煽惑犯罪
」 魏揚太陽花攻占行政院案 魏揚等7人更一審改判無罪!
7年前太陽花學運群眾攻占行政院事件,民進黨政府前促轉會主委楊翠的兒子魏揚等部分成員,遭一、二審判決有罪,不料最高法院創設「公民不服從」抵抗權,傾向認定魏揚等人無罪,撤銷有罪判決、發回高等法院更審,在法界引發諸多聯想,高等法院更一審上午10點宣判,魏揚等7人改判無罪,理由是受一審行政院撤回告訴效力所及,公訴不受理確定。2014年3月18日太陽花案,魏揚等人夥同其他占領立法院人士,在同年3月23日晚上,號召群眾在政院周邊拒馬上鋪起棉被強行爬入行政院,並在正門前廣場靜坐抗議,還有人闖進政務委員辦公室,與警察爆發激烈衝突。一審將破壞警方拒馬及攻擊員警的許順治、李冠伶等11人依損壞公物、妨害公務罪判刑3至5月,可易科罰金;被訴煽惑犯罪的魏揚等7人則獲判無罪。上訴後,高院認為,行政院不是公眾得隨意出入的場所,魏揚等人已逾越言論自由保護範圍,魏揚還在行政院內用擴音器向民眾喊話:「我要請各位有一個準備,就是『這是一場革命,這是一場戰爭』,警察不是跟我們玩嘉年華的」,又在臉書PO「動員」、「聲援」等字句,被認定煽惑他人犯罪,改判魏揚等8人有罪。
最高法院撤銷魏揚案有罪判決 人民行使抵抗權可阻卻違法
最高法院今天上午撤銷魏揚等人「324攻占行政院」的有罪判決,最高法院刑事第一庭庭長陳世淙及副手、資深法官黃瑞華等5人主要是依據「創設抵抗權」,認為憲法雖未明文規定抵抗權,但依台灣民主權的憲政原理,應加以承認,人民行使抵抗權可以阻卻違法。最高法院先前開庭審理太陽花學運衍生「324攻占行政院」案,蒞庭公訴檢察官朱朝亮怒斥,魏揚等人辯稱是在行使抵抗權,主張無罪,如果因反服貿攻占行政院可以無罪,反萊豬、反核食是不是也可以衝進總統府吃餅乾,同樣不能處罰?霎時令被告及律師們沉默不語。魏揚等人7年前號召民眾在政院周邊拒馬上鋪起棉被爬入行政院,並在正門前廣場靜坐抗議,還有人闖進政務委員辦公室。魏揚等7人遭檢察官起訴煽惑犯罪,一審台北地院判無罪。台灣高等法院認為,魏揚等人以「衝、占領」、「圍住警察、拿下行政院、癱瘓行政運作」等口號,煽惑他人非法侵入行政院及妨害公務,不是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範疇,改判有罪後,魏揚等人上訴三審。最高法院開辯論庭時,蒞庭論告的最高檢察署檢察官檢察官朱朝亮立即駁斥,引用司法院長許宗力的文章,認為行使抵抗權必須謹慎,「目的不能使手段神聖」;占領政院的被告「求仁得仁」,檢方可以認同從輕處罰,但不宜判無罪,否則是特權。
魏揚等7人攻占行政院案 最高法院撤銷有罪判決發回更審
美國國會本月6日發生騷亂事件引起全球嘩然,而7年前發生在台灣,太陽花學運引發攻占行政院案的判決也引人矚目。魏揚等7人遭起訴煽惑他人犯罪,台灣高等法院認為,魏揚等人鼓動他人侵入政院對抗員警,不受憲法言論自由保障,判7人有期徒刑2至4月不等,上訴後,最高法院今天上午將有罪判決撤銷發回更審。2014年3月18日太陽花案,魏揚等人夥同其他占領立院人士,於同年月23日晚7點,號召民眾在政院周邊拒馬上鋪起棉被爬入行政院,並在正門前廣場靜坐抗議,還有人闖進政務委員辦公室,與警爆激烈衝突,甚至將警員推拉下台階。北檢偵辦後起訴93人,蔡英文總統執政後,政院撤回87人侵入建築物罪告訴,魏揚等人因被訴妨害公務等罪屬公訴罪不能撤告,仍由法院審判。北院一審將破壞警方拒馬及攻擊員警的許順治、李冠伶等11人依損壞公物、妨害公務罪判刑3至5月;被訴煽惑犯罪的魏揚等7人認定無主觀犯意,判決無罪。高院稱,立院審案瑕疵可循正常管道救濟,但魏揚等7人以「衝、占領、爬進去、圍住警察、拿下行政院、癱瘓行政運作」等口號及臉書,煽惑他人非法侵入及妨害公務,不具必要性也非憲法保障之言論自由範疇,改判有罪。
反年改毆警打記者!「八百壯士」立院搗亂…吳斯懷等13人遭起訴
「八百壯士」前年4月因為反年改法案審查,號召萬人上街抗議,豈料經過立法院時突然發起攻擊,與警方發生嚴重衝突,甚至有記者因此被打傷。如今台北地檢署則是依煽惑犯罪、妨害公務、傷害等罪嫌,將吳斯懷等13人起訴。2018年4月26日,立法院預計在這天審查軍人年改條例,不過反年改團體則是在前一天(25日)、立院舉行公聽會時進行抗議活動,而警方得知消息後,便在立院門口設下大量拒馬,豈料示威人群卻突然爆走,試圖破壞圍欄和拒馬,接著和多名員警爆發衝突,甚至還有記者在採訪時遭群眾毆打。據當時警方統計,這次衝突中有68名員警,16名記者受傷,檢方還為此成立專案小組,如今台北地檢署查看警方蒐證畫面等證據後,今(17日)以煽惑犯罪、妨害公務、傷害等罪嫌,將吳斯懷等13人起訴。
原台灣名字最長之人提告Youtuber「要投」 聲稱:煽惑犯罪
原先台灣姓名第一長的人是嘉義市的「黃宏成台灣阿成世界偉人財神總統」,但日前Youtuber「要投」也改名為「晋瑋臺灣台東之子大麻煩要投油土伯歐薩斯」,成為目前台灣姓名第一長的人。黃宏成29日到嘉義市警局報案,指控要投的新名字「晋瑋臺灣台東之子大麻煩要投油土伯歐薩斯」名字有諧音「台灣、大麻販、藥頭、喔爽死」等,質疑他觸犯刑法第153條「煽惑他人犯罪」。對此,要投也回應了。黃宏成29日至嘉義市警局報案,聲稱「要投」之名具備「藥頭」之諧音,在名字中更有「台灣、大麻販」等等的諧音字樣。更質疑此名字已經觸犯刑法,誘導他人犯罪。黃宏成更指出「要投」的新名字出現「台灣大麻販」,翻譯成英文後把台灣變成國際販毒營運中心。還呼籲蔡英文總統應該處理這個問題,否則將影響台灣年輕人看到影片後的想法。對此,Youtuber「要投」針對黃宏成的控訴回應「我是要投,不是藥頭,請不要亂改我名字,謝謝」。更進一步解釋,「飛鏢選手,要投出去,才叫要投」,至於「歐薩斯,不是喔爽死,是我的英文名字」,也提到若有警方傳喚通知到案說明,他將會拍一集「誣告」影片來證明自己的清白。黃宏成認為,「要投」這個名字涉犯刑法第153條,明顯告訴別人他有大麻還販賣,就是涉及法律的相關規定,違反公序良俗。他更舉例,難道名字可以取「殺死鐵路警察是英雄喔爽死」的諧音嗎?這是觸犯法律的行為,更不能被社會接受。他也透露,將和立委陳情,應該要修改姓名條例法,若取名內容違反公序良俗,應該不能同意核准通過。
《迷因力量》指「柯文哲與台民黨必須死」 涉危害安全遭告發
擁有數萬粉絲的臉書粉專「迷因力量」近日出大量反柯言論,且在網路發文指,台北市長柯文哲與台灣民眾黨造成洪慈庸、許淑華落選,認為「柯文哲與台民黨必須死」,為此,台北市文明人權服務協會認為「迷因力量」已經涉犯恐嚇危害安全罪,協會理事長張凱鈞今(14)日下午到台北地檢署告發「迷因力量」。張凱鈞指出,擁有數萬粉絲的臉書粉專「迷因力量」在大選結束後,涉嫌恐嚇、搧惑犯罪,甚至撰文對粉絲們昭告「柯文哲與台民黨必須死」,這種泯滅人性的激進言論已經涉及犯罪,因此提出告發。張凱鈞強調,「迷因力量」擁有數萬追隨者的政治類粉絲團,本身就應該負起一定的社會正義與民主教育責任,但很遺憾的是他們卻迷失到將「力量」用在恐嚇刺殺與煽惑犯罪的面向,違背民主政治的意義。
發文總統出訪機降北京 男子煽惑犯罪被送辦
【記者/謝中凡】一名林姓男子在臉書的多個社團發表「蔡總統出訪友邦,華航機師直接將飛機往北京降落…」等言論,調查局查悉認為此舉危害總統及國家安全,由資通安全處會同彰化縣調查站,將林某約談到案,並依煽惑他人犯罪,函送彰化地檢署偵辦。根據調查,林姓男子於今年2月12日在臉書公務人員退休協會等多個社團,以本名發表「蔡總統出訪友邦,華航機師直接將飛機往北京降落,臺灣所有紛擾問題一次解決。天佑台灣」等言論。調查局認為,將總統載往北京,是嚴重危害總統及國家安全的行為,林某的言論是公然煽惑華航機師或其他不特定多數人犯罪。為確保國家安全及社會安定,防止惡意言論擾亂社會秩序,調查局資通安全處鎖定林某的彰化IP位置,即會同彰化縣調站將林某約談到案,並依煽惑他人犯罪,函送彰化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