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行為能力
」 無行為能力 再生醫療法 細胞陸少年被醫美診所哄騙貸款隆乳「直播賺錢」 手術回家變B罩杯媽媽採法律行動
中國一名智能障礙的19歲男孩在醫美診所找工作時,工作人員告訴他,做隆乳手術後可靠直播賺錢,增加收入,儘管男孩擔心在做完整容手術後會讓他擁有女性的外表,並表示自己沒有錢做手術,但工作人員則向他保證男性也可以,然後說服他分期付款,還建議可以用直播收入償還貸款,最後手術讓他變成了B罩杯,男孩媽媽得知後則決心討回公道。據報導,男孩的母親盧姓女子來自中國湖北省武漢市,她說兒子最初在醫美診所找工作,其提供全膳,月薪為人民幣3千元(約新台幣1萬3545元),而當他在診所詢問工作機會時,一名員工說「你可以先做完隆乳手術,等身體恢復後再開始工作。」理由是手術後可靠直播賺錢。對此,儘管男孩表示,擔心在做完手術後會讓他擁有女性的外表,並表示自己沒有錢做手術,但工作人員則向他保證男性也可以,然後說服他分期付款,並建議他可以用直播收入償還貸款,「我們有很多主播主在這裡做整容手術,賺了很多錢,有些平台允許一周內提款,有些平台甚至允許每天提款。」男孩最終於7月28日接受了整容手術,並申請了人民幣3萬元的貸款,還額外貸款了人民幣7千元來支付手術費用,共3.6萬人民幣(約新台幣16.7萬元),當母親得知後,感到十分震驚,表示「手術讓我兒子變成了B罩杯,下面有兩條長長的疤痕,看到這些傷疤我心碎了。」雖然經過反覆協商,植入物被移除,但其母親說這再次「傷害」了她的兒子,她也分享了醫療報告,顯示兒子有智力障礙,心智能力是5歲孩子,還患有憂鬱、焦慮和睡眠障礙。對此,母親決心討回公道並向媒體求助。湖北律師事務所律師告訴媒體,「如果這個人是無行為能力人,那麼監護人,也就是本案中的父母,必須簽署這樣的手續。第一,錢一定要退、第二,如果造成傷害,一定要賠償。」此案也在社交媒體上引起強烈反響,網友紛紛留言問「什麼?一個19歲的男孩?豐胸?我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這太令人憤慨了,一些美容診所與詐騙集團沒有什麼不同」。
立院三讀修正通過「加重虐童刑責」:凌虐未滿7歲者加重其刑至1/2
台北市一名1歲孩童「剴剴」遭保母虐死,引發社會譁然,藍委紛紛提案修法加重虐童刑責。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刑法》加重虐童刑責條文,對於未滿7歲之人,施以凌虐或以他法足以妨害其身心的健全或發育者,或是因而致人於死、致重傷者等,依各項規定加重其刑至2分之1。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4月17日初審《刑法》併案審查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及國民黨立委提案刑法第77、286條條文修正草案等10案,內容包括虐童致死刑責拉高至死刑、無期徒刑、不得假釋等,雖對虐童提高刑責有共識,但各版本條文設計從刑度到年齡都不同,討論時意見不一,最後全數條文保留,送交黨團協商。現行《刑法》第286條第1項至第4項條文分別規定,對於未滿18歲之人,施以凌虐或以他法足以妨害其身心的健全或發育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意圖營利,而犯前項之罪時,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12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立法院長韓國瑜今天上午召集朝野協商,三黨達共識,協商結論,刑法286第1項至第4項未修正,增訂第5項,「對於未滿7歲之人犯前四項之罪者,依各該項之規定,加重其刑至2分之1」。其餘條文不予處理。立法院會今下午處理該案,現場立委無異議,照協商結果三讀修正通過。另外,立法說明指出,考量未滿7歲之人無行為能力,若對未滿7歲之人犯本條之罪,惡性非輕,對被害幼童身心戕害的情節尤重,現行刑度已不足反映行為人惡性,且經統計近3年各地檢署依本條起訴案件被害人年齡分布情形,超過半數被害人均未滿7歲,更證有遏止是類案件的必要。
再生醫療法終完成三讀 立委提醒病患及家屬這件事
經過10年討論、兩屆立院三個會期的反覆審查,「再生醫療法」今天在立院完成三讀,一旦總統明令公布後,即可實施。再生醫療法條文明定,為避免無行為能力者被迫提供細胞,導致電影「姊姊的守護者」情節重現,法案排除嬰兒作為細胞提供者,羊水、臍帶、胎盤則可作為再生醫療的來源。如果提供者為成年無行為能力者,須經代理人公證,若非醫療機構執行再生醫療行為,將重罰200萬以上2000萬以下罰鍰。國民黨醫師立委蘇清泉指出,再生醫療法的通過,將會讓許多患者重新對餘命燃起希望,但再生醫療的內涵相當複雜,包括「同種同體」「同種異體」或者「異者異體」,規範相當嚴格。他也要提醒國人同胞,再生醫療只能當成是輔助療法,不要把它當成醫療主力,就診主力還是要靠外科醫生的切除(癌細胞)、化療、標靶、放射治療,再生醫療用基因、細胞治療,只能作為增加病患免疫力、或用作追加治療。他解釋,再生製劑條例,是將再生醫療製劑的製作做更詳細規範,以免很多不實誇大的廣告,誤導病患及家屬,傾家蕩產去做治療,結果仍無效,還引發嚴重糾紛,這些製劑的製造過程,是否符合條例規定,雖然現在放寬可以在醫院或科技廠中進行製作,但一段時間後仍須遵守最嚴格藥廠規範,先進國家也是這樣進行。所謂再生醫療,是利用基因、細胞及其衍生物,治療、修復或替換人體細胞、組織及器官,包含重度燒燙傷培養皮膚細胞層片進行移植、癌症細胞治療、心臟破損修復,甚至透過抽血及基因轉殖,培養出胚胎幹細胞,投入器官移植等醫療行為。上屆立委討論再生醫療法草案時,內容曾引發極大爭議,醫界甚至群起反對、連署呼籲退回草案,爭點包含人體試驗與否、是否納管異種細胞、胎兒權益把關及醫療機構成立營利機構等嚴重利益迴避問題。政院後來提出新的修正草案版本,要求除特殊情形(恩慈療法)外,執行再生醫療都須完成人體試驗,也排除醫療機構成立營利性的再生醫療生技醫藥公司。所謂的恩慈療法,是引用衛福部訂定「特定藥物專案核准製造及輸入辦法」,為預防、診治目前國內尚無適當藥物或替代療法之危及生命或嚴重失能之疾病,或為因應公共衛生需求之緊急情事,而有必要使用尚未取得許可證之藥物。藥事法明定未取得許可證之藥物,得由特定醫院為特定病患向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專案申請製造或輸入。就是一般俗稱的「恩慈條款」。至於電影「姊姊的守護者」,劇情則是電影主角出生後,一直作為患有嚴重疾病姊姊的無條件捐贈者,提供血液、臍帶、骨髓等已延伸姊姊的生命,引發外界重視「胎兒的相關權益」,此次修法三讀條文也排除胎兒,明訂再生醫療組織、細胞來源之提供者,以有意思能力之成年人為限。條文並明訂,政府應每年公開再生醫療治療成效,包含案例數、治療效果、不良事件等,若有重大傷害或死亡,病患將得到救濟,若非醫療機構執行再生醫療行為,將重罰200萬以上2000萬以下罰鍰。三讀條文同時規定,非醫療機構不得執行再生醫療,且醫療機構執行再生技術前應進行並完成人體試驗,但有兩類特例情況可免人體試驗,第一是治療危及生命或嚴重失能的疾病,且台灣尚無適當的藥品、醫療器材或醫療技術的緊急需求(恩慈治療),第二則是再生醫療法施行前,醫療機構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執行的再生技術。恩慈治療的條件、申請、案例數限制、倫理規範,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但治療應排除異種細胞、組織。再生醫療法也針對現行「人類胚胎及胚胎幹細胞研究倫理政策指引」法制化,規範未來再生醫療研究涉及胚胎或胚胎幹細胞,不得以人工受精方式製造胚胎、不得製造雜交體、不得以其他物種細胞核植入去核的人類卵細胞、不得繁衍研究用胚胎、不得將研究用胚胎植入人類或其他物種之子宮、不得製造或繁衍具有人類生殖細胞的嵌合物種,以防範牴觸醫學倫理的重大爭議情況出現。
人夫癱瘓5年…妻子神隱「懷孕生女」還要公公幫還債 綠帽尪崩潰訴離
彰化男子阿強(化名)與妻子結婚多年,後因腦動脈瘤破裂,合併蜘蛛膜下腔出血,癱瘓長期臥床。沒想到,妻子不僅對丈夫不聞不問,還跟他人發生關係懷孕產女,最後竟找上公公幫忙還債,並稱她會被抓去賣淫博取同情,陸續獲得10多萬元,氣得阿強向法院訴請離婚。彰化地院審理後,判准2人離婚;可上訴。根據判決書,阿強主張,原告與被告於民國90年5月31日結婚,婚後感情尚稱融洽,不料被告於97年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後即離家不知去向,期間雖有返家數次,但均只待幾小時即離開;後來原告於100年7月20日因腦動脈瘤破裂合併蜘蛛膜下腔出血,意識不清,四肢僵硬須長期臥床,完全喪失行動能力,被告亦不返家照顧。阿強指控,被告在他癱瘓後與第三人發生性關係,生有一女;嗣被告或以電話或短暫回家告知原告父親之方式,以最近均以其在外有欠債,若不拿錢給她還債,則會被抓去賣淫,以博取原告父親同情,陸續獲得10多萬元。原告忍無可忍,認為婚姻無法維持之事由應可歸責被告,請求法院判准2人離婚。彰化地院審酌,被告長期離家,亦未返家照顧無行為能力之原告,彼等間互信、互愛、互諒之基礎已失,無從繼續保持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幸福,夫妻關係已名存實亡,任何人倘處於同一境況,均將喪失維持婚姻希望之程度,且被告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任何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判准2人離婚。全案可上訴。
再生醫療雙法初審通過!胎兒禁止成細胞提供者 最重罰2000萬元
《再生醫療法》與《再生醫療製劑條例》雙法草案9日獲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初審通過。依《再生醫療法》草案,為避免無行為能力者被迫提供細胞,其代理人在為他做決定時,須經公證,羊水、臍帶及胎盤可做為組織來源,但是胎兒不可成為細胞提供者。《再生醫療法》重要條文。草案也規定,為保護病患「知」的權利,政府應年年公開再生醫療治療成效;若有重大傷害或死亡,病患將得到救濟,並將非醫療機構執行再生醫療的罰鍰提高至10倍,可重罰2000萬元。《再生醫療法》及《再生醫療製劑條例》是國內發展再生醫學及細胞治療的根本大法。再生醫療是指以基因、細胞及其衍生物,用於治療、修復或替換人體細胞、組織及器官的製劑或技術。在未完成立法前,衛福部在2018年發布《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簡稱特管辦法),開啟細胞治療的時代,共核准6大類自體細胞治療技術,適應症包含癌症、燒傷、退化性關節炎及膝關節軟骨缺損、皮膚缺陷等。國內近年積極提倡再生醫療雙法,不只幫助需要的患者,也著眼於商機。據估計,全球市場產值在2050年可達3800億美元,生醫界認為,可望成為台灣另一座護國神山。特管辦法將落日 再生醫療法銜接行政院去年提出《再生醫療法》草案挨批是為廠商開大門,甚至被形容是「類高端」,今年政院版做了大幅修正,朝野終於取得共識。前天在衛環委員會審查時,來自異體(別人)或異種(其他動物,例如豬)的細胞,能否應用於再生醫療,引發朝野立委爭執。民眾黨立委陳昭姿認為,日韓再生醫療蓬勃發展,我國卻不敢開放,值得深思。民進黨立委邱議瑩則說,限制異種、異體細胞,將扼殺科學研究的發展;民進黨立委王正旭也擔心影響病患治療。雖然也有立委持保留態度,經討論後,朝野同意,在「恩慈療法」下,若須用到異種細胞,必須先做人體試驗。所謂恩慈療法,即危及生命或嚴重失能的疾病,且國內尚無適當藥品、醫材、技術的治療,可向主管機關提出專案申請。然而,衛福部昨日在做草案文字修正,卻把「異種」誤植為「異體」,修正版本傳入委員手中,被王正旭問起,衛福部坦言寫錯,改回「異種」。無行為能力者提供細胞 須公證醫改會執行長林雅惠說,醫改會原期待立院可就是否有條件開放異體細胞,或採正面表列等方式進行討論,可惜卻沒有。異種來源不是人類,她認為風險最大,異體的風險雖也高,但因一人細胞可供多人使用,有助減輕病患負擔,是否限制異體,應考量疾病型態而定。另針對無行為能力者的細胞提供,過去民間擔心上演《姊姊的守護者》劇情,胎兒被迫成為他人細胞提供者。民眾黨提案,應排除胎兒及無行為能力者提供細胞,經2天討論,朝野各退一步,「代理人」例如父母,為無行為能力者做決定時,須經公證,但限定只能用於治療疾病,而胎兒不做為組織來源,但羊水、臍帶及胎盤除外。對於病患的救濟,此次未討論。消基會董事長吳榮達認為,人為因素造成的傷害或損害,都應有救濟措施,不應僅限「重大傷害或死亡」者。林雅惠推估可能是台灣沒有合適的第3單位可承接救濟業務,呼籲政府思考有無更周全的做法。再生醫療法雙法草案昨天送出委員會,不需經朝野協商、待立法院二讀、三讀通過。
開錯刀醫師陸希平扯「間接救人」 高雄民生醫院、衛生局火大回應了
高雄市立民生醫院驚傳醫療疏失,2名護理師、麻醉醫師和執刀外科醫師竟然都沒有核對身分,就對1名中風無法表達的黃姓男病患開刀,結果手術完後才發現開錯刀,事後執刀醫師陸希平甚至還偽造病歷登載,企圖掩蓋疏失,11日已遭衛生局決議2大過免職處分。對此,陸希平昨(12日)親上火線,表示並未推病人去開刀房,是巡病房途中接到麻醉科電話通知病人血壓不穩趕去處理後,才知道開錯刀,並強調「絕無造假病歷」,甚至還「間接救了病人」。對此,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及民生醫院12日晚間雙雙發聲明還原事發過程,直指陸希平說謊。陸希平昨親上火線回應爭議,他聲稱當天上午8點到醫院後,第一台手術是由開刀房跟病房跟病人進行身分確認和所謂的交接,再由病房送病人至開刀房去,他當下本身是在醫院其他單位巡房的過程當中突然接獲麻醉科的電話,告訴他送來的這個黃姓病人(應該要開的是張姓病人),血壓相當不穩,低到50、30左右,他才下去處理,「報傳有些人說是我推病人從病床去開刀房,這是不對的,是由病房跟開刀房直接去完成交接。」當他知道病人送錯後,陸希平也稱他馬上就和機構相關負責人聯繫,因為黃姓病人本身無行為能力,也沒有家屬,所以跟機構相關法定代理人以及值班護理長取得同意書,並且做完整的病情解釋,然後以緊急病案方式去完成事後同意書。事後黃姓及張姓病人也都回到病房,病情相當穩定,「雖然我已經被醫院解除職務,但我直到今天下午還是有給這兩位病患打氣關心,親自到病房換藥。」至於偽造病歷部分,陸希平堅稱絕對沒有竄改任何病例,「同意書是我親自去撰寫有關醫師應該寫的部分,有關該在病人家屬或病人法定代理人去簽名的部分,我是請開刀房護理師交給機構的護理長,她可能是用傳真去運送,去完成這份同意書。我是絕對不會去寫我不該寫的部分,對黃姓病人來講,我是這樣去做的。」不過高雄市立民生醫院12日晚間卻發出5點聲明打臉陸希平:1.「陸姓醫師表示未推病人去開刀房,是巡病房途中接到麻醉科電話才趕去處理乙節」,根據調查,陸醫師4月4日上午7:57從開刀房打電話至「一般病房」,詢問開刀病人為何還未送至?隨後親自前往病房護理站,指示必須立即將病人送至手術室,隨後並親自前往病房護理站指示,必須立將病人送至手術室,不過當下護理師與手術室均表示該病患預排刀為8:30,依照院內SOP手術室程序尚未完備,請陸醫師等候手術室通知病房後,才能將病人送至手術室。但陸醫師不願等候手術室通知,仍執意「親自指示」工友將指定病人立刻送往手術室,且8:00至8:30該時段正逢病房護理師進行交班之時間,因忙碌時刻故無法當下與工友確認送出病人之身分。2.當天陸醫師與黃姓病人幾乎同時抵達手術室,陸醫師隨即催促相關同仁立刻上刀。麻醉醫師對該病人進行麻醉評估時,告知病患血壓偏低、不宜手術,但陸醫師仍堅信病患接受手術後即可恢復,不採信麻醉醫師之評估,執意上刀,直至此時團隊仍無人察覺病人送錯。3.黃姓病患原本就不是陸姓醫師的病患,是單純因「內科疾病」收住院治療,「無照會外科手術之需求」。與陸醫師自述「麻醉科因病人血壓不穩定,才通知他前往處理」之情事不符。4.陸姓醫師發現病患錯誤後,在手術後親自致電通知送病患入院之護理機構,要求補簽「同意書」,此節疑涉嫌簽署不實之同意書,皆有明確之相關事證,本局已函送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調查。5.陸姓醫師非自願離職乃是本院經法定程序審議處分大過2次予以免職。高雄市政府衛生局也發聲明表示,依照院方醫品病安委員會調查、本局約談相關醫事人員陳述,4月4日當天上午主刀醫師陸希平明確逾越院方既定程序事證明確,是導致本起重大病安事故之主因,且經審閱病歷紀錄,發現主刀醫師陸希平不但開錯刀,且事後涉病歷登載偽造同意書企圖補救。陸醫師雖聲稱「間接救人」云云,卻挑戰醫療專業與倫理之虞,除經院方人審會決議免職處分並移送地檢署偵辦外,亦將依據行政調查事證並參採陸姓醫師之自述說明,儘速召開醫師懲戒委員會議處,堅定捍衛病人安全的醫療核心價值。
高雄民生醫院「開錯刀」 主刀醫師陸希平發聲否認造假病歷
高雄市立民生醫院發生「開錯刀」的醫療疏失,執刀醫師陸希平甚至傳出想息事寧人製造假病歷,不過陸希平12日親上火線,表示並未推病人去開刀房,是巡病房途中接到麻醉科電話接到通知病人血壓不穩趕去處理後,才知道開錯刀並強調「絕無造假病歷」。根據《三立新聞網》引述陸希平說法,針對這次醫院開刀開錯病人事件,造成民眾對醫護人員一些相關負面觀感,對大家表示深深抱歉,他也還原開刀始末,當天上午8點到醫院後,第一台手術是由開刀房跟病房跟病人進行身分確認、交接,再由病房送病人至開刀房去,「報傳是我推病人從病床去開刀房是不對的,是由病房跟開刀房去完成交接」。陸希平還表示,「我本身是在醫院其他單位巡房當中突然接到麻醉科電話,告訴我說送來的病人(即送錯的黃姓病人)血壓相當不穩,我一聽就趕快下去處理,我們處理完後才發現是錯的,我們大概花十幾分鐘時間做完整處理,之後還包括打點滴,總共時間是幾十分鐘,處理好後病人生命徵狀改善,之後電話打來才說病人送錯了」。當他知道病人送錯後,陸希平馬上和機構相關負責人聯繫,「因為這病人本身無行為能力、沒家屬,是跟機構相關法定代理人跟值班護理長取得同意書並且做完整的病情解釋,因為屬於緊急狀況,所以我們是以緊急病案方式去完成事後同意書,因為接著開張姓病人手術,這兩位病人(黃及張)都回到病房,病情相當穩定,雖然我已經被醫院解除職務,但我直到今天下午還是有給這兩位病患打氣關心,親自到病房換藥」。針對竄改病歷部分,陸希平強調絕對沒有竄改任何病例,「同意書是我親自去撰寫有關醫師應該寫的部分,有關該在病人家屬或病人法定代理人親自簽名部分,我是請開刀房護理師交給機構的護理長,她可能是用傳真去運送,去完成這張同意書」,陸希平表示,只有寫自己的部分,絕對不會去寫不該是他寫的部分。
台北17歲少年砸2千萬買房 父母1行為證明「花自己錢」:免徵贈與稅
台北一名17歲少年今年砸2000萬在新北市買房,卻不用被課徵贈與稅,主要是少年的父母做了一件事,證明其購屋是「花自己的錢」而非贈與,十分聰明。少年父親在買賣契約訂定日後30天內,向戶籍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申報贈與稅,並出示少年存摺影本,證明支付不動產的資金來源,是少年自2013至2023年10年間受贈與自父母的存款。台北國稅局查證,少年銀行帳戶在買房時,已有足夠資金,且支付價款確實由少年銀行帳戶支付,確定非屬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之贈與,所以不必課徵贈與稅。國稅局說明,少年父母每年各有200多萬免稅贈與額度,如果用好用滿,從7歲開始,10年下來到17歲,就可以免稅贈與4000萬元。父母每年各有200多萬免稅贈與額度。(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據了解,未成年人購置財產,若能證明支付款項確為未成年人所有,免徵課贈與稅;假如無法證明,視為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贈與,應課徵贈與稅。另外,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5款規定,限制行為能力人或無行為能力人所購置之財產,如不能證明支付之價款屬購買人所有者,視為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之贈與。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應於同法第24條規定期限內,申報及繳納贈與稅。因此,未成年人在購置房屋時,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一定要注意稅法相關規定,以維護自身權益。
女「手無法提重物」求償2600萬元 她卻參加扔樹比賽保險金飛了
愛爾蘭一名女子聲稱因為車禍關係導致她「處於無行為能力」,無力做家務事或拿沉重包包,她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約近2600萬元台幣,結果她在一年內卻被拍到參加扔樹比賽的照片,甚至獲勝拿獎狀,由於證據確鑿,法官最終駁回她的理賠案。愛爾蘭女子以「處於無行為能力」為由申請保險理賠,卻被拍到參加扔樹比賽還獲勝的照片。(圖/翻攝自x)從照片可見,這名36歲女子格拉布斯卡(KamilaGrabska)居然被拍到參加需要體力和行動力的競賽,保險索賠被法院判處駁回,根據《地鐵報》報導,這名女子向RSA Insurance保險公司提起告訴,聲稱2017年因為一場車禍導致背部和頸部疼痛,至少會有5年多無法工作,要求支付64萬9967英鎊,約近2600萬元台幣的傷害保險理賠。除此之外,格拉布斯卡還表示,由於長期舊傷而無法照顧孩子、完成基本家務或舉起沉重的包包,有時甚至疼痛到受不了,必須有人幫忙把藥物送到她床上才能服用,雖然她聲稱自己很虛弱,但卻被捕捉到參加需要體力和行動力的競賽畫面。根據愛爾蘭西部利默里克(Limerick)高等法院庭上展示的照片證據,顯示格拉布斯卡2018 年1月參加當地扔樹比賽,根據比賽規則,誰能把152公分高的雲杉樹扔擲得最遠,就能獲勝。另據《愛爾蘭獨立報》指出,法庭上還播放了格拉布斯卡2023年11月在公園與寵物狗玩耍約 90分鐘的影片,報導更指出,她在比賽數天前還向醫生宣稱,自己脊椎、背部和頸部一直疼痛。對此,法官在庭上表示,「這是一棵非常大的天然聖誕樹,而她以非常敏捷的動作扔出它」,由於鐵證如山,格拉布斯卡只好坦承她贏得了比賽,保險理賠則是一毛都拿不到。
男子持刀殺妻後攜女兒跳樓輕生! 韓法院將嚴懲輕生未遂者
南韓首爾市近日傳出一家3口集體死亡的離奇意外,警方在一處公寓大樓發現3具遺體,根據警方推測是丈夫先殺死妻子,之後再抱著不到1歲的女兒墜樓身亡。而近日韓國也不斷傳出類似的家庭集體輕生事件,讓法官非常憤怒,加重對於輕生未遂者的刑罰。根據韓媒綜合報導,首爾市蘆原區中溪洞3日凌晨4點時,發生一起死亡命案,警方在接獲死者父親報案「兒子傳來疑似遺書的簡訊『我做錯了,謝謝』」後,立即趕往死者居住的公寓。沒想到竟發現33歲死者李男以及7個月大的女嬰陳屍在公寓大樓前,而其37歲妻子則陳屍在公寓內。根據警方初步調查後推斷,李男先用凶器砍殺妻子,之後在抱著女兒跳樓輕生,而目前警方也將遺體送往驗屍官辦公室進行驗屍。而一名住戶則表示「凌晨3點左右聽到砰的一聲巨響,把我給嚇壞了,等到4點我打開窗戶時,就看到救護人員正在進行心肺復甦術」。根據消息人士指出,李男生前以自行開業為生,不過卻沒有傳出有任何經濟困難的消息,全案仍持續調查當中。事實上,南韓近期接連傳出「集體輕生」的事件,讓南韓法院認為,而多數案例皆以當事人經濟困頓為由,來決定尚無行為能力、相對弱勢的子女的生死。讓多數法官認為,這樣的行為非常不人道,而這種嚴重侵害人權的殘忍殺人行徑,根本無法以正當理由合理化,因此近年來有加重刑罰的趨勢,法律界也開始傳出應嚴懲這類犯罪的檢討聲浪。◎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再生醫療法》草案允未成年可捐贈細胞惹議 學者憂心
爭議頗多的《再生醫療法》,由於草案允許非成年人經家長同意後捐贈組織、細胞,且未明確規範只能捐給自己,學者擔憂未來將淪為細胞販賣,或為治療特定家庭成員,讓未成年人不斷成為細胞提供者。另外,草案未全面禁止繁衍研究用胚胎、製造雜交體,衛福部雖掛保證說禁止卻未確實入法,亦面臨倫理爭議。根據《再生醫療法》草案第16條,再生醫療組織、細胞來源的提供者以有意思能力的成年人為限,但顯有益於特定人口群或未能以其他對象取代者,不在此限。條文允許胎兒經母親的書面同意、無行為能力者經監護人書面同意後,成為捐贈者。不具名學者擔憂,此舉恐讓《姐姐的守護者》劇情重演,家長可能為了治療老大,不斷讓老二成為捐贈人,若細胞具有相當價值,亦可能導致細胞買賣。這名學者指出,衛福部雖說捐贈的細胞只允許自用,卻未將這樣的限制入法。以器官捐贈為例,即使是活體肝臟,《器官移植條例》也限制捐贈對象必須鎖定成年人,但為何到了再生醫療,就放寬到家長同意胎兒捐贈,還未限制自用的程度?而《再生醫療法》另一倫理問題在於,包含製造雜交體、繁衍研究用胚胎等高度爭議的研究,在第19條中未全面禁止,卻授權主管機關核准後開放,而主管機關的標準也未說清楚。面對新技術的發展,制訂法律時,不能看到有例外就全部開放,基本的原則仍應該守住,學者表示,衛福部擔憂立法不及,恐限制產業的發展,但再生雙法不一定要同步通過,既然《再生醫療法》的爭議較多,不如就先通過《再生醫療製劑條例》,讓產業收益,另一法則多凝聚社會共識,把倫理爭議處理好再說。
金氏世界紀錄認證AV帝王淪性侵犯 他揹30項指控晚景淒涼
美國「AV帝王」朗傑瑞米(Ron Jeremy)入行至今,已拍攝超過2000部的作品,不過他近年被指控30項性侵罪行,受害者高達21人,雖然他矢口否認,仍遭到檢方起訴,由於他罹患失智症,檢察官表示他將不會出庭受審。朗傑瑞米被控30項性侵罪行。據《洛杉磯時報》報導,近年隨著Metoo運動發酵,多名受害者出面指控,朗傑瑞米不顧她們的意願,侵犯身體,受害者的年齡從15歲到51歲,不過他對所有指控拒不認罪,由於朗傑瑞米有嚴重的失智症,在記憶喪失的情況下,經檢察官和律師共同請來的醫事專家診斷後,評定他不適合出庭受審,且不具任何刻意偽裝的跡象。朗傑瑞米被控30項性侵罪行。《泰晤士報》引用洛杉磯縣副地方檢察官的說法,朗傑瑞米最快在1月17日被判定為「無行為能力者」,可能會因此停止對他的訴訟,並將他送往醫院治療,待病情好轉後,才會進行審判。朗傑瑞米曾被金氏世界紀錄認證,是產量最多的色情明星,這位成人界有名的演員,以重口味、真槍實彈廣為人知,最知名的作品如「深喉嚨系列」等;只是沒想到這位金氏世界紀錄保持人如今竟成階下囚,晚景可說相當悽涼。美國「AV帝王」朗傑瑞米是名金氏世界紀錄保持人,如今竟成階下囚還失智晚景悽涼。(圖/翻攝自推特)
惡男推老婦下樓梯被判無行為能力 市政府還得每天給他錢
在美國西雅圖發生了一起案件,一名40歲無家可歸的男子,在西雅圖火車站把一名62歲的老太太推下樓梯,但他不僅不用受到懲罰,當地居民的納稅錢還必須用來支付他的醫療費用。 根據《FOX News》報導,一名40歲的男子Alexander Jay在西雅圖火車站將一名62歲的老婦人Kim Hayes推下樓梯,老婦人起身想掙脫卻完全沒用,被他反覆丟下樓梯3次,造成她3根肋骨斷裂。並且在同一天,他在公車站刺傷了另外一位女子,他也於3月3日以二級攻擊罪被逮捕。一名40歲無家可歸的男子,在西雅圖火車站把一名62歲的老太太推下樓梯。(圖/翻攝自FOX News)這起事件在4月時開庭,法官認為他屬於無行為能力者,並下令他住院接受心理治療三個月,在社福機構有空位容納他進去接受治療之前,他會一直待在監獄。經過100天後,他還是遲遲無法進去接受治療,而法官認為這違反了他的基本權益。法官下令,從5月9日開始,西雅圖政府必須每天支付250美元(約7409.50新台幣),直到Alexander Jay入院接受治療。社福機構表示,他最早可以接受治療的時間可能是8月中,這可能會讓居民花超過17,000美元(約503846新台幣)在他身上。事實上,這不是Alexander Jay第一次犯罪,他在華盛頓州與加州兩地共有22次犯罪紀錄,包括偷竊、持有毒品、家暴等。
教授霸家產1/自家房產被失智母贈與哥哥 妹控貪心兄謀奪病重老父財產
台北市一名L小姐(化名)向本刊控訴,她的哥哥目前是北部某國立大學的助理教授,當年以攻讀博士為名出國7年,將罹病兩老「丟包」給她這個已出嫁的女兒,去年哥哥還趁父親已是半植物人、意識不清,將多筆父親名下價值約2億元的房產土地過戶給自己,「連我爸留給我們一家住的房子都不放過」。L小姐怒批親哥哥「貪心又超過」,已委請律師提告,幫自己討公道。L小姐難掩憔悴,在丈夫陪伴下向本刊記者控訴哥哥惡行,原來她父親已經高齡92歲,經歷國共大戰,民國38年他以軍醫身分跟著國民政府來台,直到返回對岸家鄉無望,才在台灣娶妻生子,育有L小姐和其哥哥。因為父輾轉調職,加上很有理財頭腦,包括北中南等地都擁有房產和土地,一家人算是隱形富豪不愁吃穿。不過,老父親本該含飴弄孫、頤養天年,在去年4月住進護理之家後變成「半植物人」現況更是成謎。「哥哥禁止我去探視或是打電話問病況,我已經整整一年沒見過父親。」L小姐難掩擔心,紅了眼眶,另一個讓她放不下心的還有罹患憂鬱症和失智症的媽媽,許久未見老伴讓老媽媽很不安,每天照三餐打電話追問L小姐父親近況。雙親各有狀況,更奇怪的是L小姐今年3月去參加自家社區區權會,才赫然發現2016年父親留給自己和丈夫孩子居住的家,明明是父親的房產,現在所有權人竟變成哥哥的名字。L小姐回憶當年哥哥突然遠走美國攻讀博士,「丟包」罹癌父親與憂鬱症母親,她無怨無悔獨自照料2老長達7年。(圖/方萬民攝)L小姐說「查詢後才發現,我們家的房產一月先被過給失智的媽媽,然後又贈與給哥哥」,L小姐覺得非常奇怪,順藤摸瓜發現父親名下包括台北2間房子、新北一間、台中高雄各一間房產以及幾筆土地,總共市價約2億元的資產,從去年起即開始陸續被贈與給哥哥。「爸爸的證件、印章、存摺簿全在哥哥手裡,他已經是半植物人,怎可能去做贈與手續?」L小姐懷疑哥哥心懷不軌,故意讓重病父親氣切留著一命,趁機將財產全部放進自己口袋,為的是父親過世後,不讓她分半毛遺產。L小姐請律師聯繫哥哥,希望「一家人」能私下協商,未料對方冷回「這些本來都是爸爸要給我的!」L小姐氣極,「2018年爸爸表示房產會對半給我們兄妹,當年哥哥聽完無法接受,爸爸才沒有寫遺囑公證等動作,沒想到哥哥連我的家都要奪走!」目前L小姐委請律師申請母親的監護宣告,希望給失智母親好的治療外;也針對哥哥提告《偽造文書》。她怒轟「古語有云百善孝為先,在國立大學教書的哥哥為了財產根本不顧親情,算甚麼老師?」針對L小姐狀況,律師王志超建議,由於父親健康狀況不明,家屬可以向家事法庭聲請選任父親的監護人,法院會請醫師去評估父親健康狀況,如發現父親已經無行為能力,將由家屬中推派1人或由法院遴選出監護人;也由於判定無行為能力後,依據醫療或就醫紀錄回推狀況,在無行為能力期間所有一切法律行為,譬如贈與都屬無效,財產得返還父親。另外,如當事人有「自書遺囑,也就是由自己從頭到尾書寫,載明年月日,有簽名、捺印、明載增減字數,可被認定為有效遺囑。而現今社會女男平等,法院一般判例通常認為兄妹都有繼承權,可以平分財產。高齡92歲的父親去年變成半植物人後,L小姐更在今年發現自己住處的產權變成哥哥名下,連帶父親所有房產、土地全被贈與給哥哥。(示意圖/報系資料照)對於L小姐的指控,哥哥反駁全是「鬼話」並正在蒐集證據提告。哥哥表示從小開始父親便逐步贈與以及轉移現金、房產給他們倆兄妹,妹妹也有分到,但父親重男輕女,認為財產應「傳子不傳女」,所以幾乎大部分房產土地是留給他,且都有父親意願書、人證等佐證。至於妹妹目前住處,原本是媽媽和他長期居住地,結果妹妹認為學區方便,跟父親索討疑似遭拒,未料妹妹竟把媽媽和他的東西扔出去,直接搬進去住,他不排除就此對妹妹提告,他說自己手中有父親的意願書,所以目前妹妹所居住之房產所有權人是他而不是妹妹。
教授霸家產2/回國將老父證件印鑑都掛失 2億資產輕鬆轉入自己名下
北部一名國立大學助理教授遭親妹妹L小姐(化名)控訴, 10多年前哥哥去美國唸博士,把罹癌的父親以及患有憂鬱症的母親丟給她獨自奔波照顧,哥哥回國後就以「照顧父親」名義「接管」其存款,去年起更將市值約2億元的房產及土地全收進自己名下,被發現後還辯白「本來一切就是我的!」氣的妹妹怒告教授哥哥《偽造文書》。L小姐表示,哥哥大她3歲,個性內向、孤僻,2人雖然年齡相差不大,但自小不親、鮮有交集。2008年間,當年32歲的哥哥以「公司內小人陷害無法升遷」等理由,突然跑到美國攻讀博士學位,把當時被醫師診斷出罹癌的父親和患有憂鬱症的母親「丟包」給她和丈夫照顧,一走就是7年。期間,哥哥未留下電話等聯繫方式,鮮少跟家裡互動,直到2011年老邁雙親接到詐騙電話,對方表示綁架了哥哥要求贖金,兩老心急如焚,最後L小姐的丈夫不得已寫e-mail向美國大學求助,才輾轉找到哥哥,確認他的安全。2015年,哥哥回國後,又回到原公司工作,對父母的狀況,他表示「負全責照顧」,還把父親的證件印鑑直接報遺失,並帶著父親重新申請,L小姐也沒有多想,直到今年3月得知自己住家從父親名下轉給母親,再被贈與哥哥後才恍然大悟「這一切該不會是早就計劃好的吧!」本刊調查,L小姐的哥哥已婚,目前在北部某國立大學化工系擔任助理教授,他擁有美國大學材料科學所博士學位。九旬老父親近年來曾因肺炎反覆入院、也曾一度病危,但哥哥回國介入照顧後,L小姐已經一年沒見過已是半植物人的父親。她回想從小到大父親曾多次講述當年戰火連天,跟隨國民政府顛沛流離輾轉來台的日子,擔任軍醫的父親最後以上校退伍,自己又出來開業,同時在北中南都置產,苦心積攢起房產家業,希望傳給L小姐和哥哥,讓他們生活無憂。L小姐不捨父親一輩子生活刻苦節儉,「我家連買最便宜的平板衛生紙都被爸爸唸,因為一抓就是一疊,他說用量不精準很浪費。」父親目前現況不明,L小姐卻發現「哥哥眼裡只有錢」,不斷對家產下手,思考再三後痛心對親哥哥提告,除了討公道外,更心疼病重父親和罹患失智症、憂鬱症的母親,希望他們都能受到妥善照顧。律師王志超表示,依據男女平等觀念,法院通常認為L小姐兄妹都有繼承權,可以平分財產。(圖/報系資料照)針對L小姐狀況,律師王志超建議,由於父親健康狀況不明,家屬可以向家事法庭聲請選任父親的監護人,法院會請醫師去評估父親健康狀況,如發現父親已經無行為能力,將由家屬中推派1人或由法院遴選出監護人;也由於判定無行為能力後,依據醫療或就醫紀錄回推狀況,在無行為能力期間所有一切法律行為,譬如贈與都屬無效,財產得返還父親。另外,如當事人有「自書遺囑,也就是由自己從頭到尾書寫,載明年月日,有簽名、捺印、明載增減字數,可被認定為有效遺囑。而現今社會女男平等,法院一般判例通常認為兄妹都有繼承權,可以平分財產。對於L小姐的指控,哥哥反駁全是「鬼話」並正在蒐集證據提告。哥哥表示從小開始父親便逐步贈與以及轉移現金、房產給他們倆兄妹,妹妹也有分到,但父親重男輕女,認為財產應「傳子不傳女」,所以幾乎大部分房產土地是留給他,且都有父親意願書、人證等佐證。至於妹妹目前住處,原本是媽媽和他長期居住地,結果妹妹認為學區方便,跟父親索討疑似遭拒,未料妹妹竟把媽媽和他的東西扔出去,直接搬進去住,他不排除就此對妹妹提告,他說自己手中有父親的意願書,所以目前妹妹所居住之房產所有權人是他而不是妹妹。
違規左轉撞癱騎士要賠4029萬元 法官:他未來日子很長
與父親從事與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的薛姓男子,前年騎機車遭馮姓機車騎士撞擊,送醫治療後重度昏迷,他的父親提告求償1億多元,台灣高等法院認定馮男未兩段式左轉肇事,考量薛男發生事故時34歲,未來勞動力損失1739萬多元,加計精神慰撫金等,判賠4029萬多元。薛男由父親擔任代理人提告指控,馮男在2019年7月5日下午5點騎機車沿新竹市香山區延平路由北往南方向行駛,行駛至延平路2段1590巷交岔路口時,未兩段式進行,竟貿然逕行左轉,也未禮讓直行車輛先行,致撞及對向他所騎乘的機車。薛男表示,他人車倒地,受有雙側創傷性硬腦膜下出血、蜘蛛膜下腔出血,四肢無法正常活動等傷害,經送醫治療仍重度昏迷而無行為能力,迄今無法自理生活,他因事故喪失勞動力,並因事故精神痛苦不堪,請求賠償包括精神慰撫金共1億9013萬5439元。
梅毒男7千元買腦麻妻!15年生9胎「半歲幼子也中鏢」 屎尿滿地蒼蠅狂舞
大陸山東省臨沂市一名49歲的馮姓男子患有梅毒,不料他仍在15年前花1700元人民幣(約新台幣7300元)和患有腦性麻痺的妻子結婚,2人陸續生下9名子女,最小的兒子才6個月大,卻也感染了梅毒。不僅如此,馮男一家經濟拮据,孩子們常常有一餐沒一餐,家裡環境更是糟糕,蒼蠅滿天飛,引發外界討論。《中國新聞周刊》報導,近日有網友反映,山東臨沂蘭陵縣一名患有腦癱的趙姓女子被母親賣給患有梅毒的馮男,15年來2人共生下9個孩子,大女兒已15歲,如今媽媽和6個月大的小兒子也感染梅毒。馮男透露,他當初給趙母1700元作為養育女兒的撫養費,但老婆無行為能力,無法表達個人意願,民政部門未允許雙方登記結婚。馮男接著說,妻子智力低下、肢體殘疾且患有羊癲瘋,有關部門曾多次上門勸說節育,目前除個人低保收入外,還帶著妻女們雜耍賣藝維生。當地志工表示,馮男一家生活環境惡劣,孩子經常吃不飽飯,衛生條件也十分糟糕,就連碗裡的米飯已生蛆,也沒有人清理,導致整間房子全是蒼蠅。針對上述情況,蘭陵縣蘆柞鎮公所人員回應,馮男之前在外鄉務工,有關單位得知情況後,已安排專員為其打掃衛生、治療,並安排適齡的2個孩子入學讀書。負責人表示,經過了解,當初馮男的1700元是以彩禮形式付給趙母,至於是否構成性侵,仍有待進一步釐清。
母信箱驚見手遊帳單以為遭盜 手機借兒遭狂刷30萬超心痛
因疫情影響,許多家庭選擇取消出遊計畫,改在家中上網、打遊戲,不過家長千萬別輕易將手機借給小孩,新北市陳姓媽媽去年將手機借給10歲兒子遊玩,未料信箱卻出現數十封信用卡消費紀錄,點開來看發現兒子偷玩手遊課金,一個月刷了30萬元帳單,讓她付出慘痛代價。新北市消保官指出,未成年子女偷拿家長手機玩手遊課金的案例層出不窮,但家長收到帳單後想退費卻十分困難,奉勸家長加強對手機、密碼的管控,以免年關難過。法制局長吳宗憲表示,經濟部公告的「網路連線遊戲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規定,若有限制行為能力人未經同意,或無行為能力人未由法定代理人代為付費購買點數,須依官網公告流程,備妥證明文件提出退費申請,經業者確認後,才會退還「未使用的遊戲費用」,因此若未成年子女已經將課金使用完畢,遊戲廠商有權依民法規定請求返還相當於使用點數的對價。新北市消保官表示,許多家長明知小孩會偷玩自己已綁定信用卡或小額付費的手機,但卻沒有更新密碼、關閉小額付費的功能,導致小孩大量課金,但課金後要證明是「非本人使用」非常困難,且遊戲業者若在台灣無代理商,消費者也難以跨境主張權利,。消保官補充,曾有家長改向iTunes、Google Play等平台或電信業者申請退費,但業者也可主張民法保障,因此家長若要有效防範子女偷拿手機課金,除了須加強對手機、密碼、小額付費機制及金額的管控外,也須適時教育未成年子女正確的消費觀念。
男看護幫國畫大師「尻槍」 錄下過程傳家人恐嚇70萬
1位年近百歲、已過世的國畫大師,去年仍在世時,負責照顧的李姓男看護(36歲)竟將他幫老人家手淫的影片,傳給國畫大師女兒,並勒索70萬元。大師女兒報案,士林地院今依恐嚇取財罪判其6月徒刑,可上訴。判決指出,李男多次邊播放男男性愛片給大師看,邊幫他手淫,將過程側錄後透過通訊軟體「微信」傳給大師女兒,還留言稱:「阿姨對不起,我想跟妳借70萬,爺爺的所有影片我會讓它消失,等阿姨回覆。」國畫大師女兒認為自己遭勒索,憤而報案提告恐嚇取財、妨害秘密等。李男在庭訊中辯稱,看性愛片、幫打手槍等都是國畫大師的要求,他側錄影片只是想留下當證據,且沒有外流給別人,而他向國畫大師女兒索討70萬元,則是因自覺「被性騷擾」不甘心,才要求賠償。但法官認為,李男在偵訊時曾自己承認國畫大師患有失智症,依常情他並無行為能力,且李男傳影片給大師女兒勒索金錢時,國畫大師仍未過世,即便因自認遭性騷擾想索賠,對象也不該是國畫大師女兒,認定他已涉犯恐嚇取財罪,判6月徒刑,而妨害秘密則因尚無事證顯示他曾對外散布,判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毒蟲連人帶車橫躺路中間 太嗨茫問:我是誰
新北市姜姓男子患有吸毒惡習,上月22日下午再度施用毒品 隨後騎機車行經板橋永豐街,卻因藥力發作而神智不清,連人帶車橫躺在路中間,海山警分局交通分隊員警正好巡邏經過,員警連忙上前關心,姜男卻連自己的年籍資料都說不清楚,還茫問:「我是誰」。警方也在他身上搜到毒品,訊後依毒品罪嫌送辦。警方調查,上月22日下午2時許,警方巡邏行經永豐街,發現姜男在路中間四處遊蕩,又因神智不清而大字形躺臥在地,行經車輛紛紛閃避,場景險象環生,員警見狀連忙上前盤查。面對警方訊問,姜男無法說清楚自己的姓名和年籍資料,一度茫問:「我是誰」。明顯無行為能力,警方在他身上起出毒品,因而將他帶回派出所偵訊,姜男則坦承不諱,承認施用並持有毒品,全案依毒品罪嫌移送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