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郁文
」 高虹安 王郁文 助理費 公衛文 貪汙因466元判2年感覺被追殺?王郁文:我會好好活下去
「公衛文」王郁文曾任職新竹市長高虹安在國會辦公室的公關室主任,被控貪污466元,一審仍遭判2年、緩刑5年。今(4)日受訪時表示,「不知道大家對466元被判2年怎麼想」,但是家人也希望為了自己的名聲,可以繼續試試看,相信台灣司法,有機會可以還一個公道。高虹安被控2020年立委任內,涉嫌浮報助理酬金、加班費詐領公款,台北地方法院一審依《貪汙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等罪判刑7年4月,台灣高等法院二審今(4)日由承審法官郭豫珍開庭,高虹安出庭時面對媒體詢問是否有信心,僅微笑回應「謝謝」。檢方對於高虹安案提起上訴,除針對台北地方法院對於高虹安判處7年4月,有違罪刑相當原則外,並認為前助理王郁文從未坦承犯行,並無悔意,犯後態度不佳,不宜宣告緩刑。檢方也指出,高虹安及前助理黃惠玟、陳奐宇、王郁文部分無罪、陳昱愷無罪部分,台北地方法院認事用法不當。王郁文今天受訪時表示,「不知道大家對466元被判2年怎麼想」,但是家人也希望為了自己的名聲,可以繼續試試看,相信台灣司法,有機會可以還一個公道。她也說,沒有和高虹安聯絡,也不知道她在幹嘛,「因為我們也不能聯絡啦,說實在話」,有交保金10萬元,不能串證滅供(串供滅證)之類的。至於有沒有被追殺的感覺?王郁文說,網路上當然是會有一些言論,看了會有些難過。但是支持的人,還有周圍很多親朋好友,大家都給她蠻多溫暖。相信有大家支持「我會好好活下去!」並表示,過程中有很多不管是媒體人、還是朋友,大家都給她支持,今天風和日麗,心情還可以。
曝檢察官「上面一定要起訴你們」 王郁文:檢察官一直不敢看我
高虹安被控在擔任立委期間涉詐領助理費案,高虹安前助理「公衛文」王郁文不認罪,遭判刑2年、緩刑5年。王郁文昨日表示,檢察官偵訊時消失的16分鐘,她也想在法庭上重現,「只是在庭上時,檢察官完全不敢看我,頭一直低低的」,「那位檢察官最近也升官了」,也透露「高虹安不敢看我們助理,應該是覺得愧疚」。王郁文昨日在網路直播節目《中午來開匯》接受專訪,她坦言這段法院攻防很折磨,一開始家人勸她認罪,爭取緩刑,但她認為如果默然接受這一切,不幫自己辯解,自己會更受傷,也想試著相信台灣司法,想要相信法律是正義的,也不想先認輸。她表示,自己就是一般人,不認罪不等於犯後態度不佳,且當時檢調到她家搜索時也很配合,以為自己會是證人身份,後來要被移送才知道轉被告,陷入政治風暴。接著指出,檢察官在偵訊過程表達,知道她很無辜,知道你工作認真、沒有犯意、沒有要貪污這些錢,但因為沾到一點邊,認罪的話就幫你爭取緩刑,但沒辦法,「上面指示一定要起訴你們」而對於偵訊時「消失16分鐘」,王郁文也說,自己的律師在不知道沒有錄影的情形下,問檢察官「你們現在都已經決定好了嗎?」檢察官回說「對,因為起訴書都已經寫好了,其他三個助理都已經認罪,只剩下妳,妳認罪就可以給緩刑」、「上面指示一定要起訴高虹安,所以也要起訴助理」,從沒想過檢察官可以這樣偵訊,而她與律師希望在後續開庭時,調閱當時的影片,又才發現「影片不見了」,整整消失16分鐘。王郁文說,自己與律師都有想要向法官重現當時的狀況,相信檢察官絕對不是要害她,應該是有受到什麼壓力才這樣做,「只是在庭上時,檢察官完全不敢看我,頭一直低低的」,「而該檢察官最近升官了」,也透露「高虹安不敢看我們助理,應該是覺得愧疚」。
王郁文因466元判刑2年 張啓楷願組律師團義務助爭清白
民眾黨立委張啓楷1日指出,外號「水母」的高虹安前助理王郁文日前在專訪中再次講述檢察官偵訊過程中「消失的16分鐘」,檢察官提到「因為上面指示要起訴高虹安」,並承認起訴書都已經寫好了,最後法院認定王郁文貪汙金額466元,判處2年,緩刑5年,義務勞務240小時。張啟楷說,難以相信這樣的過程會發生在現在的台灣,他願意協調籌組律師團,義務提供法律諮詢,幫忙打二審官司,為最弱勢、一輩子可能被毀掉的王郁文爭一個清白。張啓楷說,對此他早有預感,只要在這件事情發表意見,必然會引起各路人馬及側翼網軍圍攻。但他想強調的是,如果法官判定這樣有罪,一定尊重判決,但要求一視同仁。就如同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日前所說,「若這是民進黨的新標準,很好,那以後大家通通比照辦理」,但面對沿用自李俊俋辦公室的制度,就算檢舉,檢調有任何動作嗎?在其他執政黨牽涉的弊案,有看到檢調展現出積極態度偵辦嗎?從縣市議員到立委,包括民進黨那麼多民代涉助理費案,判決莫衷一是、標準不一,怪不得民眾有那麼多質疑。張啓楷表示,這不僅讓號稱民主自由、法治人權的台灣蒙上一層陰影,更讓以反司法迫害、眾多冤獄受害者、人權律師起家的民進黨政府,顯得可悲又可笑。不禁讓人感嘆,台灣的司法在經過蔡英文政府信誓旦旦承諾的八年改革後,不僅沒有進步,還倒退回極權獨裁政府時期的黑暗司法。「如果把這件事情遮掉黨派立場,試問,曾經滿懷理想,喊著司法改革、人權民主的民進黨,看到這樣的過程,不會感到義憤填膺,不會抗議司法為政治服務嗎?」張啓楷呼籲,當屠龍者最終成為惡龍,當掌權者最終迷失在權力的漩渦中,人民與在野黨要做的,是為不公不義發聲,不然最終當你也成為權力的犧牲品,可能已經沒有人能夠幫你了。
「公衛文」談16分鐘檢方音檔消失驚悚內情 聞者心驚難言
台北地院26日宣判新竹市長高虹安擔任立委期間被控詐領助理加班費案,高虹安的前助理、綽號「公衛文」的王郁文因為堅決否認有罪,被判刑2年,緩刑5年。王郁文昨晚親上火線參加TVBS少康戰情室節目,提及對她遭判刑的感受。她說,當時法官在宣判後,問他有什麼意見,她當庭質疑檢察官偵訊錄影少了16分鐘,為何還仍遭判刑?她表示,檢方偵訊當時,她注意到錄影設備的燈還繼續亮,也就是仍在繼續錄影,檢察官當時向他提到,是「上面交辦一定要起訴高虹安,助理必須認罪」,因此那消失16分鐘就是重要關鍵,她後來回到家,想到檢察官對她說的話,還是全身發涼,不斷問自己「這種事怎麼可能發生」。王郁文說,檢察官反覆問她要不要認罪,她對檢察官說,自己絕非人頭助理是真助理,而且高虹安給他的薪水,與當初應徵時雙方講好的條件差不多,她拿自己的加班費買飲料,自告奮勇替有需要的女同事買生理用品,哪裡錯了,這些物品絕對不是給高虹安一個人用,如果是高虹安要獨佔辦公室生理用品「給自己一個人使用,這也太怪了罷,幹嘛還要她去買」,她還說,助理們集資買咖啡機,又有什麼問題?但檢察官當時強調,「妳現在就是跟高虹安沾到一 點邊,很無辜,如果妳認罪,就給妳緩刑」。王郁文說,檢察官反覆問了三次,後來突然說「我們不要錄影了」,她的律師聞言則以反諷的語氣問檢察官,你現在堅持起訴王郁文,是否你的起訴書已經寫好了?檢察官則回應「對」,並向王表示,其他3位助理都已經認罪,只要王認罪,緩刑沒問題。她的律師再追問這「是上面的意思嗎」,檢察官說「對」,一定要起訴高虹安,認罪就緩刑,如果王郁文不認罪就是7年重刑起跳,請他們自己考慮一下。王郁文重行敘述這段過程,語氣平緩不見激動情緒,但卻讓現場來賓,包括前立委高嘉瑜等人聽到入神,現場鴉雀無聲,沒人插話。她接著說,自己最後仍然堅持無罪,沒有答應檢察官的認罪要求。當他結束偵訊後問律師,檢察官可以說那樣的話嗎?律師說「當然不行」,他以後會向法院要求調偵訊影片,讓大眾看看檢察官都是如何偵訊自認無罪的人。不過,開第一次準備庭時,王郁文對法官表示,想調閱檢方偵訊影片,結果發現,其他影片都是一鏡到底,就只有4月12日那段檢方偵訊影片被剪成兩段,中間有16分鐘片段消失,那應該就是重要關鍵。王郁文說,她回家後問家人,類似這種社會大眾關切的重案,有這麼多雙眼睛在盯著看,檢察官怎麼還敢做出這樣的事?她已經不知道自己「在對抗什麼」,家人則力挺她捍衛清白到底,她也自忖,一定要將這段過程說出來,讓外界知道。節目來賓聽到此處,才忍不住追問王郁文,難道法官聽到如此驚悚的內容,沒有問檢方,消失的16分鐘影片是怎麼一回事?她說,法官有問,但檢方說當時就是類似休庭、暫停錄影,法官說沒有錄影就無法勘驗「只能這樣」。節目主持人趙少康則突然神來一筆,指這就像大陸漁船在金門海域翻覆,海巡署說「我沒有錄影」的情況一樣,「怎麼問就是沒有,你想怎樣」。
轟「公衛文」因466元遭奪名譽 羅智強怒批:司法成廉價笑話
前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擔任立法委員期間詐領助理加班費案,日前高虹安的前助理、綽號「公衛文」的王郁文被判刑2年,獲宣告緩刑5年。對此,國民黨立委羅智強30日表示,也許法官覺得判緩刑不用關已是開恩,但有沒有想過當事人,因為這可笑的金額被奪走的名譽,以及司法成為標價466元的廉價笑話。羅智強於臉書表示,這一篇文,我想談的不是高虹安,而是一位成為政治惡鬥祭品的助理王郁文。他說,王郁文不是公務員,而是一個受雇的年輕助理,每月獲得她當初談定的薪資。羅智強說,法官卻認為,王郁文獲核撥的薪資中,有部份為浮報,加加減減算出貪污466元這個數字,但薪水並不是王郁文所申報,她是真助理,有加班的事實,也沒有任何貪污犯意。但檢察官就是要起訴,法官就是要判刑,因為466元,王郁文被判刑2年,褫奪公權2年,緩刑5年。羅智強指出,王郁文曾透露,檢察官曾於偵訊時說,「上面指示一定要起訴高虹安,一定要起訴你們這些助理。」他說,原來為了定「正犯」高虹安的罪 ,必須要有一干「共犯」,以佐證她貪污事證確鑿。也許法官覺得判緩刑不用關已是開恩。但有沒有想過當事人,因為這可笑的金額被奪走的名譽,以及司法成為標價466元的廉價笑話。羅智強怒批,台南光電弊案圖利業者91億,離岸風電被疑啃食台灣2兆,風光兩電讓綠營多少人賺到盆滿缽滿,結果呢?竊鉤者誅,竊國者侯。王郁文拿到偵訊錄影光碟後發現,檢察官說一定要起訴的那段話被剪掉,錄影少了16分鐘,「檢察官不用負責,反而都還升官」,消失的16分鐘,赤裸裸的政治清算。他感嘆,司法悲歌,奪走的不僅是王郁文的名譽,還有自己的貞操。
民眾黨批行政司法不中立 吳怡萱:高虹安開疆闢土成眼中釘
新竹市長高虹安涉貪遭到停職停薪。民眾黨發言人吳怡萱30日表示,高虹安替民眾黨開疆闢土,卻也把她推到政治鬥爭的風口浪尖上,當她變成民進黨眼中釘時,就會受到鋪天蓋地而來的攻擊,偵辦高虹安案檢察官升官,內政部在停薪議題上不中立,都是行政與司法不中立的例證;民眾黨立委張啟楷30日更質疑,內政部對高虹安作出停職處分,是以行政權凌駕司法權。張啓楷指出,高虹安案除了許多人質疑不符合比例原則與政治辦案之嫌,內政部的停職處分,也有行政權凌駕司法權之虞,針對《地制法》第78條有關地方行政首長的停職,應該限定是在任內涉貪,經一審判決有罪,才能夠予以停職處分。張啓楷指出,高虹安在立委任內涉嫌貪污,她是一審被判有罪,依刑法36條,立委涉貪要被褫奪公權定讞才能夠解職,內政部卻以高虹安立委任內涉貪一審被判有罪,來停止新竹市長的職務,這沒有行政權凌駕司法權之虞?吳怡萱說,高虹安案中的被告之一、助理王郁文直接指控檢察官,是上面指示要起訴高虹安,叫她配合,而且偵訊中有16分鐘錄音不見,後來立委在立法院質詢,司法院也承認偵辦有瑕疵,既然16分鐘的錄音檔不見了,檢察官後來怎麼會升官?吳怡萱說,一開始不起訴高虹安的檢察官都被調走,起訴她的檢察官卻升官,整個過程太明顯了。民眾黨團主任陳智菡表示,內政部不予核發高虹安停職期間的半薪,按照內政部長劉世芳的說法,是認定高虹安生活無虞,才把半薪砍掉,但法律必須要有明確的一致性,「生活無虞」是如何界定的?內政部又是否對所有一審被判有罪的官員都同樣標準?且高虹安現在還是公務員身份,依法不能從事其他工作,後續還有請律師等支出,內政部此做法是致人於絕境。民眾黨主席柯文哲30日受訪時指出,高虹安案是一個很不公平的壓力,是一個不公平的法律案件,更是一個時代被犧牲的悲劇,這個案件之後,台灣司法是更被相信,還是更被懷疑。柯文哲表示,對高虹安案感到很難過,是他叫高虹安去選新竹市長,當時卻沒有告訴高虹安政治如此險惡,最後高這樣被「兵分16路攻擊」。柯說,以前高虹安在鴻海輕輕鬆鬆當科技新貴,接著在立法院做得好好的,結果被執政黨用司法追殺,台灣政治走到現在這樣,當局者實在不健康。
帳房、主任認罪咬定 成高虹安涉貪案判刑關鍵
前新竹市長高虹安在北院審理中採不認罪訴訟策略,她的4名「助理」,3人認罪,結果2人判有罪、1人無罪;不認罪的助理雖判有罪,卻也和有罪的2位助理一樣,都獲緩刑宣告,其中,帳房「小兔」黃惠玟與前辦公室主任陳奐宇偵審中指證歷歷「咬定」高虹安,成為她判刑主要關鍵。黃惠玟是高虹安拉攏進團隊的前立委李俊俋辦公室主任,她聲稱幫李記帳的方式與幫高相同,檢方懷疑李帳目也有問題,簽分案調查。黃惠玟一開始偵查中,就提供數百筆內帳及核銷單據供檢調查證,外稱「小兔帳本」,她至少5次出庭,備齊資料將高虹安如何主導助理酬金、加班費報支的過程和盤托出,證詞成為檢方起訴高虹安的關鍵。黃在北院開庭時更提及,如果可以不要捐她不會捐,但都已經講好了,沒有存在不捐的空間。陳奐宇則在法庭上證稱,高虹安跟他們說已幫忙請好律師,要求他們把手機內的資料刪除,高還補充說刪除的資料有可能還原,「最好是將手機銷毀」。合議庭認定,高虹安、前公關主任「水母」王郁文均否認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貪瀆罪,或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偽造文書等罪;陳奐宇、黃惠玟及前法務主任陳昱愷對起訴2罪均坦承。審酌高虹安位居立委要職,負責我國立法等公務,本應廉潔自持,並遵法自律,資為人民榜樣,竟為增加立委辦公室可運用的零用金,罔顧立法院編列預算支給公費助理補助費用之目的,而非法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該助理補助費,敗壞官箴,從重依最輕判刑7年的職務詐欺貪汙罪,判刑7年4月。陳奐宇、黃惠玟及王郁文配合詐領助理補助款,亦屬不該,但陳及黃坦承犯行;王雖不認罪,但考量她和另2人都無前科,且犯罪情節輕微,犯罪所得在5萬元以下,依法減刑,分別判刑1年、2年,各緩刑3年、5年不等。
高虹安前助理王郁文被判刑2年拒認罪 反指控檢方選擇性辦案
新竹市長高虹安在擔任立委期間,被控詐領助理加班費案,日前,高虹安的前助理、綽號「公衛文」的王郁文被判刑2年,獲宣告緩刑5年,該案引起廣泛關注,尤其是王郁文對檢察官的指控,指稱檢方選擇性辦案,並有16分鐘的錄影資料消失。案件中,王郁文原本是高虹安的公關主任,其是唯一不認罪的前助理,王郁文在法庭上爆料,稱檢察官在偵訊過程中曾要求其認罪,並透露「因為上面指示要起訴高虹安和她們這些助理」。並表示,檢察官的這一指示給其帶來極大的壓力,並且影響辯護。王郁文在法庭上強調,自己確實是助理,也有實際的加班事實,並提出聲請要求勘驗檢方偵訊其影片,指出影片中有16分鐘的錄影消失,並認為這段「消失的16分鐘」至關重要,因為其中包含檢察官指示要起訴王郁文和其他助理的言論,王郁文稱這段話是其一輩子都無法忘記的記憶,並且堅信檢方決定要起訴其已經不容置疑。對此,檢察官在庭上反駁王郁文的指控,並表示,王郁文陳述及聲請勘驗實際上,是為了營造檢方選擇性辦案的氛圍,檢察官指出,16分鐘的錄影中斷是因為檢察官和其律師進行法律觀念的交換和溝通,而不是如王郁文所說的因為檢方有意隱瞞什麼信息。檢察官強調,錄影中斷的事實並未影響案件的真實性和公正性,檢方始終依據法律進行辦案,不會因為外界壓力而改變辦案的方向或態度,對於王郁文提出的相關證據,檢察官表示會依法處理,不會讓任何不實指控影響案件的公正裁決。
受凱米颱風影響 高虹安案延至明天宣判
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2020年擔任民眾黨不分區立委時虛報助理酬金、加班費詐領46萬30元,檢方依《貪汙治罪條例》等罪嫌將她及4名助理起訴,台北地院原定今(24)日上午11時宣判,但受凱米颱風來襲停止上班影響,將順延至明(25)日宣判。根據《地方制度法》規定,縣市首長若被依貪汙治罪條例一審判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者將停職。高虹安身為民眾黨唯一地方首長,是否因立委期間的詐領助理費案遭判刑停職,受到各界矚目。高案4名共犯助理是其前國會辦公室行政主任黃惠玟、前主任陳奐宇、前法務主任陳昱愷、前公關主任王郁文;其中,黃惠玟、陳奐宇、陳昱愷3人認罪,高虹安、王郁文迄今不認罪。檢察官論告時指高的詐領犯行是低薪高報、製作助理酬金、加班費差額,以施用詐術方式領取公款,本案有可能是法院第一次就立委助理的薪資適法性表態,檢察官只是依職權起訴、論告。高虹安開庭時則說,她剛上任立委,聽從黃惠玟的建議,仿效前立委李俊俋的模式處理辦公室零用金,毫無貪汙主觀犯意。她說,《憲法》賦予法官獨立審判權力,相信法官會依過往見解給予適合、正確的判斷。台北地院原定今就高案宣判,但遇到颱風停班,將延至明天,時間原則上維持在上午11時,由法院協調未使用的法庭宣判。此外,國民黨立委顏寬恒被控詐領助理費、沙鹿豪宅被控涉竊占國土及假買賣遭起訴。審理期間,顏寬恒喊冤並否認犯罪,今年4月審結,法官諭知25日宣判。台中地院昨表示,若25日再放颱風假,將延至26日宣判。
王郁文曝高虹安案司法「黑箱過程」…音檔被消失16分鐘 北檢回應了
新竹市長高虹安涉嫌詐領助理費案,台北地院10日傳喚同案被告、綽號「公衛文」、「水母」,時任高虹安辦公室主任的王郁文出庭,控訴自己偵訊音檔被消失的那16分鐘就是遭嗆「上面指示一定要起訴高虹安」,並在庭後接受訪問。對此,台北地檢署晚間澄清,王郁文庭外陳述與事實不符。王郁文10日在臉書發文表示,檢方多次當面告訴她「水母我相信妳人真的很好,就是一個任勞任怨或是怎麼樣都不會去說人家壞話的人,大家也都說你是個性很好的人,也知道妳很難受。」過程中王郁文也相信檢察官是公正評斷。怎知2022年4月12日召開偵查庭時,儘管檢察官認同她是真助理有加班的事實,但還是一直要求王郁文認罪,要認《公務人員貪污治罪條例》裡面的詐欺罪。王郁文指出,檢察官一直不斷強調,「我知道妳很無辜、但妳就是沾到一點邊,妳認罪我們才能幫妳爭取緩刑,妳要不要認罪?」她也說這樣類似的對話與問題不斷重複了3、4個小時。她的辯護律師聽完感到無奈,表示「起訴書既然都已經寫好了,所以決定起訴是上級的意思嗎?」結果檢察官竟然理直氣壯地跟王郁文及律師說「對,上面指示一定要起訴高虹安,一定要起訴你們這些助理」,甚至激動說出「我們不要錄影了我們不要錄影了!」而這些話也讓王郁文一輩子都不會忘。既然檢察官都理直氣壯說這些話,這就讓王郁文更加確定要勇敢面對,因此正式開庭後,她就先向法官申請調閱偵訊影片,結果就發現唯獨2022年4月12日那次偵訊影片被剪成2段,中間更少了「上面指示一定要起訴高虹安」的16分鐘。看完影片的王郁文當下全身發冷起雞皮疙瘩,她邊發抖般邊問律師「這樣是可以的嗎?」明明一般人根本不准在偵查庭上自己錄音,因為法律已經規定偵訊期間已經有全程連續錄音了,但居然會發生檢察官任意中斷錄音來說出這樣的話,「我們根本沒有保護自己的能力,我們就像待宰的羔羊,司法要怎麼對待我們,我們絲毫沒有反擊的力氣。」王郁文指出,「如果你略有感同身受,甚至同樣義憤填膺,我也只能勸告你,還是保護自己比較重要,沒有能力不要站在執政黨的對立面。」有時候她認為自己就算再有勇氣,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在對抗的是什麼,「是國家機器?被操縱的社會輿論?還是為權貴服務的司法?」雖然她現在可以正常生活,卻好像被逼吞下好多好多噁心的東西,「明明肚子是餓的,卻還是一直反胃想吐」。最後她說,10年前臉書還留著她當年反對政府的黑箱,卻在而10年後,司法的黑箱就活生生降臨在我身上。對此,針對王郁文的指控,公訴檢察官表示,本案偵辦過程中,先後經檢察長召開多次專案會議,從2023年8月14日始偵結起訴。王郁雯所謂「檢察官於4月12日開庭時表示,上面指示要起訴高虹安,一定要起訴助理、起訴書已經寫好了」等情,與事實不符。
高虹安整天「戰法院」 先審親綠學者誣告案、再問助理費案
新竹市長高虹安涉及詐領助理費案和誣告案,2023年12月27日整天都將在台北地方法院度過,上午是親綠的旅美教授陳時奮(筆名「翁達瑞」)、控告她誣告案開庭,下午則是高於立委任內涉嫌詐領助理費案,原本法官排定兩案在不同時間開庭,但高因為公務關係,所以改排同一天開庭。陳時奮在臉書粉專「翁達瑞」貼文指出,高虹安的美國辛辛那提大學博士論文,引用大量資策會論文卻未引註,被辛大指導教授除名,高虹安為此控告陳時奮涉加重誹謗罪,北檢不起訴後,陳時奮轉向北院自訴高虹安涉犯誣告罪。北院今年10月曾傳喚高虹安、陳時奮出庭,今上午9時30分再次傳喚高虹安出庭。北院下午則再度審理高虹安涉詐領立委助理費案,傳喚高虹安與認罪的黃惠玟、陳奐宇、陳昱愷一起出庭,預定2024年1月間傳喚王郁文到庭。台北地檢署起訴指控高虹安在立委任內涉浮報助理酬金與助理加班費,共詐得46萬30元,依「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偽造文書罪」,起訴高虹安、前助理黃惠玟、陳奐宇、陳昱愷、王郁文等5人。高虹安、王郁文不認罪,黃惠玟等3人則已認罪。
高虹安涉貪案 台大「公衛文」一身白現身!堅不認罪:有加班
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在2020年擔任立法委員期間,涉詐領助理費46萬元。台北地院今(2日)傳喚「台大公衛文」王郁文出庭說明。一早王郁文身穿白色連衣裙現身,表情相當凝重,不發一語。據悉,王郁文庭訊時不斷強調自己有加班,否認犯罪。據了解,王郁文庭訊時皆否認犯罪,強調自己是「真助理」。她表示,沒有浮報、虛報酬金或加班費,自己每月確實都有實際工作,加班費名冊上所記載的金額也都是事實。王郁文進一步說明,因辦公室缺設備等物品資金,因此黃惠玟問她是否願意把加班費作為零用金使用。王郁文上午由律師陪同出庭應訊後,獨自搭車離開。(圖/周志龍攝)王郁文指出,對行政主任如何記載帳本及申報、高虹安的認知等,自己都不清楚。而王郁文律師也強調,王郁文的薪水是依法取得,薪水所有權人有自由處分權利。高虹安今(2日)出席活動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非常謝謝大家的關心。案件已經到了法院審理,應該要給法官更純淨的審判空間。」
高虹安涉詐領立委助理加班費「浮報加班費都是她決定」 3前主任出庭皆認罪
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2020年擔任立委期間,涉詐領公費助理補助費46萬餘元,台北地院今首度開庭,僅傳訊認罪的3名助理黃惠玟、陳奐宇和陳昱愷進行審前準備程序,3人均不爭執起訴內容,都請求依情堪憫恕規定減刑輕判並緩刑,法官諭知3人涉案部分擇期開庭,下次將於下月(10月)2日與11日,分別傳訊涉案助理王郁文與高虹安出庭。高虹安擔任立委時期的行政主任黃惠玟,出庭應訊時坦承犯行,但說都是高虹安決定的。高虹安被控在擔任立委期間,要求助理低薪高報,或要他們將加班費報好報滿,上繳作為辦公室公積金,台北地檢署認定高虹安詐領46萬元助理費,月前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欺取財等罪,起訴高虹安等5人。台北地院今首次開庭,傳喚前辦公室主任陳奐宇、黃惠玟、前助理陳昱愷出庭。3人在庭中全數坦承犯行,並請法官給予緩刑,為高虹安作帳並於檢方偵查期間交出關鍵帳本的黃惠玟表示,自己只是一名員工,沒有決定權並非主謀,浮報加班費的事都是高虹安決定;3人對於檢方起訴的案情、罪嫌也完全沒有意見,也沒有其它證據要請求調查,只希望法院能減刑並給予緩刑。高虹安擔任立委時期的行政主任黃惠玟,出庭應訊時坦承犯行,但說都是高虹安決定的。據高虹安擔任立委時的辦公室主任陳奐宇表示,他任職時月領7萬多元,他對於檢察官起訴事實坦承犯罪,他的律師說,陳都是被動配合黃惠玟的要求申報,他自己沒有主動向立院申報加班費,且在偵查中自白犯罪,請求法官減刑後給予緩刑宣告。另外,被稱為「兔姐」的黃惠玟表示,自己只是員工,浮報助理加班費都是由高虹安決定,她沒有共同決定,她的律師指出,黃女並沒有決定權,況且雇主是有頭有臉的立委,黃女首次接受檢方偵查時就認罪,也協助檢方偵查,更沒有不法所得,請求法官減刑並給予緩刑。前法務助理陳昱凱部分,同樣認罪,請求法官給予減刑及緩刑。檢方起訴認定,高虹安從2020年2月1日起擔任立院第十屆民眾黨籍立委,具有審核決定如何分配辦公室各公費助理酬金,以及同意核給助理加班費的權限,且須在申領文件上親自簽名或蓋章,高虹安卻和黃惠玟謀議,將特定助理的酬金低薪高報、浮報加班費到預算上限的方式詐領費用,再由黃惠玟告知助理陳奐宇、王郁文、陳昱愷等人,要他們將浮報的金額配合繳回,而繳回的款項用途,由高虹安決定。檢方查出,高虹安將應由個人支付的零用金支出,都拿助理浮報的款項來使用,例如餐飲、禮品、花籃、紅包、高鐵、計程車等交通食宿、油資、裝潢費、冰箱、咖啡機、衛生紙等辦公室用品之外,甚至連個人使用的雙眼皮貼、衛生棉、洗頭費、黑糖薑母茶、台大醫藥費、洗頭、卸裝棉補充包、頭痛藥等,都拿助理費購買,依《貪污治罪條例》和《刑法》偽造文書罪,將她和辦公室主任陳奐宇、前主任黃惠玟、陳昱愷、王郁文等5人起訴。台北地檢署起訴黃惠玟等3人,但檢察官認為3人審酌陳奐宇、王郁文、陳昱愷3人坦承犯行,沒有犯罪所得,建請法院減輕其刑,且黃女是依照高虹安指示做事,供出一切犯罪情況並提供事證,被告陳奐宇、 陳昱愷身為勞工,配合雇主之行為及決定,請法院依《刑法》59條減刑,輕判1年以下並宣告緩刑。黃惠玟開完庭後被問到「會覺得很委屈、很無辜嗎」,當事人僅表示「謝謝、小心」,隨即快步離去。另一被告、高虹安擔任立委期間,檢方偵查中未認罪的助理、綽號「公衛文」的王郁文,法官10月2日傳訊,而高虹安涉貪部分,北院10月11日單獨傳訊她。
高虹安「詐領助理費46萬」被起訴 北檢批:公私不分、壓榨下屬
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在立法委員任內涉詐領助理費46萬元,台北地檢署起訴書指出,高虹安行為構成貪污治罪條例之公務員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公費助理陳奐宇、黃惠玟、陳昱愷及王郁文為共犯,高虹安等5名被告因一行為觸犯二罪名,從重依貪污罪論罪。北檢認為,本案詐領助理酬金(薪資)的方式,是將助理月薪以少報多,多報的差額須要繳回;助理加班費除高虹安每月同意給予的「獎金」可實際領取外,其他申報加班費差額均應配合繳回供高虹安自行決定運用,因此被告向立法院申報的金額與助理實際可領取的金額不符,顯屬不實。此外,高虹安身為立法委員,具有審核決定如何分配其辦公室各公費助理酬金及同意核給助理加班費的權限,但高虹安自始無意給予助理虛(浮)報差額的金額,而是透過將願意配合繳回的助理,以虛(浮)報、總額報滿的方式向立法院請領助理酬金、加班費至法定上限金額後,扣除高虹安實際要給予助理實領的薪資及「獎金」後,要求助理繳回差額,核屬詐取財物的行為。立法院按月撥付至高虹安薪資帳戶的問政相關業務費用共計7萬餘元,未見她將此拿出用於辦公室相關事務。高虹安將助理加班費報滿至8萬4872元後,再將酬金差額、加班費與獎金差額要求助理繳回,挪作他用,明顯有私用於她個人支出項目,顯見主觀上有不法所有意圖。本案高虹安將虛(浮)報的助理酬金及加班費作為其委員辦公室運作支出及其私人使用,均於法不合。另外,助理黃惠玟、陳奐宇、陳昱愷於偵查中均自白犯罪,自承知悉申報的金額與實際領到的酬金、加班費不符,並知悉要將差額繳回的用途;王郁文雖否認犯罪,他也認知是「幫忙領加班費」出來,因此認定助理均知情並配合高虹安詐領款項。以下為北檢今天公布起訴高虹安等5人的起訴書內容:臺北地檢署偵辦被告高○安等人涉嫌貪污治罪條例等相關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茲簡要說明如下:壹、偵查結果一、詐領助理酬金、加班費案(一)被告高○安、陳○宇、黃○玟、陳○愷、王○文等5人均提起公訴被告高○安、陳○宇、黃○玟、陳○愷、王○文所為,均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公務員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罪、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罪嫌。(二)被告李○庭不起訴處分。二、資策會提告高○安涉嫌背信案被告高○安不起訴處分。贰、詐領助理酬金、加班費案一、簡要犯罪事實(一)高○安自民國109年2月1日起,擔任立法院第十屆全國不分區立法委員(台灣民眾黨籍),為依法令服務於國家機關而具有法定職務權限之公務員。陳○宇為高○安委員辦公室主任、黃○玟為辦公室行政主任(負責襄助行政及人事薪資等業務)、陳○愷為辦公室法務主任、王○文為辦公室公關主任,自109年2月1日起,由高○安分別以每月新臺幣(下同)7萬元、6萬2,000元、6萬元、4萬6,000元之酬金聘僱,均為高○安依立法院組織法第32條規定聘用之公費助理。(二)緣立法院組織法第32條第1項規定「立法委員每人得置公費助理八人至十四人,由委員聘用;立法院應每年編列每一立法委員一定數額之助理費及其辦公事務預算。公費助理與委員同進退;其依勞動基準法(下稱勞基法)所規定之相關費用,均由立法院編列預算支應之。」立法院於109年度分別編列「公費助理」工作計畫(編號3304010203)預算供立法委員聘用公費助理,協助立法委員處理各項問政、服務選民,及「問政相關業務」工作計畫(編號3304010206)預算供立法委員為民服務,協調中央及地方事務所需各類事務開銷。「公費助理經費」每位委員公費助理8至14人每月酬金42萬4,360元、加班值班費每位委員公費助理8至14人每月8萬4,872元,上開經費係由立法院編列支應立法委員聘用助理依勞基法所生之實際費用,為公費助理在職務上取得之報酬,非屬立法委員薪資之一部分,亦非對於立法委員個人之實質補貼。另立法院亦編列有「問政相關業務經費」每位委員每月7萬9,072元。(三)高○安明知上開立法院所編列「公費助理經費」,係供支應各立法委員聘用公費助理給付之酬金、獎金、加班值班費之用,不得流用非屬前揭費用之支出,如辦公室、服務處等開銷或私用。又明知立法院編列之「問政相關業務經費」,每月合計7萬9,072元,係供各委員選民服務及考察等事項,亦可供助理協助委員處理各項問政、服務選民所用,每月係直接撥付其受領立法委員薪資之帳戶。詎其每月除受領上開「問政相關業務經費」7萬9,072元外,尚領有委員薪資19萬餘元,財團法人永○教育慈善基金會(下稱永○基金會)另每月支應10萬元予歷○網路媒體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歷○公司)協助其從事立法委員職務,且其擁有銀行存款達千萬餘元,具有相當之財力,竟未思將上開撥入其個人帳戶之「問政相關業務經費」或以其個人財產支應委員辦公室等開銷,反以其委員身分要求下屬公費助理黃○玟等人配合,以虛報或浮報助理每月受領酬金、加班值班費(下稱加班費)至上開預算上限金額(即酬金42萬4,360元、加班費8萬4,872元),將虛報或浮報酬金差額、加班費差額供其自行決定用途及運用。於109年2月27日前,先與黃○玟謀議,視助理實際聘用異動情形,針對特定助理以超出其等受聘約定之酬金進行調配達到預算上限金額,並以特定助理名義浮報加班費至預算上限金額後,再由黃○玟告知陳○宇、王○文,欲以其等及黃○玟名義浮報助理酬金及加班費,超出其等受聘約定之助理酬金及每月實際可領取加班費之差額,高○安並無給予之意而要其等配合繳回供高○安自行決定用途及運用,經陳○宇、王○文同意後,高○安、黃○玟、陳○宇及王○文即共同基於職務上詐取財物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之犯意聯絡,自109年2月27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為下列行為:1、黃○玟依高○安指示,接續自109年3月起至109年11月止,視高○安聘用助理之異動情形計算高○安委員辦公室助理實際酬金總額,與立法院補助之助理酬金總額之差額後,將陳○宇、黃○玟、王○文實際助理酬金之7萬元、6萬2,000元、4萬6,000元之數額虛灌每人每月數千元至1萬元不等之金額,並不實填寫在「立法院立法委員自聘公費助理遴聘異動表」上,由高○安在「立法委員(親自簽名)」欄簽名後,向立法院浮報助理酬金(金額如起訴書附表一所示)。2、高○安每月僅同意核給之陳○宇、黃○玟、王○文數千元不等之加班費,並將每人可實領數額以「獎金」名義告知黃○玟,由黃○玟先行計算立法院編列給助理之每月加班費餘額後,未核實而填載「立法委員公費助理延長工時、國定假日、特休假應休未休工資及其他相關經費請領名冊」之不實加班費數額(如起訴書附表二所示「申報」欄位),而陳○宇、王○文、黃○玟均明知上開請領名冊所載申報之不實加班費數額,除了高○安同意核給之「獎金」數額外,並非其等可實際領取,仍於上開請領名冊上簽名,再由高○安於立法委員(親自簽名)欄簽名表示高○安已核定支付,向立法院虛報或浮報上開助理之加班費(金額如起訴書附表二所示)。3、黃○玟於109年7月某日,計算(6)月份之加班費餘額後仍有剩餘,由高○安指示黃○玟向陳○愷告知,欲以陳○愷名義浮報加班費,超出高○安同意核給之加班費「獎金」差額,須繳回供高○安自行決定用途及運用,經陳○愷同意後,陳○愷與承前犯意之高○安、黃○玟共同基於職務上詐取財物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之犯意聯絡,由黃○玟填載陳○愷之109年6月、10月、11月份「申報」欄位之1萬3,333元、1萬7,417元、9,416元等不實加班費數額,陳○愷明知不實仍授權黃○玟於「立法委員公費助理延長工時、國定假日、特休假應休未休工資及其他相關經費請領名冊」上蓋章,再由高○安於立法委員(親自簽名)欄簽名表示高○安已核定支付,向立法院虛報或浮報陳○愷之加班費(金額如起訴書附表二所示)。4、高○安、黃○玟、陳○宇及王○文推由黃○玟以上開不實酬金及不實加班費,按月向立法院虛報或浮報,致使不具實質審查權之立法院辦理會計、出納業務職員,登載於職務上所掌管製作之「付款憑單」、「委員助理薪資發放明細表」、「公費助理勞工退休金暨勞保、健保按月提(扣)繳明細」,致立法院陷於錯誤,將前揭虛報或浮報款項如數撥至陳○宇等人銀行帳戶後,依黃○玟扣除因虛報或浮報金額致助理勞保及健保繳費之增加之金額,計算其等應繳回差額65萬1,842元,由陳○宇等人配合領出交與黃○玟或由陳○宇、王○文自行保管(下稱零用金),以供高○安自行決定用途及運用;惟實際繳回金額為62萬5,238元(理由如起訴書附表五備註欄所載,包括酬金共8萬4,126元、加班費共54萬1,112元),扣除實際用於支付公費或私聘助理薪資、獎金共16萬5,208元(如起訴書附表六),總計詐得46萬30元(即62萬5,238元-16萬5,208元=46萬30元),而將之私用於不得以「公費助理經費」支應,原應由高○安個人支付之零用金支出(舉例如餐飲、禮品、花藍、紅包、高鐵、計程車等交通、住宿、油資、裝潢費、冰箱、咖啡機、衛生紙等辦公室用品、文具、餐具等),甚至個人使用(雙眼皮貼、衛生棉、洗頭、卸妝棉補充包、頭痛藥、台大醫藥費、高○安個人餐費等)之支出,足以生損害於立法院對於補助立法委員遴用助理所編列助理費預算管理之正確性。二、量刑意見(一)建請法院審酌被告高○安擁有傲人之學經歷,曾擔任鴻○公司中階主管,每月領有立法委員月薪19萬餘元及問政費用7萬餘元、銀行存款達1,200萬餘元,永○基金會並支應每月10萬元予歷○久公司協助被告高○安從事立委職務,財力豐厚,竟分毫不用上開問政相關業務經費,反壓榨憚於其權勢之下屬助理配合共同虛報、浮報酬金、加班費,向立法院詐取該院編列之「人事費」,流用於委員辦公室及個人私用等支出,足認被告高○安公私不分,貪圖小利,為支應其他開銷操控助理薪資而詐得公費助理費用,且犯後態度不佳,卸責予助理,請妥予量刑,並宣告褫奪公權,以示警惕。(二)被告黃○玟、陳○宇、陳○愷於偵查中自白犯行,態度良好,無獲得犯罪所得,均請依貪污治罪條例第8條第2項前段、刑法第31條第1項但書規定減輕其刑。另被告黃○玟係依照被告高○安指示做事,供出一切犯罪情況並提供事證,被告陳○宇及陳○愷身為勞工,配合雇主之行為及決定,請再依刑法第59條酌減其刑,並請宣告1年以下有期徒刑並給予緩刑宣告,以勵自新。三、沒收本案被告詐領之犯罪所得46萬30元,請依刑法第38條之1第1項前段,宣告沒收,如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請依同條第3項規定追徵其價額。四、被告李○庭不起訴處分理由摘要被告李○庭雖於109年2月至110年3月間,每月領有2萬餘元至5萬餘元不等之助理酬金,但因其確有實際從事助理工作,且工作內容核屬助理範疇,即難以其另有其他兼職,而認有詐領公費助理費用之犯行,應認其罪嫌不足。叁、資策會提告高○安涉嫌背信案一、簡要告訴意旨被告高○安自97年7月14日起至107年5月14日止,任職告訴人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下稱資策會)擔任副工程師、專案經理、組長等職,從事技術研究、輔導廠商等工作,竟為下列行為:(一)於101年至102年利用至美國辛辛那提大學洽談技術合作研發出差之機會,在上開大學攻讀博士學位,卻未依照規定說明出差行程變更一事,使告訴人資策會仍支付薪資72萬8,920元及差旅費72萬7,904元予被告。(二)被告與顏○泰等人曾組成團隊,於103年間參加告訴人舉辦之創業競賽獲得優勝,並獲頒獎金200萬元,嗣顏○泰成立科○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科○公司)並與告訴人簽立「科專研發成果授權契約」,約定科○公司支付授權金500萬元,取得告訴人之技術,授權期間為103年9月24日至106年9月23日,且科○公司另與告訴人簽署合作備忘錄,約定雙方擬於103年至108年間,簽訂授權金總計1,500萬元之「科專研發成果授權契約」。詎被告違反利益衝突迴避,於上開授權契約簽立後3年內投資科○公司40萬元,且科○公司事後未能支付前揭備忘錄預定之授權金1500萬元,致告訴人受有損害。(三)被告未依資策會同仁會外兼職辦法申請在科○公司兼職擔任業務處處長,卻於104年10月14日至18日,以科○公司業務處處長身分出席在新加坡舉辦之「2015年度M2M新創公司獎」頒獎典禮時,向告訴人請領差旅費4萬4,003元。(四)科○公司於105年間,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行動製造管理和優化平台」之發明專利,惟該發明係使用告訴人授權之技術,其衍生之專利權應歸屬於告訴人;然被告竟將自己登記為專利發明人、科○公司為申請人,並經智慧財產局核准科○公司為該發明專利權人,致告訴人受有損害。因認被告涉犯刑法第339條第1項詐欺取財、第342條背信罪嫌。二、不起訴處分理由摘要(一)被告至美國出差期間,確有從事資策會主管所交辦之工作、提交出差報告說明工作成果,自難認被告有何施用詐術領取差旅費或薪資之情。資策會內部之主管,於當時均知悉被告同時在辛辛那提大學出差工作及就學一事,且其101年至103年間之考績評定結果分別為優、優及特優等情,難認被告於出差期間同時進修博士學位,有何造成告訴人損害之情。(二)被告未因投資科○公司取得不當利益,且科○公司嗣後未能按備忘錄簽立總計1,500萬元授權金之授權契約,係因技術變遷快速、科○公司資金不足等因素所致,與被告無關。(三)被告確係經告訴人主管指派至資策會間接持股之科○公司從事輔導工作,被告在科○公司所從事之工作即屬其為告訴人工作之一部分,且被告未領取科○公司薪資報酬,難認有兼職之情形。又被告赴新加坡參加頒獎典禮,獎盃上亦刻有資策會之英文,堪認其參加典禮亦係為告訴人領取獎項,從事提升告訴人聲譽之工作,其向告訴人支領差旅費,即難認有背信行為。(四)本案發明專利並非被告職務上完成之發明,且該發明專利之專利權人登記為科○公司,亦查無確有侵害告訴人權利之處,告訴人所指,應為其與科○公司間授權契約爭議之民事糾紛,尚難據此主張被告不法而具有背信犯行。
洗頭、買衛生棉、雙眼皮貼 高虹安存款千萬涉貪46萬助理費
新竹市長高虹安涉46萬多元的立委助理費,台北地檢署14日偵結,依貪汙罪起訴高虹安。檢方表示,高虹安銀行有千萬存款,拿助理費去洗頭、買衛生棉、雙眼皮貼等,更批她犯後態度不佳。對此,高虹安也做出回應。北檢指出,高虹安知道立法院編列的「公費助理經費」,是給助理的加班之酬金、獎金、加班費,不能用在半辦公室、服務處,還有每月7萬9072元的「問政相關業務經費」,用來問政或服務選民,北檢表示,高虹安、黃惠玟、陳奐宇及王郁文,推由黃惠玟開不實酬金及不實加班費,按月向立法院虛報或浮報,實際繳回金額為62萬5238元,酬金8萬4126元、加班費共54萬1112元,總計詐得46萬30元。北檢說,高虹安拿助理費用於個人支付,如餐飲、禮品、花藍、紅包、高鐵、計程車等交通、住宿、油資、裝潢費、冰箱、咖啡機、等),甚至個人使用(雙眼皮貼、衛生棉、洗頭、卸妝棉補充包等)之支出,足以生損害於立法院對於補助立法委員遴用助理所編列助理費預算管理的正確性。北檢表示,高虹安除了領立法委員的19萬月薪,還有問政費7萬多元,銀行存款達1200萬元,永齡基金會每月還給10萬元,而她反虛報、浮報酬金、加班費,犯後態度不佳,卸責予助理,請妥予量刑,並宣告褫奪公權,以示警惕。對此,高虹安表示,洗頭、雙眼皮貼那些費用,都是助理幫她代墊的費用,她都有歸還,如果真的要貪,誰會把貪汙費歸還,她也沒有要辦公室主任拿零用錢周轉,而她都沒看那些流水帳明細,還要看媒體報導才知道。
高虹安涉詐46萬遭起訴關鍵 因她認罪後交出重要事證
新竹市長高虹安從參選時就被爆出,有涉嫌詐領立委助理費問題,如今檢方將她依貪汙治罪條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起訴,如今除了高虹安外還有4人遭到起訴,並且已有3人認罪,只有台大十三妹「公衛文」王郁文不認,甚至有一人還交出了重要證據,成為高虹安遭檢方起訴的一大關鍵。高虹安如今被起訴,還有可能遭褫奪公權。(圖/報系資料照)民眾黨籍的前立委高虹安2020年當選立法委員,在她競選新竹市長時遭爆涉嫌詐領助理費46萬元,今(14)日偵結助理費及背信案,助理費案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之利用職務機會詐領財物、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背信案則獲不起訴。北檢表示,高虹安及辦公室幹部陳奐宇、「小兔姐」黃惠玟、陳昱愷、前公關組長王郁文等5人均提起公訴,高虹安的男友李忠庭則因罪證不足不予起訴。而她被控詐領的關鍵為公積金被檢舉遭挪為私用、部分高辦助理費疑挪民眾黨團使用,助理被要求「浮報特定月份加班費」充作獎金小金庫等三部分。如今傳出3位認罪的助理,黃惠玟也供出一切犯罪情形並提供事證,認定高虹安總計應繳回的差額65萬1842元,實際繳回金額為62萬5238元,包含酬金共8萬4126元、加班費共54萬1112元,扣除實際用於支付公費或私聘助理之薪資、獎金,共詐領了46萬30元。檢方認為,案件偵辦期間高虹安皆否認犯罪,認為她犯後態度不佳,且本身財力豐厚,卻還浮報公費、壓榨下屬、公司不分、貪圖小利等狀況,之後又通通卸責給助理。而黃惠玟、陳奐宇、陳昱愷等3人自白犯行、態度良好,也無獲得任何犯罪所得。檢方因此依法將高虹安起訴,並建請宣告褫奪公權;黃惠玟、陳奐宇、陳昱愷3人也起訴,但向法院請求酌減其刑,並給予緩刑宣告。王郁文則沒有認罪,也未有請求緩刑宣告。
國內外名家接力獻技 臺北傳藝季精彩繽紛登場
由臺北市立國樂團(Taipei Chinese Orchestra, TCO)承辦的「臺北市傳統藝術季」(簡稱「傳藝季」),自1988年開辦以來,今年堂堂邁入第36屆,自3月12日起至6月18日止,三個多月期間將有34場次的精彩節目,內容涵蓋歌、樂、舞、劇等藝術表演形式;這個於每年春季舉辦的藝術季,是全臺規模最大、歷史最悠久的傳統藝術盛會,總是受到藝術界的矚目與期待,更吸引各地觀眾的熱烈支持與青睞。大合照(圖/臺北市立國樂團提供。)臺北市文化局蔡詩萍局長今年更蒞臨主持開幕「起鼓」儀式,特別演出令人熱血沸騰的《男兒當自強》,宣告2023臺北市傳統藝術季正式揭開序幕!北市文化局長蔡詩萍致詞(圖/臺北市立國樂團提供。)國際大提琴巨匠楊文信演繹蕭泰然作品,磅礡開季開季音樂會「繽紛島戀」將於3月12日在國家音樂廳舉行,特邀國際知名臺裔瑞士籍大提琴家楊文信自德國來臺,與TCO首席指揮張宇安及臺北市立國樂團首度合作,演出臺灣作曲泰斗蕭泰然的《C調大提琴協奏曲》(國樂團版),這不僅是蕭泰然作品中,唯一在臺灣進行世界首演的樂曲,此次也將演出難得的完整三樂章版本,樂曲溫暖地描繪臺灣的美好,也洋溢遊子的思鄉之情。北市國首席指揮張宇安致詞(圖/臺北市立國樂團提供。)除了蕭泰然的作品之外,「繽紛島戀」音樂會的其他曲目也是充滿濃濃臺灣情:TCO笛演奏家林克威將帶來臺灣作曲家陸橒的《山.樂》,樂團也將演繹馬來西亞作曲家江賜良的《風颱》以及旅加作曲家關迺忠的《豐年祭》。北市國團長陳鄭港表示,在傳藝季開季音樂會精選上述曲目,期待透過國樂的聲響特色與情感張力,展現臺灣土地上的美好人情與文化。演出節目-民族舞劇「七夕雨」(圖/臺北市立國樂團提供。)再製、重現經典民族舞劇「七夕雨」,滿滿回憶殺傳藝季閉幕壓軸節目則是6月16至18日將於臺北表演藝術中心大劇院登場的民族舞劇「七夕雨」。《七夕雨》以牛郞織女的故事爲創作題材,由鄭思森作曲、許惠美編舞,1984年首演時掀起了表演藝術跨界的震撼;1995年再演時,更造成一票難求的盛況。作曲家鄭思森也因這部作品榮獲國家文藝獎。時隔40餘年後,TCO邀請舞蹈家許梨美重建舞譜、作曲家朱雲嵩重新配器、指揮鄭立彬帶領臺北市立國樂團現場演奏,以嶄新思維及舞台技術,結合音樂、舞蹈、劇場、多媒體等領域菁英,呈現出傳統與現代美感兼具的「2023經典《七夕雨》」。演出節目-彈撥樂演出(圖/臺北市立國樂團提供。)從古典到跨界,節目多元繽紛,百花齊放今年的傳藝季節目相當繽紛多元,百花齊放。3月26日「獅城樂韻」邀請新加坡華樂團新任首席指揮郭勇德,精選6首展現星國風韻的曲目,與TCO首席陳慧君、笛演奏家韓欣玲、聲樂家簡崇元、林姿吟,以及TCO合唱團一同探尋獅城風情;4月8日「搖擺國樂」則由二胡演奏家何佩庭、琵琶演奏家鄭聞欣、笛演奏家刁鵬及行草 Grass Walkers,與TCO一同華麗變身,瘋玩戲曲、爵士、拉丁、DISCO與J-POP,顛覆一般對國樂演奏的既定印象;4月22日「弦悅—二胡名家之夜」,將由臺北文化獎得主瞿春泉(新加坡)執棒,與胡琴名家邵琳(大陸)、高揚(大陸)、趙建華(新加坡)及「2023臺北市民族器樂大賽—二胡」獲獎者共同呈獻精彩絕倫的二胡饗宴;5月6日「皇天后土」邀請指揮大師葉聰(美國),攜手享譽國際的笙演奏家吳巍(德國)、TCO笛首席賴苡鈞,以音樂描述人們對天地的想像與敬畏;5月26日「春之祭」將力邀2016年德國馬勒指揮大賽冠軍、新加坡青年指揮家黃佳俊,與TCO共同挑戰西方現代經典曲目,為全球音樂界展現國樂聲響的嶄新風貌與可能性;6月3日「涿鹿·夢蝶」則由張國勇(大陸)擔綱指揮,與特邀的國際大提琴名家王健(葡萄牙)合作詮釋作曲家趙季平名作《莊周夢》,擊樂演奏家何鴻棋也將帶來世界首演的打擊樂協奏曲。此外,今年的傳藝季還邀集了包括張心維、吳宜璟、王郁文、林若琪、方序琪、劉柏吟、王嬿筑、溫祐心,以及TCO彈撥小組、TCO學院國樂團、TCO青年國樂團、國立臺灣藝術大學中國音樂學系箏樂團、絲竹樂團及國樂團、草山樂坊、群藝民族管弦樂團、台灣室內樂藝術推廣協會、當代樂坊、汶凬舞集、行樂愛樂室內樂團、弦歌樂坊、上玹樂集、妙音樂集、艾秧樂集、南屯景樂軒、大墩國樂團、李宛儒中東文化藝術團、台北中央C室內樂團、蔡晴丞動作劇場、華之和音、明華園日字戲劇團、紫玄居戲劇坊、繡花園戲劇團……等頂尖藝術家與團隊共襄盛舉!北市國團長陳鄭港表示,2023年第36屆傳藝季系列活動,場場精彩!節目含括傳統到現代、古典到跨界,讓愛樂者可品味多元的傳統藝術,也豐富民眾的文化休閒生活,創造雅俗共賞的藝術空間,在當代中找尋傳統藝術以不同面貌呈現的可能性。因應全球疫情降溫,本屆盛會與前幾屆最大的不同在於,除了持續為臺灣音樂家打造專屬舞台外,因應各國國境解封,北市國特地邀請了11位來自美國、德國、新加坡、葡萄牙和大陸等地的國際知名音樂家來臺獻藝,將帶給各位喜愛音樂的朋友更豐富的選擇和享受,邀請大家蒞臨體驗!
高虹安60萬交保 辦公室主任、前助理10萬交保、男友無保獲釋
新竹市長當選人、民眾黨立委高虹安遭檢舉擔任立委時,以人頭助理詐領立委助理費、「公積金」涉貪,台北地檢署昨(16日)指揮調查局北機站執行搜索高的國會辦公室等8處,訊問高等人。高虹安今天凌晨訊後檢方諭令60萬元交保。辦公室主任陳奐宇、前公關組長王郁文訊後各10萬元交保、高的男友李忠庭無保請回。高虹安離開北檢時,有支持者在旁大喊「高市長加油」,高虹安雙手合十回應:「謝謝」,隨即坐上幕僚準備的車輛離開。高今天清晨從北機站抵達北檢複訊時,則未對媒體表示意見。至於高的男友李忠廷、及助理等人離開北檢時,皆未表示意見。檢調昨天首度針對高的辦公室發動搜索,並約談高虹安、高的男友李忠庭、高辦主任陳奐宇,以及曾任高辦公關組長,昔日被封為「台大十三妹」之一的「公衛文」,綽號「水母」的王郁文等人,均列被告約談。檢調接獲檢舉,高辦涉嫌要求主管和助理捐出部分助理費充當公積金,金額從2萬元至30萬3076元不等。北檢昨天早上搜索高在立院辦公室前,檢察長林邦樑先致電立院秘書長林志嘉,轉知立法院長游錫堃後,主任檢察官鄧定強、檢察官盧慧珊率隊搜索高位於立院中興大樓10樓辦公室約2小時,查扣內帳紙本、電磁紀錄及申領單據;陳奐宇、王郁文一併帶回偵訊。
被控詐領助理費案 高虹安60萬元交保、男友李忠庭無保請回
民眾黨新竹市長當選人高虹安被控詐領立委助理費案,檢調15日兵分8路,搜索高虹安立委辦公室、高女住處,以他字案被告身分約談高虹安、高的男友李忠庭、高辦主任陳奐宇,以及曾任高辦公關組長,昔日被封為「台大13妹」之一的「公衛文」,綽號「水母」的王郁文4人,另依證人身分詢問高女助理黃鈴惠,檢察官複訊後諭令高女改列貪汙罪偵字案被告,以60萬元交保、李男無保請回、陳男、王女2人各以10萬元交保。證人黃女亦請回。據了解,由於高虹安日前曾試圖聯繫高辦前主任黃惠玟、現任主任陳奐宇等人討論助理費,為避免高上任新竹市長後,相關證據遭滅失,臨時決定趕在立法院會期進行期間,經立院同意後展開搜索及約談。檢調獲報,高辦要求幹部、助理,包括李忠庭、前任高辦幹部黃惠玟、吳達偉、現任幹部陳奐宇、高辦副主任陳昱愷及曾任高辦公關組長的「公衛文」王郁文等6人,捐出部分薪水充當「公積金」。6人回捐金額從2萬元至30萬3076元不等;其中吳達偉曾被揭露,前年2月申領公費薪資5萬元,實領為0。
全台最美洗手台在東管處 意外成網美打卡熱點
遠眺蔚藍大海,近看藝術拼貼,東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邀請藝術家在都歷處本部利用磁磚馬賽克拼貼色彩繽紛的洗手台,在後疫情時期意外成為遊客排隊洗手打卡熱點,獲「全台最美洗手台」美稱。網友說,防疫洗手也要美美的。東管處表示,原先民眾洗手都必須進入遊客中心,造成不便,考量遊客需求,在戶外設置洗手台,並邀請藝術家饒愛琴保留原貌,以磁磚、陶瓷、石塊等素材,拼貼出馬賽克效果的質感,讓洗手多了美學氛圍,意外成為網友最愛打卡新景點。東管處處長林維玲說,很多人覺得藝術是遙不可及高尚的殿堂,但真正的藝術,其實是落實在你我生活裡的,原本將洗手台擺放在室外顯得突兀,但花點巧思把藝術融合在生活中,就能落實生活美學。最近發現常有遊客在洗手台前欣賞藝術,還不忘拍美照打卡。東管處表示,2020東海岸大地藝術節正熱烈登場,今年邀請包含足渡蘭、石梯窯、台十一藝文工作室、慢漫大地循環工作室、藝芽音遊工作室─巴賴、蘭調織女、饒愛琴伊命工作室及王郁文好的擺等8個工作室及個人創作,中秋連假10月2日至4日,還有3場遊客最愛的月光海音樂會,邀請大家烤肉、吃月餅時,別忘了到東海岸最美洗手台打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