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民服務費
」 議員政院通過草案 調升議員聘用助理、村里長發年終
為從制度面減少議員詐領助理費等相關費用問題,行政院會2日通過內政部擬具的「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修正草案,調高地方縣市議員助理補助費,及地方民意代表為民服務費,並增訂地方議會應就助理相關補助費用之支應情形,建立內部控制制度;同時亦增訂村、里長支給春節慰勞金,並酌增原住民議員為民服務費及原住民族地區之村、里長事務補助費,後續草案將送立法院審議。行政院長陳建仁表示,補助條例自民國89年公布施行至今,民生物價已累積一定程度的漲幅,而基本工資也已有因應之調幅,為健全地方縣市議員聘用助理制度,並加強保障助理勞動權益,同時顧及地方民意代表為民服務之需要,本次修法調高地方縣市議員助理補助費,及地方民意代表為民服務費,並增訂地方議會應就助理相關補助費用之支應情形,建立內部控制制度,期盼從制度面,減少詐領費用的機會。內政部長林右昌說明,此次修法調增議員助理補助費總額,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助理補助費總額分別從每月原本24萬元增加至30萬元、8萬元增至14萬元,並再外加補助費總額20%補助議員支應助理加班費等費用;另配合總額調整並增加議員聘用助理彈性,也修正聘用助理人數,直轄市議員至少聘7人、縣(市)議員至少聘3人。陳建仁指出,由於村、里長全年在第一線執行各級政府交辦任務,為民服務,考量各行各業多有發給年終獎金,慰勞一年來的工作勞動付出,本次修法也增訂村、里長支給春節慰勞金,慰勉其辛勞。此外,考量原住民議員及原住民族地區之村、里長多數面臨服務轄區範圍廣闊、交通不便等問題,本次修法也酌增原住民議員為民服務費及原住民族地區之村、里長事務補助費。本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內政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行政院此次的修法版本中,為彰顯議員助理補助費係補助性質,刪除條文中「公費」之用語;調增議員每月助理補助費總額上限、修正議員以補助費聘用助理人數之上下限,並刪除助理每人每月支領金額之上限規定;修正由議會編列預算補助議員支應助理之勞工保險費、全民健康保險費、勞工退休準備金、加班費、資遣費及職業災害補償等費用及上限;增訂議會應就助理相關補助費用之支應情形,建立內部控制制度。對於民意代表「為民服務費」,草案則酌增直轄市議會議員、縣(市)議會議員及鄉(鎮、市)民代表會代表的為民服務費,並免檢據核銷,以簡化審核程序,避免相關爭議。
揭廖先翔涉犯罪再+1 民進黨團:兩代議員煉金術剝削人民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今(9)日再度開記者會指控,立委參選人廖先翔家族兩代議員利用煉金術吸食人民的血,繼占國有地建莊園外,再被爆出又有一起占國有地違法停車場,且承租的電話還是廖先翔議員服務處,而承辦人是其公費助理,涉利用公家補助的助理費、電話費謀取私利。賴品妤表示,廖先翔將本案辯解為「爸爸有額外付費給助理」,假設說法為真,為何不利用議員助理下班的時間處理?而且還使用服務處的電話,廖的說法「又是」推託、卸責。賴品妤指出,直轄市議員每月有24萬元公費助理費,2萬元的為民服務費用以補貼服務處租金及電話水電費。廖涉及利用人民的納稅錢,來賺取家族的發財金。她強調,廖先翔的態度非常囂張跋扈,讓社會認清他偽君子、擅於利用特權違法亂紀的一貫手法。廖就是地方惡勢力、毫無理念的貪污太子。立委洪申翰分析,廖家煉金術的五大步驟,第一到處侵占國有地進行無本生意,第二違反使用分區大賺非法財,第三用公家補助的助理、電話費經營家族企業,第四施壓新北市府讓其無視違法,第五涉利用犯罪所得來支應選舉經費,鞏固廖家長年的勢力。新北市政府與廖先翔家族集團長年相護,剝削市民、吸汐止人的血,廖家的犯罪所得已進口袋,應該還給人民、還給國家。立委莊瑞雄表示,廖家的特權土皇帝行為不只一樁,廖正良曾在2007年涉酒駕撞人,且被家屬指控施壓基層員警延遲酒測時間,種種行為根本是最惡家族,全國人民都無法接受,廖先翔應知所進退。立委劉世芳說,新台五路的非法停車場占地333坪,除了涉及占用國有的道路用地,另外使用分區皆為不可作為停車場使用的「保護區」。而交通部公路總局在2014年就委管給新北市政府,養護範圍包含汐止區新台五路二段,當時的交通部長還是國民黨的葉匡時。劉世芳說,公文清楚顯示該地為新北市府維管;市府必須說明是否有包庇廖家,或是懼怕議員職權而選擇假裝看不到這些違法。
南投女消保官爽花公費瞎拚 出國玩不忘拿同事發票報帳慘了
南投縣前消保官許麗貞把每月5400元的「為民服務費」當成私房錢,用來團購、網購、與家人聚餐,連出國旅遊期間,不忘向同事索取發票、核銷費用。南投地檢署認為許麗貞利用職務之便,不實核銷費用,犯行共13次、犯罪所得3萬8585元,依《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將許提起公訴,縣府將她改調為祕書。南投地檢署今年2月搜索調查許麗貞,不料許交保後,涉嫌勾串證人、偽造證據,檢方再度拘提、聲請羈押禁見。不過法官認為,相關證人都已完成筆錄,無串證或湮滅事證事實,裁定50萬元交保。檢方指出,許麗貞擔任消保官期間,每月有5400元為民服務費,主要用途為業務推廣。2020年12月,許麗貞邀縣府員工4人,向全國漁會團購漁產禮盒10盒,許麗貞訂4盒供自己食用或贈送親友,再向團購4人收取每份990元費用,再拿著發票向新聞行政處申請縣政推行業務費。去年6月到10月,許麗貞5度帶著丈夫、女兒到瓦城、陶板屋、TOKYO蔦烏、布娜飛比利時啤酒餐廳等處用餐,並將餐費以業務推廣費報銷;甚至連出國旅遊,還不忘向縣府員工索取發票,核銷業務推廣費。許麗貞還多次向MOMO和蝦皮購物網站,訂購藤枝擴香組、中式碗禮盒,並以不實發票向縣政府報公帳。南投地檢署今(8日)發布新聞稿,表示全案偵結,許依涉嫌《貪污治罪條例》提起公訴。
北市議員潘懷宗詐補助費333萬 士林地院判刑2年、緩刑5年
學者、電視、民代「三棲」的北市議員潘懷宗,與辦公室主任陳玉臺,涉嫌找親友當人頭,侵吞議員助理補助費共333萬5835元,士林地院依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判處潘懷宗應執行徒刑2年,緩刑5年,支付公庫50萬罰金,褫奪公權5年,還可上訴。檢方指出,潘懷宗從2002年12月25日起,擔任台北市議員至今,陳玉臺則是潘的議員辦公室主任,潘因「為民服務費」不敷使用,所以指示陳玉臺找人頭擔任助理,陳從2010年起,找胞姊、姪兒及李姓員工擔任助理,與潘共同詐領助理補助費,10年間,共侵吞助理補助費333萬5835元,挪用為服務處雜支及購買禮品贊助里民活動等費用。潘懷宗應訊時,承認拿錢作選民服務,但否認詐領公費,辯稱相關助理人事和費用都交給陳玉臺處理,後來改口說曾拿錢處理紅白帖、買禮物送里長等,院檢認定潘的說法避重就輕,羈押潘等人,後來潘在羈押庭當庭認罪,強調自己「真心悔過」,士院才裁定以200萬元交保及限制住居,目前潘已全數繳回犯罪所得。士院審理時,潘懷宗自稱罹患癌症,未來也將從事公益活動,回饋社會,而潘的律師魏憶龍辯護時稱,他和潘是前後期同事,兩人都是軍公教子弟,錢不夠用,因而將補助款用於選民服務。士林地院考量潘已認罪,4罪各判處1年11月,應執行徒刑2年,緩刑5年並支付公庫50萬,陳玉臺4罪各1年10月,應執行2年,緩刑5年支付公庫35萬,另外4名人頭,應徒刑1年9月,緩刑2年到3年,支付公庫5萬到15萬,均褫奪公權2年到5年。
北市議員潘懷宗涉詐補助費333萬 士檢今依貪汙等罪起訴
學者、電視、民代「三棲」的北市議員潘懷宗,與辦公室主任陳玉臺,涉嫌找親友當人頭,侵吞議員助理補助費共333萬5835元,士林地檢署今天偵結,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的《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及《刑法》的《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將潘、陳等人提起公訴。檢方指出,潘懷宗從2002年12月25日起,擔任台北市議員至今,陳玉臺則是潘的議員辦公室主任,潘因「為民服務費」不敷使用,所以指示陳玉臺找人頭擔任助理,陳從2010年起,找胞姊、姪兒及李姓員工擔任助理,與潘共同詐領助理補助費,10年間,共侵吞助理補助費333萬5835元,挪用為服務處雜支及購買禮品贊助里民活動等費用。潘懷宗應訊時,承認拿錢作選民服務,但否認詐領公費,辯稱相關助理人事和費用都交給陳玉臺處理,後來改口說曾拿錢處理紅白帖、買禮物送里長等,院檢認定潘的說法避重就輕,羈押潘等人,後來潘在羈押庭當庭認罪,強調自己「真心悔過」,士院才裁定以200萬元交保及限制住居,目前潘已全數繳回犯罪所得。
屏東市長、市代涉貪獲交保 檢察官聲請撤銷遭駁回
屏東市長林恊松及現任市代會主席蕭國亮在擔任前後任市代會主席期間,指示所屬藉採購茶葉及禮品機會,開立不實發票,分別詐得逾230萬元及56萬元,屏東地檢署依《貪污罪》將2人起訴,9月8日法院裁定林、蕭2人各以100萬和70萬交保,檢方認為2人仍有勾串證人之虞,聲請撤銷交保處分,屏東地院審理後,認為原處分並無不妥,駁回檢方聲請。檢方當時起訴指出,屏東市長林恊松於2012年1月至2018年12月25日期間,明知代表會葉姓業務承辦人向其許姓友人購得茶葉,但許男無法開立收據,竟授意葉男向周姓女廠商取得開立用統一發票收據,並填載不實交易內容收據,再製作不實核銷憑證。市代會不知情的會計人員辦理核銷作業而行使並開立周女所營商號的支票後完成撥款程序,致生損害市代會審核撥付款項正確性;葉男扣除實際向許男購買茶葉數量金額後,剩餘款項再交付予林恊松,合計168次,共同詐得台幣137萬5500元。此外在禮品採購部分,林恊松自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25日期間,為詐取主席特別費,以採購茶葉詐財的相同方法辦理核銷,合計採購50次,詐得99萬4950元。代表會主席蕭國亮涉案部分,蕭國亮自2019年1月至2020年5月期間,為詐取相關費用及主席特別費,也指示葉男以同樣手法取得不實收據辦理核銷,合計46次,共同詐得53萬4700元。蕭國亮在代表會主席期間,連「為民服務費」支出採購的電扇、賀匾約3萬6000元也入自己口袋。林、蕭及葉男等3人到庭以及遭收押後均矢口否認犯行,但檢察官認定3人貪污犯行罪證充足卻不思悔改,建請法院就3人所涉犯行,從重量處適當之刑,以儆懲戒。
市代會主席任內涉貪逾200萬茶葉、禮品 屏東市長林恊松遭起訴
屏東地檢署今年7月偵辦屏東市民代表會茶葉及禮品採購弊案,認定現任屏東市長林恊松及現任市代會主席蕭國亮在擔任前後任市代會主席期間,指示所屬藉採購茶葉及禮品機會,開立不實發票,分別詐得逾230萬元及56萬元,市長和主席雙雙被收押,震撼屏東政壇!檢方9月3日依貪污罪將林恊松、蕭國亮等5人起訴後移審法院,並建請法官從重量處適當刑期,以儆懲戒。檢方起訴書指出,現任屏東市長林恊松於2012年1月至2018年12月25日期間,明知代表會葉姓業務承辦人向其許姓友人購得茶葉,但許男無法開立收據,竟授意葉男向周姓女廠商取得開立用統一發票收據,並填載不實交易內容收據,再製作不實核銷憑證。市代會不知情的會計人員辦理核銷作業而行使並開立周女所營商號的支票後完成撥款程序,致生損害市代會審核撥付款項正確性;葉男扣除實際向許男購買茶葉數量金額後,剩餘款項再交付予林恊松,合計168次,共同詐得台幣137萬5500元。此外在禮品採購部分,林恊松自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25日期間,為詐取主席特別費,以採購茶葉詐財的相同方法辦理核銷,合計採購50次,詐得99萬4950元。代表會主席蕭國亮涉案部分,蕭國亮自2019年1月至2020年5月期間,為詐取相關費用及主席特別費,也指示葉男以同樣手法取得不實收據辦理核銷,合計46次,共同詐得53萬4700元。蕭國亮在代表會主席期間,連「為民服務費」支出採購的電扇、賀匾約3萬6000元也入自己口袋。林、蕭及葉男等3人到庭以及遭收押後均矢口否認犯行,但檢察官認定3人貪污犯行罪證充足卻不思悔改,建請法院就3人所涉犯行,從重量處適當之刑,以儆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