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酒
」 性侵與網友喝茫慘遭撿屍 女子酒醒怒告性侵
高雄1名女子和已婚的謝姓男網友相約小酌,凌晨酒醉搭計程車返家時,竟被帶到汽車旅館性侵,女子一早醒來報警提告。謝男強調是兩情相悅,但一審法官認定他性侵,判3年6月。上訴至高雄高分院,法官認定謝男並未取得女子同意就發生關係,迄今無和解誠意,維持原判,可上訴。2020年9月謝男透過LINE群組「我是高雄人」公開活動與該名女子結識,事後2人私約在酒吧見面,凌晨時還到另家餐酒館續攤。散場時,謝男故作好意、叫搭計程車送女子返家,沒想到途中竟要求司機改去汽車旅館,趁著女子酒醉意識不清性侵得逞。隔天一早,女子被手機鬧鐘叫醒,發現自己光溜溜躺在床上,謝男坐在旁邊問她「還好嗎?」嚇得立刻報警,到醫院驗傷提告。謝男強調,他在車上問女子「要不要先找個地方休息一下」,女子點頭後才去汽車旅館。女子一進房就主動躺床,2人熱吻一陣後,他問女子「要不要」,女子點頭後便接著發生關係。女子表示,當天喝太多混酒,搭車時意識已不清,對於去汽車旅館的後續已無印象,只依稀記得謝男問她「舒服嗎?」醒後氣得前往醫院驗傷提告。一審法官查出,謝男事後曾傳LINE向女子道歉,認定謝男性侵女子,依妨害性自主罪判3年6月。謝男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認為,女子事後多次質問謝男「有沒有做安全措施」,可佐證女子當時意識確實不清,並未同意謝男發生關係。考量雙方20萬元和解不成,謝男也無悔意,最後仍維持原判,可上訴。《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混酒還騎共享機車上路 北市女心虛稱:在講電話
北市一名32歲羅姓女子酒後騎車,還騎著共享機車穿梭台北鬧區,警方發現她搖搖晃晃上前盤查,羅女還心虛說「剛剛在講電話」,警方對她酒測酒測值達0.68g/ml,女子才坦承喝啤酒、紅酒和氣泡酒,混酒的情況下酒測值遠遠超標,女子當場遭警方上銬逮捕送辦。
大學生發起TikTok挑戰 狂灌一加侖混酒!近30人酒精中毒送醫
美國4日發生一起集體酒精中毒事件,麻薩諸塞大學阿默斯特分校(UMass Amherst)學生參加校內舉辦的慶祝活動時,發起TikTok流行的灌酒挑戰「斷片狂飲加侖」,導致現場近30名學生酒精中毒,幸虧送醫急救後皆無大礙。綜合外媒報導,麻薩諸塞大學阿默斯特分校(UMass Amherst)指出,學生在4日參加校內舉辦的慶祝活動時,在現場發起「斷片狂飲加侖」(blackout rage gallons,BORG)的挑戰,造成大量學生集體中毒。由於當時中毒的學生眾多,因此連附近許多相關機構都須介入幫忙,不過阿默斯特消防局表示,雖然酒精中毒的人數龐大,但所有學生送醫後皆沒有生命危險,是不幸中的大幸。對此校方表示「目前將對周末的活動進行評估,並將採取相關措施改善酒精教育,並對於即將入學的學生進行酗酒的生理和醫學上會產生風險進行宣導」。
她怕尾牙「被灌到吐」 內行曝閃酒神招:從沒失敗過
一年一度的尾牙讓不少員工期待又怕受傷害,尤其是台灣的敬酒、拚酒文化,更令許多員工放鬆不成,反而先吐到快傷身。就有一名女網友因此不想參加公司尾牙,結果幸運得到內行人的躲酒建議,該名網友甚至表示,不論是威士忌、紅酒還是啤酒,都能用這招輕鬆騙過其他人。原Po在Dcard發文抱怨,公司因去年有人喝酒吐到「讓會場人員很難清理」,遭到婚宴酒館黑名單。怎知主管日前竟告知「每年換一間」,還要她們這次最好都坐計程車來回,因為「一定要喝酒,說1年1次沒關係,就喝到吐」。這讓原Po在內心直呼好傷身、對宴館好沒同理心,並感嘆公司文化就是抽到獎要喝酒,且「至少是1瓶紅酒,或是別人倒給你混酒喝完」,加上去年尾牙結束時間快要午夜12點,直言:「我真的沒有那麼晚坐計程車回家的經驗,實在好不想參加。」文章曝光後,網友們紛紛給出建議,「喝個幾口就直接趴著裝死」、「就說酒精過敏,如果硬要喝真的要叫救護車」。也有人指出,「尾牙就是發揮演技的時刻」,可以喝個幾杯後裝茫、手抖,假裝去廁所吐,最後再用敬酒的理由離席,還有人點破關鍵,「計程車費能報帳嗎」?不過,有內行人觀察到這些避酒方法的前提是「沒人看過原Po喝酒」,於是用自身經驗表示「偷偷買蔓越莓汁過去,我尾牙都這樣當紅酒喝的」,或是「用紅茶混麥茶當成威士忌」、「啤酒用氣泡水加麥茶」,並強調「我還沒被懷疑過」。
慶功喝混酒慘遭學長性侵 學妹酒醒發現下體怪怪急報警
新竹市蔡姓男子去年4月與同校學弟妹一同於租屋處,喝酒慶功,其中小萱(化名)因不勝酒力,先到房間中歇息,蔡男便藉機性侵得逞。新竹地院審結,表示將蔡男依乘機性交罪,判處1年8個月有期徒刑,緩刑4年,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書表示,小萱為蔡男同校學妹,去年4月與包含小萱在內的多名學弟妹一同慶功,並在他們其中一人的租屋處中喝酒聊天,其中他們混合啤酒、梅酒、高粱與威士忌等高度數酒類,導致小萱逐漸不勝酒力,回房休息。而蔡男竟趁小萱無力反抗之際,脫下其衣物,以手指及下體性侵得逞,待小萱清醒後發現下體不適,才立刻報警,並到醫院檢驗。新竹地院法官表示,蔡男因私慾在小萱毫無防備之際,強迫小萱與其發生關係,且無獲得小萱同意就侵犯其身體,明顯不尊重他人身體自主權,導致小萱身心受創,但看在蔡男事後認罪,且已與小萱達成和解,小萱也表示將不追究,因此依乘機性交罪,判處蔡男1年8個月的有期徒刑,緩刑4年,期間行保護管束,並提供60小時義務勞務,全案仍可上訴。
停紅燈夢周公!醉男自爆喝混酒「10年7度酒駕」挨罰36萬
高雄市酒駕累犯55歲李姓男子於7月22日再度酒駕,這是他10年內被警察取締的第7次酒駕。雖然李男這次選擇拒絕酒測,但依據現行規定,於10年內第2次酒駕拒測者需處新台幣36萬元罰緩。真是罰不怕。酒駕累犯李男於今年6月3日才被取締酒駕,他不知悔改,於7月22日再度酒駕。警方在梓官區大舍東路與大舍北路口發現1輛汽車,跨越停止線停等紅燈,且於綠燈亮起時仍未行駛,員警上前察看發現駕駛昏睡,多次敲打車窗才將駕駛喚醒,並要求其將車輛停靠路邊。李姓男子酒駕罰不怕,日前再度被警方取締酒駕,他拒絕接受酒測。(圖/翻攝照片/中國時報林瑞益高雄傳真)經查,昏睡的駕駛是酒駕累犯李姓男子,他下車後告訴警員有喝酒,「喝很多、厚的薄的都有」;員警當即要求李男配合酒測,但李男明示拒絕酒測,經員警告知李男拒絕酒測的法律效果後,當場對李男酒駕拒測、危險駕駛(非遇突發狀況於車道中暫停)及無照駕駛等違規製單舉發,並移置保管其駕駛之汽車。依據現行規定,於10年內第2次酒駕拒測者需處36萬元罰緩,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機車、吊銷其駕照,且3年不得考領,及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另其非遇突發狀況於車道中暫停,為危險駕駛行為,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可處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汽車牌照6個月及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重案/145cm小隻馬滿臉痘…嬌嗔「肉體抵車資」溺殺3運將改運 最強色誘法揭密
桃園12年前發生連續殺人案,3名計程車司機慘死摩鐵,女子江雲卿涉有重嫌,在基隆遭到逮捕。警方查出,江女先是佯裝外地觀光客,向小黃運將提議要包車,讓對方載著自己到處逛,接著表明身上沒錢,可以「陪睡」抵車資,把人騙到汽車旅館後,再伺機對被害人下藥,最後讓受害司機溺斃在浴缸中。檢警調查,江女於2010年2月28日從住處前往樹林火車站,從最近的萬華下車後,再獨自走到龍山寺前閒晃,後來她鎖定57歲運將王寶源,佯稱「我是南部上來的,因為心情很不好,想包車出去玩」,上車後改口說「我被人甩了」,只想喝酒,再表明自己身上沒錢,可以和對方一起去汽車旅館,用肉體支付車錢。江雲卿與死者買了食物及啤酒在汽車旅館房間內聊天作樂。小黃司機禁不起誘惑,同意和江女到摩鐵開房,2人還先到附近超商買了啤酒、高粱和花生等下酒菜。見王寶源傻傻上鉤,江女趁對方不注意時,將預藏的安眠藥摻入王男酒水,還刻意讓他混酒,接著發生性關係,完事後嬌嗔「我們一起泡澡」,見被害人因藥效發作昏迷,隨即洗劫財物並逃逸。奇怪的是,江雲卿用類似手法連續殺害3人,但她樣貌平凡,身高僅145公分,臉上還長滿痘痘,實在稱不上外型亮眼。據悉,江女雖其貌不揚,說話卻輕聲細語,又專挑上年紀的司機下手,很懂得利用男人的弱點。不僅如此,江女每次犯案後,都會馬上衝到彩券行玩刮刮樂,似乎是相信「殺人改運」說法,令人不寒而慄。
3萬能科大生餵狗喝混酒 校方「安排生命教育」曝學生下場
太誇張了!桃園市萬能科技大學傳出虐狗,有3名學生用混酒餵食校狗「小花」,事後還上傳IG限時動態,引來大批網友砲轟。校方證實此事,已安排學生進行生命教育,而學生也拍攝影片於社群媒體公開道歉。一名萬能科技大學的女學生1日在《Dcard》討論區痛批:「太沒良心了…」,透露早上起床收到朋友傳來的訊息,發現有學校的學生餵校狗喝酒,「應該是餐飲系二乙的學生,上學期星期四,萬大餐廳裡有看到這些人的蹤影」,這樣的行為讓她相當憤怒,認為就算不喜歡狗,也不要讓狗受傷,她希望有認識的人幫忙告知,「請他們不要再這樣做了,尊重生命」。3名學生餵狗喝混酒。(圖/翻攝自Dcard)針對對此,萬能科技大學公關秘書黃文聰向《ETtoday新聞雲》證實:「本校學生事務單位,已針對學生不當行為進行尊重生命教育。學生對於個人不當行為深感悔意,並已於社群媒體公開道歉」,學生已將道歉影片上傳IG,但由於該學生IG為私密帳號,無法查看完整影片內容,只能從畫面截圖看見,3名學生臉戴口罩、手放在雙腿間坐著,寫下:「做出這樣如此沒有大腦的事,我們深感抱歉」。至於校狗「小花」目前狀況如何?黃文聰指出,由於校園為開放空間,無法阻止流浪狗進入,因此學校裡並沒有校狗,也無法掌握牠們的行蹤,「其實大部分的學生都對流浪狗很友善,流浪狗也不會主動攻擊人,所以校方並不會特別驅趕犬隻」,並承諾未來會加強生命教育與流浪狗管理。
Melody陪尪應酬竟失態 現場脫序舉動直接被拖走
外型亮麗同時擁有自然率性主持風格的女星Melody(殷悅),在節目《11點熱吵店》中分享,剛結婚時陪老公出門應酬,她心想要當位稱職的人妻,因太想替老公做足面子又禁不起別人激,頻頻幫老公敬酒,最後因一個失態舉動,「我先生氣得個半死」。Melody當時仗著年輕,喝酒喝過頭了。(圖/翻攝自11點熱吵店YouTube)Melody表示當時為了老公的那場應酬,她仗著自己年輕,絲毫不怕喝酒,「我要social,我幫他social,我就要來喝酒」,但她那時候不懂不能混酒,「先喝香檳,在那邊自己好像很sophisticated(優雅),再來一個白酒,再來一個紅酒,後面再來一個烈酒」,她就喝茫了。Melody當時仗著年輕,喝酒喝過頭了。(圖/翻攝自11點熱吵店YouTube)當時Melody的說話音量逐漸變大聲,她一眼瞄到老公正在「怒瞪」自己,但她沒意識到已驚失態,反而還指著老公說,「你在看我嗎?你在看我什麼?你看我先生就是到哪都要看著我」,呈現發酒瘋的狀態,「整個人已經騷起來了」。Melody被老公怒瞪也沒發現事態嚴重。(圖/翻攝自11點熱吵店YouTube)Melody透露老公當下是氣到不行,「因為那是一個很重要的局,然後我在那邊搞砸了…那天事情也沒有談完,他就把我拖走了」,自從那一天自己失態後,老公再也不帶她參與任何應酬。
偶包丟一邊!傑尼斯偶像喝茫 搭訕22歲美胸正妹要求「看胸部」
身為公眾人物居然在公開場合失態!傑尼斯男團「ABC-Z」成員橋本良亮,日前搭訕女性相約到酒吧,喝醉了之後居然說出「讓我看你胸部」、「親一下」等言語,被認為是「色老頭」,且對方還不知道他是藝人,誤以為他是牛郎。男星搭訕網紅醉後要求「看胸部」,遭認是牛郎。(圖/翻攝自Youtube)據日本《週刊文春》報導,橋本良亮去年12月22日在新宿胡亂搭訕2名正妹,死纏爛打要到LINE之後又相約到酒吧喝酒,幾杯黃湯下肚後,橋本良亮開始失態,吹噓自己是酒吧常客,很吃得開,過程中還喊「胸部給我看」、「親一個嘛」,讓2名女生一度以為他是牛郎。男星搭訕美胸正妹,高喊「求看胸部」。(圖/翻攝自推特)2名正妹見狀後傻眼到不行,把他的行徑用手機拍下,並上傳到社群網站,不少網友看到後,直說不意外,因為橋本良亮愛玩成性,根據橋本良亮的友人對週刊透露,他平常就愛混酒店,也曾參加過牛郎派對,偶爾會對女生毛手毛腳,4年前還曾爆出將約會的辣妹帶回家過夜。根據報導,橋本良亮搭訕的2名女性,其中一名還是擁有6.7萬粉絲追蹤的網紅,名叫妹尾優佳,常在社群平台秀美照,橋本良亮的消息曝光後,妹尾優佳事後透過社群媒體澄清,表示這篇報導並非事實。
女爛醉酒醒內褲有精液 驚覺遭男友人性侵
桃園一名女子日前因為情感問題而心情不佳,並和一群朋友藉酒澆愁,不料同行的陳姓男友人卻趁她喝醉時性侵她得逞,等到女子回家後察覺有異,整起事件才曝光,桃園地院因此判處陳男3年2個月徒刑。根據判決書指出,女子因感情問題心情不好,因此和另外3名友人一起喝酒澆愁,後來女子喝醉,其他友人也睡著,陳男在過程中聽到女子不停喊著心儀的男性朋友「洋洋」的名字,竟乘機性侵女子得逞。女子喝醉慘遭男友人性侵得逞。(示意圖/pixabay)女子清醒返家後,發覺內褲上沾有精液,用臉書質問陳男後報警處理,陳男坦言性侵女子,但又回說「我也很愧疚,可是你一直喊洋洋」、「我不是故意的,我會寄一點補品給你」、「我希望我們還是朋友…」,然而法官審理時,陳男又辯稱自己不可能會對朋友做這種事,還聲稱內褲上的精液應該是夢遺,甚至說是女子主動拉著他的手去摸胸,認為陳男說詞反覆,應是卸責辯詞不予採信。另外女子表示,當時自己喝了7杯混酒,覺得頭很暈,下體有被侵入的感覺,但當時實在無力抵抗。法官認定陳男為滿足私慾,漠視他人之身體及性自主權,造成對方難以磨滅之陰影及傷害,影響對方之身心健康及人格發展,嚴重違背善良風俗,且犯後態度不佳,也未獲得對方原諒達成和解,因此依乘機性交罪判他3年2個月徒刑。CTWANT提醒您:◎尊重身體自主權 請撥打113、110◎勵馨基金會 台北市蒲公英諮商輔導中心專線02-2362-2400◎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夜店前撿屍爛醉酒店妹!軍人性侵2次遭逮辯:她主動脫我褲子
結依(化名)在台南的日本酒店擔任服務生,她在2017年底和日籍客人在店裡結束酒局後,接著到安平區夜店續攤,期間結依醉的意識不清,獨自坐在店門前,吳姓軍人路過看見,竟「撿屍」結依,將她帶往摩鐵性侵2次。吳男遭逮卻辯稱「她自己脫掉衣服、脫下我的褲子主動與我發生性關係」,但最高法院不採信他的說法,在14日判他4年有期徒刑。根據判決書,結依在2017年11月3日與客人日籍會社社長結束了在日式酒店的酒局後,將近深夜12點時,再一起到了安平區永華路的夜店「續攤」,但因結依喝下大量混酒,意識不清,凌晨5點夜店打烊時,她爛醉的坐在夜店門口。吳姓軍人當時騎著機車經過夜店,看見結依醉倒在店門口,起了色心,便將機車停好後,向夜店工作人員稱自己是結依友人並叫計程車,將結依載往摩鐵,2度性侵得逞。隔日中午結依醒來發現自己一絲不掛、下體疼痛,且一旁躺了個陌生男子。經過詢問,結依才知道自己被吳男性侵,事後向警方報案。吳男在一審開庭時,辯稱自己與結依是合意性交,表示結依一進到摩鐵後,先是到廁所內嘔吐了10多分鐘,之後就清醒並「自己脫掉衣服、脫下我的褲子主動與我發生性關係」。但法官不採信吳男說法,認為他趁著女方意識不清趁機性侵,判處4年。案件上訴至高院,法官認為吳男無視女性之身體自主權及性自主決定權,對結依造成精神上難以抹滅之陰影及痛苦,且犯案後沒有悔改之意,也沒有賠償結依,維持原判決4年有期徒刑。全案上訴至最高法院,但14日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