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期徒刑
」 無期徒刑 死刑 釋憲 廢死 憲法法庭追求遭拒萌生殺意!男開槍擊斃「關渡鹹粥」美女闆娘 二審判決出爐
台北市北投區知名小吃店「關渡鹹粥」去年6月發生一起槍殺案,一名51歲周姓男子前往鹹粥店用餐時,見到43歲越南籍潘姓老闆娘面容姣好,不顧對方已有家室仍奮力追求,多次求愛無果後竟萌生殺心,持槍將潘女近距離射殺,一審遭判處有期徒刑20年。案經上訴,高院今(5日)維持原判;仍可上訴。回顧案發經過,嫁來台灣18年的潘女跟丈夫育有一對子女,並在北投區經營「關渡鹹粥店」。周姓男子前往鹹粥店用餐時,發現老闆娘面容姣好,加入LINE好友後展開熱烈追求,但多次遭拒絕封鎖,因此心生不滿,加上他有次在店裡點炸豆腐,但潘女竟把餐點先送給後到的客人,讓他更加懷恨在心,遂萌生殺意。去年6月10日下午1時許,周男騎車到鹹粥店,與潘女交談沒幾句後,便掏出改造手槍朝對方開槍,隨即騎車逃逸,造成潘女左胸中彈,當場失去生命跡象,送醫後宣告不治。警方循線追緝,於隔日凌晨將周男逮捕。檢方偵查後,依殺人、非法持有具殺傷力之非制式手槍、非法持有子彈等罪嫌將周男起訴。士林地院認為,被告於犯後隨即離開現場,畏罪潛逃,於翌日始經緝獲,其後終雖坦承非法持有槍彈、殺人等犯行,惟始終不願透露非法槍彈之真實來源,且迄今仍未能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或獲得原諒,難認具有完全真摯之悔意。法官審酌有關量刑之一切情狀,認被告惡性尚未達須永久監禁隔絕於社會之必要,檢察官於本院審理時具體求處無期徒刑尚嫌過重,惟被告因情感糾紛即無視國家重刑禁令,持槍於光天化日之下殺人,無異將他人生命視如草芥,亦不宜輕縱,依殺人等罪判處有期徒刑20年。案經上訴,高院今日維持原判;仍可上訴。
分析「柯文哲至少2次收賄」 律師:難逃最重無期徒刑罪名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案遭延押,鏡週刊今(5日)報導指,檢廉查出柯在市長室收受沈慶京1500萬元賄款。對此,律師黃帝穎表示,近10年貪污判決,只要行賄罪被告認罪,收賄被告均重判,無一例外。黃帝穎分析,柯文哲至少2次收賄犯行,在法律上難逃最重無期徒刑的違背職務收賄罪;黃帝穎提到,第一次是朱亞虎認罪行賄210萬元,「近10年貪污判決,只要行賄罪被告認罪,收賄被告均重判,無一例外。」黃帝穎指出,第二次是柯文哲在市長室收賄沈慶京1500萬元,「檢廉破解柯文哲USB小沈1500是1500萬元現金,並循線查出柯文哲收賄1500萬元的時間及地點,證據足以說服法院裁定延押柯文哲,更載明在裁定理由。」最後,黃帝穎更提到,柯文哲拒絕提訊及「橘子」許芷瑜潛逃都成延押理由,因柯文哲指示橘子潛逃的筆跡鑑識還原,「足證柯超前部署串證滅證,如同必須羈押的鐵證。」針對鏡週刊報導,民眾黨立委黃國昌痛批,講話要負責任,如果北檢與鏡檢合作關係這麼密切,就趕快按照鏡檢所寫的起訴,為何現在還要延押柯文哲,請問還在等什麼。前北市府發言人、民眾黨團主任陳智菡則怒斥,不要羞辱柯文哲,用抹黑未經證實,捏造的事實來羞辱一個戮力從公的公務員。
逼3歲童「趴拱橋」施暴還餵毒 惡男虐死同居人女兒…最終判決出爐
南投縣男子陳威嘉2020年涉嫌對彭姓女友的3歲女兒施暴餵毒,時間長達5個月,導致女童死亡,事後將屍體埋藏在山區,一審遭依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判無期徒刑,二審則依過失致死改判15年5月,棄屍部分1年10月確定。案經上訴,最高院今(4日)維持高院更三審判決,依傷害兒童致死等罪判處陳男17年10月定讞。據了解,陳威嘉因與彭女交往,而有與女童獨處之機會,其明知女童當時年僅3歲餘,無法陳述完整語句及自身經驗等情狀,竟基於傷害、對未滿18歲之人施以凌虐、以非法之方法使未成年人施用第三級毒品之足以妨害其身心之健全或發育之接續犯意,自109年2月14日起至109年6月7日止,多次對其施暴。判決指出,陳威嘉持不詳物品毆打女童,致其頭部骨折、顱內出血及臉部、前胸多處擦挫傷及撕裂傷,因而住院近2週才出院;陳男更以竹筷、針及黑色膠帶做成之尖狀物,戳刺女童大腿,致大腿受有多處點狀紅腫之傷勢;陳男某次認女童說謊,乃持木板毆打女童,致其手臂、腿部多處紅腫、瘀青。陳男明知女童眼部有傷,竟以土黃色膠帶纏繞她的頭部及眼睛數圈,另持鐵尺及鞋拔敲打女童之手、腳及臀部,致女童身體多處紅腫,並要求孩子以俗稱「趴拱橋」之方式罰站。不僅如此,陳男明知FM2係管制之第三級毒品,竟於109年5月底、6月初及109年6月7日下午,因女童吵鬧及尿床,遂心生不耐,利用女童年幼且不知抵抗之非法方法,以不詳方式使女童施用少量FM2,前後共2次。被害人因體內血液中累積之FM2濃度過高,造成抑制呼吸功能,因而於109年6月7日下午窒息死亡。陳威嘉發現女童死亡,為免其犯行遭發覺,乃將女童之遺體搬運並掩埋在南投縣名間鄉新大巷某處建物之樹下,此部分業經判處有期徒刑1年10月確定。高院更三審審酌,陳威嘉前有多項毒品前科,素行不佳,無視案發時年僅3歲餘之女童身心發展均未臻成熟,對稚齡之女童,無故或動輒以管教為由予以傷害、凌虐,使女童飽受傷害、凌虐之苦,嚴重妨害女童之身體、健康及身心健全發育。更三審認為,陳男知悉毒品對幼童之危害,竟以不詳之方式使年幼不知抵抗之女童施用毒品FM2,致其因毒品作用而窒息身亡之嚴重後果,釀成悲劇,所生危害已屬無法彌補,被告之行為嚴重偏差,且為警查獲後,蓄意捏造女童死於溺水,故意誤導檢警偵辦方向,並否認傷害、凌虐女童及餵食毒品之犯行,未能徹底反省自己之錯誤,犯後態度難認良好,不宜輕縱。高院衡酌陳威嘉本案犯罪之動機、目的、手段、犯罪期間、所施加傷害、凌虐及非法妨害身心健全與發育之程度,行為時未受有刺激,及其學經歷、身心狀況、家庭經濟狀況、智識程度等一切情狀,量處其有期徒刑17年10月。案經上訴,最高院今維持更三審判決,判處陳男有期徒刑17年10月定讞。《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CTWANT》提醒您:拒絕毒品 珍惜生命
30歲男好吃懶做!偷逾2萬斤冬瓜「吃不完賣菜販」 獲利4萬下場慘了
大陸安徽省宿松縣匯口鎮近日發生一起盜竊事件。一名男子跨省偷竊冬瓜達2萬斤,因涉嫌盜竊罪被當地警方拘留,案件仍在審理之中。今年9月以來,安徽宿松縣多家農戶種植的冬瓜在夜間被盜,當地警方獲報後開始蹲守,日前將正在偷瓜的沈姓男子抓獲,赫見這位冬瓜大盜的車後座塞滿贓瓜。《羊城晚報》報導,30歲出頭的沈某是名無業人員,平常好吃懶做、遊手好閒。今年9月初,他看到匯口鎮耕地裡到處都是冬瓜,遂萌生駕車盜竊冬瓜回家做菜的主意。不曾想,第一次作案竟然輕易盜竊了600餘斤,因擔心家中一時吃不完會使冬瓜壞掉,便拿出500餘斤銷售給周邊居民,由此非法獲利人民幣400餘元(約新台幣1793元)。通過賣瓜嘗到甜頭後,沈男乾脆把盜竊冬瓜作為自己的生財之道,之後頻繁駕車沿村路或國道去匯口鎮作案。每次作案回來,都將盜竊的冬瓜賣給當地蔬菜商販,至案發為止共作案12次,盜竊冬瓜2萬斤,非法獲利人民幣1萬餘元(約新台幣4.4萬元)。目前,沈男因涉嫌盜竊罪被宿松縣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審理之中。警方提醒,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23歲男子持刀刺死情敵還冷血喊「兄弟加油」 國民法官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台北市內湖區去年3月發生一起情殺案件,23歲男子高姓男子因不滿分手後的女友廖姓女子與45歲潘姓男子交往,憤怒之下持刀狠刺10刀殺害潘男。案件經士林地院國民法庭一審判決,高男被判處無期徒刑並褫奪公權終身。案經上訴後,二審法院駁回上訴,維持無期徒刑判決,但本案仍可上訴。判決指出,高男在與廖女分手後,發現廖女轉與潘男交往,但廖女與高男依然經常見面,保持聯繫。去年3月21日凌晨,高男來到廖女的住處,潘男開門讓他進入後,還叫醒熟睡中的廖女,但廖女卻不爽和潘男吵架,潘男怒嗆廖女「別以為我不敢動他」。爭執過程中,潘男用尖刀劃傷高男的右臉,廖女隨即拿手機要報警,潘男上前搶奪手機。高男本就對潘男感到不滿,又因潘男對廖女暴力對待,高男一時情緒失控,掏出隨身的金屬折疊刀,朝潘男頭部、頸部、胸部等要害部位刺擊至少10刀,造成潘男重傷失血過多而亡。案發後,廖女報警並通知母親協助。警消人員抵達現場時,高男冷靜的掩飾犯行,還虛情假意對受傷的潘男喊話「兄弟,要加油,我相信你。」甚至與廖女串供,聲稱潘男自戕。檢方調查發現,高男事發後還刻意清洗血跡,行為冷血,毫無悔意。一審士林地院國民法庭認定,高男的辯解缺乏可信度,並指出在持刀行凶時,高男已無面對實際危險,不具正當防衛條件。因他使用鋒利的折疊刀針對潘男要害部位連刺多刀,法官認定他主觀上有殺人意圖,重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案經二審上訴,高等法院審理後,認同國民法庭的認定,指出高男手段兇殘,未主動進行賠償或爭取家屬諒解,且在案發前有其他違法紀錄,案發後態度冷漠,並未展現悔意,應予以重懲,因此駁回上訴,維持無期徒刑和褫奪公權終身的判決。
女教師「赤裸倒在頂樓」吐血亡!2高中生涉姦殺 入獄15年「未驗出DNA」堅稱無罪
大陸湖南一名女教師15年前被家人發現,赤裸倒在社區頂樓水塔附近,嘴吐鮮血、呼吸困難,最終送醫不治,而同一社區的2名高中生涉嫌姦殺,遭判無期徒刑。不過,由於死者身上並未驗出高中生DNA,2人入獄後也堅稱無罪,又因不願寫悔過書換取減刑,導致2人至今仍未被釋放。根據陸媒《大皖新聞》報導,2009年8月25日,小學英語老師劉女在晚飯後獨自出門散步,將近晚上10時都還沒回家,撥打電話也無人接聽,家人開始四處尋找後,在頂樓水塔附近發現劉女赤裸倒在血泊中,緊急送往醫院搶救仍不幸身亡。案發2天後,警方突擊住在同社區的17歲少年謝男,表示謝男與劉女被害有關,而17歲的鄰居劉男也被帶走調查,據悉,劉女以前曾是2人就讀小學時的英語老師。經過3天2夜的審問,謝男和劉男最終坦承「姦殺老師」。起訴書指出,事發當晚7時許,謝男和劉男一同至戶外免費球場,並用手機觀看淫穢影片,此時劉男提出找個女人「發洩一下」,謝男說劉老師經常在天台散步,提議對其下手。後來,2人便攜帶木棍攻擊,隨即進行性侵。不僅如此,起訴書還指控,2人逃離現場回家後,將作案經過告訴父母,謝男的父親和劉男母親則分別叮囑兒子否認犯行,謊稱案發當晚一直在家。驗屍報告顯示,死者生前被他人持鈍器及拳頭致傷頭部、面部,造成頭皮廣泛性淤血,蛛網膜下廣泛性出血,鈍性外力致傷頸項部、手堵嘴壓迫呼吸道、造成窒息,導致呼吸循環衰竭死亡。2010年8月19日,法院依強姦罪嫌判處2人無期徒刑。2人不服上訴,2010年12月,湖南省高院維持原判。謝男的父親和劉男母親也因包庇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及4年有期徒刑。對於法院的判決,謝男的父親和劉男母親並不認同,直言「事發後我們都不知道什麼事情,孩子怎麼就成了強姦犯,我也成了包庇犯?」謝男父親表示,當時送驗的物證和樣本中,包括死者連身裙及胸罩上的血跡,還有她身體隱私部位的擦拭物,並對死者丈夫、謝男、劉男進行採樣,但結果均未顯示謝男和劉男的生物遺留痕跡,「DNA檢測結果顯示,劉女胸罩上的血跡係她與另1男性共同所留,這意味著,在這3個男人之外,還有另1名男性」。謝男父親也認為,當時法官判決僅以口供為依據,缺乏人證、物證的支持,警方也有逼供的可能,「如果木棍真的是凶器,木棍上應該有指紋及受害人的血跡、DNA等,但是這麼重要的證據,卻從未被送去鑑定」,因此堅持要2名少年否認犯罪。2019年,警方根據死者貼身衣物上遺留的血跡,找到法醫鑒定報告中所稱的「另1未知男性」張男,而法院判他為強制猥褻與侮辱屍體罪,後於2023年獲釋。今年10月17日,謝男父親及劉男母親再次前往湖南省高院反應案情,希望法院能告知關於張男的審判細節及複查結果,一名工作人員告知,目前案件已經進入省高院審查會委員會進行討論,若有具體結果,會再進行通知。謝男父親無奈道,2名少年入獄後堅稱無罪,因不肯寫悔過書,均未被減刑,目前刑期仍為無期徒刑,「如果願意寫悔過書,加上減刑,2個孩子今年差不多該釋放了」;他也說,每次去看望兒子,都覺得對方變得沉默寡言,但他仍堅信法律會還他一個公正的結果。
男躲行李箱「疑被悶死」! 她冷眼旁觀謀殺罪成立卻喊:在玩躲貓貓
美國佛州發生一起離奇謀殺案,一名女子涉嫌以「行李箱」悶殺男友,但她辯稱因為兩人都喝醉了,當下是在玩「躲貓貓」,而男友自己躲入行李箱才被悶死,不過女子被指控因為毫不理會對方被卡在裡面出不來,才導致男子最終喪命,這名女子25日被陪審團裁定二級謀殺罪成立。美國一名女子涉嫌以「行李箱」悶殺男友,但她辯稱是因為喝醉在玩「躲貓貓」,男友才被悶死。(圖/翻攝自X)根據多家美媒報導,來自佛州的46歲女子布恩(Sarah Boone),4年前涉嫌以行李箱悶殺男友托雷斯(JorgeTorres),被逮捕,而全案將在今年10月審判。根據報導,布恩2020年2月23日和男友玩躲貓貓時,由男友鑽進行李箱內,但她不理會對方被卡在裡面出不來,才導致托雷斯喪命,不過據布恩向佛州橘郡(Orange County)警方說明案情時,稱自己和托雷斯是在溫特帕克(Winter Park)住處喝酒玩捉迷藏,兩人認為若躲在行李箱內會很有趣,於是托雷斯就鑽了進去,她再拉上拉鍊。布恩表示,由於認為男友可以自行脫困,加上不勝酒力的情況下就跑去睡覺,隔天醒來時一度找不到托雷斯,後來想起他可能還在行李箱內,當她拉開拉鍊,就發現托雷斯已無任何生命跡象。不過布恩的說法被檢警打臉,原來他們在布恩的手機上發現托雷斯被困在行李箱的影片,影片顯示,托雷斯當下不斷呼喊自己無法呼吸,且一直呼叫布恩的名字,但布恩卻回「你掐我的時候,我也是這種感覺」、「喔,這也是你偷吃時,我當下的感受」,加上驗屍結果顯示,托雷斯的背部、頸部都有刮痕,另外,肩膀、頭骨和額頭則有鈍器造成的挫傷,嘴唇附近也有傷勢。對此,布恩在審判期間辯稱,由於托雷斯過去曾有暴力行為,讓她擔憂如果把他放出來自己會被傷害,因此沒有出手幫助,加上布恩雖被捕後,請了幾名律師加上拒絕認罪,導致審判的時間不斷往後推延至25日,最終布恩二級謀殺罪成立,法院會在12月2日開庭宣布刑期,最高可判無期徒刑。美國一名女子涉嫌以「行李箱」悶殺男友,但她辯稱是因為喝醉在玩「躲貓貓」,男友才被悶死。(圖/翻攝自X)
變態水電工醫院性侵101具女性大體!他從9歲至100歲亡者都不放過 還拍片存檔
英國警方2021年偵破一起長達34年的懸案,一名在肯特郡醫院擔任技術主管的男子大衛富勒(David Fuller),因為犯下兩起殺人案被捕,未料深入調查後竟發現,他居然是名戀屍癖,警方發現大衛藉著職務之便,偷偷潛入了太平間性侵超過百具女性大體,受害亡者最小僅9歲,最年長100歲,男子甚至將過程拍攝下來珍藏。綜合外電報導,大衛在1987年分別毆打並勒斃當時25歲的溫蒂(Wendy Knell)與20歲的卡羅萊(Caroline Pierce)。警方歷經30多年的偵查,靠著DNA證據,在2021年12月將他逮捕。大衛落網後坦承,自己不但殺害兩人,還性侵了被害人的屍體。警方同時在大衛位於東薩塞克斯(East Sussex)的住處發現一系列不雅影片,拍攝內容包括對屍體施行性暴力、侵犯屍體、甚至還有和孩童屍體發生關係的不雅畫面。另外,大衛還會詳細記載虐待屍體的過程,並將這上千份侵犯屍體的影片和畫面整理歸檔,以「死靈領主」(Necro Lord)、「最致命」(Deadliest)等方式命名,受害亡者高達78人。原先大衛被依殺人案判處無期徒刑,另外又以78起的性侵女屍案判處12年徒刑,不過警方日前又發現新證據,原來他還性侵23具女性遺體,時間介於2007年至2020年間,總受害人數累計達101人,因此再度對他提出控訴,而大衛稍早視訊出庭時也直言不諱坦承犯行。報導引述英國皇家檢察署資深檢察官克拉克(Libby Clark)說法,「大衛的罪行規模之大前所未見,其戀屍癖行為之嚴重程度更是令人震驚」,根據報導,大衛逍遙法外30多年期間,曾任職於3家醫院,警方發現他在中兩家醫院太平間侵犯屍體的影片,但大衛1年內進入太平間444次,「卻很少被人注意到」,且沒有受到任何檢查。針對這樣的狀況,英國政府同時啟動獨立調查,調查大衛如何在不被發現情況下犯罪,據調查負責人喬納森(Jonathan Michael)表示,「管理、監督的失敗,未能遵循標準政策和程序,這些都導致他能冒犯死者」。喬納森表示,「多年來,我們錯過了質疑大衛工作的機會。他經常超出合約規定的工作時間,在太平間執行一些不必要、或不應該由患有慢性背部疾病的人執行的的任務」,調查結論,認為醫院應在太平間和驗屍室安裝監視器,同時應兩人一組在這些區域工作,並重新制定管理規章。CTWANT提醒您不良行為,請勿模仿!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大衛承認在1987年,於英國東南部的肯特郡勒殺害當時25歲的溫蒂和20歲的卡羅萊。(圖/翻攝自X)
死刑犯可能直接被釋放?吳宗憲曝:司法院幕僚坦承無解
大法官日前開憲法法庭,宣布死刑部分合憲,引發實質廢死爭議。有立委質疑,37個已經被判死刑定讞的死刑犯,可能因此被放回社會?國民黨立委吳宗憲直批,法務部長鄭銘謙迴避回答關鍵問題,這些人若回到無罪推定程序就要放人,羈押最多也15個月,連司法院幕僚都私下承認跟他坦承這些問題無解。吳宗憲22日在《大新聞大爆卦》節目表示,他為了要騙人民說,這37個死刑犯,大法官實質廢死了,但是這37個也不會出來?他為了騙人民這樣子,她竟然可以跟法務部長鄭銘謙一搭一唱。結果吳思瑤問的問題,跟鄭銘謙回答的東西完全不一樣!吳思瑤問說:這37個死刑犯現在會不會放出來?鄭銘謙說,他現在收容中...什麼的,跟你扯一大堆,然後:收容不會計入刑期、所以不會出來...云云。「但是那天我剛好是會議的主席,所以我很生氣!但是我也沒有罵鄭銘謙,我就問鄭銘謙:你為什麼沒有回答吳思瑤的問題?」吳宗憲質疑,因為吳思瑤的問題是要問你:這些人會不會出來?她是要問給人民聽,但你就套好招、騙人民說不會出來?所以自己那時候就跟鄭銘謙說:你沒有回答吳思瑤的問題,你回答她「她要的答案」而已!之後自己質詢鄭銘謙的時候,就問到他完全答不出來。吳宗憲指出,因為這37個死刑犯,在檢察總長非常上訴完畢之後,回歸到普通法院審理,這些人就會走回「無罪推定」的程序了!那無罪推定中的話,法院不讓他回去,只有一個辦法,就是把他羈押!但是我國的羈押,《刑事訴訟法》第101跟101-1條,他就只有那幾個條件能夠羈押。「不符合這幾個條件的話,是不能羈押!」吳宗憲強調,自己今天看這37個死刑犯,幾乎都不符合這些條件!那不是就是回到普通法院審理之後,你人就押不了了?就算你法官願意裁定羈押好了,最長也只能押15個月:羈押3個月、延押12個月,走完之後,人還是得放!吳宗憲直言,結果大法官(釋憲結果)又要求要精神鑑定、要什麼鑑定,15個月根本走不完!「所以在判無期徒刑的時候,人就放掉了!」還沒判,人就放掉了;判了以後,他們又可以申請假釋,又可以回歸到社會。所以這些東西就是,大法官也都沒想到這個問題;大法官只是在他的宣判文字裡說:大家要注意羈押的問題。但是他們根本搞不清楚,這些人根本不能押!這鄭銘謙不會不懂,司法院秘書長、法官也不會不懂。吳宗憲提到,在場有很多司法院的幕僚,都是法官、檢察官,自己幾乎都認識,還包括自己在檢察官實習時候的指導老師,自己就說如果講錯了當場反駁都可以,但是大家都講不出話來。甚至有幾個回家之後,晚上打電話給自己,說:你講的這幾個問題,真的是無解!.
持續釐清京華城弊案 北檢3度提訊應曉薇助理吳順民
台北地檢署自今年8月起對京華城弊案展開調查,目前已累計21名被告,其中有7名被羈押,並多名關鍵被告的羈押期將陸續期滿,檢方是否會延押備受各界關注。專案小組正在加緊追查威京集團沈慶京的行賄金流。21日早上,北檢3度提訊應曉薇的助理吳順民,稍早他已搭乘囚車抵達北檢。根據檢方掌握的資料,應曉薇涉嫌收受威京集團的沈慶京賄賂高達4740萬元。她多次向時任台北市長柯文哲及其他市府高層陳情,並對承辦的公務員施壓,促使台北市都委會決議通過京華城的20%容積率獎勵。此外,吳順民對外是以應曉薇助理的身份,參加議會質詢和協調會等場合。不過,應曉薇則辯稱,吳順民並不是她的助理,因為吳曾擔任都發局副總工程司,所以請他來擔任「無給職」的團隊顧問。然而,檢方掌握的資料顯示,吳順民的助理薪資是由威京集團旗下的子公司支付。21日,檢方第三度提訊台北市議員應曉薇的助理吳順民,以釐清他參加時任台北市長柯文哲便當會等相關案情。另外,檢方預計先偵結起訴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所涉及的京華城及政治獻金2案,柯文哲將依《貪汙治罪條例》中的圖利、違背職務收賄罪,以及《刑法》背信等罪名被起訴,最重可面臨無期徒刑,不排除本週對柯文哲等人提起訴訟。自今年8月底啟動調查以來,檢方已陸續聲押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前副市長彭振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前都發局副總工程司吳順民、前鼎越開發公司董事長朱亞虎以及前台北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等7人,均獲准羈押。
殺人分屍「挖出內臟、砍下頭顱」關23年!他逃死獲釋開TikTok勸人向善
馬來西亞64歲男子凱魯安華,因「謀殺分屍」遭判死刑,後來獲得特赦改為終身監禁,又因政府廢除無期徒刑,他在入獄23年後順利獲釋返家。如今,他時常在TikTok以自身經歷勸人向善,同時感恩還有機會照顧他83歲的母親。 根據馬來西亞媒體《中國報》報導,凱魯安華在2001年某日清晨,謀殺了鐵匠蔡龍海,並將其肢解成8塊,手法包括砍下頭顱、挖出左眼球及內臟、切下生殖器等等,警方還在現場發現證據涉及邪教儀式。事發當時,有3名神智不清的嫌犯待在案發現場,其中1名嫌犯被捕前,還與警方對峙了45分鐘,直到警方將3名嫌犯全部逮捕。不過,最後只有凱魯安華被判刑。報導指出,法醫花費2個半小時將屍塊拼接完成,但遺體仍殘缺不堪無法恢復原狀,而死者還遺留下1名4歲及1名9歲的孩子。2018年5月,凱魯安華獲得吉打州蘇丹的赦免,從死刑改為無期徒刑。後來,隨著當地政府在今年2月廢除終身監禁制度,該案重新帶回法庭審理,凱魯安華的刑期被改為35年,時間是從他2001年被捕開始計算,而他也在本(10)月3日提前獲釋回家。凱魯安華表示,他仍清楚記得,當年他被判處死刑時,母親在法院裡苦苦哀求法官,甚至崩潰痛哭到暈厥,「每當回想起那個瞬間,我的內心都感到撕裂和悲痛」。他也感慨,「我生命中的一部分歲月是在監獄中度過的,這讓我感到遺憾,因而錯失了陪伴母親的機會。然而,真主賜予我機會出獄和照顧母親……這一切都已成為過去,我接受這是上蒼的考驗和命運」。凱魯安華透露,他希望幫助其他囚犯,教他們如何正確祈禱,並給予他們鼓勵,也計畫藉由自己的鐵窗生活經驗,讓人們能吸取教訓,反思自己的選擇與行為,「對自己奪去他人生命的行為感到深深懊悔」。
「北市幼兒園」毛畯珅性侵幼童判關28年 高等法院今開庭
北市私立幼兒園先前爆出教保員毛畯珅2年間對10餘名幼童性侵害、性騷擾,並持有600多部偷拍影片。台北地方法院也於今年8月份時,針對此案作出判決,毛畯珅涉犯224罪,合併執行刑期為28年。而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也將在今(17日)下午開庭。據了解,台北市私立培諾米達信義幼兒園於2022年至2023年間,爆發負責人暨園長之子毛畯珅對10餘名幼童性侵害、性騷擾之事,案件爆發後引起社會廣泛關注,該園經台北市政府教育局裁定已於去年停業。台北地院審理後,於8月16日宣判一審判決結果,法官認定毛畯珅涉犯224罪,合併判刑28年,全案仍可上訴。監察院也表示,行政調查部分,台北市政府教育局認定毛畯珅涉性侵害、性騷擾行為屬實,已就行為人之行為及該園負責人違反通報義務責任,分別於2023年9月20日、8月15日處以罰鍰、公布行為人之姓名及機構名稱,並自同年10月1日起廢止設立許可。不過一審判決出爐後,受害者家屬對結果感到不滿。他們聯合發聲指出,雖然毛畯珅被判處總刑期達1252年6個月,但最終只需服刑28年,並未判處無期徒刑。受害者家屬呼籲,二審法官應嚴正看待此案,並期望毛畯珅被判無期徒刑,且不應給予減刑或假釋的機會。此案經上訴後,台灣高等法院將於今日下午首度開庭。◎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被重案改變的台灣/愛女逝世8年 王婉諭仍憂:台灣進步要靠一次一次的血跡
2016年3月28日,台灣曾發生震驚社會的「小燈泡事件」,3歲女童「小燈泡」隨母親前往西湖捷運站迎接家人,卻在途中遭思覺失調症患者王景玉持刀砍殺。小燈泡遇害當下,台灣社會正處於激烈討論死刑存廢的氛圍中,小燈泡的母親王婉諭也曾多次被媒體問到是否支持廢除死刑,但她當下僅表示:「與其說希望他被判死刑與否,不如說更想知道他為什麼會做下這件事情。」而王景玉在近3年的審理過程中,分別在一、二審委託榮總與台大醫院進行精神鑑定,結果呈現出其犯行受到精神疾病的影響,因此符合《刑法》第19條減刑的條件,最後在2020年4月15日由最高法院以無期徒刑定讞。對此,王婉諭夫妻曾公開在臉書發表聯合聲明,認為「判決不符合期待」。近日,王婉諭接受CTWANT訪問時,談到了這中間的思考,以及說明認為判決部符合期待的原因。王婉諭提到,她後續有機會讀到王景玉的精神鑑定報告,報告中追溯他從國小到高中的求學經歷,也找到了他的親友們了解狀況。她在了解王景玉的成長過程後,覺得在他逐漸惡化到失控殺人前,其實有很多可能得到協助的機會,然而他就是一步一步的不斷墜落,最終犯下無可挽回的大錯。講到這裡,王婉諭在約1個小時的訪談過程中,首次出現帶著猶豫與遲疑的表情,坦稱:「當時在量刑訴求上,是一個非常辛苦的狀態」。王婉諭表示,她與丈夫能理解「廢死」議題是一種普世價值,也期待或許某一天台灣能成為一個足以接納廢除死刑的環境。但前提應該是大家對國家的社會安全有足夠的信心,同時對國家整體的福利制度有足夠的了解,覺得社會已經準備好可以接納「廢除死刑」的舉措了。但她也坦言,「我覺得這條道路還是非常遙遠的。」她皺著眉頭,似乎努力找尋精準且合適的說法,「對於我們來說,我們的恐懼和害怕是他(指王景玉)沒有辦法順利復歸社會,因為國家制度沒有辦法救助他,所以我希望他不要出來造成更多的傷害。」8年過去,喪女之痛仍然未曾從王婉諭身上淡去,她也仍然在害怕「萬一王景玉未來獲得假釋回到社會中,社會有沒有準備好面對這件事?」(圖/黃鵬杰攝)王婉諭自述,她之所以會表示「判決不符期望」,是因為在整起事件中,感受到國家有太多的不作為,就像此前提過關於社會安全、關於精神衛生,都還有許多國家可以協助、輔導的不足之處。但是國家表現得只把「判刑」當成唯一的責任,彷彿只要將王景玉判了刑,不管是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國家的責任就已經了結了。至於該怎麼避免類似的事件再次發生,或是萬一王景玉未來獲得假釋回到社會中,社會有沒有準備好面對這件事?沒有,沒有任何後續交待。王婉諭苦笑表示,「我覺得這也是我們為什麼後來一直試圖在堅持這些道路,就是『國家不做我們就自己來做』,大概是這個概念。」但王婉諭強調,雖然她在訪談中提到許多認為國家不作為的地方,但是她並不認為政府所有公部門的人都不了解問題何在,或缺乏執行的意志,只是具體到個別的公務員,有沒有收到鼓勵與支持,能夠堅持去做這些事情。她提到在競選過程中,曾得到一位已退休政務官的站台支持,對方還表示自己是第一次站台支持一個候選人,讓她感懷於心,「這其實足以看到,他對我的表現是肯定的,然後他也知道這些事情他們該做,但是過去因為沒有一個監督制衡的角色,讓他在裡面也做不了這些事情。」她再以少子化問題舉例,「我們都知道少子化問題絕對是國安危機,我們也知道家長托育照顧孩子的辛苦,但政府在做的事情就是發現金、發補助。」她表示,政府絕對知道該怎麼做,但是沒有民意代表或者其他監督者的角色,能夠推動、逼迫政府部門去做這些事。王婉諭表示,想讓台灣的未來變得更好,接下來需要所有公民站出來成為改變的一份子。因為民意代表就是公民所推舉出來。台灣的進步動力中,有許多熱血的民眾在默默努力,重要的是要讓這股民間的動能凝聚起來。訪談最後,王婉諭透露接下來的打算,「我覺得台灣的進步,很悲哀的是,它需要靠一次一次的血跡,也就是發生重大事件、有人付出生命作為代價後,才有辦法往前一點。但我們更擔心的是,即使有人犧牲了也沒辦法進步。所以我們現在即便是一個沒有立法院席次的政黨,仍然希望能夠凝聚民間的力量。當不幸的事件發生時,至少我們能藉著群眾的目光放在議題上,努力去推進一點什麼。只有在這種時候,政府才有機會感受到壓力,才會有決心去做該做的事。」「我覺得我沒有那麼悲觀,我覺得公部門很多的人都知道問題在哪裡、知道怎麼做。但他可能礙於很多的現況,比如政治現實、量能上的現實、長官們考量的現實,所以沒有辦法去做。我覺得只要我們能夠建立起橋樑,或者借助機會給他們搭起這個舞台,他們可能就能夠往前推進。」※編按:本文採訪時間發生於2024年9月10日,而憲法法庭9月20日才做出「有條件合憲」判決。關於「死刑存廢問題」,王婉諭女士在9月20日之後另在臉書發佈有「更完整論述」。●衛生福利部致力於推動全國心理健康促進,提供心理衛生教育、宣導、心理諮詢、心理諮商及個案關懷訪視、社區支持資源連結等服務。➤全國社區心理衛生中心查詢▸http://pse.is/58urj8➤更多心理健康促進資源▸https://pse.is/6k6lav
7刀砍死前女友!男子送16本「手抄佛經」盼輕判 遭法院退貨:有關聯嗎?
2023年7月,基隆市一名陳姓男子因為不滿同居女友提出分手,持菜刀朝前女友猛砍7刀致死,2024年4月遭國民法官重判無期徒刑。陳男事後提起上訴,高等法院15日二審再度開庭,陳男當庭呈上16本手抄佛經,表示自己「有在懺悔」、「將功德迴向給她」,試圖減輕刑責,但審判長不買帳,直接退貨,還質問陳男:「抄寫心經教了你什麼?還是只跟著抄?」據了解,從事鋪設瀝青工作的陳男與大他1歲的劉姓女友原是情侶,2人在基隆市安樂區租屋同居。劉女後因不堪陳男經常家暴提出分手,並搬離2人同居處。2023年7月12日晚間,劉女打算回2人同居住處取回私人物品,並請2名友人陪同前往。劉女在收拾個人物品時,陳男提出要求復合被拒,2人在屋內發生口角,並傳出摔擲物品的響聲。在屋外等候的劉女友人急忙拍門,但未獲回覆,於是報警處理。但當警方到場後,陳男拖延近10分鐘才開門,此時劉女已經全身是血倒臥在地,緊急送醫後仍回天乏術。基隆地檢署偵查後,依殺人罪起訴陳男。一審審理時,國民法官要求陳男在法庭上模擬殺害劉女的經過,陳男表示他見劉女返家後,將家中大門反鎖,強拉劉女的手至客廳要求復合遭拒後,以左手掐住劉女頸部,右手持菜刀,先以抵住自己頸部,怒喊「要死大家一起死」,再朝女友左頸猛砍7刀,最後把菜刀丟進洗手槽,洗去手上血跡與更換衣服後,警察就來了。一審國民法官審理後,認為劉男犯案後明知劉女已經死亡,警方抵達門口,但仍清洗兇刀、清洗現場血跡、打電話給兒子,並拖延警方進入屋內;足見惡性重大,重判無期徒刑。案件上訴第二審。二審高等法院15日再度開庭,陳男當庭呈上16本手抄「般若波羅蜜多心經」,告知法官自己頗有悔意,因此抄寫佛經將功德迴向給被害人,以此請求減刑。審判長當庭將心經退回,並質問陳男「抄寫心經教了你什麼?還是只跟著抄?」還問陳男「殺人、抄佛經、不能學壞」3者有關聯嗎?陳男解釋,自己以前經常和劉女到廟裡打坐,再加上自己不會說謊,所以希望法官「像青天一樣」,能夠明瞭他的用心。告訴代理人則表示,被害人家屬一審就不接受陳男的手抄佛經,這不是被害人接受的道歉方式,請法院不必審酌。全案言詞辯論終結,高院諭知11月19日宣判。
韓星文泰一涉性犯罪遭到起訴 案情曝光:夥同2人性侵酒醉女
韓國男偶像文泰一涉及性犯罪遭到起訴,經紀公司SM娛樂果斷將他踢出原團體NCT,今韓媒報導,文泰一與2名熟人一起對酒醉女子實施性暴力,涉嫌特殊準強姦罪。SM娛樂在8月28日發聲明,表示文泰一因涉及性犯罪的刑事案件被起訴,「在釐清事實關係的過程中,我們意識到該事件的嚴重性,判斷他無法再繼續團隊活動,經與泰一討論後,決定其退出團隊」。今韓媒報導,文泰一與2名熟人一起對酒醉女子實施性暴力,早在6月便遭到起訴,8月28日文泰接受了一次傳喚調查,據悉同夥之中並沒有名人。首爾方背警察署在調查後,於上月12日移交給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目前檢方尚未傳喚文泰一。特殊準強姦罪是指攜帶凶器或2人以上的犯人聯合姦淫身心虛弱或無法抗拒者,可處以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對於案情,SM娛樂回應:「這是正在調查的案件,所以不便透露。」◎尊重身體自主權,防治性騷擾及性侵害,請撥打113、110
限縮死刑適用範圍 法務部擬修法訂「特殊無期徒刑」
憲法法庭針對死刑釋憲作出合憲判決,但限縮死刑適用範圍,外界解讀是變向「實質廢死」,立法院國民黨籍司法委員會召委吳宗憲火速排定,要求法務部、司法院於7日專案報告。法務部在書面報告提出3個重點,將修法保障精障者人權,只要行為人在犯罪時、審判中甚至定讞後,有精神疾病或心智缺陷,皆不得判處、執行死刑。但為平衡死刑條件限縮,法務部將修法提高無期徒刑假釋門檻,訂定「特殊無期徒刑」或「更長期有期徒刑」。《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也就是死刑釋憲文中指出,死刑僅適用「犯罪情節屬最嚴重」,且符合最嚴密正當法律程序的情形。所謂正當法律程序,包含最終審適用強制辯護、須經各級法院合議庭法官「一致決」才能判死;且為保障人民生命權、訴訟防禦權,精神障礙和心智缺陷者不得判處死刑,即使已判決定讞,也不得執行。法務部書面報告指出,將遵循憲判要求,完備法律程序。研議在《刑法》第19條或57條或63條規定中,增訂「對於此類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之人,不得科處死刑規定」。另外也將修正《刑事訴訟法》第465條停止執行死刑事由規定,對於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之情形,致其受刑能力有欠缺者,不得執行死刑之相關規定」。因應死刑有條件限縮,法務部表示,對於故意殺人就個案犯罪情節綜合判斷犯罪動機、手段及結果,無法科處死刑的情形,將檢討另定提高假釋門檻的「特殊無期徒刑」或更長期有期徒刑。檢視刑法第77條就目前無期徒刑假釋制度,研議「層級化區分假釋門檻」。外界同樣關心,37位舊案死囚如何處理,法務部指出,法院撤銷確定判決前,仍依法收容。即便最高檢察署提起非常上訴,也會建議法院於撤銷死刑確定判決時應裁定羈押。若法院裁定不予羈押,將依法提起救濟。吳宗憲表示,法務部的書面報告都是老生常談,他要求法務部講的是37個死刑犯如果非常上訴審理期間裁定不羈押,到底該怎麼處理。畢竟確定判決前人都是無罪的,死刑犯非常上訴,到底有沒有法源依據可以限制?37名死刑犯,有人如果改判無期徒刑,可能馬上聲請假釋,這部分7日也會要求法務部說明清楚,所謂的提高無期徒刑假釋門檻,實際作為及規畫為何?
實質廢死論戰2/死刑名存實亡、無期仍可假釋 誰重視被害者法界吵翻
憲法法庭日前做出判決,宣布死刑「有條件合憲」,為死刑執行設下強制辯護、言詞辯論及一致決等多道關卡,遭外界質疑等同實質廢死引發譁然,在法界同樣爭議不休,被害者家屬則盼能讓兇手得到他們應得的懲罰,別使被害人遭二度傷害。根據此判決,在被告行為時、審判時及執行時有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之狀況者,不得科處、執行死刑,因此為賭持槍殺死好友及其員工的沈岐武、懷疑妻子外遇縱火釀5命的林旺仁及殺害母親、婆婆、丈夫詐領保險金的林于如,3位死囚可以提起非常上訴,有機會逃死,且在修法前不得執行死刑。為詐領保險金殺害母親、婆婆及丈夫的「驚世媳婦」林于如,因心智缺陷有機會逃死。(圖/報系資料照)外界則質疑精神疾病是否將成為「免死金牌」?被害者家屬更氣憤難平,新北校園割喉案家屬日前在記者會上透過視訊控訴,犯下殺人罪的犯人已違反憲法,剝奪他人生命權;台南雙警命案家屬也質問「誰來保障被害者生命權?」沈岐武因賭博糾紛槍殺好友及其員工,遭判死刑的他如今可提非常上訴逃死。(圖/報系資料照)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台北分會前主委、律師陳淑貞表示,不應將精神障礙及心智缺陷列為「一律不執行」,而應以個案的狀況去檢視;同時應該建立更嚴謹的精神鑑定制度,以專業的科學醫療說服大眾,犯行前的精神狀況也應加入考量。陳淑貞表示,大法官沒有直接將死刑廢除,但「一致決」在實務上及程序上非常難達成,未來不太可能再判處死刑,這也讓受害者家屬認為「沒有還公道」,釋憲結果無論支持或反對死刑雙方都難以接受。陳淑貞也認為被告在監獄中應強制勞動,以補償受害者家屬,負擔監獄成本;同時應將「服刑透明化」,讓受害家屬了解其在監獄中的狀況、是否有悔悟或補償受害家屬的計畫,更應該讓受害家屬對其提出的假釋表達意見或投票參與。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台北分會前主委陳淑貞律師呼籲,應讓受害家屬對罪犯假釋有表達意見及投票的權利。(圖/報系資料照)前台北地院法官、執業律師吳孟良則認為,死刑無法回復,若有冤判不可逆轉也無法補救,若允許公權力反向剝奪人民生命,理論上實在說不通。此次釋憲以間接、繞道的方式達到廢死效果,考量到現階段台灣民情,避免「直接廢死」可能造成的社會輿論動盪,對政經環境有好處。吳孟良說,即使沒有實質死刑但仍有無期徒刑,雖然目前中華民國相關法律沒有不得假釋的無期徒刑,但2005年修法後,無期徒刑假釋門檻已從需服刑滿15年提高至25年,才有機會申請。他說,對犯人而言,也許他的一生也只剩下一個25年,等到申請假釋也已垂垂老矣,長期的隔離也已近乎一生。死刑存廢雙方各有立場,如今釋憲結果形同實質廢死,孰對孰錯沒有唯一解答,如何使犯下「最嚴重」之罪刑的犯人獲得相應懲罰,同時降低再犯率也避免冤案發生,或許各界需要更多傾聽與溝通,在其中找到平衡。
法務部因應死刑條件限縮 擬另訂「特殊無期徒刑」
針對死刑釋憲結果,國民黨籍司法委員會召委吳宗憲火速排定,要求法務部、司法院於7日專案報告。法務部於書面報告有3重點,將修法保障精障者人權,只要行為人在犯罪時、審判中甚至定讞後,有精神疾病或心智缺陷,皆不得判處、執行死刑。另為平衡死刑條件限縮,法務部也將修法提高無期徒刑假釋門檻,訂定「特殊無期徒刑」或「更長期有期徒刑。」《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八號判決》,也就是死刑釋憲文中指出,死刑僅適用「犯罪情節屬最嚴重」,且符合最嚴密正當法律程序的情形。所謂正當法律程序,包含最終審適用強制辯護、須經各級法院合議庭法官「一致決」才能判死;且為保障人民生命權、訴訟防禦權,精神障礙和心智缺陷者不得判處死刑,即使已判決定讞,也不得執行。法務部書面報告指出,將遵循憲判要求,完備法律程序。首先為盤點實體法規,強化法律密度。此部分又分為針對精障或心智缺陷者不得判處死刑部分,研議於刑法第19條或刑法第57條或刑法第63條之規定中,增訂對於此類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之人,不得科處死刑之規定。另外在將修正刑事訴訟法第465條停止執行死刑事由規定,對於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之情形,致其受刑能力有欠缺者,不得執行死刑之相關規定。因應死刑有條件限縮,法務部也表示,對於故意殺人就個案犯罪情節綜合判斷犯罪動機、手段及結果,無法科處死刑之情形,將檢討另定提高假釋門檻之特殊無期徒刑或更長期有期徒刑。檢視刑法第77條就目前無期徒刑假釋制度,研議層級化區分假釋門檻。另一部分是檢視程序法規,建構嚴密程序。法務部表示,將修正監獄行刑法,增訂受刑能力規範。從書面報告可解讀,此部分同樣是保障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之情形,致其受刑能力有欠缺者,不得執行死刑,刑事訴訟法或監獄行刑法應檢討修正。針對死刑強制辯護,法務部也與與司法院共同研議,修正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修正刑事訴訟法第388條、389條,第三審強制辯護、言詞辯論規定。外界同樣關心,在釋憲如同實質廢死的狀況下,37件死刑舊案如何處理,法部部指出,37位人犯於法院撤銷確定判決前,依法收容。即便最高檢察署提起非常上訴,也會建議法院於撤銷死刑確定判決時應裁定羈押。若法院裁定不予羈押,將依法提起救濟。憲法法庭也指出,死刑僅適用「犯罪情節屬最嚴重」者,法務部對此將全面檢視暴力犯罪行為態樣,嚴懲重罰暴力犯罪。將全面檢視現行刑法規範密度是否有不足之處,落實對於重大暴力犯罪嚴懲重罰之目標,斷絕挑戰司法公權力之妄念。吳宗憲表示,法務部出的書面報告都是老生常談,他要求法務部講的東西是37個死刑犯如果非常上訴審理期間裁定不羈押,到底該怎麼處理。畢竟確定判決前人都是無罪的,像這種死刑非常上訴,到底有沒有法源依據可以限制?另外若37名死刑犯,有些人如果改判無期徒刑,是可以馬上申請假釋,這部分下週一也會要求法務部說明清楚,所謂的提高無期徒刑假釋門檻,實際作為及規畫為何?
5度判死!劫殺退休女教師改判無期徒刑 受害家屬:對司法和政府絕望
高雄於2014年發生退休女教師遇害案,在經過近十年的司法審理,最高法院近日駁回上訴,維持無期徒刑的判決,全案正式定讞。此結果引發受害家屬強烈的情緒反應,直言「對司法和政府絕望」。根據媒體報導指出,2014年12月,劉姓男子在高雄市左營區隨機攻擊一名退休女教師。劉男用鐵鎚重擊受害人頭部,並在發現受害人有甦醒跡象時再次施暴。後續劉男不僅搶走2000元,還對受害人實施性侵,最終導致受害人因大量失血身亡。這起案件在司法程序中經歷了多次反覆。從一審到更三審,劉男共5次被判處死刑。但在更四審時,法院認定劉男是隨機偶發的犯行,並非是「情節最重大之罪」,因此改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最終維持這一判決。對於這一結果,受害女教師的丈夫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對司法和政府絕望」,「最高法院就是最高爛院」。死者丈夫表示,這個案件已經折磨受害自己近十年,最終卻以無期徒刑結案,這讓他們感到司法完全失去了公正。死者丈夫也提到,在2024年5月聽聞改判無期徒刑時,他曾背著妻子的包包哽咽表示「頭皮發麻」。而他如今悲憤地表示,從逆轉改判的那一刻起,他就知道「完蛋了」。死者丈夫認為,整個過程是為了滿足廢死聯盟等少數群體的訴求,甚至利用大法官釋憲作為廢除死刑的最後依靠。更令受害家屬感到憤怒的是,在訴訟過程中,死者家屬親眼目睹最高法院法官當庭指導殺人犯的辯護律師如何論述。即便法官承認罪行「罪大惡極」,最終判決卻認定犯罪者可以教化。儘管深感無奈,受害人家屬也意識到,在現有法律框架下,可能已經沒有進一步的救濟機會,因為就連律師也在宣判前認為,已經沒有希望再判死刑。
遭保全父拒金援偕男友鐵鎚弒親 台中留美女碩士確定免死
留美的江姓女子因為不滿擔任保全的父親在自己留學期間中斷金援,於2020年與張姓男友返台與父親爭論,後續甚至發生激烈肢體衝突,結果張男在江女的協助下,用鐵鎚重擊江父的頭部致死,後續更將江父的屍體棄置台中太平山區中。後續歷經三次審理後,最高法院於4日做出最終裁決,駁回上訴,維持一、二審的無期徒刑判決,全案定讞。根據媒體報導指出,江姓女子與其男友張姓男子在完成國內研究所學業後,於2014年赴美深造,江女的父親則以小學保全的微薄收入資助女兒的留學生活。但是到2016年時,江父因故停止經濟支援,導致這對情侶在美國的生活和學業陷入困境,因此心生怨恨。2020年11月,江女與張男返台後,多次與江父母親理論,要求繼續提供經濟援助,但屢遭拒絕,甚至遭家人報警處理,心生不滿的兩人,因此共謀商議行兇。2021年12月26日晚間,2人來到江父工作的小學,與江父發生激烈爭執。在爭吵過程中,江女抓住父親手臂,而張男則持鐵鎚多次重擊江父頭部,導致江父當場死亡。行凶後,兩人不僅試圖清理現場,還將江父遺體棄置於台中市太平區的山區溝壑中。一審法院認定,江女和張男的行為手段極為殘忍,完全泯滅人性。儘管被告雙方均坦承犯行,且經醫院鑑定有矯治教化的可能,但考慮到被害人家屬的強烈控訴,法院仍對二人分別判處無期徒刑。二審法院審理後認為一審判決合理適當,因此維持原判。檢察官不服判決上訴至最高法院,但最高法院認為原判決並無違誤,最終駁回上訴,使得此案正式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