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犯罪紀錄
」![alt](https://static.ctwant.com/images/cover/84/327084/sm-e38cee4bea1997ce2e14c5a8749f6e71.jpg)
男大生瘋狂表白「想要你當我的妻子」…天天傳40封訊息 女同學嚇到胃潰瘍
新竹一名林姓男大生瘋狂追求女同學,每天至少傳30至40封訊息騷擾,在對方明確拒絕後還不斷表達愛意,甚至無視保護令,因此遭到提告,新竹地院審理後,依《跟騷法》判林男合併執行拘役90日,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書指出,林男與小琪(化名)為同校同學,因愛慕小琪,因此自2023年4月起不斷向對方表達愛意,傳送騷擾訊息。小琪感到心生畏懼,並且認為影響到她的日常生活,最後忍無可忍,決定報警。小琪在法庭上表示,林男持續跟騷她,讓她對上課感到焦慮害怕,時常失眠,上課難以專心,很長一段時間不敢出門,由於每天收到30至40封郵件干擾,內容包含性騷擾等令人憂懼的言論,使她時常憂鬱,每每收到郵件便食不下嚥導致胃潰瘍,必須長期治療,連帶影響學業,故至今仍未完成學業。檢視林男傳送的訊息,內容包括「我知道我這樣是騷擾,很丟臉,可能是一廂情願,可是我想說的是我很想認識你」、「我知道我上學期最後一堂課坐在你的左後方的時候,你很驚訝,有點被嚇到的感覺,你只要一嚇到就會故意把頭髮撩起來」。在小琪已明確表達無交往意願,林男仍傳訊,「我想說的是我很愛你,非常愛你,我們這學期經歷了很多事情,從一開始互相虐來虐去,到後來一起奮鬥面對仇敵,承認彼此,但是我想要你當我的妻子,雖然我不是很了解你,有我在,以後不會有什麼噁男接近你,我一定牙起來幹他,因為你很愛變裝,所以常常認錯,可是就算你變得怎麼樣,你的眼神還是跟當初一樣。」法官審理後認為,林男因個人感情因素,不知尊重他人意願,造成他人心理上承受極大壓力,且全然無視法院所核發之保護令效力,足見其法治觀念淡薄,考量其犯後坦承犯行,兼衡其前無犯罪紀錄,素行尚稱良好,惟未能達成和解,因此各判拘役45日、55日,合併執行拘役90日,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alt](https://static.ctwant.com/images/cover/61/327061/sm-085f58781c271a2c113e21b9590177c4.jpg)
朱學恒判刑有4大理由 北院:無悔意、應嚴懲
名嘴朱學恆涉嫌強制猥褻台北市議員鍾沛君,遭台北地檢署依強制猥褻罪起訴朱,台北地方法院2024年3月29日審結,法官考量鍾沛君於偵審指訴一致,參酌證人證述及鍾陳述被害經過的情緒反應,以及對鍾所生影響,加上稽核卷內通訊與行程紀錄等書證、語音與對話錄音等物證,還有朱以簡訊及切結書所為審判外自白後,認為朱學恒確實接續以強暴方式強制猥褻鍾沛君,欠缺性別平權意識、毫無悔悟態度,應予嚴懲,因此重判朱有期徒刑1年2月,還可上訴。北院指出,朱學恒辯稱:案發當晚因酒醉斷片並無記憶,他雖曾在審判外自白,但為遭到誤導的虛偽自白,而且以當日的時間、空間情形,斷無行強制猥褻行為的可能。不過北院調查後,認定4大理由可證明鍾沛君遭朱學恒強制猥褻:1.勾稽卷內相關證人之證述內容,及被告於案發返家後旋即傳訊予被害人,顯示被告雖有飲酒仍意識清楚,且依被告偵查中供述,亦見被告並非全無記憶,故被告辯稱因酒醉斷片不復記憶云云,應無可採。2.又依被告偵查中供述、相關證人證述內容,及通訊紀錄與對話錄音,均徵被告係自行書寫簡訊及切結書自白有違反被害人意願之舉,證人陳菁徽並無傳遞足以影響被告之紙條,且與被害人指訴相符,故被告辯稱審判外自白係遭誤導、為虛偽自白云云,亦不能採信。3.依卷內相關證人之證述內容、行程記錄及現場照片等書證,與被告偵查中供述,被告有充足時間及空間對被害人為強制猥褻行為,因此,被告辯稱無足夠時間、空間,亦無可採。4.此外,被害人於案發時雖無呼救反應,然性侵害犯罪被害人採取何種保護舉措或有何情緒反應,並無固定模式,不應以完美被害人迷思加諸於被害人身上,指摘被害人指證不實。北院審酌朱學恒對鍾沛君所為強制猥褻行為,所用之強暴手段,嚴重侵害鍾之性自主決定權及身體控制權,參酌因鍾與朱的職業特性,及朱與鍾間因工作相識之關係,於案發後仍有諸多共同錄製節目之工作邀約,朱於偵、審中仍利用經營之頻道、社群及向媒體發表言論,形塑鍾係他人指使之政治打手,朱遭政治迫害等情,致鍾於提出告訴後,相較其他性侵害案件被害人,須承受更高程度社會關注及輿論非議所生精神壓力,造成鍾無法輕易抹滅之心理傷害。法官參酌朱犯罪後所顯現欠缺性別平權意識、毫無悔悟之態度,應予嚴懲,並審酌朱前無犯罪紀錄之品行、朱為知名翻譯家及網路直播主等生活狀況、智識程度等一切情狀,判刑1年2月。朱學恒被控2022年8月6日晚間,邀鍾沛君到餐廳餐敘,趁友人先離開包廂、兩人獨處時,起身以雙手壓住鍾沛君肩膀靠牆強吻,鍾女被嚇到,回神後轉頭挪開嘴唇,朱見她呆坐在地,竟又起身壓住鍾,不顧鍾死命掙脫,二度強吻得逞。台北地檢署依強制猥褻罪起訴朱。朱成為第一個涉Me too遭起訴者。
![alt](https://static.ctwant.com/images/dist/imageholder.jpg)
為100元犯罪 陸男有前科「人生慘跌谷底」:工作狂被辭退
一旦有了前科,人生就像是有了污點,不僅無法抹滅,也可能影響到未來。中國一名男子9年前為了100元人民幣(約440元新台幣)犯罪,被判10個月有期徒刑,而且出獄後失去很多就業機會,讓他悔不當初。男子於洋2014年6月失業後,得知有社區準備組織義務獻血,便和「社區管事」商量,交換條件是要對方把補助的錢給他,賺了100元人民幣就被抓了。他以為自己是透過正規的社區、和採血機構進行獻血,直到上了法庭,才明白問題出在「抽取介紹費」環節,最後被判10個月徒刑,但真正困難的,是刑期結束之後的生活。於洋發現許多行業都要求「無犯罪紀錄證明」。(圖/翻攝自微博)據《紅星新聞》報導,於洋因為無法出示「無犯罪紀錄證明」,沒辦法從事正規的外送、快遞、保全等行業,患有糖尿病的他也無法做工地粗活,只能靠接一些管理較鬆散的保全工作,及擺棉襪賣錢。和同崗位的人相比,其他人1個月可以賺8、9000元人民幣,但他的實際收入只有4000元人民幣,「你說我心裡能不難受?」於洋坦言自己已經習慣被辭退和拒絕,1年次數多達10幾次,在他看來,公眾普遍對犯罪紀錄可能造成的影響認知有限,除了保全、教師、公務員,這些有明確規定外,絕大多數的工作也不接受有前科的人,「只要企業做背調(背景調查),一定能查出來」。即使再怎麼努力,於洋發現無論在哪,包括海南、山東、廣東、浙江、上海,對無罪紀錄證明的要求都同樣嚴格,好在遇到一名創業的老闆,願意給他工作機會,讓他暫時有了穩定的收入。有了慘痛的經驗,他也透過自己警示其他人,不要觸犯法律的紅線,「我感覺我去勸人別犯罪,可能比警察勸更有效果一點」。
![alt](https://static.ctwant.com/images/cover/58/300658/sm-439fd568c41dfa94974261050ca240b0.jpg)
以為遇到Mr.Right!她約會6周才發現對方已婚 嘆:你妻子值得更好的
美國加州一名27歲的女子單身已久,決定用線上約會應用程式找尋對的人,而2人在多次約會後,作為女人的第六感突然有了感應,她發現男子自稱沒有狗,衣服上卻總是有狗毛,而抱持懷疑之下,女子的母親也加入偵探行列,並找出了對方早已結婚9年的秘密。根據英國《鏡報》(The Mirror)的報導,克里斯蒂娜(Christina Gavin)是一名播客,日前她下載了線上約會應用程式「Bumble」,並開始嘗試與他人約會。令她驚喜的是,那名男子總是會花費許多經歷計畫2人的夜晚,也使她決定要繼續和同個對象深入聯繫。隨著約會次數的增加,克里斯蒂娜開始察覺到了些微的不對勁,像是明明男子自稱沒有狗,衣服上卻總有狗毛出現,男方也時常在約會時過分小心地說話,更堅持不帶她回家。因此,她偷偷對男子進行背景調查,而克里斯蒂娜的母親經過一番挖掘後,發現婚禮網站上有該男子與其他女性的名字,這意味著對方早就已經結了婚。不僅如此,克里斯蒂娜的母親還挖到了男子的其他資料,包括無逮捕記錄、無犯罪紀錄、其他租賃契約等等。聽聞此事,克里斯蒂娜原先想要裝傻,卻忍不住搜尋了相關的社群平台,最後找到對方妻子的帳號,以及夫妻倆的合照。後來,克里斯蒂娜聯繫了男子的老婆,證實了2人仍然為夫妻關係且同居的事實,而克里斯蒂娜則無奈地向男子表示,「你的妻子應該得到更好的,我也應該得到更好的」。
![alt](https://static.ctwant.com/images/cover/81/239081/sm-5f9a30bac255eb2d13cbf2848e2cf37d.jpg)
和嫌犯同名同姓…衰男無辜背罪7年「失去工作」 警方回應了
無辜背罪!中國邯鄲市一名男子李偉去年因為工作需要,到派出所申請無犯罪紀錄證明,沒想到系統查到他2016年涉及一起尋釁滋事案件,曾被刑事拘留,因此沒辦法開立證明,也失去一份工作,結果發現犯罪的是另一個人,和他同名同姓。據《北青深一度》報導,李偉2016年10月某天在家中接到派出所打來的電話,告知他前一晚在KTV打架,要求他配合調查,這讓他一頭霧水,起初沒多理會,僅建議員警再查一查,結果過幾天收到刑事拘留通知書,他只好帶著證明自己不在場的證據,前往派出所,解釋一切都是誤會,「當場發現我並不是參與打架的那個李偉,只是重名」,警方也放他回家。然而,李偉卻被記了一條刑事拘留的紀錄,直到2022年10月,因工作需要到派出所申請無犯罪證明,赫然發現系統中有刑事拘留紀錄。到底為何沒有將紀錄及時撤銷?派出所所長沒有明確答覆,僅回應:「如果下一步能撤掉,我第一時間給你撤。如果撤不掉,至少我能證實你當時沒有問題」。警方僅開立現實表現,仍未撤銷犯罪紀錄。(圖/翻攝自微博)在所長的協調下,派出所今年2月9日給李偉出具一份「現實表現」,證明當年的案件和他本人無關,最後還給出「未發現該人有違法犯罪記錄」的結論。不過李偉並不滿意,因為系統中的刑事拘留紀錄還在,「即便證明案件與我無關,但如果子女上學需要政審,依據的仍是辦案系統中的記載,系統中的記錄不撤銷還是會受到影響」。只是,李偉多次嘗試到派出所要求開立無犯罪紀錄證明,系統中仍顯示「2016年11月30日,李偉因尋釁滋事被刑事拘留」紀錄,讓他十分無奈,近日託律師寫了書面投訴書交到派出所,希望能更正錯誤。對此,當局已經安排確認相關情況,若反應屬實,會第一時間責成相關責任人履行撤銷相關程式。
![alt](https://static.ctwant.com/images/cover/4/230204/sm-1408c000acba096783e3c234a3878ee7.jpg)
留言辱吳姍儒「破麻」、「欠錢不還」 新北男遭處拘役50日
新北市一名林姓男子,去年3、4月間,到綜藝天王吳宗憲女兒吳姍儒的臉書粉絲團,貼文辱罵她:「破麻」、「吸K煙毒犯」、「你怎麼不去死一死?」等語,吳姍儒報警提告,新北地院日前依以網際網路散布流言損害他人信用罪,判處林男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可上訴。判決指出,去年3月28日、同年4月8日,林男用手機在吳姍儒臉書粉絲專頁,留言辱罵:「欠錢不還」、「吸K煙毒犯」等語,吳姍儒報警提告,檢方依涉犯公然侮辱等罪將林男起訴。法院審理時,林男坦承犯行,法官認為林男身為成年人,應知在現代網際網路具有資訊快速傳播的特性,對於網路上留言,應本諸理性、和平態度使用,竟無視告訴人的名譽權益,恣意在不特定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的公開社群平台上留言辱罵,並指摘足以損害告訴人名譽及信用之事,其犯罪動機、目的及手段均無可取,行為誠屬可議,考量其無犯罪紀錄、素行尚稱良好,判處他拘役50日。
![alt](https://static.ctwant.com/images/cover/79/177379/sm-1bcfea43e865d620a6f2dbb1fb9e3113.jpg)
大S「早知5月要暫別」 發聲澄清:具俊曄沒被遣返回國
大S和具俊曄在3月底完成在台灣的結婚手續後,外界相當好奇大S之後是否會隨具俊曄移居韓國?但令人意外的是,具俊曄8日傳出因為簽證問題必須離開台灣。對此,大S在今(10日)透過微博發出聲明,表示「離境是規劃好的演出行程」,因此沒有所謂「遣返回國」一事,引起熱議。(圖/翻攝自大工作室微博)大S聲明全文:當初夫妻兩人單純以為只要登記結婚,進來台北就可以辦理居留證,沒有留意到還要準備無犯罪紀錄證明,現在已經請家人在韓國代為申辦,正在公證中。具先生早先在韓國的時候便談妥了五月中旬在紐約的演出工作,這一趟的行程原本就是計畫登記結婚後,五月中旬直接飛往紐約演出,所以當初便先申請了60天的入台簽證。離境是規劃好的演出行程,沒有所謂「遣返回國」ㄧ事。
![alt](https://static.ctwant.com/images/cover/4/177104/sm-a5b4649bbe8b314e15db9e1950028d99.jpg)
侯佩岑備好伴手禮見具俊曄 感嘆大S婚訊:電影都寫不出來
侯佩岑今(8日)出席酵素記者會,她笑說已經準備伴手禮要給大S老公具俊曄,今傳出具俊曄來台未準備在韓國的「無犯罪紀錄」、加上工作安排,最快5月就得離台,侯佩岑表示會在具俊曄離台前安排見面行程,提及今晚具俊曄將在夜店表演,她雖不會出席,不忘喊話具俊曄:「希望歐爸保重身體喔!」侯佩岑坦言一直有跟大S聯絡,但結婚喜訊也是和大家一起得知,「我比較關心她有沒有真的感到安心、安定、幸福,做姐妹的知道她是開心的,她的狀態好,我就很替她祝福。」但認為這段感情難能可貴,「有時候戀人不是不愛了才分開,有時候是因為時間、空間、距離的關係。如果世界繞了一圈,到頭來還是走在一起也是一件應該被祝福的事情吧!」侯佩岑相當祝福大S。(圖/莊立人攝影)候佩岑也感嘆這段緣份,「電影應該都寫不出來。」說起對具俊曄的印象,她表示一直知道這個人,但不好自稱是酷龍粉絲,「不能說小時候啦,但真的知道他是誰,他很有性格、很Man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