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艇長
」金門0214陸船翻覆釀2死 海巡艇長、駕駛涉過失致死不起訴
今年2月14日金門海域發生我方海巡人員與對岸漁船因執法追捕衍生翻船意外,造成2名陸籍漁民死亡事件,針對此事,海巡巡防艇黃姓艇長和蔡姓駕駛因涉嫌過失致死罪被列為被告調查。不過經金門地檢署調查,本案於15日偵結,金門地檢署認為兩人犯罪嫌疑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據了解,這起事件發生在今年2月14日下午1時許,當時海巡署接獲通報,指一艘中國大陸籍快艇駛入金門東南方北碇島附近的禁止水域。海巡隊隨即派出巡防艇命令該快艇停船受檢,但快艇卻加速逃逸,最終翻覆,導致船上4名中國籍男子落水。經海巡隊救援後,4人被送醫,其中2人不治身亡。檢方調查發現,巡防艇追緝過程中確實與快艇發生接觸及擦撞,但檢視後發現,快艇和巡防艇的船體均未嚴重受損,顯示巡防艇並無故意衝撞行為。檢方認為,快艇翻覆可能是由於其不具適航性、駕駛缺乏經驗及危險駕駛行為所致,且根據生還者供述及專家鑑定,該快艇屬非法「黑船」,不具備適航裝備,且駕駛者經驗不足。事發時,快艇突然大角度右轉,導致與巡防艇相撞,而巡防艇在短時間內無法避免碰撞。因此檢方認為巡防艇在執行強制措施時未逾越必要程度,且無法證明快艇翻覆是由於巡防艇的過失所致,決定對黃姓艇長與蔡姓駕駛予以不起訴處分。
陸漁船翻覆2死…海巡還原經過:陸船甩尾撞巡邏艇 關鍵處曝光
2月14日海巡艇查緝大陸快艇示意圖、金門事件5大疑點釋疑大陸籍漁船14日因闖金門禁限制海域逃避海巡人員追逐而翻覆釀成2死,2名生還漁民返陸後指控海巡撞翻船隻,導致兩岸關係緊張升溫。事發逾一星期,海巡署22日終於對外還原事發經過,指出當時陸籍快艇為躲避追緝,高速逃離甩尾下導致船尾撞到我方巡邏艇反彈後自己失去平衡才翻覆,也盼回歸執法個案,勿升高衝突。海巡署艦隊分署第九海巡隊副隊長陳建文說,當天中午12時52分CP-1051艇接獲通報,陸籍快艇已通過限制水域、禁止水域,到達北碇附近開始徘徊作業,CP-1051艇此時開往北碇處理;在海巡艇抵達周邊後,該快艇仍在附近作業,海巡艇長認為有機會取締、驅離快艇,便執行勤務部署,依照標準登檢作業程序,艇長當時也開啟警示燈與警報器,同時快速往快艇前進。陳建文表示,我方巡邏艇追上陸籍快艇後,對方往東航行,我方則是由西北往東南,陸船為擺脫海巡人員登艇檢查,1分多鐘內不斷蛇行及輕微甩尾,但海巡要登檢就必須貼往船隻,過程中一定會產生「輕微碰撞」。他補充,小幅度甩尾不會有問題,但後來陸籍快艇急向右轉導致其船尾朝左邊甩,此時我方巡邏艇正在陸籍快艇左邊,陸籍快艇撞上巡邏艇後因反作用力反彈失去平衡後才翻覆。針對2名生還漁民返陸後指控海巡撞翻船隻後導致兩岸緊張,陳建文說,徐姓漁民供稱「沒感覺碰撞,船速很快本來就會震動」,王姓漁民則表示「有聽到廣播,不知道為什麼船長不停船」,同時表示船長欠他錢,才找他出來收網的,2人在台時均無提及衝撞一事。金門地檢署則指出,檢察官訊問時,徐男稱,案發時陸船有加速逃逸、2船有發生碰撞;王男則說,當時船速很快,沒有感覺船被推,訊問過程全程錄音錄影,2人均對海巡隊執行程序無意見,但對於是否感受碰撞,金檢說法和海巡略有出入。根據已遭打撈上岸的陸船照片與海巡署說法比對發現,該船左側船尾上之欄杆明顯變形,疑似因撞擊而導致凹陷扭曲,很有可能就是事發當時的撞擊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