滲透來源
」 反滲透法 民進黨宗教統戰頻發 內政部籲台人避免淪為滲透宣傳工具
兩岸在旅遊、文化、宗教事務上頻繁交流。內政部指出,據媒體報導,近期有人民團體工作人員因違反反滲透法、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等罪經地檢署起訴,亦有團體疑似配合中共兩岸宗教交流活動進行統戰,呼籲民眾應恪遵有關法令,避免淪為中共滲透宣傳工具。內政部表示,近年兩岸團體交流頻繁,然有部分中共統戰組織藉人民團體名義招攬民眾赴陸旅遊接受招待,進行不正利益統戰活動,嚴重違反民主自由的結社精神。基本上,統戰活動跟一般正常交流活動是不一樣的,正常交流活動基本上是沒有特別的目的,中間也不會牽涉到利益;然而統戰活動基本上是用攏絡、動搖和收買的方法,達到政治目的。內政部指出,依據反滲透法第3條至第7條規定,任何人不得受滲透來源之指示、委託或資助,捐贈政治獻金,或捐贈經費供從事公民投票案之相關活動,又依國家安全法第2條規定,任何人不得為外國、大陸地區、香港、澳門、境外敵對勢力或其所設立或實質控制之各類組織、機構、團體或其派遣之人從事發起、資助、主持、操縱、指揮或發展組織等行為。內政部提醒,人民團體及宗教團體從事兩岸交流應符合規範,秉持對等尊嚴原則進行,展現臺灣公民社會特色,增進兩岸人民相互瞭解。因此,倘人民團體交流活動疑涉有用攏絡、動搖和收買的方法,應務必謹慎小心,避免誤觸反滲透法、國家安全法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人民關係條例》等法令。人民團體倘從事兩岸各項交流,應恪遵有關法令,避免淪為中共滲透宣傳工具。
收中國7400萬製作節目勸降國軍 統促黨中央委員張孟崇夫婦遭起訴
在嘉義市經營主持廣播節目的統促黨中央委員張孟崇,涉嫌收受陸方新台幣7400萬元,在廣播電臺節目及網路平台抖音、臉書及YouTube等大眾傳播媒體錄製廣播節目及拍攝影片,為113年總統、立委選舉特定候選人、政黨宣傳。嘉義地檢署指揮調查局嘉義市調查站、屏東縣調查站、國家安全維護工作站經縝密蒐證,偵查終結,依違反反滲透法等罪起訴張及其洪姓妻子等2人。調查局今(4)日指出,嘉義市調查站、屏東縣調查站、國家安全維護工作站經縝密蒐證,蒐獲中華統一促進黨中央委員兼發言人張孟崇等人,涉嫌接受中共官方資金挹注藉擔任嘉雲廣播等電臺主持人,為中共對台遂行認知作戰等滲透作為,損及我國家安全,報請嘉義地檢署檢察官林仲斌指揮偵辦。經蒐獲具體事證後,自112年12月至今年7月間陸續執行4波共計 20 餘處所的搜索行動,扣得作案用行動電話、電腦主機及相關帳冊等證物,並約談犯罪嫌疑人及查證案關證人,違法事證明確。經查,張氏夫婦明知任何人不得受「滲透來源」的指示、委託或資助,利用廣播電視、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為候選人或支持、反對罷免案宣傳。但張、洪2人,接受中共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福建省人民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等滲透來源指示及資助,收受中共金援約新台幣7400萬元,在所主持的廣播電臺節目及網路平台抖音、臉書及YouTube 等大眾傳播媒體錄製廣播節目及拍攝影片,為113年總統、立委選舉特定候選人、政黨宣傳。另外,張氏夫婦於媒體大肆宣傳支持某立法委員罷免案及110年四大公投案等,更為中共詆毀香港社運人士及法輪功等團體,甚至頻繁宣揚解放軍軍威,勸降我國軍於兩岸戰時放棄抵抗、陣前倒戈等統戰言論。調查局表示,中共利用我國民主機制對於言論自由、多元政治之保護及包容,指示、委託或資助境內協力者對我國進行統戰、滲透、分化、發布假訊息,意圖操縱、介入我國選舉,影響民主秩序及國家安全甚鉅。調查局強調,將持續掌握任何涉嫌危害國家安全情資,並精進案件偵證作為,期能有效遏阻及防制中共對臺滲透,進而確保國家安全,捍衛自由民主憲政基石,維護國家主權。
再傳中資介選 台東原住民立委揪30人赴陸8日遊
台東地檢署近日接獲介選情資,某平地原住民立委余姓樁腳招攬國人赴陸旅遊接受招待,連日傳喚余男及選民共13人到案釐清,經檢方複訊,認余男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反滲透法等罪嫌重大,予以8萬元交保。台東地檢署檢察官莊琇棋指揮台東縣警察局成功分局、內政部移民署南區事務大隊台東縣專勤隊等單位,組成專案小組共同偵辦中資介選案。經查,余男疑受中共某黨政軍組織的指示、委託、資助,招攬國人共30於2023年10月27日至11月3日,搭機赴中國大陸地區參加湖南8日旅行團。檢方指出,30人旅行團接受中共組織落地招待,包括當地旅遊、餐廳用餐及飯店住宿均免費,且中共官員於餐會期間更發表與選舉有關言論,有受滲透來源委託、指示、資助,對有投票權人行賄情事。據悉,余男為國民黨平地原住民廖國棟樁腳,但廖國棟因貪汙案上訴二審中,未獲提名參選2024立委選舉,雖有自行領表,卻因病在身,放棄拚選連任,余男則受託支持特定總統及立委候選人。經檢察官訊問後,認余男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86條第1項、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反滲透法第7條等罪嫌重大,無羈押必要,諭知8萬元交保。
疑境外勢力介入選舉!北市41名里長組團赴陸 涉案里長人數居冠
2024年總統及立委選舉開跑,檢調今天展開大規模偵辦台北市基層里長赴大陸接受招待,介入台灣選舉案件。台北地檢署據報,自今年6月至今天為止,台北市里長已揪團赴陸,接受大陸上海市、青島市台辦等單位招待,返台參加特定政黨及候選人的選舉活動,涉嫌《反滲透法》15日指揮警調及移民署兵分6路搜索台北市文山區興家里、明興里、忠順里長劉宗勳、曾寧旖等3名里長、里辦公室,並依涉嫌人身分傳喚全台北市41名里長到案。檢察官訊後,晚間諭令曾寧旖8萬元交保、信義區劉姓女里長5萬元交保、松山區里長蘇榮文5萬元交保、劉宗勳及其餘里長均無保請回。另有一名里長尚在訊問中。本案是北檢在總統大選期間首度偵辦的《反滲透法》案,涉案里長人數高居全國之冠。檢警調傳喚的41名里長,包含文山區、信義區、松山區、中正區、萬華區,大部分是藍營傳統票倉,被約談的人士包括文山區里長聯誼會現任會長的興家里里長劉宗勳、前任會長的忠順里里長曾寧旖在內,都是堅定支持藍軍的里長,引發關注。民進黨台北市議員爆料,指大陸方面透過台北市基層里長私下揪團赴大陸旅遊落地招待,6天5夜只要1.5萬元團費,質疑大陸是有組織性以里長為首的統戰行為,而里長返台後支持特定政黨及候選人,並稱台北市至少有3分之1的里長已赴大陸接受陸方招待,影響台灣選舉。檢調獲報,指里長劉宗勳等人涉嫌自今年6月至本月15日止,疑接受大陸方面的邀約,招攬里長、里民、親友等人組團赴大陸上海市等地旅遊及參訪活動,行程大部分為7天6夜,亦有6天5夜,接受上海市、青島市及轄下各區對台辦公室人員的落地招待、或減免團費等方式,獲取顯不相當的團費優惠。 里長組團到大陸後,上海市、青島市台辦等單位官員,即對里長及相關團員宣揚「九二共識」、「兩岸一家親」的理念,及支持特定政黨及候選人,而部分里長返台後參與特定政黨及候選人的選舉及相關競選活動。檢調目前查出,劉宗勳等人自今年6月起,已招攬7團赴陸,赴陸人數已超過上百人,今天下午還有4名里長自陸返台,至於陸方資助招待里長旅遊團的金額,檢調仍在釐清中。檢調認為,劉宗勳等人涉犯《反滲透法》第4條「受滲透來源之指示、委託或資助,為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43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45條各款行為」等罪嫌。 北檢今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刑事警察局、文山第一分局、第二分局、信義分局、大安分局、移民署台北專勤隊,執行搜索6處地點,約談文山區、信義區、松山區、中正區、萬華區的41名里長。另今天返台的4名里長,檢調將擇日約談調查。
大選期間首用《反滲透法》偵辦案件 北檢依涉嫌人約談北市41名里長
2024年總統及立委選舉開跑,檢調今天展開大規模偵辦台北市基層里長赴大陸接受招待,介入台灣選舉案件。台北地檢署據報,自今年6月至今天為止,台北市里長已揪團赴陸,接受大陸上海市台辦等單位招待,返台參加特定政黨及候選人的選舉活動,涉嫌《反滲透法》15日指揮警調及移民署兵分6路搜索台北市文山區興家里、明興里、忠順里3名里長、里辦公室,並依涉嫌人身分傳喚全台北市41名里長到案。本案是北檢在總統大選期間首度偵辦的《反滲透法》案,涉案里長人數高居全國之冠。檢警調傳喚的41名里長,包含文山區、信義區、松山區、中正區、萬華區,大部分是藍營傳統票倉,被約談的人士包括文山區里長聯誼會現任會長的興家里劉姓里長、前任會長的忠順里曾姓女里長在內,都是堅定支持藍軍的里長,引發關注。民進黨台北市議員爆料,指大陸方面透過台北市基層里長私下揪團赴大陸旅遊落地招待,6天5夜只要1.5萬元團費,質疑大陸是有組織性以里長為首的統戰行為,而里長返台後支持特定政黨及候選人,並稱台北市至少有3分之1的里長已赴大陸接受陸方招待,影響台灣選舉。檢調獲報,指劉姓里長等人涉嫌自今年6月至本月15日止,疑接受大陸方面的邀約,招攬里長、里民、親友等人組團赴大陸上海市等地旅遊及參訪活動,行程大部分為七天六夜,亦有六天五夜,接受上海市及轄下各區對台辦公室人員的落地招待、或減免團費等方式,獲取顯不相當的團費優惠。里長組團到大陸後,上海市台辦等單位官員,即對里長及相關團員宣揚「九二共識」的理念,及支持特定政黨及候選人,而部分里長返台後參與特定政黨及候選人的選舉及相關競選活動。檢調目前查出,劉姓里長等自今年6月起,已招攬7團赴陸,赴陸人數已超過上百人,今天下午還有4名里長自陸返台,至於陸方資助招待里長旅遊團的金額,檢調仍在釐清中。檢調認為,劉姓里長等人涉犯《反滲透法》第4條「受滲透來源之指示、委託或資助,為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43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45條各款行為」等罪嫌。北檢今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刑事警察局、文山第一分局、第二分局、信義分局、大安分局、移民署台北專勤隊,執行搜索6處地點,約談文山區、信義區、松山區、中正區、萬華區的41名里長。另今天返台的4名里長,檢調將擇日約談調查。
海軍退將孫海濤涉共諜案 橋頭地檢戰7小時讓他收押
國軍退役將領疑遭中共吸收發展組織,橋頭地檢署本月9日指揮警調搜索26處、約談20餘名退役將領,合計多達30顆「星星」。其中蔣緯國前秘書祝康明、海軍退役少將孫海濤、及高雄市退伍軍人協會理事長退役上校劉萬禮等3人被檢方聲請羈押,一度獲得交保,檢方抗告後,案情急轉直下,高雄高分院撤銷原裁定,橋頭地院昨天開庭7小時,最後裁定祝、劉、孫3人收押禁見。橋檢指出,祝康明、孫海濤、劉萬禮 3人遭中共吸收後,利用軍方人脈從2017年至2023年間,長期物色、引介國軍特定階級、軍種退役的高階軍官赴中國及美國等地接受招待,提供對岸統戰組織接觸、拉攏甚至吸收我方退役軍官機會,並宣傳「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等統戰思想、並發展組織。孫海濤、劉萬禮還共同受陸方滲透來源資助舉辦活動,要求支持特定候選人,並分別發送粽子及花生糖等禮品,以此方式支持特定候選人。檢方認為祝、孫、劉所為,違反《國家安全法》第2之1條第1款涉有同法第5之1條之為大陸地區發展組織罪。孫、劉另涉犯《反滲透法》第4、7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86條第1項罪嫌。橋頭地檢11月13日認為祝康明、孫海濤和劉萬禮等3人罪嫌重大,聲請羈押,橋頭地院則裁定祝、劉各50萬元交保,孫60萬元交保,均限制出境。除上述3人遭聲押獲交保,另有一名海軍退役葉姓少將則在台北遭約談,獲無保請回,橋檢不服提起抗告,高雄高分院17日發回橋頭地院重裁,橋院昨天上午開庭重審,歷經近7小時審理,3人全數改裁收押禁見。
橋頭地檢偵破共諜案 20餘退將、30顆「星星」被約談
國軍退役將領疑遭中共吸收發展組織,橋頭地檢署11 月 9 日指揮高雄市調查處、國家安全維護工作站、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左營分局偵辦,共搜索26處、約談20餘名退役將領,合計多達30顆「星星」。其中蔣緯國前秘書祝康明、海軍退役少將孫海濤和高雄市退伍軍人協會理事長退役上校劉萬禮等3人皆被檢方聲請羈押,橋頭地院裁定祝、劉各50萬元交保,孫60萬元交保,均限制出境。橋檢指出,祝康明、孫海濤、劉萬禮 3 人遭中共吸收後,利用軍方人脈從2017年至2023年間,長期物色、引介國軍特定階級、軍種退役的高階軍官赴中國及美國等地接受招待,提供對岸統戰組織接觸、拉攏甚至吸收我方退役軍官機會,並宣傳「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等統戰思想、並發展組織。孫海濤、劉萬禮還共同受陸方滲透來源資助舉辦活動,並在活動中支持特定候選人,並分別發送粽子及花生糖等禮品,以此方式支持特定候選人。檢方認為祝、孫、劉所為,違反《國家安全法》第2之1條第1款而涉有同法第5之1條之為大陸地區發展組織罪。孫、劉另涉犯《反滲透法》第 4、7 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86條第1項罪嫌。除上述3人遭聲押獲交保,另有一名海軍退役葉姓少將則在台北遭約談,獲無保請回,總計被約談20多名退將,包括中將、上將多人,總計高達30顆星星,辦案人員將比對被告祝等人供詞,並過濾扣案資料,擴大追查。至於藝人歸亞蕾的妹妹歸亞蒂也涉案,被檢方傳喚到案說明。經查,歸亞蒂只是協會的秘書,並沒有涉及《國安法》。橋檢指出,該署已由具備國安意識人員組成辦案專組,建立專業團隊合作辦案模式,對於危害國安案件採取強力偵辦作為,長期佈線,縝密蒐證,透過嚴查重懲、妥善運用強制處分權,強力嚇阻境外敵對勢力之猖獗。
衰捲國軍退將共諜案 藝人歸亞蕾妹妹被約談
擁有香港籍的祝姓作家透過辦活動的名義,與孫姓、劉姓兩名退役少將交往。專案小組調查後認為3人均違反國家安全法;且孫、劉另涉反滲透法、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檢方認為3人嫌疑重大,且有羈押的必要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經法院於今天(11日)凌晨裁定祝、劉皆以5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孫男則以6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檢方將抗告。橋頭地檢署表示,該署主任檢察官顏郁山、檢察官蔡婷潔、李明昌、盧惠珍於前天(9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國家安全維護工作站、左營警分局偵辦此違反國家安全法案件。共搜索祝姓、孫姓、劉姓3人共計 26處,並傳喚被告被告等人與多位證人到案說明。其中,藝人歸亞蕾的妹妹歸亞蒂也涉案,被檢方傳喚到案說明。經查,歸亞蒂只是某協會的秘書,並沒有涉及國安法。祝男與孫姓、劉姓退將3人遭大陸勢力吸收後,以其所具的軍方人脈優勢,於2017年至2023年長期物色、引介我國國軍特定階級、軍種退役的高階軍官到大陸或美國接受落地招待,提供對岸統戰組織接觸、拉攏甚至吸收我方退役軍官,並宣傳「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等統戰思想。至於孫姓、劉姓退役少將則受陸方滲透來源資助舉辦特定活動,並在活動中支持特定候選人,以及發送粽子、花生糖等禮品,以此方式支持特定候選人。檢方審理後,認為祝姓、孫姓、劉姓3人違反國家安全法第2之1條第1款而涉有同法第5之1條之為大陸地區發展組織罪;孫姓、劉姓另涉犯反滲透法第4、7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86條第1項罪嫌,向法院聲押3人。經橋頭地院於今天凌晨裁定祝、劉皆以5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孫男則以6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承辦檢察官不服裁定,將向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提出抗告。
賺錢囉!防境外敵對勢力、賭盤介入大選 檢舉獎金最高達2000萬
為了防範境外敵對勢力、網路選舉賭盤介入2024年台灣大選,法務部修訂《鼓勵檢舉妨害選舉案件要點》,明文增列檢舉境外勢力、賭盤介入選舉「破案獎金」,其中選舉賭盤檢舉獎金最高為500萬元,至於境外勢力檢舉獎金更高達2000萬元「天價」,創下行政機關核發檢舉獎金最高「價碼」紀錄。由於「境外勢力」的認定,是依據《國家安全法》「境外敵對勢力」、《反滲透法》「滲透來源」為主,是否因此造成往來兩岸的台商、民間團體在各項選舉期間有誤觸法網之風險,產生寒蟬效應,將受到各界關注。官員說,新修訂的《鼓勵檢舉妨害選舉案件要點》,除了保留過去法務部頒定的《鼓勵檢舉賄選要點》,以涉賄選公職人員職務高低,作為發放獎金標準之外,另增列境外敵對勢力、網路選舉賭盤介入2大事件的檢舉獎金。境外勢力部分是將「國安六法」中的《國安法》發展組織影響選舉、《反滲透法》規範的各種妨害選舉罷免犯行,納入核發獎金範圍。因此未來只要被認定是《國安法》受中共等境外敵對勢力、大陸及港澳地區實質控制的組織、團體在台發展組織,以非法方式意圖影響選舉;以及《反滲透法》受「滲透來源」指示、委託或資助政治獻金、助選、賄選等,民眾檢舉一旦破案,即可領取獎金。法務部將依據境外勢力介入選舉個案情節、涉案金額、影響層面等標準,審核核發100萬元至2000萬元獎金。至於賭盤介入選舉部分,則依情節輕重可獲5萬元至500萬元不等獎金。案件經檢察官起訴,檢舉人可先拿四分之一獎金,案件經判決有罪定讞,獎金全數核發。檢察總長邢泰釗強調,境外勢力、賭盤因隱密性高,不易查獲,為避免影響選舉結果,妨害選舉公平,因此建請法務部增列檢舉獎金,期盼提供高額獎金做誘因,鼓勵知情的內部人士「窩裡反」檢舉,協助偵破妨害選舉案件。至於針對提供境外勢力介入選舉檢舉獎金,是否對台商及民團產生寒蟬效應疑慮,邢泰釗說,增列獎金重點並非為了辦案,而是要嚇阻意圖或預備從事妨害選舉的有心人,讓國人能以自由意志行使投票權,達到選舉公平,才是真正目的。
傳鏡電視股東賣股 NCC斥:踩到紅線
鏡電視爭議不斷,除了董座換了又換,董監事也在日前換血,甚至傳出有大股東私下轉賣股權,挑戰撤照條款。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委陳耀祥昨日表示,如果大股東出售股權涉及陸資,那就踩到紅線,會請金管會協助調查金流,也會請關係人到會說明。立法院交通委員會3日就鏡電視財務問題、股權轉讓、董監事更迭、洩密疑雲質詢NCC。立委陳椒華指出,前幾周已有媒體報導,鏡電視大股東尋求中資承接手上持股,甚至大股東陳泰銘也親口證實,說他已賣出股份,資金是由鏡電視前董事長裴偉,再轉給各股東。陳椒華表示,NCC核發鏡電視執照時,附款有保留許可廢止權事項,包括禁止股東在2027年6月30日前轉讓股份,也不得接受滲透來源直接或間接的投資,若報導屬實,鏡電視已經違反附款保留許可廢止權事項,應該撤照。陳耀祥表示,鏡電視申設時的附款保留許可廢止權,主要是針對大股東股權轉讓,跟董監事變更沒有關係。至於媒體指陳泰銘已透過裴偉出脫持股,NCC也在查證,但因NCC無法搜索或強制扣押,也只能進行行政調查。陳耀祥表示,但如果轉手陸資,「這個就是所謂中資的議題啦,中資的議題本來就是紅線,當然一定是廢止的問題」,但他坦言查證上有困難,不只會請金管會查金流,也會請裴偉本人到會說明。裴偉則在下午發表8點聲明,鏡電視從未有中資問題,並反嗆陳椒華「無知」,強調他並無代鏡電視股東出售股份,也未協助轉讓事宜,鏡電視全體股東均為本人投資。
【名家開講】廖元豪:《反滲透法》=分裂台灣法
民進黨大張旗鼓,不惜違反正常立法程序,由總統下令立法院在去年年底通過《反滲透法》,到底是為什麼?這個法真的是為了防止中共對台灣的侵害、破壞嗎?說來弔詭,蔡英文、柯建銘,與其他倡議立法的人,口口聲聲說這部法律是為了保護台灣,防止中共透過「代理人」來滲透破壞台灣。然而,《反滲透法》能否對抗中共的《反分裂法》,實所難言;但非常確定的是它已經先把一大批台灣人(基本上是民進黨自認不會投票給他的人)當成「敵人」、「滲透來源」、「中共代理人」,然後限制他們的公民權利。不勞中共滲透或武力侵犯,台灣自己已經被搞成「滲透嫌疑人」與「反滲透獵巫者」的分裂對立。先別說《反滲透法》要「處罰」誰,只要先看《反滲透法》怎樣定義「滲透來源」就嚇死人。依《反滲透法》第二條規定,全中國大陸的公家單位(包括政府、學校)、黨務單位,甚至較有規模的民間單位、台商、外商,以及台生組織,都由於可能被中共政府「實質控制」,而一股腦兒被打成「滲透來源」。在這樣廣泛的定義下,台生天天都在滲透來源求學,到對岸學術交流的學者是在和滲透來源打交道,而受到嚴密監控或有其他控制的台商企業也都成了「滲透來源」。請問,在「保密防諜人人有責」的氛圍下,他們在台灣還有發言權嗎?還有尊嚴嗎?就算法律不直接處罰「滲透來源」。然而一旦被打成滲透來源,這些「台灣人」就不許捐贈政治獻金,不准遊說,甚至不能在競選或罷免時參加活動。而那些在「滲透來源」下求學或討生活的台灣人,恐怕也是被懷疑的對象。他們還敢在競選期間,發表任何「親中」(或不反中)之政治意見嗎?在林靜儀吃了誠實豆沙包,說「主張統一是叛國」之後,蔡總統緩頰說「從未把不同政治主張視為叛國」。然而,在《反滲透法》施行之後,在大陸工作求學投資的這些台灣人,他們的政治主張、政治權利就會大幅被壓縮。就算不是叛國,也是「滲透嫌疑者」,隨時等著被另一群人獵巫。蔡總統想要用這個法來團結台灣,卻造成分裂的台灣。
【王之道】反滲透法與惡零距離
自由民主是台灣的核心價值,卻陷入風雨飄搖的危急狀態,我們熱愛的中華民國備受侵噬。這個執政績效不彰的政府,為了操弄選情、壓制在野力量、推進台獨目標,處心積慮立惡法、行霸政,到了無所不用其極的地步。最近更罔顧程序正義,蔑視基本法理,踐踏人權保障原則,宣告限期內完成「反滲透法」立法。「反滲透法」最惡劣之處,在於對「境外滲透來源」羅列無所不包,對於所涉行為定義極其不明,法案授予司法與行政機關非常寬鬆的「認定」空間,憑心證主觀羅織罪名,堪稱「扣帽子法」。一旦通過施行,任何與大陸有交流、業務往來,隨時都可能被繩之以法,從事報導與論述的媒體更是首當其衝,宛如走在鋼索上,隨時有覆滅的風險。依據「反滲透法」草案,大陸是影響台灣生存發展重要的「境外勢力」,且帶有敵對性,其所有政黨機關及相關的組織或個人,都可列為「滲透來源」,與滲透來源相關的衍生性行為,都是可以懲處的違法行為。如此一來,未來所有與大陸相關的報導、論述、交流與活動,只要行政機關有所懷疑,或者意欲打擊,即可認定其受滲透來源的「指示、指揮或資助」,而予以罰款或判刑。在這樣的惡法威懾之下,媒體動輒得咎,根本無從善盡報導、告知與溝通的職責,勢必產生極大的寒蟬效應。媒體一旦淪為全然反中、反中共的宣傳機關,其專業精神將完全崩解,真實告知或據實論述的功能隨之不復存在。《中國時報》歷經創辦人余紀忠及旺旺中時媒體集團蔡衍明兩段時代,辦報宗旨一貫秉持中華民族情懷,體現自由民主精神,創辦至今近七十年來,「自由民主愛國家、開明理性求進步」理念始終不變。謹守這一原則與信念行事,對官方任何限縮新聞自由的舉措,一向堅決反對,抗爭到底。愛國家、支持和平統一是《中國時報》長期的傳統,一九九九年余紀忠先生與中共總書記江澤民晤談時指出,「如果最終不幸走上戰爭,不僅聯繫兩岸的民族感情將化為烏有,半世紀來辛勤締造的建設成就同遭摧毀。」蔡衍明先生主張「台灣人就是中國人」,二○一四年《旺報》兩岸和平創富論壇提出兩岸「融一」的理念,二○一九年《旺報》十周年社慶進一步詮釋兩岸「你泥中有我、我泥中有你」,「攜手共創包含台灣夢的大中國夢」,滿滿讓台灣人過好日子的用心。新聞媒體是人民的探照燈,《中國時報》在不同的時代面對不同的情境,或許會有不同的做法,但是自由、民主及愛國家的理念始終沒有改變,堅持新聞自由不容限縮、言論自主不容壓制、愛國情懷不容置疑。面對民進黨政府蓄意布下的天羅地網,必將奮勇一戰,寧死不屈。
反滲透法三讀通過 境外勢力干預選舉最重處五年
民進黨團版反滲透法草案今(31)日挾人數優勢,在各方抗議聲中,強行投票通過,並由立法院長蘇嘉全敲下議事槌宣布三讀通過,國民黨團在逐條發言表決時均放棄上台,全程靜坐舉牌「侵害人身自由」抗議,親民黨團三名立委則均投下反對票。民進黨黨團力推的反滲透法三讀通過。(圖/截自國會頻道)今日三讀通過的《反滲透法》內容如下:第一條:為防範境外敵對勢力之滲透干預,確保國家安全及社會安定,維護 國家主權及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特制定本法。第二條:本法用詞定義如下:一、境外敵對勢力:指與我國交戰或武力對峙之國家或團體。主張採取非和平手段危害我國主權之國家或團體,亦同。二、滲透來源:(一) 境外敵對勢力之政府及所屬組織、機構或其派遣之人。(二) 境外敵對勢力之政黨或其他訴求政治目的之組織、團體或其派遣之人。(三) 前二款各組織、機構、團體所設立、監督管理或實質控制之各類組織、機構、團體或其派遣之人。第三條:任何人不得受滲透來源之指示、委託或資助,捐贈政治獻金,或捐贈經費供從事公民投票案之相關活動。 違反前項規定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第四條:任何人不得受滲透來源之指示、委託或資助,為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四十三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四十五條各款行為。違反前項規定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第五條:任何人不得受滲透來源之指示、委託或資助,進行遊說法第二條所定之遊說行為。違反前項規定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第六條:任何人不得受滲透來源之指示、委託或資助,以強暴、脅迫或其他非法方法擾亂社會秩序,或妨害合法舉行之集會、遊行。違反前項規定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第七條:受滲透來源之指示、委託或資助,而犯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五章、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五章或公民投票法第五章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第八條: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違反第三條至第七條規定者,處罰其行為負責人;對該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並科以各條所定之罰金。第九條:滲透來源從事本法第三條至第七條之行為,或指示、委託或資助他人從事違反本法第三條至第七條之行 為,依各該條規定處斷之。任何人受滲透來源指示、委託或資助而再轉指示、委託或資助者,亦同。第十條:犯本法之罪自首或於偵查或審判中自白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自首並因而防止國家安全或利益受到重大危害情事者,免除其刑。第十一條:各級政府機關知有違反第三條至第九條之情事者,應主動移送或函送檢察機關或司法警察機關偵辦。第十二條:本法自公布日施行。
《反滲透法》決戰日 韓競辦:你被約談了沒?
立法院民進黨團今天(31日)擬強行通過《反滲透法》,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韓國瑜競選辦公室同步舉行「反滲透法決戰日:檢視蔡總統的兩岸政策!」記者會,總發言人王淺秋痛批,今年政府依據《社維法》「散布謠言罪」查辦123件,就像警總時代遭約談,言論自由開倒車,「你被約談了沒」已取代「吃飽沒」問候語,未來將評估籌組律師團,協助受害者打官司。王淺秋表示,以前蔡總統說「台灣無法逃避一個中國的問題,從文化地理來看,未來的一個中國是台灣唯一的選擇」,結果選舉到了卻大賣「芒果乾」;她痛批,台大政治系教授蘇宏達因批評故宮政策遭政府查水表,還有何姓網友因評論私菸案竟被移送法辦,現在只要在網路上張貼對政府不利言論,就像警總時代遭約談那樣,民主退步黨在箝制言論自由,回到綠色恐怖時代,所以未來將評估籌組律師團,讓遭受公權力迫害的人可以尋求協助。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說,民進黨稱《反滲透法》沒有想像中可怕,但此法專抓台灣人,未來台商、台幹及在大陸設立的團體都叫滲透來源,若是回台從事競選造勢,通通都算是犯罪行為,直指郭台銘也是滲透來源,在選舉中資助任何選舉活動,受他指示的人也是犯罪。韓辦發言人葉元之強調,民進黨推動的《反滲透法》顯而易見地就是瞄準選舉,通過後讓民進黨得利,這是一部違法程序正義、內容模糊不清的法律。
國民黨護憲座談 馬英九:《反滲透法》不顧程序正義
前總統馬英九今日痛批蔡英文總統心中只有選舉算計,沒有憲法正義。針對蔡總統毀憲濫權,各界雖正言直諫、屢進諍言,但蔡政府還變本加厲「裝睡的人叫不醒」,馬英九痛批,蔡總統修惡《公投法》,不顧程序正義要強行通過《反滲透法》,卻還在在很多場合說要守護民主,他要拜託蔡總統別再講了,因為蔡總統「不配」,他也呼籲選民,表達抗議的最直接有效辦法,就是明年用選票下架「違憲總統」。馬英九出席國民黨舉辦的中華民國行憲紀念日護憲座談會時說,民進黨執政三年半,不斷修法擴張政務官員額,到處充斥政治酬庸,強行修法縮減考試委員人數及權責,違法任用「口譯哥」、聘僱私人肆無忌憚,日前更修法考試院虛級化,徹底毀壞憲政機關,將五權憲政架構推向瓦解邊緣。此外,公投修法後,恢復核四公投無法併大選,還得等2年後8月,馬英九痛批,這是透過惡劣修法限制《憲法》17條保障的選舉罷免創制複決權,非常可惡。此外,蔡總統以國家安全為名,強行修正國安五法,加重刑責超過戒嚴時期,以政治操作箝制言論自由與人權。如今又不顧程序正義,將《反滲透法》草案逕付二讀,但法案對境外敵對勢力構成要件、滲透來源定義全都模糊不清,就算一般民眾,如果在不知情下接受「滲透來源」委託或再委託,在台灣從事合法行為,也要面臨刑責。馬英九擔心,在此之下,任何人或團體都可能被扣上與境外敵對勢力勾結罪名,引發輿論撻伐,但蔡英文卻堅持要求立院在12月31日前,通過這部侵犯人民自由、傷害民主法治的違憲惡法,只能說是裝睡的人叫不醒。此外,針對監委陳師孟打算約詢曾判決馬英九洩密案無罪的法官,馬英九今天受訪時也說,這是非常嚴重的干預司法,他感到最遺憾的是,司法院長和總統卻不吭聲,這很嚴重。他反問蔡總統,不是剛上任就說要推動司法改革嗎?她改革了什麼?改革了半天,司法被干預到這個程度,她好意思再做下去嗎?
「反滲透法」定義不清 日、菲都可能為境外敵對勢力
民進黨立院黨團29日將《反滲透法》逕付二讀,力拼本會期通過該法,但其中有關防範的「境外敵對勢力」的定議,例如日本與我在釣魚台武裝對峙,或是菲律賓軍方以武力扣押我漁船,算不算境外敵對組織?國民黨團總召曾銘宗認為,若依民進黨的《反滲透法》的規劃,日本與菲律賓都可能成為侵犯主權的敵對團體與組織。曾銘宗表示,國民黨反對《反滲透法》草案是因為既涉及國家安全,也影響人民的權益,重大立法事案既不見行政院版本,也沒有通過委員會審查,民進黨堅持逕付二讀,是有極大問題的。因此國民黨提出對案《反併吞法》因應,且民進黨版《反滲透法》中的定義也不清,釣漁台爭端或是他國軍方扣押漁船都可能成為侵犯我主權的境外敵對團體與組織。國民黨立委林為洲表示,如果有團體宣揚要與美國合併成為美國的一州,或是主張要與日本合併,且得到海外的資助,當然也算滲透並意圖顛覆中華民國。立委曾銘宗質疑「滲透來源」,簡直是包山包海的霸王條款,幾乎包括了所有機構、團體、組織與個人,也沒有實質救濟手段,將一切交由檢調單位調查,若調查有誤失,恐會進入無止境的纏訟困境,對人權是損害,也沒有保障國家主權。民進黨團所提《反滲透法》草案完全是選舉操作,國民黨團絕對不會為其背書,請總統也是民進黨總參選人蔡英文站出來,聲明支持國民黨版《反併吞法》,否則沒有資格參與明年總統大選。
回擊國民黨批評 民進黨:反滲透已成為全球共識
民進黨28日舉行記者會,由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管碧玲、書記長李俊俋、黨副秘書長林飛帆及發言人何博文連番上陣,反駁國民黨對《反滲透法》的批評;民進黨副秘書長林飛帆表示,反滲透是國際共識,國家安全不是單一政黨的責任,也不是特定政治人物的主張,而是民主國家非常重要的保護網,需要朝野共同的支持。何博文在「紅色是最恐怖的顏色—國民黨為什麼要害怕反滲透法?」記者會上說,當民進黨全力拚《國安五法》,阻止共諜侵台的時候,國民黨卻正在幫赴中的退將,守護他們超高額的退休金,這裡面有很多是現在也正在選舉的區域立委,他形容,「當我們的家園面臨到強盜、小偷橫行的時候,當我們要加強防搶、防盜的設施的時候,為什麼你們這些人阻擋我們家園做好更好的保全設施。」管碧玲表示,今明兩天將是決定《反滲透法》命運的重要時間點,立院將召開朝野協商,規畫這個會期不要提前休會,繼續進行《反滲透法》議程;其次,民進黨團將提《反滲透法》草案逕付二讀,順利的話,來得及在法定會期前,完成三讀,不希望拖到臨時會再修法。管碧玲強調,這絕對不是倉促的立法,而是國民黨怠惰立法,還反用「倉促立法」來阻擋民進黨立法。管碧玲解釋,《反涉透法》絕非綠色恐怖,而是設定最低限度的規範,必須具備由境外敵對勢力指示、委任、資助的條件,只對五種犯行予以追究,政治獻金及接受滲透來源的委任、資助、指示;另外禁上干預選舉、禁止遊說、禁止破壞集會遊行、社會秩序以及禁止傳播假訊息影響、干擾選舉;而程序也回歸刑法、行政訴訟,完全沒有授權行政機關有任何準司法權。李俊俋表示,過去在審查國安五法等相關法案時,只要法案列在報告事項裡,國民黨就佔領主席台,加上這個會期是預算會期,包括戰機特別條例與預算,直到等到上星期五戰機特別預算三讀通過之後,才於這星期一提出《反滲透法》。
綠拿共諜案渡反滲透法 藍焦土策略迎戰
王立強共諜疑案持續延燒,民進黨「打蛇隨棍上」火速提出《反滲透法》,揚言要在立院本會期完成三讀,引發藍營強烈反彈。國民黨立委賴士葆痛批,反滲透法是標準的「東廠復辟法」,包括對法案中「境外敵對勢力」「滲透來源」等文字的界定,未來都官方說了算,淪為執政黨整肅政敵的「法寶」,綠委若想藉炒作共諜案強渡關山、藍營將全力反制,即使「焦土」也在所不惜,就看民意站在哪邊。陸籍男子「王立強」向澳媒聲稱,他持假名「王強」護照到台灣協助中共干預選舉,策動媒體及網軍為韓國瑜助選、推翻蔡英文,更點名香港上市公司「中國創新投資」為中共高層所用。巧合的是,中國創新投資行政總裁向心、妻子龔青卻正好人在台灣,檢方立即約談,並以涉犯《國安法》仍有事證待查證,諭令兩人限制出境、出海,綠委則火速推《中共代理人修法》的進階版《反滲透法》草案拼三讀。國民黨立委江啟臣認為,從「王立強案」到「向心案」,有許多不合邏輯的巧合,彷彿在鋪陳一齣戲,他呼籲政府應速查,別又想刻意操作選情,讓落選者選後再提出「選舉無效之訴」,衝擊政局穩定。賴士葆則痛批,王立強案「出口轉內銷」,民進黨也提《反滲透法》,好像早有備而來,令人強烈懷疑是刻意影響選舉。他警告,《反滲透法》戕害民主,被指比「香港送中法案」更可怕,如果綠委想強行三讀,國民黨一定採取「焦土策略」反制,包括杯葛總預算等方案都不排除,就算民進黨不想按原訂協議休會,國民黨也奉陪到底,請民進黨別低估民意的反彈。韓國瑜競選總部副總幹事周錫瑋也說,共諜案時機巧妙,讓民進黨可運用政府組織傳訊所有相關的人,所有被點名的媒體都在忙著自清,無暇報選情。他說,早知會有新版「兩顆子彈」,民進黨政府修《國安法》、《中共代理人法》到《反滲透法》,就是要製造大家的恐懼、將來抹紅國民黨團隊的好藉口。國民黨若贊成,就是呼應綠營主張,不贊成就是犧牲國家安全主權,綠營策略相當陰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