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嶽斌
」 環保署飲用水驗出致癌物PFAS!環境部8月納管 學者:各類食品應同步調查
全氟烷基化合物(PFAS)具致癌風險,環境部去年委外調查計畫發現,國內37座淨水場檢測值超過美國管制標準。對於國內飲用水被驗出PFAS,審計部也要求環境部應增訂相關標準。環境部表示,5月已訂立飲用水的PFAS建議指引值,最快8月下旬預告相關草案。學者也提醒,應同步調查國內市售各類食品PFAS背景濃度,比照歐盟制定管制值。PFAS是一群人工合成物質總稱,化學性質穩定且難被分解,容易累積在環境中,對人體健康有致癌風險,其家族成員逾1萬2000種,目前我國列管151種。環境部統計,去年委託成功大學辦理「112年飲用水水質之新興汙染物調查與管理計畫」。該份計畫顯示,去年度在淨水場出水供民眾使用的飲用水當中,抽驗PFAS家族的PFOA、PFOS及PFHxS各50處次,以美國飲用水管制標準來看,37座淨水場出現37筆PFOA、13筆PFOS檢驗值超標。審計部報告也指出,環境部未將上述PFAS家族成員濃度列入飲用水水質標準管理,不利督促自來水事業或其他飲用水業者削減PFAS,要求環境部研酌增訂相關標準。環境部水質保護司長王嶽斌表示,飲用水是人體暴露PFAS途徑之一,但貢獻量約10%,如果超標,啟動改善即可降低風險,美國飲用水管制標準是全世界最嚴格,實際上是要求3年內完成所有淨水場檢驗、申報,超標者在5年內提改善計畫。他強調,環境部今年5月參考日本、澳洲訂定我國建議指引值,即每公升PFOA加PFOS小於50奈克、PFOS、PFHxS合計小於70奈克,並通知超過指引值的自來水公司改善,根據公司回報,現已符合指引值要求。最快8月下旬預告草案,將指引值列為飲用水水質管制標準,超標者未限期改善,將處6萬至60萬元罰鍰。台大環境工程學研究所兼任助理教授劉銘龍表示,樂見環境部順應國際趨勢,加強管制PFAS,不過歐盟去年已針對市售雞蛋、魚肉、甲殼貝類水產、牛羊禽類動物肉品與內臟,訂立4種PFAS家族成員及加總最大容許殘留量,建議衛福部同步調查國內市售各類食品PFAS背景濃度,並評估比照歐盟,針對濃度高的日常食品制定管制值。
減少塑膠使用量!2025全面實施「限用一次性旅宿用品」
2025年起,飯店旅館、民宿將全面實施「不主動提供消費者取用一次用旅宿用品」,包括洗髮乳、沐浴精、牙刷、牙膏、梳子等,民眾皆須自備。預估全台有1萬4500多家旅宿業受影響,環保署預計今年7月1日前預告草案。環保署今年1月與業者協商「一次用旅宿用品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草案,觀光旅館業及其他住宿業等自今年7月1日起不再主動為消費者提供一次用旅宿用品,僅消費者有需要時再提供或選購,至2025年全面實施。環保署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管理會執行秘書王嶽斌表示,環保房型要求液態盥洗及保養用品等「4小瓶」,包括洗髮精、沐浴乳、潤髮乳、乳液等能「以大代小」,限制一次用小瓶,改用大容量、大瓶裝,約可減少30%塑膠使用量。至於牙刷、牙膏、梳子、浴帽、刮鬍刀、刮鬍泡等「6小品」未來不在客房內陳列,有需求時可提供或選購;若民眾自備或不使用,每人可減少30克的塑膠廢棄物產生,拖鞋則基於衛生考量,不在禁止提供範圍。另外,旅宿業若不提供備品,業者應推出折價5%的「房型價差優惠」,王嶽斌表示,房型價差優惠可由業者自行決定,後續也會以輔導改善來代替懲罰。旅館業、觀光旅館業需在今年9月1日起提供環保房型並公布資訊、明年3月1日起提供環保房型至少占比30%。中華民國旅館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洪崇元說,方案要求旅館若不提供一次性備品,且要折價給客人,但牙刷、刮鬍刀等成本不到20元,折房價5%根本不合理,環保署原本要求一律不提供外國客人一次性備品,連拖鞋都不准放,開完會又改成分階段擴大環保房型比率,但這些應該不是業者要處理,而是政府去跟各國宣傳才對。洪崇元表示,大家都認同環保理念,先前試過不主動提供,讓客人自由取用,結果原本100間房間每天擺200套備品,變成要擺400套,人都有貪小便宜的心理,不只旅館損失更多,也沒有更環保。
創統計以來新高!廢棄物連2年衝破1000萬噸 台北市垃圾量六都最少
根據環保署統計指出,去年全國一般廢棄物達1185萬噸、創下統計以來新高,連續2年突破1000萬噸,尤其疫情期間民眾多利用網購,無論可回收或是不可回收垃圾量均增加,不過,台北市因長期推動隨袋徵收,一般廢棄物量為六都最低,環保署官員說,將再提供相關計畫鼓勵更多縣市政府試辦隨袋徵收。去年全國1185萬噸一般廢棄物中,有479萬餘噸一般垃圾、657萬噸資源垃圾及48萬餘噸廚餘。看守台灣祕書長謝和霖表示,近年因為新冠肺炎等原因,民眾紛紛採網路購物、外送等方式採購,也因此垃圾量增加,雖然環保署推動許多禁限用措施,但力道仍太小、步伐仍不夠大。但環保署回收基金管理委員會執行祕書王嶽斌表示,2022年再較上一年度增加的原因,主要為統計納入包括集中燃燒紙錢、非例行性大型活動垃圾、工程美化垃圾、天然災害垃圾及小型農事垃圾等「非例行性排出垃圾」,如上一年度用同樣基準試算,則去年較上一年度減少約12萬噸。王嶽斌說,環保署推動多項計畫促使源頭減量,如限制網購包材、循環杯、以租代買等,祭出優化資收體系計畫、經濟誘因工具,推動異業結盟等,盼減少一般垃圾產生量。其中又以台北市垃圾量較其他六都少,僅有76萬噸,人均每日廢棄物更為本島最低,回收率更達7成以上,原因就是「隨袋徵收」。王嶽斌表示,推動隨袋徵收後雖然可以達到垃圾減量效果,但相較隨水費徵收的清除費用勢必會減少,因此部分地方政府有疑慮,環保署也有相關計畫鼓勵縣市政府試辦隨袋徵收。謝和霖說,現行多個縣市的垃圾費隨水費徵收對民眾不太公平,應要隨量徵收並且合理反映成本,雖然雙北的垃圾費為隨袋徵收,但因為費率太低,使其他財政不佳的地方縣市難以跟進,建議讓民眾瞭解垃圾清除是有成本的,民眾才會積極減量。
旅宿業看過來 環保署宣布7月1日起「不主動提供一次用旅宿用品』
環保署預告「一次用旅宿用品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草案,將對全台近1萬4000家旅宿業、露營地等限制其一次用旅宿用限制,並分成二階段實施,廿中第一階段的「不主動提供」將於今年7月1日後推動,至於第二階段的「自備價差價或提供需求者選購」,提供消費者至少5%價差或標示一次用旅宿用品價格則由地方環保局提報實施日期,違反將處1200至6000元罰鍰,限期改善仍未完成改善,按日連續處罰。「一次用旅宿用品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規定旅宿業(包含觀光旅館業、旅館業及民宿)及其他住宿業(如露營地、休旅車營地等),於今年7月1日起,不能在客房內主動提供或客房外讓消費者自由取用一次用旅宿用品,僅於消費者有使用需要時再提供;第二階段規定,明定業者應提供未含一次用旅宿用品房型之價差至少5%優惠;或於營業場所或客房內標示各項一次用旅宿用品價格供消費者選購,實施日期則由地方提報環保署核准發布。限制的一次用旅宿用品品項包括:小於180毫升且一次性包裝液態盥洗及保養用品(洗髮乳、潤髮乳、沐浴乳及乳液)、個人衛生用品(梳子、牙刷、牙膏、刮鬍刀、刮鬍泡及浴帽)以及一次用拖鞋等3類品項。環保署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管理會執行秘書王嶽斌表示,據統計,受此次一次用旅宿用品影響的事業單位全台約近1萬4000家,在新冠肺炎疫情前我國每年因一次用宿用品廢棄物每年約8000噸,透過此次限制希望每年可以減少2000噸至3000噸左右的一次用廢棄物,實施後未遵守此實施方式可依廢棄物清理法處1200至6000元罰鍰。環保署表示,一次用旅宿用品本體、容器或包裝多使用塑膠材質,經使用後廢棄造成資源浪費,為減少塑膠污染環境,聯合國於2022年第五屆環境大會154國共同承諾,將於2024年前制定一項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國際塑膠公約、2030年大幅減少使用一次性塑膠製品,其中旅遊產生的塑膠污染或垃圾較容易進入海洋和陸域水體中,造成環境及生態危害虞慮。因此,聯合國環境署及世界旅遊組織於2020年推動全球旅遊減塑倡議(Global Tourism Plastics Initiative),邀請旅遊產業鏈業者及協會和非政府組織一起加入,對一次用旅宿用品提出使用環境友善的旅宿用品取代一次性塑膠的承諾等,希望解決塑膠污染及減少垃圾產生。環保署再次呼籲,請民眾培養「自備、重複、少用」觀念,將減塑、減少垃圾等環保行為落實於生活中,旅遊時自備旅宿用品衛生又環保,一起為環境盡一份心力。
零元循環杯4/全台833家門市循環杯提前開跑 環保署:年估省5.8億個杯子
為了推廣循環杯讓更多民眾知道、也增加民眾使用的安心程度,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下簡稱環保署)日前舉辦「循環杯良好服務標誌」投票活動,民眾只要參與投票就有機會得大獎,並於明(2023)年元旦起開始使用,符合指引規範的店家,經過申請就可獲得標誌。環保署訂定的「循環(外借)杯良好服務指引」針對材質及標示、借用及歸還、清洗、檢驗、環保理念溝通、良好服務標誌等6大面向規範。而「循環杯良好服務標誌」由「齊心協力」獲得最高票,並於明年元旦起開始使用。環保署主任秘書葉俊宏也表示,目前全台已16個縣市有業者設置常態型循環杯租借點位,近833家門市提前開跑,其中統一超商、摩斯漢堡、麥當勞及肯德基已於12月通過審核獲得「循環杯良好服務標誌」。難道沒有「循環杯良好服務標誌」就代表不乾淨嗎?環保署執行秘書王嶽斌告訴記者,「『循環杯良好服務標誌』只是讓使用者更安心,知道這間店是完全符合環保署規定。而其他尚未擁有標誌的店家,可能只是尚未申請,或是審核比較慢而已。」葉俊宏強調,「日前我們有抽樣5家共20件的樣品,每一間都符合衛福部標準。」由於明(2023)年元旦起,速食店業者和超商業者須有5%門市提供循環杯服務,葉俊宏告訴記者,「希望透過這樣的計畫可使每間門市減少15%的一次性容器」,若加上自備環保杯的使用量,預估1年可減少5.8億個杯子,並以113年10%、114年30%逐步提高門市比率。除了連鎖、大型企業以外,未來也可能在小型企業推動循環杯設置嗎?葉俊宏回應,目前環保署也在研擬如何輔助或補助中小型企業,「當使用量變大的時候,其實機台成本、清洗成本也會降低,所以還是要持續推廣。」至於民眾使用率低的問題,葉俊宏也說,「現在才剛起步,難免對於衛生和清潔問題會有疑慮,所以才要使用『循環杯良好服務標誌』傳遞杯子的安全性」,這是對生活的轉型也是無悔的措施,「如果今天我們不做,永遠都只是零;開始踏出第一步,未來就可以看到使用率的成長,所以一定要走出這一步。」
5元影響力3/業者醞釀漲價?!只因賣1杯就貼2元 自備率太高「恐撐不住」
根據環保署最新調查發現,2020年台灣使用40億個一次性飲料杯,相較2010年約用15億個飲料杯,10年來用量翻倍暴增。其中光是飲料店一年就使用逾17億個飲料杯,占全體約4成3。環保署因此規定連鎖飲料店、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及連鎖超市,7月1日起應提供消費者自備環保杯至少5元的優惠,部分業者還自行加碼,例如7-ELEVEN在每月1日加碼扣7元,星巴克、COLD STONE則是每次都回饋10元。雖然對消費者來說「折扣有感」,但也有人擔心,由於業者要提供至少5元的價差優惠,可能會造成「變相漲價」。目前4大通路都尚未有調漲價格的計畫,但許多業者私下抱怨連連,因為5元對消費者來說是「折扣有感」,但對業者來說也「獲利壓縮得相當有感」。手搖飲業者林先生表示,如果一杯飲料賣50元,扣掉5元就只有45元,「直接減損淨利!」不過現在正在風頭上,就算想漲價,也會過陣子再說。除了規定業者必須有至少5元的折扣,環保署甚至要求必須在明顯處貼上字體大於5公分的標示宣導。(圖/報系資料庫)根據環保署估算,連鎖業者使用一次性杯具成本約3元,若提供消費者5元價差,仍有2元的成本要吸收,此政策最大的挑戰在於消費者自備率越高,業者就要吸收更多成本,所以難免有業者擔心「撐不下去」。環保署回收基管會執秘王嶽斌表示,消費者自備環保杯,也等於會減少飲料業者的杯材成本,兩方一起幫忙分擔環境成本,而且也可推其他促銷方式,例如買一送一的第二杯,或是紅利集點兌換的飲料,由於自備杯扣5元是以「消費者付費購買飲料」為原則,所以這些促銷就不適用折扣。王嶽斌說,雖然業者需要吸收2元的成本,但5元的折扣同時也會有「吸客」的作用,對業績來說應該有所幫助,會再持續跟業者、消費者宣導並溝通。
自備飲料杯省錢還能做環保 預估年減5.8億個飲料杯
盛夏將至,許多人喜愛在此刻喝下一杯杯沁涼的飲料,據調查,我國每年使用約40億個一次用飲料杯,為從源頭減量,環保署公告「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並將從7月1日起實施,屆時全台約500個連鎖品牌、2萬個連鎖飲料店、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及連鎖超級市場在消費者自備飲料杯購買飲料時,就需要提至少5元價差,預估年減7000噸廢棄物、5.8億個飲料杯。其中有許多業者已提前開跑,甚至不乏加碼優惠,如統一超商在每月1號自帶飲料杯加碼現省7元、全家超商也從即日起實施自備飲料杯折5元、星巴克更提供自備飲料杯購買現場調製飲料享受10元回饋,而麥當勞及肯德基等連鎖速食店業者也已提早實施。環保署回收基管會執行秘書王嶽斌表示,2020年曾經調查台灣使用一次用飲料杯數量達40億個飲料杯,而且一次用飲料杯使用完後就要棄置,導致產生許多廢棄物,環保署在2011年就實施自備循環杯應提供1至3元價差,但因價差不大,導致實際自備循環杯業者比率僅約6%,調查後發現如果提供5元價差,可望提高願意自備循環杯意願。有業者代表表示,提早提供價差,發現參與的消費者達到原本的近5倍,王嶽斌說,透過提供5元價差,估計約可減少每年廢棄物7000噸、5.8億個飲料杯,減碳量更可以相當於87座大安森林公園的吸收量,且使用自己的杯子更加衛生。至於外傳有業者因為要提供5元價差,甚至要因此漲價,王嶽斌表示,自備優備5元,希望消費者自備飲料杯要自帶環保杯、減少飲料使用,也減少飲料業者使用包材,幫其分擔環境成本因此提供合理的優惠,會持續與業者及消費者溝通一起做環保、分擔環境的負擔。王嶽斌提醒業者,如果未遵守該實施方式提供5元價差,可處1200元至6000元罰鍰,並要求限期改善。
疫情網購大增「包材廢棄物3.8萬噸」 環保署:擬在上半年提出修法草案
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等影響,近年國人使用網購大增,也衍生出廢棄物的問題,據環保署統計,2020年網購包材廢棄物達3萬公噸,2021年增為3萬8000餘噸,立委蔣萬安表示,網購去年件數估計達2.1億件,環保署抽查符合「網購包裝減量指引」比率僅不到3成,呼籲應提出修法;環保署官員表示,擬在今年上半年提出修法草案。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昨天邀請環保署就主管預算解凍案審查報告。蔣萬安表示,網購業者業績近年大好,去年電子零售業營業額達4300億餘元,估計網購件數達2.1億個,雖然環保署推出「網購包裝減量指引」,但成效不佳;民進黨立委賴惠員說,環保署推動循環箱、循環袋再利用,但2021年循環箱或循環袋的回收率僅有16%,建議網購包材應比照德國、南韓或新加坡等訂定目標外也要有強制性的規範。環保署副署長蔡鴻德坦言,網購包材的減量仍有待加強,會與網購業者合作推出相關計畫。環保署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管理會執秘王嶽斌表示,雖然網購包裝減量指引推出後個別包材總量減少25%,但因總件數增加,因此造成整體網購廢棄物重量增加。「預估上半年提出修法草案」,王嶽斌說,修法方向包括,規定商品及包裝重量比值、封箱膠帶長度外,也要求包材應採單一材質以利於回收,包裝材的箱子材質也應使用一定比率的再生料,循環箱、循環袋則可與便利超商合作等,提供更多回收點供消費者回收。立委黃秀芳則建議循環袋、循環箱回收後是否能夠給予消費者一定誘因?蔡鴻德說,將納入評估。
網購件數去年估達2.1億個 環保署:符合規定僅25%
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等影響,近年國人使用網購意願大增,據環保署統計,2020年網購包材廢棄物達3萬公噸,2021年增為3萬8000餘噸,立委蔣萬安表示,網購去年件數估計達2.1億個,而環保署抽查符合規定比率僅有25%,呼籲應提出修法;環保署官員表示,擬在今年上半年提出修法草案。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天邀請環保署就主管預算解凍案審查報告,而因環保署長張子敬日前從帛琉訪台後至今仍在自主健康管理,因此由副署長蔡鴻德備詢。蔣萬安表示,網購業者業績近年大好,截至去年為止已有4300億元,估計網購件數達2.1億個,雖然環保署推出「網購包裝減量指引」,但效果不佳;立委賴惠員說,環保署推動循環箱、循環袋,但成效不佳,而經查核後的合格率也不到3成,建議應比照德國、南韓或新加坡等訂出強制性的要求。環保署副署長蔡鴻德說,網購包材的減量仍有待加強,會透過如與PHCOME合作推出計晝,雖然效果差強人異仍有待加強。環保署回收基管會執秘王嶽斌表示,雖然指引推出後個別包材總量減少25%,但因總量仍提高,因此造成整體網購廢棄物增加,希望推動包材減量、多使用再生料、包材材質單一化等,而使用的塑膠也希望有20%至30%的再生料,至於是否要訂定目標?「會再評估看看」。
紙餐具業者短報產量 年逃漏「5億處理費」
近年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外送平台盛行等原因,廢紙餐具回收量大幅增加,2020年、2021年紙餐具回收量增加至約16萬公噸,但申報生產量同時僅有7萬公噸,短報至少9萬公噸、約5億元處理費,環保署官員坦言,由於紙餐具製造門檻低,漏報或短報情況較為嚴重,將透過多方資料,強化查核,若違法情節重大的業者,會移請檢調機關立案。依環保署相關規定,業者製造或進口紙餐具時要開徵每公斤5.4元的處理費,不肖業者為了節省生產成本會短報或漏報,環保署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管理會執秘王嶽斌表示,環保署從2019年至2021年共查核128家紙餐具已登記責任業者,已查核到短漏7331萬元,短報重量1萬3581公噸,今年將持續擴大查核作業,搭配用電量、稅務所得、上下游進出貨等資料,掌握其確切生產量,並結合檢調單位、稅捐機關進一步調查追繳。王嶽斌說,目前也規畫實施紙餐具標示責任業者專屬QR-code標誌,促使未登記紙餐具業者辦理登記,此外也鼓勵紙餐具業者內部員工勇於當吹哨者,只要提供逃漏應繳費用相關直接具體證據,經查明屬實,最高可獲實收補繳金額50%的檢舉獎金。王嶽斌強調,若違法情節重大的業者,將移請檢調機關立案就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最重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000萬元以下罰金,也將通報稅捐稽徵機關,就違法業者應繳納稅捐,加強稽查是否也有逃漏的情形,呼籲業者誠實申報繳費,以免得不償失。
早餐店禁用一次性飲料杯? 環保署回應了
依環保署預告的「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草案指出,要求飲料店應禁用「發泡塑膠一次用飲料杯」,未來也不得提供「未發泡塑膠一次用飲料杯」,但今天舉行法案研商會時,有環保團體指出,如早餐店也提供飲料販售,希望比照飲料店納管;環保署表示,早餐店與餐廳是否要納入此次管理,將納入通盤考慮。依環保署規劃「飲料店不得提供發泡塑膠(保麗龍)一次用飲料杯」、「連鎖業者應提供自備循環杯消費者5元價差」、「連鎖便利商店及連鎖速食店應免費提供循環杯供消費者借用」,違反該法規將處1200元至6000元罰鍰。荒野保護協會代表表示,目前市場有很多標榜自然材質的材質,是否應妥為規範?而複合材質是否應要檢視後才允許使用?製造塑膠容器的瑞興工業代表指出,依草案公告仍開放紙為主體的飲料杯,是否應一併納管?環保署回收基管會副執秘魏文宜表示,推動的主要目標為減少一次用飲料杯,但考量是否有其他替代材質,因此優先禁用限用一次用塑膠杯。荒野保護協會代表詢問,有滿多的店面如早餐店等除了提供冷熱食外,還有飲料,希望能擴大規範、一併規範;野薑花公民協會代表說,管制的飲料店提及包括攤商,但如果是提供熟食兼販售飲料算嗎?魏文宜表示,早餐店業者是否納入將通盤考慮,而依現行草案只要攤商有提供飲料的攤販就算飲料店、就要納管。看守台灣秘書長謝和霖表示,草案仍允許一次用的紙杯可以使用,但多數的紙杯含淋膜、不易回收,因此應逐步推動無淋膜紙杯,他也提及,如夜市等商圈,更應提供租賃循環杯,應在草案中授權地方政府提報夜市商圈要提供租賃杯、自備杯具優惠的時程,此外,應該草案中明定最晚公告禁用未發泡塑膠的時程;瑞興工業代表則說,依環保署規劃,PLA(生物可分解材質)塑膠也被排除在外,PLA不算友善材料嗎?環保署回收基管會執秘王嶽斌表示,未發泡塑膠飲料杯的最晚提報時程會再找地方討論,至於夜市商圈等租賃借用,可以授權地方處理;針對製造業者疑義,他說,容器製造有轉型與經營策略調整,希望業者能提供衝擊與影響,以利環保署做後續的評估。荒野保護協會代表說,雖然循環杯比一次性用飲料杯來的好,但還是有成本,因此循環杯應可考慮讓消費者付費;王嶽斌說,初期推動不建議要收費,但業者可以用押金的方式以提高歸還率。謝和霖說,草案允許疫情期間業者可以不提供租賃杯使用,但其實一次用的飲料杯也難以防止傳染;綠色和平代表說,如海外的星巴克也拍下無接觸裝填飲料的影片,呼籲民眾可以在疫情期間自備循環杯。王嶽斌說,將針對疫情部分的處置方式再與衛福部討論。王嶽斌會後受訪時表示,目前預估在今年5月公告「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將在公告前整理蒐集的意見做成QA或指引販售業者、地方政府參考,讓大家知道哪裡可以執行。至於納管範圍是否會納入如青草茶業者、早餐店業者等,魏文宜說,會針對適用範圍會有更詳細的規劃,匯整各方意見,法律公告時能夠更精確的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