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佳林陳海30億興學遭質疑 台北政經學院黃煌雄聲明「純屬捐款,從無涉入校務」
前寶佳集團執行長唐楚烈陷入勞動基金炒股弊案,連帶關於寶佳集團創辦人林陳海捐贈30億元給促轉會前主委黃煌雄,與清華大學15年簽約採取「校中校」籌辦的台北政經學院(TSE),引發清大學生議會質疑及發動連署。台北政經學院籌辦人黃煌雄今天(22)強調「30億元純屬林陳海個人捐款,並未涉入興學校務,目前也收到全部款項」,並呼籲「讓台北政經學院成為台灣最美的人文風景」。以下為黃煌雄聲明全文。TSE籌備階段歷時約兩個月2019年10月24日,財團法人台北政經學院基金會捐助人會議通過捐助章程,確認第一屆董事名單,共9位,包括黃煌雄、林家宏、朱雲漢、單驥、曾志朗、黃榮村、吳清基、蔣偉寧和廖英智;接著於同日召開財團法人台北政經學院基金會董事會籌備會議,推舉黃煌雄為基金會第一屆董事長,並經黃董事長提名,聘任前教育部次長陳德華為基金會執行長。台北政經學院基金會董事會在2019年10月31日,以籌備處的名義正式向教育部遞件,申請設立基金會。11月14日,教育部以台教社(三)字第108060196號函,同意許可設立。11月21日,向台北地方法院申請法人設立登記,11月29日,領取台北地方法院法人登記證書。TSE由清華主辦、中央合辦2019年11月5日,依籌備會議的決議,正式發函給台灣大學、清華大學、交通大學、中央大學、陽明大學5位校長,敬邀參與籌備台北政經學院。其間,陽明大學和交通大學兩位校長於11月上旬和中旬先後函覆,「因正在推動兩校合併之組織重大改革」,「盱衡全局與諸多考量下,誠摯推薦由清華大學或中央大學申請籌設」。中央研究院廖俊智院長也在12月致函籌備委員會表示:「清華大學是國內唯一曾經培育三名諾貝爾獎得主的大學。其核心教育理念,豐沛的學術能量以及不斷創新的校務發展傳統,足當肩負『台北政經學院』使命。」台大則由兩位副校長邀請陳德華執行長與朱雲漢院士見面,說明不參與籌設的理由;清華大學的「台北政經學院構想書」於2019年12月25日收到;中央大學的「台北政經學院設院構想書」於2019年12月30日收到。TSE審議階段歷時約三個月2020年2月10日,TSE設立合作學校的審查會議在台大校友會館三樓舉行,清華與中央均由校長賀陳弘與周景揚親自帶領其團隊進行簡報,清華有7人與會,中央有8人與會。參與的董事會成員對兩校簡報作了比較,最後達成「由清華主辦、中央合辦」的共識。最後審查會議決議:(一)對於合作學校選定的共識:1. 基金會全體董事對於二校所提的構想書及簡報內容,都給予高度的肯定。更感謝二位校長及所帶領的團隊對於本計畫的積極投入與支持。2. 清華大學在院核心的校務治理及國際連結與聲望評價,中央大學在永續發展的學術成就與國際合作所具備的優勢基礎,都將有利台北政經學院的設立與發展。基於整合優勢條件之考量,台北政經學院之設立,決定採取部分合作的模式,由清華大學主辦,中央大學合辦。3. 中央大學參與合辦的模式,可採分設研究中心或學程,亦可派代表參與「院務發展與規劃委員會」,但必須不影響以清華大學為主體的運作權責。基本原則由基金會先與清華大學溝通確認後,合辦的內容與細節再由清華大學與中央大學商討確認。(二)附帶決議:1. 訂於2月13日(星期四)上午 11:00 於本基金會會議室邀請清華大學就本次會議決議之後續執行(包含推動之時程)進行討論。2. 「院務發展與規劃委員會」是本計畫推動的重要核心,負責審議學院興革事宜、年度預算、院長之遴選等,其組成由清華大學與基金會共同商定。3. 為避免未來院務推動造成困擾,請清華大學研議不設院務會議的可能性。4. 既以台北政經學院為名,應優先考量在台北市設立據點。請清華大學針對月涵堂的整建重新提出規劃,基金會全力協助促成。5. 學校在師資員額的配合是原構想方案所設定的條件,請清華大學對此提出具體之承諾。6. 期望在一個月內與清華大學完成具體合作內容的協商後,……拜會教育部部長尋求支持。3月12日,雙方通過「財團法人台北政經學院基金會與國立清華大學合作設立台北政經學院合約書」,全文僅 8 條:一、為培育以亞洲為重心之全球與公共事務領袖人才,並為人文社會科學領域前沿知識與理論的創新以及促進世界之永續發展,財團法人台北政經學院基金會(以下簡稱甲方)與國立清華大學(以下簡稱乙方)合作於乙方設立台北政經學院。為強化雙方長期合作關係,落實台北政經學院之設立宗旨,特定訂本合約。二、 乙方應參酌台北政經學院設立構想方案提具設立計畫書,由校務會議通過並經甲方同意,作為台北政經學院運作之依據。台北政經學院應於110學年度開始招生上課。三、甲方負責籌募新台幣30億元,以其孳息協助台北政經學院發展軟硬體所需。四、 乙方應每年向甲方提出工作成果報告及預決算。五、 乙方之校長聘為甲方之董事,以利雙方之合作。六、 本合約有效期間自簽約日起至民國124年7月31日止。雙方可於合約屆滿五年前,再議定長期合作新合約。七、 依本合約第二條所定台北政經學院設立計畫書為本合約之一部分,未來如需變更,除完備乙方校內程序外,亦需經台北政經學院院務發展與規畫委員會審議通過並徵得甲方之同意。八、 本合約若有爭議,雙方約定,以台北地方法院為一審法院。3月19日,雙方再通過「台北政經學院設立計畫書」;3月24日,拜會教育部長潘文忠;4月7日,清大校務會議通過TSE設立案;5月8日,舉行TSE和清華大學合作設立台北政經學院的簽約儀式,潘部長親自見證賀。校中院是清大政策 非台北政經學院獨享2019年10月,清大賀陳校長說明他正推動「院本位」政策,有意將現行「三級三審」改為「二級二審」;有關TSE一事,他已跟清大人文、管理兩學院院長談過,獲得支持;最近,又與上述兩學院的有關教授交談,也獲得支持。一百多年前,倫敦政經學院(LSE)在費邊社人力與財力的支持下,逐步成長茁壯;20世紀50到80年代,LSE成為全球社會主義、自由主義、保守主義三大世界思潮的主要論述發源地,因而與牛津、劍橋大學一樣,成為一所享有世界性聲望的學府。面對21世紀的世局,讓TSE能成為2030年以後的 LSE,是一項跨世代全力以赴的志業,而TSE推動迄今,始終伴隨著不少質疑,很高興能和清華大學共同譜寫「化不可能為可能」的故事,讓TSE的誕生成為台灣最美的人文風景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