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姆熊割喉
」被重案改變的台灣/「委託補助」變卸責主因 王婉諭:社會安全網破口就是政府
2016年3月,台灣發生震驚社會的「小燈泡事件」,事件發生至今已8年,然而事件掀起的餘波仍在台灣社會蕩漾。為深入了解這起事件,小燈泡的媽媽、現任時代力量主席王婉諭女士接受CTWANT的採訪,講述這起改變了她一生的重大事件,又是如何改變了如今的台灣。如今,每當重大社會事件發生,便會興起檢討「社會安全網」的聲浪。其實「社會安全網」這個字眼,前總統陳水扁與馬英九都曾在公開場合致詞中提起,但當時只與發放國民年金,老農津貼、退休金制度等政策做連結,直到蔡英文總統在小燈泡事件後公開發文,「社會安全網」才第一次被賦予「守護公共安全」的意涵。所謂「社會安全網」,是指在重大惡性社會事件發生前,犯人往往會出現各種徵兆,例如精神障礙者身上出現言行異常或是攻擊傾向,又比如遭受家暴的未成年人身上出現傷痕,過去往往只有當下的處理單位(警方、學校)知道狀況,但若能將警政、醫療、教育、社福、退撫等各種部門串連在一起,把這些資訊即時分享給相對應的單位,相關單位就有可在狀況惡化前及時介入,將悲劇扼殺在發生之前。台南2012曾年發生駭人聽聞的「湯姆熊割喉案」。殺死10歲方姓小弟弟的兇手曾文欽國小畢業後即未升學,12歲時父母離異,此後沉默寡言,少與他人交往,且長期有憂鬱、激躁、焦慮、精神官能性憂鬱症等病史。方小弟的姑姑在小燈泡事件次日接受訪問時,仍為此痛苦不已、情緒激動。(圖/報系資料照)以小燈泡事件的王景玉為例,據調查,王景玉在兇案發生前,就曾多次透露出「精神狀況異常」的訊號,早在2010年,他就因在社區持棍棒揮舞,敲破警衛哨亭玻璃、毀損他人腳踏車,被由警方送至三軍總醫院急診,但隔1天他就自行離院。若當時已有社會安全網機制,那警方、醫院、社福單位就會保持聯繫,關注王景玉是否有持續就醫治療,若發現他的狀況惡化,還能協助強制送醫或緊急安置,也許2016年的小燈泡案就不會發生。然而,提起這項已經由政府編列了數百億預算的「強化安全網計畫」,王婉諭有些無奈。她先是思索了一下措辭,表示「社會安全網」不能說毫無成效,「它是有在發揮功能的,但是距離大家理想中的概念,仍然『十分遙遠』。」她認為,目前這張「網」還沒有真正發揮功能的原因有很多,從小處說起,比如主持「社會安全網計畫」的林萬億政委雖是出身社工背景的學者,但是許多提出的政策卻沒有真正充分了解底層社工工作遇到的困難,因此許多立意良善的社會安全計畫沒有辦法得到基層社工的支持與肯定。「如果沒有在一線去做過這些事情,沒有親自去經營這件事情,又不願意傾聽基層工作同仁的聲音,當然講出來的政策就很難是具體有效的。」王婉諭表示。另一方面,社會安全網想要成功運作,最大的關鍵就是需要串起包括警政、社政、衛生教育、勞工單位、法務等各個公家單位的流暢訊息管道,還有許多民間社福機構的參與,「有在公家機關工作過的人就會知道,任何跨部門的工作,做起來都是最困難的。」然而真正細究「社會安全網」最大的失能原因,王婉諭認為關鍵是政府的「怠惰卸責」。她深入解釋,目前台灣所有的社福機構,都是採用由政府「委託補助」的方式在辦理。從兒童的托育服務、到寄養家庭安置幼兒,再到青少年的安置,以及社會精神衛生相關的工作,全都被政府花錢下放、外包給各種民間團體,彷彿只要補助了,就盡到自己的責任了。王婉諭表示,在社會福利機制中,國家、政府的角色應該要很強力,應該要是一個親自執行的「責任單位」,而不是一個高高在上的「監督單位」。然而現狀是,政府透過補助提高社工薪資為由,逃避了自己應該擔起的責任,把所有該做的業務、大量的工作責任通通丟給外包的民間團體去執行,彷彿自己只是個驗收報告的「監督者」,每當發生重大事件,就把自己撇得一乾二淨,用高高在上的角度指責民間單位做得不夠好。2024年3月,台灣爆出男童「剴剴」遭保母虐死案,兒福聯盟社工因涉偽造文書、過失致死等罪嫌遭警方上銬移送,引發社工集結上百人至衛福部門前陳情抗議。(圖/報系資料照)至於造成這樣境況的原因,王婉諭認為是因為社福領域的國家基礎建設,是一份需要長期耕耘的工作,很難在一兩屆的任期中看到具體成效,也很難轉換成具體的政治利益或選票,因此在公部門的眼中是一塊燙手山芋。她還補充說明,社福工作是一份面對人的工作,其成效很難被量化預估,「比如你蓋一條鐵路,可以計算出大概能服務多少人、每天有多少客運量,他是一個很具體的成果。但是在社福相關工作中,服務的對象是各式各樣擁有複雜處境的人,所以即使整個體系的人都已經竭盡全力,仍然可能有意外狀況發生。」王婉諭還進一步指出,社會安全網想要發揮效果,不應單單只是一個「計畫」,而應該是各部會真正認同、真正施力執行的事情。由於社福工作往往牽涉到多個部門的跨部會協同運作,「所有在公部門工作過的人都知道,跨部會的事情是最難做的」,若沒有真正的共識與熱情,很難順暢運轉,需要有真正的熱情與決心來推動。她自述在立法院的4年期間,目睹最大的問題是社政、衛政、教育等各方面的脫鉤。比如說學生在寒暑假期間發生了自殘的行為,可能當時有警政部門去處理,但是把學生送到醫院就醫就結束了。當這項資訊沒有被順利轉接到教育端,就有可能錯過學生發出的危險訊號。又或者說學生在學校情緒不穩定,但是可能只有教育系統知道,衛政和社政端都不知情,因此無法正確掌握個案的正確狀況,直到事件發生才進行檢討。王婉諭指出,決定一項政策能發揮多少功用,真正的關鍵是在執行「能不能被落實」。她自己在立法院中,見識過太多其實很好的提議,因為後續沒有民意代表去監督關心,就此被束之高閣。她坦言,過去時代力量專注在各種社會議題上,提出了不少法案的修訂,如果推動的政策是完成、合理的、是政府應該要做的,那麼即便政黨不同,政府其實也是會買單。但是真正重要的,是當這些政策往前推進的時候,如果沒有人去監督緊盯的狀況下,尤其是它不是一個主流議題,也不是有明確政治利益的政策時,其實最終就可能沒有辦法被落實。●衛生福利部致力於推動全國心理健康促進,提供心理衛生教育、宣導、心理諮詢、心理諮商及個案關懷訪視、社區支持資源連結等服務。➤全國社區心理衛生中心查詢▸http://pse.is/58urj8➤更多心理健康促進資源▸https://pse.is/6k6lav
重案/割喉無辜童嗆「殺1、2個不會判死」…狠男神預言無期定讞 死者家屬慟喊:司法已死
台南殺警案引起社會譁然,凃明誠姐姐一度在鏡頭前激動怒吼,「去你X的廢死團體!都給我滾去十八層地獄」,讓死刑存廢的議題再度浮上檯面。男子曾文欽2012年殘忍殺害年僅10歲的方姓男童,成為台灣犯罪史上第2名隨機殺人犯,做案動機及情節震驚台灣社會,引起輿論譁然。全案進入法律程序,歷審法官皆認定,曾男長期受憂鬱、激燥、焦慮、吸食安非他命產生之幻覺所苦,且過去有精神病史,判處無期徒刑定讞,讓死者家屬心碎直呼「司法早就死了」。台南市10年前發生轟動一時的「湯姆熊割喉案」,年僅10歲的方姓男童被發現陳屍廁所,頸部有明顯刀傷,疑似遭人割喉殺害。警方獲報後,火速調閱監視器以車追人,同日下午6時許在釣蝦場逮到凶手曾文欽。恐怖的是,曾嫌遭逮後竟稱「我就被關在牢裡一輩子就好」,甚至狠嗆如果自己沒被抓,還會繼續犯案。湯姆熊割喉命案震驚社會。警方調查,曾文欽殺人後,隨即驅車返回租屋處,換洗沾染死者血跡的衣物,之後又到釣蝦場的附設網咖睡覺,還將車牌拔掉躲避追緝,最後仍遭警方逮捕。曾男落網後,承辦檢察官蔡英俊未等警方移送,便主動驅車前往分局進行偵訊,訊後以曾嫌所犯本刑為5年以上重罪、並有逃亡之虞等理由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據了解,曾男落網後曾說「台灣殺1、2個人也不會判死刑,我就被關在牢裡一輩子就好」,到了審理過程又改口自己是想死才殺人,「我完全沒有想要吃免費牢飯。想吃牢飯的話,竊盜、搶劫都可以。我是想自殺才殺人,因為先前自殺多次都不成」,並稱「說殺1、2個人不會判死,是覺得說得越可惡,死得越容易。」命案現場血跡斑斑。2014年10月,台南高分院維持一審判決,判處曾文欽無期徒刑,服刑前應至指定場所受監護5年。判決結果再度引發社會爭議,檢察官決定上訴三審;同年12月,最高法院以二審不應僅以當時犯罪嫌疑人之案後醫學鑑定報告作為凶嫌精神問題之依據,而是要綜合犯嫌犯罪前後之言行為由,發回更審。2016年1月,更一審合議庭認為,曾男行凶時意識正常,審酌聯合國兩公約,不得對精神或智能障礙者判死刑,且今日刑罰制度不是為了滿足「以牙還牙以眼還眼」之應報觀念,雖然執行徒刑25年後可能假釋出獄,若矯治無用亦可監禁終身,亦不致危害他人,加上被告並非無教化遷善的可能,判處無期徒刑。結果出爐後,方童姑姑痛批「司法早就死了,我早就沒期待了。」2016年5月5日,最高法院判處曾文欽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定讞,似乎印證了曾嫌所說的「現在台灣殺1、2個人也不會判死刑,我就被關在牢裡一輩子就好」。 湯姆熊割喉案的判決引發輿論譁然。
奇案/湯姆熊割喉男童…變態男洗完血衣「躲網咖睡覺」 被逮嗆:沒被抓繼續殺
台南市9年前發生轟動一時的「湯姆熊割喉案」,年僅10歲的方姓男童被發現陳屍廁所,頸部有明顯刀傷,疑似遭人割喉殺害。警方獲報後,火速調閱監視器以車追人,同日下午6時許在釣蝦場逮到凶手曾文欽。恐怖的是,曾嫌遭逮後竟稱「我就被關在牢裡一輩子就好」,甚至狠嗆如果自己沒被抓,還會繼續犯案。警方調查,曾文欽殺人後,隨即驅車返回租屋處,換洗沾染死者血跡的衣物,之後又到釣蝦場的附設網咖睡覺,還將車牌拔掉躲避追緝,最後仍遭警方逮捕。曾男落網後,承辦檢察官蔡英俊未等警方移送,便主動驅車前往分局進行偵訊,訊後以曾嫌所犯本刑為5年以上重罪、並有逃亡之虞等理由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命案現場血跡斑斑。據了解,當時30歲的曾文欽國小畢業後即未升學,12歲時父母離異,年紀輕輕便進入職場,因工作環境均為成年同事,無與其年齡相仿之同伴,他開始變得沉默寡言,很少與他人交往,亦鮮與家人互動及交談,有精神官能性憂鬱症等病史,案發前在租賃小套房獨居,多年來均以打零工維生,勉強餬口度日。令人髮指的是,曾文欽被捕後多次口出狂言,竟稱「犯案前有上網查過,現在台灣殺1、2個人也不會判死刑,我就被關在牢裡一輩子就好」,甚至直言「如果今天犯案後沒有被抓,我以後還要再去殺人,直到被捕為止。」這番話引起輿論譁然,使社會大眾重新討論死刑存廢問題,但最終判決結果仍讓家屬心碎。
奇案/殘殺無辜童嗆「殺1、2個不會判死」 割喉男神預言無期定讞…死者家屬心碎:司法已死
男子曾文欽2012年殘忍殺害年僅10歲的方姓男童,成為台灣犯罪史上第2名隨機殺人犯,做案動機及情節震驚台灣社會,引起輿論譁然。全案進入法律程序,歷審法官皆認定,曾男長期受憂鬱、激燥、焦慮、吸食安非他命產生之幻覺所苦,且過去有精神病史,判處無期徒刑定讞,讓死者家屬心碎直呼「司法早就死了」。據了解,曾男落網後曾說「台灣殺1、2個人也不會判死刑,我就被關在牢裡一輩子就好」,到了審理過程又改口自己是想死才殺人,「我完全沒有想要吃免費牢飯。想吃牢飯的話,竊盜、搶劫都可以。我是想自殺才殺人,因為先前自殺多次都不成」,並稱「說殺1、2個人不會判死,是覺得說得越可惡,死得越容易。」2013年7月,台南地院一審宣判,判決曾文欽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理由是死刑為極其殘酷之刑罰,任何承認死刑制度之文明國家,均應以敬謹嚴肅之態度審慎行使,古人所云「求其生而不得」即前述思維之具體呈現,加上被告患有精神疾病,若有絲毫不應量處死刑之原因,即不應以此殘酷之刑罰施加其身。湯姆熊割喉案的判決引發輿論譁然。2014年10月,台南高分院維持一審判決,判處曾文欽無期徒刑,服刑前應至指定場所受監護5年。判決結果再度引發社會爭議,檢察官決定上訴三審;同年12月,最高法院以二審不應僅以當時犯罪嫌疑人之案後醫學鑑定報告作為凶嫌精神問題之依據,而是要綜合犯嫌犯罪前後之言行為由,發回更審。2016年1月,更一審合議庭認為,曾男行凶時意識正常,審酌聯合國兩公約,不得對精神或智能障礙者判死刑,且今日刑罰制度不是為了滿足「以牙還牙以眼還眼」之應報觀念,雖然執行徒刑25年後可能假釋出獄,若矯治無用亦可監禁終身,亦不致危害他人,加上被告並非無教化遷善的可能,判處無期徒刑。結果出爐後,方童姑姑痛批「司法早就死了,我早就沒期待了。」2016年5月5日,最高法院判處曾文欽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定讞,似乎印證了曾嫌所說的「現在台灣殺1、2個人也不會判死刑,我就被關在牢裡一輩子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