用途,豈料陳男卻對投資內容一知半解,令行員不禁懷疑他是遇到詐騙,隨即通報警方到場勸說。警方表示,台中市第三分局健康派出所27日接獲轄內銀行通報,行員指稱有民眾疑遇詐騙,警方到場了解過程後,毫無懸念確定是假交友投資詐騙,隨即解釋類似案例並苦勸陳男,他這才恍然大悟險些落入詐團設下的陷阱,所幸他還未投入資金就被攔阻,才未造成錢財損失,事後陳男刪除詐騙群組並向警方和行員阻詐致謝,警方也呼籲民眾投資理財應保持高度警惕,切勿輕易投入資金。
英國宣布提供烏克蘭30億軍事援助 撥款450萬調查俄戰爭罪行
英國政府於今(29日)宣布,對烏克蘭的支持將延續至2025年,包含每年30億英鎊的軍事援助和額外22.6億英鎊的貸款,幫助烏克蘭對抗烏俄戰爭。英國發布新聞稿表示,計劃撥款450萬英鎊,幫助烏克蘭調查俄羅斯全面入侵期間的戰爭罪行。該資金將用於支援戰爭罪行的記錄、調查和起訴工作,並整合英國與美國、歐盟合作的暴行犯罪諮詢小組的現有資源。英國政府指出,自俄羅斯入侵以來,英國已為超過30萬名烏克蘭人提供庇護。2025年2月4日起,內政部將開放申請新的烏克蘭許可延期計劃,允許符合資格的簽證持有者再居留18個月,繼續享有工作、福利、醫療和教育權利。國防部長約翰希利近日訪問基輔,宣布支援價值2.25億英鎊的軍事支持計劃,涵蓋防空系統、新型無人機、海上設備以及彈藥供應。他強調英國的承諾是「只要烏克蘭需要,英國都會與之並肩作戰」。2024年英國已向烏克蘭提供了超過400種軍事裝備,包括100枚輕型多用途飛彈和先進海上設備,用於強化海軍能力並重啟糧食出口。此外,英國-拉脫維亞無人機能力聯盟還增強了烏克蘭的監視與攻擊能力。新聞稿也指出,《對烏克蘭財政援助法案》於近日通過,使英國能夠提供額外22.6億英鎊貸款,支持烏克蘭軍事設備採購。與此同時,英國管理的烏克蘭國際基金已吸引超過13億英鎊的國際捐款,用於快速採購火砲彈藥等軍事物資。今年7月英國與烏克蘭簽署《國防工業支持條約》,透過35億英鎊的出口融資擔保貸款擴大防務合作,助力烏克蘭武裝力量的現代化。除了軍事支援外,英國政府承諾在2024至25財年提供超過2.82億英鎊的雙邊資金,應對人道、能源和重建需求。其中,7000萬英鎊用於支援烏克蘭能源基礎設施,至少1.2億英鎊用於人道援助,並向世界銀行提供進一步10億美元貸款便利。英國2025年將集中力量於五個優先領域,包括增強烏克蘭軍事能力、擴展訓練計劃、深化國防工業合作、與盟友緊密協作,以及加大對俄羅斯的壓力。外交大臣大衛拉米表示,「英國將繼續在戰爭與和平中支持烏克蘭,幫助其追求正義與安全。」而國防部長約翰希利補充,「烏克蘭的防禦就是我們的防禦,透過持續支援,我們不僅捍衛烏克蘭,也保護歐洲的穩定與英國的國家安全。」
霸凌案掀出「就安基金」濫用亂象...審計部要查 勞動部:若名目不符啟動法定追回
就業安定基金亂象頻傳,遭質疑曾被用於開演唱會、買網軍、修繕辦公室用等不符合法定途支出。審計部近日接連函文請勞動部針對約5174萬元就安基金支出是否與法定用途關聯性低、管理機制上有疏漏等請勞動部回覆。勞動部強調,會明確面對問題,不能迴避,若經查有名目使用不符,則啟動法定追回程序。審計部調查包括就安基金近三年「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及「推展費」共計5174萬元涉不符法定用途,審計也質疑就安基金內部管控審核小組審核標的僅限5000萬元以上計畫,且僅就計畫目標達成情形進行管控,並未涵蓋計畫預算支用的經濟性及與基金用途關聯性等事項,未能發揮功能。勞動部指出,目前有部分項目,檢方也正在啟動調查,會全力的配合,絕不會有包庇的問題。勞動部也將在承諾立法院衛環委員會的1個月內,提出未來就安基金強化管理把關之機制方案,供外界檢視,這裡面也會積極回應審計部來函所提到的機制缺失。
北捷推出「年末限定1服務」超貼心!一票網讚爆:跨年狂歡後很多人需要
歲末年初不少企業都會舉辦尾牙、春酒等活動,台北捷運也順勢推出「期間限定服務」,一名網友近日發現,捷運站內突提供「黑色塑膠袋」給民眾自行取用,背後用途曝光後,一票網友直呼太貼心。一名女網友在臉書社團「路上觀察學院」PO出一張照片,發文透露她近日搭乘台北捷運時,意外在徐匯中學站發現一塊告示牌,下方還掛著一大捲的黑色塑膠袋,牌子上還寫著,「嘔吐袋請自行取用,如索取完畢,請洽詢問處。」讓她充滿困惑,不解捷運公司此舉的用意是為了什麼。一名網友發現,台北捷運最近在站內提供嘔吐袋。(圖/擷取自Facebook/路上觀察學院)貼文曝光後,網友紛紛留言給解答,「跨年狂歡後很需要」、「感覺是跨年預備,剛剛去中山捷運站、忠孝敦化跟復興都有看到,蠻好笑的,捷運真貼心」、「要過年了,很多尾牙應酬的攤」、「可能真的過往經驗,很多人酒席後會吐」、「還蠻不錯的,跨年喝完酒應該很多人需要,至少不用地上全都是」,還有人笑稱,「每一個告示牌或做法後面一定有個恐怖的歷史。」另外,也有不少人分享「有味道」的親身經歷,「曾經在跨年的捷運上遇到吐一地的」、「看過好幾次喝酒喝到在車廂內瘋狂嘔吐的人,那個味道可以把整車的人都嚇跑」、「我懷孕的時候,真的不舒服在捷運上吐,還好手邊有袋子」、「某年下班,有位吃完尾牙的先生吐到滿車廂都是,那騷味我一輩字都忘不了,大家都往其他車廂跑。」
詐領助理費86萬 前新北副議長陳文治被依「5罪名」判刑
新北市前議員、副議長陳文治,2009年至2021年擔任議員期間,利用4名人頭向議會詐領86萬餘元助理費,用以支付個人信用卡、家用水電費等私人費用,經新北地院26日判決,依3個貪汙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及2個刑法偽造文書罪,判處陳文治5個月、1年10個月、3年7個月、3個月、6個月,另褫奪公權3年、5年;需另定執行刑。其中協助陳文治詐領助理費的洪姓會計員,依貪汙共犯2罪各判刑5月、8月,各緩刑2年,褫奪公權1年;另吳姓會計則依偽造文書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處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並需向公庫支付3萬;廖姓會計同樣依偽造文書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處徒刑2月,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並需向公庫支付2萬。新北地院判決指出,陳文治身為議員與副議長,本應公私分明,遵守助理補助款的合法用途,卻多次利用職務之便,指示下屬不實申報,將補助款挪用為個人用途,惡性重大。判決提及,陳文治明知李姓助理、林姓助理已離職,卻未如實申報停聘日期,並指示下屬洪姓會計,將兩人退回的補助款納入零用金,用於支付個人信用卡款、家用水電費及管理費等私人開支,分別詐領補助款2萬7000元與17萬6000元。此外,他也指示下屬對於已離職助理及虛報的助理身份進行不實申報,涉案金額多筆累計,情節嚴重。法院審理指出,陳文治在偵查階段雖承認犯行並繳回犯罪所得,但在審理過程中翻供,態度不佳。然而,其下屬洪姓、吳姓、廖姓等三人則始終坦承犯行,態度良好,且因僅屬聽命行事之從屬地位,法院對三人量刑時考量其無前科且素行良好,刑度相對較輕。判決指出,陳文治作為主導者,以職務之便貪圖私利,行為惡性重大,需負主要責任,而下屬三人則因智識程度、生活經濟狀況及角色定位不同,分別量刑。法院依相關情節及罪責,對4人作出判決。
1500萬現金到底怎麼帶? 網紅建議換「這貨幣」:4本就夠了
台北地檢署偵辦民眾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京華城弊案、政治獻金案,26日正式偵結,北檢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圖利、侵占、背信等罪起訴柯文哲,向法院求處28年6月徒刑。其中提到,柯文哲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見面多次,2022年在京華廣場核發建照及動土典禮前,沈慶京派人前往永豐銀行,提領現金1600萬元,並於11月1日交付1500萬元現金給柯文哲,並以Excel工作簿記載「2022/11/1-小沈-數字1500-公司-用途-經理人沈慶京」,而後柯文哲在2023年11月3日傳訊息給黃珊珊,「威京小沈,已給過,不要再找他,另外他的財務狀況也不好」,認定柯收賄事證明確。消息一出,許多人都好奇1500萬現金怎麼帶,網紅小商人則分享自身經驗,推薦將錢換成瑞士法郎,「個人建議用軟的髮圈綁比較好攜帶而且不會綁破」。小商人稍早在臉書粉專「Gtokevin 小商人」發文指,依照他自己的經驗,要攜帶大量現金,他都推薦換成「瑞士法郎1000元面額」(約3萬6369元新台幣),1本就360多萬台幣,且流通率高。小商人表示,而且法郎鈔票材質很讚,不容易破,美金跟歐元有時候用大橡皮筋綁會破,所以個人建議用軟的髮圈綁比較好攜帶,而且不會綁破,若買不到軟髮圈,只有橡皮筋的話一定要用大的、粗的,綁的時候一定要注意錢的上緣要跟橡皮筋的面完整接觸的綁,細的除了會綁破還很容易斷,他個人建議買東歐的大橡皮筋。他說1500萬換成瑞士法郎只需要4本就夠了,「你拿usdt(虛擬貨幣)還要找人換,容易被贓到。我個人還是推薦用瑞士法郎,真的方便。新加坡1萬面額的我沒換過,所以我個人不予置評。」
柯文哲4罪正式起訴 小草趕赴北檢排字「沒證據就放人」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柯文哲政治獻金案26日偵結,正式起訴柯文哲等9人,其中柯文哲因四案分別被以貪汙治罪條例收受賄賂、圖利、背信與公益侵占起訴柯文哲,並建議求刑28年6月。而北檢外也陸續出現小草聲援,在外面以竹蜻蜓排字「沒證據就放人」,聲援柯文哲。北檢26日對柯文哲等被告正式起訴,26日下午陸續有小草抵達北檢外聲援柯文哲,有小草表示,北檢的起訴書內容中,並無實質證據指出柯文哲相關金流,關了柯文哲4個月卻拿不出一點證據,呼籲「司法要公正」,並拿出發光的竹蜻蜓排字「沒證據就放人」。北檢指出,柯文哲以都市更新為競選台北市市長之重要政見,更親自為京華城案等都市發展論壇致詞,同時還是京華廣場動土典禮唯一被邀請的一位政治人物,其明知京華城公司申請最高20%容積獎勵之都市計畫草案內容違背都市更新條例,卻在2020年2月於市長辦公室與沈慶京單獨會面時,各起交付、收受賄賂,更陸續以便當會裁示等一路護航京華城公司,無視眾多基層公務員與都委會委員提出違法質疑,使鼎越公司順利取得土地最高20%容積獎勵之建造執照。北檢表示,柯文哲明知京華城公司不服北市府刪除其120,284.39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其提起訴願亦被駁回,竟違背職務於便當會裁示「都發局將京華城公司陳情案送都委會研議」,為京華城案開啟都委會研議程序,而沈慶京見柯文哲履約實行,交代朱亞虎等人尋找威京集團7名人頭,從集團內領取部分款項,由7人各自匯款30萬元,佯裝成捐贈民眾黨政治獻金,實際上卻交付210萬元與柯,事後再由柯文哲的大總管李文宗,傳訊代表柯文哲感謝朱亞虎。隨後,京華城於2022年10月動土,柯文哲更是該動土典禮中唯一被邀請的政治人物,沈慶京也交代秘書從旗下帳戶提領1600萬現金,於動土典禮後親自交付給柯,柯文哲則以excel檔案工作簿內記載,「日期2022/11/1 姓名小沈 數字1500 公司 用途 經理人沈慶京」將其儲存在行動硬碟內,成為其收受賄賂的鐵證。
收「博奕教父」300萬裝修辦公室 柯文哲全程顧踩飛輪僅回:嗯嗯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容積率弊案及政治獻金案遭聲押禁見4個多月,26日台北地檢署偵查終結,柯被依收賄、圖利、背信與公益侵占等罪嫌遭起訴求刑28年6月。而先前傳出科收下「博奕教父」陳盈助捐助的300萬元,據北檢今釋出的起訴書證實有此款項,而當時柯收錢的情況也跟著曝光。據北檢起訴書內容指出,北捷公司稽核室秘書且為民眾黨員的周芳如得知柯有募款的需求後,聯繫上福添福基金會董事邱清章,兩人於,2022年10月10日見面並希望能捐款協助柯裝修卸任後位於民眾黨台玻大樓的辦公室。邱清章之後通知基金會創辦人陳盈助,陳知悉情況後2022年10月24日於嘉義市大雅路2段的玫瑰園咖啡廳內,分成3捆並以2張白紙間隔將300萬裝進紙袋內,馬上搭高鐵北上赴市府將現金親手交給柯。陳盈助表示當天到市府後周芳如把他帶到市長辦公室,而他將300萬放置地上,並將名片放在茶几上,說:「市長,芳如有說你個人辦公室需要幫忙,我代表基金會過來看你一下」,怎料柯文哲卻專心踩飛輪,僅回「嗯嗯」兩字。陳盈助見狀隨即將柯說與人有約便先行離去,柯文哲回:「好好好謝謝」,陳盈助表示此筆款項是以個人名義捐贈,若是用基金會名義才會索取收據,柯收錢後指示「橘子」許芷瑜處理,許芷瑜後續轉告此筆資金用途係用於裝修位在南京東路3段的柯文哲總統競選辦公室,相關款項也以「日期2022/10/1-姓名陳盈助-數字300-公司——用途--經理人邱清章」為名紀錄在Excel「工作簿」上。
柯文哲密會沈慶京至少16次 傳訊給黃珊珊「這句話」檢方認定收賄
台北地檢署偵辦民眾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京華城弊案、政治獻金等案,26日正式偵結,台北地檢署認定他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違背職務收賄、公益侵占及背信等罪,依法起訴,被求刑28年6個月。其中檢察官查出,柯文哲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見面多次,2022年在京華廣場核發建照及動土典禮前,沈慶京派人前往永豐銀行,提領現金1600萬元,並於11月1日交付1500萬元現金給柯文哲,而後柯文哲在2023年11月3日下午7點11分,傳訊息給黃珊珊,「威京小沈,已給過,不要再找他,另外他的財務狀況也不好」,認定柯收賄事證明確。檢方發現,柯文哲的隨身碟USB帳冊中,有個名稱為「朕.DOC」的資料夾,裡頭為柯文哲與幕僚間的對話紀錄,「工作簿」檔案中,則專記捐款人姓名、數字、公司、用途、經理人,均查證得知係屬金錢之交付,就用途欄為空白者,均為現金交付,其中就明確記載「2022/11/1-小沈-數字1500-公司-用途-經理人沈慶京」。檢察官查出,柯文哲與沈慶京見面多次,地點包括市長室、威京辦公室,還有陶朱隱園,起初為爭取外界金援,柯於同年11月12日與沈慶京在市長室碰面,而後自2019年7月起,雙方見了至少16次。檢方調查,2022年在京華廣場核發建照及動土典禮前,沈慶京指派祕書吳彩仙前往永豐銀行,分批提領現金1600萬元,經比對隨身碟紀錄的小沈1500,到了2023年11月3日柯文哲競選團隊討論募款事宜時,柯於下午7點11分傳訊息給競選總幹事黃珊珊,「威京小沈,已給過,不要再找他,另外他的財務狀況也不好」,黃珊珊32分鐘後回覆「明白」,檢察官認定柯收賄事證明確。
柯文哲砸4300萬現金買商辦!被大酸「驚世夫妻」 北檢這樣說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被依貪汙治罪條例收受賄賂、圖利、背信與公益侵占4罪起訴,求刑28年6月,而其中柯文哲「用現金4300萬買商辦」這事也掀起不小轟動,當初被人酸「驚世夫妻」。但北檢表示,查無不法。據悉,柯文哲捲京華城案,又用現金4300萬元買下中正區的「濟南大廈」,有3大爭議,一是柯夫婦去年的候選人財產申報存款為2464萬元,沒貸款以現金買商辦,金流來源被質疑;二是柯登記為商辦所有權人,不是以政黨名義買的,被質疑是「黨庫通私庫」;最後,柯用歷史新高價買商辦,立刻變包租公,而買賣不破租賃,買了也不能「自用」,讓人懷疑實際用途。不少網友諷刺,「買方原來是老婆大人呀」、「榮登本年度~最佳推手」、「羨慕啊!當市長時房子還在繳貸款,沒幾年存款暴增,求教學」。不過也有人說「就算是選舉補助款也沒問題,這是政府給的,一直說用小草的錢,硬要扯在一起」、「我覺得只要不違法,怎樣用是人家的自由」。對此北檢表示,柯買閒置商辦的錢,來自民眾黨113年競選的補貼款,總額1億1071萬3980元的2/3為7380萬520元,所以此部分查無不法。
柯文哲「肖像權自賣自買」 6234萬政治獻金流木可公司
民眾黨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及京華城弊案、政治獻金等案,全案今(26日)偵查終結,檢方正式對柯文哲等11名被告提起公訴,其中柯文哲系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政治獻金被依公益侵佔罪、背信罪、貪污罪起訴,此三罪共計求刑28年6月。檢視起訴書,柯文哲利用木可公司侵占政治獻金加總金額為6234萬餘元。在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中,北檢查出,柯文哲為作他用而規避政治獻金法所明定支出用途之限制,企圖以商業交易行為包裝其侵占犯行,先與木可公司簽訂肖像權同意書,約定將其肖像權獨家授權給木可公司,再由木可公司與競辦簽訂「授權委託作業管理合約書」,約定由木可公司將柯文哲「肖像行使權」授與競選總部,李文宗則指示以肖像權授權金名義義,由政治獻金共匯付1500萬元予木可公司,以此迂迴手段將政治獻金挪供柯文哲私人使用。柯文哲另以支付木可公司員工薪水名義方式,由政治獻金匯款共124萬1036元予木可公司,以此方式侵占政治獻金。柯文哲又為投資營利事業,由政治獻金匯款100萬元予國際電影公司,以此方式侵占政治獻金。北檢還查出,柯文哲、李文宗等人明知募款小物之目的係為謀求民眾支持柯文哲競選總統所捐贈之政治獻金,故募得款項應存入政治獻金專戶,竟以木可公司網路商店「木可好店」進行募款,並透由柯文哲臉書IG、民眾黨官方網站等媒體宣傳第三波募款換小物,利用民眾為支持柯文哲而捐款政治獻金以換取募款小物,進而點選「木可好店」網頁,連結至木可公司網站捐贈政治獻金時,透過第三方支付平台綠界公司將所得款項匯入木可公司帳戶,合計以木可公司侵占募款小物募款所得之政治獻金共4133萬5588元。不僅如此,柯文哲明知KP SHOW募款演唱會,係柯文哲從事政治、籌募競選資金之活動,所得應屬政治獻金,竟由木可公司帳戶收受盈餘77萬166元,將該政治獻金侵占入己;此外,還以木可公司收受採風公司所捐與民眾黨之政治獻金共300萬元,並開具不實統一發票4張,交付予採風公司而行使之。柯文哲以肖像權授權金、支付木可公司員工薪資、投資營利事業等方式,利用木可公司侵占政治獻金加總金額為6234萬餘元。
曾喊沒流入口袋!柯文哲侵占6800萬政治獻金 木可公司成小金庫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26日偵結,正式起訴柯文哲等9人,其中柯文哲因四案分別被以貪汙治罪條例收受賄賂、圖利、背信與公益侵占起訴柯文哲,並建議求刑28年6月。而除京華城案,北檢也同步偵辦柯文哲侵占政治獻金案,其利用木可公司做為自己的小金庫,侵占政治獻金等,粗估侵占至少6800萬餘元。柯文哲先前針對疑似侵吞政治獻金案強硬表示,「沒有流入私人口袋」。不過北檢26日偵結指出,柯文哲身為民眾黨黨主席,竟將基隆市長謝國樑家族3人捐贈給民眾黨各200萬元的現金占為己有,而未存入民眾黨政治獻金專戶,侵占600萬元。針對柯文者以肖像權授權金、支付木可公司員工薪資、投資營利事業等方式,涉嫌侵占政治獻金6234萬餘元。北檢表示,柯文哲為規避政治獻金法所明定支出用途限制,企圖以商業交易行為包裝來侵占其犯行,先是與木可公司簽定肖像權同意書,約定將柯文哲的肖像權獨家授權給木可,再由木可與柯文哲競選辦公室簽定「授權委託作業管理合約書」,由柯文哲的大總管李文宗指示木可公關負責人李文娟以肖像權授權金名義,由政治獻金匯付1500萬元給木可公司,以迂迴手段挪供柯文哲作為私人使用。同時,柯文哲再以支付木可公司員工薪水名義,由政治獻金匯款124萬餘元給木可公司、並以投資邱復生營利事業,由政治獻金匯款100萬元給國際電影公司,以此來侵占政治獻金。北檢也指出,柯文哲與其大總管李文宗、木可公關負責人李文娟明知募款小物的目的為謀求民眾支持,以此捐贈政治獻金,其相關款項應存入政治獻金專戶,但柯文哲卻以木可公司網路商店「木可好店」進行募款,透過第三方支付平台綠界公司將款項匯入木可公司帳戶,合計侵占募款小物募款所得共4100萬餘元。同時再將「KP SHOW募款演唱會」之募款所得與收受採風公司所捐300萬餘元政治獻金匯入木可公司帳戶。北檢還查出,柯文哲明知眾望基金會為辦理台北市社會福利關懷為目的,卻違背基金會之章程規定,將民眾捐給基金會之現金作為13名員工薪資所用,然而這13人實際上卻是協助處理柯文哲總統競選與黨務活動,累積共支付827萬餘元。另外,北檢指出,柯文哲除將政治獻金轉為己用外,還有申報不實之情形,端木正明知柯文哲政治獻金申報內容與收支有諸多疑義,卻在未完成查核的情況下,出具不實查核報告交付給監察院,並在監察院以申報帳目登載未完整之際,要求退回補正時,未取得任何憑證登打「時樂公司」、「尼奧公司」、「木可公司」與「佳聖公司」等9筆不實交易。
柯文哲涉4大罪求刑28年6月 涉案金流9371萬!吸金手法曝光
民眾黨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及京華城弊案、政治獻金等案,全案今(26日)偵查終結,檢方正式對柯文哲等11名被告提起公訴,其中柯文哲系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政治獻金被依公益侵佔罪、背信罪、貪污罪起訴,此三罪共計求刑28年6月。起訴書內容提到,柯文哲收賄1710萬、侵占政治獻金6834萬6790元,以及挪用眾望基金會827萬,共計9371萬餘元。北檢調查,柯文哲違背職務以2020年3月10日便當會裁示「都發局將京華城公司陳情案送都委會研議」,為京華城案開啟都委會研議之程序;沈慶京交代張志澄、朱亞虎尋找威京集團7名人頭,從威京集團總部領取款項後,由該7名人頭各自匯款30萬元佯為捐贈民眾黨之政治獻金,實為交付210萬元賄賂柯文哲。另外,柯文哲明知京華城公司申請最高20%容積獎勵之都市計畫草案內容違背都更條例、都更容積獎勵辦法等法令,仍一路護航鼎越公司取得本案土地最高20%容積獎勵之建造執照;沈慶京於2022年9月12日傳送感謝訊息給柯文哲向其表達京華廣場動土典禮,將是唯一邀請的政治人物,並交代秘書提領1600萬元現金,待柯文哲出席典禮後,於同年10月19日至11月1日間之某時地,交付1500萬元賄款;柯文哲在EXCEL檔案中記載「日期2022/11/1-姓名小沈-數字1500-公司-用途一經理人沈慶京」,並儲存在行動硬碟中。在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中,北檢指出,柯文哲身為民眾黨黨主席,竟將捐贈予民眾黨之政治獻金600萬元侵占入己,而未存入民眾黨政治獻金專戶。北檢表示,柯文哲為作他用而規避政治獻金法所明定支出用途之限制,企圖以商業交易行為包裝其侵占犯行,先與木可公司簽訂肖像權同意書,約定將其肖像權獨家授權給木可公司,再由木可公司與競辦簽訂「授權委託作業管理合約書」,約定由木可公司將柯文哲「肖像行使權」授與競選總部,李文宗則指示以肖像權授權金名義義,由政治獻金共匯付1500萬元予木可公司,以此迂迴手段將政治獻金挪供柯文哲私人使用。柯文哲另以支付木可公司員工薪水名義方式,由政治獻金匯款共124萬1036元予木可公司,以此方式侵占政治獻金。柯文哲又為投資營利事業,由政治獻金匯款100萬元予國際電影公司,以此方式侵占政治獻金。北檢還查出,柯文哲、李文宗等人明知募款小物之目的係為謀求民眾支持柯文哲競選總統所捐贈之政治獻金,故募得款項應存入政治獻金專戶,竟以木可公司網路商店「木可好店」進行募款,並透由柯文哲臉書IG、民眾黨官方網站等媒體宣傳第三波募款換小物,利用民眾為支持柯文哲而捐款政治獻金以換取募款小物,進而點選「木可好店」網頁,連結至木可公司網站捐贈政治獻金時,透過第三方支付平台綠界公司將所得款項匯入木可公司帳戶。不僅如此,柯文哲明知KP SHOW募款演唱會,係柯文哲從事政治、籌募競選資金之活動,所得應屬政治獻金,竟由木可公司帳戶收受盈餘77萬166元,將該政治獻金侵占入己,柯文哲等利用木可公司侵占政治獻金共4510萬5754元。另一方面,柯文哲還涉嫌挪用眾望基金會的捐款,聘請13名員工,惟實際工作內容皆是處理選舉相關活動及後續黨務活動,共支付827萬1095元。
押人取供4個月「只查到Excel」!北檢找瞴1500萬金流證據 全場嘆:柯文哲的存在就是罪
民眾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因捲入京華城弊案及政治獻金等案,遭羈押將近4個月。檢方今(26日)偵查終結,正式對柯文哲等11名被告提起公訴,其中柯光是涉及收賄、圖利、公益侵占3罪,就被求刑28年6月,對此北檢稍早也召開記者會說明,但網友聽完後還是霧煞煞,質疑「所以1500萬賄款的金流證據到底在哪?」「原來Excel就是一刀斃命的證據?」媒體人黃揚明稍早也貼出北檢QA的截圖,表示北檢整理的橘子涉案內容,只有提到從柯文哲辦公室搜出寫著「晶華→orange 出國」等字的撕碎便條紙,讓網友傻眼直呼,「一張撕碎的便條紙,你給我扯出一段幻想文?」媒體人黃揚明今在臉書發文整理了「檢方新聞稿中有關指控柯文哲違背職務收賄的內容」,包括柯文哲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罪所得1710萬元(計算式:210萬+1500萬=1710萬),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至於1500萬部分:柯文哲出席京華廣場動土典禮後,於111年10月19日至同年11月1日間之某時地,親自收受沈慶京交付之現金1500萬元賄款,嗣以EXCEL檔案「工作簿」記載:「日期2022/11/1-姓名小沈-數字1500-公司-用途-經理人沈慶京」,儲存在其所有之行動硬碟中,記錄沈慶京交付上開賄款之事實。而210萬部分:沈慶京見柯文哲已踐履上述違背職務行為(將京華城容積案送都委會研議),承前違背職務交付賄賂之犯意,交代張志澄、朱亞虎尋找威京集團7名人頭,從威京集團總部領取款項後,由該7名人頭各自匯款30萬元佯為捐贈民眾黨之政治獻金,實為交付210萬元賄賂予柯文哲。李文宗基於與柯文哲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意聯絡,經朱亞虎通知賄款210萬元已交付且附上捐款人頭名單,據此向柯文哲報告後,即傳送訊息給朱亞虎表達柯文哲感謝之意。此外,柯文哲另涉財產來源不明罪,另案偵辦。貼文曝光後也引發網友熱議,「扯爆,210萬捐政治獻金專戶是賄款,1500萬的證據是USB excel記載,錢沒找到能這樣推理?」「不要跟我說什麼至少210萬代表更多啦,這邏輯會通怎麼不是應曉薇寫210萬就好,而且寫人頭捐贈政治獻金,代表根本查不到這跟沈慶京有對價關係」、「不是,用excel的數字來說話,我說真的,這說不過去吧?實際金流在哪?」「1500你解讀1500萬?」「所以還是沒寫金流在哪裡,北檢的腦咧」、「原來excel就是一刀斃命的證據」、「以前叫文字獄,現在有excel獄」、「Excel,Ctrl+F 搜尋1500,檢察官真好當」、「邊聽邊笑,哪個笨蛋收錢,還特地在excel寫下1500。」還有人看完北檢的記者會後坦言,「20分鐘整場聽完,除了政治獻金的問題,最有力道的證據是收1500現金,結果證據是?Excel記載的1500,某時某地收受1500萬,大開眼界」、「唸完馬上閃人,完全不敢給記者問」、「所以就是沒查到阿」、「1500數字是在檔案查到,就直接認定收賄?」「完全和週刊報導的一模一樣耶,太扯」、「黨說你貪就是貪」、「總之看下來關鍵就是抽法官,如果又是綠色法官…那以上都可以略過,因為柯文哲存在就是罪。」此外,黃揚明還在臉書貼出北檢QA的截圖,表示這就是北檢整理的橘子涉案內容,截圖提到檢調從柯文哲辦公室搜出撕碎的便條紙,上面寫著「晶華→orange 出國」等文字,帳房「橘子」許芷瑜才會在8月27日返國後,受被告柯文哲指示,又急於同年8月29日凌晨4時10分訂機票急赴日本,本署檢察官透過其友人聯繫其返國未果,經合法傳喚仍無正當理由不到庭且拘提無著,迄今未歸,因此依法對其發布通緝。對此,網友們怒轟,「便條紙當證據。比偶像劇還要狗血」、「橘子太屌了,出國背著1500萬到處走,不屑海關四處橫行」、「便條還真的寫進起訴書?錢真帶出去海關是不是要查一下」、「掰個1500比特幣還勉強可以相信,1500萬現金帶著走,太侮辱大家的智商了」、「1500萬現金是要多大袋?當它國海關都87?」「原來桃機安檢都是假的,運鈔票出國不會被發現,哪個有藏髒錢的快衝啊啊啊」、「第一,橘子怎麼拿著1500通過海關的?如果是帳戶或是虛擬幣,那金流在哪?第二,既然橘子涉嫌重大,那為何10月至今都沒發布橘子通緝令?」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集人黃國昌今稍早也在臉書發文痛批,北檢關押柯文哲押了4個月,與鏡檢泣檢等綠媒一搭一唱,科幻小說版本從收賄700萬、收賄170萬、虛擬貨幣、冷錢包,到在市長室跟動工典禮收賄1500萬,到前兩天說在新加坡密會,版本五花八門,配合民進黨進行政治追殺。結果黃國昌狠嗆,今天北檢起訴記者會底牌一掀,「簡直虛弱到不知道怎麼吐槽。」針對泣檢經營檢調7年獲取的「1500 小沈」,北檢認為柯文哲親自收受1500萬賄款,「然而,什麼時候收的?北檢不知道;在哪裡收的?北檢不知道;賄款的流向?北檢一樣不知道;然後,北檢還是硬要指控柯文哲收賄款!」他也指控北檢,押人取供押了4個月,「不要說證據了,連收賄的基本事實都無法認定,這種起訴品質,邢泰釗、王俊力不會覺得汗顏嗎?」他也感嘆,政治辦案斧鑿斑斑,為了構陷柯文哲,無所不用其極地踐踏司法,挑戰一般人的智商,「功在黨國」4個大字,北檢當之無愧。
柯文哲圖利收賄原因 北檢:籌謀培植政治實力及募集資金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弊案、政治獻金案,北檢今日偵查終結,柯文哲涉收賄、圖利、公益侵占3罪,求刑28年6月。檢方新聞稿提到,柯文哲以「都市更新」為競選臺北市長重要政見,明知京華城公司申請最高20%容積獎勵之都市計畫草案,內容違背都市更新條例等相關法令,但卻為籌謀培植政治實力及募集資金,圖利京華城公司、鼎越公司高達121億545萬6748元。檢方新聞稿指出,柯文哲以「都市更新」為競選臺北市市長重要政見,且親自為京華城案等都市發展論壇致詞,深知都市更新法令,明知京華城公司申請最高 20%容積獎勵之都市計畫草案內容違背都市更新條例等相關法令,卻為籌謀培植政治實力及募集資金,因沈慶京不堪京華城購物中心營運虧損,欲透過土地重建牟利,沈遂持續向柯文哲訴求協助恢復京華城容積,2人於109年2月20日會面,後由柯裁示推進京華城案,圖利京華城公司、鼎越公司高達121億545萬6748元。檢方說明,後沈慶京見柯文哲已踐履京華城一案,因此透過張志澄、朱亞虎尋找威京集團7名人頭,從集團總部取款後,由7名人頭各自匯款30萬元佯為捐贈民眾黨之政治獻金,實為交付210萬元賄賂與柯。待朱亞虎通知賄款210萬元已交付、並附上捐款人頭名單後,李文宗隨即向柯報告,並傳訊給朱亞虎,表達柯文哲感謝之意。檢方提到,柯文哲111年10月18日舉行京華廣場動土典禮,柯文哲是其唯一邀請的政治人物,沈慶京還交代秘書自名下帳戶提領1600萬元現金,在柯出席動土典禮後,於111年10月19日至同年11月1日間之某時地,親自交付現金1500萬元賄款,,嗣以EXCEL檔案「工作簿」記載「日期2022/11/1-姓名小沈-數字1500-公司-用途-經理人沈慶京」,儲存在其所有之行動硬碟中,記錄沈交付賄款之事實。
柯文哲3罪遭求刑28年半!「北檢17大QA」曝光
民眾黨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因捲入京華城弊案及政治獻金等案,從9月5日起被羈押至今。對此,檢方今(26日)偵查終結,並正式對柯文哲等11名被告提起公訴,其中柯文哲光是涉及收賄、圖利、公益侵占3罪,就被求刑28年6月。以下針對北檢偵辦被告柯文哲等相關案件,提供QA全文:Q1:為何認定被告柯文哲「明知違法」?A:被告柯文哲多次親自參與都發局所舉辦之論壇,且都更市政為其任內自豪政績之一,其明白知悉京華城為大型基地再開發,不符合都更法令,無法適用任何都更方案;復經前都發局局長林○民明確告知及提醒,京華城不符合都更條件。被告柯文哲於核准京華城案送公展時,該簽呈所附都設科及都更處公務員、都委會眾委員之反對意見,均明確指出京華城案非屬都更案件,依都更法令拿取容積獎勵於法未合等情事,足證被告柯文哲已明知該簽呈記載京華城案要以綠建築、智慧建築、耐震設計等都更獎勵項目,「準用」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取得容積獎勵等文字,係屬違法。Q2:為何認定被告柯文哲收受1500萬元之賄賂?A:由被告柯文哲所使用之 A1-37 行動硬碟內存「工作簿」檔案,其上記載姓名、數字、公司、用途、經理人之各列內容,均查證得知係屬金錢之交付,就用途欄為空白者,均為現金交付;被告柯文哲自承:「如果邱○琳說我有收,那我就是有收到這些錢」,可證「工作簿」確為被告柯文哲親自製作記載收受資金之帳簿,而該帳簿第 12 列記載:「日期2022/11/1-姓名小沈-數字 1500-公司-用途-經理人沈慶京」。再者,比對被告沈慶京於 111 年 9 月 12 日傳訊感謝被告柯文哲協助取得京華廣場建照、力邀被告柯文哲至動土典禮剪綵,得其應允後,被告沈慶京即自 111 年 9 月 20 日起令吳○仙提領現金 1,600 萬元作為準備。嗣鼎越2公司於 111 年 10 月 18 日果然取得建照,被告柯文哲於翌(19)日親自出席動土典禮等相關時程,核與被告柯文哲於「工作簿」記載「2022/11/1、小沈、1500、(經理人)沈慶京」之時間密接。其後,被告柯文哲傳訊黃珊珊:「威京小沈,已給過,不要再找他,另外他的財務狀況也不好」,與被告沈慶京於羈押庭訊時對法官嗆言:「若我要行賄會用現金」一致。綜上,可認被告柯文哲確有向被告沈慶京收取現金 1,500 萬元之賄賂。Q3:為何認定210萬元係被告柯文哲收賄所得?A:被告柯文哲於 109 年 3 月 10 日就被告沈慶京所要求之「回復 120284.39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一方面批示「速審速決」,顯知北市府認定並無違失,京華城案已進入訴訟程序,依北市陳情要點,應依訴訟程序辦理,卻一方面又於便當會裁示將尚未送府之陳情函送都發局並交都委會研議。被告沈慶京獲悉後,即於 109 年 3 月 23 日指示被告張志澄、朱○虎匯款 210 萬元至被告柯文哲掌控之民眾黨帳戶,而匯款完成之翌(27)日,都發局即函知京華城公司將本案送都委會研議。且被告朱○虎後於109 年 4 月 1 日,將被告沈○京表示感謝、指示交付 210 萬元,及 7 位匯款人頭名單一併傳訊給被告李○宗供確認為賄款,被告李○宗於同年月 5 日回訊表達其與被告柯文哲已收到且感謝之意。綜上可知,被告沈○京透過人頭所交付之 210 萬元確為被告柯文哲上述違背職務行為之對價,故屬賄賂無訛。Q4:為何認定京華城公司所得之容積獎勵係屬不法?A:京華城公司於 109 年初自行拆除京華城購物中心,該建物屋齡僅 19 年,亦非都更物件,竟以都更法令申請容積獎勵,與都更法令未符,故本案所取得之容積獎勵明確違背都更條例、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等規定,自屬不法。Q5:被告沈○京是受圖利者,為何也被認定為圖利罪共犯?A:依刑法第 31 條第 1 項規定,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實行犯罪,亦應論以共同正犯。被告沈○京與柯文哲就圖利犯行,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因此論以圖利罪嫌之共同正犯。Q6:本案容積獎勵既係經都委會決議,為何認定被告柯文哲等人違法圖利?A:被告彭○聲身為都委會主任委員,主持都委會時雖明知京華城公司所申請都更容積獎勵係屬違法,且與會委員明白指出都委會應依法令方得核予容積獎勵,而京華城案非屬都更案件,被告彭○聲承被告柯文哲之命,無視都委會中眾專家委員之反對意見而強行通過事先預擬的不法決議,被告柯文哲與被告彭○聲均明知京華城案容積獎勵案違背法令,縱使都委會審議通過,亦屬違背法令之決議,被告柯文哲自 109 年 11 月 11 日核決都發局 109 年 10 月 27 日送公展之簽呈時,即明知京華城案容積獎勵案違背法令,不得以都委會決議為由卸其罪責。Q7:為何同意該容積獎勵之都委會委員未有不法?A:本案都市計畫之適法性應由都發局先行審核,然負責工務督導之副市長即被告彭○聲、都發局局長即被告黃○茂、都發局總工程司即被告邵○珮屈從被告柯文哲,一路違法護航京華城公司申請容積獎勵案進入都委會審議,而都委會委員們各有都市設計、景觀、建築、交通之專業,易信賴主管機關都發局就適法性之說明,都委會決議亦由被告彭○聲所主導強行決斷,復查無都委會委員有何圖利之犯意,故未有不法。Q8:媒體報導,被告柯文哲與沈○京見面12次,偵查掌握情形如何?A:依本案卷內事證,可證被告柯文哲、沈○京 2 人關係良好、互動頻繁,被告柯文哲多次至沈○京之陶朱隱園、威京總部碰面,通緝中之同案被告許○瑜亦居間聯繫其 2 人會面細節並陪同造訪。Q9:被告應○薇於執行當日是否有預計潛逃出境之行為?A:被告應○薇於 113 年 8 月 27 日上午 11 時許,在威京集團總部附近搭乘計程車,先前往遠傳電信南京東路門市、臺北市議會等處,再於同日下午 2 時許至臺北市松山區塔悠路,搭載同案被告王○侃,並搬運 1 箱不明物品,隨即於當日下午 3 時搭載計程車自臺北一路南下至桃園機場一帶,後轉往臺中國際機場於機場櫃檯購買機票,辦理登機未果,經本署檢察官指揮廉政官依法逕行拘提,足認被告應○薇有躲避司法訴追欲潛逃出境之事實。Q10:被告沈○京於執行當日是否有預計逃亡、串證之行為?A:本署檢察官指揮廉政官於 113 年 8 月 28 日上午 7 時 5 分許,執行搜索被告沈○京戶籍地時,未見被告沈○京,且其家人均不願告知被告沈○京實際住處,經廉政官撥打被告沈○京所持用之行動電話,被告沈○京佯稱「人在外」、「人在辦公室」等語,卻於 30 分鐘後出現在戶籍地 11樓公共梯間,並往電梯旁安全門離去,幸經廉政官當場發覺而阻止,顯有逃亡之情。被告沈○京與廉政官返回接受調查之同時,竟仍可安排對外發布與案情有關之公開聲明,顯為規避罪責而進行串證。Q11:被告許○瑜於本案涉案情節為何?A:被告柯文哲收受賄賂後,交由明知上情之同案被告許○瑜保管,本署檢察官已向外國請求司法互助,相關偵查作為仍持續積極進行。自被告柯文哲辦公處所搜獲其撕碎之便條紙,上載:「晶華→orange 出國」等文字,甫於 113 年 8 月 27日返國之同案被告許○瑜,受被告柯文哲指示急於同年 8 月 29 日上午 4 時 10 分訂購機票,當(29)日旋搭機赴日本,本署檢察官透過其友人聯繫其返國未果,經合法傳喚仍無正當理由不到庭且拘提無著,甚且迄今未歸,本署依法對其發布通緝。Q12:「工作簿」上經理人邱○琳、謝○珠、吳○壽、蔡○興之角色?是否構成犯罪?A:前開人等均係以證人身分到庭作證,協助本署檢察官釐清案情,尚無犯罪嫌疑。Q13:為何募款小物、KP Show募款演唱會門票所收取的款項是政治獻金?A:政治獻金法第 2 條第 1 款規定,對從事競選活動或其他政治相關活動之個人或團體,無償提供之動產或不動產、不相當對價之給付、債務之免除或其他經濟利益。查被告柯文哲競選總部以第一波、第二波、第三波募款小物(參看下圖等)進行競選募款(各波募款宣傳詳如下圖),均係大加宣傳被告柯文哲政治理念,促進選民捐款意願,商品之價格相較市價為不相當之給付,支持者是對被告柯文哲從事政治、競選活動提供之資金,被告柯文哲安排由木可公司所獲之款項,核屬於政治獻金。而KP Show演唱會之舉行係於被告柯文哲競選總統期間,被告柯文哲亦以參選政治理念進行宣傳,號召選民付款支持被告柯文哲,又 KP Show 演唱會之門票價格高達每張8,800 元,屬不相當對價之給付,核屬於政治獻金。Q14:被告柯文哲購置4300萬元商辦之資金來源,是否合法?A:被告柯文哲購置上開商辦之資金,係來自被告柯文哲帳戶收受民眾黨113 年總統、副總統競選費用補貼款 1 億 1,071 萬 3,980 元其中 2/3 即7,380 萬 520 元,此部分查無不法。Q15:113年副總統候選人吳○盈之選舉補貼款用途為何?A:民眾黨財務管理辦法第9條及附表二規定,僅規定中央黨部所領取總統、副總統之競選費用補貼款,其中 1/3 交由中央黨部支配,餘撥交候選人,但並未明確規範總統、副總統候選人之比例分配,證人吳○盈證述未向民眾黨領取補貼款費用等語,此部分查無刑事不法。Q16:陳○琪、黃○珊、蔡○如涉案情節為何?A:前開人等均係以證人身分到庭作證,協助本署檢察官釐清案情,尚無犯罪嫌疑。Q17:本案所涉陳○菡等人,處理情形?A:陳○菡、許○、黃○瑩、吳○萱、陳○丞以折扣碼方式自木可公司取得募款小物之分潤,是否涉及刑事不法,由本署檢察官另案偵辦中。
柯文哲涉千萬收賄遭起訴 傳訊黃珊珊:威京小沈已給過
台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嫌京華城20%容積率弊案及木可公關公司政治獻金侵佔案,遭台北地檢署羈押禁見,自9月5日至今已113天,全案26日偵結,北檢上午10時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偵察結果,柯文哲被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圖利、侵占及背信等4大罪遭檢方起訴。。北檢對外說明如何認定柯收賄1500萬元,表示被告柯文哲所使用之 A1-37行動硬碟內存「工作簿」檔案,其上記載姓名、數字、公司、用途、經理人之各列內容,均查證得知係屬金錢之交付,用途欄為空白者均為現金交付;被告柯文哲自承:「如果邱佩琳說我有收,那我就是有收到這些錢」,可證「工作簿」確為被告柯文哲親自製作記載收受資金之帳簿,而該帳簿第 12 列記載:「日期2022/11/1-姓名小沈-數字1500-公司-用途一經理人沈慶京」。再者,比對被告沈慶京於111年9月12日傳訊感謝被告柯文哲協助取得京華廣場建照、力邀被告柯文哲至動土典禮剪綵,得其應允後,被告沈慶京即自111年9月20日起令吳男提領現金 1,600 萬元作為準備。鼎越公司於111年10月18日果然取得建照,被告柯文哲於翌(19)日親自出席動土典禮等相關時程,核與被告柯文哲於「工作簿」記載「2022/11/1、小沈、1500、(經理人)沈慶京」之時間密接。其後,被告柯文哲傳訊黃珊珊:「威京小沈,已給過,不要再找他,另外他的財務狀況也不好」與被告沈慶京於羈押庭訊時對法官嗆言:「若我要行賄會用現金」一致。 綜上,可認被告柯文哲確有向被告沈慶京收取現金 1,500 萬元之賄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