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速槍
」 測速槍 超速躲貓貓!警「藏身」電桿取締拍照惹議 烏日分局:88張罰單全銷
台中市台灣大道六段日前發生一起爭議事件,有民眾發現電線桿旁有1名員警手持測速器蹲坐,遭質疑是偷拍超速案件,事發過程被上傳至「Threads」網路社群平台,隨即引發網友熱議,烏日分局對此表示,員警行為帶給民眾觀感不佳,警政署也高度關注此事,因此將當日被開罰的民眾通通銷單並進行檢討改進。據了解,網路社群平台「Threads」日前流傳1部影片,畫面顯示,有員警拿雷射測速槍蹲坐並倚靠在電桿旁,由於一旁並未擺放警車提醒示意,引發民眾質疑,懷疑警方躲起來取締超速違規,此事在網路上曝光後引發大批網友熱議「根本是在玩大家來找碴」、「全部下來用牽的好了」及「怎麼自己一個人在那玩躲貓貓」等言論。警方表示,烏日分局針對此事回應,取締地點設有「警52」標誌,距離測照地點約155公尺,符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55之2條第2項之規定,對於民眾觀感不佳及誤解的部分將改進,並對此次開罰的88名用路人通通銷單,警政署高度關注此事,也認為員警行為不妥將進行內部檢討。
大巨蛋首戰完封南韓!徐若熙先發好投寫歷史 聽萬人加油「心臟會顫抖」
徐若熙投出台北大巨蛋正式賽歷史性第1球,最後繳出7局飆10K、僅被敲2安、無失分好投,率領中華隊以4比0擊敗韓國隊,在母隊味全龍總教練葉君璋親眼見證下繳出歷史性一役。中華隊總教練郭李建夫早早設定徐若熙要扛開幕戰先發,而他也不負所托,與後援2局的孫易磊聯手壓制韓國隊,為連霸路開出紅盤。徐若熙坦言,不管是投哪場比賽,自己都會非常緊張,「但在投出第1顆好球後就比較平常心。」他認為,不知道球員生涯都走多長,因此每場比賽對自己都很重要,「希望每場都能成為代表作。」賽前徐若熙就知道葉總今天會來看球,他不會因此感覺到有壓力,反而覺得一天沒有看到他會覺得怪怪的,「大概知道他坐在哪裡,但我找不到,比賽中有幾顆球怪怪的時候,想說他會不會在後面比動作。」徐若熙解釋,加入龍隊後都是葉總陪著他做調整,平時也都是與他傳接球、點出他的問題,「我只能盡量不給自己那麼多壓力。」不過今天台北大巨蛋測速槍可能因為擺放位置不同球速較慢,大螢幕顯示最快球速150公里,球探則是有測到153公里,徐若熙表示,是有感覺測速槍有比較慢一點,但也因為比較久沒有實戰,確實自己的球速有比較慢一點。中華隊孫易磊後援2局無失分。(圖/中國時報鄭任南攝)味全龍總教練葉君璋(右)3日到台北大巨蛋看徐若熙投球,吸引不少球迷上前合影、索取簽名。(圖/中國時報鄭任南攝)在台北大巨蛋內近1萬7000名球迷面前投球,徐若熙說:「感覺室內有回音,心臟還會顫抖一下。」他很感謝教練團把歷史性第1戰交給自己,也繳出不辜負教練團期望的表現。
駕駛人有福了!行政法院統一見解 測速標誌100至300公尺內超速才罰
全國駕駛人最關心的測速照相拍照位置問題,最高行政法院大法庭今天下午統一見解,裁定駕駛人在測速警告標誌後方100公尺至300公尺內超速才開罰。至於另一派見解認為,測速槍應設置在測速取締標誌後100公尺至300公尺之間,只要能偵測拍到車輛超速,不管多遠都算違規的見解,則不被大法庭內多數法官採納。中央警察大學曾統計,台灣駕駛人每年接獲交通罰單比例世界第一,平均每人至少收到1.5張罰單!最高行政法院大法庭做出上述具有原則重要性的預為統一見解後,希望台灣能擺脫交通罰單比例世界第一的奇異榜首排名。本案源起許姓民眾在2020年6月23日下午,開車行經新竹市香山區台1線南下88.2公里時,遭警方持「非固定式雷射測速儀器(即測速槍)」測得時速98公里,已超過當地60公里速限,警方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0條、第85條第4項等條文當場舉發,裁處1800元罰鍰、並記違規點數1點。許姓民眾很不服氣,主張他在測速警告標誌100公尺到300公尺之間根本沒看到警察拿測速槍在測速,沒想到事後收到罰單,指他在那個路段違規,可見警察測速拍照時站的地點,根本不在上述距離內,向台中地院提起行政訴訟,遭駁回後,上訴台中高等行政法院,不過台中高等行政法院發現北、中、南3所高行見解不同,決定暫不判決,整理不同見解後,裁定移請最高行政法院統一見解,由於最高行政法院各庭意見不一,該院第4庭提案交由大法庭審理。本案爭點在於當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2條規定的違規地點,在一般道路應於100公尺至300公尺間,「明顯標示之」,後來條文的文字雖然略有修正,可是法條一直沒說測速槍是否須設在上述100公尺至300公尺內。許姓民眾主張本案測速距離取締標誌203公尺,但測速槍距離取締標誌450公尺,測速槍拍照的距離違反法條,希望行政法院主持公道。最高行政法院大法庭成員包括:兼任審判長的院長吳明鴻、法官吳東都、帥嘉寶、胡方新、陳國成、蕭惠芳、王碧芳、簡慧娟、蔡紹良。其中胡方新及吳東都共同提出不同意見書。
測速槍擺哪裡搶錢才合法? 最高行政法院將統一見解
汽車性能愈來愈好,民眾開車時如果難得遇到道路順暢,有時會忘情踩上油門,要是沒注意到無孔不入的測速相機和超速警告標誌,荷包就會大失血,常常讓駕駛人氣得牙癢癢。一位許姓民眾開車行經新竹市香山區,遭警方以超速為由開罰1800元,許姓民眾事後扮演柯南,發現測速槍拍照位置不在測速警告標誌後方100公尺至300公尺內,提起行政訴訟,不料3所高等行政法院見解不一,最高行政法院已召開大法庭,近日將宣判、統一見解。
罰單殺很大1/測速槍擺哪裡搶錢才合法? 最高行政法院將統一見解
汽車性能愈來愈好,民眾開車時如果難得遇到道路順暢,有時會忘情踩上油門,要是沒注意到無孔不入的測速相機和超速警告標誌,荷包就會大失血,常常讓駕駛人氣得牙癢癢。一位許姓民眾開車行經新竹市香山區,遭警方以超速為由開罰1800元,許姓民眾事後扮演柯南,發現測速槍拍照位置不在測速警告標誌後方100公尺至300公尺內,提起行政訴訟,不料3所高等行政法院見解不一,最高行政法院已召開大法庭,近日將宣判、統一見解。中央警察大學曾統計,台灣駕駛人每年接獲交通罰單比例世界第一,平均每人至少收到1.5張罰單!而取締超速更是警方重點執法項目,但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對於測速照相警告標誌、及測速照相機設立位置的法律條文含糊不清,導致民眾被罰心有不甘,經常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本案源起許姓民眾在2020年6月23日下午,開車行經新竹市香山區台1線南下88.2公里時,遭警方持「非固定式雷射測速儀器(即測速槍)」測得時速98公里,已超過當地60公里速限,警方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0條、第85條第4項等條文當場舉發,裁處1800元罰鍰、並記違規點數1點。警察測速拍照時站的地點攸關取締合法性,不少民眾受罰後打行政官司,希望討回公道。(圖/報系資料照)許姓民眾很不服氣,主張他在測速警告標誌100公尺到300公尺之間根本沒看到警察拿測速槍在測速,沒想到事後收到罰單,指他在那個路段違規,可見警察測速拍照時站的地點,根本不在上述距離內,向台中地院提起行政訴訟,遭駁回後,上訴台中高等行政法院,不過台中高等行政法院發現北、中、南3所高行見解不同,決定暫不判決,整理不同見解後,裁定移請最高行政法院統一見解,由於最高行政法院各庭意見不一,該院第4庭提案交由大法庭審理。本案爭點在於當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2條規定的違規地點,在一般道路應於100公尺至300公尺間,「明顯標示之」,後來條文的文字雖然略有修正,可是法條一直沒說測速槍是否須設在上述100公尺至300公尺內。許姓民眾主張本案測速距離取締標誌203公尺,但測速槍距離取締標誌450公尺,測速槍拍照的距離違反法條,希望行政法院主持公道。對此,最高行政法院內部分成兩派,一派主張取締違規路段,僅限制在測速取締標誌後100公尺至300公尺之間,至於測速槍設立位置就不限,此見解較保守,但對駕駛人有利,因為不管測速槍放哪裡,都只能拍照測速取締標誌後方100公尺至300公尺之間的路段,超過這個範圍就是取締不合法。交通罰單引發不少民怨,最高行政法院準備對警察測速拍照時站的範圍,予以統一解釋(圖/方萬民攝)另一派則認為,測速槍應設置在測速取締標誌後100公尺至300公尺之間,但取締違規路段的距離就不限了,只要能偵測拍到車輛超速,不管多遠都算違規,此派見解對政府收入有利,也獲得主張強力執法的民眾支持,但會抓到較多違規,讓駕駛人荷包嚴重失血。本案雖然只是一張1800元的罰單,所涉交通判決原以二審的高等行政法院為終審,但因台灣3所高等行政法院見解不同調,一張超速罰單罕見移送最高行政法院審理,看來終審法院要好好研究怎樣判,才能讓民怨與政府財政收入之間能取得平衡點。
罰單殺很大2/猛開罰單搶錢救交通 監委、立委痛批心態不對惹民怨
台灣駕駛人收罰單的數量是世界第一,平均每人每年可收到1.5張罰單。國民黨高雄市議會黨團今年2月間為港都民眾請命,質詢高雄市政府搶錢,認為市府設定罰單收入15億元,不但過高還會超收,如同把市民當成提款機,市府交通局則回應「其他5都也一樣!」不過各地方政府這樣的心態連監委也看不下去,因為取締交通違規的目的是為了交通安全,保護駕駛人和行路人,不該是為了籌措政府財源,既然開罰單已經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引發的民怨可想而知。2003年間曾連續發生貨車、計程車司機因不滿罰單太多,載著汽油衝撞官署的悲慘事件,凸顯取締交通違規過於嚴苛的問題,不過20年後的今天,地方政府仍將交通罰單當成重要收入來源,中央政府也把罰單列為國庫重要財源之一,但在警方強力執法下,我們的車禍死亡人數是否持續下降,交通狀況有無真的改善,實在不無疑問。一般認為,交通罰單引起民怨,除了金額以外,最多的就是取締的方式和心態,有些縣市政府眼見交通違規罰款是一塊大餅,到處取締違規停車還不夠,路見不平的「檢舉達人」也協助大肆檢舉。政府還會在各重要路段普設攝影機,抓超速違規;為了爭取績效,有些執勤員警甚至躲在暗處,一見有車紅燈右轉則冒出來逮個正著。民代曾披露台北市民權大橋上常有員警躲在橋後偷拍,5年來拍照取締高達2萬5822件,平均1年近6000張。(圖/李宗明攝)前監察委員黃煌雄曾指出,台北市重慶北路交流道下有個年收入超過1億元的超速照相桿,經他實地考察後,發現是設在剛下高速公路交流道的地方,駕駛人極易超速,因此要求挪移位置。黃煌雄表示,如測速照相設置不當,讓駕駛人容易觸法吃罰單,讓人懷疑「政府根本是以財政收入為目的,而不是以教育民眾為目的」。黃煌雄也認為,少數員警交通執法品質不良,交通部對道路交通工程改善及相關管制措施未臻完善,造成民眾質疑政府取締交通違規執法的適當性及合理性,由於相關機關的作法都有疏失,容易引發民怨,因此黃煌雄等監委在2009年提案糾正內政部及交通部。吳姓小貨車駕駛疑因罰單和情緒等因素想不開,2003年5月間開車衝撞交通部,引發社會震撼。(圖/報系資料照)不要以為警方猛開罰單、交通違規事件及傷亡人數就會下降,根據立委邱顯智的統計,交通違規的舉發件數從2008年的1039.6萬件,成長到2020年的1464萬件,死亡人數雖有下降,後來又連續成長,尤其受傷人數也從22.6萬人,暴增至48.2萬人,漲幅暴增113%,罰單和受傷人數成正比增加,「這是不合理的!」邱顯智指出,台灣一年進帳超過200億的交通罰鍰,大多用來強化執法設備,而非「改善交通」和「防止事故」,方向根本錯誤。邱顯智主張參考日本做法,政府應依照事故發生件數、人口密度等條件,來決定罰鍰收入的分配,把這些錢用在交通號誌、道路標誌、天橋、護欄、道路反射鏡等的改善,只有對症下藥才能讓交通事故死傷連年下降,達到維護交通安全的目的。
苗栗獅潭區間測速又見警持測速槍 警澄清:違規不重複製單
有「浪漫台3線」之稱的苗栗縣獅潭鄉路段日前啟用區間測速,卻有民眾眼尖發現當地員警躲在路旁手持雷射取締超速。有民眾在臉書社團發文表達不滿,對此,苗栗縣警察局交通隊表示,依行政罰法第24條一事不二罰原則,將採嚴格審核機制,不會有重複製單問題。據了解,日前1名男子駕車行經該區間測速路段,過了不久接連被執勤員警打雷射槍取締,他質疑遭受雙重開單,為何進入區間測速路段,又有警察躲在草叢邊使用測速槍測速。男子也在社團PO文表達不滿,不過網友意見兩極。對此,苗栗警方強調,區間測速是為避免民眾在區間路段平均車速過快,而因台3線獅潭鄉路段彎道較多,也發生過多起事故,因此為了防止不特定地點有超速等違規狀況,員警才會蹲點持雷射槍取締。同時強調,如若行為人於區段內區間平均速率取締與非固定式測速取締均超速違規,依一事不二罰原則,不會重複製單。
一口氣收6張罰單…驚見「6位數金額」騎士傻眼 1原因被酸爆:不要命
雖說違法受罰,天經地義,然而若收到高達6位數的「天價罰單」,恐怕還是令人難以接受。一名機車騎士抱怨,他先前超速行駛,途中突然看到警察取締,來不及煞停撞到對方手上的指揮棒,不料過了一陣子竟一口氣收到6張罰單,總金額高達13.4萬元,讓他傻眼直呼「以後騎車超速不要超過60以上,不然損失慘重。」原PO日前在臉書社團「輕檔車俱樂部」發文,「禮拜三騎車在某路段限速50的地方騎到170幾左右,突然發現有警察直接衝出來揮指揮棒,我嚇到根本煞不住,他也閃不了,剛好我的後照鏡把他手上的指揮棒給撞飛了,接著我就被開這些罰單…」。騎士認為,「超速100扣牌、罰24000我沒意見,重點是既然有黑箱還是測速槍擺著,警察應該不用當場攔停我了吧,給他拍照超速就算了,才撞飛指揮棒也沒撞到人手,應該也沒受傷,竟然被開撞傷員警9萬這條?而且明知道該速度無法攔停,還強行要求攔停根本不可能,又被開拒檢逃逸,搶錢喔!」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直言「飆車違規被舉發,還敢在這討拍拍,你這老鼠屎壞了一鍋粥」、「看到不接受酒測那條…猜你多久會刪文」、「這就是交通部不讓重機上國道的藉口」、「你可不可以不要上路,感覺有點可怕」、「你有沒有考慮以後不要騎車用走路的就好,你這種人是炸彈欸」、「你不要命,其他用路人還要命啊,闖酒測臨檢站也是不簡單」。
民眾陳情收烏龍罰單 萬美玲:警政署別給人亂開單印象
立委萬美玲今(17)日表示,近日接獲陳情有國道員警為搶績效亂開烏龍罰單,有民眾竟收到2張在同個時間點超速的罰單,讓該陳情人自嘲難道自己是宋七力可以同時北上又南下;萬美玲要求,內政部警政署應檢討罰單審核流程,並定時檢測所有測速儀器是否準確,否則烏龍罰單不斷出現,不僅影響警察專業形象,更給人政府為績效亂開罰單的刻板印象。據指出,有陳情人收到2張在同個時間點超速的罰單,罰單違規地點分別在國道3號「北向」74.3公里處,以及國道3號「南向」74.3公里處,超過限速則分別是49公里、28公里,讓民眾懷疑測速槍可以落差21公里之多,質疑警用測速槍根本就有問題。根據警政署說明,民眾收到罰單前,至少要經過6道關卡審核,分別是開單員警,檢視相片有無多車入鏡、車號不清、車種及車輛廠牌顏色是否相符,比對無誤後再利用「違規舉發數位資料認證作業程式」登錄違規時間、地點、車號、違規事實及代碼;開單員警再次確認上述資料皆無誤後,即交由該員警隸屬的分隊承辦人重複審核,審核無誤後再上呈至分隊長;分隊長審核無誤後,再上呈至其隸屬的大隊承辦人及組長重複審核;皆確認無誤後,再交由委外廠商最後審核,確認內容無誤才會將罰單寄送給違規民眾。萬美玲表示,接到民眾陳情後,立即向警政署瞭解罰單從拍照、製單到寄送給民眾的作業流程,一張罰單如果按照標準作業程序,至少要經過5名員警、1名委外廠商承辦人審核。她認為,如果每次審核都相當謹慎,不至於出現烏龍罰單,因此質疑是國道警察局製單過程沒有按照標準作業流程進行審核。萬美玲指出,根據國道警察局資料顯示,106年至110年,針對駕駛人違規超速總共開出142萬3551張罰單,民眾提出申訴案僅7553案,申訴成功案件更只有180件,可見多數民眾接到罰單都是選擇信任。她表示,然而當出現烏龍罰單,且速差高達21公里,除了損及警察單位專業形象,也會讓民眾質疑超速罰單的準確性,不得不慎。萬美玲說,基層員警認真執勤的辛勞,她給予高度肯定,但也希望警察身為人民保姆,在進行相關裁罰時,必須更加謹慎,同時也要求警政署必須檢討罰單製作的審核程序是否有精進空間,以及定時檢測儀器準確性,務必做到勿枉勿縱。她呼籲,警政署應建立警察機關威信,不要再讓人民認為就是為了績效亂開罰單,甚至再出現同一時間、同一台車,分別在國道「北向」及「南向」超速的烏龍罰單。
員警跨坐閘道護欄居高臨下「用生命抓超速」 證實是警政署保二總隊
近日網路流傳一組照片,照片中一名警察跨坐在閘道出口的外側護欄上,居高臨下的俯拍抓往來用車人的違規行為,整體畫面看起來非常的危險,照片在網路上也引起很大的討論。臉書粉絲專頁「第四維度 Photography」上傳了一組照片,只見照片中可以看到有一名警察跨坐在閘道出口的外側護欄上,手拿著疑似為測速槍的物體,居高臨下的對準下方的往來車輛,而由於看不到該名員警有準備任何的安全措施,這組照片可以說是讓人看的是捏了一把冷汗。而「第四維度 Photography」也發文表示「抓違規停車有這麼拼命就好了」。 不少網友看到這組照片後,紛紛留言表示「只要抓違規停車沒業績沒記點,警察就不可能認真抓!」、「摔下來可以報工傷?」、「有需要這麼拼嗎,沒想到家人嗎,摔下來,要怪誰」、「執行公務就能坐在那裡?下次要不要挑戰車道線上拍啊?我允許你放張椅子坐在搖滾區」、「這麼做只是為了罰而罰而已!連自己的安全都不在乎了,會管交通安全?除了抓超速還會什麼?」、「沒有穿背負式安全帶!?已違反勞基法!」、「勞檢是不是該關切一下啊,高空作業,你的背負式安全帶還有安全索勒」。由於網友已經鎖定地點是在高雄科學園區匝道口的外側路肩護欄,一開始還以為是高雄市警察或國道警察。但根據《Ettoday》報導指出,該名員警隸屬於警政署保二總隊,負責科學園區的相關工作。所屬單位的陳副隊長表示,這組照片是在5日執勤時遭民眾拍下,陳副隊長也不清楚為何該名員警會選擇這個地點執行取締違規的勤務,但由於太過危險,未來會加強教育,提醒員警在執勤時也要注意自身安全。
遏止屁孩飆車歪風 蘆洲警放大絕單月取締上千件
新北市蘆洲區二重疏洪道、五股成泰路、八里龍米路段等在深夜時,常有少年在此騎改裝車飆速,轟隆巨響擾人清夢,並衍生出許多交通事故,蘆洲分局為了有效遏止車輛競速及危險駕駛行為,祭出手持式雷射測速槍,藉著高強度的取締工作,讓駕駛人有所警覺,勿害己害人及影響他人生活品質。新北市蘆洲區、五股區及八里區,假日夜間常有民眾自桃園出發一路經西濱公路、八里區、由關渡大橋後往淡水一帶夜遊,但在旅途中高速行駛、群聚競速導致的交通事故頻傳;蘆洲分局除了持續加強防制危險駕車路檢及威力巡邏外,更自10月起加入手持式雷射測速槍,配合原有的移動式照相機,強力取締超速車輛,以維用路人與鄰近住戶的安寧與安全。手持式雷射測速槍不同於原有的移動式測速照相機,擁有較高的機動性,讓執行人員效能提高,減少事前準備及事後收納程序,並且不定時、不定點的積極取締,統計蘆洲分局自今年10月起至今對於超速車輛,已告發超速案件1449件,嚴重超速案件12件。蘆洲分局分局長李忠萍表示,超速行駛致使危害甚鉅,請駕駛人不要把個人快感建立在其他人的痛苦上,駕車馳騁於道路不但不會令人羨慕,只會引來更多人的側目和厭惡。目前每週皆不定期在轄內重要路段及亦有車輛聚集行駛路段規劃各派出所及交通分隊攔檢編組,輔以超速取締設備,鎖定飆車及危險駕駛的車輛,主動攔檢取締。
日本隊打不到!球探測出亞錦賽劉致榮球速163公里
2019亞錦賽冠軍戰,中華隊因投打上的優秀表現,以5比4的些微差距,擊敗棒球強敵日本,取得睽違18年的冠軍。現年20歲的投手劉致榮,在亞錦賽後半段常以替補投手上場,投出的球速皆高達150公里以上,還有球探測到高達163公里的球速,不但助中華隊鎖定勝利,也讓劉致榮成為亞錦賽MVP。中華隊在預賽中面對強敵日本,劉致榮主投1.1局飆2K且無失分。在複賽中對上韓國,他主投1局,也飆出2K的佳績,使中華隊以7比1的大比分,力克韓國。在冠軍戰再度面對日本,他主投2.1局,並用32球,以高達158公里的球速,5度三振打者,還無失分,為中華隊「守」出冠軍。此次冠軍賽,許多美日球探都衝著劉致榮而來,在比賽的前半段,球探皆把測速槍關機,直到劉致榮站上投手丘後,才舉起測速槍。直球球速皆有150公里以上的,最快球速有測到2顆158公里,5顆156公里,這讓日本打者直呼「打不到」。雖然有日本球探測到球速高達161公里,以及台灣球探測到163公里的球速,但皆只有1支測速槍與測到1次。這場比賽也是劉致榮以投手身分傷癒復出後,用球數最多的比賽,但雖然有亮眼的表現,但劉致榮謙虛的說:「還沒有超過設定值。」目前就讀文化大學的劉致榮,有著「二刀流」的稱號,也是中華隊在這次亞錦賽中唯一的大學球員。他自世界大學棒球錦標賽因傷休息後,也在心態上有所轉變,先在10月初的梅花旗賽事中繳出亮眼的成績,便受到國家隊的青睞。在亞錦賽的舞台上,劉致榮也交出更好的成績,而總教練李盈南更稱他為「王牌」。
兒虧搞笑!阿嬤舉「吹風機」假裝測速槍 車禍率竟真降低
台灣嘉義有個「幹譙阿嬤」,經常用國罵來提醒重機騎士「騎卡慢哩!」近日國外也有個「吹風機阿嬤」爆紅,她不出聲就可以讓騎士乖乖減速,這路段的車禍率也確實減少,還讓當地警方特地上門向阿嬤道謝。據外媒報導,美國一名婦人派蒂(Patti Baumgartner),家住在郊區,旁邊就緊鄰一條又寬敞、又筆直的大馬路,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竟然變成了青少年飆車、競速的好地點,每天都可以聽見呼嘯而過的引擎聲,她對此深感其擾。派蒂除了擔心這群飆車族的安危外,也深怕有一天,車子就不小心撞進了家中,某日她靈光乍現,拿出家中的吹風機,舉著它坐在路旁,假裝自己拿得是一支「測速槍」,她心想,要是飆車族遠遠看見,或許會以為她是在抓超速車,因而降速行駛也說不定。派蒂異想天開的舉動,竟然真的讓駕駛降低車速。(圖/翻攝自Twitter)派蒂的兒子見狀覺得非常好笑,不過這方法竟然真的有效!以往經過家門前的車都是高速行駛而過,現在竟然會降低車速,而青少年也不再飆車,警方非常感謝派蒂想出這個「神方法」,讓當地的車禍率確實減少,為此他們甚至還特地登門致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