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權交換
」租15年房將拆遷…屋主獲千萬補償費 女房客嗆「分我一半」:有感情了
許多小資族離鄉背井出外工作,往往只能自行租屋居住,有時難免和房東發生糾紛。大陸廣東省一名女子近日在網路上傳影片,控訴房東無良,透露自己和對方租房15年,近日房子要拆遷,屋主得到人民幣260萬元(約新台幣1092萬元)的補償,她要求分一半卻被拒絕,氣得大罵「租了15年房子,都有感情了」。《瀟湘晨報》報導,一名戴眼鏡的女子在影片中提到,她租了15年的房子面臨拆遷,房東大約可拿到260萬元的補償款,自己分一半是理所應當的,因為她曾經出錢幫忙裝修,現在房子要拆了,對方當然必須給她一半,「現在也住出感情來了,但房東卻說根本沒我的份,你說氣人不氣人」,甚至大罵房東貪心。房子面臨拆遷,租客要求分一半補償款。影片曝光後,不少網友傻眼直呼「我用了支付寶15年,所以支付寶賺的錢都要分給我呢」、「世界上真的有這種人」、「租的時間長了,產生幻覺了,以為房子本來就是自己的」、「對於房屋你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你再對這個房子有感情,它也不屬於你啊」、「還有入戲這麼深的」、「以後房東再也不敢簽長約」。針對這起爭議,北京京康律師事務所主任史西寧說明,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規定,被徵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或房屋產權交換補償2種方式,補償對象是相應的權利人,即是屋主;至於房客部分,若房屋拆遷時租約尚未到期,承租人可與出租人協商,若雙方無共識,租客可透過訴訟等法律途徑保護合法權益。
都更產權交換 為兒福中心下個50年永續發展
國家住都中心利用產權交換程序機制,今年初在進行「台北市信義區兒福B1-1基地」招商評選時便擬定以兒福中心永續營運,保障幼童受教權、開創都更的再生價值為目標完成招商評選。兒福中心主任葉政長表示,兒福中心成立迄今逾50年,從早期配合政策安置災胞子女到開辦幼兒教育,已經成為當地的重要育幼資源,而租用土地興建校舍,在地價逐年高漲的情況下,高額的租金成本成為該基金會沉重的負擔。為存續兒福中心,並順利推動都更,國家住都中心啟動產權交換程序,將兒福中心位於A、B基地上的房地和國家住都中心位於B1-1基地的土地交換,未來,兒福中心會從虎林街120巷的現址,遷移到富台公園北側面臨松信路的B1-1基地上。國家住都中心表示,透過權利變換,兒福中心可持有新大樓的1-3樓產權,且採先建後遷,兒福中心將在新的校舍空間完成後一次遷移到位,由此,兒福中心可在更新過程中營運不中斷,並降低大規模拆遷的成本,持續提供幼兒教育服務,發展下一個50年。另外,國家住都中心說明,現在兒福1-1基地將整合基地既有老樹資源及意象,提出自然森林風格的教室環境,設計樹屋等戶外設施,讓學童有不同成長體驗;戶外設施亦將併同周邊的永吉路帶狀綠地、富生公園、富台公園一同整合規劃,為當地老舊社區注入新生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