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碇區災害搶修工程涉貪收賄 檢調搜索約談前區長等14人
新北市政府石碇區公所李姓前區長、黃姓技士、王姓里長涉嫌4年承辦石碇區災害緊急搶修復建作業等工程時,利用職務機會,收受廠商賄賂,洩漏標案底價,協助廠商得標,涉嫌圖利、洩密、貪汙及違反《政府採購法》等罪嫌檢調25日兵分12路搜索、約談李、黃、王及涉案廠商共14人到案。調查局新北市處獲報,新北市石碇區李姓前區長、黃姓技士、王姓里長涉嫌於2018年至2022年間,承辦石碇區災害緊急搶修復建作業等工程時,年年勾結特定廠商,洩漏標案底價,協助廠商以不法手段得標,事後收受賄賂。檢調認為,李姓前區長、黃姓技士及王姓里長涉犯《貪汙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違背職務收賄、第6條第1項第4款圖利、《刑法》第132條第1項洩密、《貪汙治罪條例》第11條第1項違背職務行賄、《政府採購法》第87條第3項詐術投標等罪嫌。台北地檢署25日指揮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兵分12路搜索,約談李男14名被告到案,李男收賄金額仍待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