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偉勝
」 釋憲 賴清德國會改革法釋憲明日辯論 藍綠白主導法案走向立委都上陣
由民進黨提出的國會改革法釋憲案,憲法法庭明日將進行兩造言詞辯論,法院今天公布出席名單,包括主導修法的國民黨立委吳宗憲、翁曉玲以及民眾黨立院黨團黨鞭黃國昌,領銜提出釋憲的民進黨團黨鞭柯建銘、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等人,都將參與辯論,各自捍衛己方立場。立法院今年5月28日三讀通過國會改革法修正案,行政院立即覆議遭立院否決後,賴總統於6月24日公布國會改革案,立即生效,不過,民進黨向憲法法庭提出暫時凍結處份的要求,獲得憲法法庭同意,在野黨雖嚴重抗議但無效,7月19日憲法法庭宣布國會改革案大部份內容被凍結半年,立院在野黨已籌備中的「鏡電視調查小組」「進口雞蛋調查小組」,都因此只能喊卡。司法院今天公布將出席明日憲法法庭言詞辯論的與會者名單,不過,司院也有言在先,依過去經驗,實際出席者可能與陳報名單不盡相符,出席者需以明日開庭前的報到名單為準。明日的辯論將從上午9開到下午5時止。司法院今天公布到庭人員名單,立法院的機關代表以在野黨立委為主幹,包括立法委員吳宗憲、立委翁曉玲、民眾黨立委黃國昌,訴訟代理人是前監委仉桂美、律師葉慶元、林石猛等人。提出釋憲案的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與會代表包括立委柯建銘、吳思瑤、鍾佳濱、訴訟代理人陳一銘、陳鵬光、方瑋晨律師,行政院機關代表則是政院秘書長龔明鑫、訴訟代理人陳信安教授,以及李荃和、賴秉詳律師。總統府方面,上午是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下午則是總統府副秘書長張惇涵,訴訟代理人孫迺翊教授、蘇慧婕副教授及律師洪偉勝。監察院機關代表是監院秘書長李俊俋、訴訟代理人李元德律師、姚孟昌助理教授。此外,立法院因不滿法務部身為釋憲案的相對機關,以「法務部是行政院下級機關,難以期待該部提出反行政院之法律見解」,而提聲明異議,請求撤銷法務部作為相關機關之決定,憲法法庭今天也裁定駁回,並且發出聲明強調,期盼各界尊重大法官獨立審判空間,任何惡意詆毀、醜化大法官或刻意曲解法令之言論,只會激化社會對立,無助於釐清與解決重大憲政爭議,且嚴重傷害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也遭在野黨解讀,雖然基層有聲音質疑非民選的大法官怎敢碾壓有民意作後盾的立法院,但大法官的調子還是踩得很硬,在野黨無從對釋憲結果樂觀,只能盡力而為。
憲法法庭今審國會改革暫時處分 藍綠白陣容出爐
憲法法庭將在今(10)日下午2時就暫時處分進行開庭,聽取各聲請人及指定相關機關立法院陳述意見。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派代表3人,由柯建銘、吳思瑤和鍾佳濱出陣,立法院則由國民黨立委吳宗憲、翁曉玲、民眾黨立委黃國昌代表出庭。行政院及總統機關代表不到庭,由訴訟代理人出庭。根據憲法法庭公告準備程序預定表,聲請人4機關與立院的陳述各30分鐘,每個聲請機關可指派3名訴訟代理人,等於聲請人4個機關只能分到7.5分鐘陳述意見,立法院則有30分鐘。最後由大法官詢問與補充陳述,時間為60分鐘。民進黨立院黨團出席代表為柯建銘、吳思瑤、鍾佳濱,訴訟代理人為陳一銘、陳鵬光、方瑋晨。行政院機關代表不到庭,訴訟代理人為教授陳信安、律師李荃和與賴秉詳;總統不到庭,由律師洪偉勝擔任訴訟代理人;監察院由祕書長李俊俋出席,訴訟代理人為律師李元德。日前立法院長韓國瑜召開黨團協商,各黨團同意國民黨推派2位、民眾黨推派1位,擔任本次聲請案(含暫時處分部分)之訴訟代理人。民眾黨立法院黨團日前推派黃國昌擔任機關代表;國民黨團則推派傅翁曉玲、林思銘。今天下午2時於憲法法庭行公開準備程序,就暫時處分之必要性及其範圍,聽取各聲請人及指定相關機關立法院陳述意見,開放部分旁聽與全程直播。
委請律師遞聲請書 賴總統提「國會改革法案」釋憲
「國會改革法案」經行政院提請覆議失敗後,日前已生效,總統賴清德委由律師洪偉勝在28日向司法院遞交釋憲聲請書,提起憲法訴訟。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表示,國會理應改革,但改革方式必須合法合憲,基於守護憲政秩序、保護人民權利等兩大責任,正式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以及暫時處分。立法院通過「國會改革法案」,執政黨對其中《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及《刑法》的修正條文有疑議,行政院、立法院及監察院等憲政機關已提出釋憲聲請,總統府28日也提起憲法訴訟,並聲請暫時處分,凍解相關法條暫不實施。郭雅慧表示,總統賴清德已清楚表明立場,反對國會擴權,並不是反對國會改革,國會理應改革,但改革方式必須合法合憲。基於守護憲政秩序、保護人民權利等兩大責任,今日已正式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以及暫時處分。郭雅慧之前曾就總統聲請釋憲表示,釋憲就是民主程序中的一環,總統聲請釋憲並非首例也非特例;對於在野黨指賴清德總統選前承諾國情報告一事,郭雅慧表示,賴總統始終強調合法合憲下願赴立法院國情報告,不應以即問即答或依序即時詢答等置換概念,逾越憲法、帶頭造謠。
總統府聲請釋憲! 律師指出修法6大爭點混淆《憲法》
總統賴清德24日發表上任後首次敞廳談話,以「守護憲政 保護人民」為題,宣布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與《刑法》修正聲請釋憲。受邀出席的律師洪偉勝指出修法6大爭點,其中包含要求總統國情報告並接受質詢,侵害總統的人事主動形成權,程序上更違背公開透明原則,希望大法官協助釐清是否能夠允許回到萬年國會時代,數人頭決定重要法律規範。洪偉勝說明,針對此次修法可能違憲的爭點。他表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案中,將總統赴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義務化、定期化、常態化、質詢化的做法,在沒有修憲的情形下改變了《憲法》的規定、安排,而有違憲之情形。他說,首先,從文義觀察,《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立法院得『聽取』總統國情報告」,但是無法得出立法院因此有提問的權力,更沒有總統因而有答詢的義務。其次,從歷史考察也可以看出,當年《增修條文》規定「國民大會集會時,得聽取總統國情報告,並檢討國是,提供建言」,目的不是在質詢總統,更重要的,後來《增修條文》將聽取國情報告的機會移歸立法院的時候,還將本來條文中「檢討國是、提供建言」的規定刻意刪除,目的就是作出區隔,但這次的修法,顯然擴張了當時刻意不賦予立法院的權力。洪偉勝再指出,我國在1997年修憲之後確立了雙首長制的憲政制度,《增修條文》明文規定,由行政院對立法院負責,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並接受立法院的質詢。他說,本次的修法顯然混淆了這個《憲法》上面所刻意做出的權力安排,混淆了總統的國情報告與行政院對立法院提出的施政方針與施政報告,以及由行政院接受立法院質詢、對立法院負責的憲政制度。他補充,在該法第15-2條把行政院所負責的國家重要政策議題也納入國情報告的情形,本次《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法,未經修憲程序,實質變更《增修條文》第4條第3項憲法安排,已違反《增修條文》第4條第 3項的總統赴立法院國情報告之規範意旨及目的,牴觸《憲法》就總統權力、中央政府體制之安排,與《憲法》所定權力分立、責任政治,因而違憲。針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案,洪偉勝說,關於人事同意權之相關規定,一方面設下了與總統提名人選的適任性並無必然直接關連的條件,除了設有罰鍰規定外,還明定其效果是不予審查、不行使同意權,使憲政機關可能因此無從行使職權、發揮功能,國家憲政制度之完整因而遭受破壞,逾越立法院人事同意權的界限,違反憲法所定的機關忠誠義務,並侵害總統的人事主動形成權。另外,在立法程序方面,他指出,這次的立法程序,整體綜合觀察下來,累積了許多未議而決的瑕疵,已經達到重大而明顯瑕疵的程度,尤其,相關法案最終是以無記名投票的舉手表決方式通過,在公報、議事錄上從未出現個別委員的決定紀錄,使國民無從具體瞭解個別立委的投票結果並追究責任,依照499號解釋的標準,已經違背了公開透明原則,逾越國會自律的界限與憲法所定民主國原則,因而違憲。此外,洪偉勝說明,本次立法另外涉及關於質詢、調查、聽證等規定,同樣有違憲爭議,不過受限於《憲法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可能難以一併由總統以憲政機關的立場來提起憲法訴訟,不過府方也促請憲法法庭,如果其他憲政機關有提起憲法訴訟的情形,能夠併案審查,然大家的意見都能夠一併交憲法法庭來參採。最後,他表示,考量到目前立法院已經有請總統赴國情報告的相關議案,隨時可能表決通過,導致總統有按照違憲的法律進行國情報告並接受質詢的情況,將嚴重破壞憲法當中的制度安排,同時,這種憲政體制、權力分立的破壞,一旦發生,就無從回復。
將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 賴清德:國會該改革但不應擴權
行政院針對國會職權修法提請覆議,立法院會21日投票否決,行政院與民進黨團皆公開表態將聲請釋憲。總統賴清德24日上任後首次在總統府敞廳召開記者會,他表示將在今天公布《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和《中華民國刑法》修正案,同時也宣布,他將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以及暫時處分,「國會理當改革,但不應該任意擴權」。他說,無論釋憲結果為何,朝野都必須尊重且接受。賴清德今日在敞廳召開記者會,以「守護憲政、保護人民」為核心精神,說明聲請釋憲的態度。應邀出席的律師洪偉勝表示,賴總統認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相關修法,有抵觸憲法的情況,將在總統公布生效後,針對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等,向憲法法庭提起憲法訴訟,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賴清德說,他要向全體國人報告,確保自由民主的憲政制度、保護人民的權利,是總統的責任和使命,自由民主的憲政制度,核心精神就是「權力分立」和「監督制衡」,以及「保障人權」。賴清德表示,分立的權力,應本於憲法,獨立運作,互相尊重;而監督制衡,更應該合乎憲法責任政治的制度設計。他強調,是反對國會擴權,不是反對國會改革,並認為真正的國會改革不該任意奪權。他說明,尤其,立法院的調查權,不能侵害司法權和監察權,最重要的是,不能侵害人民的「隱私權」、「營業秘密」,以及「不表意的自由」等基本權利。賴清德宣布,他已在稍早簽署相關法案,並預計在今日公布,接下來將向憲法法定聲請釋憲,並申請暫停處份。他說,總統是自由民主憲政的守護者,並強調這是捍衛憲政的歷史時刻,認為對於國會改革違憲的疑慮應採取行動,透過憲法法庭的裁判,盼確定其合憲性和正當性。
全球最大保麗龍原料廠爆「爭經營權」 長子求翻盤…海外提告92歲老母
全球最大保麗龍原料廠「見龍化工」的創辦人廖有章於2010年過世,由於未立遺囑,他的兩位兒子長期爭奪家產和經營權,這場爭訟橫跨兩岸且歷經多年。長子廖振鐸與次子廖文鐸及其母廖黃香之間的鬥爭尤為激烈,廖振鐸被指控掏空公司資產,2022年最高法院裁定見龍公司的經營權歸屬於廖黃香與次子廖文鐸等股東,然而廖振鐸在2024年再次發起訴訟,在英屬維京群島(BVI)提告92歲的母親廖黃香不適任遺產管理人,要求撤銷其資格。據了解,廖有章在BVI成立了三龍公司,由他與兩位兒子共同擔任董事,控股台灣的見龍和橋公司。為了赴中國投資,廖有章又成立了「龍一」公司,由見龍實業持股19%、和橋實業持股81%,作為主要的投資主體。廖有章還在香港成立了和橋公司、新橋公司和見龍創投公司,這三家公司透過交叉持股,設立了如保麗龍包材等相關的七家公司,並以相同方式投資了中國大陸的四個廠。廖有章過世後,廖振鐸與母親及弟弟等股東派系發生矛盾,最終引發台灣見龍和橋公司的經營權爭奪戰。由於早期台商前往大陸投資時經常涉及便宜行事,實質股東身份不清,BVI公司的董事擁有大權,可能侵吞合資股東的權益。在這次事件中,股東派指控廖振鐸掏空資產。廖黃香以配偶身份親自飛往BVI法院,獲准登記為廖有章的遺產管理人,經分割股權後取得三龍公司控制權,進而取得台灣見龍和橋公司的經營權。然而廖振鐸不承認BVI判決,並在台灣聲請確認母親與三龍公司之間的董事委任關係不存在,但最終遭台灣最高法院判決敗訴。根據《ETtoday新聞雲》的報導,廖振鐸為求翻盤,找來律師洪偉勝擔任專家證人,提告92歲的母親廖黃香。洪偉勝出具法律意見書,認為判決應更改,並親自飛往BVI為廖振鐸的訴訟作證。廖振鐸以「廖黃香的BVI財產分割違反台灣法律」、「台灣遺產分割訴訟仍在進行中」且「台灣並非普通法系國家」等理由,試圖影響台灣最高法院判決,進一步取回經營權。洪偉勝現任洪範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他曾在陳水扁總統涉及國務機要費案時擔任辯護律師,並於2021年擔任公投綁大選公投案的反方代表,為民進黨的四個公投議題辯護。另外,洪偉勝在陳時中代表民進黨參選台北市長時,擔任其律師後援會總會長,並在賴清德、蕭美琴搭檔參選總統副總統時,持續擔任其律師後援會台北後援會會長。當賴清德面臨萬里老家交付公益信託爭議事件時,洪偉勝也為其背書。當事人廖振鐸於6月6日委由律師來函,聲明表示其先父遺產之分割訴訟尚未確定,迄今仍待台灣高等法院判決,其先父所遺家族公司股權尚未進行分割,媒體率爾發布相關新聞,稱其先父遺留之股權業已分割云云,並非事實。又洪勝偉律師擔任專家證人,主要以其專業能力提供法律意見,無端遭受波及且為特定有心人士蓄意抹綠,令人遺憾。
支持公投綁大選能省4億多元 反方辯選事選人要分開
中選會今(2日)舉辦公投電視說明會,公投綁大選公投案正方代表、淡江大學國際事務學院長包正豪表示,公投單獨辦理要花8億多,合併大選舉行可省下4億多元,能買400萬個百元便當;反方代表人、律師洪偉勝則強調,公投是對事,大選是對人,希望公投對事不對人,就事論事。包正豪說,公投單獨辦理要花8億多元,合併大選舉行則只需4億多元,省下的4億多元,可買400萬個百元便當,讓400萬人免費吃一餐。他也說,公投雖是對事的選舉,但跟公職人員選舉本質一樣,民眾票選總統時,也是為台灣未來投票,若擔憂失焦,總統與立委同天舉行是否也會失焦?針對民進黨稱公投綁大選造成邊開票邊投票等亂象叢生,包正豪認為,2018年亂象是選務作業造成的,時任中選會主委陳英鈐也為此辭職。他痛批,選務機關失職,不能防範亂象於未然,台灣人民卻被懲罰,剝奪直接民權。包正豪不否認公投併大選,將增加選務人員工作負擔,但能透過增設投開票所、人力解決,不解為何要多花4億多元。他也解釋,公投綁大選公投主文,明定公投成案半年內若遇全國性選舉,應與大選合併舉行,也等於若沒碰到選舉,公投就獨立舉行。包正豪也嚴肅指出,外界常說國民黨過去反對公投綁大選,但國民黨已付出代價,如今還失去政權,該負的責任都結束了。他強調,公投綁大選純粹是技術、經濟層面問題,沒有任何政治目的。反方代表洪偉勝指出,2017年後公投的提案、成案和通過的門檻皆降低,公投年齡門檻也降低到18歲;2018年是修法大幅降低的第一次公投綁大選,但卻爆發選務人員人仰馬翻,手忙腳亂,那次公投綁大選的結果也讓國民黨台北市長候選人丁守中提起選舉訴訟。洪偉勝說,台灣人民學聰明了,既然公投不再是台灣人民不可能任務,就不需要公投綁大選衝高投票率。他表示,公投是直接民主,不是在拚死活,也不是投是非,而是投怎樣才是比較好的問題,希望就事論事舉行。
為修憲廢考監做準備 立委辦考試院定位公聽會
為準備立法院下個會期可能面對的廢考監議題,民進黨立院黨團書記長鍾佳濱今(20)日舉辦「考試院功能檢討與定位」公聽會,邀請立委、憲法學者及律師等法律專家與會交換意見,討論憲改工程當中考試院定位問題。不過,受邀的國民黨及時代力量立委並未出席。今天出席的專家學者包括東吳大學政治系教授蔡秀涓、南台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教授羅承宗、律師洪偉勝及彰化師大公共事務與公民教育學系教授劉兆隆,立委則有民進黨籍的范雲、郭國文、劉世芳、何志偉、許智傑、林岱樺、洪申翰、莊瑞雄、賴品妤以及民眾黨張其祿。鍾佳濱表示,民進黨長期的主張就是廢除考試院與監察院,讓台灣走向三權分立體制;他說,此次會議討論焦點在於考試院的定位與職能調整,可惜國民黨委員因故未依約前來,但也歸納出未來廢考試院的修憲方向有二:修憲法本文或憲法增修條文第六條。今天的公聽會達成初步結論,考試權應回歸《憲法》第85條,公務人員之選拔,應實行公開競爭之考試制度;至於《憲法》第83條規定考試院公務員任用、培訓及考績等職掌,應回歸行政部門,以人事權管理,避免考用落差,疊床架屋。另外,單純辦理考試則不需另設憲政機關,可修改《行政院組織法》,在行政院下增設二級獨立機關考試委員會,辦理公開考試相關事項,以維持考試權的獨立性。至於現有銓敘部,則建議與人事總處業務合併,成立人力資源部,職司公務員銓敘、退休、撫卹、任免、考績、級俸、晉升、褒獎等事項。另外,會中有學者提及,專技人員考試可回歸市場機制、同業自律,但在場專家認為廢考試院後,相關考試結果將涉及專技人員的權益,後續應再人一併討論。沒有共識的項目,還包括是否將考試院虛級化或縮減預算,最後結論過渡時期可先重新檢視《考試院組織法》、《考試院職權行使法》及考試院相關行政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