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打臉
」 NCC 中天 長榮 法院跟前車開過斑馬線挨罰6千!駕駛喊冤「行人站在路邊」 法院打臉
1名葉姓男子駕車行經台北市某無號誌管制路口之行人穿越道,未停讓在行人穿越道之行人先行,員警以其有「駕駛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之違規而逕行舉發,並開罰6000元。葉男不服提出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行人因車輛未禮讓,才不敢往前進,駁回上訴。根據判決書,葉男主張,自己駕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時,路人僅駐足站立於路旁,毫無要穿越馬路之意圖或動作,他當時距離前車只有1、2公尺,車速僅時速3至5公里,緩慢跟著前車前行,也遵守在行人穿越道前煞車規定,並踩了煞車,但行人還是不願意穿越,足見行人在原告與前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時,沒有要穿越馬路的意思。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勘驗行車紀錄器畫面,發現該處為無號誌管制路口,原告駕駛車輛行近無號誌管制路口,已見該名行人當時已站立在行人穿越道之第一道枕木紋前,應可合理判斷該行人係正準備通過該行人穿越道,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3條第2項規定,「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法院認為,因葉男及前車接續搶先通過行人穿越道,均未暫停禮讓該名行人,該名行人等待2車完全通過行人穿越道後、後方之檢舉人車輛在停止線前暫停禮讓行人先行通過,該名行人才立即穿越行人穿越道,足見該名行人當時確係因葉男及其前車未暫停而搶先通過,考量自身安全才會站立在行人穿越道旁伺機通過,而非如原告所主張該行人當時無穿越行人穿越道之意等語,故駁回上訴。
一代象球星跟小三社群放閃 大家都叫她「師母」
中華職棒兄弟象一代球星王俊郎曾任興農牛總教練,退役後去名人堂花園大飯店任職,跟分居妻子打官司,而近日他遭爆料,跟曾姓小三互動親暱,大家都以為她是王太太,都會叫她一聲「師母」。對此,王俊郎也做出回應。據《鏡週刊》報導,王妻住台南,2人育有一女,不過王對妻子毫不關心,2016年起就不給家用,還對王妻提離婚試圖切斷關係,分配財產,不過被判敗訴,妻子也反控他外遇,而王也被法院認定「婚內出軌曾女」,賠了60萬。台南法院表示,王給妻子的房子,是太太無償取得,而她從生活費中存130萬也是應得的,至於女兒的房子是夫妻贈與,不列夫妻財產,最後夫妻婚後剩餘財產差額為277元,王俊郎分了139元。王俊郎1986年加入兄弟後長住台北,妻子在台南照顧女兒,而他用職棒簽約金當頭期款,買了台南房產給太太,之後也繳清貸款,每月給4到7萬元家用,不過女兒高中畢業2人就沒往來,開始分居生活。據悉,王俊郎常稱曾女為「老婆」,2人也常在社群放閃,不知情的人也會叫曾女是「師母」「恩愛夫妻」。法院認為,2人像夫妻一樣出雙入對,被人誤認是「師母」,2人沒否認,王對婚姻不忠,造成妻子精神痛苦,王要賠償60萬元。而2021年被法院打臉後,王俊郎還是跟曾女在名人堂花園大飯店同樂。對此,王俊郎回應,他跟曾女只是一般朋友。
不認濫罰中天16連敗 陳耀祥再跳針指NCC勝訴多
NCC裁罰中天「鳳凰雲」案,北高行再判其敗訴,不過,NCC主委陳耀祥今天面對媒體追問時卻跳針式的強調,勝負原本就是這樣子,是NCC勝訴多,「結果都擺在眼前」。中天新聞在2019年2月間,報導「異象?!三市長合體天空出現”鳳凰展翅”雲朵」及後續新聞,NCC以違反衛廣法、開罰40萬元;中天不服提告,一審敗訴、二審勝訴,但NCC不斷上訴接連遭法院打臉,從更一審、更一審上訴,到最新3月14日的再審判決,中天都是勝訴,也中天提告NCC濫罰再添一勝,累計已經達16勝。不過,行政院長陳建仁今天被問到,是否認為陳耀祥對中天吞下這麼多次敗仗,就是濫罰中天?陳建則說,訴訟案中是14件確定勝訴、有2件NCC敗訴。陳耀祥在進入議場前與陳揆在不同入口處受訪,說法也與陳揆講法一致,還邊走邊跳針的回答「勝負本來就是這樣子,我們勝訴多,都擺在眼前」。媒體追問,NCC諮詢會議針對中天新聞「鳳凰雲」一案,給出的建議是「發函改進」,但NCC為何最後仍堅持開罰?陳耀祥回應,NCC原本就是合議制機關,諮詢委員自己討論。形同將問題回到原點,沒給答案。媒體追問,中天報導「鳳凰雲」就被開罰,但其他電視台報導賴清德接任閣揆當天出現「紅光巨龍」為何NCC不罰?是否雙標?陳耀祥則說,該案非他任內處理之案。對於媒體再問中天新聞台案子NCC會重審嗎?陳耀祥跳針回應,今天不談勝訴率。對於法院打臉NCC如此多次,難道都不必檢討,陳耀祥說法是,「別說法院問題,NCC14勝」,然後就衝進議場,留下滿臉問號、錯愕的媒體。
不只女法官和書記官…士林前審判長猥褻「受害人再+4」 恐遭監察院彈劾
士林地方法院行政庭長蔡明宏驚爆猥褻女法官和女書記官,風波愈演愈烈,還有書記官和錄事等4位女職員也曾遭受狼爪,被依強制猥褻罪起訴。然而,蔡明宏不但否認犯行,更強調司法會還他清白,怎料日前被司法院打臉。據《鏡週刊》報導,蔡明宏不只涉嫌猥褻女法官和女書記官,還有其他4名女同仁指控,10多年前分別遭襲胸、摸背及下體頂臀等方式性騷擾,礙於對方是庭長,不敢聲張,加上院方長期縱容,姑息養奸才會讓受害人愈來愈多。司法院「法官論壇」內網去年6月16日出現一篇貼文,爆料蔡明宏對女法官騷擾,士林地院及士林地檢署事後展開調查,將蔡明宏依強制猥褻罪起訴並停職。此外,士林地方法院去年又針對2007年11月女書記官一案移送法官評鑑委員會評鑑,再次議處蔡明宏,但因已過時效,今年1月12日決議不付評鑑。之後,司法院被踢爆懲戒法院李伯道性騷吃案事件,挨轟官官相護,才決定硬起來,訂於2月20日針對2007年性騷女書記官一事送交人事審議委員會議處,蔡明宏恐面臨移送監察院彈劾,再由監院移送懲戒法院。不過,蔡明宏透過委任律師丁昱仁表示,絕對沒有起訴書所載的事實,「天地神都知道,告訴人也知道,將來我會在訴訟程序上力爭我的清白,證明我的冤屈」,日後會再對外界說明。《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新立委三把火1/陳耀祥急閃人 藍委痛批太爛定追究責任
海軍磐石艦官兵4年前集體感染新冠肺炎,中視新聞台「2020庶民大頭家」節目討論此事,卻遭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裁罰50萬元,中視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最高行政法院認為,中視節目內容受言論自由保障,25日撤銷裁罰確定,這是NCC針對中天新聞台裁罰遭法院撤銷「10連敗」後,另件敗訴確定官司。NCC對中天的裁罰,已經多次被法院打臉,再次凸顯NCC拒絕中天換照(中天關台),完全不具正當性,但NCC主委陳耀祥大選後卻突宣佈,7月31日任期屆滿後將回到大學任教,不再爭取續任,將中天重返52台燙手山芋推給下屆NCC委員,一副階段性任務完成「已不關他的事」,引發新科立委強烈不滿。新科立委委徐巧芯說,中天案、鏡電視案、中嘉三立案等「明顯雙標」,已引發跨黨立委質疑,陳耀祥眼見民進黨已經不再是立院最大黨,恐失去保護傘,就馬上想回校園,很沒擔當,她直言「太爛」,早就應辭主委下台,未來NCC一定會是就職後的監督主軸。第11屆立委選舉結果出爐,國民黨重回國會最大黨,除非民進黨能爭取到民眾黨合作,否則新會期想比照上屆立委的68席單獨過半「想過什麼就過什麼」,已無可能。國民黨新科立委徐巧芯批評NCC主委陳耀祥,因處理中天案、鏡電視案、中嘉三立案「明顯雙標」,引發外界強烈質疑,眼見民進黨已非立院最大黨,恐失去保護傘,即馬上想回校園,太沒擔當,陳早就應辭主委下台。(圖/報系資料照)外界也預期,過去因綠委強力護航、在立院懸而未決的疑案,在野黨都可能重啟檢視,行政部門要再循先前立院調閱高端合約、衛福部將「9成內容全塗黑」手法呼攏過關,也會踢鐵板。「NCC委員人事案將首當其衝,外傳蔡政府原有意在內閣總辭前前提名陳耀祥續任主委,沒想到陳先一步閃人,NCC人事案將可能等賴清德總統上任後才提名,將成為新立院朝野對決標的」,藍營高層人士預測。該人士分析,藍、白陣營都已喊話「嚴格審查人事權」是國會改革重大任務,NCC主委被提名人未來若實問虛答,就算執政黨立委護航也未必保證過關。畢竟法院不斷打臉NCC,NCC是否假獨立機關之名行「政治打手」之實?有無打壓民主國家重要基石「言論自由」?尤其中天被迫從有線電視52台下架,轉到網路發聲後,NCC仍不放棄推動「數位中介法」擬管制網媒追殺,該法還要不要推,都將持續引發討論。新科立委羅智強直言,NCC否決中天續照、連續開罰「10幾單」行政罰款理由,已一單一單的被法院廢棄,當初NCC拒絕中天續照理由還成立嗎?中天不續照面臨鉅額損失「難道NCC委員都假裝沒看見」?他主張中天須原頻道復台。國民黨新科立委羅智強、翁曉玲在國民黨中央黨部說明其國會改革主張,兩人也都表達上任後一定會嚴格檢視NCC的施政,要求NCC若要關閉媒體,必須先取得司法審判結果作依據,不能無限擴張行政裁量。(圖/報系資料照)他強調,民進黨每年都紀念鄭南榕,但如今卻蠻橫關掉新聞台,舉世罕見,對得起主張「百分百言論自由」的鄭南榕嗎?羅智強說,他會推動修法,NCC若還要關電視台或網路媒體,須先由司法機關判決違法後才能執行,畢竟NCC行政裁量權已嚴重遭質疑政治介入,綠媒違規就輕罰或不罰,反之就重罰關台,NCC「先關再說」惡質手法必須終結。國民黨不分區立委當選人、前NCC委員翁曉玲也認為,NCC在針對中天相關個案上,一開始就可能有先入為主觀念,才會遭到法院連續宣判敗訴,NCC應重啟對中天關台案的審查。她也認為,民進黨透過NCC不斷拿棒子出來打擊廣電媒體,收買、拉攏已擴大到整個網路媒體,她就任後一定全力監督NCC,並針對已不合時宜的廣電三法管制媒體手段推動修法鬆綁。
NCC濫罰中天被法院認證 議員痛罵:丟公務單位的臉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4年前以中天新聞台屢遭裁罰為由,處分不予換照,未料,NCC過去對中天的一連串裁罰卻屢遭法院打臉。對此,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游淑慧痛批NCC很丟臉,且建議立院一開議應進行調閱專案小組,了解中天關台和一連串不當裁罰之適法性、合理性。NCC在2020年時,認為中天新聞違反法律規範且有多案遭裁罰,處分不予換照,此舉遭外界批評侵害言論自由。此外,NCC對中天的許多裁罰也屢遭法院打臉,包括5年前報導台南立委補選選情,有關「鳳凰展翅雲」新聞,被NCC裁罰40萬元,中天提起訴訟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NCC違法處分,駁回NCC上訴,撤銷40萬元裁罰確定。對此,游淑慧今(24)日在臉書痛斥,這是一個怎樣的濫罰粗暴的行政單位,「真是丟所有公務單位的臉」。游淑慧認為,對於NCC這幾年的行政作為,立法院一開議應該進行調閱專案小組,了解中天關台和一連串不當裁罰之適法性、合理性。游淑慧強調,若確實NCC進行不當行政作為、箝制迫害新聞自由,中天之續照案應重新審查。
道路養護鐵板亂鋪 騎士慘摔骨折判國賠
蘇姓機車騎士2022年騎車行經新北市三重區溪尾街右轉進入巷口時,為閃避鋪設在路上的鐵板間隔縫隙倒地骨折。事後蘇姓騎士發現該鐵板是三重區公所在該路段施作道路養護工程由廠商鋪設,氣得提起國賠訴訟。三重區公所稱蘇姓騎士沒有舉證是鐵板縫隙造成,也沒舉證跌倒與縫隙有關,被新北地方法院打臉,認定需國賠39萬元。蘇姓騎士主張,案發當時該處由三重區公所施作道路路面、人行道與附屬設施養護改善工程,廠商在路段鋪設臨時鐵板,鐵板間卻因未完全密合出現間隔縫隙。她當時沿著溪尾街往自強路方向行駛,欲右轉進入5巷口時,為閃避縫隙連人帶車倒地,造成右腳、胸椎骨折,要求賠償含精神慰撫金共220萬元。三重區公所則反辯,稱蘇姓騎士並未主張該處有因鐵板造成的坑洞,亦未舉證坑洞與她跌倒有關連,即使已舉證,請求金額也過高,要求法院駁回蘇姓騎士請求。新北地院認為,從車禍現場照片來看,確實有並非緊密相連的幾個鐵板在現場,且經過測量之後,間隔內的下陷地面深度為4至9公分,可見高低落差不小,路面確實因為鐵板間隔縫隙出現高低落差。新北地院認為,三重區公所為管理單位,即便鐵板是承包施工廠商臨時鋪設,三重區公所也應監督並促使廠商注意鐵板有無擺放適當位置,考量蘇姓騎士年事已高、花了2萬餘元醫療費、6萬餘元看護費等,判三重區公所需國賠蘇姓騎士39萬4439元。三重區公所表示,不會再上訴。律師林富貴舉例說,曾經手過自行車摔傷案件,因縣市政府在自行車道的伸縮縫未設置止滑設施,導致騎士摔傷,該案有監視器畫面及救護人員指證,最終縣市政府與騎士和解。他建議,案發當下第一時間就是要蒐證、保全證據,例如事發地點監視器、地面血跡甚至於車體碎片等,佐證事發處。其次,《國家賠償法》第3條明訂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人身自由或財產受損害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當事人要舉證該處沒有足夠安全設施,再者,最好有證人等,才能確保自身權益。
侯友宜指蔡總統蕭美琴都強烈主張廢死 問賴清德是否願依法執行死刑
國民黨總統候選人侯友宜今天強調,8成民意反對廢死,但民進黨政府說有38名死刑犯都還在釋憲當中,因程序所不能執行,但司法院馬上打臉,指法務部所訂的執行死刑規則,是2020年自行訂定的,要不要執行死刑跟釋憲毫無關係,侯友宜因此痛批民進黨根本敢做不敢當,並指出馬政府8年執行33件、蔡政府8年執行2件死刑,而蔡英文、蕭美琴都是強烈主張廢死,賴清德是不是主張廢死?會不會依法執行死刑?還欠選民一個清楚的說明,請不要又迴避,侯友宜說,賴清德在未明確表態前,他也會每天一問,因為這是身為領導人,必須給國民的清楚說明。國民黨台北市立委候選人羅智強近期為死刑相關議題與對手、社民黨候選人苗博雅槓上,北市議員王欣儀也為此發表一封「給大安人的信」,談到親姐姐遭殺害的往事,呼籲拒投堅持廢死的苗博雅,再度引發「廢死」議題的爭辯,更有網友直呼「下架民進黨才有機會恢復死刑」。國民黨總統候選人侯友宜今日與競辦發言人江怡臻、新北市中小學家長協會理事長董耀琮、退休教師王炯元召開「民意沸騰!請問賴清德,人民要的校園安全與司法正義何在?」記者會,回應廢死議題。侯友宜表示,蔡英文總統與副總統候選人蕭美琴都主張廢死,他已在辯論會問過賴清德總統候選人,到底是主張廢死還是反廢死,賴清德迴避、不敢直接面對這問題,民進黨不要一邊說民進黨沒有廢死、一邊都不執行死刑,請賴清德給一個肯定的答案。侯友宜說,他昨天看了兩封信心情非常沈重,一封是受害的新北市孩子家長公開呼籲不能廢死;還有台北市議員王欣儀多年前的痛苦,她的姊姊多年前遇害,讓她無法忘懷。這些都是被害者家屬的痛苦,不管是1年、5年、10年,都無法隨者時間淡忘,因為是刻在心上無法復原。「希望凸顯正義、公道還給被害者家屬」侯友宜說,民進黨這幾年主張廢死,已不執行死刑方式取代修法的廢死,民進黨政府曾幾何時為了保護加害者人權,讓被害者以及被害者的家屬暗夜哭泣,更不斷地受到傷害,讓社會感覺到「壞人囂張,好人寒心」。 侯友宜說他曾看過現場見到歹徒的殘忍、被害者家屬柔腸寸斷的吶喊,他反對廢死,死刑作為治安最後一道防線,對嚇阻犯罪有一定的作用。他也強調8成的民意是反對廢死,但民進黨政府說有38名死刑犯都在釋憲當中,因程序所不能執行,但已經遭司法院打臉,指是否執行死刑跟釋憲毫無關係,可以看出民進黨根本敢做不敢當。馬政府8年任內執行33件死刑、蔡政府8年才執行2件,蔡英文、蕭美琴都是強烈主張廢死,賴清德是不是主張廢死?會不會依法執行死刑?侯友宜強調,他明確表示反對廢死,一切程序完備以後就應依法執行死刑,這是他的態度,絕對不會拖延。請賴清德回答「贊成還是反對廢除死刑?」,蔡英文說要把棒子交給賴清德,那請問是否把廢除死刑的主張,也交給賴清德?賴清德沒有明確表態前,他會每天一問,這是身為領導必須給國民清楚的交代。新北市中小學家長協會理事長董耀琮也說,最近事件讓家長擔心會群起效尤,希望教育部盡快適度修法,不適當學生、物品進到校園,老師卻沒有任何工具可以預防與輔導,現行搜查有問題學生物品時,需要有2位以上家長代表,但現在雙薪家庭沒有人力可以進行,教育部應該適度修正法規,不要造成校園安全漏洞。退休教師王炯元則表示,基層老師對教育熱誠不減,但少數孩子因為家庭、校外因素影響放棄課業且出現行為偏差,校外影響力與現今社會氛圍罪成最大阻礙,例如出現新同學,卻礙於法條與尊重基本人權,學校沒有新同學資料,無法輔導與教導,如今已造成多起悲痛不捨的校園種大事件,應該給予老師充分的實權,請教育部擬定配套措施,維護學生受教基本權利,還給學生、家長、老師安全無虞的校園。
女消防員怕火被調職 聲請國賠遭法院打臉
台南市消防局李姓女隊員不敢進火場救火,被調到秘書室從事內勤工作,李女不滿少了危險加給、還額外增加通勤費用,憤而提告市府與消防局違法調職、要求國賠146萬多元,法院認為她告錯對象,統統駁回。台南市消防局的李女隊員,原先編制在市區1大隊內的消防分隊,但因不敢救火,2019年11月被調到消防局秘書室工作,李女不滿無法領取危險加給,還需多花通勤時間與費用,因此心生不滿求償。李女向市府及消防局以精神撫慰金、車牌照稅、保險費、油錢、過路費、加班費等理由,總計求償共146萬1172元。南市消防局表示,李女曾說「怕火」,躲避在火場的搜救任務,與單位同事也相處不融洽,局長才將李女調到內勤部門,且因李女未出勤危險救災任務,自然無危險加給資格。台南地院審酌,消防局長核定李女調職,導致李女反向提告,與台南市政府無相關連,李女不得向市府提出求償,另依市府消防局組織規定,並無秘書室「隊員」的職位,而消防局將李女調至秘書室任職「隊員」,雖有疑點但是否違法,此則應循《公務人員保障法》、《訴願法》等程序解決,基於權力分立原則,台南地院無權認定此調職是否合法。法官認為,李女未從事危險勤務無權要求危險加給,且調職令經主管機關認定並無違法,調職後所支出的費用則應自行負擔,不得向消防局請求賠償,判處李女敗訴,仍可上訴。
德翔賴皮1/航務局不忍了派船支援 船公司拒買單遭法院打臉
德翔海運公司所屬德翔台北輪,2016年3月10日在台灣北部金山、石門海域擱淺,不但造成2死3傷,船上油料外洩嚴重污染周邊海岸及海域,成為台灣近年最重大的海洋油污染事件,當時交通部航港局為避免災害擴大,緊急徵調4艘船舶協助德翔台北輪移除貨櫃,事後德翔海運公司拒絕支付460萬餘元船舶作業費,港務局火大提告竟敗訴,最高行政法院則認為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判決有問題,廢棄發回重審。德翔海運公司是長榮、陽明、萬海三大貨櫃航商之外的大型貨櫃航商,去年底自有船已達32艘,尚有20艘新船將在今明兩年交船,海運同業估計德翔海運過去兩年獲利超過600億元。總經理陳德勝今年1月在公司尾牙致詞表示,公司現在是零負債,每個月還有超過500萬美元(約台幣1億6千餘萬元)利息收入。不料這麼賺錢的公司,寧願打花大錢找律師打官司,也不願給付460萬餘元的船舶作業費,讓外界十分訝異。德翔海運公司是長榮、陽明、萬海三大貨櫃航商之外的大型貨櫃航商,圖為德翔董事長陳德勝。(圖/報系資料照)回顧本案,德翔臺北輪2016年3月10日從基隆港出發,準備航向台中港,因機械故障,在新北市金山外海失去動力後,漂流擱淺於新北市石門區距尖子鹿溪出海口250公尺處,交通部航港局立即成立海難災害應變中心,並啟動應變機制,隔日中午,搜救人員搭乘空勤總隊海豚直升機調查貨輪有無漏油,卻不幸故障墜海,海巡特勤分隊長蔡宗達當場殉職,正駕駛林振興急救後也宣告不治,釀成2死3傷的悲劇。不過德翔輪引發的災害才正要開始,同年3月24日因受惡劣海氣象條件影響,造成船體斷裂,油艙遭掉落船蓋擊破,導致燃油外洩,鄰近海域受到汙染,貨櫃及救生艇也掉落海中,嚴重危害航行安全。航港局考量汛期將至,命令德翔海運公司提報的合隆107號平台船,最遲應在同年月31日抵達事故現場,並於隔天展開貨櫃移除作業,不料合隆107號平台船同年月30日18時才從高雄港由海揚9號拖船拖帶出發,估算航速無法在同年月31日24時期抵達事故現場,且德翔海運公司還須再提供2艘拖船、2艘平台船協助,因此航港局緊急徵調2艘拖船、2艘平台船參與移除作業,花費460萬餘元。海巡署特勤隊分隊長蔡宗達執行德翔台北輪勘查任務時,不幸殉職,告別式肅穆隆重。(圖/報系資料照)德翔海運公司辯稱,航港局沒通知該公司或工地應變小組召集人,就自行派船前往支援,但該公司移除8個危險品及其餘貨櫃都較命令日期提早,且完全沒使用到航港局自行通知到場的船舶,證明航港局操之過急,介入措施不但無用、也完全無法達成預定目標,航港局無權要求該公司負擔應變費用。不過最高行政法院認為,本案重點在於案發時的風險管控、以及對公益影響,當時東北季風盛行,無人可擔保同年4月1日後都能順利施工進行移除作業,當時德翔海運僅派拖船和平台船各一艘,與計畫不符。航港局為避免海上不可測風險影響移除進度、導致損害擴大,才派船支援。北高行未仔細審酌風險因素就判航港局敗訴,因此廢棄原判決並要求重新審理。
連身條款合憲 侯辦籲政府別再找理由不執行死刑
台灣史上關最久的死刑犯黃春棋等35名死囚,主張案件第3次上訴最高法院後由同一法官審理的「連身條款」違憲,聲請釋憲,憲法法庭併入涉貪的前立委高志鵬等人的聲請案,共52案合併審理後,認定沒有違反法定法官原則及訴訟權保障,14日判決合憲。侯辦發言人王敏旭呼籲,既然憲法法庭認為最高分院分按規定不影響公正審判,法務部就應該依法落實執行死刑,落實司法正義。(圖/報系資料照)針對憲法法庭公布憲判第14號判決,侯友宜競辦發言人王敏旭表示,憲法法庭已宣示「更二審連身條款」與「重大刑案連身條款」合憲,意即確定釋憲人聲請釋憲的三十多件判決死刑案件,程序皆合法,沒有違憲疑慮,請民進黨政府不要再為不執行死刑找理由,應依法執行,落實司法正義。侯友宜競選辦公室回應,民進黨政府去年曾宣稱,由於38名死刑犯都聲請釋憲,基於程序,無法執行死刑,但馬上就被司法院打臉,《執行死刑規則》為法務部在109年所自行訂定,執行死刑與否一開始根本與司法院釋憲無關,民進黨是敢做不敢擔。侯友宜競選辦公室指出,依照法務部所訂定的《執行死刑規則》,但凡聲請非常上訴、再審及大法官釋憲程序等,救濟程序終結前不得執行死刑,此成為了民進黨不敢修法廢死,卻處心積慮達到「實質廢死」目標的手段。侯辦說,但就算憲法法庭公布結果,卻不代表死刑就能夠依法執行,因為法務部在釋憲後還表示,38位死刑犯均另有以其他事由聲請憲法訴訟,仍在進行中,依法無從執行死刑。侯友宜競選辦公室強調,如此一來,聲請釋憲就成為這些死刑犯永無止盡的保命符,但卻是司法正義的休止符。侯辦指出,司法是維護社會正義的最後防線,台灣也尚未正式廢除死刑,許多犯下罪證確鑿、天理難容的重大案件,甚至包括「船長卡拉OK教唆殺警案」、「桃園殺警案」、「汐止襲警案」等泯滅人性的罪犯,卻遲遲無法執行死刑,這無疑是對台灣司法制度的嚴重破壞,更是對受害者及其家屬的二次傷害。侯友宜競選辦公室表示,侯友宜反對廢死,死刑也符合公平正義與社會期待,侯友宜未來擔任總統,一定會依法恢復執行。
台商父call-in爆料竟罰中天40萬 高等行政法院打臉NCC要求地院重審
中天新聞台「新聞深喉嚨」節目在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間,以「浙江台商父親來電深喉嚨獨家訪問中」為標題,開放民眾表達意見,自稱浙江台商父親callin談論兒子返台防疫醫療資訊及過程,NCC認為中天相關報導造成民眾恐慌,以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為由開罰40萬元。中天提起行政救濟,遭台北地院行政訴訟庭駁回,上訴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改判NCC敗訴,廢棄北院原判決、發回重審,NCC慘遭法院第10次打臉!判決指出,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大爆發期間,染疫死亡的白牌車司機,疑似被他載過的浙江台商傳染,不過自稱浙江台商的父親,在同年2月21日Call in進「新聞深喉嚨」節目,替兒子喊冤抱屈,要求「不要針對我兒子」,他表示兒子是被藥劑嗆傷咳嗽,自己和家人檢查都是陰性,要指揮中心別亂貼標籤。時任防疫中心指揮官陳時中則怒指個人印象不足以代表真實性,要媒體和當事人自重。NCC認為浙江台商父親call in談論疫情,易引起民眾恐慌,對中天新聞台開罰40萬元。中天新聞提起行政救濟,一審遭台北行政訴訟庭駁回,上訴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該節目採「現場直播」方式進行,無法事先掌握誰會call in、談論甚麼話題,民眾打電話進來當下才能確認身分,更不可能事前告知「不得揭露個資及就診細節」,認定原判決的見解違反一般節目製作法則。北高行判決還指出,遍查原審卷內,並無任何有關中天call in節目造成「疫情防治工作受阻」、「民眾陷入高度恐慌進而衍生大規模非理性反應」的證據資料,且該節目已標示「浙江台商父親『江先生』」,並非全無確認call in民眾身分,如果北院認為有疑義,應該傳喚該call in民眾出庭作證,或調閱相關案情資料,但北院未經調查,就指摘中天混淆、誤導民眾,還指相關報導易引起民眾恐慌,因此廢棄北院原判決,發回重審。
社運醫師強吻女子入獄想翻案 柳林瑋聲請再審遭最高法院打臉
參與太陽花學運被稱為「社運醫師」的柳林瑋,假借面試名義,開車載女子小芳(化名)到建國中學校園散步後,竟於車內強吻小芳,慘遭最高法院判刑8月定讞,去年11月17日向宜蘭地檢署報到發監執行,柳男主張有新事實、新證據,指稱小芳有妄想或幻覺,聲請再審,連遭高等法院和最高法院駁回確定。柳林瑋曾參與發起公民1985聯盟,要求查明洪仲丘案,後來參與太陽花學運而有「社運醫師」稱號。2017年5月,小芳在臉書發文,以「這是一場華麗優雅的誘騙」為題,驚爆從事公共性醫療媒體的「L醫師」假借面試邀約,在車內強吻她,網友猜測「L醫師」就是柳林瑋,但柳喊冤。檢方認定柳涉嫌強吻小芳,還另外強制猥褻2名女子,將3案一併起訴。一審認定3件強制猥褻罪成立,各判刑8月、8月、9月,合併應執行1年6月徒刑。二審改認定柳強制猥褻小芳的犯行明確,另2案罪證不足,改判柳8月徒刑,檢方和柳男上訴遭最高法院駁回定讞。柳近日又以發現新事實、新證據為由,委請律師聲請再審,仍遭高院及最高法院駁回。
前檢察官不滿被廢律師證 詹昭書打行政官司結果這樣
新竹地檢署前檢察官詹昭書向業者詐取73萬元,聲稱可以解決遭圍廠抗議抗爭人士,遭判10年重罪確定,他不滿法務部廢止他的律師證書,提起行政訴訟,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打臉。詹另向高等法院聲請再審貪污案,希望翻案,高院尚未裁定。詹還曾向大法官會議聲請釋憲,但大法官決議不受理。詹昭書在2009年至2010年間,利用檢察官身分及執行職務機會,認識經營溫泉會館的張姓業者,佯稱可幫忙張男的何姓友人處理汙泥廠案件,但必須支付報酬。張、何兩人信以為真,陸續替詹昭書給付傢俱貨款,並交付現金給詹,但詹並未依承諾處理相關案件,讓詹共詐得73萬6千餘元。詹遭判處有期徒刑10年確定,褫奪公權6年,犯罪所得宣告沒收。法務部2021年根據《律師法》規定,廢止詹昭書的律師證書,並命其返還證書。詹昭書不服,提行政訴訟請求撤銷處分,他認為《律師法》的規定只有「廢證」一個處分方式,未因個案理由不同而有不同待遇,對他的處分有違憲法平等原則,及違反正當程序原則。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法務部廢止被判刑1年以上定讞的律師的律師證書,沒有違誤法令之處,判決詹敗訴,還可上訴
逆轉再逆轉!警曝BMW男逼女友下跪是「烏龍爆料」 慘被法院打臉
台中44歲陳姓男子前年10月被拍到將BMW臨停路邊,當眾逼女友在大馬路下跪求饒,一時引發熱議。烏日分局調查後雖澄清,雙方只是在看車輛故障狀況,影片純屬烏龍爆料,但案件經女方提告後再度大逆轉,法院認定陳男強逼女友下跪、恫嚇下次再傷害他就要斷手,判陳男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前年10月10日有網友行經烏日交流道附近加油站,目擊陳男強迫女友下跪道歉,並指控他做出「拿棍追打旁人」行為,網友把影片上傳臉書社團「爆料公社(官方粉專專屬)」後引爆熱議,烏日分局獲報後指出,調查發現該輛白色BMW因故障停路邊檢查,女方當時是蹲在車旁查看,不是下跪,加上Po網騎士停下拍攝,令車主覺得被騷擾,才會拿棍追上,但雙方未發生衝突,且車主沒逼女友下跪。警方當時的「烏龍爆料」調查回應,除讓各界震驚,也令Po網騎士刪文並道歉,未料女子事後向桃園警方提告陳男強制罪,並稱對方10月27日又再犯,甚至要她發誓「如果你下次再傷害我,就要斷一隻手」等言語,讓事件再次發生大逆轉。陳男偵訊時否認犯行,稱10月10日那天真的是在檢查輪胎,第二次則是女友做錯事,自願下跪認錯道歉,直到檢方將他起訴,陳男才在桃園地院審理時坦承犯行。法官審酌後,認陳男逼下跪、發誓行為確屬欠缺考慮,但考量雙方已和好,女方具狀不追究及同意予以緩刑,加上陳男無前科紀錄,依強制罪判拘役陳男30天,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
法院打臉醫事審議委員會件見解 醫師手術造成黃疸判3月徒刑
振興醫院劉姓醫師替南韓籍患者實施膽囊切除手術,不慎誤夾總肝管,導致患者罹患黃疸,轉送台北榮總治療,劉醫師挨告過失傷害,衛生福利部醫事審議委員會檢定後,認定劉並無疏失。不過士林地院參考台北榮總石醫師見解,認定劉以夾子截斷總肝管,涉犯過失傷害,判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還可上訴。判決指出,2019年3月間劉醫師替南韓籍患者動手術後3日,患者皮膚蠟黃、瞳孔呈黃色的情勢,振興醫院發現有膽汁滲漏,立即進行引流,患者因而轉院,台北榮總石醫師進行總肝管吻合手術,解決黃疸病症。患者主張在振興醫院術前並無黃疸,認為劉醫師醫療疏失。劉醫師主張,術後發生黃疸原因很多,可能是發炎、纖維化、殘留石頭堵住、膽汁洩漏、膽管狹窄,並非患者所認為被夾子截斷,且經衛生福利部醫事審議委員會檢定後,認定劉並無疏失。不過榮總石醫師證稱,膽囊切除手術要夾著,膽囊管、膽囊動派,才不會出血、漏膽汁,但不須截總肝管。法官採信石醫師見解,認為劉使用腹腔鏡導致患者罹患黃疸,劉在無法清楚分辨總肝管、膽囊管時,應改由其他方式切除膽囊,劉顯然違反醫療常規,以及注意義務,造成患者出現黃疸,認定有相當因果關係,偵審期間並未坦然面對,導致患者身心受創,依法判刑。
誆收賄想奪產1/零元董事偷聲請臨時管理人 利用謝龍介背書遭法院打臉
今年7月7日台南市長候選人謝龍介北上大動作召開記者會,與靈骨塔「業者」李瑞祥一同指控台南市長黃偉哲透過律師收賄720萬元,經媒體大幅報導引發社會關注。不過事情有最新發展,對外宣稱擁有靈骨塔產權和啟承建設實際老闆的李瑞祥,8月29日慘遭法院打臉,台南地院廢棄3周前裁准他擔任啟承建設臨時管理人資格!根據謝龍介記者會及相關資料指出,本案源於2019年7月,啟承建設公司的靈骨塔「龍福寶塔」取得完工證明,申請更名和變更設置人,遭台南市政府民政局要求簽署申請人變更對照表,卡關1年,2020年10月1日,黃偉哲和自稱啟承建設老闆的李瑞祥等人約在台南桃山料理店見面,李瑞祥指控黃偉哲當天吃飯時用右手比1,李則比出ok的手勢,其實就是索賄1千萬元,黃還說:「你要幫忙別人,別人才會幫忙你」,最後李以付律師顧問費名義支付720萬元,待取得執照後,再結清尾款280萬元。不過後來李瑞祥遭踢爆根本不是啟承建設公司的老闆,而只是零持股的掛名董事,李瑞祥改口說他把股份登記在曾人傑妻子、公司監察人呂菁倫名下,不過又遭打臉他沒有任何證據顯示他是公司實際負責人,李不但沒有公司大小章、也沒有帳冊,而且當初支付720萬元律師顧問費的匯款單,匯款人也是啟承建設董事長曾人傑的名字。福龍寶塔停工多年,啟承建設買下後,衍生產權和經營權之爭。(圖/讀者提供)此外,李瑞祥還利用啟承建設老闆曾人傑另案遭通緝,指稱曾人傑的妻子、公司監察人呂菁倫一同逃匿,導致公司無法召開股東會改選董事為由,今年7月11日向台南地院聲請擔任啟承建設臨時管理人。李瑞祥在聲請狀強調,公司尚在營運中,且有處理靈骨塔特許行業執照發放、升降設備、處理訴願、訴訟必要,並提出台南市政府工務局、民政局函文,強調公司確有選任臨時管理人必要,以避免業務停頓而受到損害,台南地院今年8月9日裁准李瑞祥擔任臨時管理人。曾人傑的妻子、同時也是啟承建設的新任董事長呂菁倫得知後,火速提出抗告,並於8月12日到法院遞狀說明,法院才知道啟承建設已選出新任董事長,因此8月29日推翻8月9日的舊裁定,認定啟承建設不需要臨時管理人。李瑞祥形式上只當了21天的公司臨時管理人就被拉下馬。台南地院今年8月29日公布的裁定書指出,啟承建設原董事長曾人傑、董事李瑞祥等人的任期為2017年12月4日到2020年12月3日,屆期並未改選,台南市政府也未限期改選,由於董事長曾人傑遭通緝,因此啟承公司在今年7月27日召開臨時董事會和董事會,改選呂菁倫為董事長,曾人傑、孔偲齊等人為董事,李瑞祥被踢出董事會。.啟承建設新任董座呂菁倫出示當初與值鼎開發公司購買福龍寶塔合約書,強調自己才是啟承的老闆。(圖/周志龍攝)呂菁倫主張,她是啟承建設的最大股東,且股份都是她個人持有,可以正常行使股東權利,並非借名登記,董事會也正常運作,並合法召開臨時董事會改選董事和監察人,還召開董事會選她擔任董事長,顯示公司董事會運作順利。她強調李瑞祥向法院聲請擔任公司臨時管理人,目的要「強奪公司的經營權和產權」,希望法院廢棄原裁定。台南地院調取啟承公司在經濟部商工登記公示資料後,認為雖然原董事長曾人傑遭通緝無法執行職務,但啟承公司已選出新任董事長、董事及監察人,顯示公司董事會並無不能行使職權、危害股東權益及經濟秩序等情形,因此廢棄原先選任李瑞祥為公司臨時管理人的裁定。裁定書同時指出,除非法院適用法規顯有錯誤,否則不得對本案提起再抗告。呂菁倫指出,當初李瑞祥介紹幫曾人傑打刑事官司的律師,這次竟反過來替李瑞祥向法院聲請擔任公司臨時管理人,律師明明有她的line、卻不聯絡她,還在聲請狀說她和先生曾人傑一起逃匿。律師則辯稱呂菁倫逃匿一事是李瑞祥說的,她的line有上千個,忘記有呂的line。呂認為對方已涉嫌違反律師倫理,也懷疑當初李介紹這位律師別有用心。對此,李瑞祥全盤否認相關指控,強調他是合夥人、也是董事,聲請當公司臨時管理人合情合理,當初總統蔡英文准予使用印文做匾額也是真的。
上班打卡完16度神隱 金管會職員辯上廁所遭法院打臉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楊姓稽核,被指2個月內16次打卡完後到其他單位「摸魚」,保險局記他曠職並扣除3日俸給,他不服提告,主張是單位廁所馬桶排水不良,才會至其他樓層「上廁所」,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不採信他的說詞,判他敗訴,但可上訴。楊姓稽核2020年6月11日早上7時許被保險局發現在檢查局會議室睡覺,經保險局調閱他門禁刷卡紀錄,發現同年4月至6月期間共有16筆未請假卻擅離工作崗位情況,除1次21分鐘外,其餘皆超過30分鐘,其中還有一次高達168分鐘。保險局認定楊擅離職守且均未辦請假,依規定記他曠職3天2小時,並扣除3日俸給,楊不服提起復審,經保訓會復審決定駁回後,提起行政訴訟。楊辯稱保險局辦公室廁所因曾經有馬桶排水不通問題,導致廢水溢出,讓他上廁所會有心理壓力,且大樓關閉該樓層大部分廁所,他才需要至其他樓層上廁所,他也認為保險局沒有限制同仁使用其他樓層的廁所、茶水間或會議室,也沒有舉證他去其他樓層從事何種活動,還處罰他,實在不合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楊曠職時間有93%以上超過半小時,難認他離開工作崗位是為了生理需求,且確認楊並無辦理請假情事後,依規定論以曠職並扣3日俸給無誤,判楊敗訴,可上訴。
平反中天 司法正義值得期待
華視新聞台如中邪般在兩周內連續出包6次,而且至今無法止血,令人歎為觀止,也為台灣新聞的品質淪喪、NCC的處置雙標而欲哭無淚。華視的鬧劇尚在演變,不久前鏡電視申辦開台的醜劇,猶在暗處翻騰喬不定,如此是非顛倒、惡性循環,更讓外界回想起一年多前中天新聞台遭到撤照關台的悲劇,重新省思台灣言論自由、媒體發展何去何從的嚴肅課題。NCC裁罰屢遭打臉台灣現在的新聞台從新聞到言論,一片綠油油,作為政府主管機關的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更是失能扭曲,不僅成為蔡政府打壓言論自由與媒體異議的劊子手,還變相扮演起為綠媒護航遮掩的馬前卒。所謂沒有比較就沒有傷害,如果不是先有鏡電視主事者的玩法弄權而內鬥自爆,後有華視連續出錯的不可思議,恐怕社會也難以覺察早已政治工具化的NCC有多可怕,護航特定媒體有多荒謬,乃至當初打壓異議媒體的手段有多惡劣!繼過去NCC對中天的裁罰案最近陸續被法院判決平反後,作家洪某4年前在九合一大選後於網路上發表文章,暗指中天電視以支付收看費的方式,換取小吃店在開店時電視只能看中天。經中天提告,先前全案多次獲北檢不起訴,但因公平交易委員會調查後已證實並無此事,高檢署日前再度發還北檢,依加重誹謗罪嫌起訴洪男。當時洪男的不實文章,不但造成眾多網友在網路上拚命轉載、惡意批評,公平會宣示要查辦,網路也發起「全民轉台運動」,就連日本電視台也據此做出錯誤報導,至今網路上還存留大量錯誤資訊繼續混淆視聽。當初的眾口鑠金、人云亦云,如今公平會查無此事,但對中天的傷害既深且巨,中天的冤屈與公道又能向誰討回?可悲的是,北檢對此案曾3度以言論自由為由將洪男不起訴,然而此事究竟是言論的批判或捏造事實的抹黑,其理甚明,除非有人故意裝傻;幸好高檢署釐清是非,已命北檢直接依加重誹謗罪起訴,接下來就看法院能否秉持公義,為所有無辜的民眾討回起碼的公道。在此之前,NCC對中天的兩項行政裁罰最近也分別遭到法院打臉。中天自2018年起被NCC的裁罰案中2/3與政治新聞相關,且多在爭訟中,其中「三市長合體,天空出現鳳凰展翅雲朵」報導遭NCC開罰40萬元,但北院更一審認為NCC只擷取少數委員意見,處分恣意判斷而違法,改判中天勝訴。中天2019年報導黑衣人霸凌女學生的新聞也遭NCC裁罰40萬元,北院日前更一審認為NCC有程序瑕疵,改判中天勝訴。法院認證NCC處分恣意判斷、有程序瑕疵,這對號稱獨立、專業的機關來說,難道還有比這更難堪的反諷嗎?NCC還有任何顏面、立場繼續運作?華視鏡電視自曝醜態民進黨政府處心積慮想關掉中天新聞台,可以分別從兩個策略與四個階段審視。兩個策略指的是如何建構撤掉中天的理由或依據,一個是危害國家安全的指控與抹紅,另一個則是增加對中天裁罰的數量,以證明中天經營不善與專業不佳。弔詭的是,NCC算準了外界只會看到中天被NCC裁罰的案件遙遙領先所有新聞台,卻很少人清楚中天被罰的原因是否公正合理,乃至與其他台相比是否有公平的標準?四個階段則是指如何操作、執行的過程:一是透過綠媒、綠嘴、網軍瘋狂撕咬中天親共媚共、賣台危害國安,而且以報導錯誤、內控失靈、管理不善為由,對中天的新聞罰鍰最重最多;二是布局最「聽話」的陳耀祥擔任NCC主委,以及立場偏綠的NCC委員,以2020年5月流出的「總統府密件」即可見其端倪;三是NCC假藉輿論皆曰可殺,召開聽證會公審,藉特定外部專家學者之手,廢了中天的執照;四是清理中天所空出的黃金頻道,引進特定對象,讓民進黨派系結盟的政商勢力進駐互利。如今NCC的物極必反、作法自斃,證明華視、鏡電視的先後自爆醜態,果然是自食惡果,毫不意外。而這只是冰山的一角,中天被關台的冤屈固然應該得到平反,如果這樣的NCC繼續存在、繼續扭曲,許多媒體與學者被迫或自願噤聲,人民若仍然是健忘的金魚腦,台灣媒體與民主的寒冬就會一直蔓延,最後連整個社會的生機與價值也一起陪葬。
中天新聞告NCC勝訴 錯罰40萬遭法院打臉逆轉
中天新聞台前年報導黑衣人霸凌女學生的新聞,竟遭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裁罰40萬元,中天電視認為處罰不當提告,台北地方法院更一審認為,NCC的諮詢委員出席人數不到一半就開會決定裁罰,出席會議的組成明顯有程序瑕疵,判決中天勝訴、撤銷40萬元處分,還可上訴。2019年8月30日中天新聞台「中天0600晨報破曉新聞」節目,播出「狂甩12個巴掌黑衣人入侵校園霸凌女學生」為標題的相關內容,NCC認為中天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去年10月19日裁罰40萬元,中天不服,提起行政訴訟。遭台北地院行政訴訟庭駁回,上訴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北院不讓中天調閱NCC諮詢會議的紀錄,違背憲法保障的正當法律程序,廢棄原敗訴判決,發回北院行政訴訟庭,要求下級審查清楚,另做適法裁判。承審本案的北院行政訴訟庭更一審法官黃子溎認為,NCC為了擴大公民參與及廣納社會多元觀點,在專業觀念上與社會脈動與時俱進,設有諮詢會議,諮詢會議置諮詢委員39至51人,由專家學者、公民團體代表、內容製播實務工作者等組成,諮詢委員至少有1/2出席才能開會。法官指出,2020年6月30日NCC召開的諮詢會議,由主任委員遴選28人組成諮詢會議,須至少有1/2即14位委員出席,但該次會議僅有13名委員出席,該諮詢會議組成的程序有瑕疵,因此認定NCC原處分有誤,撤銷對中天40萬元的裁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