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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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議長家中翻出大量現金、豪車、名牌包 黃凱遭收押禁見
雲林縣議會無黨籍議長黃凱涉嫌利用職權收受賄款,協助綠能業者「國金能源」取得電業執照。新北地檢署調查發現,黃凱在2020年間收受上千萬元賄款,並通過人頭公司和購買豪車來規避查緝。新北地檢署依據《貪汙治罪條例》向法院聲押禁見黃凱,並獲准。根據媒體報導指出,檢調發現,成立於2019年的國金能源,為了能順利取得雲林縣台西鄉的太陽能發電廠營業執照,於2020年行賄當時的雲林縣議員黃凱,同時雲林縣建設處長李俊興涉嫌將縣政府內部文件洩露給黃凱。最高檢察署表示,第2波「靖平專案」由新北檢和嘉檢展開行動,新北地檢署黑金專組檢察官周懿君指揮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人員分40組,分別前往雲林縣政府、縣議會等地進行搜索,查獲不法所得現金232萬元、5支勞力士手錶、豪華汽車及多個名牌包,並帶回黃凱、李俊興等12名被告及10名證人。經過檢方訊問,李俊興以20萬元交保,其他涉案人員也分別以10萬至20萬元不等交保,而國金能源陳姓監察人等6名被告則獲釋。黃凱則被聲押並禁見。報導中也提到,法院認為黃凱涉嫌貪污及洗錢罪,且有滅證和勾結證人的可能,因此決定羈押。據了解,50歲的黃凱是雲林縣議會的無黨籍成員,已連任4屆議員。2023年10月,前議長辭職,黃凱成功當選新任議長。調查顯示,黃凱在2020年期間通過人頭公司收取光電廠商賄賂並接受車輛贈送,以掩飾犯罪資金流動,並利用議員職權護航業者取得營業執照。此外,雲林縣政府建設處的一名李姓公務員涉嫌洩露內部審核文件給黃凱。最高檢察署強調,將嚴厲打擊綠能犯罪,展現政府反貪決心,讓不法公務員和民意代表不敢收賄,綠能廠商不敢行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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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屏東洗錢機房曝光!「風哥」一年經手51億天價 12人遭起訴
高雄及屏東一連串的網路洗錢機房案震驚全台,主謀鄭姓男子以綽號「風哥」知名,與其夥伴蘇姓男子合作,在多處租屋設立客服及自動轉帳機房,短短1年間,涉及逾4兆越南盾(約新台幣51億元)的洗錢活動,3日檢調宣布對鄭男等12人正式提出起訴,涉及《洗錢防制法》等多項罪行。案件始於鄭男前年秋天取得越南手機門號及電腦設備,以每月7萬元的薪資僱用蘇男等幹部,積極招募客服人員如馮男、李女等10人,全天候輪班在高雄、屏東等地的機房內運作,鄭男利用越南門號手機建立自動化轉帳系統,幫助客戶進行非法入金和出金等轉帳行為,這些操作完全在無人監督下進行,極大地降低被發現的風險。檢調進一步調查發現,自2023年1月開始至12月止,該網路洗錢機房共接受逾9844億越南盾(約新台幣9億元)的入金,同時完成超過3.2兆越南盾(約新台幣42億元)的出金,其中鄭男從中抽取高達1.5%的佣金,僅這一項目就使其獲利超過3000多萬元,大規模跨境洗錢活動引起檢調的高度關注和調查。在2023年底,檢調突襲這些機房,並拘捕鄭男等主要成員,面對調查,鄭男及其夥伴起初企圖淡化其角色,甚至有人聲稱只是「義務幫忙」,從未領取過薪水,然而,這些辯解在檢調的深入調查面前無法成立,根據調查,所有拘提的機房成員每月實際領取4至5萬元的工資,這一點在薪資帳冊上有明確的紀錄。對於鄭男及其夥伴的辯護指稱所涉款項為境外博弈集團所有,檢調也未能找到任何證據予以佐證,因此依據《特殊洗錢罪》對鄭男等12人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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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埔寨涉毒上百公斤落網!3台人「全名、長相曝光」恐判終身監禁
又有台人在柬埔寨被抓!柬埔寨警方近日偵破一起145公斤的毒品案,共逮獲5名犯嫌,其中驚見3名台籍人士,當地檢方昨(24日)依違反《販賣毒品罪》及《洗錢罪》將5人起訴,若罪證確鑿恐遭判無期徒刑。綜合《中國報》、《柬中時報》等外媒報導,柬埔寨警方於本月16日晚間在金邊市水淨華區進行抓捕行動,成功偵破以台灣人為首的販毒集團,陸續起獲多達145公斤的毒品,其中以K他命占大宗,並將5名涉案犯嫌全數逮捕。近日5人長相、姓名等資料全被柬埔寨警方公開曝光,分別為來自台灣的ANG CHENG JUN(20歲)、HSU CHENG HAO(32歲)、HUANG HEIAN(35歲)等3人,一名中國大陸籍男子FAN YUAN KUEI(26歲)及日本籍男子NOMORA SOKICHI(72歲)。對此,經柬埔寨檢方偵查終結,將5人依違反《販賣毒品罪》及《洗錢罪》起訴,依據當地法令規範,若在柬埔寨販毒最重可判處終身監禁。《CTWANT》提醒您:拒絕毒品 珍惜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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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長相全曝!柬埔寨破獲145公斤毒品 3台男販毒落網恐終生監禁
柬埔寨警方日前破獲一起重大的販毒案件,逮獲5名男嫌犯,其中包括3名台灣籍、1名日本籍及1名中國籍,查獲共重達145公斤的K他命,5名涉案嫌犯於24日被依法起訴,若罪名屬實,恐將面臨終身監禁,詳細案情仍待調查釐清。據了解,依據《柬中時報》報導,以台灣人為首的販毒集團近日遭到柬埔寨警方破獲,警方接獲情報,隨即展開調查,發現此販毒集團活躍在金邊及多個省份,迅速鎖定目標後,16日晚間10時30分展開抓捕行動,在金邊市水淨華區的一處小區逮獲1名26歲的中國籍男子范元魁(FAN YUAN KUEI),並查扣重達3公斤的K他命。警方向上溯源追查,17日下午2時許再次展開抓捕行動,在水淨華區的另一處小區,逮到4名涉案男犯嫌,其中有3名台灣籍,分別為20歲(ANG CHENG JUN)、32歲(HSU CHENG HAO)和35歲(HUANG HEIAN)及1名72歲日本籍男子(NOMORA SOKICHI),警方深入調查後,在3個不同地點再起獲共142公斤重的K他命。警方表示,後續5名涉案嫌犯於24日被柬埔寨當局以販賣毒品和洗錢罪進行起訴,若罪名成立,5人恐怕將面臨終身監禁的刑責,詳細案情仍待進一步調查釐清,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在國外從事非法行為,恐賠上自己的人生,得不償失。《CTWANT》提醒您:拒絕毒品,珍惜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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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天女婿擔「詐團車手頭」月撈百萬 遭依詐欺、洗錢罪起訴
余天女婿、余苑綺老公陳鑒(Gary)因涉嫌擔任詐騙集團「車手頭」遭警方逮捕,先前陳鑒也被依詐欺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收押禁見,檢方也於今(24)日偵結,依詐欺、洗錢等罪嫌起訴陳鑒。回顧案發經過,先前新北市一位民眾報案,表示自己遭詐騙集團騙了千萬元。警方獲報後聯手被害人,事先在面交地點埋伏,並循線逮捕面交的車手。而該名車手落網後,供出了負責上頭回收贓款的人及地點。之後警方前往現場埋伏,豈料竟抓到陳鑒。陳鑒被捕後坦承犯案,後續被移送新北地檢署,經檢方聲請羈押獲准。其實警方在搜捕時,原本並不知道被捕的陳鑒是余天的女婿,陳鑒當下疑為脫罪,還出示余天特助名片,聲稱「我是國會助理,不可能違法。」據悉,陳鑒疑因在家族的建築公司收入不到5萬元,數月前透過網路求職加入詐騙集團,擔任「收水」角色,負責向車手收取詐騙贓款,每單金額約200萬到300萬元,1天約收取5單,每單可抽取2%佣金,初估月入近百萬。余苑綺與陳鑒2017年結婚,兩人感情相當好,婚後育有兩名孩子,在2019年才補辦婚宴。余苑綺病逝後,陳鑒也曾深情喊話「老婆!!謝謝妳這幾年的陪伴,我會完成妳交代給我的事情,也會好好照顧孩子,希望妳能在離開時沒有掛慮(沒有病痛折磨妳),最後我只想跟你說我真的好愛好愛好愛你」,沒想到現在卻被抓到是詐騙集團車手頭。由於陳鑒是民進黨前立委余天的女婿,消息曝光後余天也表示他最討厭詐騙集團,「該關多久就多久,最好判久一點,做詐騙,可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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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敏薰買官洗錢案追訴時效過了!陳水扁判免訴 北檢提上訴:法官算錯時間
前總統陳水扁被控在前台北101董事長陳敏薰「買官案」中,涉嫌與妻子吳淑珍共同洗錢1000萬元,由於扁因病停審,致案件拖延超過16年,台北地方法院認為,本案犯罪追訴權時效已完成,判決免訴。但台北地檢署認為法官時間「算錯了」,21日以判決有程序瑕疵、追訴權時效計算有違誤等理由,向台灣高等法院提起上訴。北檢認為,目前扁有3案停審中,若本案獲判免訴成功,恐將影響其他3件停審案,扁可能繼續以「拖字訣」將3案都拖過追訴權時效獲免訴判決。最高檢20日特別邀集台灣高檢署、北檢開會討論,決定由北檢在昨天提起上訴。檢方指控,陳敏薰2004年透過吳淑珍向陳水扁表達欲爭取特定職位,指示祕書將1000萬元支票送至總統官邸交予吳淑珍;珍取得賄款後,扁即運用其職務權限,安排陳敏薰於2004年5月21日以中華開發工業銀行法人代表身分出任台北金融大樓公司董事,並經選任為台北101董事長。扁為避免1000萬元資金來源遭查覺,由珍將支票轉交友人分成6筆定期存款進行洗錢。北院認為,扁涉犯洗錢罪,法定刑為5年以下徒刑之罪,依修正前刑法規定,其追訴權時效為10年,扁因疾病不能到庭停止審判而停止追訴權時效進行,這部分時效為2年6月,檢方行使追訴權4年7日,法院行使追訴權期間3月18日,共計16年9月25日,本案追訴權時效應自扁犯罪行為終止日即2006年1月25日起計算,已超過追訴時效,於5月20日判免訴。扁2015年1月獲保外就醫迄今,除本案因追訴權時效完成獲判免訴,另國務機要費貪汙案因《會計法》修法除罪,2022年扁也被判免訴,他另有北院的隱匿國家機密案及高院的教唆偽證案、二次金改案共3案停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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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總統陳水扁涉洗錢案停審 追訴時效已完成獲免訴
前總統陳水扁被控在台北101前董事長陳敏薰買官案中與妻子吳淑珍共同洗錢1000萬元,扁因案停審,但台北地方法院認為,洗錢罪追訴時效10年再加上停審及檢方追訴期等,從2006年至今,犯罪追訴時效已完成,今年5月20日當天判決免訴。檢可上訴。檢方起訴指控,扁在2004年1月間因收受龍潭購地案賄賂後,已與吳淑珍共同為隱匿、掩飾重大不法所得而為洗錢犯行,故已預見吳淑珍為避免本次收受之1000萬元資金來源遭發覺,仍容任吳淑珍買官案的洗錢之犯行,而吳淑珍也將所收受之1000萬元支票轉請知情之友人。1000萬元再於2006年1月25日併同帳戶內其他非本案犯罪所得資金,轉為6筆共計1740萬元之定期存款,而就收受陳敏薰賄賂之重大犯罪所得財物接續實行洗錢行為,檢方指控扁涉犯修正前洗錢防制法第11條第1項之掩飾因自己重大犯罪所得財物之洗錢罪嫌。台北地院認為,扁涉犯洗錢罪,法定刑為5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依修正前刑法第80條第1項第2款規定,其追訴權時效為10年,他因疾病不能到庭停止審判而停止追訴權時效進行,持續所達上開追訴權時效期間之4分之1,即2年6月,此外,檢方查期間行使追訴權,共計4年7日,2015年5月13日裁定停止審判,為審判期間行使追訴權,共計3月18日。本案追訴權時效應自被告犯罪行為終了日即2006年1月25日起計算本案追訴權時效期間10年、因審判不能進行而停止期間2年6月,合計12年6月;再加計檢察官行使追訴權期間4年7日、北院行使追訴權期間3月18日,共計16年9月25日,犯罪之追訴權時效已完成。北院指出,陳水扁雖因疾病未能到庭,然其被訴之罪追訴權時效既已完成,他被訴之犯罪,依法應為免訴之判決,爰不經言詞辯論,逕為免訴之諭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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爽收「奪命詐團」賓士、現金當門神 貪所長一審重判12年半
時任北市大同警分局寧夏派出所所長葉育忻,因收受奪3命「台版柬埔寨」首腦「藍道」杜承哲的賄款現金、賓士車、泰達幣,將警政署打詐的期程以及詐團車手交保情形洩露給詐團,被控違背職務收受賄賂、偽造文書以及洗錢等罪。士林地院19日宣判,葉育忻犯貪污治罪條例,判處有期徒刑12年6月,褫奪公權5年,洗錢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偽造文書判處有期徒刑1年2月,葉育忻未到庭聆判。另外,提供泰達幣、現金行賄的杜承哲依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8月,褫奪公權3年;葉育忻的女性密友劉曼青,因提供帳戶收受賄款,2023年5月「藍道」被捕後,葉還將豪車變賣,交給劉女68萬酬金,依洗錢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判決理由法院稍晚提供。據《中時新聞網》報導,全案爆發於2022年11月,詐團在淡水、中壢據點囚禁61名提供帳戶的民眾,其中3人被虐死後棄屍。當時,綽號「藍道」的幕後首腦杜承哲始終逍遙法外,檢警經過5個月才查出身分,將其逮捕歸案。之後,檢警在杜男手機內發現時任寧夏所所長葉育忻暗中洩漏警方打詐的期程,還幫忙查詢車手的交保動態,收取現金賄款200萬、價值220萬賓士豪車以及109萬餘元的泰達幣賄款。葉育忻在「藍道」被捕後1個月被搜索遭羈押,遭檢方以貪汙治罪條例中違背職務收受賄絡、洗錢等罪起訴。葉育忻開庭時坦承有幫忙查詢個資、洩密,但對於收賄部分,堅持辯稱是「藍道」贊助派出所的「辦案費」,讓員警誘捕毒販,其中有部分款項,葉更在派出所同仁受傷時,發放8萬8000元慰問金,其餘款項都歸還給「藍道」,並未佔為己有,法院並未採信。另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葉育忻曾在法庭上向法官解釋,與杜承哲認識1至2年,期間見他涉案改過自新,加上自己個性比較不拘小節,才會一時犯錯。羈押期間見杜涉多起詐欺甚至牽扯人命,覺得深感懊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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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品保協會會計涉侵占3031萬 北檢依業務侵占、洗錢罪嫌起訴
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前副秘書長兼會計李秀清在2004年到2018年間,涉嫌侵吞會員繳交的保障金,還挪用協會公款買外幣、購屋、支付個人日常開銷等,14年內共侵占3031萬8352元,退休後全案才曝光。台北地檢署17日依業務侵占、洗錢等罪嫌起訴李女。 起訴書指出,品保協會是由旅遊業組織成立、保障旅遊消費的公益性社團法人,各旅行社加入成為會員時,必需先繳納保障金。若有會員違反旅遊契約致消費權益受損,消費者可向品保協會提出申訴,若確定會員旅行社應該負擔賠償責任,須於10天內支付賠償金,逾期未支付者將從保障金代償;若旅行社停業、破產或退出,品保協會會以支票退還保障金。檢調查出,李女在擔任品保協會副秘書長兼會計期間,多次侵占、挪用公款,在未經時任理事長授權或同意下,私自變造塗改應作廢的支票或取消支票抬頭,並變更成親友的名字,將原本應發給會員旅行社或應作廢的13張變造支票拿到銀行兌現,涉嫌侵占149萬餘元。李女自2007年至2018年間,涉嫌多次挪用、虧空品保協會的公款,陸續以不實交易內容填補,並美化帳面,以避免查核時被發現,涉侵占2882萬8352元公款,14年來捲走協會3031萬元8352元。 檢方進一步調查,發現李女不僅將侵占的公款用以買美金、人民幣、繳納信用卡費,還在新北市新莊區購屋,全案持續到李女退休後、有會員詢問保障金時才曝光,北檢依涉犯業務侵占、洗錢等罪嫌,對李女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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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財經專家「謝金河」海撈1.4億元!警收網一舉逮詐團16嫌
假冒名人誘騙民眾投資的詐騙手法層出不窮,以吳姓男子與江姓金主為首的詐騙「收簿集團」,去年假借財經專家「謝金河」的名義進行投資詐騙,非法獲利高達1.4億元,全台共有32人上當受騙。近日,新北瑞芳警方偵破該起詐騙案,並逮捕吳男、江男等共16人,依涉犯《詐欺罪》、《洗錢罪》等罪嫌移送法辦。警方去年3月接獲報案,稱自己因誤信求職廣告淪為詐欺帳戶人頭,甚至遭詐騙成員囚禁於北市中山區的某間旅館,歷經一年多的循線追查,警方於本月12日展開逮捕行動,成功破獲該詐騙集團,並陸續逮捕33歲主嫌江男、44歲金主吳男等16人到案,全案依涉犯《詐欺罪》、《洗錢罪》、《妨害自由》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移送法辦,其中3人收押禁見。初步了解,吳男及旗下詐團成員先是以高薪求職廣告誘騙受害者上當,並扣押其存摺、提款卡,隨後將人頭戶帶往旅館拘禁,直到受害者的帳戶遭警示,無法繼續洗錢後才放人。此外,該「收簿集團」還將取得的人頭帳戶,販賣提供給其他詐騙集團使用,而該詐團在臉書冒用財訊傳媒董事長謝金河的身分,透過投資詐欺手法騙錢,經查全台共有32人受害,累計涉案金額高達1億4千多萬元,詐團一條龍聯合犯案的手法令人防不剩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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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女見「借帳號1天賺2500」心動 法官這原因判她要關7個月
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小心成為詐騙集團幫手!雲林縣一名女子透過臉書社團尋找工作時,發現有人介紹一份出租網購平台帳號的工作,聲稱一天可以賺2500元,但需提供金融帳戶,雖然女子一開始質疑「怎麼可能有這麼好的事」,但最終還是答應對方,落入詐騙集團的陷阱,雲林地方法院法官審理後,以一般洗錢罪判處女子有期徒刑7個月,並處罰金6萬元。判決書指出,女子起初是透過臉書社團找工作,有人詢問她是否願意出租網購平台帳號,並要求提供金融帳戶,雖然女子也有感到懷疑,詢問對方問「網購帳號你們也可以自己開啊,為什麼要租」、「怎麼可能有這麼好的事,租帳戶給你,我們人都不用去,一天給2500元」、「你的說法怎麼感覺很像SOP」、「薪水是其次,主要是怕被拿去洗錢」。但最終女子在對方解釋是因為金流太大,擔心被銀行監管,所以需要她提供帳戶等話術下,同意對方的提議,女子也強調自己平時有看新聞報導,對於對方開出的低於市場行情的價錢沒有多加懷疑,「我知道租借帳戶會有什麼問題,不可能在知道這些情況下還將帳戶出借」。雲林地院認為,從雙方對話中可以看出,女子在洽談過程中已經對「客服人員」要求提供身份資料、金融帳戶的真實目的產生懷疑,且她有詐欺前科,應當知道將金融帳戶提供給陌生人可能被用於財產犯罪,但她仍為了利益而答應,顯示出她在主觀上具有幫助詐欺取財及一般洗錢的意圖,不採信女子的辯詞,依《洗錢防制法》第14條第1項的一般洗錢罪,判處她有期徒刑7個月,並處罰金6萬元,罰金部分可替代勞役60日。全案仍可上訴。台灣詐騙集團猖獗,警方也曾指出,許多人因為急需用錢,或者想要賺點外快,都會受到詐騙集團誘惑,「租借」自己的帳戶讓對方進行不法詐騙行為,但也會因此而犯法;呼籲民眾切勿聽信任何不明人士之指示操作自動櫃員機轉帳、匯款,如有接獲不明來電自稱公務員、電信公司、網拍商家或其他單位團體,且要求繳費、操作ATM或超商平台列印繳費單據、購買點數等關鍵字,即屬詐騙手法,應立即撥打165或110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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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睿兒帳戶借女友接業配遭控洗錢罪 全案罪嫌不足不起訴
本名胡睿楷的藝人胡睿兒在2022年假釋出獄,之後結交網紅女友梁允兒,而去年胡男與梁女被指控洗錢,檢警獲報後,將2人依洗錢防制法函送法辦。北檢調查,梁女借用胡男帳戶接業配,並公開於IG上,不排除被詐團盜用,最後依罪嫌不足不起訴。男團「Under Lover」成員胡睿兒數年前爆出醉酒撿屍、呼麻,2020年被判執行2年1個月徒刑,直到2022年1月假釋獲准,之後因未定期接受身心治療與輔導教育課程3次,去年再度被起訴,全案現由法院審理當中,去年3月有民眾在網路看到「收取資金代為投資」的廣告,匯款5千元到指定帳戶,之後不知款項去向,驚覺遭詐而提告,警方追查發現該資金最後匯到胡睿兒的帳戶,因此將胡、梁2人依洗錢防制法函送地檢署偵辦。檢警調查,胡男稱帳戶借給梁姓女友使用,對於金流和交易明細並不知情;梁女也否認犯行,辯稱自己的帳戶被凍結,才會借用胡的帳戶,而被害者匯入的金額和她接業配的價碼相符,對此並未特別注意,否認詐騙或幫詐團洗錢。檢方調查後認為,被害人匯入的金額確實和梁女所述相符,且梁女曾將帳號公布在網路,不排除遭詐騙集團冒用,之後依罪嫌不足將胡男、梁女不予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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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情資給詐騙集團還幫洗錢 北市刑大偵佐收賄遭起訴
詹姓男子等36人共組電信詐欺集團,自2019年初起,經營假博奕詐騙平台,還以勞力士黑水鬼賄賂台北市刑大楊姓偵查佐,藉以取得警方情資。詹男落網後,還利用顏姓律師外洩卷證資料及串供,新北地檢署31日依組織、加重詐欺取財、洗錢、賄賂等罪起訴詹男等36人;另依違背職務收賄及洗錢罪起訴楊姓偵查佐、非公務員洩密罪嫌起訴顏姓律師。新北檢指出,詹男等人組電信詐欺集團,2019年初經營假博奕詐騙平台,透過網路誘騙被害人在集團得操控遊戲結果的假博奕平台匯款儲值下注,該集團引入假博奕、真詐欺之系統平台及負責提供詐騙匯款帳戶、金流之水房,當被害人要求提領獲利時,即以各種手法推拖阻撓。楊姓警員先後擔任北市警察局北投分局光明派出所警員及北市刑大偵查佐,2019年間得知戴姓女友加入詹男詐欺集團,竟利用警政署刑案資訊系統,將查得詐欺集團成員相關刑案資料洩漏予女友,以利詐欺集團躲避查緝,再收取詹男賄賂的勞力士黑水鬼手錶、購屋款及裝潢款。詹男2022年11月16日遭警逮捕,聲請羈押獲准,詹男委任顏姓律師,顏因而得藉閱卷複印取得同案被告警詢筆錄等案卷資料;顏竟指示事務所助理外洩案卷資料給詐團成員知悉,以非公務員洩密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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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政監成博弈集團「門神」持續延燒 檢警第三度出擊收押千億老闆與前記者
高雄刑事局警政監林明佐遭爆貪汙、洩密,被指是知名博弈集團的內鬼,引發轟動,檢廉大動作,檢方在25日第三度出擊,逮捕該集團身價超過千億大老闆陳姓男子及其左右手,其中1人竟是前媒體人,引發熱議,全案訊後將依賭博、洗錢、組織犯罪等罪名,將涉案3人收押禁見。據悉,台中地檢署偵辦刑事局警政監林明佐案,發現其涉嫌貪污、洩密,更揭露其竟淪為博弈集團「門神」身份。檢方展開第一波行動針對林明佐進行,隨後於5月7、8日開展第二波搜索,共搜索14處涉及博弈集團地點,查扣現金、車輛、名錶等證物,拘提8名被告及相關證人,5月25日第三波行動則直擊該博弈集團核心,帶走集團的幕後大老闆陳姓男子。陳男在第一波搜索行動前已收到風聲,企圖逃往國外,但檢警早已掌握其行蹤,在桃園機場將其攔截,訊後以1000萬交保,然而其左右手在第三波行動中,被全數收押禁見,其中1位更是前媒體人;據了解,這位史姓男子曾擔任記者多年,但因協助黑幫拍攝威脅錄影帶而引起爭議,後來離開媒體界從事其他行業。全案訊後將依陳男及其2位手下涉嫌,《洗錢罪》、《賭博罪》、《組織犯罪》等罪名,已被法院收押禁見,對外界的研判來看,案件還有許多未解之謎,檢方的低調行動暗示著,案情可能據有向上發展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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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花12秒「盜走8億加密貨幣」 麻省理工兄弟遭控電匯欺詐、洗錢罪
曾就讀於麻省理工學院(MIT)的兩兄弟安東(Anton Peraire-Bueno)和詹姆士(James Peraire-Bueno),日前遭爆在12秒內竊取了價值2500萬美元(約新台幣8億元)的加密貨幣,因此被指控電匯欺詐和洗錢罪。對此,檢察官指出,他們在2023年4月就實施了這起「行動」,若罪名成立,兩人將會面臨至少20年的徒刑。根據《BBC》的報導,24歲的安東和28歲的詹姆斯曾就讀麻省理工學院,主修電腦科學系和數學系。美國司法部副總檢察長莫納科(Lisa Monaco)表示,這對兄弟經過數個月的策劃,在幾秒鐘內以複雜、尖端的技術,竊取了2500萬美元的以太坊加密貨幣。莫納科進一步提到,美國國稅局(IRS)的幹員在破獲「首例電匯詐欺和洗錢計畫」時發揮了關鍵作用。美國檢察官威廉斯(Damian Williams)在15日一份聲明中表示,這起竊案讓「區塊鏈的完整性受到質疑」,指的是記錄加密貨幣支付的分散式帳本。相關起訴書顯示,兄弟倆自行設置了驗證器來獲取待處理的私人交易,並以更改交易的方式取得受害者的加密貨幣,最後更試圖用洗錢的方式藏匿款項。報導指出,當以太坊官方代表聯繫上時,兄弟倆拒絕歸還資金。檢察官也直言,這是首次對這種「新型態」的犯罪手法提出刑事指控,如果罪名成立,他們每人將面臨20多年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