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褻照
」 猥褻 裸照 性侵 偷拍 性騷擾台中女遭恐怖網友砍十多刀「刀刀往要害刺」 地址竟是「保護令」洩漏
本月11日上午,台中市大里區驚傳砍人事件。25歲凌姓男子去年透過手機遊戲認識34歲的詹姓女子,求愛不成竟開始不斷跟蹤騷擾對方,11日上午更攜水果刀埋伏在詹女住處樓下,待她出現便上前猛砍十多刀,之後畏罪潛逃並在附近商家樓頂上吊自殺。詹女家屬表示,凌男「刀刀都往要害刺」,是要衝著要詹女的命來的。更讓他們不滿的,是詹女因不堪騷擾申請保護令後,凌男收到保護令聲請狀及證據,沒想到報案單影本裡面竟然附有詹女地址,「院方竟然沒處理就直接寄給加害者」,讓他們百思不得其解。詹女家屬指出,詹女和兇手凌男2人僅是手機遊戲上認識的網友,在網聚見過面,凌男曾對詹女表示好感,但被拒絕後,就開始在遊戲公開頻道上瘋狂辱罵,今年3月起在網路上惡意造謠她「下海」,5月曾對詹女發送猥褻照、色情影片,10月還曾非法入侵詹女住處,家人遇到時一度以為是詹女朋友,直到詹女出面後才知道雙方關係,家人立刻把凌男趕出門並報警。家屬也表示,詹女收到凌男的恐嚇、造謠消息後,就開始蒐證並且找律師協助,3月多開始提告,「法律程序至今都一直在跑」。而詹女之所以不封鎖對方,就是為了蒐集證據,因為跟騷案要成立的核心要點是「有持續不斷的騷擾訊息」。但詹女家屬氣憤指出,8月30日律師申請保護令,但凌男收到保護令聲請狀及證據時,證據裡面有一張是「報案單影本」,上面清楚記載著詹女家地址,「院方竟然沒處理就直接寄給加害者!」凌男正是得知詹女住處後,不僅還在網路上不斷廣播、散布詹女地址,事後還闖入詹女家中陽台、以及11日在住處樓下埋伏等舉動。家屬還不滿表示,凌男11日攻擊詹女時「刀刀都往要害刺」,朝胸部、腹部、脖子等處攻擊,好在深的那幾刀通通被肋骨擋住,胸腔、腹腔重要臟器沒有受創,現在在醫院休養。詹女家屬說,凌男因為已經自殺過世,騷擾恐嚇部分很大機會會不起訴,傷害部分可能考慮向凌男家屬求償,但資料眾多有些不方便公開,目前都還在跟律師討論看後續怎麼進行。家屬還向媒體表示,請網路上的父母們,不要看完此事件後就對「遊戲、網友」等等貼負面標籤,今天就是詹女運氣不好遇到神經病,在其他不管是工作、學校等場合、甚至是認識已久的人,也難保不會遇到會傷害人的神經病。另外,再次謝謝大家的關心和幫助,世界還是善良的,目前家裡都調適的很好,會繼續正向的活著。◎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和綠營議員施壓站務員 「民團理事長」竟是慣犯狼師
台鐵嘉義大林車站近日一名阿伯打女站務員,一周後又找民進黨嘉義縣議員江志明、大林里長孫美鳳、中華民國青少年體育協會理事長蔡良慶去車站找人理論,行徑惹議,而現在更有網友表示,去年蔡良慶被爆出是狼師,捲高職性平案件。黃嫈珺發文,「凡犯有刑法妨害性自主、兒少性剝削、跟蹤騷擾法、性騷擾防治法、性侵害防治犯罪法、家庭暴力防治法、偽造文書等前科等,應不限犯案時間,有上述前科者,皆不符校園任何人事被聘任資格。」黃嫈珺指出,「很遺憾,過去教育處把關不夠嚴謹,讓蔡姓狼師10年內任職縣內多間校園,任職期間都不長,但是被離職的原因多半跟性平相關,可是教育處卻沒有做通盤檢討,全面隔絕,並且長期有縣政府公家資源的支持,辦理青少年營隊與路跑,適當嗎?」黃嫈珺指出,「這位蔡姓男子目前在嘉義市某間高職還有性平案件審理中,這是慣犯,希望透過此次質詢檢討,全力維護學童安全防堵狼師進入補習班及校園!」而蔡良慶可以說前可累累,黃嫈珺說明,「1、101年間將猥褻照片上傳至網際網路供人觀覽。違反刑法第235條妨害風化罪。2、101年4至5月間在網路刊登足以誘促使人為性交易之訊息。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29條。3、101年行使偽造私文書。違反刑法第210條、216條、220條行使偽造私文書罪。」《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變態男抓到了! 詹雅雯遭性騷怒喊:騷擾、散佈不雅影片零容忍
台語金曲天后詹雅雯近半年遭一名網友性騷擾,今(20日)高喊騷擾、散佈不雅影片零容忍。對此,經紀人回應,「我們以司法方式已經抓到人了,案子判下來了,對於不公不義,對於性騷擾零容忍!我們盡我們所能去做到!」詹雅雯日前在直播中點名一名劉姓網友,請對方不要再傳猥褻照片。詹雅雯喊話,「歐吉桑你已經幾歲了?你知道丟臉嗎?我給你最後一次省思的機會,如果你再寄一張猥褻的照片給我,我絕對不饒你。」豈料,對方仍繼續傳猥褻照。詹雅雯今(20日)公布文件寫下,騷擾、散佈不雅影片零容忍,好好愛自己,保護身邊的人。一字一句,都能感受到其憤怒。文件內容指出,行為人確有跟蹤騷擾之嫌,爰於7月1日依跟騷法核發書面告誡書,並於7月3日交付行為人告誡竣事;倘行為人2年內再有跟蹤騷擾行為,違反告誡,得依法就近至派出所聲請跟騷保護令,以維自身安全。詹雅雯透過經紀人回應媒體,「老師之前臉書直播所說的散播性愛猥褻照片畫面,若再次犯案,有說絕不饒恕,再加上最近幼兒園的案子,更有感觸。後續這個人持續散播性愛圖畫面,我們以司法方式已經抓到人了,案子判下來了,對於不公不義,對於性騷擾零容忍!我們盡我們所能去做到!」
元元賺外快 外拍遇變態攝影師逼拍猥褻照
中天《同學來了》暢聊「鬥心機搶工作搶男人,這樣的“壞閨蜜”怎麼偏讓我遇到」,主持人安心亞慶幸自己有群好閨蜜:「也許我看男人的眼光不太好,但看女人的眼光蠻好的,所以我都沒有被閨蜜背叛過,但我看過比較多的是A女的男友變成B女的。」琳妲也覺得要小心長相亮麗的閨蜜:「像元元就長得太漂亮、太無辜,男友可能會被她勾走,還有她是天蠍座,我曾經碰過天蠍座的閨蜜把事悶在心裡,過了2年才來翻舊帳。」無端被波及的元元聽完立馬反駁:「真的喜歡妳的男生,才不會一直去瞄妳的閨蜜,我曾經就有閨蜜覺得我會搶她男友,一直很提防我,結果最後是另個閨蜜把她男友搶走還結婚。」元元分享,她在學生時期會接外拍賺零用錢,卻遇上壞事:「有個網拍攝影師說現場有很多化妝師,叫我自己去就好,不然現場太多人會塞不下,結果到現場完全沒人,只有那個攝影師,而且門還上鎖。」而拍攝過程也越來越走鐘:「他還幫我用頭髮,但我覺得越來越怪的是,他一直要我做一些猥褻的表情,我覺得很可怕,攝影師還不讓我走,好險那天是家人載我去拍照,我哥趕快衝上來救我。」事後元元向閨蜜訴苦時,對方冷漠的態度讓她很受傷:「我閨蜜也有遇過那個變態攝影師,我問她怎麼不跟我講那個攝影師這麼可怕,但她居然回我說『我為什麼要跟妳講』。」阿Ken則猜測對方的心思:「她大概心裡有點不平衡,覺得我遇到不好的事情,妳也要遇到,這樣才算扯平。」
給小學畢業生的最棒禮物 婦幼隊進校園告訴孩子「別怕、不是你的錯」
畢業季即將來臨,新北市婦幼隊為了給準國中生最好禮物,近日到中和國小宣導正確的婦幼觀念,告知學童倘若身陷相關風險該如何求助,並告訴孩子們「犯罪發生不是他們的錯」希望能透過正確觀念的建立來預防犯罪發生。婦幼隊表示,婦幼安全宣導主要有兩大主軸,第一是建立正確觀念,包含了正確的價值觀及法治觀念;第二是提供婦幼安全觀念,即事前─可檢視自身或他人有遭遇婦幼案件之風險、事中─遇到案件發生當下應如何處置及事後─可向哪些社福資源或網絡單位求救等。而新北市婦幼隊近日與曾在國小擔任實習老師的女警楊佳潔,一同進入中和國小,與學生面對面進行犯罪宣導,並與校長共同錄製影片,於學校朝會時進行播放,希望藉由多方宣導走入校園,提高網路交友及家庭暴力自我保護等婦幼人身安全觀念,減少詐騙、婦幼案件發生率,共建婦幼安全生活環境。婦幼隊表示,現今通訊軟體發達,有時候在網路上碰到陌生人傳訊息騷擾,甚至傳送不雅猥褻照片,或是利用視訊通話時裸露騷擾,對於這樣的行為,楊佳潔也建議可善用手機錄音、錄影功能,遇有傳送猥褻照片者要截圖保全證據,防止訊息被收回,如果是言語性騷擾也可以錄音存證,千萬不要隱忍。另外,女學生們也擔心是否有被害人遭跟蹤騷擾後,不敢說出實情的情況,楊佳潔坦言,確實有許多「隱性被害人」,擔心遭到異樣眼光,受害後不敢報案,甚至還會自責,過去社會大眾對於性侵害被害人常有「完美被害人的迷思」,認為如果被害人穿著暴露、或是出入不當場所,就是自己行為不檢點,但楊佳潔呼籲,犯罪發生是加害人的問題,跟被害人穿著打扮無關,因此她也鼓勵受害者要勇敢報案求助。婦幼警察隊強調,婦幼安全工作在犯罪預防領域中相當重要,亦是社會安全網重要之一環,因為每個聳動的被害案件都會引起社會高度關注及民眾不安,因此,性平觀念的建立、數位性別暴力的認識、性侵害及性騷擾防治的宣導教育要從小自校園內做起,正所謂百年大計、教育為本,正確有效的宣導教育就是預防犯罪最佳方法之一。
護理師爆料「開刀房偷拍」遭院方喊告 警深夜搜查宿舍扣押手機+筆電
近日台北慈濟醫院一名黃姓資深護理師在PTT上爆料,表示有護理師在病患麻醉開刀時,竟偷用手機拍下患者的不雅照片,甚至還會用手去搓揉敏感部位,消息曝光後瞬間引起外界關注,警方獲報後立即介入調查,並將爆料的護理師以無故洩漏職務上秘密、散布猥褻照片、妨害秘密和妨害性隱私等罪,通知其到案接受調查,北檢在複訊諭知10萬交保後,指揮警方搜索其宿舍,並查扣手機、平板及筆電等物。據了解,黃姓資深護理師於23日上午11時,以暱稱「阿肥」在PTT上貼文爆料「台北慈濟醫院護理師偷拍病人私密照」,自述自己在台北慈濟開刀房上班半年來的經歷,透露護理師會在病患麻醉期間準備開刀前,用手機拍攝病患的不雅照片,甚至會用手去揉搓敏感部位,「這些完全沒有醫德的事情全都發生在沒人知道的手術室裡,當你在全身麻醉時,知道自己的身體被做了什麼嗎?」原PO也直言,「除了大家手機都有你的私密照以外,連小女孩小男孩的裸體也沒有被放過,為此我感到無比噁心,所以在離開之前,我必須說出這些令人作嘔的事實」,並貼出三張大尺度照片試圖佐證自己的說法,「下一張照片,會不會是你們呢?我也不曉得」,更暗示這些照片僅是九牛一毛,且還曾發生過開錯刀的醫療事故。文章曝光後立刻引起軒然大波,慈濟醫院也立即報案,表示發生偷拍事件,而轄區的新店警分局也循線通知貼文者黃姓資深護理師到案調查,慈濟醫院更委託律師提告黃男,警方訊問過後,將黃姓護理師依無故洩漏職務上秘密、散布猥褻照片、妨害秘密及妨害性隱私案函送偵辦,晚間北檢檢察官複訊後諭知10萬元交保,不過由於黃男無力繳交10萬元,改限制住居。檢察官也指揮警方在凌晨帶著黃男到醫院宿舍執行搜索,並查扣黃男的手機、筆電及平板等證物。而台北慈濟醫院也回應此事,表示醫院一貫尊重病患權利和隱私,黃男在爆料文中提到的行為均與事實不符,並且醫院是禁止在手術室中非醫療用途的拍照,醫院也啟動內部調查,將會查明照片的來源和拍攝的動機,目前已經停止了黃男的相關權限,也將配合警方進行調查。
台北慈濟開刀房爆偷拍 男護理師「公開私密照」10萬元交保
台北慈濟醫院一名29歲黃姓資深護理師爆料稱,有護理人員在病患麻醉過程中,拍攝、搓揉病患身體,引發議論,全案依無故洩漏職務上秘密、散布猥褻照片、妨害秘密、妨害性隱私等罪送辦。複訊後,黃男以10萬元交保。黃姓資深護理師在PTT上爆料稱,在台北慈濟開刀房上班,至今半年來,看過太多令人作嘔的事情,除了在麻醉期間護理師大量圍觀病人的生殖器或隆出來的奶以外,以照片拍攝、瘋狂搓揉這些完全沒有醫德的事情,全都發生在沒人知道的手術室裡。黃姓資深護理師說,「當你在全身麻醉時,知道自己的身體被做了什麼嗎?除了大家手機都有你的私密照以外,連小女孩、小男孩的裸體也沒有被放過,為此我感到無比噁心,所以在離開之前,我必須說出這些令人作嘔的事實。」警方接獲檢舉後,循線請黃姓資深護理師到案說明。據悉,黃姓資深護理師供稱照片不是他拍的。複訊後,黃姓資深護理師以10萬元交保,檢方將繼續追查照片來源。對此,慈濟醫院回應,院方恪守病人權利與隱私,網路發文提及相關醫療處置均非事實,手術室明文嚴禁非醫療用途的拍照行為,已啟動調查並追查照片來源與拍攝動機,正在確認照片是否在院內拍攝;另已停止涉案人員相關資訊查閱權限並報警協助調查,院方將配合後續辦理。
爆料台北慈濟偷拍遭院方提告 男護理師到案否認拍照:群組下載的
台北慈濟醫院一名29歲黃姓護理師23日在PTT上爆料,稱在開刀房任職半年以來,有護理師在病患因麻醉失去意識後時,用手機拍下生殖器及準備隆乳的胸部,甚至出手搓揉。該護理師遭台北慈濟院方提告並依無故洩漏職務上秘密、散布猥褻照片、妨害秘密及妨害性隱私送辦。黃姓護理師目前已被帶到北檢,問訊時僅說「照片是朋友傳到群組內的」。黃姓資深護理師23日上午11時許,在PTT上爆料,透露自己在台北慈濟開刀房工作,半年來看過太多令人作嘔的事情,除了病患麻醉期間,遭護理師大量圍觀私密部位或胸部,拍照甚至瘋狂搓揉,「這些完全沒有醫德的事情,全都發生在沒人知道的手術室裡」。該名護理師還提到,除了大家手機都有病患的私密照,連孩童的裸體也不放過,為此他感到無比噁心,因此決定在離職之前,說出這些不堪的事實消息曝光後掀起熱烈討論,台北慈濟醫院迅速發布回應,稱醫院恪守病人權利與隱私,澄清該文提及相關醫療處置均非事實,手術室明文嚴禁非醫療用途的拍照行為,目前已啟動調查,追查照片來源與拍攝動機,並正在確認照片是否在本院拍攝;另已立即停止該名同仁相關資訊查閱權限並報請警方協助調查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新店警方23日下午1時許接獲慈濟醫院報案,警方循線通知貼文者黃姓護理師到案,慈濟醫院也委託律師提告黃姓護理師。而黃姓護理師在接受警方問訊時非常不配合,僅說照片不是他拍攝,是朋友傳到群組,並且不願證實拍攝現場是否在慈濟醫院開刀房。目前,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指示員警將黃姓護理師帶到北檢,由檢察官親自問訊。
詹雅雯驚傳遭「性騷擾半年」:絕不饒你 猥褻男子身份曝光!經紀人回應了
金曲歌后詹雅雯近年飽受腦瘤和帕金森氏症所苦,日前更透露自己透露「眼睛看不到」,醫生坦言這是帕金森惡化的徵兆,讓她決定停藥。不料昨(3日)詹雅雯突開直播怒控遭網路性騷擾,警告劉姓網友停止猥褻行為,「如果你再寄一張猥褻的照片給我,我絕對不饒你。」詹雅雯開直播表示,遇到網路性騷擾,最近這半年讓她不堪其擾,「我們一定要學會保護自己,連我都遇到了,很多女性朋友、小朋友遇到我會很心疼,所以我要站出來。」詹雅雯點名一名劉姓網友,請你不要再傳猥褻照片,這些照片影響不了她,只是看你是個變態的人,「如果你的太太、女兒、姊妹遇到這樣的性騷,你會有什麼反應,你會不會生氣?你會不會覺得很丟臉?是不是給你的家人丟臉?」詹雅雯下最後通牒,「歐吉桑你已經幾歲了?你知道丟臉嗎?我給你最後一次省思的機會,如果你再寄一張猥褻的照片給我,我絕對不饒你。」詹雅雯經紀人則回應媒體,「目前是先留言以言語告誡,希望可以消停。不確定臉書是不是本名,希望他不要用同樣的方式騷擾別人。」◎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純欲女神」17歲被性侵還強迫墮胎 馮子紜被偷拍猥褻照外流
直播主馮子紜在朱學恒被爆性騷事件後,就一直被外界關心是否有被朱學恆性騷。她先前曾發文表示,「假藉關心實則打探八卦也是一種騷擾」、「是很謝謝謝大家關心,但也真的很煩」。未料這位擁有40.2萬人追蹤的知名直播主27日在IG發文指控,一名許姓男子10年前趁她喝醉後性侵,並哄騙交往後讓她懷孕,再要求她墮胎,且發現自己是小三,而許男還將偷拍的私密照外流,經過多年沉澱後她決定提告。馮子紜酒醉後被性侵。(圖/翻攝自馮子紜IG)有「純欲女神」之稱的馮子紜,擁有亮眼外型臉蛋與傲人火辣身材,沒想到她今(27日)控訴,17歲時參加朋友聚會喝醉後,遭一名許先生性侵懷孕,馮子紜貼出台中地檢署照片並控訴,「記得那個時候是2013年,當時我17歲,有一次跟朋友出去聚會,因為貪玩的緣故多喝了一點酒不久我就醉倒了,等我醒來的時候,我已經被這位許XX先生,帶回他在台中櫻花路租屋處,在我不清醒的情況下,非自願的被強迫發生性行為」。當時許男表示自己單身,願意負起責任,當時真的也不懂什麼是愛情,「既然事情已經到了這個地步,我也就相信了他的哄騙,真的試著跟他交往看看」,兩人交往半年後,馮子紜發現自己懷孕,許男得知後不斷要求她墮胎,還作為監護人簽字同意。馮子紜控訴許男偷拍她的裸照跟猥褻照上傳付費AV網站!(圖/翻攝自馮子紜IG)沒想到,馮子紜同時發現許男有女友,她從頭到尾都被蒙在鼓裡,不知不覺中成為了小三,讓她憤而提出分手。事後,她也發現,許男經常趁她吃了安眠藥睡著後偷拍私密照,還趁她洗澡、不注意時偷拍,並在付費的色情網站散播照片跟影片,「這件事情其實對我真的造成很大的影響,一直在過了這麼多年之後,尤其是在現在社會有這個me too事件之後,我才慢慢真的有勇氣跟最要好的朋友說這件事情」。馮子紜更指出「後來幾年在我提出分手之後,許先生便拿這些裸照作為要脅,他說如果我不想這些裸照被散播的話,就必須出來跟他發生關係,而當時的他正與張姓網紅正在交往熱戀中。當然我不能接受這樣的關係,堅決告訴他不可能」,馮子紜表示,「希望今天我勇敢說出來之後,能讓這些加害者少傷害一些人,也想跟這些跟我有一樣遭遇的人說,其實我明白,我知道你們真的很辛苦」。馮子紜最後表示:「我真的不知道要怎麼對這種惡人喊加油,大家大概不知道,大部分的女性,或多或少都受到不公平的待遇,甚至很多人要把心裡的傷痕放在身上10年,都沒有辦法跟任何人說出來,他們甚至要忍著這些傷痛,繼續看這些加害者得意洋洋的樣」,她最後強調「本人確定敘述屬實,且已提告」。◎《CTWANT》關心您,尊重身體自主權,防治性騷擾及性侵害,請撥打113、110馮子紜表示,已對許男提告。(圖/翻攝自馮子紜IG)
保三總隊警員不滿被分手發女友私密照 遭判休職1年6個月
3年前擔任保安警察第三總隊員警的邱男,因不滿女友欲分手,多次在社群平台上散布女友裸照,並加註侮辱性詞彙,刑事部分邱男遭判處可易科罰金之刑,行政究責部分,懲戒法院判決休職,期間1年6月。可上訴。邱男擔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三總隊員警期間,因不滿女友欲分手,他從2020年3月起無故以網路社群軟體散布妨害她名譽之文字及不雅照等,她檢舉後,案經該總隊調查發現,邱男確有在2020年10月4日、5日到她上班處所糾纏,及因案受他單位製作談話筆錄卻未依規定報告等情。總隊以邱男言行失檢及違反報告紀律等事由,核布記過一次懲處,告誡他不得再為不當言行或其他違法、違紀情事,但他竟不知悔改,2021年3月至8月間仍以相同手法散布妨害她名譽之文字、不雅照及性交影片等。刑事部分,邱男被依散布文字誹謗罪及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判刑1年,可易科罰金確定,內政部也將邱男移送懲戒。懲戒法院審酌邱男身為執法人員之警員,不知守法守紀,僅因與女友分手即對她心生不滿,並透過網路於多數社群軟體散布文字及猥褻照片、影片,公布她個資,對她傷害甚深,情節非輕,判決休職1年6月。
日本「合意性交年齡為13歲」擬將年齡改16歲 擴大性犯罪構成要件
日本刑法老舊,合意性交年齡門檻至今仍為13歲,自2019年多起強姦案罪犯被判無罪,激起日本人民對性犯罪的重視,呼籲進行司法改革。對此,日本內閣會議14日通過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現行「強制性交罪」更名為「不同意性交罪」,擴大性犯罪構成要件之外,也將「合意性交年齡」提高至16歲。根據日本刑法第177條規定,對未滿13歲之人性交者,比照性侵論罪,意即禁止與未滿13歲者發生性行為,若13歲以上就有合意空間;日本合意性交的年齡基準是100多年前的明治時代所定,超過1個世紀從未修訂;與國外相比,像是美國各州規定的合意性交年齡為16歲到18 歲以上不等,日本規定的13歲相對過低。有鑒於此,據《日本放送協會》(NHK)、《讀賣新聞》等日媒報導,日本內閣會議14日通過的刑法部分條文等修正草案中,將「強制性交罪」及「強制猥褻罪」的名稱修正為「不同意性交罪」及「不同意猥褻罪」,從罪名上表明未獲對方同意的性行為將成為刑法處罰對象,讓處罰對象明確化。這次修法也將「合意性交年齡」從現行的13歲以上提高到16歲以上。根據報導,這次的修法除了更動合意性交年齡門檻,也加入誘姦未成年者為刑事犯罪,也包括擴大強姦定義,日本現行法律規定,強姦受害者需證明性罪犯在過程中使用暴力恐嚇手段脅迫,且「無法抗拒」才能定罪;這次修法還增列「『讓被害人』服用酒精或藥物、沒有給予表示不同意想法的時間、讓人心生恐懼與驚恐、利用社會經濟地位」等行為。這次修法也將性犯罪公訴時效延長5年;若被害人受害時未滿18歲,公訴時效將加計被害人受害當時到滿18歲前的時間,另外,為了防止並處罰偷拍行為,修法也針對拍攝猥褻照片或提供給第三人增設「攝影罪」等,報導指出,日本政府希望上述修法能在國會本會期完成三讀。日本內閣會議14日通過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現行「強制性交罪」更名為「不同意性交罪」,擴大性犯罪構成要件之外,也將「合意性交年齡」提高至16歲。(圖/翻攝自推特)
科技癡漢1/高三正妹AirDrop收照片 打開嚇傻:是我私密照
AirDrop是蘋果公司的MacOS和iOS作業系統中的一個隨建即連網路,方便使用者互傳照片和檔案,近年卻不斷成為性騷擾工具。北部一名高三女生小芬(化名)日前搭公車透過AirDrop收到照片,打開後才驚覺是自己國小時遭誘騙拍下的私密畫面,童年陰影頓時重回心頭,她忍無可忍報警提告捍衛自身權益。本刊調查,小芬長相清秀、外表甜美,一直是師長和同學眼中的「乖學生」、「好同學」,而她日前搭公車通勤途中突然接到AirDrop的傳送照片邀請,原以為是同車乘客的惡作劇,打開照片後卻讓她的情緒幾乎崩潰。小芬收到的照片是國小時自拍的私密畫面,她當時在網路遊戲中認識一位「大哥哥」,對方以遊戲裝備為誘餌,要求小芬遵照其指令自拍,更不斷保證「我只是自己看、絕對不會外流」,小芬因年少無知、識人不明而輕信對方承諾,並將自拍照傳給該名網友,惡夢也就此展開。「只要搜尋到某個關鍵字,到現在都能看到她的照片。」知情人士透露,該名網友收到照片後,立刻將小芬的畫面放上網路,還加上一連串汙穢不堪的形容詞,又因當時小芬穿著校服,校服上繡有其學號和足以辨別身分的資訊,有心人士立刻可以找到她本人,而照片在網路上不斷轉傳,至今仍未下架。許多科技癡漢會選擇在捷運、公車等大眾交通工具傳送猥褻照,猶如「數位版暴露狂」。(示意圖/黃耀徵攝,圖中非當事人)此事很快鬧到人盡皆知,校方也啟動性平程序調查,但小芬的父母考量網路犯罪難以逮獲犯嫌,又擔心走司法訴訟會造成愛女二次傷害而沒有報警,小芬則在持續的輔導和諮商後漸漸走出陰霾,她原以為事件到此結束,但黑暗中的惡魔卻沒打算放過她。公車上接收的照片讓小芬想起多年前陰影,她又見到在捷運上用AirDrop傳送下體照的色狼落網,幾經思考後,終於決定鼓起勇氣提告保護自己,希望能揪出幕後黑手,避免再有無辜女性受害。由於使用AirDrop者雙方都必須是蘋果通訊產品,且需同時打開WiFi和藍芽功能,因此傳送照片者應是與小芬同在公車上的人,無奈的是,AirDrop採用無線方式傳輸,不會留下電信和電磁紀錄,當時在公車上的乘客又無法確認身分,警方盡力調查仍難以突破,犯嫌目前還逍遙法外中。警方也提醒,使用AirDrop或藍芽功能隨機傳送不雅照,已涉違反散布猥褻物品罪及《性騷擾防治法》,依法最高可處2年有期徒刑及10萬元罰鍰;若傳送未成年猥褻照片可能涉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一般民眾在使用手機時應注意網路安全設定,勿使用來路不明的網路分享源,更勿隨便開啟內容不明之郵件或訊息以避免受害。AirDrop是蘋果公司的MacOS和iOS作業系統中一個隨建即連網路,方便使用者互傳照片和檔案,近年卻成為性騷擾工具。(圖/翻攝蘋果官網)
科技癡漢2/用AirDrop狂傳下體照 數位化露鳥狂少了這證據超難抓
蘋果公司隨建即連網路「AirDrop」近年被不少科技癡漢當成性騷擾工具,暴露狂不再躲於暗巷露鳥,而是將自己的下體照以「防疫小知識」檔案名稱為掩護,隨機傳給附近女子,但AirDrop沒有電磁和電信紀錄,科技癡漢難被繩之以法,警方只能呼籲民眾使用手機時應注意網路安全設定,勿隨便開啟內容不明之郵件或訊息以避免受害。本刊調查,捷運和公車等大眾交通工具已成為科技癡漢犯罪的溫床,他們將自己的猥褻照片用「防疫小知識」、「搭車注意事項」或「今日頭條」等名字為掩護隨機發送,有人不小心接受就能滿足他們心中暴露的快感,有女子「一周就收到3次」,更有人因手機型號老舊而無法按拒絕接收,許多乘客遭猥褻照片轟炸而身心俱疲,但至今只有一人落網。 據了解,台北捷運去年7月發生AirDrop性騷擾案,女子搭車時收到猥褻畫面,懷疑是對面的男子犯案而上前查看,該男子則拔腿就跑,讓女子更加確定是其所為並立刻報警,警方則調閱監視器鎖定男子身分,將他依性騷擾防治法移送法辦。暴露狂會將自己的下體照以「防疫小知識」等正常檔案名稱為掩護,隨機傳給附近女子,但AirDrop沒有電磁和電信紀錄,科技癡漢難被繩之以法。(示意圖/黃鵬杰攝,圖中非當事人)但知情人士透露,AirDrop犯罪可說是標準的「低成本、低風險、高效益」,癡漢只需動動手指就能讓人崩潰,受害者只能強忍噁心報案,但筆錄時長動輒3、4小時起跳,且AirDrop沒有電磁紀錄,加害者只須立刻更改手機名稱就能躲避責任,大幅增添查緝困難,警方也只能提醒一般民眾使用手機時保護自己、注意網路安全。捷警隊也建議經常搭乘捷運民眾可將智慧型手機、平板電腦內的AirDrop設定勾選「只限聯絡人」,若發現陌生訊息傳送可拒絕接收,減少被騷擾機會。如若遭遇數位無線匿名傳輸圖文性騷擾,可先錄下記下周邊環境人物,並記錄接收檔案時間、車廂編號或車次班號等,並將接收畫面截圖存證後立即通知捷運公司站務人員、或報警處理。警方提醒,使用AirDrop或藍芽功能隨機傳送不雅照,供周遭民眾接收,已涉違反散布猥褻物品罪、《性騷擾防治法》,依法最高可處2年有期徒刑及10萬元罰鍰;若傳送未成年猥褻照更涉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罰則更重。 警方提醒大眾勿接收來路不明的檔案,並將AirDrop調整為只限聯絡人模式,避免在共同空間受到科技癡漢騷擾。(圖/李宗明攝)
人夫與卡拉OK女員工熱戀 她喊冤「不知已婚」遭法官打臉
日前台南發生一起外遇事件,台南市一名已婚男子去年在一間卡拉OK,對店內女店員產生好感進而交往發展成婚外情,正宮輾轉察覺男子外遇,憤而向女員工提告求償撫慰金。台南地院判決女員工須賠償45萬,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書中指出,正宮與外遇男子結婚10年,老公因長期工作未返家,在她細查之下才發現自己的老公在外有其他女人,小三甚至還將自己跟她老公在床上的猥褻照傳給正宮,企圖羞辱她,認為此舉明顯侵害她的配偶權,依法向小三提告求償100萬元撫慰金。對此,小三聲稱,她於卡拉OK店工作,因為男子時常來店裡消費,2人才逐漸熟識,男子時常到店裡向她訴苦工作不順,她心生同情才收留男子,去年11月才得知他已經是有婦之夫,男子向她承諾會盡快離婚,卻一拖再拖,她一氣之下才會偷看男子手機,並連繫正宮,事後她隨即與男子分手,2人未再發生越矩之事。法庭中,男子出庭證稱,女方第一天與他認識就已經知道自己已婚,當時男子與正宮鬧不愉快,有向小三提起離婚一事,還問女方是否介意,女方則回應說不介意,故法官不採信小三的說法。法官認為,小三明知男子為有配偶之人,卻仍與其交往,同居並發生性行為,以達到侵害正宮基於配偶關係對於婚姻共同應享有圓滿安全的人格身分法益,正宮求償有理,判小三須賠償45萬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前國道警察交通組長竟是狼 性侵少年還拍片9人受害
前國道第九公路警察大隊27歲2線2星鄭姓交通組長,涉嫌邀約9名少年出遊,引誘發生性關係或性侵,並拍攝不雅影片,鄭已被記2大過免職。台北地檢署今(3日)依妨害性自主、兒少性剝削等罪起訴。警方調查,鄭姓警官涉嫌今年9月3日在台北市中正區一處公廁涉嫌性侵15歲少年、少年返家後告訴父親,少年父親憤而提告。檢警查扣鄭員電腦中發現有大批少年的裸照及性愛影片,循線查出鄭員自2018年起,陸續以邀約未滿16歲的少年出遊、聊天為由,其中對9人性交或強制性交,並拍攝性交、猥褻照片、影片,被害人多數為國中男生。據了解,鄭員曾任國道警察南、中部等多個外勤分隊,因工作表現盡責認真、短短4年就升任警務員,並被分發到國道警察局第九分隊,日前更被提拔為該大隊交通組長。案發後,國道警察局表示深感遺憾與抱歉,決議將鄭員記2大過免職,上級長官也遭懲處。檢方認為鄭員涉犯《刑法》強制性交、加重強制性交、《兒童及少年性剝削條例》等罪嫌,北檢今提起公訴。鄭員目前在押,北檢近日將移送北院審理。
色情直播主「牲化奴犬」狂賺70萬 全裸直播一半遭逮
彰化縣25歲邱姓男子與23歲張姓女子,透過社群軟體Twitter發布多部性虐待及猥褻影片和照片,共吸引16萬人追蹤觀賞,更成立「老司機」平台,付費觀看直播性虐待,2人不到1年就狂賺70萬。今日地院審結,邱男為主謀,遭判拘役120天,張女則因觸犯公然猥褻罪等13條罪名,判拘役100日,並將其犯罪所得沒收。據了解,此案為國內首次透過Twitter做色情平台的犯罪紀錄,主謀邱男和身材火辣的張女合夥,讓張女以暱稱「榕兒」來擔任全裸直播主,並分別到台中高鐵站、墾丁大街、麗寶樂園、雲林西螺大橋、田尾公路花園等地拍攝全裸影片,內容皆十分猥褻。在網路上,「榕兒」自稱是「小小牲化奴犬」,供人玩弄,因此吸引16萬多的用戶追蹤觀看。另外更推出付費方案,花6000元就可以解鎖更加刺激的SM、性虐待等影片,被警方查獲時,平台共有高達3萬人的會員,粗估不法所得約200萬,但檢方事後清查2人帳戶時,僅發現70萬元的餘額。警方8月底至2人的透天別墅逮人,一進門便看見張女一絲不掛的正在做直播,讓破門而入的員警相當尷尬,而2人在落網後皆坦承犯行。判決書中表示,邱男高中肄業,平時以務農為主,張女則自稱大學肄業,現正待業中,2人皆是小康家庭。法官透過每張不同的猥褻照及影片,確認共有13處分罪地點,因此張女共犯13次公然猥褻罪,同時又將照片及影片上傳網路,因此觸犯網際網路張貼猥褻影響供人觀覽罪,遭判拘役100日,邱男則因為主謀,遭判拘役120天,可上訴。
前科好多2/高虹安立院團隊成員曾罵教授走狗 還誣主管性騷遭判刑
民眾黨新竹市長參選人高虹安的立委助理袁姓男子爭議不少,除了曾將猥褻照片PO社群網站遭檢察官起訴、獲法院判決無罪外,他就讀國立台北教育大學期間,曾因修課問題對教授心生不滿,竟在教室拿雞蛋丟擲邱姓女教授,不滿邱教授的丈夫陳姓教授等人制止,袁男竟在學校臉書群組辱罵對方是「前蕭萬長走狗」並張貼對方照片,遭高等法院判決拘役50日確定、可易科罰金,還被台北地院判決賠償3萬元。高院判決指出,袁姓男子2016年2月26日就讀北教大文化創意產業經營學系期間,因修課問題心生不滿,竟在文創教室手持雞蛋朝邱姓女教授丟擲,邱姓女教授的丈夫陳姓教授和該校教官上前制止,將袁男帶離教室,袁男心有嫌隙,基於公然侮辱犯意,隔天晚間請同學登入學校臉書群組,在可供不特定人觀覽的個人網頁上,PO出陳教授照片並說他「自稱前蕭萬長走狗」等文字辱罵陳教授,遭陳教授提告。袁姓男子涉及多次案件遭檢方起訴並判刑,目前擔任高虹安的國會助理。(圖/讀者提供)袁男辯稱張貼相關文字是因為修課的問題,學生在學校生活和就學應受大學自治保障,至於陳教授在課堂上和他丟擲雞蛋過程中,都自稱當過蕭萬長的職務,已跨越大學自治界線,他是在公用論壇評價對方行為,屬於可受公評之事,沒有妨害名譽的惡意。不過法院刑事判決認為,學生在大學享有學習自由並不表示可以任意公然侮辱,袁男明知「走狗」一詞是不恰當的譏諷用語,還公然發表這些言論並張貼照片,客觀上已貶損對方名譽、人格和社會地位,足以令人產生羞辱感,貶損對方社會評價,因此不採信袁男辯詞,判決有罪。至於民事賠償部分,法院民事庭認為袁男公然侮辱行為,已對陳教授產生精神上痛苦,影響社會評價並侵害名譽,審酌雙方社會地位後,判決袁男賠償3萬元。袁男除了上述侮辱大學教授犯行外,還曾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遭檢方起訴。士林地院判決指出,袁男任職科技部全球事務與科學發展中心台大辦公室期間,不滿自己因表現問題被資遣,為求報復竟指主管性騷擾,並在個人推特頁面上張貼相關文字,指稱有實踐大學男學生同樣被該主管性騷擾等內容,並張貼該主管的個人照片、工作經歷及個人Facebook連結等個人資料,遭該主管提告。袁男承認相關貼文,但否認有誹謗或違反《個資法》犯行,辯稱自己只是客觀陳述和評論而且是事實,沒有貶損對方名譽,還說主管有摸人身體的習慣,他公布相關資料的處理方式,已盡可能保護對方的相關資訊,還說對方領國家薪水,這是可受公評之事。士林地院則認為,袁男無法證明實踐大學男學生被該主管性騷擾,至於他說自己被主管性騷擾,台大調查後也指難以認定屬實,他明顯主觀上有誹謗故意,因此認定袁男觸犯《刑法》的散布文字誹謗罪、及《個資法》的非公務機關未於蒐集之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罪,判處袁男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稍早袁男發布聲明回應這起事件,提到媒體所載事件,皆非當事人在職期間之行為,且亦無重大刑案紀錄,當事人並非公眾人物,如今倍感壓力,媒體應尊重當事人私領域空間。當事人於媒體所載事件中,實屬性私密生活遭不當侵犯之被害人,亦於過去遭惡意訴訟之司法審判中,獲法官證明媒體所載之性私密生活為私領域應予以保障定讞。而高虹安辦公室也提出聲明表示,媒體報導之兩項事件,均為該員到職前之行為,且已結案。所披露之兩項事件中,前者純屬當事人私領域行為,且已獲判無罪,與國會工作專業無關,依照性別工作平等法規範,自無對其有所差別待遇之理由。後者業經判決,但查其內情系為「在學期間為抗議學校教學不公之陳抗行動」,雖為法院判決過當有罪,但並非完全無端惡意;且事後判決拘役五十日得易科罰金五萬元早已於五年前繳清,亦非屬重大刑案紀錄。該員於本辦工作僅半年,工作表現專業認真負責,在職期間並未涉及任何不法行為,亦未參與新竹市長選舉工作。該員並非公眾人物,卻因高虹安投入選戰而遭媒體報導私領域事件,本辦深感遺憾,期盼媒體及社會大眾將焦點回歸具公共利益討論之公眾議題。
前科好多1/新竹市長參選人高虹安助理曾涉妨害風化 無罪仍引爭議
民眾黨新竹市長參選人高虹安的立委助理袁姓男子涉及多起刑案,曾被檢方認定將猥褻照片PO在社群網站,檢察官依涉嫌妨害風化提起公訴,法院也認為他確實把不雅照片放在社群網站上,不過因為要進入袁男放置猥褻照片的社群網站時,設有年滿18歲才能觀看等過濾機制,袁男獲判決無罪,但檢方和法官對於他PO猥褻照片是否違法意見不一,引發爭議。士林地檢署起訴指出,袁男以網路供人觀覽猥褻影像的犯意,將自己拍攝客觀上足以刺激或滿足性慾、即引起一般人羞恥或厭惡具猥褻性的影像,上傳到他自己在社群軟體推特(Twitter)的網頁上,供不特定多數人觀覽,已涉嫌違反《刑法》第235條第1項的〈以網際網路供人觀覽猥褻影像罪〉,因此提起公訴。袁姓男子擔任新竹市長參選人高虹安的國會助理,曾涉嫌妨害風化遭起訴,法院和檢方見解不同。(圖/讀者提供)高等法院和士林地地院判決指出,袁男坦承在推特網頁上發布相關猥褻照片,但辯稱自己是性別弱勢族群,相關照片和影像都沒有公開,要先有他的推特帳號,並加入他的好友取得同意,且加入他的好友前會有警語標註,未滿18歲請勿進入等過濾機制,才能看到他的照片,他認為本案是職場上的主管挾帶個人偏見惡意檢舉,並非他的貼文侵犯他人,還說推特是世界有名網站,如果屏蔽措施有問題,也不會被廣泛使用。一審士林地院同意袁男見解,不過檢方仍認為一審判決有問題並提起上訴。檢方指出,一審認為袁男的推特網頁不需加入好友或註冊推特帳號,就能觀覽袁男的猥褻照片,而且閱覽時並無跳出任何阻絕措施,而且是袁男在案發後,才將推特網頁的閱覽條件改為具有推特帳號,加入成為袁男好友後,並須經袁男同意,因此足以認定袁男對於猥褻影像,本來就得使用推特既有功能,設置「須有推特帳號、加入成為袁男好友並經袁男同意」。檢方強調,袁男的網頁內容須符合我國《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進行分級和適當的隔絕措施,但是袁男仍在未設有「須有推特帳號、加入成為袁男好友並經袁男同意」的適當隔絕措施下,張貼相關猥褻影像,明顯刻意違反推特使用規定而散布猥褻影像。另外,本案重點與袁男和他人有無恩怨無關,也和告發人是否刻意點選網址進入袁男推特無關,一審無罪判決認事用法不當,希望撤銷原判決。高院則認為,袁男的推特網頁在案發期間雖為開放性網頁,但袁男所標示警語及推特網頁會排除敏感性個資圖像或首頁圖像中的顯示,已有相關屏蔽措施,足以隔絕未成年人或一般不能接受這些猥褻照片人士觀看,因此仍判無罪。稍早袁男發布聲明回應這起事件,媒體所載事件,皆非當事人在職期間之行為,且亦無重大刑案紀錄,當事人並非公眾人物,如今倍感壓力,媒體應尊重當事人私領域空間。當事人於媒體所載事件中,實屬性私密生活遭不當侵犯之被害人,亦於過去遭惡意訴訟之司法審判中,獲法官證明媒體所載之性私密生活為私領域應予以保障定讞。而高虹安辦公室也提出聲明表示,媒體報導之兩項事件,均為該員到職前之行為,且已結案。所披露之兩項事件中,前者純屬當事人私領域行為,且已獲判無罪,與國會工作專業無關,依照性別工作平等法規範,自無對其有所差別待遇之理由。後者業經判決,但查其內情系為「在學期間為抗議學校教學不公之陳抗行動」,雖為法院判決過當有罪,但並非完全無端惡意;且事後判決拘役五十日得易科罰金五萬元早已於五年前繳清,亦非屬重大刑案紀錄。該員於本辦工作僅半年,工作表現專業認真負責,在職期間並未涉及任何不法行為,亦未參與新竹市長選舉工作。該員並非公眾人物,卻因高虹安投入選戰而遭媒體報導私領域事件,本辦深感遺憾,期盼媒體及社會大眾將焦點回歸具公共利益討論之公眾議題。
噁男誘騙11歲女童拍綑綁裸照 甜喊老婆「把妳褲褲脫了」下場曝
高雄1名柯姓男子在社群軟體認識1名11歲女童小可(化名),竟要求「把妳褲褲脫了」,要小可傳裸照給他,事後被女童母親發覺報警提告,法官依《引誘使兒童製造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罪》,處柯男有期徒刑3年4月,並將他的手機沒收。判決書指出,柯男去年間社群軟體結識小可,不斷傳訊息「老婆,要看我洗澡嗎」、「錄老婆下面可以嗎拜託」、「把妳褲褲脫了」、「老婆,拍沒穿衣服手捆起來」等語,誘使小可拿手機自拍裸露身體、以毛巾綑綁雙手等滿足柯男性欲之猥褻照,小可母親發現後嚇到報警提告。柯男坦承犯案,並表示願意與小可以40萬元和解,但自己有小孩要養,工作沒有很正常,希望減少賠償金額或分期償還,但到案件辯論終結,他仍分文未付,還辯稱匯款帳戶弄丟了云云,身上沒有現金給對方。法官審酌,柯男明知小可未滿12歲,竟為滿足一己之性慾,引誘對方自行拍攝猥褻之數位照片供其觀看,妨害小可之身心健全發展,且直至辯論終結前均未給付和解金,難認有何履行之誠意,依犯《引誘使兒童製造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罪》,處有期徒刑3年4月;另外法官擔心柯男會將照片還原,將柯男手機沒收,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