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欣逸
」 王欣逸 海豚灣戀人 童星 殺人海豚灣戀人童星殺人判關17年落跑 最高檢列名「10大重刑外逃要犯」
2003年由張韶涵主演的偶像劇《海豚灣戀人》風靡全台,播出至今20年是許多人的回憶,而裡面的童星王欣卻誤入歧途加入幫派,2016年捲入殺人案,遭判17年定讞,卻因為未到案被通緝,最高檢察署2日公布「10大重刑外逃要犯」名單,王欣逸也遭列名其中。童星王欣逸列名「10大重刑外逃要犯」。(圖/最高檢察署提供)最高檢察署2日召開「判決確定案件外逃人犯註銷護照精進作為」會議,為了緝捕判決確定案件外逃人犯,確保偵審結果,落實刑罰執行,並避免人犯於境外繼續享受犯罪不法所得或從事詐欺、毒品及槍砲等犯罪,危害我國及他國人民之財產及治安,邀請全國一、二審檢察機關、外交部、刑事警察局、調查局、海巡署、移民署等機關,共同研商判決確定案件外逃人犯註銷護照精進作為。根據檢察總長邢泰釗表示,「司法機關耗費很多人力、物力查緝重大刑事犯罪,如何在刑事執行的最後一里路上,將其緝捕回國接受調查,同時兼顧程序正義與比例原則,需要集思廣益」。會中決議,判決確定外逃人犯,符合「時」、「刑」、「案」、「逃」4項審查標準時,各檢察機關即可視案情,發函予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廢止註銷人犯護照,讓外逃人犯無法繼續持有我國護照逍遙法外;如屬檢察官偵查中之個案,由檢察官依職權自行裁量。從最高檢察署2日公布「10大重刑外逃要犯」名單,也可見到王欣逸名列其中,王欣逸小小年紀爆紅,但在學校並不怎麼受歡迎,2004年他曾在《康熙來了》節目中提到,與班上同學相處得並不好,經常被挑釁、處處針對,「他們下課都挑釁我,然後跑到我面前說打我啊…還拿鉛筆打我頭」。當被主持人小S問到有沒有朋友時,王欣逸立刻回答「有」,但隨後想了又想,則落寞表示「沒有朋友」但有「徒弟」,不免讓人聯想是在暗示未來發展。依照此標準,最高檢公布首波「10大重刑外逃要犯」名單,名單內包含:(一)楊振昌,判處無期徒刑確定,運輸第一級海洛因純質淨重2066.12公克,危害社會治安重大,後出境至柬埔寨。(二)許教華,判處無期徒刑確定,運輸第一級海洛因淨重3512.5公克,純質淨重3011.27公克,危害社會治安重大,後出境至香港。(三)鄭文源,判處有期徒刑13年6月確定,設局詐賭擄人勒贖新臺幣300萬,被害人1人,危害社會治安重大,後出境至澳門。(四)陳建佑,判處有期徒刑23年2月確定,涉竊盜、搶奪及持刀強盜,專挑女子下手,使被害女子受傷,被害人多達9人,危害社會治安重大,後出境至中國大陸。(五)王欣逸,判處有期徒刑17年3月確定,夥同另2名共犯持鋁棒、西瓜刀等攻擊被害人1人致死,危害社會治安重大,後出境至上海。(六)林政豪,判處有期徒刑16年確定,夥同另2名共犯持鋁棒、西瓜刀等攻擊被害人1人致死,危害社會治安重大,後出境至上海。(七)陳金龍,判處有期徒刑14年8月確定,判決沒收犯罪所得高達新台幣6億5498萬8142元,危害社會經濟秩序重大,後出境至寮國。(八)林和男,判處有期徒刑22年確定,係「臺中縣鄉鎮市民代表會主席聯繫會」顧問,與市民代表會主席等公務員多次共同犯經辦公用工程收取回扣,判決沒收犯罪所得共新臺幣579萬元,嚴重侵害國家法益,後出境至香港。(九)鍾毅錦,判處有期徒刑5年10月確定,跨境電信詐欺機房案,集團詐得逾新臺幣數千萬元,被害人13人,危害社會治安、經濟秩序重大,後出境至吉隆坡。(十)蔡明炎,判處有期徒刑4年4月確定,跨境電信詐欺機房案,專對中國大陸民眾實施犯罪,不法利得總金額高達人民幣274萬4400元,危害社會治安、經濟秩序重大,後出境至柬埔寨。
《海豚灣戀人》童星混幫派…殺人遭通緝 19年前《康熙》1段話藏玄機
童星出身的王欣逸曾參演《海豚灣戀人》、《綠光森林》等偶像劇,卻在國中誤入歧途加入幫派,2016年7月因捲入殺人案,被判17年定讞,怎料交保期間未到案而遭到通緝。事實上,19年前他在《康熙來了》曾透露,當初因戲爆紅被同學欺負,導致沒有朋友,恐怕就是釀成如今局面的主因。王欣逸出身隔代教養家庭,由阿嬤撫養,因為家中經濟壓力,被父母當成搖錢樹,安排密集演戲,因為《海豚灣戀人》飾演男主角童年時期「達達」一角走紅,從此星路大開,13歲時還以《陽光下的足跡》入圍第43屆金鐘獎「最佳男配角」。然而人紅是非多,王欣逸2004年上《康熙來了》曾提到,他在學校並不受歡迎,被班上同學欺負,「他們下課都挑釁我,然後跑到我面前說打我啊…還拿鉛筆打我頭」,他不會理會,只會告訴老師。被問到在班上有沒有好朋友,他原本秒答「有啊」,但思考了一會,落寞表示「沒有朋友」,但有徒弟,疑似暗示未來的發展。王欣逸曾在節目上透露,自己遭到班上同學欺負。(圖/翻攝自 康熙好經典YouTube)據了解,王欣逸升國二時阿嬤病逝,他因此受到打擊,加上叛逆期,受友人影響加入竹聯幫正堂,上高中後多次曠課而休學,涉及多起暴力案件。回顧殺人案,他得知葉姓友人和李姓男子有過節,2016年7月21日晚上雙方約在超商談判,找來8人助陣砍人,對方僅攜3人,寡不敵眾,過程中14歲曲姓少年被打到顱內出血昏迷,最後傷重不治。法院一審判王欣逸15年有期徒刑,案件上訴後,他卻棄保潛逃,二審期間未到案,因此被通緝。過去風光華麗的童星,卻走偏變成今天的地步,不禁令人感嘆小時了了,大未必佳。◎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海豚灣戀人》童星殺人被通緝 死者母聞「判17年定讞」淚崩回一句
28歲童星王欣逸過去以偶像劇《海豚灣戀人》走紅,13歲更入圍金鐘獎,卻在國中誤入歧途,成為竹聯幫正堂成員,並於2012年的警方掃蕩行動中被捕,2016年7月涉入持刀鬥毆1死案件,遭判17年定讞。然而,王欣逸面對司法卻選擇未到案而遭通緝,死者母親更淚訴,案發至今對兒子的思念「對我來說是種折磨」。判決書指出,王欣逸得知葉姓友人與另名李姓少年有爭執後,便持球棒、西瓜刀相挺幫報仇,一行人在蘆竹區某處找到李男與其3名友人後,隨即一陣狂毆猛砍,導致行動不便的曲姓少年腦部重創、氣血胸、肺穿刺,昏迷半年後仍不治身亡。王欣逸遭通緝。(圖/翻攝自高檢署官網)王欣逸一審就遭判15年徒刑、2名林姓共犯13年,另名陳姓女子共犯則無罪,並共須賠償356萬9305元。二審法院改判王欣逸17年、林泓嶸(原名林柏昌)15年、林致豪16年、陳露12年,且由於王欣逸二審期間棄保潛逃、從未到案,遭檢警通緝,法官因此拉長他的刑度。案上訴至最高法院後,法官維持二審判決,全案定讞。對於王欣逸等人遭判刑定讞,死者母親感謝法官替兒子還公道,但也透露案發至今,對兒子的思念總是無法止住,「對我來說是種折磨」。另此案除王欣逸外,王鳴逸也遭桃園地方法院通緝中。《 CTWANT》提醒您:◎拒絕暴力 請撥打110◎反霸凌專線:1953◎法律扶助基金會:(02)412-8518
金鐘獎童星長大變殺人共犯 逃亡神隱不到庭GG了
童年曾在偶像劇「海豚灣戀人」、「綠光森林」等偶像劇演出,甚至一度入圍金鐘獎的藝人王欣逸,20歲時因混幫派、參與1起鬥毆將曲姓被害人打成重傷,曲男最後不治。王男當時被捕、一審判有罪,但他上訴後卻潛逃不再出庭,高院今(25日)仍依《成年人共同殺害少年罪》,加重改判他17年有期徒刑。根據判決,現年24歲的王男,於2016年7月間,因友人葉男想教訓仇家,約了王男等數人來助拳,一行人抵達桃園蘆竹後,對方竟也找了多人相助,雙方大亂鬥時,仇家找來的1名曲姓少年被打到昏迷躺在血泊中,大家才一鬨而散。當年幫朋友助拳卻打死人,林欣逸遭警逮捕。(圖/報系資料照)曲姓少年送醫急救後,因腦部重創、肺部穿刺傷太深,臥床半年後過世。檢警也循線逮捕王欣逸等人,依《傷害致死罪》提起公訴,但一審時法官依《殺人罪》判王男15年徒刑,他不服提上訴,但之後就棄保潛逃,至今未到高院開過庭。但即便王男人不到,高院仍依程序,於今宣判王欣逸等人均犯了《成年人共同殺害少年罪》,加重他的刑度到有期徒刑17年,其他同夥也都改判得更重,此外,被害人家屬也提出高額的民事求償,目前仍訴訟中。
偶像劇童星王欣逸撂人打死單親少年 遭判15年需賠357萬餘元
曾參與偶像劇「海豚灣戀人」、「綠光森林」演出的童星王欣逸,在2016年為了幫朋友出氣,夥同2名林姓男子、1名王姓男子、1名陳姓女子,持西瓜刀、球棒狂毆另名年僅15歲的曲姓少年,造成曲男重傷送醫,經過176天的治療仍傷重不治。檢方依殺人未遂起訴王欣逸等5人,經桃園地院審理,法官判處王欣逸15年有期徒刑、2名林男各13年有期徒刑,陳女則獲判無罪,而曲男家屬也提出民事訴訟,民事法庭今判決王欣逸及2名林男共須賠償曲男家屬357萬4084元。根據檢方調查,2016年7月間,王欣逸(24歲)為了幫葉姓友人出氣,找來2名林男、陳女等5人,分別持西瓜刀、球棒等前往桃園市蘆竹區尋仇,一到場便發現與友人起衝突的李姓少年,當時李男身邊還有林姓、曲姓少年,王欣逸見狀立刻衝上前準備痛毆對方。由於曲男因行動不便,最後遭王欣逸等人包圍,遭球棒爆打頭部9下,其餘人用刀揮砍、痛毆,直到曲男倒地失去意識、無法動彈眾人才離去,曲男送醫前就失去生命跡象,經醫院搶救仍因腦部受創呈現重度昏迷、氣血胸,搶救176天仍不治。王欣逸被檢方依殺人未遂等罪起訴,其餘少年部分則由少年法庭審理。法院審理時,法官認為王欣逸等人要找李男出氣,但最後卻對不認識的曲男毆打致死,搶救後仍回天乏術,手段極為兇殘,且事發至今,也僅賠償被害者家屬喪葬費,態度不良,還不願供出整個犯案過程,法官認為王欣逸完全沒有悔過之心,因此依殺人罪,判王欣逸15年有期徒刑、2位林姓共犯各判13年徒刑,陳姓女子則獲判無罪。曲男家屬提出民事求償,法官審酌後,考量曲男出身自單親家庭,長年都是母親在教養,曲男昏迷後,母親承受莫大的精神壓力,最後判處王欣逸等3人,須連帶賠償曲姓少年父母357萬4084元,全案仍可上訴。
「海豚灣戀人」童星王欣逸替友出氣 殺人罪判刑15年
曾因演出偶像劇「海豚灣戀人」走紅的童星王欣逸,2016年7月為了幫朋友出氣,持西瓜刀、球棒等在桃園市蘆竹區痛毆曲姓少年,導致他重傷昏迷,半年後不治身亡。桃園地院31日殺人罪嫌判王欣逸15年,兩名林姓共犯依傷害致死判13年,陳姓共犯無罪,而王欣逸的哥哥因案在逃仍通緝中。曲姓少年媽媽31日到庭聽審,她表示審理過程中,王等人一句道歉都沒有,連調解過程也毫無誠意,孩子受害時僅15歲國中剛畢業,受傷陷入昏迷後至死亡,連最後一句遺言都未聽到,心中的遺憾難以忘卻,她一定會再上訴。(圖/報系資料照)據《中時電子報》報導,曲媽媽聽見其中陳露被判無罪,眼眶忍不住泛紅,表示陳女才是最初起頭的人,若沒有她的召集,這些事就不會發生;她也認為王欣逸等人的刑度也太低,應該要判無期徒刑。而她每次開庭都到場,就是為了幫兒子討回公道。2016年7月因葉姓少年與李姓少年發生糾紛,葉姓少年便找了表姊陳露幫忙撂人,王欣逸和2名林姓、陳姓及王姓友人持西瓜刀及球棒,抵達蘆竹區奉化路、南順五街口,一下車就對李姓少年及他的3名友人亂打亂砍,結果曲姓少年因行動不便遭包圍揮砍、痛毆,直到曲倒地失去意識無法動彈眾人才離去。曲當時緊急送醫,但因腦部重創、肺部穿刺傷,昏迷半年仍不治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