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保協會
」 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 犯保協會 法務部 假扣押 黃玲娟15歲少年撞死3人…保險不賠「估賠償金千萬起跳」 法院拒監管監護人財產
台北一名15歲曾姓少年,日前偷開外公的轎車出門,結果失控撞進東湖市場一間小吃攤,造成3死2傷的悲劇。針對賠償問題,產險業者分析金額初估千萬元起跳,警方建請法院監管父母財產,以利後續事宜,但法院並未同意,據了解,曾姓少年是家中獨子,17日趁外公出國不在家,偷開外公的車去找同學,行經東湖路與安康路口時,因不熟悉駕駛操作,失控撞進東湖市場一間臭豆腐攤,造成路過的騎士、和店內2名用餐的客人死亡。3名死者家屬決定對曾姓少年提告過失致死,據《自由時報》報導,產險業者分析,曾姓少年無照駕駛,除了會向肇事者追償640萬元強制險理賠之外,任意責任險恐怕也無法理賠,加上身故理賠、醫藥費、業者損失等費用,初估千萬元起跳的賠償金都得由監護人(曾父)承擔。為了避免脫產問題,警方建請法院監管保全肇事者家中的財產,讓被害人的民事賠償能求償有門。然而,議員游淑慧指出,18日內湖分局移送少年駕車肇事卷宗時,曾主動協助死者家屬提出請求,希望法官清查監護人財產並予以保全,但台北地院並未同意市警局此項建議。游淑慧更透露,死者家屬得知此事後,感到無措、無奈及不安,擔心求償無門。目前內湖分局已代為聯繫法務部犯保協會,後續犯保協會將行文調查,藉以協助家屬後續求償事宜。
15歲少年無照奪3命!警主動提「清查財產」法院打槍 受害者家屬無奈
台北市內湖區17日晚間發生嚴重車禍,一名15歲曾姓少年偷開祖父的休旅車,行經東湖路與安康路口時,因不熟悉駕駛操作,失控衝進一家小吃店,造成3死2傷慘劇。台北市議員游淑慧透露,內湖分局昨(18日)移送肇事卷宗時,曾主動提出請求,希望法院清查監護人財產並予以保全,但沒有獲得同意。游淑慧今(19日)說明15歲少年無照駕駛釀成死亡車禍案件最新進度,提到因肇事者未成年,其監護人應負有連帶賠償責任,因此內湖分局昨天移送肇事卷宗時,曾主動為受害者家屬提出請求,希望法院裁定清查監護人財產並予以保全,可惜未獲得同意,讓受害者家屬感到不安,擔心未來恐面臨求償無門的窘境。游淑慧表示,目前內湖分局已協助家屬聯繫犯保協會,後續會透過犯保協會行文調查,幫助家屬進行後續求償工作。回顧案發經過,曾姓少年趁著祖父出國旅遊,拿走車鑰匙後無照駕駛,打算到內湖找朋友炫耀,行經東湖路與安康路口時,疑因緊張且不熟悉車輛操作,失控撞進路旁的小吃攤,造成2男1女當場無生命跡象,送醫後宣告不治。案發後,曾姓少年因受驚嚇一度呈現精神恍惚,心情稍微平復後供稱,自己無照駕駛偷開祖父的休旅車,只是為了去找朋友,路上因為會車緊張,竟一時分不清煞車和油門,才會導致車子失控釀禍。此外,警方雖然在曾男皮包發現煙彈,經檢驗後為毒品陰性反應,酒測值為0,初步排除毒駕和酒駕可能。據悉,少年的父親從事金融業,同時也是新店某宮廟的創辦人,他得知兒子闖禍後立即趕往警局協助處理,並全程陪同少年進行偵訊。曾父昨天首度面對媒體,不停地對著鏡頭鞠躬道歉,坦言對不起大家,認為養子不教父之過,「是我不會教小孩,我會為我兒子負責,不好意思」。
被重案改變的台灣/不該僅是「禮遇」而是基本對待 王婉諭談「犯罪被害人權益保護法」
2016年3月,台灣曾發生震驚社會的「小燈泡事件」,3歲女童「小燈泡」隨母親前往西湖捷運站迎接家人,卻在途中遭思覺失調症患者王景玉持刀攻擊。在小燈泡遇害後,小燈泡母親王婉諭深感政府對「被害人」權益保障不足,部分機制甚至可能造成被害者的2度傷害,因此投身政壇,一手推動保障犯罪被害人的權益。2023年1月7號,立法院三讀通過《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修法,不僅讓政府的介入協助成為受害者們的基本權益保障,也大幅簡化了各種補助補償金的申請、審議方式。王婉諭近日接受CTWANT的訪談時談起這段經歷,她指出其實過去當刑事案件發生時,在法庭上面只有審、檢、辯三方角色。審理就是法官,檢察官則是代表國家起訴被告,辯方則針對行為人來進行辯護。不可思議的是,她與丈夫在小燈泡案件中才理解到,即便是被害人或被害人家屬,其實在這個結構裡是沒有位置的。被害人家屬只能透過請求與檢察官溝通,由他代表國家來處理這些事情。因此,她在接受媒體訪問時曾指出,她與丈夫身為這起刑事案件最直接的當事人,然而在案件的偵查、訊問、鑑定乃至於最終上訴過程中,他們全都一無所知,猶如整起事件中的「邊緣人」,一切關於案件的進展消息都是透過媒體才得知,讓她倍感難過。王婉諭步出法庭後接受媒體採訪。(圖/報系資料照)「我覺得非常荒謬,明明受害者家屬應該是事件中受影響最深刻的人,但我們卻沒有任何的角色可以表達我們的意見。」王婉諭表示,雖然他們夫妻可以上法庭聆聽審判,還被告知「有話可以舉手發言」,然而她後來有機會接觸了更多被害人,才發現這是因為小燈泡案件全國矚目,「原來這些全是禮遇!」王婉諭事後更發現,在眾多的案件中,受害者與受害者的家屬們要面對重重壓力,比如要在激動的情緒下快速決定是否要解剖遺體、經濟狀況不佳卻要操辦後事、在孤立無援的狀況下面對陌生的法庭,或面對大批媒體追逐的壓力,事後還可能要面對長達數年的訴訟過程、長期的傷害復健或者心理創傷治療等。然而,王婉諭認為,對於被害人與家屬的保護,應該是政府的「責任」,而非一種「恩賜」,被害者或其家屬在法庭上表達意見的機會不該只是「禮遇」,而是每一個被害人基本應該要得到的對待。舉例來說,被害人在法庭活動中應該要有角色,監察機關應該在犯罪人被羈押、起訴、保釋、假釋的時候,第一時間通知被害人和被害人家屬,而不是只能過媒體瞭解進展。王婉諭直言,犯罪事件的發生不僅是被告本身的問題,往往也代表著制度有問題,國家應該在犯罪事件中須負擔一定責任,保障被害人得到的協助「基本權益」。在過去,國家雖設有「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但因沒有明確的責任歸屬,以至有逾半數的被害者與家屬直到事件結束多年,都不知道有這個單位存在,更遑論得到協助;且過去每個犯保協會分會僅有2、3名正職人員,協助能量相當有限。另外,政府認為「救濟被害人」並非國家的責任,因此是「代位求償」原則,代替受害者向被告討取補償金,倘若事後國家無法從被告處取得補償金,甚至會收回原先先行發給被害者的補償。修法後,制度進行了大幅度調整,首先是員警、檢方到法官,在案件進行的過程中就會去檢視被害者符不符合「被協助」條件,如果符合樣態時就應主動告知犯保協會,讓協會能盡早介入,提供被害者法律、心理、經濟上的援助。此外,過去犯保協會組成由監察機關兼任,在處理事件時往往帶著司法人員的冷靜與審視,可能帶給被害者二度傷害,「其實協助被害人的角色,與檢察官的訓練是完全不同的。協助被害人需要同理心,你需要瞭接這些人心理上需要的是什麼、生活上需要什麼。」因此,在王婉諭提出的修法條文中,調整了犯保協會體系的理事長、顧問群們,不再只有檢察系統的人,而是有更多不同領域的人,可以給予被害者需要生活上、心理上、乃至於法律上的協助。另外,過去審議補償金會議時,雖然會提供被害人未付金或是補償金,但是因為犯保協會的人員多是檢察官體系訓練出來,所以他會逐條詢問「你今天難過嗎?吃不吃得了飯?」,「你今天有多傷心?」、「你喪禮費用要這麼多嗎?」等冰冷又令被害人備感難堪的問題。王婉諭表示,她始終記得審議補償金會議上,她被問到「葬禮費用需要這麼高嗎?」的錯愕。圖為2016年小燈泡告別式的布置一角。(圖/報系資料照)修法後,費用審議制度將改成「定級定額」制,由執法單位依照相關規範處理,如死亡、重傷等皆明訂不同分級的給付金額,採簡易審查避免原本因詢問不同細項導致被害人受到二次傷害的問題,而簡化的審議程序,也會讓補償金的發放變得更快。不過,王婉諭同時指出,這次修法仍有未盡人意之處,接下來要關注的,是犯保協會的營運問題。目前全台大概有11個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但是每個犯保協會大概只有2名左右的專職人員,資源相當吃緊。她在提出法案時,曾經希望政府能讓犯保協會的費用基金化,或是費用由國家協助,但是最終沒有爭取到,因此很擔心未來能不能順利營運下去。●衛生福利部致力於推動全國心理健康促進,提供心理衛生教育、宣導、心理諮詢、心理諮商及個案關懷訪視、社區支持資源連結等服務。➤全國社區心理衛生中心查詢▸http://pse.is/58urj8➤更多心理健康促進資源▸https://pse.is/6k6lav
女毒蟲撞死所長惹眾怒!她遭聲押難逃法網 國民法官將參審
新北市土城警分局清水派出所所長劉宗鑫昨(30)日晚間11時許攔檢違停車輛時,遭一名列管女毒蟲駕駛陳嘉瑩拖行後衝撞不幸殉職。稍早檢方訊問後,以被告陳嘉瑩涉犯刑法第135條第4項妨害公務致公務員於死、刑法第271條第1項殺人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有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而新北地檢署檢察長、襄閱主任檢察官與犯保協會等人今(1)日下午也前往所長靈堂慰問家屬,協助家屬了解未來後續將會面臨到的司法程序,整起案件未來也將會由國民法官參審。陳姓女毒品人口昨(30)日深夜在新北市土城區新北地檢署前拒檢,造成土城警分局清水派出所長劉宗鑫被車輛拖行約350公尺後撞上施工護欄殉職,稍早被新北地檢署以涉犯殺人等罪嫌重大,有逃亡之虞向新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圖/報系資料照)新北市土城分局清水派出所所長劉宗鑫9月30日晚間開車巡邏,行經地檢署附近時,發現一輛可疑違停車輛隨即進行攔查,不料,有吸毒前科的30歲女駕駛陳嘉瑩竟將劉姓所長拖行500公尺,並衝撞施工護欄害命,事後警方更在她的包內查獲安非他命、喪屍煙油等物。新北市土城警分局清水派出所警員臨檢,遇到車輛不停,雙方追逐後在金城路二段與裕民街口發生碰撞,員警被拖行當場失去呼吸心跳。(圖/報系資料照)回顧事發當時,所長在執行巡邏勤務時,發現陳嘉瑩違停於路旁打算攔查,陳女先是假裝配合再趁隙加速開走,導致站在駕駛座門旁的所長當場直接被拖行,甚至還被二度甩到路旁的護欄上,最終不幸喪命。陳女落網時供稱,怕吸毒情事被逮恐面臨罰責,於是想賣命一搏,才決定直接加速駛離,並前往友人住處享受毒趴。毫不思考的白目行為,卻造成所長從此天人永隔,整起案情曝光後也受到各界嚴厲撻伐。新北地檢署檢察長余麗貞、襄閱主任檢察官與犯保協會等人今(1)日下午也前往所長靈堂慰問家屬,協助家屬了解未來後續將會面臨到的司法程序。整起案件未來也將會由國民法官參審。新北市土城警分局清水派出所警員臨檢,遇到車輛不停,雙方追逐後在金城路二段與裕民街口發生碰撞,員警被拖行當場失去呼吸心跳。(圖/報系資料照)
雇主「先毆頭再持利刃揮砍」泰籍女移工 檢方依殺人罪起訴
基隆大武崙山5月驚傳命案,一名泰籍女移工遭同鄉的林姓女雇主持刀攻擊並推下邊坡,被發現時已失去生命跡象。基隆地檢署10日偵結,認為林女涉殺人罪,依國民法官法及刑事訴訟法等規定向法院提起公訴。基隆地檢署指出,林女從5月6日起雇用被害女移工,在林女基隆中正區住處工作。同月10日晚間,林女騎車載著女移工前往情人湖大武崙砲台,以安全帽毆打移工頭部,並以利刃揮砍,直至女移工跑進草叢躲避後才罷手,獨自騎車回家。女移工曾發送手機定位向男友求救,其男友雖立刻回撥,卻遲遲沒有人接聽。移工男友因不懂中文,只好向花蓮的友人求助報案,轉報給基隆警方調查。其男友與友人也前往定位處尋找,並於11日清晨6點找到倒臥在產業道路邊坡的女移工,因傷及動脈大量出血,發現時已明顯死亡。檢方指出,林女涉犯殺人罪,屬於國民法官法所定故意犯罪因而發生死亡結果的案件,依國民法官法及刑事訴訟法向基隆地院提起公訴,10日連同在押的林女移審法院。基隆地檢也表示,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台灣基隆分會,全程陪伴來台的被害人家屬,提供即時關懷服務及慰問金、喪葬補助、緊急資助等支持。犯保協會基隆分會也委請律師提供偵查告訴代理,並積極和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聯繫,處理後續相關事宜。
剴剴母遭通緝、生父不詳 外婆不具資格!180萬補償金沒人領
1歲10月大男童剴剴遭劉姓保母姊妹凌虐致死案,台北地檢署已偵結起訴保母姊妹2人,剴剴家屬依法可以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180萬元,但由於申領補償金第一順位的剴剴生母目前因案遭通緝、另其生父不詳,剴剴其餘家屬無人可申領這筆錢。而且補償金請求權為5至10年,若剴剴生母屆時不出面,就不得申領。北檢調查,剴剴生母因案遭收押,但因身懷六甲獲釋,產下剴剴後未到案遭通緝,生母將剴剴交給外婆照料,但外婆無力扶養,去年8月與兒童福利聯盟簽署託育委託書,兒福聯盟以每天1000元雇請簽約的劉姓保母,自去年9月1日起在其住處全天候照顧剴剴。劉女與同為保母的妹妹,動輒綑綁剴剴,將其身體對折,塞入水桶或雜物堆,命他長期於陽台、屋內角落裸體罰站至睡著方式凌虐,剴剴若不從,即以腳踹毆打,辱罵,致剴剴畏懼顫抖,且因長期綑綁造成四肢變形。劉女還用爬滿蟑螂之紙杯盛裝廚餘、燒焦物餵食,甚至1天只提供1餐約半個紙杯的冷凍泥狀絞碎物給他吃,致剴剴長期營養不良、缺血並感染肺炎,去年12月23日送醫不治。北檢4月間依《刑法》妨害幼童自然發育等罪起訴姊妹2人,依法最重可判處無期徒刑,剴剴家屬則請求檢察官求處「最嚴厲之刑」(意指死刑),本案刻由北院國民法官專庭審理中。由於剴剴是遭虐死,依去年7月1日施行的《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剴剴家屬可以申領180萬元的遺屬補償金,但依據該法規定,申請遺屬補償金的順序第一是父母、配偶或子女,其次是祖父母,但目前剴剴生母是通緝犯,行蹤不明,生父則不詳,剴剴父母並未死亡,雖然剴剴外婆健在,但外婆並不具申領補償金的資格。不過,犯保協會台北分會有為剴剴家屬提供免費律師代理訴訟、法律諮詢等。犯保新法亦規定,犯罪被害補償金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犯罪被害時起,因5年間不行使而消滅,另自犯罪被害發生時起,逾10年者亦不能申領,由於剴剴生母目前遭通緝,行蹤不明,因此若剴剴生母於5年內、至遲10年內未向台北地檢署申請,就不能申領遺屬補償金。
太魯閣號出軌隔3年 再尋獲「35件骸骨」家屬心痛…台鐵回應了
台鐵太魯閣號2021年發生重大出軌事故,造成49人死亡、213人受傷。時隔3年,家屬再度被通知找到部分遺骨,心痛表示「原以為摯愛的家人已完整好好安葬、入土為安。那些已蓋的棺、闔上的罈,如今該怎麼辦?」對此,台鐵回應,臺鐵公司除全力配合家屬需求,也會依SOP妥善處理,並提供家屬相關的協助與關懷。交通部去年舉辦「推動安全改革專題研討會」活動時,在台鐵富岡機廠第八節車廂中發現了頭蓋骨,隨後又陸續發現了44塊遺骨及遺物,讓社會大眾譁然。對此,罹難者家屬除了震驚,更擔心是否還有其他遺骸與遺物被留在清水隧道,因此向台鐵提出再次搜索隧道的要求。家屬今年2月27日、3月20日凌晨,與台鐵及花蓮地檢署一起進入清水隧道,竟然在軌道下陸續發現許多遺骸與遺物。經花蓮地檢署鑑識遺骸比對後確認,這些遺骸分別是當初11名罹難者的遺骸。家屬傻眼表示,「事故當時急於搶通鐵路,不但沒有好好清查現場遺骸,也草率地將事故遺落的物品隨意堆放在隧道的角落裡。」家屬心痛直呼,「原以為摯愛的家人已完整好好安葬、入土為安。那些已蓋的棺、闔上的罈,如今該怎麼辦?我們無法想像這三年,那些破碎的遺骸在隧道中,很可能仍被不斷往來的火車呼嘯而過,彷彿事故天天重演,痛苦再次翻湧而上。」對此,台鐵表示,0402事故後,部分家屬及受傷旅客曾反映,未能找見到親人隨身攜帶的物品及行李,向相關單位表達希望能再次前往事故現場仔細找尋,後臺鐵公司邀集花蓮地檢署、鐵路警察局(偵查隊、鑑識組)及家屬,於113年3月20日凌晨,路線封鎖及電車線斷電後,穿戴勞安配備,由花蓮工務段及電務段人員帶領進入事故現場隧道內進行總檢視及清理。臺鐵公司派員於現場完成清理作業後,共發現疑似骸骨35件,遺留物14件。其中疑似骸骨先由花蓮地檢署送法醫研究所進行鑑定,遺留物交由臺鐵造冊上網公告認領。尋獲的疑似骸骨經法醫研究所於近日鑑定完成,臺鐵公司人員於昨(5/7)日前往花蓮地檢署專案辦公室與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及花蓮地檢署人員就鑑定結果逐一通知家屬,內容包含後續處理 (由臺鐵公司負責) 及骸骨鑑定領回(由犯保協會說明)等事宜,所有家屬均已通知完畢,臺鐵公司除全力配合家屬需求,也會依SOP妥善處理,並提供家屬相關的協助與關懷。
「對家屬公平嗎?」鐵鎚殘殺女師仍逃死 死者夫:台灣就沒廢死的條件!
高雄失業男子劉志明10年前持鐵鎚在市場搶奪曾獲師鐸獎的陳姓退休女教師錢財還性侵殺人,歷經5審均判死,7日更四審卻逆轉改判無期徒刑,理由是法官認為劉無搶奪直接證據,且有教化可能,犯行並非兩公約「情節重大之罪」。死者的張姓丈夫痛批,法官竟要他舉證被搶多少現金,還幫劉硬拗不算計畫性搶奪、殺人,「這樣對家屬公平嗎?」。全案還可上訴。「台灣就沒有廢死的條件!」張男氣憤地說,劉遭判無期徒刑,最快60多歲就能假釋出獄,司法簡直縱虎歸山。2014年,劉不滿與女友分手,酒後騎機車帶自製短鐵鎚要前往理論,行經左營哈囉市場,見退休女教師正打開車門,欲搶她的汽車代步,不但持鐵鎚重擊還性侵得逞,逃跑前不忘強取財物並反鎖車門,害女師無法求援,慘死車上。法院多次審理均認為,劉泯滅人性,有永久與世隔離必要,判處死刑,但最高法院不斷以「警方調查紀錄不明、沒釐清矯正教化可能」為由,再度發回更審。高雄高分院更四審認為,搶奪部分僅劉的單一自白,欠缺證據,對女師下手屬隨機犯案,而非計畫性,不符合兩公約「情節最重大之罪」。原審未有更生改善可能性鑑定,不宜判死。歷次開庭張均出席,多次呼籲法官考量家屬心情、判劉死刑。昨聽到判決結果,強調當時「差點抓狂」,只能忍住情緒,不讓情緒失控。他拿出女師遇害當時攜帶的小包包強調,劉就是從中搶走現金,行車紀錄器都錄到拉拉鍊、掉零錢的聲音。張不滿痛批,法官竟要他「精確」舉證女師被搶走多少現金。他費盡心思找發票、收據、存摺領款紀錄,最後也被認定無效。張強調,嫌犯刻意帶著自製短榔頭尾隨犯案,在車內殘忍鎚擊女師致死,還刻意反鎖汽車阻止求救,他淚問:「這難道不算計畫性搶奪、殺人嗎?」他還說,高雄榮總曾出具報告表示,劉的性犯罪再犯率52%,另2家醫院也證實劉並無精神相關問題,強調「教化與否應由法官判斷」,但法官為何無視?他強調,劉有法扶的3位律師,他只有犯保協會1位律師,在法庭明顯不對等。更四審還自費多請1位律師,沒想到迎來失望的結果。
被害人律師代表:廢死運動讓民眾反感 台南殺警家屬也痛批沽名釣譽
憲法法庭進行死刑大辯論,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的陳淑貞律師2024年4月23日代表出庭陳述意見,陳淑貞律師表示,廢除死刑運動讓台灣民眾相當反感,根據犯保協會對被害人及家屬所做問卷,超過96%、接近百分之百比例支持死刑,歐盟廢除死刑歷經53年,台灣、日本、美國同屬人權先進國家,也均保留死刑。她說台南殺警案的家屬更直接痛批廢死其實是沽名釣譽、政治操作。陳淑貞律師指出,被害人及家屬對於殺害小孩婦幼及家暴殺人,竟還不能判處死刑一事,無法接受,也認為目前精神鑑定制度很有問題,就算精神鑑定結果發現有病,並非就不能判處死刑。對於目前流行的殺人案件說法,指殺死一、兩人不能判死刑,也讓被害人及家屬非常反感。陳淑貞律師直言,死刑執行問題近年來懸而未決,死刑犯在監所生不如死,已有死刑犯不堪痛苦在監所自殺,現在死刑犯關在監獄至少20年以上,之前高雄大寮監獄暴動挾持案,也是因為不堪久待監獄才發生,顯示廢除死刑改採終身監禁也有很大問題。陳淑貞強調,死刑制度合憲、不應廢除,歷次死刑的違憲審查均認為死刑制度合憲,死刑犯與犯罪被害人之身體自由與生存權同受保障,同享人性尊嚴,特定犯罪以特別刑法規定特别罪刑,符合目的正當性、手段必要性、限制妥當性、比例原則。現行法律對於死刑犯訴訟人權已充分保障,社會大眾高度肯認死刑具有防衛社會安全的目的,目前社會共識礙難接受廢除死刑。
犯保協會新制上路董事會組成多元 高檢署檢察長張斗輝當選董事長
《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簡稱犯保法)》新制1月1日上路,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的董事、監察人由多元具有專業背景人士擔任,董事長則由董事之間互選產生,2024年1月23日舉行「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下稱犯保協會)第10屆董事會董事及第8屆監察人聘任典禮」後,全體出席董事互選出高檢署檢察長張斗輝擔任本屆董事長,由法務部長蔡清祥頒發聘書,象徵犯保協會新紀元的開始。法務部發布新聞稿指出,張斗輝曾以地檢署檢察長身分兼任犯保協會分會榮譽主任委員多年,在犯保工作上的豐富經驗,使他成為此一嶄新階段的理想領導者。此外,考量犯保協會各地分會與各地檢署在保護業務上具有息息相關、密不可分之關係,張斗輝以高檢署檢察長身分,持續督導、強化各地檢署及時轉介犯罪被害事件,並讓犯保協會各地分會專職人員得於第一時間介入,將提供被害人家庭專業且具溫度的各項保護服務措施。本屆犯保協會董事會的組成,有5席政府部門相關機關代表,5席全國性專業人員公會推舉及專家學者代表,就犯保業務涉及心理、諮商、社工、法律、犯防等各項專業領域進行把關,2席犯罪被害人或其家屬代表,可從自身經驗為服務對象積極發聲及倡議,2席社會公正或熱心公益人士,及1席致力於推動犯罪被害人保護之民間團體代表,藉由公私協力強化政府與民間資源的連結,促進資源整合及效率分配。張斗輝表示,在擔任第9屆董事長期間,遭逢新冠肺炎疫情、許多社會矚目重大案件,同時經歷犯保法修法期間制度的轉換,對犯保協會的全體同仁來說,過去2年的挑戰和轉變無疑是艱辛的。對於能夠獲選第10屆董事長,他表示謙卑和信心,這是各位董事對於過往犯保協會努力的成果給予肯定,並承諾將與全體董事、監察人及犯保協會同仁攜手,持續為保障犯罪被害人權益而努力。
永和男撿資源回收突「暈眩不適」 無力倒地遭對向貨車「輾斃」
新北市永和區50歲沈姓男子平時以資源回收維生,前(10)日中午一如既往推著堆滿雜物的手推車時,疑似因身體不適突然暈倒在地,24歲黃姓男子碰巧開著小貨車從對向迎面駛來,當場閃避不及直接將倒地的沈男給輾斃,經送醫搶救後仍宣告不治,詳細釀禍原因仍待檢警後續進一步調查釐清。事發當時,平時靠撿資源回收度日的沈男一如往常的推著裝滿回收品的推車行經保福路二段,沈男疑似因不明原因而感到暈眩,直接後仰於對向車道,癱軟在地。而黃男碰巧開著小貨車從對向迎面駛來,還來不及反應便直接將沈男當場輾斃,場面相當驚悚,即便目擊路人當下連忙協助報警求救,但沈男經送醫搶救後仍宣告回天乏術。永和警分局表示,死者平日以資源回收維生、經濟拮据,屬弱勢家庭。此憾事發生後便在第一時間立即通報犯保協會,以提供被害人家屬法律訴訟補償、急難救助保護、身心照護輔導、家庭關懷重建等服務協助。
割頸案「乾哥」父母別想逃 犯保協會發聲協助被害家屬提假扣押
新北市一名國三男同學遭到同年級的不良少年,拿彈簧刀割頸殺害,送醫治療兩天後仍回天乏術,事件震驚社會,讓不少網友都相當氣憤,甚至有網紅公開不良少年與少女的照片與個資,引發司法院與新北地院發聲警告,如今為了防止不良少年的父母惡意脫產不賠償給被害人家屬,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已啟動關懷服務,要協助被害人家屬提出假扣押。國中生割頸案受到社會關注。(圖/黃鵬杰攝)國中生割頸案造成社會譁然,如今為了防止犯嫌「乾哥」的父母脫產,甚至有其他連帶行為,犯保協會新北分會在案發後,立即啟動「一路相伴」專案,除對家屬提供法定的緊急經濟扶助、法律協助、情緒同理支持等協助,待被害人後事告一段落,新北分會將協助家屬研議後續事宜。法務部官員指出,《民法》規定,未成年人如侵犯他人權利,父母須連帶賠償責任;《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第23條,因他人故意犯罪行為致死亡者之家屬,偵審中未選任律師擔任代理人,犯保分會應主動徵詢其意願後委請律師。另外《犯保法》第25條,犯罪被害人或其家屬依民事訴訟程序向犯罪行為人或依法應負賠償責任人起訴請求損害賠償或提起上訴時,暫免繳納訴訟費、強制執行費。而為保全強制執行而聲請假扣押或假處分,得由犯保分會出具保證書代替擔保金。而針對網友起底乾哥與乾妹兩人身分,甚至公開兩人的住所、照片、姓名,新北地方法院與司法院都發出聲明,要求下架涉案少年的記事、照片等資料,並請民眾勿再轉傳,以免觸法。
明揚大火釀百人死傷…警消進火場鑑識調查 持續搜索失聯傅姓員工
明揚國際屏東工廠22日爆炸,造成9死1失聯111人輕重傷,消防人員仍持續搜尋失聯的傅姓員工,屏東消防局火災調查小組、刑事局鑑識人員25日進入火場調查,屏東地檢署表示,檢察官已調閱工廠相關背景、建築圖、消防及安全檢查紀錄等資料;有關明揚是否有超時工作被裁罰或發生職業災害等,都會納入調查範圍。此外,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台灣屏東分會,為避免明揚脫產,協助家屬向法院聲請假扣押,但屏東地院認為債權人等提出的證據,尚不足以釋明假扣押的原因,裁定駁回聲請。縣府表示,會和犯保協會聯繫,協助就法院要求釋明假扣押之原因及請求,再提出補充說明及證明,檢方也將協助。縣府表示,24日找到的部分骨塊被法醫認定為獸骨,還須送DNA鑑定,因此目前確定9死1失聯,死者包含4名消防員在內,但陳柏翰部分尚待DNA確認身分,而失聯者為廠區傅姓員工,搜尋工作依舊持續中。屏檢主任檢察官陳靜慧指出,目前以現場搜尋為主,檢察官也已到現場調閱相關安檢等資料,至於明揚過去職安檢查及違失部分,都會加以調查,釐清相關刑事責任。此外,針對這起爆炸案,屏東社會處已成立社會救助金專戶捐款專戶。截至25日下午3時,已湧入4698筆、1319萬2254元善款,該筆善款除有救助金專戶委員監督外,還會邀集捐款人代表、受益人代表以及必要專家學者參與專案監督善款使用。社會處表示,該筆善款除用在急難慰助、醫療照護、以及傷者長期生活重建等所需經費外,其他需求將待各局處蒐集、報准後才會使用。屏東縣長周春米表示,將捐出1個月所得,縣府一級主管則捐1天所得,至於殉職勇消撫卹金部分,目前有很多善款都指定要捐贈給消防弟兄,縣府將持續協助殉職消防員的家屬,給予最大協助。此外,屏東心理諮商師公會邀集高屏地區62位諮商心理師,將對消防弟兄、傷者及家屬提供心理支持。
明揚大火釀9死百傷犯保協會聲請假扣押 屏東地院駁回理由曝光
屏東明揚國際科技公司工廠22日傍晚發生爆炸,造成9死、111傷、1失聯悲劇,如今,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協助受害人向法院對明揚聲請假扣押,但由於債權人等提出的證據,尚不足以釋明假扣押的原因,稍早已被屏東地院駁回。明揚空拍。(圖/消防局提供)明揚國際科技屏東廠房發生爆炸意外,釀逾百人重大死傷,屏東地檢署偵辦明揚屏東廠大火案,檢方將協同消防、刑事鑑事人員進行火調及鑑事,以追究相關刑事責任,而死傷者家屬也已協請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屏東分會,向法院提出聲請,對明揚國際科技公司的財產聲請保全扣押。為防廠商脫產,死傷者家屬已協請犯保屏東分會,向法院提出聲請,對明揚國際科技公司的財產聲請保全扣押,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台灣屏東分會(犯保屏東分會)在接獲消息後,立即成立「一路相伴即時關懷」小組,前往各醫院陪同家屬、給予必要協助,同時為了避免發生大火的屏東明揚國際科技公司脫產,犯保協會董事長張斗輝也指示犯保屏東分會協助家屬向法院聲請假扣押程序,協助家屬儘速完成保全程序。根據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說法,由於工廠起火原因尚不明確,仍待檢察機關後續偵查,後續也將涉及刑事責任追訴、保全程序及民事求償問題,犯保屏東分會為保障家屬法律權益,將安排律師提供法律諮詢與訴訟程序上的協助,對於向法院對明揚聲請假扣押,已被屏東地院駁回。根據屏東地方法院指出,該件債權人就假扣押的原因,必須提出可供法院隨時進行調查的證據,由於債權人等提出的證據,尚不足以釋明假扣押的原因,即使債權人等陳明願供擔保,也不能認為已補釋明的欠缺,依法自不應准許其假扣押的聲請,且無限期命補正的必要,因此裁定駁回。除此之外,屏東縣府也回應,會跟犯保協會聯繫,協助就法院要求釋明假扣押之原因及請求,再提出補充說明及證明。
犯保協會出保證書擔保假扣押 一路相伴即時關懷罹難家屬
屏東科學園區昨(22)日晚間發生嚴重工安意外,工廠大火導致爆炸意外,造成6人罹難、超過百餘人輕重傷慘劇,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灣屏東分會(下稱犯保屏東分會)接獲消息後,立即成立「一路相伴即時關懷」小組,擔任犯保協會董事長的高檢署檢察長張斗輝並指示,盡速聲請假扣押程序,由犯保協會出具保證書代替假扣押擔保金,避免廠商脫產。犯保總會指出,目前工廠起火原因尚不明確,須待檢察機關後續偵查,後續也將涉及刑事責任追訴、保全程序及民事求償問題,犯保屏東分會為保障家屬法律權益,也將安排律師提供法律諮詢與訴訟程序上的協助。為避免本事件工廠脫產,犯保協會董事長張斗輝指示犯保屏東分會即時協助家屬向法院聲請假扣押程序,而假扣押擔保金部分,犯保協會也會依據《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第25條規定,經審查後由犯保協會出具保證書代替假扣押擔保金,以協助家屬儘速完成保全程序。罹難消防員賴俊儒英籍妻子現身靈堂,難掩喪夫之痛。(圖/黃威彬攝)本次受傷被害人傷勢以燒燙傷為主,依新修正施行之《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規定,符合《全民健康保險法》第48條第1項重大傷病項目之情形,也列為犯保保護服務對象,犯保屏東分會後續將提供醫療及照護等相關協助。而傷勢較輕者也已陸續出院,犯保屏東分會也留下分會聯繫方式與權益資訊資料,方便家屬後續如有需要協助時,可以即時與分會聯繫。由於本次事故造成超過百人傷亡,犯保屏東分會在第一時間獲悉案件後,隨即動員專任人員及保護志工分組前往屏東榮民總醫院、屏東基督教醫院及寶建醫院等醫院三間主要醫院,並結合屏東縣政府社會處提供家屬現場關懷服務,在陪同的過程中傾聽家屬的需求,提供情緒支持,適時告知權益資訊。本案家屬後續尚有諸多事務必須處理,包含後事辦理、法律訴訟及創傷復原等問題,生活重建更是條漫漫長路,犯保屏東分會也將秉持的一路相伴的服務核心,持續關懷家屬的身心狀況,並傾聽家屬需求,若經家屬同意,也將安排心理師陪伴及傾聽,提供諮商服務,後續將視家屬需求提供多元服務,減輕心理壓力,並持續陪伴及關懷。
警察轉介被害人偏低 民間犯保聯盟籲新制再進化
新修正《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於今年7月1日正式施行,「犯保協會」將重新改組,擬於明年1月1日施行,「民間監督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聯盟」上午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聯盟肯定新法的精神,並呼籲法務部、警察機關、犯保總會儘速因應,落實犯罪被害人保護新制。民間犯保聯盟對於未來犯保新制提出3點期待及呼籲:1.建請法務部及警察機關,建立「第一時間」的通報機制,及時提供保護資源。2.建請法務部應盡速廣納人才,依新法啟動改選作業。3.建請犯保總會,從新建置服務流程及教育訓練,帶領服務品質再提升。另外,從2022年舊法時期的統計數字來看,犯保協會有3208件案件來自檢察機關;但從警察機關轉介者,卻只有177件。就此可知,警察機關轉介犯保服務的系統,過去並未成熟。犯保聯盟指出,目前警方雖設有「犯罪被害人保護官」;但第一線處理刑案的,可能是交通大隊或是偵查佐員警。舉例來說,當發生死亡車禍案件,員警前往事故現場時,如與被害人家屬接觸,第一時間即可先行緊急援助,或告知被害人保護服務的資源。為因應新法,有必要重新建立權責明確的處理原則及通報機制。記者會出席人員包括:民間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聯盟召集人林永頌、台北大學副教授黃蘭媖、銘傳大學助理教授洪文玲、台北市婦女救援基金會執行長杜瑛秋、現代婦女基金會研究員王秋嵐、臨床心理師全國聯合會理事朱春林、立法委員吳玉琴等人。
新埔站前冷氣砸死女大生 法務部協助家屬申請被害補償最高可獲180萬
上月20日新北市板橋區發生21歲黃姓女大生和姊姊在等公車時,遭到從17樓墜落的冷氣砸死的駭人意外。法務部保護司4日協助家屬申請犯罪被害人補償申請金,轄區新北地檢署將在8月底開會審議,估黃家最高可獲180萬元。此外,當時負責安裝工程的李姓男子,依過失致死罪嫌諭令以3萬元交保,全案偵辦中。7月20日,黃姓女大生與姊姊在新埔捷運站2號出口旁等公車,未料遭到從17樓墜落的冷氣砸死,從此與家人天人永隔。新北地檢署於7月21日上午,偵訊當時負責安裝工程李姓男子,經訊後,依過失致死罪諭令新台幣3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全案偵辦中。相關勞檢行政調查,則由新北市政府調查。法務部指出,犯保協會也於7月21日下午配合檢察官相驗,派人探視黃姓女大生家屬,除了給予身心關懷外,也提供必要的法律協助,4日督導分會則協助家屬擬補償申請書,新北地檢署犯保分會將在8月底開會審議,估黃家最高可獲180萬元。法務部表示,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於今年2月通過修正,就犯罪被害補償金的制度從代位求償改為社會補助,也已加速、簡化審議流程,並於7月1日正式上路。三讀條文規定,因犯罪致死亡者的遺屬可申請補償金180萬元,新北地檢署犯保分會仍需要審議,但不會審酌價額,因此也預計家屬可獲全額。此外,因為黃姓女大生未婚,所以補償金的第一順位繼承人為父母親,預計將由女大生父母共同申請、具領,新北地檢署犯保分會將在審議後進行撥款。犯罪被害人補償制度是指,當被害事件發生後,常因加害人貧困、家境狀況不明、不知去向,使被害人得不到應有的賠償,因此為了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及照顧弱勢被害人生活,催生此犯罪被害補償金制度。
犯罪被害人保護新制1日上路 陳建仁:從補償提升為尊嚴
行政院長陳建仁今(30)日出席「新法迎馨、引領馨生」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新法啟航宣導活動時表示,《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今年修正通過,其中關於保護命令及犯罪被害補償金等新制,都將在明天7月1日上路,為犯罪被害人提供全方位的資源與協助,貫徹國家照顧被害人理念,為我國人權立國再啟新篇章。陳建仁表示,為維護、提升與保障犯罪被害人的人權,政府2017年召開司法改革國是會議,針對「保護被害人與弱勢者的司法」詳加討論並做成了多項決議,為回應社會各界對於改革的期待,行政團隊提出《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修正草案,更名為《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其中第二章保護服務、第三章犯罪被害人保護命令及第五章犯罪被害補償金等重要規定,將於7月1日正式上路,由以往的「補償」及「保護」,提升為強調對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屬的尊嚴、同理,為我國犯罪被害人保護法制的重要里程碑。陳建仁指出,近年來多項重大矚目案件的發生,在犯罪事件發生後,被害人及家屬身心受創,需要多方面的照顧,涉及層面廣泛,包括法律協助、心理輔導、身心治療、經濟支持等,實需中央與地方,政府與民間共同合作。所以本次修法特別提升層級,由行政院督導整體犯罪被害人保護工作的成效,也明訂跨部會權責與建構服務網絡,期望摒除本位主義,同心協力,共同為犯罪被害人提供全方位的資源與協助。陳建仁回憶,他在副總統任內,於2018年4月11日曾出席「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成立20週年大會」,親自頒獎表揚推動犯罪被害人保護工作有功人士,所以倍感親切。犯保協會長期陪伴被害人走過傷痛,他特別感謝過去幾年來帶領分會同仁的主任委員,因為他們的付出,被害人保護工作得以成長茁壯,並且感謝志工朋友及從業人員們的付出與努力,引領被害人走出傷痛,獲得新生。
弱勢一家的支柱沒了 爸爸找鄰居理論反被打死
嘉義縣水上鄉三界埔吳姓男子因不滿蔡姓鄰居破壞家裡門窗,又打傷父親,12日晚間帶鐵橇去找蔡姓鄰居理論,打鬥過程反遭對方活活打死,今下午法醫解剖,發現吳姓死者右肺、肝臟、右腎都有撕裂傷,血胸、腹腔積血,體內傷勢嚴重,幾乎是五臟俱裂,死狀甚慘。昨嘉義地檢署法醫相驗,發現死者頭部、身體多處鈍性傷,今解剖確認死因,初步結果顯示死者右肺撕裂傷、血胸、肝臟撕裂傷、右腎撕裂傷、腹腔積血,符合遭鐵鍬毆打所造成,至於痛下殺手的蔡姓凶嫌因犯罪嫌疑重大,有逃亡之虞,昨晚嘉義地方法院已裁定羈押。犯保協會嘉義分會昨獲悉該起事件後,也立即連繫案家,訪問得知死者為中低收入戶家庭,打零工的死者是家庭經濟主要來源,而吳父失智,需家人照顧,家境十分困難,今嘉義地檢署書記官長兼協會執行秘書吳國安偕同犯保協會專任人員前往關懷家屬,致贈慰問金5000元及緊急資助金1萬8000元、殯葬費用補助3萬元,表達哀悼之情。此外,犯保主任委員林文村結合城隍廟慈善會等機構給予案家補助喪葬費用,而協會除提供經濟協助,以解燃眉之急外,也告知家屬,後續可給予法律、心理輔導等相關協助。
士林犯保分會林淑芬獲績優社工獎 犯保協會已惠及4萬家庭
法務部今天公開表揚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下稱犯保協會)士林分會林淑芬主任,恭喜她獲得今年度衛福部「全國社會工作專業人員績優社工獎」,林淑芬在犯保協會服務超過16年,為協會得到衛福部「績優社工獎」的第一人。她表示報名此獎項是希望讓社政體系中更多人認識犯保協會,也契合法務部本次推動犯保法修法中,所強調的「跨部會合作網絡」、「引進專業多元工作人員」等精神。林淑芬也介紹了特別來到現場的八仙塵暴馨生人家庭,由被害人的母親和哥哥陳先生代表出席,他們自營「貓本家咖啡館」原為內用的友善寵物餐廳,但受疫情影響改以外送營運。陳先生感謝法務部在疫情期間幫助他們,今年為了拓展外送平台的商品,也特別向犯保協會申請小額貸款,所投入研發、上架之「創意肉桂捲」產品,今天也送到現場,以滿滿的肉桂香分享法務部及犯保協會的良善用心。另外,犯保協會士林分會還協助因家人車禍重傷的「淡水咕咚羹2.0」小吃店家庭,案主鄭小姐2014年慘遭竊賊駕駛自小客車撞擊重傷,住院1年後返家,鄭小姐目前頸椎癱瘓、能基本對話,每天到父母經營的「淡水咕咚羹2.0」工作,父母把她受傷前畫作輸出貼在店內牆壁上,讓用餐客人欣賞,父母為回饋社會,還設置待用餐,讓窮困獲急難民眾也能免費享用熱騰騰餐食。法務部保護司林督導參事嚞慧強調,犯保協會為我國第一線直接提供犯罪被害人家庭服務之財團法人,成立以來已開案幫助了4萬多個家庭、服務超過125萬人次,對被害人的訴訟協助、醫療協助、身心輔導、情緒支持、法律扶助與經濟支持均具有相當貢獻。例如:2022年辦理「一路相伴法律協助專案」服務6866件;辦理「溫馨專案」5948人次,提供被害人及其家屬心理諮商與輔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