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期定讞
」 無期徒刑 死刑討不到1百元竟動殺心 逆子推母墜4樓亡無期定讞…逃死原因出爐
新北市1名黃姓男子2022年3月間,向7旬老母親索討100元遭拒,竟狠心將母親從自家4樓陽台推落,導致老母墜樓後傷重不治,不料他行凶後竟向警方謊報母親輕生,直到法院審理時才改口,歷審遭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處無期徒刑。最高法院審酌,黃男長期酗酒,患有思覺失調症,判處無期徒刑定讞。據了解,新北市110報案系統2022年3月22日晚間8時許接獲通報,指稱板橋區金門街發生跳樓輕生救護案件,立即派遣員警前往現場。警消人員到場後,黃男供稱70歲的母親跳樓輕生,救護人員立即將黃母送往醫院搶救,無奈婦人仍因傷勢過重,於隔日凌晨零時10分宣告不治。檢察官相驗遺體時,發現黃男言詞閃爍,說法前後矛盾,黃男才坦承弒母,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嫌將其起訴。沒想到,黃男於審理時再度改口,供稱自己當天向媽媽討100元買東西吃,對方以為他要買酒,雙方爆發肢體衝突,母親在拉扯過程中重心不穩墜樓,否認有殺人犯意。一審法官依據解剖報告、現場照片等證據,不採信黃男辯詞,但考量他智力屬邊緣智能不足,又有思覺失調症及重度酒精使用障礙症,因此判處無期徒刑。全案上訴至最高法院,法院審酌,黃男殘忍弒母,已構成《兩公約》中的「情節最重大之罪」,可判處死刑,考量其精神狀況,最終維持歷審見解,判處無期徒刑定讞。
台中惡案雙桶屍震驚全台最新判刑曝光 共犯無期定讞主謀死刑未審結
台中在2020年曾掀起一場驚心動魄的雙桶屍命案,令人髮指,此案涉及徐德益、林宥廷等人聯手殺害1名16歲蔡姓少女及1名54歲黃姓男子,隨後將屍體裝入塑膠桶並棄置於不同地點,經過司法審判,林宥廷則面臨無期徒刑的懲罰,而其他幫兇則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以上,徐德益遭判死刑上訴未審結。這宗案件始於蔡少女及黃男的家人報案失蹤,檢警接到舉報後展開調查,終於在2020年11月16日逮捕徐德益等7名嫌疑人,並在苗栗縣銅鑼山區搜尋到裝有男屍的塑膠桶,同時在徐德益的住處發現裝有女屍的塑膠桶。據了解,這場悲劇起因於王閔正與徐德益等人對蔡少女的不滿,2017年在一次聚會上,2人尾隨蔡少女上樓,先用鐵鎚重擊其頭部,再由徐德益持刀殺害,之後,將屍體裝入塑膠桶藏匿,而對於黃姓男子,則是在2019年被迫上車後注射毒品並槍殺,將遺體塞入鐵桶,倒入鹽巴、用水泥封住,也被裝入塑膠桶後棄置。台中地院一審對徐德益2次死刑、王閔正無期徒刑、以及槍手林宥廷無期徒刑做出判決,其餘共犯則判處10年以上的徒刑,雖然徐德益等人提起上訴,但台中高分院仍然確定徐德益的死刑,以及林宥廷的無期徒刑,其他共犯的判決也沒有改變。然而,最高法院認為徐德益的死刑部分尚待審理,因此並未就此作出結論,而對其他共犯的判決則認為已經明確,刑罰也是合適的,因此駁回上訴,定讞原判。王閔正作為單獨上訴的一方,遺棄屍體罪在2023年12月獲得一審法院的定讞,被判處1年10月的徒刑。其涉及的2件殺人罪部分被發回更審,並於2024年4月獲得台中高分院更一審的判決,判處20年和10年2月的有期徒刑,這一判決仍然可以上訴。
城中城大火主嫌無期定讞 前男友認「應該判死」要黃格格付出代價
高雄市城中城大火釀成46死43傷慘劇,主嫌黃格格因懷疑時任男友郭男出軌縱火,今(25日)遭最高法院維持無期徒刑定讞,掀起各界議論。對此,郭男除認為黃格格要付出代價,更應該要被判死刑。郭男於2021年10月13日晚間,在城中城大樓1樓套房內與疑心病又大發的黃格格爭吵,事後離開套房暫住朋友家。但黃格格向男酒伴訴苦後,再懷疑郭男找前女友,遂於隔天凌晨1點把未熄滅沉香倒扣在皮沙發後離開,進而釀成89死傷慘劇。黃格格當時傳訊給郭男,「你敢玩,我就陪你玩,我沒什麼好怕!」、「你敢瘋,我就陪你瘋,現世報很快!」、「我有前科,不然我們來玩一次看看」,審理時還多次否認縱火,甚至反控郭男入屋放火。高雄高分院檢視鑑定報告、劉姓計程車司機「黃女房間先出現火光」證詞後,認定黃女縱火。然主張死刑的檢方,上訴至最高法院仍獲無期判決。合議庭認為,現年53歲黃格格犯行與蓄意使用明火縱火、以殘忍手段殺人之情形應有所區隔,屬非「情節最重大之罪行」;考量黃女53歲,若假釋已年近80歲,判無期已能達更生改善、復歸、社會安全之維護,且與罪責相當。另開庭時當黃女面強調「我們已經分手了」的郭男,聽聞最高法院判決,表示黃女必須為自己奪走46條人命付出應有代價,「應該要判死」。據悉,郭男之所以能迅速獲得檢方不起訴,其中原因是其熱心助人,主動幫助弱勢住戶,幫忙申請補助和送餐,被大家尊稱「文哥」,故他沒有殺害共處多年、有深厚感情鄰居的理由。
走私623KG安毒「想爽撈4.7億」 民進黨前議員被判無期定讞
民進黨雲林縣前議員顏旭懋走私販毒,以漁船運送623公斤安毒入台,想狠撈4.7億,有些甚至流入市面,一、二審被依共同運輸第二級毒品罪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定讞。據悉,顏旭懋密謀海外運毒,四處找尋同夥,他在2021年透過黃姓友人牽線,原本計畫以陳姓船東的漁船「祥湧6號」掩護,由莊姓船長的漁船「漁百財9號」在東沙島外海負責接運。不料,出海前夕計畫改變,「漁百財9號」因修繕未成,莊男同年4月28日臨時改開「祥湧6號」出海。顏旭懋將走私交易經緯度及數量寫在紙條,密封在紅包內交給莊男,按計畫前往東沙島東南約90浬一帶海域,向不明船隻接駁安非他命,取得總重量約623公斤,分裝在38只麻布袋裡,並於同年5月10日返回屏東縣新園鄉鹽埔漁港走私入境。然而,在陸上分批莊運過程中,發生塞不下的插曲,被巡岸人員發現盤查,才接露這起走私案,但已有至少500多公斤的安毒流入市面。法院審理時,顏旭懋坦承參與部分海上運毒犯行,但否認自己是主謀,並未提供運毒資金及決定毒品售價,否認大部分犯行。法院一、二審判處顏旭懋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經上訴,最高法院認為,原判決調查完備,量刑妥適,最後仍維持原判,全案定讞。
重案/美女老師人間蒸發「浴室沾滿血」…凶手遭處無期定讞 1鐵證讓他無屍定罪
台北市女老師張靜華2001年神秘失蹤,警方在其住處發現107處血跡反應,循線查出男子李正位涉有重嫌。警方調查,李男曾於案發後盜刷張女信用卡,並將提款卡交付胞妹,指示對方提領存款。不僅如此,鑑識人員也在李男座車採集到大量血跡反應,經比對確定是張女血跡,雖未能找到屍體及凶器,仍依殺人罪嫌起訴。警方調查,張靜華與李正位於案發前2年,透過女方的黃姓摯友介紹認識,但2人並未進一步來往,張女後來也和一名吳姓男子交往。得知自己成了盜領存款的疑犯,李男胞妹喊冤,指提款卡是哥哥給她的,要求自己幫忙提領現金,她根本不知道是誰的卡片;另外,李女還透露,哥哥平常都以她的車代步。得到上述線索後,鑑識人員立即對該車輛進行採證,赫然發現駕駛座、後座、後車廂底墊等處,都有張女的血跡反應,且血滴流下來先浸染物體表面,滲透之後再往下滴,至少要數十毫升才可能發生類似情況,因此研判張女很可能已遭殺害。李正位返台後到案說明,辯稱張女欠他錢,自己才會盜刷其信用卡,否認殺人。由於李男始終不肯認罪,警方鍥而不捨進行採證,希望能找到張女屍體,無奈至今仍未能尋獲。雖然李正位不願供出行凶過程,死者、犯案凶器也未尋獲,一審法官仍依血跡等鐵證,判處李男無期徒刑;經最高法院發回更審,最終李正位遭處無期徒刑定讞,成為國內司法史上,首起沒有屍體而定罪的案件。
狠嫂殺害小姑水泥封屍判無期定讞 釋憲結果出爐
新北市婦人張芳馨長期和葉姓小姑不和,2018年她殺死對方後,買水泥在小姑房間內「造塚封屍」掩蓋犯行,2019年最高法院考量張婦坦承犯行、表示悔悟,也符合自首要件,並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判處無期徒刑定讞,她聲請釋憲,遭憲法法庭裁定不受理。張女遭判刑確定後,主張量刑違法等聲請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憲法法庭審查庭認為,歷審判決在量刑時,都已對她育有2名未成年子女之情狀,依刑法第57條「犯罪行為人之生活狀況」規定予以衡酌,且她未具體敘明確定終局判決所適用規定究有何牴觸憲法之處,3名大法官一致裁定不受理。44歲張婦在2018年與同住的37歲小姑葉秀鳳因生活習性差異,關係不睦,且她對葉女屢向她娘家親人告狀心生不滿,同年3月13日,張芳馨趁葉女出浴之際,先壓制在客廳神明桌前,並用大型膠帶纏繞葉的口鼻,並以客廳茶几桌下的啞鈴,朝頭部猛砸。張女發現昏厥的葉女仍有呼吸,又將葉女拖進浴室,把葉的頭部壓入臉盆內的水中溺斃,再用床單、棉被包覆屍體,接連3天買乾拌水泥砂,在葉的房內挖洞埋屍並以水泥抹平「造塚封屍」。一審及二審都將張女判無期徒刑,案經上訴,最高法院認為張婦犯罪手段殘忍、惡性重大且情節嚴重,但考量她沒有前科,且犯後坦承犯行有悔意,符合自首要件,2019年2月27日將她依家暴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確定。
重案/割喉無辜童嗆「殺1、2個不會判死」…狠男神預言無期定讞 死者家屬慟喊:司法已死
台南殺警案引起社會譁然,凃明誠姐姐一度在鏡頭前激動怒吼,「去你X的廢死團體!都給我滾去十八層地獄」,讓死刑存廢的議題再度浮上檯面。男子曾文欽2012年殘忍殺害年僅10歲的方姓男童,成為台灣犯罪史上第2名隨機殺人犯,做案動機及情節震驚台灣社會,引起輿論譁然。全案進入法律程序,歷審法官皆認定,曾男長期受憂鬱、激燥、焦慮、吸食安非他命產生之幻覺所苦,且過去有精神病史,判處無期徒刑定讞,讓死者家屬心碎直呼「司法早就死了」。台南市10年前發生轟動一時的「湯姆熊割喉案」,年僅10歲的方姓男童被發現陳屍廁所,頸部有明顯刀傷,疑似遭人割喉殺害。警方獲報後,火速調閱監視器以車追人,同日下午6時許在釣蝦場逮到凶手曾文欽。恐怖的是,曾嫌遭逮後竟稱「我就被關在牢裡一輩子就好」,甚至狠嗆如果自己沒被抓,還會繼續犯案。湯姆熊割喉命案震驚社會。警方調查,曾文欽殺人後,隨即驅車返回租屋處,換洗沾染死者血跡的衣物,之後又到釣蝦場的附設網咖睡覺,還將車牌拔掉躲避追緝,最後仍遭警方逮捕。曾男落網後,承辦檢察官蔡英俊未等警方移送,便主動驅車前往分局進行偵訊,訊後以曾嫌所犯本刑為5年以上重罪、並有逃亡之虞等理由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據了解,曾男落網後曾說「台灣殺1、2個人也不會判死刑,我就被關在牢裡一輩子就好」,到了審理過程又改口自己是想死才殺人,「我完全沒有想要吃免費牢飯。想吃牢飯的話,竊盜、搶劫都可以。我是想自殺才殺人,因為先前自殺多次都不成」,並稱「說殺1、2個人不會判死,是覺得說得越可惡,死得越容易。」命案現場血跡斑斑。2014年10月,台南高分院維持一審判決,判處曾文欽無期徒刑,服刑前應至指定場所受監護5年。判決結果再度引發社會爭議,檢察官決定上訴三審;同年12月,最高法院以二審不應僅以當時犯罪嫌疑人之案後醫學鑑定報告作為凶嫌精神問題之依據,而是要綜合犯嫌犯罪前後之言行為由,發回更審。2016年1月,更一審合議庭認為,曾男行凶時意識正常,審酌聯合國兩公約,不得對精神或智能障礙者判死刑,且今日刑罰制度不是為了滿足「以牙還牙以眼還眼」之應報觀念,雖然執行徒刑25年後可能假釋出獄,若矯治無用亦可監禁終身,亦不致危害他人,加上被告並非無教化遷善的可能,判處無期徒刑。結果出爐後,方童姑姑痛批「司法早就死了,我早就沒期待了。」2016年5月5日,最高法院判處曾文欽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定讞,似乎印證了曾嫌所說的「現在台灣殺1、2個人也不會判死刑,我就被關在牢裡一輩子就好」。 湯姆熊割喉案的判決引發輿論譁然。
華山分屍殺人魔陳伯謙逃死 最高法院判無期定讞
華山草原分屍案凶手陳伯謙遭高等法院更一審以可教化和兩公約為由,判處無期徒刑,檢方及陳男提上訴,最高法院今天(23日)認定更一審判決無違誤,駁回上訴,全案定讞。陳伯謙2018年6月間,在台北市華山草原上的野居草堂性侵酒醉昏睡的高姓女子,再以手勒死女方分屍。一審判陳死刑,二審和更一審皆改判無期徒刑。更一審認為藉由矯正機關施以心理治療、生命教育課程等,陳伯謙有教化可能,判處無期徒刑,上訴後,遭最高法院駁回。
奇案/殘殺無辜童嗆「殺1、2個不會判死」 割喉男神預言無期定讞…死者家屬心碎:司法已死
男子曾文欽2012年殘忍殺害年僅10歲的方姓男童,成為台灣犯罪史上第2名隨機殺人犯,做案動機及情節震驚台灣社會,引起輿論譁然。全案進入法律程序,歷審法官皆認定,曾男長期受憂鬱、激燥、焦慮、吸食安非他命產生之幻覺所苦,且過去有精神病史,判處無期徒刑定讞,讓死者家屬心碎直呼「司法早就死了」。據了解,曾男落網後曾說「台灣殺1、2個人也不會判死刑,我就被關在牢裡一輩子就好」,到了審理過程又改口自己是想死才殺人,「我完全沒有想要吃免費牢飯。想吃牢飯的話,竊盜、搶劫都可以。我是想自殺才殺人,因為先前自殺多次都不成」,並稱「說殺1、2個人不會判死,是覺得說得越可惡,死得越容易。」2013年7月,台南地院一審宣判,判決曾文欽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理由是死刑為極其殘酷之刑罰,任何承認死刑制度之文明國家,均應以敬謹嚴肅之態度審慎行使,古人所云「求其生而不得」即前述思維之具體呈現,加上被告患有精神疾病,若有絲毫不應量處死刑之原因,即不應以此殘酷之刑罰施加其身。湯姆熊割喉案的判決引發輿論譁然。2014年10月,台南高分院維持一審判決,判處曾文欽無期徒刑,服刑前應至指定場所受監護5年。判決結果再度引發社會爭議,檢察官決定上訴三審;同年12月,最高法院以二審不應僅以當時犯罪嫌疑人之案後醫學鑑定報告作為凶嫌精神問題之依據,而是要綜合犯嫌犯罪前後之言行為由,發回更審。2016年1月,更一審合議庭認為,曾男行凶時意識正常,審酌聯合國兩公約,不得對精神或智能障礙者判死刑,且今日刑罰制度不是為了滿足「以牙還牙以眼還眼」之應報觀念,雖然執行徒刑25年後可能假釋出獄,若矯治無用亦可監禁終身,亦不致危害他人,加上被告並非無教化遷善的可能,判處無期徒刑。結果出爐後,方童姑姑痛批「司法早就死了,我早就沒期待了。」2016年5月5日,最高法院判處曾文欽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定讞,似乎印證了曾嫌所說的「現在台灣殺1、2個人也不會判死刑,我就被關在牢裡一輩子就好」。
就醫吃藥碎唸引殺機 女兒狂刺雙親、母喪命判無期定讞
屏東陳姓女子患有思覺失調症,因就醫及用藥問題,與父母發生爭吵後,趁深夜持刀刺殺熟睡中的父母,母親心臟遭刺後,大量出血死亡,父親也受傷,歷審考量陳女坦承犯行,態度良好,且長期為精神疾病所苦,判處無期徒刑,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定讞。20多歲的陳女因長期患有重度憂鬱症等疾病,屢因就醫及用藥問題,與父母爭執而心生怨恨,竟萌生殺意,2019年10月11日凌晨1點多,她拿住處的水果刀及槌子計畫行凶。陳女趁父母熟睡之際,先持刀往床上母親的身體正面、胸部、手臂猛刺,父親聽見太太尖叫而驚醒,她持刀轉身刺入父親手臂數次,父母送醫後,母親因心臟穿刺傷造成大量出血死亡,父親手臂受傷倖免於難。歷審認定陳女僅因就醫及用藥問題,竟罔顧人倫、殺害父母,應予嚴懲。但考量陳女坦承犯行,態度良好,長期為精神疾病所苦,是中度身心障礙者,就弒母部分判處無期徒刑,殺傷父親部分判刑6年,合併執行無期徒刑及褫奪公權終身,上訴後,遭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奇案/47刀殺女友遭求處死刑!台大宅王「越判越輕」無期定讞 關鍵原因曝光
「台大宅王」張彥文在北市街頭狂砍前女友林佩真47刀,行凶後還當街舔屍,隨後被趕到現場的員警逮捕。案件纏訟多年,台北地院一審認為,張男並非無教化可能,依殺人等罪判處無期徒刑;不料案經上訴後,法院卻越判越輕,竟從無期一路減刑至21年6月,直到今年2月,才被最高院判處無期定讞。張彥文在北市松山區西松國小後門犯下情殺案,犯案後一度拿刀自殘,並抱著死者屍體痛哭,隨後遭松山分局東社派出所警員依現行犯逮捕,其台大高材生身分引發社會關注。台北地檢署偵查後,於2014年11月20日偵結,依殺人、妨害秘密、強制性交、侵入住宅、污辱屍體、恐嚇等罪名起訴,求處死刑。台北地院審酌相關事證,認為張男對犯行坦承不諱,並非全無教化可能,一審依殺人等罪判處無期徒刑;案經上訴二審,高等法院考量被告和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同意賠償1145萬元,並已先行支付450萬元等情狀,就殺人部分改判有期徒刑15年,與性侵等罪合併執行21年6月,後遭最高院發回更審。高院更一審2018年3月1日宣判,依然判處張彥文有期徒刑15年;案經2度發回更審,高院更二審合議庭認定,張男有同死意願,屬預謀殺人,加上他在光天化日之下當街砍殺被害人,手段殘忍,即便和死者家屬達成和解,仍不足彌補林女家人傷痛,改判無期徒刑。判決出爐後,張彥文、檢方出上訴,今年2月遭最高院駁回,全案定讞。
南港女模慘遭性侵殺害棄屍 凶手逃死被判無期定讞
喧騰一時的南港女模遭性侵命案,凶手程宇不但殺人還棄屍,一、二審都認為其犯行不是國際公約規範的「最嚴重罪行」,判處無期徒刑,案經上訴,遭最高法院駁回,程宇獲判無期徒刑確定。26歲程宇2016年12月以支付拍攝費用為由,將1名女子帶到南港廢棄的商場,搶奪對方的手機後,強行壓制她靠往牆壁,並以手掐住她的脖子,再撫摸她私處、性侵得逞。隔年程宇又用同樣手法,以拍宣傳照為由誘騙陳姓女模,到南港廢棄商場後性侵勒死,再用外套蓋住屍體掩人耳目,事後與梁姓女友同遊台中,持陳女信用卡消費,爽住五星級飯店,遭逮捕後竟然還嫁禍給梁女,企圖減輕罪行。檢察官依殺人罪起訴程宇,並具體求處死刑,但士林地院認為,程宇原本計畫性侵,並未想要殺人,是因死者驚聲尖叫,擔心事跡敗露,趁死者穿回衣褲時,臨時起意將她勒斃,未達罪無可逭地步,判處無期徒刑。高院認為,程宇罪責未達聯合國公政公約所指的「最嚴重罪行」,仍判處無期徒刑。檢察官、程宇不服都提上訴,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就量刑情狀已有囑託鑑定及調查,並針對量刑事由逐一說明甚詳,至於程宇上訴指摘調查未完備、檢察官認為量刑過輕,都不是上訴三審的理由,依法駁回上訴,程宇被判無期徒刑,逃死定讞。
為房租殺人還恐嚇死者妻 新北房客毫無悔意被判無期定讞
新北市游姓男子與分租套房東郭姓男子發生爭吵,前年他拿水果刀殺死對方,犯案否認犯行,也未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他還在案發後寫信恐嚇死者家屬,歷審認定游男犯後無悔意,判處無期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判決指出, 郭男是永和區某分租套房房東,自己平日亦居住於該處,游男偶會以日租或半日租方式向郭承租房間,但2人常因房租問題發生爭吵,前年9月16日郭在自己房間內與友人用餐時,游前來要求郭為其打開承租的套房。郭認為游男前日房租尚未給付而拒絕,2人因而發生口角,游男離開後去購買水果刀一把,再度前往上開郭的居所,持水果刀朝郭的左胸猛刺一刀,郭男因失血過多而倒臥在地,送醫後死亡。
「小燈泡案」王景玉逃死 法醫高大成:若再殺人法官負責
2016年隨機殘忍殺害女童「小燈泡」的兇嫌王景玉,遭最高法院15日裁定無期徒刑定讞,確定逃過死刑。小燈泡母親王婉諭深表遺憾「判決結果不符期望」。法醫高大成也感嘆「從事法醫35年,真的惡性重大的人,哪一個有改變的?如果哪天再殺人,法官你要對這條命負責!」據《三立新聞網》報導,法醫高大成並非不相信人性,而是從事法醫工作35年來,「真的惡性重大的人,哪一個有改變的?有誰能舉出哪一個例子?哪一個惡性重大的人變成好人了?我才不相信!」、「王景玉反社會人格嚴重,但誰能保證他不會再犯?如果他在正常情況下都可以殺人,那他什麼時候都可以殺人。」語重心長表示「台灣殺人真的不會判死刑!」高大成語重心長表示有些東西並非原諒就能結束。(圖/翻攝自高大成臉書)「宅神」朱學恒也在臉書發文狂酸,這邏輯太美不忍心看。(圖/翻攝自朱學恒的阿宅萬事通事務所臉書)高大成16日也在臉書上發文質疑,「要是他(指王景玉)以後假釋後又出來殺人,法官你要不要負責?多殺的那條命,法官你要怎麼處理?結果沒有教化成功,所以法官是不是要負這個責任?怎麼會讓這種人得逞?社會會亂就是這樣來的,有些東西不是原諒就能讓你結束了。」除了高大成憤慨不平地感嘆,「宅神」朱學恒也在臉書發文狂酸「殺人前藥物治療心理輔導矯治都沒有用,殺人後藥物治療心理輔導矯治就忽然有改善可能了,這邏輯太美了我不忍心看」。
小燈泡案兇嫌無期定讞 法務部長:檢討現行法規、應有精緻標準
「小燈泡」一案兇嫌王景玉15日遭判無期徒刑定讞,逃過一死。法務部長蔡清祥下午受訪時表示,針對兇嫌精神狀況的認定,應訂一套比較精緻的標準,也將檢討現行法規制度是否足夠。2016年3月台北市內湖發生一起殺害女童案件,兇嫌王景玉隨機砍死3歲女童「小燈泡」,手段兇殘令人不齒。最高法院15日最終判定無期徒刑定讞,王景玉確定逃過死刑。根據《中央社》報導,法務部長蔡清祥下午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對於此個案,他尊重法官及檢察官的認定,但在政策面上,法務部會檢討現行法規是否足夠。尤其是犯嫌是否有精神上的問題,在偵查過程或是審判過程,應有一套比較精緻的標準,供司法人員作為認定。否則每個犯重罪的人都用這樣的理由來讓自己的責任減輕,這個社會是不願意樂見的,所以法務部會從制度面來檢討。至於精神鑑定的部分,並非司法人員自己就能實行,必須和衛生專業人員一起討論,在面對這類社會案件時,如何讓司法人員能做出較符合社會期待的判斷。而近期北部地區發生3起隨機殺人案件,蔡清祥也表示,應該深入研究探討原因,這或許無法單純以司法解決,可能要從社會面、精神方面、醫療方面共同探究為何會在近期這段時間,密集發生這類事件,法務部也會與其他單位共同討論。蔡清祥也表示,死刑執行沒有時間表,不會看時機、也沒有特定對象,逐步廢除死刑是一個目標,現階段還是會依現有法律執行,採取非常審慎、嚴謹的態度審核每個案件,該怎麼執行就怎麼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