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費用
」 離婚 婚姻 結婚 生活費 夫妻莽男家暴13年還討撫養費 法官痛斥「養育子女如役牛馬」判兒女免養
新竹男子阿德(化名)長期對前妻及3名子女家暴,還將外遇對象帶回家,離婚後對家人不聞不問,也沒有給付扶養費,如今因重度身心殘障,無謀生能力,竟要求子女們每人每月負擔8445元扶養費。案經新竹地院審理,法官痛斥阿德「養育子女如役牛馬」,裁定准許3名子女免除其等對於生父之扶養義務;可抗告。根據判決書,阿德主張,自己領有極重度身心殘障證明,無謀生能力,然而他與前妻離婚前,均有扶養3名子女,不料3人竟對他不聞不問,完全不幫忙負擔生活費用;根據行政院內政部主計處統計,111年度新竹縣每人月消費支出為2萬5336元,此應由3名子女分擔,故請求每人每月應分別給付8445元。其中一名子女辯稱,雙親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生父時常動手毆打母親,最嚴重是他小學4年級時,對方曾施暴將媽媽打到吐血,且阿德曾有外遇,並曾將外遇對象帶回家,兄弟姊妹均有見過,就連自己也時常無故遭生父痛毆、搧耳光,打到遍體鱗傷,造成他自幼創傷,目前仍有在身心科就診。針對上述說法,其他手足予以證實;3人母親也證稱,自己曾被家暴13年,前夫暴力行為甚至威脅到小孩,每次對方情緒不好就不讓家人睡覺,她有一次在工地被男方拿鐵椅打,被迫躲進汽車旅館,下車後腿不能走路,是用爬的進去,後來她忍無可忍提出離婚,阿德自此之後不曾探視過3名子女,也沒付過扶養費用。由於證人指證歷歷,新竹地院認定3名子女說法勘信為真,審酌阿德屢對孩子及前妻實施家暴,養育子女如役牛馬,戕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全發展甚鉅,已達情節重大程度,若再讓3人負擔扶養費用,衡諸一般社會生活經驗,顯失公平,因此駁回阿德請求,並裁定子女3人免除其等對於生父之扶養義務;可抗告。◎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韓妹襲台1/嘆「一個月只應援3次」 趙娟週遭爆簽約內幕統一獅傻眼
韓國啦啦隊女神趙娟週今年5月赴台發展,7月加入中華職棒統一獅啦啦隊Uni Girls,成為該隊首位韓籍外援,一舉一動都備受關注。日前趙娟週在韓國女生Judy 的YouTube頻道,提及自己8月只跳2場應援,沒有太多機會可以待在台灣,讓許多粉絲替她打抱不平,認為球團沒有善待女神。據悉,趙娟週的這番言論,不僅引發外界關注,還燒到統一啦啦隊內部,對此也頗有微詞。在影片中趙娟週被Judy問到台灣生活如何時,她吐露自己想常來台灣的心情,但也表示:「可是我的班表1個月最多也只有3天,不算很多,沒有太多機會可以待在台灣,我想嘗試更多不同的活動。」隨後她指出自己8月份就只有2場應援,難以支撐在台生活費用,一旁的Judy則答腔:「還要付房租。」趙娟週(左)和Judy逛台南,分享在台工作狀況。(圖/翻攝自Judy IG)雖然看似光鮮亮麗,但趙娟週強調自己的收入不如外界想像中多,更強調來台發展並非只是為了賺錢,「因為台灣生活很有趣,台灣人們也很善良,所以才來台灣的」,更透露她在韓國有15場應援,收入相對多,「我是來享受這裡的生活,我是來尋找幸福的」。趙娟週跟Judy聊到自己在台灣的工作很少,引發熱議。(圖/翻攝自Judy YT)有許多粉絲看到這番言論,深怕女神受委屈,將炮口對準統一獅,痛批球團不重視趙娟週,更隔空喊話職棒台鋼雄鷹挖角趙娟週,讓她和同樣來自韓國、隸屬於2s經紀公司的安芝儇、朴旻曙共組「台鋼三本柱」。但據知情人士透露,統一獅當初與趙娟週簽合約前,雙方都已談妥班表,也是在經紀公司確認無虞的情況下才簽訂合約。除了既定班表外,球團也盡量替趙娟週安排曝光機會,更為她打點台南住宿,不明白為何她會在鏡頭前訴起苦來。雖然趙娟週無奈應援場次少,但據了解這些都是簽約前雙方溝通好的內容。(圖/翻攝自趙娟週IG)事件爆發後,有粉絲透露先前和趙娟週同經紀公司的啦啦隊女神南珉貞,曾在直播說溜嘴,提及自己在台灣有三個家,其中一個正是趙娟週的台南住處;而趙娟週也有在社群網站透露「新家」還沒有WIFI,需等到隔天才能直播,另外參加球賽的觀眾,也證實統一獅已替趙娟週在台南找到住處,種種跡象顯示趙娟週確實已有落腳處,想必粉絲們會有更多機會看到女神現身。對此,負責統一獅UniGirls啦啦隊的藝維克國際娛樂經紀有限公司證實,已替趙娟週及另外2位日本外援千紘Chihiro、希美Nozomi租房:「球隊8月初就在幫三位外援尋找台南的住處,8月底就找到了,全部都是球隊出資,也是我們這邊幫忙找房。」至於外界炒得沸沸揚揚的趙娟週排班問題,窗口也表示:「簽約時都有跟對方公司先談好合作的方式(班次及來回台灣的次數等等),合約也是簽到明年球季結束。」也因為沒有簽個人經紀約,球團不會針對幾位啦啦隊員有其他規劃,將以球員經營為主。
白手起家成為千萬富翁! 40歲理財專家曝「5大節儉習慣」:這樣喝咖啡省時省錢
美國理財教養網站Parent Portfolio共同創辦人桑切士(Jonathan Sanchez),現年40歲,由對金錢很謹慎的單親母親獨自撫養長大,而他在37歲那年資產淨值就達到了100萬美元(約新台幣3198萬元)。他18日在美國財經媒體CNBC撰文分享了自己「永不放棄的5大節儉習慣」(5 frugal habits I' ll never quit),希望能幫助自己將資源投入到對他們真正重要的事情上。桑切士提到,他的母親是單親媽媽,她總是認真存錢、剪下並留存優惠券,依然保留著1980年代的家具與衣物。當桑切士終於畢業,初入職場成為軟體工程師時,雖然薪水不錯,他也承襲了媽媽的節儉心態,「我總是對金錢感到擔心或內疚——其中大多需要用於我們的基本生活費用,以及償還我妻子的學貸」。桑切士說,2019年,他對金錢的態度發生了變化,當時他和妻子開始認真討論,思考該為2個年幼的孩子創造一個什麼樣的未來,2人也意識到應該累積財富,以便他們在未來能夠獲得更多機會。為此,經由自我教育與求教財務顧問,夫妻倆開始投資房地產,購買3處房產,在2020年共同推出個人理財網站Parent Portfolio,以幫助像他們一樣的小家庭。對此,已成千萬富翁的桑切士,也分享了5個「永不放棄」的節儉習慣:1. 成為圖書館的常客:圖書館是度過午後時光的好去處,它提供了許多人可能不知道的免費資源,包括借書、3D列印機、桌遊、視聽播放器等等,有些社區也會有豐富的活動,例如烘焙課程、藝術教學等等,「無論我賺多少錢,我都會確保自己有一張借書卡」。2. 自己煮咖啡:許多人每天早上都會喝1杯咖啡,如果每天去外面購買,很快就會成為一種「昂貴的習慣」。因此,他會在雜貨店購買磨好的咖啡粉,每天睡前設定好咖啡機,以便第2天能馬上煮咖啡,「這個流程讓我省下早上準備的時間與金錢」。不過,他和妻子也會隨意坐在咖啡店裡,但僅限於每月設定的預算金額。3. DIY修理工作:如果家裡東西壞了,他會先試著自行修理,「對我來說,節儉不只是省錢,而是愛護我們已經擁有的財產」。例如,他和妻子的臥室有個梳妝台,有幾次抽屜的塑膠導軌已經無法順利支撐,此時他就會鑽上螺絲,而非直接汰換,「只需花費不到幾美元,我就可以延長梳妝台的使用壽命,最終反而節省更多的錢」。4. 謹慎使用信用卡:儘管現在家用負擔減輕很多,他仍不想依賴「未來的薪水」來購買「現在的東西」。為此,他每個月必定會還清卡費,以免支付額外的利息錢,他強調,只有在已經擬好預算、同時確信帳戶裡有足夠的現金時,他才會刷卡消費。不過,他也會研究信用卡的點數累積方式、回饋規則,像是用於兌換租車費用、免費航班、換取禮品卡,而他也因此替換掉一台用了10年的20吋電視機,開心領回全新4K液晶電視。5. 只買二手車:他和妻子都不是愛車的人,2人會盡可能長時間保養車子,家裡的2輛車分別是2005年出廠的釷星Vue、2013年出廠的SUV休旅車,里程均已超過10萬哩。為此,夫妻倆選擇投資在定期保養上,若需要更換新的變速箱,則會思考究竟是更換零件,還是買一台新車更具成本效益。另外,購買二手車時,也需根據里程、出廠年份、事故紀錄、整體評分等等綜合考量,雖然家中的休旅車入手時已行駛了8萬哩,但在3年後,他們仍然保有這輛車。
媽媽每月多贊助5千談戀愛!他遭姊嗆「媽寶」不爽 網一面倒不挺
不少家長在孩子上大學後,都會幫忙支援生活費用。近日一名男大生就表示,自己每月原本領取1萬元生活費,但因談戀愛後感覺錢不夠用,於是媽媽額外補助了5千元,沒想到這件事卻引發姊姊不滿,還指責他是「媽寶」,讓他感到很不滿。該名男大生在Dcard以「因為談戀愛媽媽多給5千」為題發文表示,自己每月原本領取1萬元生活費,但因談戀愛後感覺錢不夠用,原本打算透過補習班打工賺錢,但媽媽希望他專心學業,便決定每月多給5千元,讓他減少打工時間。沒想到姊姊得知此事,質疑為什麼自己當年談戀愛時,並沒有得到額外的經濟支援。對此,媽媽則解釋說,姊姊是出社會後才談戀愛,應該自己負責開銷。媽媽也提到,「很少男生會要求女生請客的,花費差很多」。但媽媽的種種言論讓姊姊相當不滿,開始時常嘲諷弟弟談戀愛還要靠媽媽,這也讓男大生忍不住抱怨,「最近一直嗆我媽寶,談戀愛還要靠媽媽等等,聽了很不爽欸」。文章曝光後也引起網友熱議,不少人紛紛留言表示,「你都拿到錢了是在不爽什麼,你姐又沒說錯,不然你把五千還媽媽啊」、「正常啊,是我的話媽媽給弟弟多少,我就從給她的孝親費裡面扣,一個月少拿五千還要多付五千,看她要這樣多久,也不過是自己找公平而已」、「你媽人很好,不過你姐不爽也是正常,要我的話可能偷偷塞幾千給姐姐,或者請吃飯之類,摸一下她頭就好」。
基本生活費有望調升至20.9萬元 明年報稅「預計200萬人受惠」
明年報稅時有望省下一筆稅金!根據主計總處最新公布的資料,今年每人的基本生活費用有望上調至20.9萬元,這項調整將適用於明年5月的綜合所得稅申報。而按照以往經驗,這次調升預計將惠及超過200萬個申報戶。主計總處於16日公布「國民所得統計及國內經濟情勢展望」,根據主計總處的統計,去年「每戶」家庭可支配所得平均數為113.7萬元,較111年增2.5%,中位數為96.1萬元,增2.2%;剔除戶量因素後,「每人」可支配所得平均數為40.7萬元,較前一年增4.0%,中位數為34.9萬元,增3.7%。主計總處也預測,113年第3、4季經濟成長率分別為3.21%及1.12%,併計第1、2季,全年經濟成長率3.90%,較113年5月預測數3.94%下修0.04個百分點,每人GDP3萬3,402美元,CPI上漲2.17%。根據《中央社》的報導,據此推算,今年每人的基本生活費用將提升至20.9萬元,較去年增加了7000元,並將於2025年申報綜合所得稅時適用。財政部表示,當全國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上升時,基本生活費用也會相應調整,按照以往經驗,這次調升預計將惠及超過200萬個申報戶,不過調整後的具體金額及受惠戶數,仍需進一步精算,確切數據將在年底正式公告。此外,由於物價上漲達到調整門檻,明年5月申報今年所得時,免稅額將上調5000元至9.7萬元,標準扣除額提高7000元至13.1萬元,有配偶者則為26.2萬元;薪資特別扣除額將增加1.1萬元至21.8萬元,這意味著民眾可享有更高的免稅額或扣除額。
夫妻經營銀樓20年「累積上億資產」 屏東男外遇不斷…老婆怒告獲3千萬賠償
屏東一對劉姓夫妻經營黃金珠寶生意,累積了上億資產,然而劉姓男子卻屢屢外遇,讓劉妻難以忍受,最終決定提起離婚訴訟,並要求分配夫妻剩餘財產。不過雙方對於可分配財產的數額認知差距達近5千萬元,屏東地院在審酌後,判劉男須支付3265萬2059元給劉妻。根據《自由時報》的報導,劉姓夫妻結婚後共同經營銀樓生意超過20年,積累了相當可觀的資產,然而這些資產包括房產、股票和保險等,大多以劉先生的名義登記。而劉男在事業成功後卻背叛婚姻,不斷發生婚外情,讓劉妻忍無可忍,最終決定提起離婚訴訟,並要求分配夫妻剩餘財產。雙方也因此就婚後財產分配展開激烈爭議,劉妻也指控劉先生試圖脫產,以減少可分配財產的數額。劉妻主張,劉先生婚後累積的房產、黃金、存款等財產總額為8880萬7163元,扣除她婚後的財產總額2046萬513元,劉先生應支付兩人財產差額6834萬6650元的一半,即3417萬3325元。劉男則認為,劉妻婚後財產總額應為2756萬252元,而他自己則有4624萬4722元的財產。雙方的財產差額為1868萬4470元,並且他因股票融資交易獲利1576萬7986元,認為這部分不應納入劉妻的分配範圍,應酌情減少788萬3993元,雙方對可分配財產的數額認知差距達近5千萬元。屏東地方法院在審理後認為,婚姻破裂主要由劉先生的外遇所致,因此准許劉妻的離婚請求,由於雙方婚後並未約定夫妻財產制,因此婚姻結束後財產分配應依照法定夫妻財產制進行。經計算,劉妻婚後的剩餘財產總額為2350萬3046元,劉男則為8880萬7163元,最終劉男被判須支付雙方財產差額的一半,共計3265萬2059元給劉妻,可上訴。事實上,夫妻結婚後,依照民法親屬編規定,可以選擇用法定財產制或約定財產制,來決定結婚前、結婚後的財產屬於誰、家庭生活費用負擔等問題。約定財產制則有「共同財產制」和「分別財產制」兩種,如果用法定財產制,不必訂契約,也不必聲請登記,如果用約定財產制,要訂契約,並要向法院聲請登記。司法院曾公告指出,在法定財產制下,夫妻的財產分為婚前財產和婚後財產,適用法定財產制的夫妻應確認這兩類財產的範圍,例如嫁妝或婚前贈與行為;不動產的財產性質以登記時間為準,而動產則以取得或交付的時間為準。如果無法證明某項財產屬於婚前或婚後財產,法律將推定該財產為婚後財產。此外,如果無法證明某物為夫或妻所有,例如家中的電視機沒有發票或支出證明,法律則會推定該物為夫妻共有,除非有相反的證據可推翻這一推定;而婚前財產在婚後所產生的孳息,例如婚前擁有的股票在婚後產生的紅利,計入婚後財產範圍。
軟爛尪打工度日…房租靠娘家出「1萬家用也花光」 人妻心寒訴離
女子小芬(以下皆為化名)與男子阿明婚後育有1女,但男方僅靠打工度日,家庭開銷全靠小芬存款支出,房租則娘家幫忙,後來雙方達成協議,由阿明雇主每月從薪資轉帳1萬元給小芬作為生活費,不料男方卻千方百計把錢拿回花用,不順其意就口出惡言、摔東西洩憤,甚至染上酒癮,讓小芬忍無可忍,向法院訴請離婚。根據判決書,小芬主張,兩造婚姻生活起初尚稱美滿,惟被告婚後無固定工作,僅能靠打工度日,家庭生活費用均靠原告存款支出,房租則係由娘家代為繳付,為此兩造時有爭執。後兩造達成協議,由被告雇主每月將被告薪資中之1萬元轉帳予原告,供原告作為家庭生活費用支出之用。惟不出幾月後,被告便千方百計欲將家庭費用取回花用,若不順其意,即口出惡言或摔擲物品洩怒。女方指控,被告於109年間因酒駕遭判刑三月,並得易科罰金90,000元,該時原告之積蓄僅剩數千元,被告卻還向原告索討金錢供其支付罰金及汽車修繕費用,並要求原告四處向他人借貸金額協助其籌措上開費用。且經此事後,被告並未戒除酒癮,甚至於工作時間飲酒,並常於下班後偕友人光顧酒店,還在工作時竊取僱主財物。小芬表示,後因被告動輒索討金錢未果便惡言相向,加以疫情期間被告自外工作回家不願噴灑酒精消毒或清潔,就觸碰子女,令她備感擔憂,因此要求被告居住於上班地。此後兩造分居二地迄今已近3年,期間被告未曾支付子女扶養費或家庭費用,亦極少返家,兩造婚姻之破綻實已無恢復之希望,盼法院准予離婚。阿明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書狀作任何聲明或陳述。南投地院審酌,被告迄今復未返家與原告同住,長期與原告分居,顯已無與原告共同生活之意,難認兩造間有何尚能互信互賴,應認兩造已有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准許2人離婚,未成年子女由母親單獨監護,且阿明每月應支付撫養費9459元至子女成年;可上訴。
捨棄車禍妻「別拖累我」 酗酒家暴夫24年後遭休判准
新竹一名張姓男子,與陳姓髮妻結婚43年,但婚後長年對陳女家暴,甚至在24年前陳女遭遇嚴重車禍時,張男一句「別拖累我」便捨棄妻子離去。而陳女在24年後向法院提告休夫,目前新竹地院已經判准。根據媒體報導指出,陳女表示,與張男結婚後育有2名子女,但張男不僅酗酒,甚至還會加爆自己,同時僅拿自己花剩餘的薪資來支付家用。甚至在民國89年期間,陳女因為車禍導致嚴重腦出血、頸椎受損,張男竟對陳女表示「不可拖累我,妳要自己負責」,之後就人間消失,對家庭不聞不問。陳女表示,目前婚姻關係已形同虛設,無維繫之必要,因此向法院訴請離婚,而張男經通知後,並未出庭,也並未遞交任何書狀。法官審理期間,確定張男自民國89年後就不知去向,與家人並未有任何聯繫,也並未為提供任何生活費用,分居事實長達24年之久。法官認為,長期以來徒有夫妻之名而無夫妻之實,任何人倘處於同一情境,均將喪失維持婚姻之意欲,主觀上已無繼續維持婚姻之意願,夫妻情份已盡,難期繼續共處,實已構成婚姻難以維持之重大事由,堪認婚姻已生重大而不能回復之破綻,判准離婚。
騙烏干達學生來台打黑工!中州科大副校長判5年6月 這官員判更重
中州科技大學招攬非洲烏干達學生就讀,卻讓學生淪為超時工作的奴工,相關主管遭檢警和移民署認定觸犯《人口販運防治法》、《就業服務法》、《刑法》詐欺等罪。彰化地院審理後,依共同犯人口販運防制法等罪,將時任柴姓副校長判刑5年6月、推廣中心藍姓主任5年、林姓行政主管2年10月、陳姓人力仲介2年、苗栗縣政府勞青處涂姓副處長7年。判決書指出,柴男、藍女以中州大學招收外籍學生名義前往烏干達招生,並由在烏干達開設飯店之林男加以協助,辦理招生說明會,向參加者佯稱中州大學可以提供獎學金,實習薪資所得足以支付學費及生活費用、償還來台旅費,甚至可以存錢等語,隱瞞烏干達學生一旦來台後,仍須負擔必要的生活費用、中州大學無法保證每位留學生可以順利獲得工作機會、留學生將可能從事勞力密集的工作、一旦工作不順利,必須仰賴家中經濟援助、如果繳不出學費,將依法退學等重要資訊,進而編織來台留學的美夢,讓留學生誤信為真。柴男等人要求留學生在留學簽證面試時,隱瞞來台將打工,且陳述不實的財力資訊,總計16位留學生順利取得入境我國的簽證。留學生抵台後,柴男、藍女除介紹工作予留學生外,亦透過陳男仲介工作。因烏干達留學生來台目的是為求學,並非工作,且尚積欠龐大來台旅費,又必須在台灣生活,只能被迫超時或在夜間工作,毫無任何自行選擇機會之脆弱處境,柴男等人無視此一脆弱處境,讓烏干達留學生長期從事勞動與實質取得之報酬顯不相當之工作,進而達到勞動剝削。另一方面,涂男對於苗栗縣境內雇主是否違法聘僱烏干達留學生從事工作之行政裁罰,為圖利陳男及聘僱烏干達學生之公司,竟透過承辦之勞青處勞工服務科臨時工程助理員廖男主管對其施壓,並直接更換另一位承辦人員,使廖男配合,對陳男及其它公司雇主做出並無違法而不予裁罰之結論,使其等獲得免罰之利益。法院依廖男之自白及證人證詞、扣案之招生說明文件、被告間通訊之信息截圖、學生課程表、薪資證明、學費催繳通知、苗栗縣內部公文簽核、函文、學生工作時間表等證據,認定柴男、藍女、林男共同涉犯修正前人口販運防制法第32條第1項之詐術勞動剝削罪;陳男涉犯同法第32條第2項之勞動剝削罪;涂男、廖男共同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之對主管事務圖利罪。彰化地院審酌,柴男、藍女、林男及陳男等人濫用自身社經地位而為本案犯行,自應併科罰金刑方能充分反應行為不法內涵;而涂男濫用公權力,換取廠商免罰利益之官商勾結,亦有科處罰金刑,以適度反應行為不法內涵之必要。因此分別量處被告等人有期徒刑7年至2年不等、併科罰金新臺幣240萬元至30萬元不等之刑度,涂男並褫奪公權5年;另追徵藍女及陳男之犯罪所得。廖男部份,法院考量他於偵查中自白,復無犯罪所得,且依其供述因而查獲同案被告涂男,符合貪污治罪條例第8條第2項之規定,再考量其多次遭施壓,向科長反應多次均無法獲得任何協助,迫於壓力而為本案犯行,並無刑罰必要性,檢察官亦請求為免刑之諭知,爰宣告免刑。
魚肉鄉民!10年來3任大哥強收保護費266萬 基檢起訴9被告
天道盟隆陽會長期向基隆廟口一帶商家強索保護費,自2021年間遭警方深入追查後,相關案情陸續浮上枱面。基隆地檢署先前於2022年11月及2023年5月陸續起訴多名隆陽會成員外,日前再以涉犯《組織犯罪條例》及《刑法》恐嚇取財罪等,起訴包括隆陽會前後任會長及謝姓前會長女兒等9名被告。涉案期間長達10年,金額高達新台幣266萬元。檢方起訴書中指出,早在2012年間,天道盟基隆同心會蘇姓前任會長,就指派陳姓小弟向廟口夜市附近的業者強索每月2萬元的保護費。收了半年左右,蘇男因案入獄,強索保護費消停了幾個月,孰料,到了2012年11月,換成隆陽會謝姓前會長,派旗下的傅姓小弟繼續向業者收保護費。直到2022年3月,謝姓前會長因案入獄,入獄前還要求接下隆陽會會長的黃姓男子,將收取的保護費交給他女兒做為其生活費用。2022年7月間,謝女突然聯絡不上黃男,索性自己出面打著隆陽會的名義向業者索討保護費度日。檢警在整理了相關的物證及偵查中被告的供述後,認為本案中的蘇男、謝男、黃男等人,自2012年到2022年長達10年的期間裡,指使旗下的小弟陳男、傅男與謝女等人向2家業者強索保護費,期間涉及的保護費金額高達266萬元,9名被告涉犯《組織犯罪條例》及《刑法》恐嚇取財罪等,將蘇男等人提起公訴。值得一提的是,這起案件早在2021年基隆警方便已經獲報,因為當時正值疫情期間,承辦的刑警還冒著染疫風險暗中蒐證。到了2022年3月間,承辦的警官赴銀河小吃店布線蒐證時不慎染疫,後續又傳染多名員警,形成群聚感染,惹出軒然大波。
才結婚3年!愛妻生完2孩就離家出走 彰化男苦等19年心死
彰化一名男子與柬埔寨女子於2002年4月時,在台灣登記結婚,兩人也育有一對子女。然而2005年女子返回柬埔寨後,竟再也沒有回來台灣,夫妻倆開始長達19年多分居,最終男子不堪忍受,決定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根據判決書指出,男子與柬埔寨女子於2002年4月在台灣登記結婚,兩人婚後育有一對子女,如今也已成年。而女子在2005年返回柬埔寨後,便不再願意回到台灣與男子共同生活。為了挽回這段婚姻,男子也曾經前去柬埔寨求情,但女子仍舊無情拒絕。由此雙方開始長達19年多的分居生活,最終男子決定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法院開庭時,男子主張女子自2005年至今長期離家不歸,顯示她已不願與其共同經營夫妻生活,並且違反了同居義務。雙方的婚姻實已生破綻,且沒有再回復的希望,有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因此希望法院可以判決准予兩造離婚。而女子雖然有被通知,但並未在言詞辯論期間出庭或提出書狀聲明或陳述。彰化地院法官考慮到女子無正當理由不能同居,且其行為符合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5款中的「惡意遺棄」情形。民法第1052條第5款所謂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者,係指夫或妻無正當理由,不盡同居或支付家庭生活費用之義務而言,不僅須有違背同居義務之客觀事實,並須有拒絕同居之主觀情事始為相當。因此法院依照法律准許男子的離婚訴請。本案仍可上訴。
丈夫積欠巨額債款!離家人間蒸發 女子訴請離婚獲准
一名人妻和丈夫結婚後育有2子,但丈夫近年來出現嚴重債務問題,還曾謊稱投資失利,要求女子幫忙辦理銀行及汽機車貸款,後來更向錢莊借高額借貸,最終因無法償還,為躲債獨自離家後,自2023年7月31日就失聯。而女子也因為債主不斷上門討債,讓她和小孩覺得不堪其擾,最終憤而訴請離婚。根據判決書指出,女子表示丈夫離家躲債後,就全無音訊,因此家庭生活費用及孩子的扶養費,均由她獨自負擔。她曾傳訊息告丈夫離婚之意,但對方卻是全無回應,顯見丈夫並沒有想返家與她同居,也不想繼續維持婚姻關係。另外,女子表示,現在未成年的15歲小兒子現在與她同住,生活起居都是她在負責,丈夫離家後也未曾與小兒子聯絡,對小兒子也無關心之意。因此難認丈夫有共同行使負擔親權的意願,為避免日後親權事務難以執行,向法官請求由她單獨行使負擔親權。法官認為,被告因債務問題離家後,至今從未返家與原告同住,加上他對子女亦無聞問,由原告獨自承擔照顧子女之責及負擔家庭生活費用。因此法官難認被告有維持婚姻之意願,夫妻關係已名存實亡,對於被告提出訴請離婚給予准許,判決2人離婚。另外,因為2造的子女皆由原告親自照顧,加上原告有穩定薪資收入,能維持基本生活水準,因此最終法官判決未成年的15歲小兒子的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由原告單獨任之。
台中男偷竊宮廟功德箱裡香油錢 竟辯稱:有擲聖筊!神明說可以
台中市警局第一分局繼中派出所於17日中午接獲一宗特殊案件報案,指稱轄內一座土地公廟的功德箱遭破壞、香油錢遭竊取,引發警方高度重視,所長蔡明松率領巡警隊伍,迅速前往現場展開調查,並在短時間內成功逮捕嫌犯。報案後,繼中派出所所長蔡明松與警員巫思璇、賴晏生、謝佳修等人前往現場協助,並調閱附近相關監視器,監視器畫面顯示1名黑衣男子在土地公廟內進行可疑行為,先假裝虔誠地進行祭拜,然後趁無人之際將功德箱破壞,竊取香油錢後離去。該犯罪行為被廟方監視器完整記錄下來,警方循線追捕,並於2小時內成功查獲疑犯曾姓男子(39歲),但曾男遭逮捕時卻出人意料地辯稱:「我有擲聖筊!而且我有跟我媽媽說,媽媽也有匯款給我。」這番言論令在場員警感到荒謬不已。警方表示,曾男無固定工作,平日生活費用多由家人支助,或是靠自己的「第三隻手」謀生,全案已移送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進行進一步偵辦。第一分局分局長鍾承志呼籲,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民眾勿因四下無人而起貪念,尊重法律,避免觸法犯罪;同時,警方也提醒宮廟應加強監視系統並加強功德箱防護設備,以確保宗教財物的安全。
妻懷胎4個月老公竟說這話 女兒拒負擔扶養費結局曝
嘉義一名許姓女子表示,父親要她負責扶養費用,但在母親懷胎4個月時,父親知道性別是女生,他說,不要了,而父親也不曾養育過她,所以請法院免除扶養義務,最後法院准許。可上訴。判決書指出,許女是家中長女,自出生至今,父親未曾扶養過,生活生活費用全都由母親負擔,父親從未有任何金援幫助,都是木母親去工地打零工,而夫妻2017年協議離婚,父親曾說每月會給5000元扶養費,但只持續數月,所以許女請求准予免除或減輕聲請人對父親扶養義務。母親也說,老公從小沒有扶養過女兒,而她是陸配,老公和她結婚目的是為了忙家裡的事情,因兄長生病,需人協助照顧,而她懷孕4 個月時,檢查是女兒,老公生氣的說,是女兒他不要了。母親表示,女兒出生後,老公無所事事,沒有支付生活費用,家裡開支均是由她及大嫂支付。法官認為,許男在許女成年前,依法對聲請人負有扶養義務,但出生後,均未支付扶養費用,也沒任何親情、感情上付出,許女由媽媽從小帶大,如強令許女負擔扶養義務,強人所難,而有失公平之情,所以請求免除其對相對人之扶養義務有據,應予准。可上訴。
夫妻不生小孩省很多? 過來人揭1關鍵:沒差多少!
隨著高物價時代來臨以及養兒防老觀念淡薄,越來越多夫妻或伴侶選擇不生小孩,減少生活開銷。一名已婚的女網友日前就好奇發文:「不生孩子這輩子省多少?」結果釣出許多網友回覆。原Po在Dcard發文表示,最近與老公看完新房子後在17坪房及24坪房之間猶豫,如果未來同樣只有2人世界,10幾坪空間就很夠用;但以後如果有小孩,勢必要有更大空間才行。再考量更大房更高額的房貸,以及小孩教育費、生活費等支出,讓原Po有些陷入迷茫,「沒有很大的概念說要花多少錢,只是聽親友都說是個無底洞」。一想到這,原Po不免擔心:「要想繼續過現在有品質的生活,除非有足夠的收入,不然這些錢都會花在孩子身上。」並詢問有經驗的網友們,「不生小孩跟生小孩的花費差在哪」?對此,有一派網友認為「都一樣」,因為沒生小孩的錢可能都花在享受上,「不生孩子:旅遊、買精品、上餐廳、買好房、買好車。生孩子:育兒用品、教育費、生活費、學費、零用錢」、「沒小孩你們就買車買房、買奢侈品。有小孩就是生活跟小朋友的費用。前者享受物質,後者傳承你們家庭的價值」。另一派網友則喊「生小孩是有錢人的事」、「生小孩,苦一生」、「養孩子花費根本就是比原本生活費用雙倍以上」。還有網友認為,「看你怎麼養,要富養還是窮養」、「投資有賺有賠!這很難估算!生到敗家的可能全部都要賠給他了,生到來報恩的,可能還花不到你的錢」。
理科太太離婚教會我們的事 律師:5年婚姻要結束恐要再花另個5年
百萬Youtuber理科太太2021年與理科先生John離婚,如今雙方為了房產以及洩露病歷隱私資料隔空交火。對此,律師林智群有感而發地說,理科太太的事情告訴大家,好聚好散從來不是容易的事情,「5年婚姻,要結束它,可能要再花另一個5年。」理科太太指控,在美國的房子,本應是她和孩子一起生活的溫暖家園,100%由她所購買,但現在卻被John和他的女友佔據,時間已超過2年,期間溝通多次未果,「就算我發現John盜用我的電子支票去支付他和女友的生活費用,我也曾經選擇忍受。」理科先生則反擊,「房子是我們買的,我不知道為什麼她一直說那是她的。因為她多年來切斷了與我所有的聯繫,所以我沒有辦法通知她任何事情。即使是透過她的律師,我也得不到任何回應。所以即使我想通知她某些事情,也做不到。」雙方隔空交火。對此,林智群在臉書指出,「理科太太的事情告訴我們,5年婚姻,要結束它,可能要再花另一個5年,好聚好散從來不是容易的事情。」他提到,2021年結束彼此5年婚姻,現在已經2024年了,還在處理財產的事情。貼文一出,不少人紛紛留言「或許再好聽的婚前誓言,還不如好好擬一份婚前協議」、「只要結過就是一輩子的事,尤其有小孩,到一方躺棺材為止都註定要牽扯」、「造成離婚的最主要原因就是結婚」、「所以沒事別亂結婚,婚前協議書真的該好好推行」。也有網友嘆,「耗時數年成為怨偶,再多花幾年增加仇恨值與自身的疲累,期間不知道因此失去多少有錢買不到的人事物,一趟路下來,沒有人是贏家。」
理科太太發千字文控前夫「跟女網友聊性、霸占房子」 John回應了
「理科太太」陳映彤近日因未經同意使用前夫的病史等隱私資料,被檢方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起訴,不過她26日出庭時狠批,吳姓前夫John「演戲裝可憐、裝好人」,離婚1年多卻還盜用她的錢,金額多達100萬元。而她27日凌晨又在臉書發出千字文爆料,指自己在美國買的房子,如今被John和他的女友霸佔了2年,甚至在2人還存有夫妻關係時,John就和女網友大聊性事,讓她忍無可忍,決定為自己和孩子站出來。對此,John面對網友質疑也在稍早拍影片回應,「房子是我們買的。」陳映彤27日凌晨在臉書粉專《理科太太 Li Ke Tai Tai》發文指出,「我是一位母親,孩子的榜樣,我不能讓自己成為一個無聲的受害者。有人可能認為我想要搏取同情,但事實並非如此。我站出來,是我不希望我的孩子被這些手段誤導,並讓他知道,媽媽可以保護自己,他以後也可以保護自己。」(圖/翻攝自Facebook/理科太太 Li Ke Tai Tai)她也表示,在她與前夫還存在夫妻關係時,對方就跟女網友聊sex的對話、一起工作時,他說自己只願意一週工作8小等等,「我懂清官難斷家務事,我只是想告訴女性們,踏入婚姻這段旅程時,不管愛的多深,一定要好好的防範於未然。我從沒有想過自己會經歷這些,你也許也會跟我一樣,覺得根本不可能發生這樣的事情,因為當時的我們是如此相愛。」 她感嘆自己被他貼上了「冷暴力」的標籤,「有誰知道是因為我的痛苦讓我說不出話,我只能用吃代替我思考,我吞下的情緒,跟我吞下去的熱量一樣多,但我不會再這樣對我自己了。」她還加碼爆料,在美國的房子,本應是她和孩子一起生活的溫暖家園,100%由她所購買,但現在卻被孩子的爸爸John和他的女友佔據,時間已超過2年,期間溝通多次未果,「我完全願意返還給他付出的部分裝潢費,但我無法接受他喊價由1變成100」,她還表示自己忘不了前夫跟她說的:「沒有人阻止你回來住」,「為了孩子,就算我發現John盜用我的電子支票去支付他和女友的生活費用,我也曾經選擇忍受。」 理科太太續稱,這房子的最後處置尚待確認,「John跟他的女友不僅持續佔用這間房子,並在離婚1年後盜用我的錢支付水電瓦斯房屋稅,並在社群影片中反駁,他盜用我的錢是因為這房子是我的名字?我的退讓讓他繼續在社群媒體上散布更多不實訊息,我的隱忍與讓步被他們當成弱點,試圖讓我背負所有的輿論責任。」對此,John也在Instagram回應理科太太的千字文,「她發了這麼長的貼文。 當我可以的時候,我必須一點一點地回應。」針對他和女友還住在理科太太的房子的問題,他回應「房子是我們買的,我不知道為什麼她一直說那是她的。因為她多年來切斷了與我所有的聯繫,所以我沒有辦法通知她任何事情。即使是透過她的律師,我也得不到任何回應。所以即使我想通知她某些事情,也做不到。」他也質疑理科太太故意令他與孩子疏遠,只有理科太太覺得方便的時候,大約數週才能讓他們講到話,「這些都應該是私人的事情。她有很多開支也是我付的。她只計算那些讓她看起來比較有道理的開支,忽略了我為她支付的費用。要回頭列出每個人為對方支付的所有東西,那會是一件非常艱難的事情。」還有網友更留言問John「你真的跟女網友有sex對話嗎?」John則回答「為什麼有人會想和我這麼做呢?」
27歲北漂正妹月入百萬卻空虛無慾 呼籲人生應追尋生活意義
在現今競爭激烈的社會中,年輕人為了追求夢想與生活品質,時常需要付出更多努力。擁有優美容貌和令人嘆為觀止的身材,27歲的芝芝就是這樣一個勇敢追求夢想的年輕女子。從大學四年級開始,她就以兼職打工為生,努力攢下頭期款,希望在大學畢業後擁有自己的房子,然而,生活卻給了她更多挑戰。 面對沉重的房貸壓力和誤信朋友介紹的誘惑,她最終走上了一條艱辛的道路。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芝芝從最初的酒店妹到後來的幹部,雖然收入不斷增加,但她的健康和心靈卻在豪飲和忙碌中悄然消逝。經歷了這一切,她深刻意識到生活需要更多的意義和充實,於是她勇敢決定自創內衣品牌,雖然收入減少,但心靈卻更加豐盈。 回顧過去的經歷,她從大一開始做直播主,她利用各種機會賺取生活費用,甚至在大四那年買下自己的第一間房子。然而,房貸的壓力使她不得不尋找額外的收入來應對,最終走上了酒店妹的工作。雖然這段經歷充滿了艱辛和挑戰,但它也成為了她成長和領悟的一部分。 芝芝表示「雖然當上了酒店幹部,收入也翻了三倍,但我卻失去了自己的快樂和健康。」她坦言這段經歷帶給她的不僅是金錢,還有生命的反思和轉變。從誤入資金盤到虛擬貨幣詐騙,她也曾經在錢財的追逐中遭遇挫折。然而,這些困難並沒有讓她放棄,反而讓她更加堅定地走上了一條全新的道路。 不畏過去的挫折和錯誤,她決定公開自己的故事,並向大家傳遞一個重要的訊息:「除了那些被眾所周知的工作,還有許多其他值得追求的選擇」。如今,她投身於自媒體和自己的品牌經營,雖然收入不及以前,但她感到每一天都充滿了快樂和滿足。她希望通過自己的故事,告訴更多人不要迷失在金錢和外在的追求中,更重要的是找到內心的平靜和意義;在這個世界上,沒有人會因為你的過去而否定你的價值。
假綁架!桃園男出奇招為騙父7萬元 警方揭破自導自演騙局
桃園市昨(30日)晚上,一出匪夷所思的綁架劇情在何姓男子家中上演,何男突然打電話給父親聲稱被綁架,急需7萬元贖金,何父心急之下報警求助,警方於時,竟發現令人啼笑皆非的真相。據悉,何父在接到兒子的緊急求救電話後,報警求助,警方不敢掉以輕心,緊急通報各分局,立即開啟追踪行動,原以為何男被綁架,未料卻發覺其駕駛轎車不停在移動,穿越中壢、桃園、蘆竹等區域。最終,警方在蘆竹區的一處埤塘附近找到何男,卻發現其並未遭遇真實綁架,反而是自導自演的一場戲碼,目的是試圖欺騙家人給予贖金,尋找的過程中,何男甚至試圖以虛構的藉口躲避警方,聲稱「債主上門啦」,企圖逃避追捕。事後何男見事跡敗露謊言被戳穿,只好坦承是為了籌措生活費用,企圖以虛假的方式奪取家裡的資助,警方表示雖然已確保何男的安全,但其行為卻已違法,不得不面對法律的制裁,警訊後將依《誣告罪》、《詐欺罪》將其移送法辦。警方也藉此呼籲,假綁架詐騙手法雖然老套,但長輩關心則亂仍時常上當,因此我們應常與家人保持密切聯繫,避免因無法了解行蹤而掉入詐騙陷阱,民眾無論接到任何疑似綁架案件電話,均應先向警方報案或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查證,以保障生命與財產安全。
兒上大學要求生活費1天500! 家長:月給1萬不夠嗎?
一名家長日前在網路上發文詢問,指出自己的兒子已經滿18歲,幾個月後就準備要上大學。原先預定一個月給兒子1萬元當生活費,但兒子卻認為1天最少要500元,因此這讓他非常苦惱,想詢求網友們的建議。一名家長日前在Facebook社團中發文,指出他與妻子是雙薪家庭,一個月月收是6位數,而自己的兒子已經滿18歲,幾個月後就準備要上大學。因此他跟老婆商量後,目前的想法,是1個月給與兒子1萬元當作生活費。不過原PO透露,不管兒子是否住在家裡,都會幫他另外付學(雜)書本費、房租、水電、網路,手機費等基本生活費用。兒子拿的這1萬元生活費,只需用來支付他自己的機車油錢、保養維修與其他通勤費用,每天的餐飲、看病掛號費等基本人身需求。原PO表示,他與妻子希望兒子在求學期間可以專心讀書,不要為了錢去打工,但跟兒子討論過後,兒子卻認為一天的生活費最少要500元。最終經過討論後大家都退一步,等兒子上大學,就先以1萬2為生活費,並且需要每日記帳,當作後續探討商量生活費的依據。貼文一出也引起網友熱議,紛紛留言表示「你不希望他為了錢打工,可是給的好像有點少耶」、「自立自強,打工兼差賺錢吧~固定給10000,要多花錢自己出去打工滿18歲了,可以打工賺錢養活自己了,不出去歷練怎麼讓孩子成長,做家長的也該要放手了吧」、「假日能打工阿~提早讓孩子學會賺錢沒不好」、「伙食費你一天給多少啊?一天三餐100元也要9000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