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農業地
」農地死刑2/「國土分區圖」集體遲交 地方政府無奈淪發展劊子手
《國土計畫法》施行過程多次展延,政府拍板2025年5月上路後,近期迭遭朝野立委呼籲「刀下留農」,不分藍綠高達19處地方政府甚至以技術性拖延,不交「國土功能分區圖」。專家建議針對農1要有更妥適的配套,向用地變更得利者徵收「土地受益費」,籌設「國土基金」補償權利受損者,提高被劃入農1 區域者的配合意願。據了解,《國土計畫法》大致劃定區有四:首先是以保育及保安為原則的「國土保育地區」;再者是以資源永續利用為原則的「海洋資源地區」:第三是以確保糧食安全為原則的「農業發展地區」;最後還有以集約發展、成長管理為原則的「城鄉發展地區」。而其中細分為5種的農業發展區中,尤以農1最受爭論,只要農產環境不錯或曾下重本優化排水等農業設施的土地,進一步稽核面積達25公頃以上、農業使用達80%以上,就會被優先劃為「農1」。儘管農1是國家掛保證的「優良農地」,多數地主卻高興不起來,因為《國土計畫法》一旦上路,農1土地將就此限定農用,各界對工商發展的想像就此落空,簡言之就是土地增值的空間被限制,更嚴格的是搭配違規舉發的高額獎金,持有者將無法他用。台灣鄉間「農地蓋工廠」沉痾多年,《國土計畫法》上路後罰則料將加重,引起業主恐慌與不滿。圖為高雄岡山嘉華地區特定農業地上的工廠。(圖/報系資料照)一名嘉義的農民說,《國土計畫法》實行後,「特定農業區」土地多數劃成高度監理的「農1」。然而,目前特農區現況卻有不少農地工廠,令地主不滿的是,部分縣縣市政府願意妥協,在審議時將現有工廠畫成「農2」,正視土地管理現況較有彈性,卻有不少政府人員只坐在辦公室依地籍圖直接畫設為「農1」,昧於土地現況當然引起民眾跳腳。「OURs都市改革組織」秘書長彭揚凱便直言,台灣的農地太貴了,地價與農產所得完全不成比例,持有農地者大多充滿農用以外的想像,期待有一天自己的農地能獲重劃蓋樓賺錢,至少自家子孫不用那麼辛苦拿鋤頭。然而,在《國土計畫法》打出維護糧食安全大旗之下,等於要求各縣市政府當「劊子手」,在國土功能分區圖上,對著地主千刀萬剮,各縣市政府「當然下不了手」,也因此國土功能分區圖,只能根本交不出來。彭揚凱說,目前《國土計畫法》已經延宕3次實施,溝通真的很不容易,如果建立良好且確實執行的「國土基金」制度,讓被劃設為「農1」的農地地主有配套的補償,類似過去對文化古蹟地主的做法,要求對方保留「農1」農用,但能給予一定的金錢補償或容積移轉,而國土基金可以向用地變更得利的地主端徵收受益費,或許稍稍能緩解農1地主被判「農地死刑」的反彈聲浪。嘉義縣高鐵特定區旁88公頃土地,刻正如火如荼進行台積電廠房先期建設,原本一望無際的甘蔗田已不復見。(圖/記者趙世勳攝)地政士蔡岳臻則直言,近期不少土地掮客,看準農地地主對《國土計畫法》的恐慌,聲稱能協助農地變更工業用地,進一步撈了不少仲介費,但其實需要審查要件很多,若2025年05月準時上路,「現在根本來不及」,且這是中央層級介入的地目畫設案,並不是地方政府說了算,因此若有人聲稱能協助在《國土計畫法》實施前做到「農地變工業地」,那恐怕是托大了,提醒民眾不要花了大筆冤枉仲介費。內政部國土署強調,農地本來就該農用,《國土計畫法》能檢視一遍各地土地使用,或許短期動盪,但對國家長遠發展不是壞事。至於「國土基金」的補償構想,會把「農有地」視為補償標的,與現行肯定農業產值的立法精神相悖,目前僅規劃「國土保育用地」有補償機制,暫無「農1」補償計畫。行政院刻正檢討《國土計畫法》的檢舉獎金制度,而不少縣市一直未交國土規劃分區圖,如果立法院決議通過展延,內政部會配合辦理。
農地死刑1/《國土計畫法》拆特農工廠玩真的 地方走投無路自毀良田頻傳
延宕多時的《國土計畫法》即將在明年05月正式上路,各地方政府原計在今年6月底前須上交縣市的「國土功能分區圖」給中央,截至目前卻只有花蓮、金門和連江三縣市依約交出草案,許多農民強力反彈造成分區圖「難產」,甚至不少農地上「巧合」地發生污染或火災事件,橫陳亂象也順勢凸顯國土計畫法諸多不合理之處。現行《區域計畫法》實行多年,儘管名義上嚴格劃分農、林、牧、工分區,多年來民眾開發業者卻頻頻以申請分區變更,只要地方政府通過審議就能開發,農地被搞得千瘡百孔,原訂的土地分區使用計畫形同虛設,更不存在公民參與。因此,民105年制定《國土計畫法》,希望透過「空間綜合計畫」體系建立一套國家層級土地發展藍圖,有效引導並管制土地的使用。然而因為土地劃分爭議不斷,跨黨派立委甚至要求《國土計畫法》延後上路,特別是在「農1」和「農2」的認定上涉及權益懸殊,例如農2土地上的違章工廠可能納管拼合法,土地價格料將被炒高,反觀座落農1的違章工廠就沒有合法化的機會,只能發展農產初級產製和銷售,土地開發價值低,引發農村的恐慌,掮客藉機斂財、污染土地事件頻傳。本刊記者實地走訪OA辦公家具生產重鎮嘉義縣太保市,座落在嘉南平原北後潭中排一旁特定農業區土地的螺絲工廠老闆「阿慶」(化名)說,他的工廠在此已經超過30年。當年阿慶是一名擁有五分耕地的農民,踩著「十大建設」百業起飛的時代腳步,向軍中同袍習得螺絲加工技術,接著就向中小企銀貸了新台幣20萬元投建金屬加工廠,生產螺絲外銷歐美一路順風順水至今,目前廠內52人都是長年的老部屬。地政士蔡岳臻直言,《國土計畫法》中將土地使用分區變更拉高為中央核准層級,地方掮客所稱「收錢喬地目」已是過去式,呼籲大家別受騙。(圖/記者趙世勳攝)阿慶說,縣政府多次派員輔導搬到朴子的標準廠房,甚至近期也有仲介介紹進駐嘉義科學園區的機會,說白的金屬加工是「紅海市場」,靠的是壓低價格爭存活,現今台灣工廠用地價格暴漲,一旦租金和管銷成本堆疊上去,競爭力根本拚不過越南,只好做一天算一天,若《國土計畫法》要強制拆屋斷水斷電,「那我就地退休」他話雖說得坦然,眼神中卻也流露惶惶不安,擔心下一代無以為繼、老員工何去何從,更抱怨政府不派員實勘土地是否還適合農耕,光是「紙上談兵」,漠視現有農地上的狀況,大筆一揮就「定人生死」。地政士蔡岳臻直言,太保除了小番茄與香瓜外,錯落田間農地上的工廠幾乎當地人的依存命脈,依照現行《區域計畫法》,農地工廠違反使用分區大概就罰款新台幣6萬至30萬元不等,而且能連續罰。未來《國土計畫法》正式實施後,原屬「特定農業區」的土地幾乎全數劃入「農1」,除非中央帶頭辦理區域重劃,否則地主將永遠無法變更農地使用,而農業在台灣社會的產值並不高,沒有人希望自己的下一代繼續拿鋤頭,因此被劃入農1扼殺了農地「點土成金」的可能,當然會引發民怨。嘉義縣太保OA辦公用具大廠春輝公司,2020年曾因火災廠房全毀,如今因禍得福,高達1.7甲土地自「特定農業區」變更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就地蓋了合法新廠,開工典禮也邀請嘉義縣長翁章梁(右4)等地方人士剪綵。(合成圖/CTWANT後製組)一名地方人士指了附近一處新建廠房說,這家OA大廠原是坐落在「特定農業區」的違規大戶,規模大到可以養活近千戶太保家庭。2020年一場無名大火後,竟搖身一變樓塌再起,且弔詭的是,廠方因著大火「汙染土質」,旋即向嘉義縣政府申請解除「特定農業區」列管,近1.7甲農地全數成功改列「特定目的事業用地」,新式的廠房就大辣辣地蓋起,反而是化險為夷。他指出,這幾年許多疏於管理的特定農業區土地,除了遭不肖回收業者傾倒廢棄物外,有些地主還自己派人倒爛泥,甚至莫名著火,可預見《國土計畫法》上路前,這類農地怪象「只會愈來愈多」,因為若不賭一把拚解除特定農業區列管,2025年05月一到「農地發展也是死路一條」。※CTWANT提醒您,汙染農地屬違法行為,勿嘗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