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龍罰單
」 罰單 超速妻在基隆上班卻收「苗栗超速罰單」 人夫發文怒嗆:以為百姓很閒?
違規受罰天經地義,但若是「罰錯人」,繁雜的申訴程序總會引起民怨。基隆一名人夫發文表示,妻子收到苗栗警方開出的超速罰單,但當時妻子人在基隆上班,機車型號也完全不同,即使申訴仍被判定違規屬實,讓他氣得大罵「以爲我們平民百姓很閒嗎?」 男子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發文表示,妻子收到苗栗警方開出的超速罰單,然而,罰單上註記的違規時間,妻子人正在基隆上班,讓他無奈開玩笑說:「幸好我很信任老婆在努力賺錢上班,沒有偷偷出門玩,不然真的會讓一個家庭出現摩擦」。 此外男子還提到,罰單照片中的機車類型為打檔機車,和自家的「淺藍色100cc買菜車」外型相去甚遠,申訴後卻仍收到「違規屬實」的公文,要他們繳納1萬2000元的罰鍰並辦理吊扣牌照,若不服處罰可以提起行政訴訟。 發文男子強調,若真的是家人違規,他甘願被罰,但收到烏龍罰單又申訴未果,讓他氣得喊冤:「我老婆明明在基隆努力上班,為何要繳納罰款又被吊扣駕照啊?以為我們平民百姓很閒嗎?要一直跑監理站,現在又要跑法院告監理所」。 文章一出引來網友批評「浪費人民時間金錢」、「真的擾民」、「車子不一樣還硬要開單」,也有人質疑罰單附上的舉證照片畫質過低難以辨認車牌號碼「那麼糊還能開單?」還有網友建議警方應給予開錯罰單的員警處罰,降低烏龍罰單發生機率。
罰單撤銷率高!科技執法烏龍多挨批擾民 警解釋原因
六都今年1至7月科技執法取締熱點前3名全國各縣市實施科技執法,但科技難以辨別現場的真實狀況,導致烏龍罰單頻傳。有騎士違規闖紅燈,卻是另位守法停等紅燈的騎士受罰,還有駕駛因禮讓救護車被開罰,誤判、開錯罰單時有所聞,以桃園市為例,今年1月至7月罰單撤銷率達20%,高雄也有12.5%,比率相當高,執法不當衍生擾民。高雄市廖姓機車騎士今年3月行經左營區大中二路與華夏路口,因後方有救護車要通過,他立即靠向路邊讓道給救護車,卻遭科技執法錄影,以「行駛人行道」舉發。李姓汽車駕駛今年5月行經楠梓區鳳楠路與興西路口,因事故車輛占用快車道,只好繞經機車專用道,同樣被舉發。台南市有行人因未能在號誌綠燈期間及時通過路口,站在行穿線間的中央分隔島前緣等候,科技執法判斷有行車違規不禮讓行人。彰化縣甚至曾發生過區間測速攝影機對時機制異常,撤銷該路段所有區間測速器舉發的超速違規共3627件;新北市也曾因區間測速設備有資安疑慮,一度暫緩實施區間測速舉發。今年1至7月,桃園市平均每月約40件申訴,總申訴280件撤銷56件,撤銷率20%,主因救護車、消防車執行公務被開單,1件是民眾身體不適急著就醫闖紅燈,另有中華電信維修車因公務停在高鐵禁停區被開單。高雄市科技執法告發4萬1297件,申訴312件撤銷39件,撤銷率約12.5%,主因為禮讓救護車、事故車占道等。台北市申訴1054件,撤銷134件。新北市交通大隊長林泰裕說,科技執法誤判原因通常為夜間偵測到的照片模糊不清、拍攝距離過遠或因角度問題擋到車號,警員須嚴加篩選審核;目前只要偵測不到完整及明顯車號,一律不舉發,避免誤判擾民。
新北市烏龍罰單數量未見趨緩 這三個警分局連2年增加
民眾若收到烏龍交通違規罰單易生民怨,根據新北市審計處報告,2020至2022年新北市警員舉發錯誤遭撤銷案件分別為119件、612件及585件,錯誤舉發數量未見趨緩,此外,新店、汐止及林口等3個分局錯誤舉發案件已連2年增加。對此,新北市警察局指出,2022年錯誤遭撤銷案件應為709件,將持續教育訓練,避免影響民眾權益。交通違規收到罰單合情合理,可若是收到錯誤罰單,民眾得花費時間申訴,過程冗長耗時耗力,必定招惹民怨。部分烏龍罰單錯誤百出,令人啼笑皆非,能夠申訴成功的烏龍的罰單多是違規事實具爭議、填錯車牌、車型不符或重複舉發等因素。審計處資料顯示,2020至2022年新北市警察局舉發交通違規案件分別為273萬、239萬件及241萬件,其中可歸責於警員舉發錯誤的交通違規遭撤銷案件分別為119 件、612件及585件。新店、汐止及林口3個分局錯誤舉發案件已連2年增加。對此,新北市警察局回應,2022年交通違規舉發件數241萬件,民眾提出申訴數5萬8078件,其中撤銷數6606件中因警員錯誤撤銷件數共709件,申訴成功案件率僅0.029%,低於行政院要求目標0.1%。警察局指出,依警政署規定,若警員舉發案件有內容錯漏、法條援引不當或未依規定審核,疏失的警員會依規定處分。至於錯誤舉發案件數量增加的3個分局,將加強控管舉發單審核,提報主管會報檢討。警察局說,交通違規檢舉數量龐大且具時效性,未來持續舉辦交通執法專業訓練講習,利用勤教時間加強教育宣導,提升警員執法專業知能,以減少錯誤舉發案件,避免影響民眾權益。
假車牌氾濫2/車牌遭仿冒衍生烏龍罰單 監理單位教戰免白繳
許多網路賣家看中複製車牌需求量大,在知名網路賣場上標榜「客製化、高仿真」,價格從數百元的塑膠、壓克力材質,到破萬元的高仿真材質可任君選擇,但也成為不肖之徒的犯罪利器,甚至造成無辜民眾坐收「烏龍罰單」的擾民事件。本刊調查,目前坊間許多複製車牌乍看之下仿真度相當高,不過細看字型跟材質仍有差異,可能會被警方攔下盤查,因此也有人將腦筋動到做工精緻的「修復車牌」頭上,想利用修復方式仿製別人的車牌,但多數汽車美容業者都知道那是違法行為而不願接單處理,但偽造車牌情形仍時有所聞,造成監理單位、警方及民眾的困擾。一名網友花6位數標得數字「9999」車牌,卻收到莫名超速罰單和公共危險罪的傳票,甚至連etag也被連續扣款,原來是車牌遭人偽造。(圖/翻攝自臉書「爆料公社」)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區監理所副所長林弘慎指出,民眾若收到烏龍罰單或是收到莫名eTag扣款,懷疑車牌被偽造、冒用,建議受害民眾先向警方報案,以杜絕偽造號牌繼續在道路上行駛,並向監理機關辦理「遺損換牌」;有關罰單及eTag扣款可分別向管轄交通事件裁決中心及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申訴。他說,常見偽造車牌有3種方式,包含假的壓克力材質車牌、以黏貼或油漆塗改加工成其他號碼,以及車牌號碼為尚未編排之號碼,如F、G、Y、Z開頭等車牌。針對網路製作販售高仿真車牌,因監理機關無調查權,若接獲民眾檢舉將會移請警察機關偵辦。.監理單位指出仿造車牌(圖左)可能觸犯刑法「行使偽造特種公文書罪」,最重可處有期徒刑1年。(圖右/高雄區監理所提供)林弘慎也提醒,車輛牌照被註銷在尚未領牌前,如繼續行駛公共道路上被查獲一樣是違法行為,將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規定,處汽車所有人3600至1萬800元罰款並禁止其行駛,牌照當場扣繳,另外還需補繳自註銷牌照日至查獲日應納的汽車燃料費,及依使用牌照稅法第28條規定,牌照稅並處以應稅額2倍以下罰鍰,民眾不可心存僥倖。
收到超速罰單卻「一片漆黑」…騎士嗆:鬼才看得到 警方回應了
收到這種罰單,真的會讓人猶豫該不該申訴。一名網友日前收到宜蘭縣警局罰單,表示他行經台9線117公里處時「超速48公里」並罰他2,000元,但罰單照片卻「一片漆黑」,完全看不到到騎士和機車,令原Po傻眼直呼:「只有鬼看得清楚相片裡的牌照。」原Po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分享這張罰單,表示他去年7月清晨駕駛重機被測速照相機拍到時速88公里、超速48公里,被開罰2,000元罰緩,但實際收到罰單卻相當傻眼,因為最重要的機車車牌部分,竟是一片漆黑,只能勉強看出安全帽與上半身。網友表示,他去年在限速40公里的路段被「拍到」超速48公里。(圖/翻攝自臉書社團爆料公社)對此,原Po傻眼表示:「看看這辨識能力多好!只有鬼看得清楚相片裡的牌照。」而許多網友看了也笑說「可能要先通靈才看得到」、「這個印表機品質比我阿公觀落陰還不清楚」、「搞不好就是請鬼幫忙看車牌的呀」。也有網友要原Po「去跟監理站要清晰照」,確認是真的超速還是烏龍罰單。(圖/翻攝自網路)另據《TVBS》報導,宜蘭縣警察局表示,「可能是引印紙張的材質問題,導致民眾收到的照片模糊」,並展示清晰的「大張照片」證實有拍下明顯車牌,對於當事人描述的模糊不清與照片太小、導致影像難以辨認問題,警局表示,民眾若對交通舉發單有不清楚,可依程序提出陳述,相關舉發單位會再次查證。
民眾陳情收烏龍罰單 萬美玲:警政署別給人亂開單印象
立委萬美玲今(17)日表示,近日接獲陳情有國道員警為搶績效亂開烏龍罰單,有民眾竟收到2張在同個時間點超速的罰單,讓該陳情人自嘲難道自己是宋七力可以同時北上又南下;萬美玲要求,內政部警政署應檢討罰單審核流程,並定時檢測所有測速儀器是否準確,否則烏龍罰單不斷出現,不僅影響警察專業形象,更給人政府為績效亂開罰單的刻板印象。據指出,有陳情人收到2張在同個時間點超速的罰單,罰單違規地點分別在國道3號「北向」74.3公里處,以及國道3號「南向」74.3公里處,超過限速則分別是49公里、28公里,讓民眾懷疑測速槍可以落差21公里之多,質疑警用測速槍根本就有問題。根據警政署說明,民眾收到罰單前,至少要經過6道關卡審核,分別是開單員警,檢視相片有無多車入鏡、車號不清、車種及車輛廠牌顏色是否相符,比對無誤後再利用「違規舉發數位資料認證作業程式」登錄違規時間、地點、車號、違規事實及代碼;開單員警再次確認上述資料皆無誤後,即交由該員警隸屬的分隊承辦人重複審核,審核無誤後再上呈至分隊長;分隊長審核無誤後,再上呈至其隸屬的大隊承辦人及組長重複審核;皆確認無誤後,再交由委外廠商最後審核,確認內容無誤才會將罰單寄送給違規民眾。萬美玲表示,接到民眾陳情後,立即向警政署瞭解罰單從拍照、製單到寄送給民眾的作業流程,一張罰單如果按照標準作業程序,至少要經過5名員警、1名委外廠商承辦人審核。她認為,如果每次審核都相當謹慎,不至於出現烏龍罰單,因此質疑是國道警察局製單過程沒有按照標準作業流程進行審核。萬美玲指出,根據國道警察局資料顯示,106年至110年,針對駕駛人違規超速總共開出142萬3551張罰單,民眾提出申訴案僅7553案,申訴成功案件更只有180件,可見多數民眾接到罰單都是選擇信任。她表示,然而當出現烏龍罰單,且速差高達21公里,除了損及警察單位專業形象,也會讓民眾質疑超速罰單的準確性,不得不慎。萬美玲說,基層員警認真執勤的辛勞,她給予高度肯定,但也希望警察身為人民保姆,在進行相關裁罰時,必須更加謹慎,同時也要求警政署必須檢討罰單製作的審核程序是否有精進空間,以及定時檢測儀器準確性,務必做到勿枉勿縱。她呼籲,警政署應建立警察機關威信,不要再讓人民認為就是為了績效亂開罰單,甚至再出現同一時間、同一台車,分別在國道「北向」及「南向」超速的烏龍罰單。
白天違規罰單變黑夜 高雄警烏龍開罰上千件
收到交通違規罰單可要睜大眼睛看仔細,因為有可能收到「烏龍罰單」。高市交大統計,今年1至10月舉發交通違規破151萬件,竟高達1152件烏龍發單,最後遭撤銷,有罰單將「日夜顛倒」錯植時間,也有騎士被開「未繫安全帶」,令人傻眼。交大指出,今年1到10月舉發交通違規總數為151萬2128件,民眾收到舉發單後申訴,包含民眾檢舉、固定式照相桿逕行舉發等,總計1萬8915件、占舉發總數1.25%,而經過審核後確屬員警製單舉發錯誤,而函文給交通事件裁決中心撤銷件數為1152件,占舉發總數0.076%。交大分析,「烏龍罰單」前3名:冠軍為「舉發車號誤植」有551件,主要是數字誤填像是910寫成901。第2名「違規告發項目與事實不符」占166件像是騎機車「未繫安全帶」。第3名為重複開單有163件。交大坦言,舉發錯誤會造成民眾不便,即使錯誤率低,但站在民眾立場,仍加強要求所屬對於民眾檢舉案件或科技儀器採證的相片,在製單輸入電腦前務必再三審慎查核比對,且落實要求單位主管審查的稽核,避免製單再發生錯誤。至於若員警時常搞烏龍,開錯罰單的話,也要負起行政責任。交大指出,警政署規定員警若舉發錯誤,屬於違規事實重大,會處以劣績、申訴,最嚴重記過等處分。交大也提醒,民眾若收到交通違規舉發單有不服舉發事實者,必須在30日內到高雄市政府交通局網頁採線上申訴方式或前往應到案處所,包括交通局交通事件裁決中心楠梓辦公室、鳳山辦公室、旗山辦公室等地辦理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