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女箱屍案
」 港女箱屍案 陳同佳 反送中 香港狠男戴綠帽殺女友引爆反送中 香港動盪285天「面目全非」
香港籍女子潘曉穎和男友陳同佳來台旅遊,卻因被發現劈腿還懷孕遭殺害,被棄屍在北捷竹圍站外草叢。由於港台兩地無司法互助協議,也無法進行引渡,潘女的媽媽遂向時任香港特首林鄭月娥陳情,希望能修改《逃犯條例》,沒想到卻成為反送中運動爆發的導火線,從此讓香港「面目全非」。2018年3月13日接獲兇殺案通報的香港警方,將陳同佳以盜領女友潘曉穎存款為由逮捕,雖然陳男向香港警方承認犯下殺人罪行,但台灣和香港的刑法都是屬地主義,香港只能以處理犯罪得益罪(即俗稱「洗黑錢罪」)將他判刑2年半,還因認罪等條件獲得減刑,最後只在獄中待了19個月。潘曉穎的爸爸在案發後多次來台,請求檢方將陳同佳引渡回台受審,台灣也3度向香港警方提出司法互助請求但未獲回應;潘母則是向時任香港特首林鄭月娥陳情,盼能修改《逃犯條例》和《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讓陳同佳可以到台灣受審。時任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圖/翻攝RTHK香港電台視像新聞臉書)香港保安局順勢在2019年2月13日提出《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但修訂的內容中寫明,香港法院僅須審核提出引渡申請國家的文件是否符合《逃犯條例》,而不需審查該引渡犯人的犯罪事實。這引發香港各界極大反彈,質疑此條例侵害港人人權,憂心人人都可能會莫名成為政治犯被送往中國並監禁。2019年3月15日,香港眾志於政府總部發起靜坐,要求撤回《逃犯條例》修訂,正式揭開為期285天的「反送中運動」序幕。3月31日,香港泛民主派發起首次反送中抗議遊行,但未能阻止港府於4月3日一讀通過修訂草案。之後,香港民間人權陣線發起兩次反送中遊行,雖參與人數達百萬人,但香港立法會仍繼續二讀修訂草案。二讀當天、6月12日,逾4萬名市民在立法會大樓外示威,沒想到卻演變成民眾與警方的暴力衝突,也是從這天開始,反送中運動提出完整五大訴求:「完全撤回《逃犯條例》修訂草案、撤回前述衝突的暴動定性、撤回所有示威者控罪、追究警隊濫權、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辭職下台」。隨著社會的反彈,雖然林鄭月娥於民警衝突幾天後、6月15日宣布暫緩修訂草案,但拒絕下台,也不提「撤回」,因此民間人權陣線仍於6月16日發起更大規模的遊行,據稱遊行人數超過了200萬人,是「香港有史以來參與人數最多的遊行」。香港反送中人士2019年7月28日在中環遮打花園集會,示威者分散地點前進,被警方用催淚彈強勢驅離。(圖/達志影像/美聯社)香港反送中人士2019年7月28日在中環遮打花園集會,示威者分散地點前進,被警方用催淚彈強勢驅離。(圖/達志影像/美聯社)而至此之後,每周都有抗議活動幾乎成為常態,警方每每都以催淚瓦斯、橡膠子彈來對付遊行民眾,連現場救助的醫護人員也遭警方掃射,甚至傳出警方「委託」幫派分子襲擊抗議民眾或藉機鬧事,一開始只是為了讓凶殺案兇手能接受應有審判的修法提議,在武力衝突不斷升高下演變成反政府運動,港府則以更加嚴格的法規來逮捕示威民眾,更稱「有恐怖主義在作亂」。港警朝密閉的地鐵站發射催淚彈。(圖/Felix Lam @HK.Imaginaire授權提供)反送中運動期間,港警屢被指控暴力濫權。(圖/翻攝自立場新聞)直至2019年11月24日香港區議會選舉投票,當天投票率達7成,逾294萬名選民投票,打破自回歸以來的紀錄,民主派取得450席中的388席,贏得了超過86%的議席,被認為是港人在反送中運動後,對港府投下的不信任案,示威活動才略為停歇。截至2022年10月31日,據統計,警方在多場示威活動拘捕超過1萬人,年齡介乎11歲至84歲,被捕人士數字為香港歷年社會運動之最;其中逾2800人被檢控,包括被控暴動的750人,當中逾1170人被定罪。反送中運動被視為自香港開埠以來最嚴峻的政治及治理危機。
港女遭棄屍竹圍站草叢 狠男「只蹲19個月」引爆反送中
香港籍女子潘曉穎和男友陳同佳來台旅遊,卻因被發現劈腿還懷孕在旅店房內遇害,翌日被棄屍在北捷竹圍站外草叢,一起情殺案件,最終卻引發了為期長達285天的「反送中運動」。回溯案發經過,2018年2月8日,21歲的潘曉穎與20歲的陳同佳趁著情人節來台旅遊,2人不時在社群網站記錄旅遊點滴、曬恩愛,2月17日凌晨,潘曉穎承認出軌且懷孕,甚至被發現與其他男子的親密影片,2人在飯店內發生劇烈爭吵,陳同佳一時氣憤竟失手勒斃女友,殺人後將遺體塞入兩人一起買的粉色行李箱,帶到竹圍捷運站棄屍,自己則盜取女友的手機現金,當日晚間獨自返港。潘曉穎家屬苦等不到愛女回家,詢問陳同佳也只得到「她留在台灣玩」的答案,心急如焚的潘父來台調查、四處奔走,台灣警方也積極協助。最終,因陳同佳3度盜用潘曉穎的提款卡提款,在2018年3月13日被香港警方拘捕,陳男遂供出將潘女殺害的緣由及過程,並透露將遺體塞進行李箱後丟棄在台灣淡水捷運竹圍站站外。接獲消息的台灣警方,出動大批警力在捷運竹圍站後方草叢奮力尋找,雖不斷聞到屍體惡臭,卻遲遲沒有發現遺體所在,同日深夜,直到一名警官高喊「潘小姐,請快讓我們找到,讓我們送妳回家」,10分鐘後才找到潘女已化成白骨的遺體,遺體近1個月日曬雨淋,屍身腐化嚴重,頸骨有所遺失。經法醫相驗,發現死者腹腔中有1塊長約2厘米的骨骼,證實其生前有孕。大批警力在竹圍捷運站後方奮力尋找,最終發現潘女遺體。(圖/報系資料照)由於案件發生於台灣境內,加上香港因政治原因無司法協助安排,陳同佳最終只因4項處理犯罪得益罪(即俗稱「洗黑錢罪」)遭判處有期徒刑2年半,但因認罪等原因得到減刑。2019年10月23日早上9時,陳同佳刑滿出獄,表示願自赴台自首,但此事受限於兩岸情勢再無下文,而據港媒2023年報導,陳男現在偏遠地區的深山過著繭居生活,願意來台受審的態度不變。香港殺女嫌犯陳同佳出獄後,繭居偏遠地區的深山。(圖/取自中時電子報直播)由於港台兩地無司法互助協議,也無法進行引渡,潘女的媽媽遂向時任香港特首林鄭月娥陳情,希望能修改《逃犯條例》,香港保安局藉此案在2019年2月提出修訂《逃犯條例》草案,沒想到卻成為「反送中運動」爆發的導火線,從此讓香港「面目全非」。截至2022年10月31日,據統計,警方在多場示威活動拘捕超過1萬人,年齡介乎11歲至84歲,被捕人士數字為香港歷年社會運動之最;其中逾2800人被檢控,包括被控暴動的750人,當中逾1170人被定罪。反送中運動被視為自香港開埠以來最嚴峻的政治及治理危機。2020年,香港旺角出現警民衝突,示威者在彌敦道縱火,港警也施放催淚彈。(圖/翻攝自香港蘋果日報)民間對香港政府的處理態度非常不滿。(圖/美聯社)
陳同佳殺女友引爆反送中 欲來台投案刑事局卻回:別再打來了
2018年2月在台灣殺害女友的香港男子陳同佳,在香港出獄已近2年卻遲遲未來台投案,令死者潘曉穎的母親氣憤。沒想到港媒《香港01》今(20日)報導指出,陳同佳的代表律師在去年10月確實曾經和內政部刑事警察局窗口聯繫,起初會面融洽,雙方也談到申辦簽證、乘坐班機等細節,沒想到事情卻突然急轉直下,刑事警察局窗口突稱因「長官指示」,須由台、港政府先談好,最後還告知對方「不要再打來了」。港男陳同佳2018與女友潘曉穎來台旅遊,卻因發生爭執出手殺害對方,事後還畏罪潛逃回香港,觸發台港司法互助,以及香港《逃犯條例》修訂問題,最後更演變成大規模「香港反送中抗議行動」;由於兇案發生地位於台灣,因此陳同佳最終僅因為「洗黑錢」遭到香港關押2年,而他出獄後稱願意赴台自首服刑,但至今已卻仍不見他來台。死者母親對此相當氣憤,今日邀請陳同佳與香港保安局局長鄧炳強等人,至港府總部外公開對質,現場還準備一支電話,供陳男致電台灣投案。不過這場邀約最終無人出席,令潘母相當失望,怒批受邀方竟沒人有膽出面,是在港人面前再一次丟臉,並批評當初協助陳同佳的牧師管浩鳴,只是在用該案賺曝光率,怎麼對得起自己的良心?對於此爭議,《香港01》今日報導表示,陳同佳代表律師向台灣士林地檢署發出「刑事陳報狀」,當中提到陳男為貫徹赴台投案決心,告知律師將於去年10月21日直接致電台灣陸委會指定之單一窗口,也就是內政部刑事警察局詢問投案事宜,一開始窗口口頭應允,雙方談話也觸及到申辦簽證等細節,但當晚窗口卻又傳簡訊告知因為「長官指示」,該案必須由台、港政府先談好,才有陳男入境問題。報導指出,期間陳同佳律師與刑事警察局窗口前後聯絡7次,最後該窗口稱「請當事人不用再打電話和刑事局窗口聯繫。」(圖/本刊翻攝)陳報狀也附上陳男律師與窗口間對話截圖,當中確實提到港府須務實回應司法互助請求,以及要求當事人不要再打電話聯絡等事;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表示,上述文件說明陳同佳回台自首意願,惟台灣窗口請陳男不用打電話聯絡,至今等了一年仍未獲回覆;香港局局長鄧炳強今日也表示,他對潘母著實同情,呼籲台灣政府放下政治操作,「憐憫一下潘媽媽」,讓陳同佳能入境自首,並重申「所有證據如監視器、屍體等都在台灣,只不過台灣政治操弄,我覺得非常不道德」。對此,台灣法務部發表回應呼籲,港府應與台灣司法互助,正式提供案件的事證及共商犯人到台事宜,同時重申,該案迄今仍由士林地檢署依法偵辦,且已對潛逃返港的陳同佳發佈通緝。陸委會則重申法務部聲明,要求港府回應司法互助,並反批鄧炳強受訪時多次提到矮化台方字眼,「對於港府面對哀哀無告的受害家屬,不但不思協助,竟然還有興致進行政治操作,我們實感不解與遺憾。」(圖/本刊翻攝)
《反送中元凶》「願赴台自首」 蘇揆:一入國門就抓起來
港女箱屍案凶嫌陳同佳今(23)日上午9時出獄,陳同佳受訪時表示,對不起社會,願意赴台自首,對此,行政院長蘇貞昌回應「香港不辦,台灣辦!」並表示,香港政府釋放重犯很不妥,他強調,只要陳一入國門,一定抓起來。而外傳政府早已準備好「國安三劇本」因應,蘇貞昌強調,政府處理事情始終態度如一,無論香港政府態度如何丕變,我國政府都有所因應。蘇貞昌進一步說明,台灣政府一直希望不願縱放,並且主張盡快辦理,然而香港人殺香港人,人犯、家屬都在香港,因此,香港政府從可及性、便利性等條件下應該要好好辦,但他也強調,台灣從沒放棄管轄權,「所以我們一直要求司法互助」,但過去香港政府一直不理不睬。「香港不辦,台灣辦!」蘇貞昌說,現在看似香港政府要把陳同佳放出來,他認為不能讓重犯「趴趴走」,也不能讓法律有空窗期,然而香港政府仍然選擇釋放重犯,蘇貞昌說「這是很不好的」,他表示,希望香港讓我方派警察過去,把人壓回來,但也遭香港政府拒絕,他強調,「只要人一入國門,我們一定抓起來 只要在我們國境,一定逮捕歸案。」 蘇貞昌說,針對陳同佳案,很早之前就指示法務部、陸委會等相關部會成立專案小組因應,不過現場媒體追問何時成立,蘇貞昌並未回答;此外,外傳政府早備好「國安三劇本」因應,蘇貞昌則說,政府處理事情始終態度如一,香港政府對於陳同佳案的態度前後丕變,「但不管怎麼變,我們都有因應。」
《反送中原兇》眼裡只有勝選 豈管國家主權
港女箱屍案凶嫌陳同佳案近日鬧得沸沸揚揚,一個偵審權清清楚楚屬於主權獨立中華民國的刑事案件,卻因為大選變成歸屬不清的政治陰謀,民進黨政府基本把陳同佳投案定位為「阿共的陰謀」,為了選舉台灣變成「租界」、「次殖民地」,國民黨卻從高姿態學者角度,把法理專有名詞說的民眾暈頭轉向,背後是否牽涉國際政治角力,不禁令人質疑。陳同佳案變成政治案件,民進黨政府各級官員尤以行政院長蘇貞昌的發言令人瞠目結舌,可見得陳案影響選舉的衝擊力道。民進黨政府一貫支持香港「反送中」運動,從此案來看,原來民進黨的「反送中」,指的是反對將殺人犯送回「中華民國」。香港政府20日發表六項聲明,表明港方一直樂意配合,並向台方明確表示願意提供合法可行的協助,直指民進黨政府定位陳同佳投案是「被自首」,是不實指控甚至涉及政治操作,指控完全失實。蘇貞昌說,陳同佳「可以自由自在,怎不在香港過好日子?」,投案不能「私了」。蘇揆的急切態度已經把國家主權視為口號,若陳同佳仍來台投案,等於對香港反送中運動澆了冷水,深恐對台灣大選選情有重大影響。也充分顯現蔡英文說的「堅持國家主權絕不改變」完全是空話。反觀撿到槍的國民黨,從馬英九到黨內立委,不斷用法理說明此案,一般民眾看到艱澀專有名詞就缺乏耐性,然而國民黨卻也沒有做出簡單有力反擊,並醞釀為大選的一個轉折議題。連韓國瑜的表態也少了對國家主權堅決維護的決心,少了泱泱大器的領導氣勢。為引渡陳同佳赴台接受法律調查,香港政府今年初提出修訂《逃犯條例》,以便以個案方式與台方安排引渡。港女箱屍案陳同佳引渡爭議自6月起,掀起港人一波波抗議浪潮,西方大國在國際政治角力的考量下,一致支持「反送中」運動,民進黨政府也跟著支持「反中」,但背後處處見到國際「暗助」的影子,國、民兩黨對此案的反應,正足以觀察出值此大選關鍵時刻國際好友不可違逆的意旨。若陳同佳果從真香港來台投案,台灣該如何處理,收了,等於直接對香港反送中運動給了一記直拳;不收,置中華民國主權於何地?香港已是大陸特區,以大陸的操作能力,陳同佳來台投案應是定局,只是在等待足夠影響大選的時機。民進黨謹慎思考接招,國民黨靜觀待變,彷彿這一切與主權獨立的中華民國台灣無關,一切看「老大哥」們的動態,此案必有一程度影響選舉的條件,但作為在野黨的國民黨一直不冷不熱的處理,也實讓有識之士心寒。
【箱屍嫌自首路5】徐國勇「屬人主義」惹議 葉毓蘭批:噁心至極
港女箱屍案主嫌陳同佳願意來台受審,政府卻以恐有政治意涵為由拒絕,內政部長徐國勇更表示「屬人主義優先」,亞洲警察學會秘書長葉毓蘭對此爆氣,反問永和分屍案是「美國人殺加拿大人」,台灣還是到菲律賓將犯嫌押回,怒批:「台灣的法律真的是屬人,而且是屬政黨,屬顏色,名聞遐邇,噁心至極!」徐國勇昨日上午列席立法院備詢前表示,陳同佳願意從沒死刑處到有死刑處接受審判,這違反被告人性,還要國人思考為何港府不審判陳同佳,更提到香港願將陳同佳送來台灣,和中國有無政治操作意圖也沒講清楚,強調台港需有司法互助協定,才能根據犯罪地審判,且屬人主義優先,並無雙重標準。葉毓蘭認為徐國勇的言下之意,是港男殺港女與台灣何干,但去年8月的永和分屍案,死者是加拿大人,兇手則是美國人,且在行兇後逃亡菲律賓,若依徐國勇的邏輯,台灣何必要啟動國際刑事司法互助,將人從菲律賓押回台灣?葉毓蘭也對此痛批,在臉書上拋下狠語,直言「台灣的法律真的是屬人,而且是屬政黨,屬顏色,名聞遐邇,噁心至極!」
【箱屍嫌投案1】女友懷孕是前男友幹的 港男狠殺裝箱一屍兩命
港女箱屍案兇手陳同佳明日將出獄,是否來台受審引發社會關注,此案則要回溯到去年2月,陳嫌與懷孕的潘姓女友來台遊玩,因懷疑潘女肚裡非自己的孩子,更發現女友劈腿畫面,一氣之下勒斃女友,將遺體裝進行李箱棄置草叢,潘女家屬四處奔走,只盼替女兒討回公道,如今卻被台灣司法之門拒之在外。去年2月,當時21歲的潘女與20歲的陳同佳趁著情人節來台旅遊,2人一起在台灣逛夜市、吃美食,不時在社群網站放閃曬恩愛,還一起買了潘女喜歡的粉紅色行李箱,本該甜蜜的旅程一夕變調,行李箱竟成為潘女的棺材。2月17日凌晨,2人在飯店內劇烈爭吵,潘女承認肚裡孩子的父親是前男友,陳嫌更在潘女手機內發現性愛影片,綠光罩頂的他一時衝動,在飯店內勒斃女友,殺人後將遺體塞入行李箱,帶到竹圍捷運站棄屍,自己則盜取女友的手機現金,當日晚間獨自返港。大批警力去年3月13日在竹圍捷運站後方奮力尋找,最終發現潘女遺體。(圖/報系資料照)潘女家屬苦等不到摯愛回家,詢問陳男也只得到「她留在台灣玩」的答案,心急如焚的潘父來台調查,四處奔走只盼奇蹟發生,台灣警方也積極協助,最終在竹圍捷運站後方發現女兒的白骨。3月13日深夜,大批警力在捷運站後方草叢奮力尋找,雖不斷聞到屍體惡臭,卻遲遲沒有發現遺體所在,直到一名警官高喊「潘小姐,請快讓我們找到,讓我們送妳回家」,10分鐘後才找到潘女已化成白骨的遺體,潘父認屍時悲痛欲絕,難以接受殘忍事實。陳嫌在台灣殺人是公認事實,但台灣和香港的刑法都是屬地主義,香港只能以洗黑錢罪將他判刑,明日就將出獄。潘父在案發後多次來台,請求檢方將陳同佳引渡回台受審,台灣也於去年3次提出司法請求但未獲回應,如今陳同佳鬆口表示願意來台,法務部卻推三阻四不願接受,將父親的喪女之痛拒之門外,讓死者家屬情何以堪。
陸委會拒陳同佳來台受審 藍委:葬送國家主權
引發香港反送中運動因素之一的「港女箱屍案」,兇手陳同佳日前表示願意來台投案,卻傳出遭陸委會拒絕入境。對此,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今(21)日指出,蔡政府此舉是踐踏司法管轄權,等同自我矮化主權,藍委們指出,我國政府日前一再向英國請求引渡9年前因酒駕撞死送報生的林克穎來台服刑,這次反而拒絕陳同佳來台受審,根本是雙重標準。陳同佳遭我國通緝時,蔡政府曾兩度透過司法互助請求香港協助,不過當陳同佳願意返台投案時,陸委會20日回應港府:「應透過司法互助,提供本案在香港事證,而非將人送來便卸責不管。」對此,國民黨立委曾銘宗痛批,蔡政府口口聲聲說要捍衛主權,如今陳同佳主動要來台受審,政府反而關門拒收,他抨擊,不但前後矛盾自失立場,也葬送國家主權。曾銘宗進一步指出,過去的林克穎案,我國不惜進行跨國訢訟,如今蔡政府反而拒絕陳同佳來台受審,他質問,是誰讓司法政治化?蔡政府須向全民講清楚說明白。國民黨立委王育敏也說,此舉不但罔顧被害家屬司法權益,還閹割司法管轄權;國民黨立委童惠珍則表示,當年民進黨為了在世界各地被查獲的電信詐欺犯被送到中國大陸受審,曾大罵馬政府「喪權辱國」,她質疑,蔡政府是考量到「沒槍可撿」而拒絕陳同佳來台受審。
港女箱屍案殺手願來台投案?刑事局:嫌犯說法太唬爛
陳姓港男去年在北市某旅店殺害女友,以行李箱棄屍後潛逃回港,港警雖無法以殺人罪嫌辦他,但他卻另因洗錢案坐牢,下周出獄。外傳他因內疚考慮來台投案,對此,刑事局兩岸科表示,台北市警方去年即已充分掌握他所有殺人事證,且也發布通緝,惟目前仍未接獲檢方進一步指示的訊息。刑事局兩岸科強調,香港目前雖與我方無司法互助,但兩地警務機關長期互動良好,去年箱屍命案發生後不久,約3月份左右,香港警務處詹姓警司等一行3人就來台,與刑事局兩岸科交換意見,「專案小組的蒐證已告一段落,警方目前已將事證全移交檢方,後續就全聽檢方指揮。」而指揮該案的士林地檢署稍早則表示,目前尚無法證實陳嫌願來台投案消息是否正確,但若嫌犯真的來台投案,因已對他發布通緝,會在入境後直接請警方逮捕歸案。
港女箱屍案兇嫌提「不判死」當條件 願來台投案
陳姓港男去年2月在北市某旅店殺害潘姓女友,將屍體裝進行李箱後丟棄並潛逃回港,因其殺人犯罪事證都在台,香港法院僅依洗錢等另案判他入獄29個月,下周三刑滿將出獄。今有港媒報導,指陳嫌有意願來台投案,但條件是「不被判死刑」,對此,負責偵辦的士林地檢署則回應「無法保證」。據港媒《東網》報導,即將出獄的陳嫌在牧師感化下,對潘姓女友家人感到相當內疚,盼給他改過機會,且願在下周出獄後赴台投案,但「希望不要被台灣當局判處死刑」。對此,士檢今表示,目前尚無法證實陳嫌願來台投案消息是否正確,但若真的來了,因已對他發布通緝,會在入境後直接被警方逮捕、歸案,但目前無法針對「刑度問題」做定論。
香港網紅遭「斷頭塞箱」棄屍 傳兇嫌願回台自首:別判死刑
香港女網紅潘曉穎,去年2月來台遊玩時,慘遭男友陳同佳殺害,遺體還被裝進粉紅行李箱中,丟棄在捷運竹圍站附近,消息一出震驚港台,後續也引發了香港反送中抗爭運動。而隨著嫌犯事後遭港警以謀殺案罪名拘捕,本月23日可望獲減刑出獄。香港最新消息指出,陳同佳願意到台灣自首,但希望台灣當局不要對他判處死刑。港女箱屍案凶嫌遣送台灣有望(圖/本報系資料照)綜合香港媒體報導,陳同佳返港後,因為涉及洗黑錢案被判監29個月,快可在本月23日就會刑滿出獄。而香港《星島日報》報導,有可靠消息指出,陳同佳在牧師的勸服下,同意出獄後前往台灣自首,為個人錯失承擔責任,陳同佳也希望,台灣當局不判處死刑。而陸委會在昨天例行召開的記者會中,發言人邱垂正提到,港女命案的被告與受害者,都是香港居民,港警也掌握許多未提供給台灣的證據,因此港府並非沒有本案的管轄權;呼籲港府應在陳嫌未釋放前,積極續押追訴,只要港府提出請求,台灣政府將在平等、尊嚴、互惠原則下,提供本案相關證據,還給受害者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