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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 扶養 婚姻 子女 大姑出生3天被遺棄…靠母親娘家一手帶大 兄弟倆拒養「消失50年爸」法官准了
父母若「不像父母」那孩子也無需負起扶養責任!高雄一名老翁在妻子生下小兒子3天後,自此拋家棄子長達50年,年幼的兄弟倆全靠母親及其娘家人一手拉拔,如今2人已經長大成人,不願侍奉毫無責任感的爸爸,決定申請免除扶養義務,近日法院判決結果出爐。根據判決書指出,現年76歲的老翁年輕時與妻子誕下2名兒子,怎料卻在小兒子出生的第3天,狠心拋下剛生產完的妻子與強褓中的孩子,自顧自地離家,一走便是50年,期間彷彿人間蒸發般,對妻兒不聞不問,將為人父的責任全都拋諸腦後,所幸在母親、舅舅及外祖父母的扶養下,兄弟倆才逐漸茁壯成長。如今老翁年歲已高,想投靠兒子安享晚年,但成年後的兄弟倆拒絕照顧只會生不會養的父親,因此決定向法院聲請免除對父親的扶養義務。對此,老翁也坦承,離家後他的確鮮少返回家中看望,與妻子離婚後,就再也不曾聯絡妻兒,也沒有給過生活費。經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審理,老翁自2名兒子年幼時便離家失聯,未善盡扶養責任,導致兒子們在成長過程中缺乏父愛,若強制兄弟倆對長期親子情感淡薄的父親負擔起扶養義務,顯然有失公平,因此准許2人免除對其扶養義務,全案可抗告。
星生代/詹皓然舞齡2個月挑戰《原子少年》 苦練拿下開場舞C位
22歲伊林混血模特兒詹皓然轉戰男團選秀節目《原子少年2》,舞齡僅2個月的他,自認也不擅長唱歌,卻一路從選拔過關斬將到節目尾聲,雖然無緣脫穎而出,但詹皓然對自身成績還算滿意,還成功讓反對他參加比賽的媽媽另眼相看。詹皓然在小學三年級時學過基礎舞蹈,但僅2個月便聽從父母建議回歸課業,直到20歲那年,他才遵循自己的內心,加入伊林娛樂。但媽媽認為模特兒產業收入不穩定,母子倆起初還吵了一架,於是詹皓然提出交換條件,表明會自理生活費,但他要求在大學畢業前「做自己想做的事」,成功獲得媽媽的默許。雖然詹皓然媽媽反對他進演藝圈,但他向媽媽約定好大學前要做自己想做的事。(圖/侯世駿攝)在平面圈打滾2年,詹皓然自認達成短期目標,於是決定挑戰男團選秀,媽媽原先也不支持,「因為我不會唱跳,她覺得為什麼要進去受委屈?可能也不會得到什麼成就,做模特兒也很穩定,為什麼要做沒做過的事情?」詹皓然還是義無反顧,也闖出一番小小成績。進入模特兒圈2年,詹皓然參加過許多大大小小活動,想挑戰另一個舞台。(圖/翻攝自詹皓然IG)因為不擅舞蹈,詹皓然坦言在節目試鏡前的舞蹈營非常痛苦,還一度認定自己試鏡會落榜,「那個星期滿挫折的,老師說的我們都記不起來,舞蹈營從晚上6點到10點,大概十一點回公司,練到隔天,又接著去舞蹈營」,就這樣維持一周,「周五有個成果發表,老師有特別稱讚我說,『前期不知道你在角落幹嘛,看到你把這支舞跳出來很欣慰』,因為這句話成了我試鏡的強心針」。雖然舞齡不長,但詹皓然苦練舞蹈,成功拿到開場主題曲C位。(圖/翻攝自詹皓然IG)好不容易晉級成功,詹皓然為了爭取開場舞站上台的名額,每天公司、家裡兩點一線,果然皇天不負苦心人,他成為被選中的一員,而之後的賽制也幾乎都有他的身影在,讓他開心表示:「我第一次達到目標就是開場舞C位,我也幾乎是每個舞台都有上,努力真的有回報!」詹皓然幾乎每場舞台都有上場,也讓反對的媽媽改觀。(圖/侯世駿攝)而一開始反對詹皓然參加選秀的媽媽,起初不敢看節目,「她怕我在節目沒拿到我想要的東西,後來我強迫全家一起看,他們看了1、2集發現沒這麼糟,就一路看到現在」,媽媽還會為了幫他拉票拜託同事,連剛認識的房仲也不放過,而詹皓然的爸爸是斯里蘭卡人,因看不懂中文,則是靠同事幫忙翻譯跟宣傳,不過詹皓然對於投票結果抱持平常心,「投票就是聽天由命,眼緣是看觀眾,比較沒有得失心」。品牌提供:Levis參加選秀節目《原子少年2》,詹皓然的爸媽努力幫他拉票宣傳。(圖/侯世駿攝)詹皓然小檔案生日:2002年08月26日星座:處女座專長:鋼琴、跳舞
女僕餐廳老闆是惡狼!誘美貌女客打工後砸錢「開後宮」 受辱少女最小15歲
新北市新莊一名開設女僕餐廳的王姓男子,因涉嫌對3名未成年女員工進行性騷擾與猥褻行為,被法院依成年人對少年犯乘機性騷擾罪,處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及犯與未滿十六歲之人為有對價之猥褻行為罪,處有期徒刑1年6月。成年人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3年6月。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6個月。可上訴。據《ETtoday新聞雲》,王姓男子在新莊開女僕咖啡廳,店內收容不少流浪貓,以平價餐飲和女僕店員吸引客人,因店面鄰近大學,廣受學生歡迎。然而,有3名15至16歲的女店員提告控訴,王男常在店內物色心儀女客人,邀約她們到店內打工,再以金錢為代價問她們「要不要當他女友」,甚至不經同意觸摸身體,其中一名少女到王男住處打掃時慘遭指侵。16歲A少女證稱,自己原本是餐廳顧客,因王男說她長得很可愛,問她要不要來試試看打工,她就到餐廳擔任服務人員。不料工作不到1週,王男就提出要以1個月8千元為代價,要求A少女跟自己交往。2023年6月一日下午,她穿著連身女僕裝上班,當時店內客人不多,她坐在椅子上滑手機,王男卻走過來逕直撫摸她大腿內側,叫她「腳不要那麼開」,她當下礙於王男是老闆,不敢多說,但次日便不敢再去上班。另名15歲B少女證稱,自己到餐廳吃飯時,王男先是找她要IG帳號說可以傳貓咪照片給她,又邀她暑假來打工。當時她國中剛畢業,從2022年8月開始到餐廳上班,9月9日上班時,王男在廚房從身後抱住她,又在隔日及12底某日之間,多次撫摸她大腿、親她後頸、擁抱她,隔年5月王男在廚房從後方熊抱她並摸她胸部,表示如果B少女願意跟他性交,每次給她5千,觸摸、擁抱、打手槍等行為亦有相應代價。直到2023年5月B少女滿16歲,工作比較好找,她就直接走人。另一名15歲員工C女則證稱,她也是在餐廳吃飯時被王男搭訕,才到店內工作。因她當時逃課和父母鬧翻,需要賺錢才能填飽肚子。2021年11月21日王男要她到王男家中打掃、清貓砂,趁機向她透露「如果當他女朋友,就讓可以免費住他家」,還表示當時也有其他女員工住王男家其它房間。C女指出,王男和她聊天後,便不顧她拒絕開始亂摸,還拉住她的手要求幫忙打手槍,後來王男自行打完手槍就指侵她,遭遇此事後,她就再也沒有去上班了。全案審理時,王男辯稱雇請女僕是為了讓客人看,A女坐在櫃檯時坐姿不雅,怕客人看到不好看,只用手指指著A女提醒。而他知道B女快滿16歲,兩人當時有交往,知道B女需要生活費才資助她,有在店內抱她並按月給她金錢。至於C女只做一個月,因出餐太慢、又被客人客訴體味重,他把C女解雇,C女才會誣告他。不過法官認為A女證述一致,且和王男為雇傭關係又無仇怨,沒有誣陷的動機。另王男對B女伸狼爪時已37歲,卻利用B女家境困頓需自食其力,以金錢、手機、請客吃飯等對價方式猥褻她,王男雖辯稱是「無條件贊助女友」,但LINE對話都是單方面獻殷勤、B女反應冷淡,難認為是交往關係,不過B女控訴遭王男指侵的部分,則證據不足。另C女作證時全身顫抖,一度需休息平復情緒,也必須持續按壓力球才能緩和情緒作答,且描述的王男作案手法和其它2名少女相似,更能證明王男對她做出違反意願的事情。法官審理時,排除證據不足的部分,判定王男摸A女大腿,以對價方式從背後熊抱B女並親吻她、摸她胸部,並在住處侵犯C女,依成年人對少年犯乘機性騷擾罪,處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9萬元。另犯與未滿16歲之人為有對價之猥褻行為罪、成年人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應執行4年6月徒刑。可上訴。
母2000萬存款、1間自住房!妹子害怕:我媽可退休? 網見1關鍵搖頭
不少人辛苦存錢,就是希望能夠早日退休,以及退休的生活品質是好的。一名女網友透露,媽媽存款2000萬、有房子,但因為自己是月光族,怕未來無法負擔爸媽的退休生活費。貼文一出,不少人直呼「爸媽不敢退休應該是因為你」。原PO在Dcard表示,媽媽今年53歲,存款有2000萬,一間自住房,沒有負債,平常很節儉,「跟我爸2個人住,一個月可能兩個人才花不到2萬吧,爸爸還在工作,所以還沒領退休金,這樣媽媽可以退休了嗎?」原PO直言,會有這個疑問是因為,一直在想,自己是否要多存一點錢,未來幫忙父母分擔生活費,畢竟自己一個月也才5萬多,「我要不要存一點錢未來幫爸媽負擔?怕身為月光族的我,負擔不了2個人。」貼文一出引起討論,網友紛紛留言「月光族去擔心一個2000萬存款的錢夠不夠,好疑惑」、「你要讓他們安心退休,首先別當月光族」、「你爸媽不敢退休應該也是因為你吧」、「你才是他們的累贅」、「月光族擔心自己就好」。也有人直言,「她不能退休多半是擔心你,想多留一點給你吧!不然有房、有2000萬,一個月花2萬,光利息就可以支撐生活開銷了,2000萬一個月花2萬可以過1000個月,活到100歲也花不完了。」
莽男家暴13年還討撫養費 法官痛斥「養育子女如役牛馬」判兒女免養
新竹男子阿德(化名)長期對前妻及3名子女家暴,還將外遇對象帶回家,離婚後對家人不聞不問,也沒有給付扶養費,如今因重度身心殘障,無謀生能力,竟要求子女們每人每月負擔8445元扶養費。案經新竹地院審理,法官痛斥阿德「養育子女如役牛馬」,裁定准許3名子女免除其等對於生父之扶養義務;可抗告。根據判決書,阿德主張,自己領有極重度身心殘障證明,無謀生能力,然而他與前妻離婚前,均有扶養3名子女,不料3人竟對他不聞不問,完全不幫忙負擔生活費用;根據行政院內政部主計處統計,111年度新竹縣每人月消費支出為2萬5336元,此應由3名子女分擔,故請求每人每月應分別給付8445元。其中一名子女辯稱,雙親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生父時常動手毆打母親,最嚴重是他小學4年級時,對方曾施暴將媽媽打到吐血,且阿德曾有外遇,並曾將外遇對象帶回家,兄弟姊妹均有見過,就連自己也時常無故遭生父痛毆、搧耳光,打到遍體鱗傷,造成他自幼創傷,目前仍有在身心科就診。針對上述說法,其他手足予以證實;3人母親也證稱,自己曾被家暴13年,前夫暴力行為甚至威脅到小孩,每次對方情緒不好就不讓家人睡覺,她有一次在工地被男方拿鐵椅打,被迫躲進汽車旅館,下車後腿不能走路,是用爬的進去,後來她忍無可忍提出離婚,阿德自此之後不曾探視過3名子女,也沒付過扶養費用。由於證人指證歷歷,新竹地院認定3名子女說法勘信為真,審酌阿德屢對孩子及前妻實施家暴,養育子女如役牛馬,戕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全發展甚鉅,已達情節重大程度,若再讓3人負擔扶養費用,衡諸一般社會生活經驗,顯失公平,因此駁回阿德請求,並裁定子女3人免除其等對於生父之扶養義務;可抗告。◎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董事長包養「飯局妹」12年!2私生子女身世大逆轉 小三下場出爐
某知名公司董事長包養飯局妹長達12年,對方對外宣稱為董座配偶,與男方共同出席扶輪社之活動及聚會,公然出雙入對,還將其與不知名男子所生2名子女謊稱為對方骨肉,藉此取得鉅額生活費,氣得元配一狀告上法院,求償500萬元。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小三侵權行為情節重大,應賠償200萬元;可上訴。根據判決書,董娘主張,被告自98年起與丈夫發展婚外情長達12年,並使男方誤認被告與不知名男子所生2名子女為其親生子女。被告原係從事飯局妹工作,竟對外宣稱是正宮,2人不僅共同出席扶輪社之活動及聚會,公然出雙入對,並有擁抱、共舞、親吻等親暱舉動,她甚至唆使男方疏遠2名親生女兒,要求賠償500萬元。小三辯稱,自己於友人聚會上認識人夫,並誤認該場合均為未婚男女,被告自30歲起即抱定不婚主義,嗣男方於99年間主動追求被告,被告偶爾答應與其約會吃飯,雖偶有肉體關係,尚稱不上交往,且對方從未提及其已婚,被告無從得知其已婚,後來她得知真相,便立即提出分手,並告知男方其並非子女之生父。台北地院審酌,雖然被告和人夫曾一度分手,其後仍於明知男方已婚之狀況下復合交往,直到110年10月原告發現為止,2人數年來所為親密、形同夫妻並養育被告子女之互動行為,已明顯逾越一般男女正常交往分際,非社會通念所得容忍,彼等顯已嚴重破壞原告婚姻生活之維持,判處被告應賠償200萬元為適當。全案可上訴。
婚後沉迷賭博!高雄男遭兒聲請免扶 住養老院現況悽慘
高雄一名男子因父親長期缺席其成長過程,未盡扶養義務,日前向法院聲請免除對父親的扶養責任。該案經審理後,法院依據《民法》第1118條之1規定,裁定准許聲請。判決書指出,聲請人指出,父親在婚後沉迷賭博、不務正業,經常不歸,且不提供家庭生活費,甚至多次對家庭成員施暴,導致聲請人與母親生活在恐懼中。最終母親帶著自己離家,兩人在1983年離婚,由父親取得聲請人的親權。然而聲請人指出,父親從未履行親權責任,將聲請人交由祖父照顧,期間既未探視,也未提供任何生活或教育費用,所有開支均由母親負擔。聲請人表示,父親長期缺席,導致父子關係名存實亡,若強制要求他負擔父親的扶養責任,對他極不公平。法院調查發現,男子的父親現年79歲,已無謀生能力,現居住於高雄市的一家老人長期照護中心,財務狀況困難,於110至112年間之申報所得依序為12元、10元、9元,截至112年間名下有不動產1筆、投資6筆,財產總額僅有16萬3,430元,且僅按月領取新臺幣321元至3,933元不等之老年年金,目前無領取其他社會福利津貼紀錄,理應由子女扶養。然而法院也認定,男子父親在聲請人成長期間,未曾提供經濟支持或履行父親責任,情節重大。法院認為,若要求聲請人繼續負擔扶養責任,顯然不合理。最終法院裁定,自2023年11月1日起,聲請人無需再對父親負擔扶養義務。
何依霈爆9年女女戀 控前女友勒索200萬…揚言毀她家庭
何依霈和龍語申去年登記結婚,沒想到今(8日)爆出她有交往9年的前女友,分手後因金錢糾紛鬧不快。何依霈發出聲明表示,對方要求索回過去共同生活費,且不斷提高金額,她直言這對她來說根本是勒索。何依霈坦言與前女友霍某交往了長達9年之久,表示「這段關係對我來說意義非凡」,2022年8月分手,雙方有進行財務清算,以為就此沒有金錢糾葛,但後續對方以工作急需資金為由,何依霈申請貸款來償還,至今她仍在償還。不料,後續對方仍以交往時的支出向她索取錢財,「今年8月,霍某以自己分手後累積的個人債務為由,再次向我勒索200萬新台幣,並不斷提高勒索金額,揚言如果我不給她這筆錢,她將公開我曾與同性交往的經歷,意圖藉此影響我的家庭與事業。」何依霈也喊話前任,以合法途徑解決,停止騷擾她。何依霈聲明:愛情不該受到性別的束縛,性別更不應成為被威脅或恐嚇的理由。針對霍某的指控,我需要做一些澄清與說明:在曾經的九年交往期間,這段關係對我來說意義非凡。我們最終於2022年8月分手,後來也都各自找到了新的伴侶。為了不影響各自的新生活,我們分手時協商處理了共同的財務責任,當時我也依據協商的共識,在分手後的一年內完成了所有財務清算,彼此不再有金錢上的瓜葛。甚至,當時因霍某急需資金,我主動申請貸款,以便儘早將資金轉給她。至今,我仍在償還這筆貸款。至於交往的過程中,生活中的日常開銷,例如房租、車貸和保險等,雙方都協議共同分擔,支出的決定也都是雙方共同討論的。所以我真的沒想過,對方會莫名在分手且財務結清後,繼續以交往時的支出向我索取錢財,難道只因我是公眾人物,九年多的交往裡,所有費用都該由我一人承擔?談個戀愛不論是否走到最後,都需要在分手後為她下半生花費直接買單?令人遺憾的是,自2023年11月起,當霍某得知我已與丈夫結婚,便開始透過電話和訊息持續騷擾我(例如:揚言向媒體爆料意圖毀壞我們的名譽等無根指控)。在質問後,她又表現出悔意,嘗試和解。不僅如此,霍某還騷擾了我身邊的親友,例如:打電話給我母親,聲稱自己失業是我造成的,這些毫無根據的指控更波及到他們的日常生活,讓人疲憊不堪。此外,今年8月,霍某以自己分手後累積的個人債務為由,再次向我勒索200萬新台幣,並不斷提高勒索金額,揚言如果我不給她這筆錢,她將公開我曾與同性交往的經歷,意圖藉此影響我的家庭與事業。針對記者提問的「依霈方面拒絕回應霍某」的問題,事實是,自今年8月起,霍某透過粉專平台公開騷擾,讓我深感困擾,因此我才決定封鎖她(所有證據皆有截圖為證)。更在8月底,她還曾到我的工作場所持續騷擾。由於霍某的情緒極不穩定,時而溝通順暢,時而難以理解,因此縱使我封鎖了她,但我的經紀人(同時也是霍某的朋友)自8月20日起便不斷透過LINE、電話等方式,協助溝通(皆有通話、對話記錄為證),並向她表達我對於這些騷擾感到人身安全的疑慮,建議以合法途徑解決,請她停止騷擾。至今,我的朋友們及經紀人仍不斷嘗試協助她,看到事態發展至此,我深感遺憾。無論如何,我依然衷心祝福她一切安好。最後,我為在公共平台上佔用了資源處理私人問題深感抱歉,誠心向大家致上萬分歉意。
姐超挺只求「回家陪爸媽吃飯」!妻怒噴:孝道外包 人夫1事夾中間崩潰:我認了
婚後最怕遇到婆媳問題或姑嫂問題,男生夾在中間也相當為難。一名人夫抱怨,姐姐很幫忙他,但老婆不喜歡姐姐,如今雙方又為了小孩出國念書的事,搞得他裡外不是人,讓他很無奈。原PO在《靠北婚姻2.0》表示,自己有個比他大10歲的姐姐,單身沒小孩,所以把他當親生小孩疼,多年前創業失敗後欠下一屁股債,曾經連租屋的錢都拿不出手,姐姐只收低於市價的租金,讓他先把債還完,唯一要求就只有要他每天回家跟爸媽吃飯。原PO透露,父母孝親費、醫藥費和生活支出姐全包了,這一切自己心懷感激,可是老婆不知道為什麼一直對姐姐抱有陰謀論,覺得姐姐只是想花錢孝道外包,不喜歡姐姐要求小孩見她要熱情喊姑姑給擁抱、買進口甜點和水果給小孩吃,覺得小孩嘴會變刁或變難養,也抱怨姐姐只送媽補品,不肯分給她吃。原PO嘆,原本以為日子總算各自安好,剛好遇到小孩要考大學,姐姐建議考國外大學,願意出一半學費,生活費則要小孩自己去打工賺,不過老婆認為應該要讓小孩專心念書,因此由他去跟姐姐商量學費全出,豈料姐姐聽完怒瞪他們夫妻倆。原PO說,「我知道一定會有人噴我是姐寶,害老婆受委屈,老婆和我姐都是我很重要的家人,我老婆在我生意失敗時不離不棄,還生了一個優秀的小孩,我姐多年來在經濟上幫助我和我家太多太多,我無以為報,就算餘生要在老婆和姐中間做夾心人,我也認了。」貼文一出引起討論,網友紛紛留言「飲水要思源」、「你不是好的橋樑,明知有問題也沒有協調,假裝問題沒有發生,說的自己很委屈,明明自己是得利者」、「整篇看下來,很想知道身為先生的你付出了什麼」。
媽媽出獄孫生幫「打理起居」 無奈自嘲:養我到小學我養她一輩子
YouTuber「反骨男孩」成員孫生母親因精神問題,有順手牽羊的惡習。昨(6)日孫生發文透露,母親出獄到他家按門鈴,他瞬間替媽媽找房子打理一切,感嘆「這種無力感,真的很累」,還以輕鬆口吻說道:「我媽這樣很划算欸,只養到我到小學,然後我會養她一輩子。」孫生昨日在Threads上發文透露,母親昨出獄來他家按門鈴,可能事前有先寄信給他,但過於忙碌並未注意到,「總之幫她瞬間找房子瞬間打理一切,瞬間買超多民生用品,因為真的不能住一起,我早試過了極度痛苦。」孫生強調,自己寧願多付一份房租,給媽媽生活費,然而媽媽每次都住不到租屋合約滿,就又惹事進監獄。關於媽媽的事,孫生直呼很疲憊,好友們也曾勸他不要理媽媽,他坦言自己完全辦不到,「因為她始終是我媽呀…我想她如果沒生下我,就會跟路邊很多街友一樣,還好她有生下我。」最後,孫生以輕鬆的口吻自嘲,「我媽這樣很划算欸,只養我到小學然後我會養她一輩子,她才是真正的投資達人?!」還貼心喊話眾人:「寶貝們,你們要小心你們的東西了。」事實上,孫生母親因為精神疾病問題,無法克制自己偷東西,因此反覆進出監獄,今年5月孫生受訪曾透露:「老樣子,獄方都說是思覺失調症,建議出來要就醫,但我媽每次出來都跑掉,獄方應該會給藥。」2020年7月孫生媽媽出獄,才過5天又驚動警方上門,當時孫生氣喊「我也真的很不想理她,但我就是心軟,一個只養我到小學的媽媽,根本沒照顧我!」自嘲孝順過了頭,對於媽媽不斷捅婁子,孫生感到又氣又無奈。
台積電搶人!日生來台留學4年學費全包 但有「這條件」
台積電(TSMC)日本熊本廠今年2月啟用,而日媒以專題報導表示,台積電搶日本留學生,包4年41萬學費,每月還有生活費,唯一條件為畢業後要參加台積電入職考試。據日媒《TBS電視台》報導,台灣的大學招募日本留學生,如雲林科技大學開設半導體專業課程,19歲的日本留學生真下彩音3月高中畢業後,9月去雲科大就讀。真下彩音說,她來台灣讀書不用擔心錢的問題,也不會感受到壓力,希望能成為台日的交流橋樑。據悉,而真下彩音讀的課4年學費超過200萬日圓(約新台幣41.8萬元),還能拿每月5萬日圓(約新台幣1萬元)的生活費,這些都由台積電買單,但畢業後要參加台積電的入職考試,沒錄取也不用繳回費用。神奈川大學經濟學部教授川上桃子說,台灣因為少子化,近10年的理工科生少了17%,而台灣高科技產業迅速發展,很缺工程師,為了人才這負擔不算什麼。至於選日本留學生的原因,川上桃子說,台積電在熊本設廠,希望能培養出能立即貢獻熊本廠的人,而留學制度對半導體產生的變化,還有待觀察。
比電影還扯…狡猾男1手法重婚得手百萬 5妻住同社區4年沒發現
連電影都不敢這樣演!中國吉林一名男子,在有婚姻的狀況下,竟以夫妻名義和5名女子同居,且5個「妻子」還生活在同一個社區,其中1人還與正宮住在同一棟樓,但彼此都不知道對方的存在,時間長達4年之久。據《法治日報》報導,小俊(人名均為化名)家庭經濟條件不好,也不努力讀書,高中便輟學跟隨父親打零工,看著身邊同年紀的人事業有成、結婚生子,產生欺騙別人的想法。2019年間一次偶然機會,在線上遊戲上認識網友小佳,為了打造富二代的人設,經常給對方傳豪車、現金、奢侈品等照片,還多次送仿冒的名牌包和手錶,2人迅速墜入愛河,不久便「帶球結婚」。結婚之後,小佳發現一切都是假的,而小俊也露出真面目,不但不給生活費,還多次向她討錢,為了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庭,小佳只好繼續忍耐,堅持獨力撫養孩子,並將小俊趕出家門。豈料,小俊並沒有醒悟,反而變本加厲,用同樣的手法,在線上遊戲認識小紅,騙取對方的信任,以結婚需要裝修婚房的名義,討14萬(人民幣,下同),小紅毫不懷疑將錢全給了出去,後來也懷孕了。為了方便聯繫,小俊索性在妻子小佳的樓下承租一間房,以夫妻名義和小紅同居。小俊靠著同樣的手法詐騙成功。(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2次成功的行騙經歷,讓小俊徹底瘋狂,開啟瘋狂的詐騙計畫。他在網路陸續認識同住在一個社區的女大生小敏、小欣和護理師小蘭,取得對方的信任後,多次以介紹買低價正版奢侈品,或急需資金周轉為由,向3名「女友」分別騙取1.5萬元、1萬元、8000元。然而,小俊詐騙所得的17萬餘元很快就花光,靠甜言蜜語和套話攻勢,獲得小紅母親的社會保障卡密碼,盜刷累計高達11萬。直到2023年4月,小欣急需繳學費,於是向小俊要1萬元,小俊則是租了一輛豪車去探望,告知「這是給別人『辦事』用的錢,不能拆封!」並將裝有10萬現金的黑色塑膠袋交給她。不過,後來小俊態度卻變得冷淡,她在室友的鼓勵下打開袋子,卻發現裡面是銀行點鈔員練習所用的「練功券」,頓時感到震驚又氣憤,於是報警處理,事情才東窗事發。小俊因犯詐騙罪、盜竊罪、重婚罪,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數罪並罰,判決有期徒刑9年6個月,並處罰金12萬元,追繳小俊違法所得28萬餘元,並返還各被害人。
尪比婆婆早逝!大姑們逼簽協議書「繼承房產者奉養我媽」 她傻了
一名人妻抱怨,老公死後,自己繼承了房子,豈料,老公的姊姊們竟要求,要繼承房子可以,但必須簽下協議書,裡面的內容包括要負擔起婆婆的各種費用等,讓她相當傻眼。人妻在《毒姑九賤婆媳討論區》表示,公公往生前,3名大姑帶著公公把可收租的房產過戶到自已名下,每月租金5萬元,公公遺屬交待要給婆婆收到百年,在公公往生後,遺囑交代透天房要留給她的老公繼承,不料老公比婆婆早離世,唯一繼承的透天房子,便由她和2名未成年子女共同繼承。人妻透露,沒想到,3名大姑竟要她簽下協議書,並要把內容到法院公證。內容包括,繼承老公房產義務,就是每月要給婆婆孝養費,日後婆婆生活費、醫療費、長照費、喪葬費用,要由繼承房產者出資奉養,只要是男方的家人,大家都可以一起住在家裡。除此之外,凡繼承房產者需繳納房屋稅、地價稅、房屋修繕費等諸費用。人妻傻眼直呼,「請問大家看到這樣的協議書內容,心裡會有何感想。」貼文一出引起討論,網友紛紛留言「不用簽」、「這律師費是一定要花的」、「理她們幹嘛,繼承辦一辦吧!又沒她們的事」、「千萬不要簽」、「他們要告妳也沒辦法告妳」、「不用理她們,上法院解決」。
因「買房頭期款」決裂!開銷、出國全都AA制 人妻哀嘆:我還是外人
家家有本難念的經!有女網友發文哀嘆,自從婚後與老公因買房和頭期款的事吵架,她和老公的許多開銷就採AA制,所以每當老公帶小孩出國時,都會叫人妻自己付錢出國,讓她感嘆結婚19年了,老公還把自己當外人,直呼相當心寒。有女網友在《爆料公社》發文透露,她今年45歲,跟老公認識25年、結婚19年。7年前,他們因為買房及頭期款的事吵架,之後他們所有的開銷就都採AA制。原Po感嘆,老公婚前還會帶她出國玩,「結果婚後19年了,我都沒有出國,因為他說我自己的旅費,我自己出,所以他只帶孩子出國。」近期因為孩子大了,他們考慮明年全家出國一次,順便慶祝婆婆70歲的生日,一家五口一起出國玩,沒想到「老公竟然又叫我出自己的旅費。很心寒啊,原來我還只是個外人,好難過啊!」貼文曝光也引發網友熱議,「所以妳沒出頭期款? 真把自己當外人了」、「有什麼好難過的,自己出國啊!」、「不要去就好了」、「妳可以自己找朋友出國玩」、「都買房了,請問家庭、孩子生活費、旅費跟婆婆旅費有跟你AA制嗎?不要把老公當做提款機好嗎?如果上述費用都是妳支出的,那我覺得老公應該要支付你的旅費;如果不是,那妳就是自私的人,只顧慮自己,不在乎別人。」
尪赴陸包二奶求離遭公婆反對!4年後反控妻「惡意遺棄」 糾纏20餘年她不忍了
桃園一名人妻小美(化名)控訴,她與阿明(化名)結婚後,原本家庭和樂,對方卻在赴大陸工作時外遇,阿明因此要求離婚,卻遭公婆反對,小美也盼他能回心轉意而未同意離婚。沒想到的是,4年後丈夫卻反咬小美「惡意遺棄」訴請離婚遭駁回,小三也在數年後聲稱有生育子女需求,阿明則同意支付生活費至離婚日,並提供子女創業基金,但均未履行。婚姻關係維持20多年,小美最終決定求離,法院也應予准許。判決書指出,小美於1999年底與阿明結婚,育有1子1女,原本家庭和樂,但丈夫在2001年初赴大陸工作後,於2003年認識了陸籍女子,並在隔年坦承外遇,也要求離婚。然而,當時子女年幼,公婆亦堅決反對,小美則希望阿明回心轉意而未同意離婚。2009年,阿明突然向法院訴請離婚,稱小美「惡意遺棄」,且棄子女於不顧」,但被法院判決駁回後,阿明就甚少回台灣,也對子女不聞不問。2016年,阿明和外遇對象有生育子女需求,再度提出離婚,2人最終協議,等到2017年小孩大學畢業後辦理離婚手續,並同意支付生活費到離婚日,也會提供子女創業基金,但事後都未履行。2019年後,阿明至今未再回到台灣,2人失去聯繫。案經法院審理,2人已形同陌路,小美曾傳訊息給阿明要回台辦離婚,卻遭「已讀不回」,小美也主張男方先對婚姻不忠,又惡意遺棄多年,婚姻早已有名無實、形同虛設,她一路走來也心力交瘁,只好無奈訴請離婚。阿明這次出庭並未到場,也無提出任何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法官審酌,雙方已有5年未有夫妻之實,且從2005年起多次洽談離婚,但因條件未能談妥而遲無法達成,且丈夫本身不願意跟妻子接觸、行房,可認丈夫主觀上早已無心維繫兩造婚姻,夫妻間誠摯相愛之基礎早已動搖而不復存在,客觀上依2人目前狀況,任何人於此境況均喪失維持婚姻意欲之程度,最終准許小美的離婚請求。
北部小資女月領40K猶豫該不該租屋? 過來人給答案
不少人出社會工作還是住家裡,省下在外租屋的花費。近日一名小資女表示,她之前都是住家裡,現在考慮搬出來住,她實領4萬,孝親費給1萬,平時最大的開銷就是旅行,「這樣子在北部生活會不會入不敷出?」原PO在論壇《Dcard》發文,「畢業之後工作了一兩年,之前都是住在家裡,和父母一起住,想說比較省錢,但由於想要獨立及不太想受父母管束,現在有考慮想自己搬出來住,不過有點煩惱不曉得這樣子的薪水,搬出去住之後會不會入不敷出,所以有點猶豫究竟要繼續住家裡,還是搬出去。」原PO指出,「目前一個月實領4萬,在北部生活,每個月必須得支付孝親費1萬元,每月可自己運用的現金剩下3萬元,沒有貸款要繳,由於興趣是喜歡旅行,所以平時娛樂最大的開銷會花在旅行上。」原PO問,「想請教在外一個人租屋的大家都會如何分配運用一個月的薪水?還有不曉得每個月可自己運用的現金有3萬元的情況下,這樣子在北部生活會不會入不敷出?」此文曝光後,網友紛紛留言「恭喜加入月光族家庭,旅遊,妳就不用想了」、「每個月只剩3萬是自己的,再扣掉房租水電餐費生活費交通費,可能維持balance(平衡)就很了不起了,你能旅遊的地方只剩下巷口那間711」、「住家裡孝親費就是房租」、「記帳很重要,尤其是房租交通伙食費,大家落差太大了」。
人夫砸700萬追求無果!控訴許鈞鈞「感情詐騙」 怒討266萬賓士豪車
39歲女星許鈞鈞演過《甘味人生》、《金家好媳婦》、《一家團圓》等多部八點檔,也是《戲說台灣》的熟面孔。近日她被人夫指控「感情詐騙」,人夫指出3年來在許鈞鈞身上砸了700萬,近期卻對他疏離,讓人夫怒發律師函,要求返還要價266萬元的賓士豪車。據《鏡週刊》報導,一名自稱是許鈞鈞「隱形男友」的已婚人夫爆料,女方近期對他疏離,疑似另結新歡,他不滿爆料這3年來在許鈞鈞身上砸了700萬,猛烈追求卻無果。兩人剛認識時,許鈞鈞向人夫訴苦,自己開的MINI小車常常故障維修,想要一輛夢想中的賓士車,還向人夫保證不會給其他人開。許鈞鈞3年前在IG上開心發文換新車,原來是人夫買單的。(圖/許鈞鈞IG)人夫豪付266萬現金,送給許鈞鈞賓士車,直到近期,人夫發現許鈞鈞對他越來越冷淡、疏離,更表明無意和他交往,人夫終於清醒,和許鈞鈞攤牌,更發出律師函想把賓士車討回。人夫透露,原本兩人協商要還車子的錢,但溝通無果,許鈞鈞痛罵人夫「沒品!」讓人夫整個爆氣,反嗆許鈞鈞行徑無恥,兩人自此翻臉,人夫聲稱勢必會把賓士車討回來。此外,人夫耗費3年時間追求許鈞鈞,在她身上共砸了700萬元,其中包含房貸、水電瓦斯和管理費、勞健保、車子過路費與保養保險費,每個月3萬元的生活費、以及每月1萬5千元的助理費用,還有10萬元生日紅包,連節日都有另外的禮金,無奈最後仍無法獲得美人心,雙方還撕破臉。八點檔女神許鈞鈞。(圖/許鈞鈞IG)
3寶媽與小王結婚被抓包「老公趕到場」 警一查傻了:還有第4者
離譜!中國四川省遂寧市有一名育有3個孩子的已婚人妻,假扮成有錢人和小王結婚,結果被送酒水的小叔戳破真相,合法丈夫也剛好趕到,雙方爆發口角與肢體衝突,赫然發現人妻腳踏多條船,比八點檔更誇張。據大陸節目《黃金三十分》,人妻已經結婚,而且是3個小孩的媽,沒想到她卻出軌,與其他男人交往,甚至舉辦婚禮,萬萬沒想到小叔也在現場,而婚禮剛結束,她的丈夫就趕了過來。丈夫相當火大,和妻子發生爭吵,事情鬧到警察來處理。調查赫然發現,人妻不僅已婚,還和另一名男子交往,並拍婚紗照。據悉,人妻隱瞞自己早就結婚的事實,並謊稱自己是美容店老闆,把自己打工的薪水和丈夫給的生活費,全都拿給小王。人妻因涉嫌詐騙遭到拘留。(圖/翻攝自微博)然而,這段不倫戀的花費太大,2人交往不到1年,總共花了2、30萬人民幣,實在吃不消,於是她又透過社群媒體認識其他男人,以談戀愛的名義和對方交往,用各種方式討錢,共收到14萬人民幣的轉帳。目前這名人妻因涉嫌詐騙,遭到警方刑事拘留。消息一出,引發熱烈討論,「這樣的情節,電視劇都不敢這麼拍」、「我的天,這也太離譜了吧」、「渣女犯了重婚罪!」、「世界之大,無奇不有,真的是無語透了」、「詐騙加出軌,這女子太大膽了!」、「什麼怪事都能發生」。
人夫搞小三薪水全給對方!一起養私生女 正宮怒告下場曝
女子小萱與男子阿國(皆化名)在2015年結婚,有2個小孩,但小萱發現阿國跟小三歡歡往來長達3年,不僅有性行為還有私生女,被抓包後還是繼續聯絡,阿國還把薪水都給歡歡,小萱對2人提告,求償100萬元。判決書指出,阿國辯稱,歡歡不知他有家庭,生小孩前因為要報戶口他才說,而他也跟小萱離婚,並同意給精神慰撫金,但金額20到30萬較適當。歡歡說,她不知道阿國是人夫,跟他發生性行為沒有故意侵權,而她有男友,女兒的生活費也是她自出,她跟阿國會往來,只是因為阿國會來看女兒,2人沒有逾越一般男女交往。歡歡說,2人認識一年多才發生關係,上床2、3次才懷孕,她發現已經4個多月了。法官表示,歡歡2019年認識阿國,至少在2020年起多次發生性行為,也生下一女,可見阿國已跨越一般男女社交界線。法官指出,阿國持續跟歡歡交往,破壞小萱婚姻生活圓滿,也侵害其配偶權,而歡歡知道阿國有家庭,還是跟他交往一同養2人所生的女兒,2人要連帶賠償,依法阿國要賠80萬精神慰撫金,歡歡負責其中的60萬。可上訴。
靠回收月入6k!70歲男要求女兒給2萬扶養費 法院1理由拒絕
台南一名70歲男子與第一任老婆生下兩個女兒後離婚,雖然再婚過但沒有再生育其他子女,如今年邁又沒有穩定的收入,因此向法院要求的兩個女兒平均分擔扶養義務,各自每月支付他1萬0852元,直到他死亡之日止。判決書指出,男子與他的第一任妻子生育了兩個女兒,兩人離婚時,長女約4歲,次女約2歲,雙方約定由第一任妻子使監護權。離婚後男子沒有再和這對母女聯絡,也從未對兩個女兒提供任何扶養。而後男子雖然再婚過,但沒有再生育其他子女。如今男子年近70歲,沒有穩定的收入或財產,獨自生活,因為過去沒有繳納社會保險費,也無法領取老人年金,只能靠撿拾回收物品變賣為生。他曾向台南市某區公所申請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但因為兩個女兒是他的法定扶養義務人,經審查後被認為不符合申請條件,因此申請遭到駁回。男子因此要求他的兩個女兒平均分擔扶養義務,參照行政院公布的台南市每人每月的基本生活費2萬1704元,男子向法院請求兩個女兒各自每月支付他1萬0852元,以幫助維持基本生活,直至他去世。。法院開庭後,長女表示,雖然男子是她的生父,但從未履行過父親的責任,男子在與她母親婚姻期間,對家庭疏忽,沉迷於與其他異性交往,甚至帶異性友人回家發生不倫關係,讓年幼的自己目睹,這使得她母親不堪忍受,最終決定離婚。長女指出,母親在離婚後,無依無靠,艱難撫養兩個孩子,而男子則享受人生,再婚多次,從未關心過她們的生活,也沒有支付過任何子女養育費。長女控訴,男子對她和妹妹的生活完全不聞不問,甚至在她們遇到困難時毫無幫助。她只能依靠母親的愛成長,對爸爸已經沒有期盼,也不願聯絡。因此長女認為,男子現在要求她負擔扶養義務並不公平,並依據法律第1118條之1主張,男子未在她成年前履行扶養義務,情節重大,應免除她的扶養責任。次女也表示,男子對她的成長過程毫無參與,離婚後就與母女三人斷絕聯繫,對她的生活完全漠不關心。所有困難時刻都是母親和姊姊陪伴她度過的,因此也主張免除自己的扶養義務。法院審酌後認為,雖然男子沒有任何補助或津貼,也無退休金或保險給付,每月靠回收物品變賣,收入約6000元至1萬元,生活十分拮据,由於收入不足,他無力繳納健保費和國民年金保費。但法院指出,男子確實未履行過對兩個女兒的扶養責任,且情節重大。根據法律規定,兩名女兒不應負擔對男子的扶養義務,因此駁回男子的請求,兩位女兒免除扶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