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來拉麵
」 滿足溫泉拉麵店 妨害秘密罪 滿來拉麵 偷拍 主委網紅拉麵惹議1/鏡頭朝私人倉庫拍 滿足拉麵店夫妻檔遭控偷裝電眼
北投知名「滿足溫泉拉麵店」開幕後就風波不斷,陳姓老闆與侯姓老闆娘既是麵店房東,也是該幢大廈管委會的主委及副主委,但他們卻遭控訴在他人租賃的場所架設監視器,被告妨害秘密罪,不僅如此,2人還涉嫌挪用管委會公款替自己請律師打官司,也被住戶提告侵占。本刊調查,北投滿足拉麵店去年11月在原本的「滿來拉麵店」店址重新開幕,但外界不曉得老闆其實早已換人,或許是承接了滿來拉麵店累積的高人氣,一到吃飯時間拉麵店外大排長龍,包括美食部落客圓圓媽、愛食記、SJKen的浮光掠影及大頭琳的生活筆記都推薦過,由於 新老闆砸了百萬重新裝修,打造日式風,更將二樓座位區旁規劃成足湯區,成了新北投捷運站附近的網紅拉麵店。無奈停業的滿來拉麵店老闆小A(化名)說,「10年前這幢大樓的一二樓都被我租下來,一樓做拉麵、二樓當倉庫、廁所,生意超好做出好口碑,但去年疫情阻擾加上租金問題才退租」,豈料,事隔幾個月後,他卻看到房東(陳、侯夫婦)在原地開了一間和滿來拉麵店「風格類似、名稱僅一字之差、餐點雷同,連動線規劃都相像」的「滿足拉麵店」。小A說「去年和陳姓房東解除租約後,我租了店址隔壁的停車場當倉庫暫放機器設備,也當作未來新店面的籌備處,不過在聖誕節時卻意外發現倉庫被裝了監視器,離譜的是,鏡頭角度竟朝倉庫內拍攝,我和老婆所有一舉一動都被人監視著,但卻渾然不覺。」現在想起來還會瑟瑟發抖。 小A報警後,警方循著監視器線路找到源頭,發現竟與大樓其他監視器的線纏繞一起,不免讓他懷疑是管委會在搞鬼,而管委會主委、副主委正好又是滿足拉麵店的老闆夫妻檔,現在他已向對方提告妨害秘密罪,一一調閱監視器,要循線找出凶手。他說「會懷疑是前房東私裝(監視器)不是沒原因,因為去年6月我們退租,11月房東緊接著在原址開起同性質的拉麵店,較勁意味濃厚,加上我們前面走廊的天花板角落先前也被裝過監視器,且鏡頭是朝向我們,感覺像被監視,直到向房東夫婦反應後,他們才調整鏡頭角度」。小A租下大廈一、二樓開拉麵店,後來因疫情及租金喬不攏退租,沒想到竟疑似被前房東偷拍。(圖/周志龍攝/CTWANT合成)小A表示「自從偷拍事件發生後,我們都不敢再去籌備處,只能先用一塊布蓋住鏡頭,慢慢撤離裡頭的設備,也不敢繼續在裡頭工作,心裡的陰影已造成,去質問主委與副主委,2人說詞也都避重就輕」。「雖然陳、侯夫妻檔一概否認有裝監視器,極力撇清自己與監視器有關,但第2次又改口說因我提告大廈管委會,才會拿公款請律師打官司,第3次則說雖我提告的是主委、副主委及管理員,但管委會體恤他們辛苦,必須出面替3人打官司。」3度改口供的閃爍態度讓小A難以接受。對此,滿足拉麵店侯姓老闆娘即該大廈管委會副主委表示,大樓30年前即架設監視器在防空避難室,並非現在管委會裝設的,那個停車場雖是私人產權,但阻礙大廈逃生口,因租客屢勸不聽才會裝設監視器監控,並提告公共危險罪,捍衛大廈權益。監視器位置拍攝的方向是小A擺放機器設備的地點及雜物間。(圖/周志龍攝/CTWANT合成)對於被控挪用公款打官司一事,侯女解釋,兩個案件的律師費各為8萬元,這費用是由管委會7名成員召開會議審核通過,會議全程紀錄也有張貼公告告知住戶,並無違反大廈規約的支出權限。至於住戶申請調閱管委會開會紀錄、會計憑證等,「我們都非常歡迎且陪同調閱,但她要求每一份資料都要影印帶走,我認為不太合適,會有外流風險,所以才無法答應」。侯女表示,「滿足溫泉拉麵店確實被建管處認定違規營業,目前我們正在跟隔壁停車場的房東商議請建築師變更設計,想辦法符合建築法規。」本刊事後於2023年4月14日收到滿足拉麵店來函表示,有關侯姓老闆娘及陳姓老闆被指涉的「挪用公款」以及「偷裝監視器偷拍」而涉及妨害秘密及侵占罪等責任,已經士林地檢署作成不起訴處分(案號:111年度偵字第5751號、111偵10758號),並經台灣高等檢察署駁回其等再議之聲請,足認相關影射皆屬不實。
網紅拉麵惹議2/管委會涉挪公款打官司 住戶調閱「會計憑證」遭推託
北投知名「滿足溫泉拉麵店」去年11月開幕,而陳姓老闆與侯姓老闆娘同時擔任該幢大廈管委會的主委及副主委,時間長達 5年多,但不少住戶發現財務報表從去年10月起就沒再公告,住在該處9年的T小姐(化名)說她懷疑其中有貓膩,果然也被她查出驚人結果,揭發管委會疑似挪用管理費替私人打官司,目前已有住戶為此對管委會提告侵占。T小姐說日前她看到有鄰居舉牌抗議,還發信給每位住戶澄清「他提告3人妨害秘密,包括管委會的主委、副主委及管理員,並非管委會全體」,就憑這點加上管委會遲遲不交出財務報表,讓她心裡浮出「該不會他們3人的訴訟費是用管委會來繳」的念頭,而想進一步去追查管委會的財務狀況。住戶T小姐申請調閱「會計憑證、公共基金餘額、負擔費用情形及管委會會議紀錄」等資料,屢遭管委會、總幹事以「侵犯個資」拒絕出示。(圖/周志龍攝/CTWANT合成)她說「去年底偶然間聽到鄰居在講外頭拉麵店鬧雙胞,大廈還發生監視器偷拍爭議,之後管委會的財務報表連續3個月都沒公布,直到今年2月看到財務報表才發現 1月有一項律師費16萬3千元,主委、副主委都親口承認該款項與妨害秘密官司有關,但他們說除了妨害秘密外,還有提告鄰居公共危險罪的律師費,這筆款項得由所有住戶買單,但當時管委會並未召開緊急臨時會議,就自行草率決定,程序明顯有問題。」T小姐再向總幹事申請調閱前年6月到今年3月的「會計憑證、公共基金餘額、會計賬簿、負擔費用情形及管委會會議紀錄」等,要查個清楚,豈料又被總幹事打回票,還以「這些資料有個資、我很忙」等理由拖延,至今仍沒下文。 本刊調查,該大廈屋齡44年,總戶數118戶,共有8層樓,管理費以每坪65元計算,住戶管理費從幾百元至幾千元不等,但T小姐針對管委會帳目不清已向警方提告侵占罪。對此,滿足拉麵店侯姓老闆娘即該大廈管委會副主委表示,大樓30年前即架設監視器在防空避難室,並非現在管委會裝設的,那個停車場雖是私人產權,但阻礙大廈逃生口,因租客屢勸不聽才會裝設監視器監控,並提告公共危險罪,捍衛大廈權益。對於被控挪用公款打官司一事,侯女解釋,兩個案件的律師費各為8萬元,這費用是由管委會7名成員召開會議審核通過,會議全程紀錄也有張貼公告告知住戶,並無違反大廈規約的支出權限。至於住戶申請調閱管委會開會紀錄、會計憑證等,「我們都非常歡迎且陪同調閱,但她要求每一份資料都要影印帶走,我認為不太合適,會有外流風險,所以才無法答應」。侯女表示,「滿足溫泉拉麵店確實被建管處認定違規營業,目前我們正在跟隔壁停車場的房東商議請建築師變更設計,想辦法符合建築法規。」本刊事後於2023年4月14日收到滿足拉麵店來函表示,有關侯姓老闆娘及陳姓老闆被指涉的「挪用公款」以及「偷裝監視器偷拍」而涉及妨害秘密及侵占罪等責任,已經士林地檢署作成不起訴處分(案號:111年度偵字第5751號、111偵10758號),並經台灣高等檢察署駁回其等再議之聲請,足認相關影射皆屬不實。該大廈發生偷拍案,被害人為揪出兇手報警,警方查線路時意外發現與大廈監視器綁在一塊,因此質疑管委會有問題。(圖/讀者提供/CTWANT合成)
網紅拉麵惹議3/停車場違規開拉麵店 建管處限3個月內改善
北投「滿足溫泉拉麵店」去年11月盛大開幕,人氣居高不下,陳姓老闆與侯姓老闆娘是該幢大廈管委會的主委及副主委,但反被住戶爆料,涉嫌挪用公款去支付私人官司的訴訟費,還有住戶發現,他們開拉麵店的地點主要用途是停車場,卻被拿來開店,建管處7日上午曾前往稽查,並要求店家限期改善。住在該大廈的Y小姐拿出建物平面圖,指出拉麵店的範圍與車道重疊,甚至占據車道一大部分。Y小姐說農地就是農地、建地就是建地,會分不清楚嗎,停車場怎能用於店面大賺黑心財,不僅有公共安全疑慮,我們每次經過都有油煙味,希望主管機關能明察。北市府都發局建管處表示滿足溫泉拉麵未經核准擅自變更原使用執照核准圖說停車空間配置、增設分戶牆及違規經營餐館業使用,被住戶掛布條抗議。(圖/讀者提供)北市府建管處也回函表示,北投中山路1-6號、1-8號未經核准擅自變更原使用執照核准圖說停車空間配置、增設分戶牆及違規經營餐館業使用等情事,已違反建築法第73條第2項規定,3個月內依原使用執照核准圖說恢復原狀或補辦手續,若屆時未改善,依建築法最高開罰30萬元。據悉,滿足溫泉拉麵店的原址是被「滿來拉麵店」的老闆小A(化名)承租,但因為遭逢疫情加上租金問題,因此小A才在去年退租,沒想到事隔幾個月後,他卻看到房東(陳、侯夫婦)在原地開了一間和滿來拉麵店「風格類似、名稱僅一字之差、餐點雷同,連動線規劃都相像」的「滿足拉麵店」。 小A向本刊表示,最初滿來拉麵店是開在北投溫泉路,創立於1999年,也有註冊商標,不過10年前他把店面搬到新北投捷運站旁,將溫泉路的店面頂讓給前員工,但對方想用滿來的名稱登記商號,他寄律師函給對方要求更名,事件才得以落幕,沒想到在新北投開店後,即使已退租卻又遇到疑似被房東裝設監視器偷拍,實在是多災多難。小A感嘆,搬來新北投捷運站10年多,已被在地人、遊客皆視為必吃平價美食,4種湯頭任選外,還有招牌白湯什錦拉麵多達7種配料,只要一到吃飯時間門口便大排長龍,偏偏疫情亂流及租金緣故,不得已熄燈休息,如今欲重新出發另闢新戰場,前房東卻涉嫌裝監視器偷拍,這些新仇舊恨恐怕得在法庭上才能釐清。對此,滿足拉麵店侯姓老闆娘即該大廈管委會副主委表示,大樓30年前即架設監視器在防空避難室,並非現在管委會裝設的,那個停車場雖是私人產權,但阻礙大廈逃生口,因租客屢勸不聽才會裝設監視器監控,並提告公共危險罪,捍衛大廈權益。去年11月房東自行開設滿足溫泉拉麵店,但外界不知道與滿來拉麵店是不同老闆,當時滿來拉麵店生意超好,一到吃飯時間門口就大排長龍。(圖/翻攝panda paradise痞客邦)對於被控挪用公款打官司一事,侯女解釋,兩個案件的律師費各為8萬元,這費用是由管委會7名成員召開會議審核通過,會議全程紀錄也有張貼公告告知住戶,並無違反大廈規約的支出權限。至於住戶申請調閱管委會開會紀錄、會計憑證等,「我們都非常歡迎且陪同調閱,但她要求每一份資料都要影印帶走,我認為不太合適,會有外流風險,所以才無法答應」。侯女表示,「滿足溫泉拉麵店確實被建管處認定違規營業,目前我們正在跟隔壁停車場的房東商議請建築師變更設計,想辦法符合建築法規。」本刊事後於2023年4月14日收到滿足拉麵店來函表示,有關侯姓老闆娘及陳姓老闆被指涉的「挪用公款」以及「偷裝監視器偷拍」而涉及妨害秘密及侵占罪等責任,已經士林地檢署作成不起訴處分(案號:111年度偵字第5751號、111偵10758號),並經台灣高等檢察署駁回其等再議之聲請,足認相關影射皆屬不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