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賠金
」 保險 理賠 實支實付 詐保 車禍15歲無照少年開車奪3命「律師曝光1關鍵」 車主雙11前如未到案恐遭通緝
台北市15歲曾姓少年於17日無照駕駛外公的汽車上路,結果導致3死2傷的重大車禍事件。由於車子是外公所有,且人正好在海外度假,因此警方也要求外公必須於11月11日前到案說明,否則將會依法通緝。除此之外,律師林宜儒分析,雖然依照年紀,曾姓少年此次犯案應是由少年法庭審理,但如果被認定犯罪情節重大,曾姓少年還是有可能被移送檢方。綜合媒體報導指出,律師林宜儒表示,本次案件的刑事部分,由於少年年僅15歲,屬於未成年,原則上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由少年法庭審理,但若犯罪情節重大,仍有可能移送檢方進行偵查。林宜儒律師解釋,這次事件的焦點在於,究竟屬於一般過失致死,還是「殺人的不確定故意」,也就是少年明知無照駕駛可能導致他人死傷,卻仍「覺得無所謂」。判斷是否構成不確定故意,需要從多個面向進行考量,包括無照駕駛的行為與導致死亡之間的因果關係。在民事責任方面,林宜儒律師表示,少年及其父母作為法定代理人,將面臨侵權行為的賠償責任。死者家屬有權要求少年及其法定代理人連帶賠償慰撫金,少年父親需承擔巨額賠償。此外,肇事車輛的車主為少年的外公,因未妥善保管車輛,可能被追究相關法律責任。保險部分,由於少年屬於無照駕駛,保險公司在賠付後,有權向少年追討理賠金,初步估計賠償金額將達千萬元。而有報導指出,在事發之後,少年的父親曾鞠躬道歉,表示「對不起大家,我不會教小孩,我會為我兒子負責。」而其父為少年父親聘請的兩名律師也跟著曝光,分別是過去曾是高虹安前法務主任陳昱愷的辯護律師辜得權,以及去年剛考上律師資格的跳級生的朱昱恆,另外,人在國外的外公,由於車子被少年偷開走,所以外公也需負一定責任。警方於19日通知外公,要求他在10天內以證人身分到警局說明,扣除假日,外公必須在11月1日前到案說明,否則警方會有權於11月11日發布通緝令。有親友表示,外公對此事十分痛心,預計會在這兩天從峇里島回到台灣。
無照撞死人!產險業者:強制險會先賠再向肇事者求償
台北市內湖區東湖市場17日晚上發生未成年小孩無照駕駛撞死三人不幸事故,產險業者表示,無照駕駛發生交通事故,即使車主有投保汽車任意險,無照駕駛是屬於「不保事項」,產險公司不負理賠之責;至於強制險的部分,產險業者會先賠付給被害人後再追償並會對法定代理人(監護人)連帶求償。上市內湖區東湖市場17日因15歲少年無照駕駛外公的休旅車不幸造成三死二傷的重大事故。產險業者指出,因為此次肇事者為「無照駕駛」,產險業者會先理賠受害人(或家屬)強制責任險,死者 200萬元、傷者實支實付20萬元,總理賠金額上限為640萬元,理賠之後再將向肇事者追償,由於肇事者為未成年,因此,會向監護人(法人代理人)求償。產險業者表示,因此次肇事者是「無照駕駛」屬於車險「不保事項」,即使車主有加保任意第三人責任險或超額責任險,產險業者都不負理賠之責,也不會先理賠被害人再向肇事者或其監護人求償。至於車險中的「不保事項」包括:肇事者吸毒、無照、從事犯罪或逃避合法逮捕、酒駕等等發生交通事故。
撞死人爆甩鍋卸責!桌球甜心要求「重新鑑定死因」家屬氣炸拒和解
被封為「桌球甜心」的國手鄭先知,去年8月駕車行經台北市中山區龍江路時,不慎衝撞騎乘機車的楊姓父女,導致楊父送醫救治1個月後仍不幸死亡,事後鄭先知雖坦承肇責,但她卻辯稱楊男的死因與「車禍無關」,因此導致雙方和談破局,鄭先知也遭到檢方依《過失致死罪》起訴。對此,台北地院昨(12日)開庭審理,鄭先知再度要求鑑定楊男是否「死於疾病」,由於雙方無和解共識,法官將擇期再開庭。回顧該案,該起死亡車禍發生於2023年8月18日上午11時許,鄭先知因開車轉彎未禮讓直行車,導致楊姓父女1死1傷,遭到死者家屬提告,今年7月台北地院開庭時,鄭先知表明願意支付賠償金達成和解,除了保險理賠金500萬元之外,她有意再自掏腰包100萬元賠償家屬,沒想到和解最終仍宣告破局,關鍵原因在於鄭先知否認,楊男的死因與車禍有關。死者家屬的委任律師向法官表示,鄭女駕車害命後,一再辯稱楊男的死因並非是她造成的,「死者是因自己的問題或在醫院急診室急救導致骨折或內臟受傷過世。」此說法讓楊男家屬無法接受,認為鄭先知態度惡劣不肯認錯,拒絕被告的和解要求,請求法官重判嚴懲。台北地院昨(12日)再度開庭審理,鄭先知仍要求重新鑑定楊男是否「死於疾病」,鄭先知的委任律師表示,根據楊男的法醫鑑定報告顯示,死者肋骨斷裂不排除是急救過程造成,且病歷紀錄中也可見楊男曾多次因自身疾病入住加護病房,合理質疑死因與車禍有直接相關。由於鄭先知一再對楊男死亡的因果關係爭議不休,引起家屬不滿,此次雙方仍未達成和解共識,因此法官決定擇期再開庭。對此,鄭先知表示,在楊男住院期間她一直持續關心對方,但自從楊男不幸逝世後便無法直接聯繫到家屬,強調自己並沒有卸責,要求鑑定楊男死因是想釐清她應負的責任。
女兒繼承爸60張台積電「價值3000萬」 拿不出500萬遺產稅…專家曝解方
一名陳姓老翁的妻子已經過世,由於年事已高,他希望將財產留給2個女兒,最值錢的是台積電的6萬股,但遺產淨額5000萬的遺產稅率為10%,女兒拿不出500萬,想用台積電股票抵繳。對此,專家也給出解方了。廖嘉紅在臉書「R姐財富方舟-廖嘉紅」分享該案例,點出使用「實物抵繳遺產稅」的條件,首先應符合「應納稅額30萬元以上且現金繳納有困難」的要件,且繼承人過半數同意或應繼分合計逾2/3同意,可以在納稅期限內提出申請。如果想用股票抵繳遺產稅,須注意2大重點:1.金額股票的遺產價值是以被繼承人(陳翁)死亡當日的收盤價500元來計算,納稅人用遺產中的上市公司股票抵繳遺產稅,抵稅的單價也是用死亡當日的收盤價500元。2.股票抵稅的金額與比例如果申請抵繳日的股票收盤價高於死亡日,遺產稅可以全部用該股票抵稅。如果股價下跌,即使只跌1元,也只能按比例用股票抵繳遺產稅。例如申請抵繳日的股票收盤價600元,高於死亡日500元,遺產稅可以全部用該股票抵稅,但身為繼承人應該覺得不划算,不想實物抵繳遺產稅。如果申請抵繳日股價下跌,即使只跌1元,也只能按比例用股票抵繳遺產稅。女兒想用台積電股票抵繳。(示意圖/黃威彬攝)由於陳翁過世當日台積電股價500元,6萬股價值3000萬,台積電財產價值3000萬,佔全部課徵標的物價值5000萬的3/5,所以只能用台積電的股票抵稅遺產稅的3/5,也就是300萬元,需另繳200萬元遺產稅。廖嘉紅說明,股價波動劇烈,當抵稅股價600元高於陳翁過世當日的500元,繼承人自然不願意用500元的股價來抵繳遺產稅。相反地,若股價下跌至400元,繼承人當然樂意用500元的股價來抵繳遺產稅。然而,法規已限制可以抵繳遺產稅的比例,不足額的部分仍需以現金繳納。廖嘉紅提醒,用股票實物抵繳遺產稅不一定划算,且存在許多不確定性,最好的方法還是「預留稅源」,這樣到時候就可以用現金繳納遺產稅,而預留稅源的好方法之一就是保險,只要避開實質課稅原則,並正確安排要保人、被保險人與受益人,保險理賠金甚至有機會成為免稅資產。
颱風賠不賠2/刷世界卡附贈旅遊不便險全都賠?CTWANT實測有貓膩「產險這樣說」
就凱米颱風延誤民眾出國,引爆五萬多名遊客的旅遊不便險理賠爭議,CTWANT記者電話訪查網友近來熱推的「世界卡」及多家銀行的信用卡「旅遊不便險」,發現有的保障範圍不含「行程取消」,有的不包含「自本國出發」班機延誤或取消的保障,成了旅行保險上的兩大漏洞。隨國人重啟出國旅遊風,標榜「年收入24萬元即可享免年費」的渣打銀行與LINE Bank聯名卡萬事達卡世界卡,且設定電子帳單再享次年免年費,享有頂級尊榮禮遇,成了年輕網友力推的產品,CTWANT記者細看官網載明,這張世界卡的旅遊保險「班機延誤保額1萬元,行李延誤費用1萬元」等,並無載明「行程取消」一項,也無揭露保單條款約定內容。8月2日記者去電渣打銀行客服洽詢所贈的旅遊不便險,並未表明身分,詢問會不會理賠像這次凱米造成桃園機場出發航班的班機延誤或取消?渣打銀客服先是回答該行係與國泰世紀產險合作,詳細的理賠條款約定要請民眾自行問產險公司,接著就提供國泰世紀產險的0800客服電話給民眾。CTWANT記者實測銀行所發的世界卡,刷卡支付機票、團費等所贈的旅遊不便險的保額高。圖為聯邦LINE Bank聯名卡、渣打LINE Bank聯名卡一口氣推出獨家超萌熊大、兔兔、莎莉特色卡片六款。(圖/LINE Bank提供)記者遂再洽國泰世紀產險,客服回答說「只要是國泰世紀產險提供的『信用卡旅遊不便險』,不管是與任何一家銀行合作的,包括任何卡別,僅保障『海外飛回台灣』行程部分,沒有包含國內出發的。」也就是說,這一張世界卡的班機延誤保額雖達1萬元較高,但以這次凱米颱風為例,刷這張卡出國,若還未飛出國的話,也是同樣的沒有理賠金。CTWANT也進一步盤點各家產險與銀行合作的「信用卡旅遊不便險」,包括國泰世紀產險、中信產險、新安東京、兆豐保險的「信用卡旅遊不便險」的班機延誤、取消的保障範圍,都如上述所稱的皆是「限定國外機場」,排除「居住地、國內(台灣)出發」;意即,不管是刷頂級卡或是一般卡,以凱米為例,皆未獲理賠。颱風來襲,機場航班取消,常可見轉機旅客夜宿機場畫面。(示意圖/報系資料、旅客提供)產險公會秘書長沙克興表示,目前刷卡銀行提供持卡人「信用卡旅行不便保險」的保障,因各銀行的承保項目有所差異。以本次凱米颱風侵台造成國內機場停飛取消為例,有部分銀行的「信用卡旅行不便保險」有包含「自本國出發到海外班機延誤(取消)的保障」,部分銀行則「不包含」自本國出發而在報到前已確定之延誤取消者,或班機延誤產生的費用發生在居住地者,不負賠償責任。一名產險公司主管則跟CTWANT記者說,「以在台灣出發為例」,確實有一些情況非在保障範圍內,譬如說,「我本來要去的國家發生颱風不想去了,可以申請旅程取消保險嗎?」「答案是,不能,因為天災非在旅程取消的承保範圍內」。信用卡達人寶可孟出示所蒐集的信用卡,他本人提醒當一刷卡購買機票、安排好旅遊行程之際,要儘快向保險公司購買旅遊不便險等,避免颱風一來買不到窘困。(圖/趙世勳攝)「我在桃園機場,因旅遊當地發生颱風而班機被延誤了,我是南部人要留宿桃園等待下一航班,旅程更改的住宿費會賠付嗎?」「答案是,無法理賠。因為旅程更改的承保範圍係自被保險人完成出境手續離開中華民國出境證照查驗櫃台之時起」。「我的行程要在泰國轉機,也接不上了,會賠付二次班機延誤嗎?」「答案是,只賠付一次。因前班班機延誤所致錯過轉接班機之延誤與前班班機延誤視為同一延誤事故」。至於在這次凱米颱風襲台,「颱風來臨,我在家收到航空公司通知班機暫時無法起飛,可以啟動班機延誤保險嗎?」「答案是,可以,只要於保險期間內,以乘客身分實際搭乘航班較預定航班延誤四小時以上者,可以啟動班機延誤保險,務必須保留實際起飛航班的登機證」。
颱風賠不賠1/「信用卡旅遊不便險」哪張卡送最好? 寶可孟:我自己都額外買保障
七月下旬的強颱凱米襲台,導致陸海空交通中斷,連帶影響民眾旅遊行程,其中取消多達400個航班,引爆五萬多名旅客「旅遊不便險」理賠爭議,讓產險公會緊急發聲明澄清。CTWANT採訪發現,最多爭議來自信用卡附贈的保險縮水,尤其「本國出發」班機延誤多不在理賠範圍內,旅客刷卡消費時並不清楚,專家建議,民眾可自費購買旅行不便險。長期以來信用卡發卡行多強調,民眾刷卡支付全額海外旅遊的機票、八成以上旅遊團費等條件符合時,還可享受免費獲贈的「旅遊不便險」,提供班機延誤、行程取消、行李延誤或遺失等的額外住宿與添購衣物等開銷,鼓勵民眾刷卡累積紅利、點數還可有旅遊保險保障。不過,「免錢的不一定是最好」,發卡銀行考量行銷成本等,根據CTWANT調查,並非每一張信用卡贈送的旅遊不便險的保障範圍都是相同的,「年費付得愈高、卡別級數較高(頂級卡等)」所贈送的「保額」雖較優,但可能也是「提供最基本的保障」,在於「你還沒飛出國,在台灣等同在家」,一旦遇到班機延誤、取消,且你還可以在家等候的話,通常不會有額外的開銷,也就不會理賠。39歲信用卡達人寶可孟則跟CTWANT記者說,「確實,很多信用卡的旅遊險保障是基本款、陽春型的」;由於頂級卡的門檻多是與銀行來往300萬元、年收入200萬元以上者較易申請,因此寶可孟建議年輕人、小資族,可參考國際發卡組織像是VISA、MasterCard萬事達卡等附贈的海外旅遊保險,有的最高319萬元保障內容,「鎖定一張入門檻較親民點的頂級卡,贈送的旅遊險較優。」信用卡達人寶可孟接受CTWANT記者採訪時提到,他刷卡買機票之外,還會自己額外購買旅遊不便險等增加保障。(圖/趙世勳攝)此外,就算民眾用到頂級信用卡,「有兩點很重要,一是用里程換機票刷卡的是沒有辦法享受到附贈的旅遊不便險,一是還是要自己額外向產險公司買旅遊險,增加保障。」寶可孟以自己為例,「我還是會自己買旅遊險,例如去日本四、五天,產險公司網路上賣的旅遊險金額數百元都有,不會很貴的。」目前產險公司所銷售的「個人海外旅行不便保險」,多搭配「旅行平安保險」及「海外突發疾病險」組合式套裝保險,提供國人海外旅遊行程完整保障;若是僅想要購買「個人海外旅行不便保險」的話,市場上僅有新光產險的保單是提供單獨承保。再者,依據產險公會的解釋,民眾自行向產險公司購買的「個人海外旅行不便保險」、旅遊保險(旅遊平安險+不便險套裝型),其中,「對班機延誤承保約」為被保險人於保險契約的保險期間內,以乘客身分搭乘之定期航班,較預定出發時間延誤四小時以上者、或班機取消,保險公司依保險契約約定之保險金額,給付保險金。也就是說,只要民眾在保險期間內,實際出發的航班較原預定航班延誤達4小時以上或是班機取消,「本國出發」也在承保範圍內;譬如說桃園、高雄等機場出發的航班,在這次遇到凱米強颱而延誤起飛時間或取消,皆可憑航空公司開具的班機延誤證明申請理賠。今年7月下旬,桃園機場受到凱米颱風影響取消許多航班後,忙著疏運旅客。圖為出境管制區內,前往大陸的旅客在候機室排隊登機。(圖/報系資料)根據CTWANT記者進一步調查,要啟動獲得「班機延誤4小時以上」的理賠,其實也大有貓膩,「有些航空公司為了要爭取塔台儘快放行航班起飛的時間,就讓乘客先進機艙等待,一來是可以讓機長跟塔台說『準備好了!』就在快要達到保險理賠的4小時前通知乘客可上飛機。」「可是進到機艙之後,飛機還是沒起飛,又等了半個小時、甚至超過一小時,卻不算到班機延誤4小時以上,通常航空業會以塔台未放行等地面準備作業為由,這部分,但產險公司是看登記證、班機延誤證明才會理賠,保戶有理也說不清。」一名主管跟CTWANT記者說。還要注意適用「班機延誤」還是「航班取消」的理賠金;當航班直接取消的話,就沒有班機延誤的賠償,而是直接看「行程取消」的保單條款。
泡水車一台台「出土」 業者:大部分民眾未加保洪水險
中南台灣大淹水後,近日泡水車一台台「出土」,正因過去幾年少見車被水淹,且車險再加保颱風洪水險保費不便宜,車主為省保費大都選擇「不加保」,整體颱風洪水險投保率相當低,產險業者表示,即使有上千台泡水車,產險理賠件數也不會多。經初步調查,各產險業者目前接到申請理賠件數並不多。產險業者表示,主要可能有二原因,原因一:原本投保颱風洪水險的車子就不多,這次泡水車中有投保該險種更少;原因二:即使有投保颱風洪水險的泡水車,因還沒等到拖吊車或是到修車廠,車主還沒空通報。國泰產險表示,天災在甲、乙、丙式車體險中都是屬於「除外不保事項」,也就是說因暴雨淹水或颱風導致車輛毀損,產險公司都是不會理賠的,若想獲得保障便要加保「颱風洪水險」。汽車車體損失險如有附加颱風洪水險,在賠償修車相關費用時,依實際估修費用並經理賠人員勘估為準,但如修復費用達保險金額扣除折舊後數額四分之三以上時,則以全損賠付。以保發中心資料顯示,全體產險公司在2023年承保颱風洪水險的汽車數只有5.7萬輛,尤其近幾年少有颱風侵台,颱風洪水險賠款率相當低,近3年產險因颱風洪水理賠金額分別為900萬元、120萬元及300萬元。全世界天災頻傳,台灣也遇到相同的困境,尤其每年7至9月為颱風季節,甚至非颱風季節也可能會有瞬間的大雨造成災情,造成愛車損傷。國泰產險表示,根據統計資料,台灣汽車保險市場投保颱風洪水險的比率不到2%,顯示民眾對風災的投保意識偏低,一旦遇到颱風、洪水等天災,將會是一筆可觀的維修費用。因車險費率已自由化,各家產險公司颱風洪水險費率每家不一,車險細險種也都不同。旺旺友聯產險表示,該公司颱風洪水險費率是固定的,也就是車體險保額的0.7077%,以100萬元的車價,颱風洪水險的保費是7,077元;200萬元就是1.4萬元左右。富邦產險說,該公司颱風洪水險保費依廠牌、車齡會有所不同,以國產新車重置價值80~100萬為例,保費約增加3,000~5,000元。華南產險表示,若以車價百萬元車子計算,該公司一年保費約3,000左右。國泰產險的附加「颱風洪水險」保險金額100萬元的保費約為7千元。旺旺友聯產險說,目前要加保颱風洪水險者,不管何時期滿,都是需交一年期保費,並颱風洪水險沒有短天期保費。華南產險也說,該附加條款應與主保險契約同時投保或退保,如在中途加保者,應按主保險契約所載期限計收保費;如在中途單獨退保者,不予退費。因為現在正值颱風季,即使民眾想加保颱風洪水險,據了解,產險業者不見得都願意承保。
疫情2波勞工紓困貸款 近10萬筆逾期還款!勞動部回應了
據勞動部統計,在疫情期間先後祭出2波勞工紓困貸款,共有163萬餘次申貸成功,未料據信保基金統計,2次勞工紓困貸款有9萬9649筆逾期還款,逾期比率超過6%,若加上其他也是信保基金擔保的各式貸款,屆時基金恐賠超過300億元。勞動部官員提醒,逾期還款的勞工將被聯徵中心註記,未來若要申貸恐怕難度將提高不少,呼籲仍要按時還款。政府當初為了協助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而發生營運困難事業或個人,包括經濟部、教育部、交通部都提供各式低利貸款,且為讓民眾或企業順利取得貸款應急,由信保基金出面向銀行擔保。未料截至2023年6月底止,逾期還款筆數11萬餘筆、逾期保證金額計174億餘元,尤其以勞動部勞工紓困貸款逾期比例最高,達6.15%。監察院審計部從2023年11月資料估算,包括經濟部營運及振興貸款、中央銀行貸款、教育部教育事業紓困貸款及勞工紓困貸款在內,信保基金可能逾期理賠金額約364億餘元。勞動部曾先後2次祭出勞工紓困貸款,每人可貸款10萬元,其中首次幾乎沒有設任何限制,第2次則要求所得不得高於50萬元。勞動部勞動福祉退休司司長謝倩蒨坦言,因第2次紓困是針對經濟能力較差的民眾,恐是造成逾放比較高的原因之一。不過,截至2024年3月底為止,2020年勞工紓困貸款方案逾期還款達4.5%、2021年紓困貸款則降為4.4%,勞動部指出,顯示勞工有錢後仍會開始還款,呼籲勞工有能力應按時還款,否則將被聯徵註記。此外,疫情期間包括勞動部、農委會(現為農業部)、衛福部及教育部等多個部會祭出46項生活補貼措施,未料卻發生多起重複領取或發放對象資格不符紓困補貼,據統計,截至2023年6月為止,應追繳6萬5871筆、10億餘元,還有1萬9687件、2.8億餘元待釐清,其中應追繳以勞動部需追繳3萬7413件、6.7億元為最多。針對自營作業者及無一定雇主勞工生活補貼部分,勞保局普通給付組組長劉秀玲表示,應追繳的部分已追繳至97%,也有部分案件申請分期付款中,而其他未能償還的則全數已移送行政執行署。
凱米來襲!航班如因颱風取消 產險業者:符合要件,旅行不便險均有理賠
凱米颱風侵台,國內、國際班機已有逾200多班因颱風被取消,產險業者表示,民眾若有投保旅遊不便險,若班機因颱風被取消,不管人在國內或海外,只要符合理賠要件、取得相關證明即可申請相關理賠補償。因凱米颱風侵台造成多航班被取消,臺產表示,若人尚在國內,因颱風造成居住地損失達25萬元以上,此稱為「行程取消」,在旅行不便險中有「行程取消」以補償保戶如已支付住宿費或者一些費用損失。若因颱風航班被取消,保戶無法如期搭機返台而滯留在海外,在旅行不便險中即會啟動「行程更改」補償;至於「班機延誤」則不分人在國內或國外,只要班機延誤逾4小時,保戶取得班機延誤證明,產險公司即會理賠。所有產險的「旅行不便險」都包括行程更改、取消以及班機延誤等都有補償,有的採實支實付,只訂最高理賠金額,如泰安產險「旅程取消」最高理賠10萬元,「行程更改」理賠最高5萬元;兆豐保險旅程取消、更改最高限額可達6萬元。確切的理賠金額均依民眾投保方案不同而異。富邦產險表示,在投保期間內,除「班機延誤」最高理賠2.8萬元外,若發生行程取消或更改的情況,最高則各給付10萬元(保期內實支實付),抵達國外目的地行李延誤6小時後仍未取得,則依保單約定定額給付1萬元。不過,當氣象署已發布颱風警報後,產險業者表示,就不再承保該段期間的旅行不便險,直到颱風警報完全解除為止,因此,建議民眾當已確定海外旅遊行程時,即可以立即投保旅行綜合險以分散航班被取消等旅遊相關風險。
撞死人不認錯!「桌球甜心」遭爆甩鍋救護員 家屬拒和解求重判
台北市中山區去年發生一起死亡車禍,一名女駕駛開車行經龍江路時,不慎衝撞騎乘機車的楊姓父女,導致楊父傷重不治,而肇事女子竟是被封為「桌球甜心」的國手鄭先知。令人髮指的是,鄭先知雖坦承肇責,但她卻辯稱楊男的死因與車禍無關,企圖將責任甩鍋給救護人員,氣得家屬不願和解,請求法官重判嚴懲。據《鏡週刊》報導,鄭先知去年8月因開車轉彎未禮讓直行車,導致楊姓父女1死1傷,遭到死者家屬提告,日前台北地院開庭時,鄭先知表明願意支付賠償金達和解,除了保險理賠金500萬元之外,她有意再自掏100萬元賠償家屬,沒想到和解最終宣告破局,而關鍵原因在於鄭先知否認,楊男的死因與車禍有直接關係。死者家屬的委任律師向法官表示,鄭女駕車害命後,一再辯稱楊男的死因並非是她造成的,「死者是因自己的問題或在醫院急診室急救導致骨折或內臟受傷過世。」此說法讓楊男家屬無法接受,認為鄭先知態度惡劣不肯認錯,拒絕被告的和解要求,請求法官重判嚴懲,意味著若未來雙方仍未達共識,鄭先知恐遭依《過失致死罪》判刑,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保險員勾結診所「中藥換3C產品」詐保中醫變電商 16人遭起訴
檢警去年接獲多家保險公司檢舉,大批民眾透過某保險經紀公司投保,以輕微病症長期至特定中醫診所看診,並請領實支實付醫療保險理賠金,調查發現診所讓保戶透過大量過卡製造就醫假象,自行選購保健食品、3C產品代替水藥費用進行理賠,詐保金額合計720多萬元。台北地檢署今(23日)偵結,依加重詐欺等罪起訴16人。多家保險公司以大數據分析,發覺有大量投保人以輕微病症長期至中醫診所看診,並請領實支實付醫療保險理賠金。經進一步分析投保人資料,發現皆由同一家保險經紀公司承攬,且都前往桃園地區特定診所就診。受害保險公司遂聯合報案並提供相關資料供警方偵辦,警方旋組專案小組報請臺北地檢署指揮偵辦。經專案小組長期蒐證,發現保險業務員指導旗下保戶,透過輕微挫傷等不實事故前往合作的中醫診所看診,再由中醫診所提供如電商平台之服務,讓保戶透過大量過卡製造就醫假象,再自行選購商品如保健食品、3C產品代替水藥費用進行理賠,累積詐保金額超過千萬餘元。警方去年2月16日拘提保險經紀公司桃竹地區負責人謝男、黃男及涉案保戶共11人、11月14日查緝中醫醫師4人到案,全案搜索涉案保險經紀人、保戶、醫師住處及診所共計21處,查扣診所病患保險證明單、保險對象名冊、貨品藥品進出單據、診所帳冊、電腦等證物。本案由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朱立豪指揮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辦,今偵查終結,認定謝男、黃男等16人涉犯詐欺取財、加重詐欺等罪嫌,合計詐得720萬餘元,依法提起公訴。北檢呼籲,保險制度的精神在填補損害,不是讓被保險人獲取不當利益,民眾切勿貪圖小利,配合詐領保險給付,以免遭刑事追訴,得不償失。
台股破兩萬點墊高交易門檻 微型臺指期貨7/29上市
金管會指出,由於現行證券市場加權股價指數已突破2萬點,連帶使期貨契約之規模大幅增加,導致交易門檻墊高、可及性降低,市場對微型契約需求增加。期交所參酌國際發展趨勢,規劃推出微型臺指期貨,俾利交易人靈活交易適合之商品,預計今(2024年)7月29日上市。金管會2日提供統計數據,關於「大、小臺指期貨契約規模及日均量」,以6月27日結算價的契約規模來看,臺股期貨為4,559,400元(7月份臺股期貨結算價:22,797 * 每點200元),5月的日均量為149,980口;小型臺指期貨為1,139,850元(7月份臺股期貨結算價:22,797 * 每點50元),5月的日均量為285,331口。金管會表示,藉著推出微型商品藉滿足市場需求,擴大市場規模。另交易人得即時因應市場變化,彈性調整曝險部位,提高交易彈性與多元交易策略。此外,今年7月1日起實施新制上路,還有在旅行平安保險「意外死亡及失能給付」和「意外醫療給付」標準費率之檢討,調降意外死亡及失能給付標準費率表中各費率上限之10%,適用7月1日起生效之保單。明定實支實付型(包含傷害)醫療保險商品其保險金之理賠應以損害填補為原則,並應於保單條款約定損失分攤機制,以使被保險人於同一保險事故中所獲得之理賠金額不超過實際負擔之醫療費用。另相關理賠機制及特別提醒事項聲明書等規範,應請各公司配合相關示範條款及配套措施之實施時程辦理。強化「分紅保單」之管理,規範人身保險業辦理分紅人壽保險商品業務,發布應從商品區隔帳戶管理、商品設計銷售前後控管、資訊揭露、相關人員職責、招攬人員教育訓練等諸多層面的注意事項辦理。
實支實付險新制「限買1張」? 保險局2日這樣回答
實支實付型醫療保險(含實支實付傷害險)全面採「正本理賠」新制於7月1日上路,現在到底從之前最多能買三張改為限買一張?金管會保險局2日給答案,強調實支實付型醫療保險回歸損害填補原則後,消費者投保實支實付型醫療保險時,須簽署特別提醒事項聲明書,確認瞭解同一次醫療行為就數個同性質保險商品所獲得理賠金額合計,不得超過實際負擔之醫療費用。受益人提出理賠申請時,除需檢附醫療費用收據正本外,其中相關費用若已獲得其他保險商品理賠者,保險公司僅就其他同性質保險商品理賠不足之差額進行賠付。保險局提醒,消費者應認知只能以醫療費用收據正本申請理賠,且各保險公司應就消費者投保需求、適合度及公司之風險承擔能力,決定是否接受消費者投保多張實支實付醫療保險,不得過度承保。再者,目前市面上尚無共同分攤型之實支實付醫療保險商品,僅有正本理賠商品,因此,保戶未來申請理賠時須檢附收據正本,如有投保多張保險商品,則第1張保單會在保單實支限額內給付,第2張保單僅就第1張保單理賠不足之差額進行賠付。保戶可自行選擇第1家申請理賠之保險公司,如有理賠不足之差額,並由第1家公司開立已理賠商品類型及金額相關證明,供保戶向其他保險公司申請理賠。還有一點要注意,即是受益人依保險契約條款約定向投保之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保險公司不得拒絕受理,如保險業者間有要求消費者應先向其他業者理賠等推託理賠情事,可檢具資料向本局申訴,本局將依保險法相關規定處理。
碰瓷夫妻鑽實支實付漏洞「跌倒受傷」 涉詐保5504萬買花蓮別墅、金條
周姓夫妻檔在2014年至2023年間,利用保險公司實支實付漏洞,密集投保多家公司的「意外險」、「意外傷害險」,再不斷於大眾運輸「跌倒受傷」,近10年來透過「一傷多領」,涉嫌詐取保險理賠金高達5004萬元,有近10家保險公司受害。刑事警察局獲報後循線追查,發現周男夫婦靠著理賠金,在花蓮購置透天別墅、農舍及土地,本月將周男2人逮捕到案,詢後依詐欺、洗錢防制法等罪嫌移送法辦。刑事局追查,發現周男夫婦靠著理賠金,在花蓮購置透天別墅、農舍及土地,本月將2人逮捕到案,詢後依詐欺、洗錢防制法罪嫌送辦。(圖/翻攝畫面)檢警調查 53歲周男與56歲林女自2014年起,密集投保多家保險公司,包括全球人壽、兆豐產物及台灣人壽等近10家保險公司,2015年開始大量申請意外傷害理賠金,近10年詐保金額總計高達5504萬元,並接連在花蓮購置別墅、農舍以及一筆郊外土地,還買入大量中藥、高價燕窩、260條金鑽條等,金鑽條現市值2392萬元。檢警調查,周男夫婦詐保高達5504萬元,並接連在花蓮購置別墅、農舍以及一筆郊外土地,還買入大量中藥、高價燕窩、260條金鑽條等,金鑽條現市值2392萬元。(圖/翻攝畫面)周男、林女投保均為實支實付「意外險」以及「意外傷害險」,2人會趁著搭乘捷運、公車,剎車時「順勢跌倒」,再撥打1999申訴,事後用輕微碰撞受傷為由到中醫看診,持捷運或客運公司的申訴回函,強迫醫師開立診斷證明及化瘀血藥物,以獲取保險理賠金;周男夫妻甚至以購買自費藥品為由購入高價燕窩等中藥材,一次可申請3萬至6萬元保險金,多年來在各大眾運輸「跌倒」數百次。由於保險公司規定透過醫療費用證明副本即可申請,周男夫妻鑽此漏洞,拿多張副本到各家保險公司「一傷多領」,事後再將燕窩等藥品轉賣牟利,其中全球人壽、兆豐產物兩家保險公司損失最重,多達千萬元,其他業者則各損失百萬元不等。警方在去年12月、今年6月發動2波行動,分別前往台北、新北搜索,共查扣金鑽條塊260條、上百盒約5到6萬元的燕窩、多批藥物、中醫診所印章數顆、手機6支、平板2台、不動產2棟、土地1筆等證物,全案詢後將周男、林女依詐欺及洗錢防制法等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2人分以30萬元交保候傳。金管會20日指出,自今年7月起將公告「實支實付醫療險改革」,10月1日上路起,實支實付醫療險僅可使用正本索取理賠,不得再使用副本,以杜絕「一傷多領」怪象發生,回歸「損害填補」精神。
YouBike2.0E將上路 新北市「傷害險」投保破7成
新北市YouBike 2.0E電動輔助自行車預計將在今年下半年上路,為了因應騎乘速度較快的電輔車,台北、新北、桃園3縣市交通局共同決議,自7月1日起,民眾須先完成公共自行車傷害險投保才可租借,而自5月公告以來,新北市投保已突破7成。交通局今年3月表示,將購置2000輛以上的YouBike 2.0E電動輔助自行車,範圍會納入熱門風景區北海岸、偏鄉、山區以及淡水河系水門周遭的通行廊帶,由於電輔車速度較快、騎乘距離較遠,因此可預見跨境騎乘大幅提升,為確保民眾使用安全,雙北、桃園3縣市在上月15日共同宣布,未來須先完成投保公共自行車傷害險,才可租借車輛。交通局表示,自公告以來,目前投保率已經突破7成,除了在7月1日起須投保公共自行車傷害險才能租借YouBike2.0E,同時未在7月1日前填妥YouBike2.0投保傷害險意願調查,將無法租借YouBike2.0。交通局綜合規畫科長吳政諺並表示,自7月1日起新北市敬老愛心卡每月480點可使用於YouBike2.0及2.0E,因此也請持敬老愛心卡的長者租借2.0及2.0E前也務必投保公共自行車免費傷害險。吳政諺指出,新北市YouBike公共自行車傷害險投保率從今年1月62%,至5月成長達70.5%;而今年截至5月理賠件數計有15件、總理賠金額23萬餘元,平均單件理賠金額約1.5萬元。交通局強調,使用者投保公共自行車傷害險完全免費,相關保費由政府負擔,只須登錄會員後至專頁填寫資料,騎乘時如發生意外,造成死亡、失能及住院時,可憑醫療單據等文件,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金額最高100萬元,住院每日最高1000元。
開車神器2/是得力助手還是隱形殺手? Level 3進台灣再緩緩
美國公路安全保險協會(Insurance Institute for Highway Safety,IIHS)從警方所記錄的交通事故數據研究發現,車輛安全配備中,車道輔助系統每年可預防近8.5萬件碰撞事故,與未配備該系統的車輛相比,降低約11%的碰撞事故,事故受傷風險減少21%,事故死亡率更大幅降低86%。財團法人車輛研究測試中心(ARTC)指出,全球車險規模一年約7,000億美元,占整體保險業產值的42%,ADAS的發展有助於降低汽車於道路行駛時的風險,保險業出險金額也將隨之下降,短期內將使保險業者獲利提升。長遠來看,全球各大車廠皆已積極投入開發自駕車,未來自駕車上路後,由於車輛具備防撞與速度管控系統,更是有效減少意外發生次數與嚴重性,連帶使理賠金額與車險保費降低。BCG(Boston Consulting Group)與摩根史丹利(Morgan Stanley)也預估,車險市場規模將在2030年縮減40%、2040年縮減70%。其中以已開發國家所面臨的危機最大,預估2040年美國車險市場規模將從2,210億美元縮減到740億美元,英國則是從240億美元降至60億美元。觀察國內表現,近年來先進駕駛輔助系統(ADAS)在新車上逐漸普及,不過卻也出現車主因太過依賴ADAS,導致車禍事故數量提高的現象。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主委林信得表示,未來只要開啟先進駕駛輔助系統的車輛出事故,無論是否有死傷都會進行調查。據高公局統計,2021年至2023年9月,國道追撞施工車事故有279件,其中140件車輛有配備輔助系統,占50.2%;配有輔助系統且開啟,但仍發生事故的有60件,占42.9%。林信得強調,「未來配有ADAS的車輛只要發生事故就會立案調查。」運安會執行長林沛達說,因應新興運具如電動車、氫能車、具ADAS車輛等普遍使用,運安會擬修正重大公路運輸事故範圍,朝降低啟動調查門檻及擴大調查範圍方向進行。原先公路調查範圍是死亡4人以上才進行調查,未來改為死亡3人以上就會調查。不過不具名的保險經紀人向CTWANT記者透露,「目前遇過車禍使用車險的客戶多以人為疏失為主,幾乎沒有聽過是因為ADAS系統而產生問題。」自動駕駛是目前需與多車廠積極研發、駕駛也引頸期盼的新科技,國內車款多搭載Level 2輔助系統為主,不過其實在2022年5月Mercedes Benz便取得德國政府Level 3的認證。至於台灣何時會開放?車廠表示,「法規是關鍵。」台灣自駕車技術已達可上路階段,ARTC展示自有技術,驗證台灣已具備可上路能力的自駕技術。(圖/ARTC提供)Mercedes-Benz是全球首個拿到政府核准,讓Level 3自動駕駛上路的車商;緊接著,2023年11月BMW也宣布今年3月推出的7系列車款將導入Level 3自動駕駛功能,只是這項技術僅在德國使用,且不適用於純電i7。除了豪華車廠Mercedes-Benz和BMW以外,最近大陸工信部一口氣批准9家汽車品牌,包括蔚來、比亞迪、長安汽車、廣汽集團、上汽集團、北汽藍谷、一汽集團、上汽紅岩與宇通客車,可在規定道路範圍內進行Level 3道路測試。值得注意的是,Level 3可以說是駕駛系統分級的分水嶺,Level 2和Level 3最大的差別在於Level 2是由車主負開車的責任;Level 3則因為由汽車本身主導,所以由汽車廠來負責,也因此,政府對於法規的設置和規範更加嚴謹。但Level 3的發展目前仍未成熟,為避免駕駛者太過依賴駕駛輔助系統,加拿大卑詩省更率全球之先,下令禁止所有配備Level 3駕駛輔助系統上路,甚至嚴格禁止各車商安裝此系統。台灣目前也尚無相關引進計劃。而汽車達人鄭捷也透過CTWANT向車主呼籲,「現階段ADAS系統只是用於輔助和提醒駕駛,並不代表可以在開車時放手做自己的事。」ADAS雖然是得力助手,但過度依賴還是有可能造成隱憂。ADAS日漸普及,但是車主太過依賴而導致車禍事故的事件也頻傳。(圖/報系資料照)
七萬外送員受惠! Uber Eats與明台推第三人責任險「最高理賠4百萬」
Uber Eats 宣布與明台產物保險合作,推出第一個第三人責任險方案已經取得保險主管機關核准,每一意外事故體傷或死亡之最高保險理賠金額為新台幣 4 百萬元,將在6月1日起正式生效,預計Uber Eats平台上約有7萬名外送合作夥伴受惠。2024 年 6 月 1 日起,使用 Uber Eats 平台的外送合作夥伴除了享有 2020 年起提供的團體傷害險保障之外,可多享有第三人責任保險,且Uber Eats將全額支付此保險費用。Uber Eats指出,透過明台產物保險的第三人責任保險商品,Uber Eats 外送合作夥伴在外送行程中如因意外事故造成第三方傷亡的情況,將有相關保險方案啟動相關處理和保障,保障期間為外送合作夥伴於 Uber Driver App 接受外送訂單之時起算,至外送合作夥伴完成外送或依據系統紀錄訂單被取消之時為止,前述終止時點以二者較早發生之時間點為準。Uber Eats 台灣代理總經理 Karthik Vasudevan 表示,「感謝相關主管機關積極審核通過,此為產業、主管機關協力合作為外送員提供保障的正面案例。我們將持續為外送合作夥伴在自由彈性工作型態基礎上,爭取更多基本權益保障。」明台產物保險總經理陳嘉文表示:「很高興能成為業界第一家為 Uber Eats 平台廣大外送合作夥伴提供第三人責任險的品牌,期待此保險方案能為社會帶來更多的安全防護網。」
女試戴周大福金戒指掉地上 商家怒喊「不圓了」索賠千元
中國有名女子於近日到周大福湖南張家界分店試戴金戒指,但一不小心戒指掉在地上,隨後店家指出「戒指變形了,不圓了」,向該女子理賠人民幣1250元(約新台幣5693元),但女子認為產品並未變形,事件發酵後,也有網友指出周大福產品不耐摔、理賠金額過高等問題。對此,周大福相關負責人表示,最後公司向該顧客收取人民幣200元(約新台幣910元)象徵式的修理費。據南方都市報報導,該名女子於5月17日在湖南張家界周大福中商廣場店試戴金戒指,但一不小心戒指掉在了地上,隨後店家指「戒指變形了,不圓了」,並向女子理賠人民幣1250元,女子則認為產品並未變形。事件發酵後,有網友指出周大福的產品本身並不耐摔,也認為理賠金額過高等問題。對此,20日周大福有關負責人回應,經協商,雙方已於當天就處理結果達成一致,最後公司向該顧客收取人民幣200元的象徵式修理費。他解釋,在此次事件中,由於顧客在自行戴戒指的過程中,不小心將產品掉落至地面,導致該產品受損、變形,並影響該產品的後續正常售賣,而產品損壞的賠償金額一般是根據產品的工費和損壞的程度而定。
疫苗啟示錄2/法院認證疫苗救濟審議黑箱 學者籲採「特別犧牲」從寬認定
國際大藥廠AZ日前首度在法院文件中坦承研發的新冠疫苗可能引發罕見血栓,衛福部進而宣稱,民眾若發現有利新事證,可再提接種疫苗救濟。不過,衛福部排除已申請過救濟、因「原因不明」而遭駁回的案件,受害者及家屬身心俱疲,現在只能轉而透過司法途徑,尋求公理與正義。國際大藥廠AZ日前首度在法院文件中坦承,旗下新冠疫苗可能引發罕見血栓,衛福部宣稱民眾若發現有利新事證、可再提接種疫苗救濟。(圖/黃耀徵攝)「盧太太案」的當事人劉姓女子當初是在打第三劑莫德納疫苗後,疑似引發高血壓猝死,家屬向衛福部「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審議小組(VICP)」申請救濟遭駁回,只能一狀告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控訴衛福部審議小組兩小時內輕率審理90案,每案僅討論80秒,並未提出任何臨床或實驗檢驗事證,排除劉女之死與接種疫苗有關,卻直接引用法醫解剖報告充當審查資料,恣意、濫用作為違法認定,草菅人命堪比「黑箱流水線」,行政法院駁回審議結論判決衛福部敗訴,讓協助家屬的立委廖偉翔感嘆「法院終於還家屬公道」。盧太太家屬委任律師翁伊吟說,訴訟過程讓她感覺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小組「審查邏輯」出現問題,對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制度設立「本旨」與法律認知嚴重不足。「盧太太案」的遺族委任律師翁伊吟引用高院判決書內容指出,訴訟過程讓她感覺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小組「審查邏輯」出現問題,對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制度設立「本旨」與法律認知亦嚴重不足,「疫苗不良反應救濟審議辦法」也不利受害者申請救濟。(圖/劉耿豪攝)她指出,法院認定衛福部「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徵收及審議辦法」不利受害者獲公平公正審查,其中審議辦法第13條甚至規定,審查時須引用「符合以人口群體或致病機轉為研究的醫學實證」。問題是,新冠疫苗為全新疫苗,即使AZ疫苗現在坦承有引發血栓可能,也都是經過醫學專家針對不良反應「個案」、逐案分析累積結論,有新冠疫苗不良反應的研究「人口群體實證」,別說國內罕見、連國外論文並不多,受害者及家屬舉證更難。北醫大醫療暨生物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何建志認為,即使修改行政命令位階的審議辦法,也未必就能讓衛福部從寬認定。他強調,法學上有「特別犧牲」理論,可作從寬處理疫苗不良反應者的法律依據,建議立院制訂「特別立法」、尋求「專有財源」並引進跨部會協調機制,提供處理受害者「合理救濟金」、「協助返還商業保險理賠金」、「提供就業與社工輔導」的法源,全方位回應疫苗嚴重不良反應受害者的困境。「特別犧牲理論」是指國家因公權力「合法」行使,造成人民權益特別嚴重損害,國家負有「補償」之責,人民可就其損失向國家請求補償,目前國土計畫法、文化資產保護法條文中都有參酌設計條文。「後來若親朋仍想打新冠疫苗,我一定提及小妹不幸當見證。」化名「小美」的民眾對本刊表示,她的妹妹原本從事服務業,兩年多前被要求接種第二劑BNT新冠疫苗後突過世,死時僅30歲,無「三高」也沒「嗑藥」史,噩耗突如其來,迄今都難讓家人釋懷,再多錢也換不回妹妹生命,她只想請法院查真相,告慰妹妹在天之靈。她控訴,解剖後法醫認定死因疑與(疫苗導致突發)高血壓有關,衛福部卻好像想便宜行事,欲找小妹就診病例、佐證死因是高血壓(慢性病)導致,但衛福部查了兩年多,只找到小妹國中到診所看過「月經不順」,難舉證死因與慢性病有關聯,卻仍直接駁回救濟案,形同「盧太太案」翻版。現行新冠疫苗接種受害救濟申請制度規定,依不良反應個案情節分別判定為「相關」、「無法確定」及「無關」(如附圖)。「相關」可獲300萬到600萬不等救濟金,「無法確定」為30萬到350萬元間,「無關」則直接駁回,但實際核發金額與標準有落差,都讓申請者產生疑慮。中華民國防疫學會理事長王任賢說,傳統疫苗歷經多年研究改進後,才逐漸被大眾信任,反觀新冠疫苗是新技術研發的全新疫苗,按學理推測,初期確有可能有5分之一接種者,會發生輕重不一不良反應,包括死亡。他建議新疫苗不良反應救濟應從寬認定,除非衛福部審查過程全部上網公開,否則受害者仍會質疑黑箱,若導致民眾畏懼打疫苗,反將因小失大。
扣保單討債1/銀行強制解約保單討債務 立委質疑未兼顧比例原則
最高法院大法庭在2022年底作出統一見解,裁定保單可作為強制執行的標的,CTWANT曾揭露,法院因而湧入大量銀行聲請扣押債務人保單的案件,司法人員形同成為銀行的討債工具;不僅如此,銀行把積欠多年的債權交給資產管理公司處理,這些公司為了討回債金,強制執行債務人為要保人的保單,要回的金額與債務人有形、無形損失的權益不成比例。立委鍾佳濱說,最高法院統一解釋以後,造成院方的案量增加好幾倍,2023年一整年累計就有8000多件已強制執行、有3萬多件在審理中、還有23萬件事處於查詢中。正因為全台21家保險公司中有19家在台北地院的管轄範圍,2家在士林分院,讓兩個地院工作量大增;然而,比法官們更慘的是身處台灣各地的債務人,如果他們本身就是保險的要保人,一旦因為債務受到債權公司聲請強制執行,就得北上向法院聲明異議,而且很多保戶根本不知道可以異議。立委鍾佳濱、黃珊珊開記者會指出,保單遭強制解約使保單受益人喪失保障,因此將提出修法草案,賦予受益人「介入權」。(圖/周志龍攝)住在高雄的56歲的A先生現在就陷入身體健康不佳、保險理賠金拿不到、遇到協調南北跑的困境。他在19年前創業失敗欠下卡債,所投保的醫療險、防癌險與長照險早在2016年就遭扣押,但因為他是醫療型保單,保價金為「零」,所以未遭解約;他多年前曾接受心臟冠狀動脈繞道手術,當時資產處理公司聲請強制處分他的保險理賠,但法院判決「醫療金不得扣押」,因此他仍領到這筆錢。「狀況發生在最高法院的判例(統一解釋)之後。」A先生說,去年他獲得一筆約18萬元的醫療理賠金遭到扣押,最後法院執行處裁定,除了保留3個月、共6萬元的生活費,其餘的12萬元則交給資產管理公司;今年一月他心臟不適,再度住院4天,保險理賠金2萬9千多元則一直扣在保險公司尚無法領出。A先生說,多年前曾接受心臟冠狀動脈繞道手術,當時債權人曾聲請強制處分他的保險理賠,但法院判決「醫療金不得扣押」,如今情況已不同。示意圖,照片非當事人。(圖/報系資料照)A先生說,他欠下卡債並非不還錢,創業失敗後他返回職場做上班族,也遭強制執行,每個月扣一部分薪水償還債務,粗估自已已經償還2、3百萬,但仍還不完,又一直遭到逼債,他身體愈來愈差,除了心臟問題外,還罹患憂鬱症與知覺失調症,目前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他說,幾年前曾詢問其中一家資產管理公司,想要協商清償方案,但原本40多萬的本金,竟已複利加本金變成200多萬,難怪他一直還不完,何況他不只欠一家銀行的卡債,「怎麼還得完?直接把我拖去槍斃好了!」「債權人取回低廉解約金,但當事人喪失重要保險權益的情形,明顯不符合強制執行法中的比例原則,無異於殺雞取卵!」鍾佳濱說,雖然司法院要求法官強制執行保單時要符合比例原則,兼顧債務人的基本生活,但法官沒有辦法了解每個保單產品,不知道到底可以拿回多少解約金、對要保人或者被保險人會產生什麼衝擊;對法院來講,要判斷每個個案會是很大的負擔,建議應由保險局、壽險公會對保險商品依種類與解約金額分類列表,供法院判斷參考,譬如儲蓄型的保險與健康型的保單處理方法不同;解約金金額不到幾萬元,也不宜申請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