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證
」 結婚 詐騙鄭文燦涉土地弊案首開庭!他暴瘦身影曝光喊委屈 絕口不提袋子裝啥「又說心中已猜到」
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在桃園市長任內涉嫌土地開發收賄500萬元,桃檢偵結後依法將鄭文燦等11人起訴,並對鄭求刑12年。桃園地院19日首度開庭,鄭文燦堅不認罪;開完庭後鄭準備離開,現場媒體關心「怎麼瘦了一大圈?」鄭則苦笑回應,「都在為案情忙碌,可見我有多委屈」。其間,法官對於2017年9月14日在市長官邸收賄的過程深入追問,鄭始終避談廖留在官邸的黑色提袋內是否為現金?但表示心裏已猜想裏面裝了什麼東西。鄭文燦今天在法院準備程序庭時,鄭文燦否認涉案,指檢察官求好心切而誤會,相信司法會還他清白。(圖/報系資料照)鄭文燦今日9點18分現身,身形與以往比起來明顯消瘦,不僅瘦了一大圈,還看起來更年輕,他穿著黑色夾克、戴口罩,並在律師陳永來陪同下進入法院,面對記者提問他全程不發一語。鄭文燦涉嫌在任職桃園市長期間,透過「林口特定區工五工業區擴大開發案」(華亞科土地開發案)收賄500萬元,檢方日前偵結起訴鄭文燦等11人,對鄭求刑12年;桃園地院19日首度開庭審理,而這也是他獲釋112天後首度現身。法官在庭上深入追問鄭文燦在2017年9月14日晚間廖俊松父子前往官邸送500萬現金的過程,鄭文燦表示,當時和廖俊松在官邸會客室單獨見面,並不清楚廖的兒子是否到過官邸;雙方談話不到10分鐘,廖俊松一直吹噓「台塑的事都可以找他」!雙方並未談到任何有關土地開發的問題。鄭文燦說,隔天上午他到會客室檢查是否打掃乾淨時,發現一個黑色提袋留在會客室,由於前晚和廖俊松碰過面,研判是他留下的,因此未打開,先放在官邸櫃子內並通知廖俊松前來取回,但廖只說「好!好!好!」卻一直未領取。法官又追問,廖俊松一直沒來取回黑色提袋,是否擔心裡面是水果或餅乾,可能腐壞或逾期;又為何不以郵寄的方式交還;還有為何不交給政風室?鄭文燦回應,黑色提袋裡裝了什麼東西?他心中已猜到是什麼?如果交給政風室,因為廖一直對外吹噓是台塑的人,擔心影響台塑形像,且當時他已準備尋求連任,所以才想直接交還給廖。鄭文燦說,後來他得知廖俊松的兒子是廖力廷,經過多方連繫後,2018年5月21日利用北上開會順道把黑色提袋送到廖力廷位於台北市泉州街的家,且當時是他一個人親自送交廖力廷,並告訴廖力廷這是他父親留在官邸的東西。桃園地檢署以鄭文燦涉嫌在桃園市長任內收受500萬元賄款及600萬元未申報之政治獻金,雖然他堅稱是對方把錢裝進黑色提袋「丟包」在官邸,且事後已返還,但檢方查出送進官邸的是「9分紙鈔帶」捆的,鄭文燦退的卻是「橡皮圈」捆,不僅打臉他不知情也未打開包包的說法,檢方還在羈押後於他的住處主臥室邊柱旁的暗櫃內,查扣逾678萬現金,因此被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不過鄭文燦表示,自2014年12月25日擔任桃園市長就全心全意投入市政工作,要處理的市政建設複雜而且多元,因此,依法行政、廉能有力,就是自己堅持的原則,8年桃園市長任內,桃園市的進步非常顯著,市民的幸福感不斷提昇,歷次民調的滿意度都很高,並且多次得到五星級市長的肯定。如果沒有足夠的抗壓性,不可能把桃園市政做好。身為公務員,公正處理政務,更不可能接受賄款。鄭文還表示,自己內心有委屈心中也有真相,相信檢察官求好心切,但檢察官是人不是神,相信是求好心切誤會自己,希望法院公證審理,還自己清白。鄭文燦也語帶哽咽,說自己是拚命三郎,自己擔任市長時,從沒好好跟太太、孩子好好吃飯,對他們感到非常虧欠,也不可能被區區金錢收買。鄭文燦最後強調,尊重司法,也相信經由司法公正的審理,可以洗刷冤屈、還我清白。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台中市府帶頭侵權?怒告彩虹村團隊慘敗 文化局:彩繪牆面是公有財產
台中知名景點彩虹眷村因榮民住戶黃永阜為排遣時間,在原本準備拆除的老屋上作畫,成為國際景點,創下一年百萬餘人到訪人潮。孰料2022年時,彩虹爺爺背後團隊「彩虹文創」遭台中市府文化局無預警拒絕續約,團隊無奈之下依合約將眷村牆面進行復原,卻被文化局控告毀損、要求賠償150萬餘元,如今民事、刑事一審台中地院卻均判文化局敗訴。對此,台中市文化局也給出相關回應,強調彩虹村建物與其彩繪牆面均為台中市府所有財產。針對本刊日前所報導《失色彩虹村1/文創團隊被誣為潑漆「黑衣人」 文化局報警抓14人警局過夜》等,截至本刊截稿日前台中市府文化局均未給出回應,而台中市府也在11日寄出文字回應表示,彩虹村認養契約為台中市府文化局與黃永阜先生所簽訂,2022年7月底認養契約截止1個月前,黃永阜先生並未依約提出續約之申請,文化局才會予以收回。文化局也指出,彩虹村牆面彩繪附著於建物上,建物及附著物皆屬台中市政府所有,文化局依法捍衛公有財產,並由司法機關裁決;有關2017年市府進行彩虹村屋頂翻修工程,並未針對牆面修繕,大部分彩繪作品仍有保留。另有關黃永阜先生與配偶之隱私,市府無權干涉。市府對於一審判決結果表示尊重,文化局為維護公有財產,與律師研議後已經提起上訴。而彩虹文創股份有限公司也反擊回應,彩虹村認養契約為黃永阜先生簽訂沒錯,但實際上黃永阜先生早已全權授權給彩虹文創執行長魏丕仁代理,契約中也有明確附上代理人授權書,團隊也在2022年6月於議員服務處和文化局碰面相談續約事宜,並未有未提出續約申請之情形。針對文化局強調彩虹村牆面彩繪附著於建物上,建物與附著物均屬台中市府所有,彩虹文創股份公司也強調,有關黃永阜畫作等版權為彩虹文創股份有限公司所有,且經法院公證,對於文化局帶頭不尊重著作權,團隊深感遺憾。彩虹文創股份有限公司也痛批台中市府文化局,其不但不尊重著作權,甚至還意圖將黃永阜先生的創作視為市府財產,深感震驚與遺憾。
失色彩虹村1/文創團隊被誣為潑漆「黑衣人」 文化局報警抓14人警局過夜
台中知名景點彩虹眷村因榮民住戶黃永阜為排遣時間,在原本準備拆除的老屋上作畫,成為國際景點,創下一年百萬餘人到訪人潮。孰料2022年時,彩虹爺爺背後團隊「彩虹文創」遭台中市府文化局無預警拒絕續約,團隊無奈之下依合約將眷村牆面進行復原,卻被文化局控告毀損、要求賠償150萬餘元,如今民事、刑事一審台中地院卻均判文化局敗訴。彩虹文創團隊也出面痛批文化局利用權勢潑髒水,明知牆面彩繪為團隊創作竟誣指工作人員是黑衣人洩憤潑漆,還將團隊14人全扭送警局過夜。彩虹爺爺黃永阜1924年出生於廣東台山,曾參加過古寧頭與823戰役,2007年得知鄰近眷村及周邊房舍面臨拆遷,遂以油漆作畫住家與鄰近壁面,繽紛童趣畫風引起社會關注,曾入選國際知名旅遊指南孤獨星球(Lonely Planet)「世界的秘密奇跡」最值得探訪景點,2024年初以101高齡辭世。彩虹文創股份有限公司挨告後,民事與刑事一審判決皆被判無罪,也讓執行長魏丕仁終於一吐怨氣。(圖/黃耀徵攝)拿出一審的判決結果,彩虹文創執行長魏丕仁一吐怨氣表示,終於有個結果能向大眾澄清當年被惡意抹黑的事實。魏丕仁表示,自己出身眷村,長年支持復興眷村文化,直到發現台中南屯區馬祖二村、干城六村等眷村準備進行拆遷工程,偶然發現緊鄰在眷村旁,但實際上卻非眷管範圍的彩虹眷村,因此與當年高齡已約90歲的榮民伯伯黃永阜結識,在照顧黃永阜的過程中,意外發現黃永阜儘管從未學過繪畫,但其筆下的畫作卻生動活潑,頗富童趣,加上黃永阜有將畫作版權出售的意願,魏丕仁見狀當即表示願意出資百萬餘元買斷黃永阜從前與未來的所有畫作版權,向法院公證後,於2015年成立彩虹文創公司,更一肩挑起照顧黃永阜生活起居的責任。魏丕仁指出,彩虹眷村的彩繪先是由黃永阜從自家居住附近的牆面與巷弄開始,原本僅有一小區域,隨著團隊成立與進駐,逐漸擴大彩繪範圍,卻在2017年時由於眷村房屋老舊不堪使用,隨時有崩塌風險,台中文化局派人前往翻修屋瓦,但其所施作的施工與翻新,卻直接將泥作覆蓋在爺爺原本已彩繪完成的牆面上,造成爺爺的原畫牆面毀損至少8成以上。隨著施工完成,原本的彩繪牆面已消失殆盡,而黃永阜爺爺也因年事已高,無法再負荷爬上爬下的彩繪工程,團隊為讓牆面重回彩繪樣貌,將爺爺的畫作以1:1投影方式投射至牆上,以爺爺的畫作為基礎,加上五彩繽紛的底圖,投入大量人力日夜趕工,從而形成如今大家所熟悉的樣貌。魏丕仁拿出過往團隊彩繪照片表示,黃永阜因年事已高,無法再進行牆面彩繪,自從原有彩繪牆面遭補強工程覆蓋後,就改由團隊接手以爺爺創作為基礎進行彩繪。(圖/當事人提供)而團隊在2017年被時任文化局潘姓科長說服,以黃永阜爺爺的名義,同時委託由魏丕仁所創辦的彩虹文創全權代理,與台中市府簽下時長3年的認養維護契約書,契約中明訂團隊得免費享用場地,惟相關水電、網路等所需費用與設備均需由團隊負擔,並須向市府繳交一年60萬元的認養費用,同時若因契約期滿「必須將房舍恢復原狀」後返還於市府,並未針對牆面彩繪有過多規範限制;相關契約於2020年期滿後,再度續約至2022年7月31日,然而彩虹文創團隊依約定於2022年6月契約期滿前一月向文化局表達有意願續約時,文化局卻表示須向上層討論,隨後再也無下文,直到同年7月24日無預警接獲媒體表示接獲市府通知,團隊不會續約。魏丕仁痛批,他們早在契約期滿前一月就已向文化局表達有續約意願,孰料文化局從未給過正面答覆,還在契約將期滿的前5日透過媒體單方面要求團隊在5日內必須全部撤出,讓他們措手不及,但也只能遵照市府意願著手搬離撤出,同時依契約規定將牆面彩繪覆蓋,從而讓房屋恢復原狀。魏丕仁痛斥,離譜的是當初契約明明黑紙白字寫明,房屋交還市府時需要恢復原狀,他們只是依規定在做復原行動,卻突然收到市府寄出一紙公文,要求他們「返還房舍時須保持彩繪牆面現狀」,不但被指出是不滿未續約「黑衣人潑漆」,事後還將團隊14人全數依毀損罪現行犯逮捕,在警局過了一夜才被釋放,因此被迫走星光大道,讓他們名聲全毀。魏丕仁對此強調,團隊每年投入約百萬元經費對彩虹村進行維護整修,針對破損牆面定期進行補修與重繪,而台中市府文化局「一直知情」,且從未提出相關異議,卻在契約期滿時被文化局反咬「惡意潑漆破壞」。如今文化局控告魏丕仁等毀損與求償150萬元的民刑事訴訟,一審文化局均敗訴,讓魏丕仁終於一吐怨氣,痛斥文化局對他們進行長達2年的霸凌與抹黑,怒要台中市文化局「還他清白」。對此,台中市府文化局至本刊截稿前仍未加以回應。
尪比婆婆早逝!大姑們逼簽協議書「繼承房產者奉養我媽」 她傻了
一名人妻抱怨,老公死後,自己繼承了房子,豈料,老公的姊姊們竟要求,要繼承房子可以,但必須簽下協議書,裡面的內容包括要負擔起婆婆的各種費用等,讓她相當傻眼。人妻在《毒姑九賤婆媳討論區》表示,公公往生前,3名大姑帶著公公把可收租的房產過戶到自已名下,每月租金5萬元,公公遺屬交待要給婆婆收到百年,在公公往生後,遺囑交代透天房要留給她的老公繼承,不料老公比婆婆早離世,唯一繼承的透天房子,便由她和2名未成年子女共同繼承。人妻透露,沒想到,3名大姑竟要她簽下協議書,並要把內容到法院公證。內容包括,繼承老公房產義務,就是每月要給婆婆孝養費,日後婆婆生活費、醫療費、長照費、喪葬費用,要由繼承房產者出資奉養,只要是男方的家人,大家都可以一起住在家裡。除此之外,凡繼承房產者需繳納房屋稅、地價稅、房屋修繕費等諸費用。人妻傻眼直呼,「請問大家看到這樣的協議書內容,心裡會有何感想。」貼文一出引起討論,網友紛紛留言「不用簽」、「這律師費是一定要花的」、「理她們幹嘛,繼承辦一辦吧!又沒她們的事」、「千萬不要簽」、「他們要告妳也沒辦法告妳」、「不用理她們,上法院解決」。
牛羊群逛大街!金門畜牧問題惹民怨 養牛遷移長達10年未見進展
金門縣政府最近積極推動建立「畜牧專區」,雖然關注到環境衛生、水源保護和道路交通安全等重要問題,但長達十餘年的養牛戶遷移問題依然未見進展,尤其是那些汙染山外溪上游水源的養牛戶,另外,一些畜牧業者更放任羊群在馬路上「逛大街」,嚴重影響到交通安全,卻又無法用專法有效管理,引發眾多民怨,多位縣議員對於縣府的無所作為感到極度不滿。議員蔡其雍指出,自從近十年來縣府與山外溪上游的養牛戶開始討論牛隻遷移的問題後,雖然2014年5月20日金門地方法院民事庭已經進行調解,要求該養牛戶自行拆除地上建物,但直到2022年11月,雙方再次簽署牛隻遷移備忘錄,業者卻仍然未見動作,最近更有新的情況,甚至在合約時限快到的時候,又增加新的設施,這讓先前的協議形同虛設。面對這樣的情況,蔡其雍建議縣府應盡快訂定「設置畜牧場管理辦法」,並且嚴格執行,尤其是針對那些長期侵占國有地和無視環境保護的畜牧業者,並強調,這些業者不僅影響水源和環境衛生,還對當地居民的健康構成威脅,特別是隨意處理死去的牲畜問題,更是無法容忍的。隨處可見牛的屍體,對環境造成髒亂影響。( 圖/翻攝畫面) 蔡其雍表示已花1年多的時間,打至少50通電話和各種單位溝通,終於在2024年5月底與1位姓陳的養牛業者簽署合同,並且由法院公證,確定在7月12日之前完成牛隻遷移的作業。金門縣政府表示,已經協助這位陳姓畜養戶,取得塔后段國有地的土地遷移,並且在各方面積極協助處理牛隻遷移前的準備工作,但是由於業者的配合意願不高,導致整個遷移進程一再拖延,對公共利益造成嚴重的影響,目前已寫信請求國產署終止租約,並且暫停對這位業者的酒糟配送,儘管如此,業者還是未見改進,已經積累85萬元的罰款,並且將根據情況繼續分別處罰,若這些罰款不被繳納,政府將可能沒收其牛隻。蔡其雍還指出,還有一些畜牧業者讓羊群在路上自由走動,影響到交通安全,但僅僅開出300至600元的罰單,畜主對此似乎毫不在意,引起當地居民抱怨,呼籲政府應該加強法律法規的制定和執行力度,以解決長期存在的問題,並且讓畜牧業與社會發展和諧共存。
柯市府讓新壽補投標資料 林延鳳:公僕淪為財團的家僕?
北士科案持續延燒,台北市議員林延鳳6日再揭露,新光人壽投標T17、T18時,資料原有缺漏,但柯市府為趕決標,也為了不讓該唯一投標者「功虧一簣」,竟還令其下次會議限期補正,而標規容許招標機關雖有這種裁量權,在採購實務極為罕見,柯市府面對只有一家廠商投標,該廠商還犯這種低級錯誤,卻未直接宣布「資格不符」流標,寧可等新壽送資料來再說,令人懷疑此案從事前訪談到資格審查,對該廠商服務備至,質疑柯市府是「從公僕淪為財團的家僕」。林延鳳指出,2021年9月30日柯市府審查新壽資格標時,發現未提供董事會紀錄和代表人印章樣式「公證」,依照柯市府訂定之標規,非政府所出具之文書皆須經法院公證或民間公證人認證,但同時該標規又稱除了「價格標單」和「押標金證明文件」不能補正之外,其他經市府同意都可以令廠商限期補件或補正,於是柯市府同年10月4日函請新壽應該8日下班前完成補正,給該公司超過一週的時間準備,新壽隨即於7日補件,隨即於13日通過審查並以「低價」得標。林延鳳表示,《政府採購法》第33條第3項規定「機關得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允許廠商於開標前補正非契約必要之點之文件。」何謂「開標前」?根據工程會網站「常見問答集」指出「係指所有投標文件(包括有資格標之情形)之啟封前」,還強調「開標後任由廠商補正,對其他廠商並不公平。」以新壽這種都已經由審查單位檢視相關資料的狀況,當然是「開標後」,同時相關公證資料之目的,在於董事會議紀錄與負責人印章之真偽,對契約之成立與否有顯著影響,依照《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2條第4款之反面解釋,當然不屬於「非契約必要之點」,縱使標規容許廠商補正,但很可能有違反採購法之虞,這點檢調或中央採購業務主管機關也應介入釐清。林延鳳說,經詢問市府其他採購業務人員後得知,通常在一般採購業務開標當下,如果發現資料有漏,會請廠商代表即時說明,或者「打電話叫同事立刻送來」,並不會毫無通融餘地,但若當天無法補正,通常就會被判定資格不符,所以以新壽這種能事後限期補正的情況「他從沒遇過或聽過」;林延鳳也感慨,如果當時換作是其他廠商,柯市府還會這麼貼心嗎?換作是其他市府,新壽還能像這樣「犯了低級錯誤還有機會補救」,日後再「賤價標得大面積科專用地」?林延鳳說,套句前市長柯文哲名言「財團拿刀叉吃人肉」,她認為這些情況形同柯市府看到「財團刀叉落地」,還會小跑步自動上前幫忙換一副新的,不禁令人感嘆過去柯文哲曾說財團刀叉吃人肉,當了市長後完全變了樣,過去標榜「公開透明」的廉能政治價值成為口號,經不起檢驗完全破功。
力暘案風暴打擊公務員士氣 能源署澄清:通案性審查非圖利行為
台南地檢署2024年4月26日起訴力暘案官商15人,經濟部能源署林姓組長也在起訴名單,能源署對此說明指出,本案起源為農委會(農業部前身)在2020年7月28日增訂農變要點,限制小於兩公頃(通稱「小二甲」)農地作光電使用,但農業部原先所要求的審查資料,在實務審查中難以執行,能源署才與農業部及各縣市政府研商後,建立通案審查原則,協助地方政府續行審查。不宜將全國一體適用的通案性政策視為圖利行為,以免打擊公務員士氣。經濟部能源署指出,農業部2020年7月28日增訂農變要點,規定小二甲農地不同意以用地變更方式設置太陽光電,並於同年7月31日生效。經濟部、農業部及各縣市政府研商後,建立全國各縣市申請案「一體適用」的審查原則,「通案性」審查所有光電業者的申請案,政策上並無偏袒特定縣市、特定業者,不宜將全國一體適用的通案性政策視為圖利行為。經濟部將配合法院審判程序辦理,但也呼籲應秉持勿枉勿縱原則,以免打擊公務員士氣。能源署指出,就跨部會、中央地方研商後,所提出下列3種審查樣態中,業者都需要有土地明確範圍。1.採地政機關意見書,須在2020年7月31日前函詢地政機關且附明確土地清冊;2.採台電併審系統衝擊範圍,須有2020年7月31日前,經台電公司受理審查,且農地變更土地已有明確範圍;3.採土地整合之直接或間接佐證證據,亦須取得2020年7月31日前地主使用意向書、租約證明、法院公證證明文件等文件。能源署強調,農業部原先所要求的審查資料,因為在實務審查中難以執行,例如台電公司的輸電等級併聯審查意見書並「沒有」要求業者應檢附土地清冊規定,而6.5GW達標計畫也是上位推動政策,同樣「沒有」相關對應案件清冊,因此經濟部能源署才與農業部及各縣市政府研商之後,建立通案審查原則,以協助地方政府配合前述規定續行審查。
惡劣詐團!誆稱「地院主任」騙婦50萬得逞 南市警獲報速逮31歲車手
台南市東區一名廖姓婦人慘成詐團下手目標,先是被以假冒為台北地院主任指稱涉入案件的來電詐走「刑事保證金50萬元」後,又於3月初時再被要求繳付42萬元,所幸婦人及時察覺異狀,並在經報警後順利逮獲31歲的楊姓車手,當場將詐團設下的圈套一舉戳破。台南市警一分局指出,後甲派出所係自11日時接獲此詐騙案通報,當時71歲的廖姓婦人在電話中表示,她曾接獲一通來自台北地方法院主任的來電,且聲稱婦人因證件遭到冒用而涉入一樁洗錢案,並要求支付50萬元刑事保證金得逞,並在多日後又來電要求支付42萬元,然婦人係自行查證後驚覺已受騙,而連忙至派出所報案。後甲派出所林海平所長表示,在受理廖婦報案後,即成立專小組著手調查,且在知悉雙方欲於12日面交後,便出動大批警力前往埋伏,並於當日午間11時許,成功在東區富農街2段一帶,一舉將出面取款的31歲楊姓男車手逮捕到案,全案共查獲假法院公證本票1份、假證件1張、手機1支等證物,訊後依詐欺、洗錢防制法等罪嫌將楊男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南市警一分局提醒民眾,若接獲自稱檢警人員來電,應注意檢警絕對不會在電話中通知、傳喚或製作筆錄,亦不會要求匯款、轉帳、交付金融帳戶密碼及監管財產,若對方提出這類要求,應多加提防、謹慎查證;民眾如接獲可疑來電或訊息,可撥打165防詐騙諮詢專線查證,或致電110報案,並謹記「一聽、二掛、三查證」的原則,才能避免成為詐騙集團設局欺騙的肥羊。
台人婚禮穿著太隨便? 外國人驚「不理解」:還穿T恤牛仔褲進五星飯店
什麼場合應該穿著正式?兩性作家黃越綏近日分享,最近有幾位歐美及日本的國外朋友,與她聊過參加台灣婚禮的心得,表示雖然台人相當熱情、餐點也十足豐盛,但唯一不能理解的是,即使在正式婚禮、莊嚴的廟宇慶典時,多數人卻穿著隨便,「甚至連T恤牛仔褲和球鞋都可以公然進出五星飯店」。黃越綏提到,這種情形鮮少會發生在國外的大都會地區,除非是訂房遊客,否則有可能會被飯店拒於在外,而遊客還不能夠控訴飯店有歧視,「因為五星以上的評價,對飯店經營者而言,是同行至高的榮耀,而他們的商業行為本身就標榜著,只服務值得他們服務的對象」。黃越綏回憶道,40年前在義大利看歌劇時,就發現在劇院的入口處,附設有西裝外套出租,當時感到非常莫名與訝異,後來才知道,進入歌劇院有禮儀的規範,且已變成一種文化傳承;不過,黃越綏也直言,事過境遷,自己也沒有再去看過歌劇,加上自70年代美國嬉皮自由風格的影響,是否有所改變也說不定。兩性作家黃越綏。(圖/翻攝自臉書/黃越綏)黃越綏進一步指出,婚禮或慶典之所以要講究儀式感,就是強調和重視它的存在感和重要性,結婚是一生一世的重要宣示,婚禮則是獲得親朋好友祝福的喜宴,不能等閒視之,因此才需要隆重打扮赴宴參與。而她也坦言,自己曾經受邀參加新人到法院公證結婚,雖然夫妻倆都穿牛仔褲,但她還是穿著正式的套裝前往祝賀,「因為對我而言,禮不可廢」。對此,不少網友感到認同,紛紛留言表示,「要注重禮儀應該是不要隨便穿」、「應該要穿正式服裝出席這也是對主人的尊重」、「這些都已見怪不怪了,反倒是你穿得很正式的出席婚宴大家都覺得你很奇怪,讓自己感覺不自在」;而也有人認為,「世俗的觀念不重要,重要在人心和人性」、「時代不同了!西裝並非代表莊重」。
姊嫁負債老公常回家討錢 媽獨留財產給她3兄妹傻眼
現今仍有許多家庭有重男輕女觀念,不過有一名女網友卻表示,媽媽只偏心姊姊一人,因為姊夫負債,所以姊姊常常回家討錢,對媽媽完全不聞不問。媽媽長期住在大哥家,女網友與妹妹會定時給孝親費,不過近日媽媽卻突然告知,要把房子跟存款都給姊姊一人,讓兄妹3人傻眼至極。一名女網友在「匿名公社」上發文,說明家裡有4兄妹,依序為哥哥、姊姊、原PO與妹妹,她的媽媽不是重男輕女,反而是指獨愛姊姊一人。原PO表示,媽媽原以為姊姊能嫁一個有錢的老公來照顧她,結果事與願違「沒想到嫁個家裡負債的窮老公,常跟媽媽要錢」。原PO進一步說明,姊姊已快掏空媽媽的積蓄,而且對媽媽不聞不問,多年來都是兄妹3人在照顧,且媽媽平時住在哥嫂家,她跟妹妹都會定時給孝親費。但是媽媽卻完全不把盡責的兄妹3人看在眼裡,甚至常發脾氣,動手打孫子,為此已跟哥哥嫂嫂鬧翻了。怎料,媽媽突然告知要把房子、存款全部給姊姊,甚至要到法院公證。這讓原PO表示非常不公平,因為平時媽媽的生活開銷,甚至連住院費都是原PO兄妹3人在處理,所以原PO決定要堅持保護自己權益「我們能要求分媽媽財產嗎?」文章曝光後,有不少網友留言表示「告訴你媽,拿到錢的人養她,就這麼簡單」、「還分什麼財產,乾脆連你媽都送給你姊,這樣不就無事一生輕嗎」、「建議直接找代書或律師徵詢,母親要給誰是她的權利沒錯,但爭取屬於你們的,也是你們的權利」。
2年半前賣車!卻遭買家搪塞「失業、母親過世」欠款 他至今未收到錢氣炸
一名網友表示,2年半前賣出一輛車,卻被買家搪塞各種理由拖欠款項至今,對方一下透露確診,之後又說失業、母親過世,因此無法牽車,讓身為賣家的他直呼沒天理,不禁詢問「怎解」?原PO在「爆怨公社」表示,自己賣車給一個人,卻被拖了2年半不付錢,買家一下說是確診,一下透露失業、公司倒閉,甚至瞎扯母親過世。不料,後來原PO乾脆要求買家還車,又被對方告知「無法牽車」。根據曝光的對話截圖可見,買家表示,車子胎紋沒了,擔心開去高速公路會被開單,就連冷氣也有故障,「我真不知道該怎麼交給你。」原PO見狀怒回,「車拿走2年半,沒付一塊錢,你現在跟我講這個?」事後他也相當無奈,「請問這種能有什麼天理?怎解?」買家總用一堆藉口搪塞、拖欠買車應付的款項,原PO氣炸,但也不知如何是好。(圖/翻攝自「爆廢公社」臉書)貼文一出引發熱議,網友相繼表示「有合約的話應該可以告」、「個人賣車需要法院公證,(如果)口頭交易就過戶了,你就當作拿一輛車看清人性」、「不要臉的人理由都好合理」、「賣的當下就該請對方辦貸款了」、「搞不好車已經被賣了」。此外,也有網友提出質疑「可以忍2年多都不告,也是另一種厲害」、「賣家是怎麼讓買家牽車的?沒有付錢?沒有過户?買賣合約?太多不合理的疑問,這篇是討拍文還是抱怨文我也搞不懂了」、「正常人兩個星期就報警了」、「沒付一塊錢車為什麼要給他開走」、「為什麼可以拖到2年多?3個月內沒收到錢,車子就準備拖回來了,你本身問題也很大」。
為愛私奔卻屢遭虐待! 她逃回家竟被找上門殺害「父母也受牽連」
印度一名女子不顧父母反對,執意和交往沒多久的男網友私奔並生下一子,結果女方因受不了屢遭虐待,憤而報警送男方入獄,自此帶著兒子回家生活。不料,一家四口24日就被保釋出獄的男子上門殺害,除了仍在襁褓的兒子,無人存活。根據《新德里電視台》報導,24歲女子僧伽蜜多(Sanghamitra Ghosh),2020年6月在網上與25歲男子納齊布爾(Nazibur Rahman Bora)認識,雙方迅速墜入愛河,還瞞著家人去法院公證結婚,計劃同年10月私奔到加爾各答,但因女方被親人帶回家中作罷。不料,僧伽蜜多隔年年初再度和納齊布爾私奔,此次的目的地改為清奈,2人就此同居5個多月,直到8月搬去加爾各答,當時女方已有身孕,並於11月產子,結果才又過了4個多月,父母就看到僧伽蜜多帶著兒子出現在家中,並稱受不了屢遭虐待,已報警將納齊布爾送進監獄。不過,納齊布爾只在獄中待了28天就獲保出獄,曾對僧伽蜜多要求探望兒子但遭拒絕,居然闖進女方家中,持刀殺害女方及其父母,後便帶著9個月大的兒子逃亡,不顧倒在血泊、奄奄一息的3人,不久後才自首。當地警方目前聯合相關單位釐清事發細節,全案仍在調查當中。
人妻整理收租房忙翻…求尪幫忙1事被回嗆 怒喊「取消繼承權」網戰翻
只要牽扯到金錢利益,關係再好的人都可能撕破臉。一名人妻抱怨,自己從家人手中繼承了一間收租房,最近因為要整理房子,有很多事情需要處理,有時候實在忙不過來,會要求丈夫幫忙,誰知對方竟回嗆「那又不是我的房子,關我什麼事!」一席話讓她當場氣炸,希望取消男方在法律上的繼承權。原PO在臉書社團「買房知識家 A你的Q」發文,「家裡因為怕我婚姻辛苦,讓我繼承了一間收租房。因為最近整理房子,非常多事情,我很少要求先生幫忙,有時候不得已請他幫忙小忙,例如幫忙買菜瓜布,先生總是嗆我,那又不是我的房子,關我什麼事!」人妻憤怒表示,「面對這種自私自利的男人,請問該怎麼辦?如何取消他在法律上的繼承權?是不是該準備遺囑?指定繼承人?房子需要信託或設定嗎?」貼文曝光後,有網友直言「房子在你名下,對方要不要幫妳,你無權決定,而且還有一個重點,為什麼他要幫妳?妳房子分他一半嗎」。另一派人則建議,「離婚是最一勞永逸的方式。若不想離婚,關於繼承權,應該只能請律師幫忙,並且公證」、「離婚就好,繼承來的房子我記得不算在夫妻共有,有房子收租不用擔心找不到男人陪你,態度絕對比你現在老公好」、「如果是擔心死後的分配權,真的就是遺囑法院公證,但他還是擁有特留份權利,如果都不想給,真的只有離婚切割」。(圖/翻攝自買房知識家 A你的Q臉書)
吳志剛已婚卻周旋2名超辣熟女 親上火線回應3人關係
國民黨前黨主席吳伯雄的次子也是台北市議員吳志剛,已婚多年卻屢次傳出緋聞,近日又被拍下與一名超辣熟女幽會,過去傳出緋聞的櫃姐也仍有互動,已婚身分卻又周旋熟女,這樣的行為也引發熱議,3日下午他現身台北市議會,親上火線接受訪問,並回應與兩位女子的關係。吳伯雄二公子吳志剛1996年在台北地方法院公證結婚。(圖/報系資料照)台北市議員吳志剛被拍到周旋兩名熟女,自己又已婚多年,引發熱議。吳志剛除了在臉書粉專發文寫下,「謝謝大家的關心,私領域的事情,請讓我自己面對跟處理,對於在開議期間因為私事佔用公眾版面,感到非常抱歉。請各位繼續監督本人的選民服務及問政成績,謝謝大家。」下午他現身台北市議會工作,也親上火線接受媒體訪問,表示造成社會資源浪費道歉,並稱與2位女性友人「都是朋友」。
老婆外遇與情夫私奔!丈夫氣不過勾引情敵妻 意外促成「2段戀情」
印度哈比爾邦(Bihar)日前一名人妻與已婚男子發生婚外情,2人甚至一同私奔,丈夫得知這件事後氣不過,決定勾引對方的妻子進行報復,沒想到2人最終陷入愛河,意外促成2段新戀情。根據《今日印度》報導,印度哈比爾邦(Bihar)的尼拉甲(Neeraj Kumar Singh)在2009年和妻子露比戴薇(Rubi Devi)結婚,兩人育有兩子兩女,未料露比戴薇卻與住在娘家附近的已婚男子穆克許(Mukesh Kumar Singh)發展婚外情,露比戴薇更在去年2月帶著3名孩子與穆克許一同私奔,僅留下一名女兒給丈夫尼拉甲。尼拉甲得知此事後非常氣憤,便決定勾引穆克許的妻子進行報復,很巧的是,穆克許妻子的名字也叫做露比戴薇。而2人在經過多次通話及聊天等互動後,尼拉甲對這位露比戴薇產生情愫,隨後2人便陷入愛河,並在今年2用正式到法院公證結婚。而這位露比戴薇和前夫在結婚期間也有生小孩,尼拉甲得知後也接受她的孩子,隨後露比戴薇便將小孩帶去與尼拉甲一同展開新的生活。
照顧獨居老人8年 好心男獲得一棟房
好人有好報!中國上海有一名男子,10年前扶起快摔倒的老人,2人因此結識,隨後他開始照顧這名獨居老人,時間整整8年,老人為了表達感謝,去世前把自己的遺產都留給他,包括靜安區的一棟房子,消息曝光後,掀起一陣熱議。據了解,男子2012年中午在吃飯時,看到對面的老人要離開,但雙手撐著桌子,有些吃力,他見狀立刻上前幫忙扶了一把,2人從此結識,了解到老人的兒女已經成家,自己一個人居住,後來他開始頻繁去照顧老人,2014年開始一起生活,照顧老人的生活起居。幾年之後,他們到法院公證簽訂意定監護,讓男子成為自己的監護人。男子後來成為老人的監護人。(圖/翻攝自微博)老人把晚年的大小事都交給男子處理,並把遺產分配好,2021年過世前,將名下一棟位於上海靜安區的房產留給男子,並囑託他:「晚年自己要把握好,不要過早託付給孩子,人都是會變的,跟你感情不深的話,也不一定能照顧好你」。消息一出,引發熱烈討論,網友紛紛留言,「挺好的,前提是雙方都是真誠誠信的人」、「無論他倆真正關係是什麼,那都是他們的事情,他們做到了對對方承諾的事情,相互陪伴,有始有終就行了」、「不管照顧老人的目的是什麼,人家是完成了自己的承諾,是誠實守信的,也確實照顧的很好這就夠了!」、「如果我老了,還沒有子女,我希望有人能給我照顧到死,我也把房子給他」。
準新娘月底要結婚 發現家人打賭「新郎什麼時候會後悔」氣炸
結婚是人生大事,通常親朋好友都會給予祝福,沒想到國外有一名準新娘,原本在月底要舉行婚禮,卻得知家人在打賭「她的婚姻要多久才會失敗」,讓她感到相當憤怒,決定要取消婚禮。這名準新娘在《reddit》討論區透露,她本預計8月底結婚,卻從表弟的口中聽到,家人不看好她的婚姻,打賭「未婚夫多久才能意識到,娶了不是期待中的老婆,而感到後悔」,她覺得這樣太過分,計畫將婚禮取消,改在法院公證結婚就好。準新娘向家人表達不滿,然而對方反而覺得她太激動,認為只是一個無害的玩笑,而且未婚夫想要的是聽話的家庭主婦,但她顯然沒有這樣的個性,嫂子開玩笑說道:「會確保妳的未婚夫直到婚禮結束才知道」。準新娘打算取消婚禮。(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準新娘坦言,她已經很不高興了,嫂子的笑話更是讓她心情變糟10倍,一氣之下宣布要取消婚禮。家人奉勸不可以取消,因為會引來其他人談論,男方的家人也會不開心,但她表示自己不在意,「你們可以告訴大家,為何我不想舉行婚禮」。即使爸媽告知不要取消婚禮,否則以後會後悔,而且會害全家陷入尷尬的窘境,不過這名準新娘心意已決,「我不會退縮」。貼文曝光後,網友紛紛留言給予建議,「不要取消婚禮,但不要邀請妳的家人」、「這是妳單方面的選擇,妳未婚夫沒有發言權嗎?也許他仍然會希望家人在場」、「妳取消婚禮」、「有問題的是妳的家人,為什麼要懲罰妳的未婚夫?」
烏龍重婚1/美魔女要「離緣」才知涉重婚 衰遭第一任尪「離婚2次」
桃園一名A小姐(化名,63歲)2019年間和第二任丈夫鬧離婚時才被法院告知「免離」,因為她1986年間第1次婚姻仍有效,而第一任丈夫大明(63歲,化名)得知此事後提起離婚訴訟,一審二審法官都判離,讓A小姐相當憤怒。她淚訴多年前大明不告而別,還請姊姊出面勸她離婚,對照如今判決,A小姐等於被同一人「離婚2次」,讓她怒控「我從頭到尾沒做錯事,為何要被離婚?」A小姐是緬甸華僑,五官深邃,雖然年已6旬,但一頭烏黑長髮加上白皙皮膚,堪稱美魔女,不過近2年來因為婚姻問題吃了不少苦頭,因為她怎麼也想不到36年前的第一段婚姻至今仍屬有效,還害自己涉及重婚。回憶起與第一任丈夫大明相遇,A小姐說1978年暑假自已是師大新鮮人,坐公車偶遇大明即被對方驚為天人,不僅上前搭訕,還展開猛力追求,天天到宿舍站崗、打電話,終於將A小姐追到手,雖然大明遠在成大念書,2人一南一北,但書信來往頻繁感情深厚,寒暑假時A小姐直接住在大明台北家中,當年師大畢業典禮,大明奶奶也到場參加,而大明二姊結婚,家族合照中也有A小姐倩影,她儼然已是家族公認的準媳婦。2人相戀8年,1986年間大明服完兵役被爸媽安排到美國居住,希望他能取得綠卡,也叮囑A小姐之後一起到美生活,但就怕兩人感情生變,A小姐說大明慫恿她,在他赴美前2人先到法院辦結婚公證,當天即由大明二姊擔任見證人完成公證,大明也承諾回台後即稟明父母補辦婚宴以及到戶政事務所登記,不過大明僅到美國一年,就耐不住相思之苦匆匆返台。A小姐師大畢業後被分發到花蓮任教,與大明當起周末夫妻,不過1989年間3月間,A小姐回台北和大明看完電影,2人在台大附近閒逛時,一名女子衝過來抱住大明哀求「不要離開我!」A小姐才知道有了第三者,2人感情開始生變,常有口角。A小姐五官深邃,長相標緻,她說跟第一任丈夫相戀8年才步上紅毯,而當年對方故意搞消失,可能是因不想離婚、分她財產。(圖/讀者提供)1989年底,大明的姊姊約A小姐見面,詢問「妳想不想離婚?」A小姐說不認為2人間感情已逝,便拒絕此一提議。隔了2天,大明約她到石門水庫2天1夜小旅行,期間也未提起隻字片語,她以為婚姻不易,2人終會重修舊好,沒想到大明卻開始鬧消失,找不到人,A小姐也賭氣不找對方,就這麼過了4年,直到1993年小姑告訴她,叫她不要再等了「我哥已經跟別人成家,應該也找律師處理好離婚事宜。」至此,A小姐徹底死心,恰巧那時小她12歲的第二任丈夫小龍(化名)對她猛獻殷勤,她才放開心胸接納對方,1994年2人結婚,婚後育有1子1女,家庭生活平凡幸福,未料,婚後20多年某天,小龍無意中得知妻子竟然曾結過婚,因此氣急敗壞,和A小姐感情降至冰點,並開始流連在外,不願回家。眼看婚姻名存實亡,2019年間A小姐打算慧劍斬情絲跟2婚夫小龍離婚「兩清」,她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但竟被告知「不用辦離婚」,因為A小姐的第一段婚姻還存在,因此她與小龍的婚姻是無效的。A小姐多次向戶政人員表達「我想保住第2段婚姻!」卻通通遭駁回,因為從市府民政局到內政部、法務部,主管機關全認為A小姐第一段婚姻存在。由於大明也算是重婚,A小姐用盡各種方法聯繫大明,希望私下討論出解決方法,未料對方直接向法院訴請離婚,法官也依多年未有同居事實,一審二審都判准離婚。A小姐相當不甘心,她說自己等於被同一人離婚2次,情何以堪,加上她得知大明現在為3家科技公司負責人,對照自己處境,又回想過往「我在大明身上浪費16年,且當年借他好多錢,都沒還我」,A小姐吃了秤砣鐵了心,她認為「錯誤較多的一方無權提出離婚」因此上訴提出離婚無效,還要跟「負心漢」分財產,為自己討公道。至於A小姐和大明所涉及的重婚罪,由於已超出法定的20年追訴期,因此檢察官不予起訴。對於被控搞消失又離婚A小姐2次一事,電子公司董事長大明澄清自己絕非負心人,他說當年雙方相處出問題,甚至無法溝通才會選擇離婚,且雙方是達成共識和平分手,怎料多年後A小姐竟重提舊事。他更透露,A小姐曾想把自己二婚所生的子女冠他的姓,但雙方做了親子鑑定,確認小孩不是他的,法院也判A小姐敗訴,這一連串舉動讓他懷疑A小姐都是「為了錢」,因為A小姐還曾開價3億和解金,他說自己是胼手胝足創立公司,不是有錢人,這個價錢太離譜,未來一切都將交給司法,相信會還自己一個公道。拿出當年法院公證的結婚證書,A小姐說16年青春都給了第一任丈夫,未料婚後雙方情變,事隔多年竟害她身陷重婚烏龍。(圖/攝影方萬民)
烏龍重婚2/美魔女不甘「被離婚」 怒向科技業老董前夫追討財產
到法院訴請離婚卻被告知自己犯了《重婚罪》,竟然連離婚都免了!桃園一名6旬美魔女A小姐(化名)因此第2段婚姻不保,她怒控當年沒辦離婚就失蹤的第一任老公大明(化名),現在飛黃騰達成為多家科技公司老闆,對方得知重婚後提出離婚訴訟,一審、二審都判准,A小姐說在兩人關係中自己總處於弱勢,還被「負心漢」拋棄2次,新仇舊恨交織下,她怒上訴離婚無效,還打算要和大明分財產,幫自己討公道。對此,律師王志超表示,大明明知自己跟A小姐已在法院公證結婚,雖然2人未辦喜宴、未去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但依照當時民法之規定,2人的婚姻已經是有效成立,後來大明想放棄這段關係卻未辦理離婚,跟A小姐失聯再與別人結婚,因此無法主張他跟A小姐婚姻關係無效,才在一審二審法院都認為2人婚姻關係是有效存在。不過,如A小姐要求夫妻財產分配,大明可能會向法官主張雙方多年從未有同居的事實,進而請求法官酌減分配夫妻之剩餘財產。律師王志超表示,如A小姐訴請離婚無效,要求分配財產,對方可能主張雙方多年未有同居事實,進而請求酌減分配。(圖/律師王志超提供)本刊調查,刑法第237條 《重婚罪》規定,有配偶而重為婚姻或同時與2人以上結婚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民法 985 條 《重婚罪》中規定,有配偶者,不得重婚,也就是一人不得同時與2人以上結婚。因此A小姐和大明兩人的第二段婚姻,根據民法規定都已被撤銷,被認定是無效;至於A小姐和大明所涉及的重婚罪,由於已超出法定的20年追訴期,因此檢察官不予起訴。此外,結婚要件2007年5月23日民法修正,從「儀式婚」改為「登記婚」,也就是從2008年5月23日起,結婚新人需親自到戶政事務所申請登記,結婚證書上有2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做結婚登記,才正式生效。王永慶一夫三妻案牽涉重婚罪官司受到矚目,由於關係千億遺產分配,三房李寶珠曾提出確認配偶權訴訟。(圖/報系資料照)重婚罪官司中,最知名的就是當年台灣首富王永慶一夫三妻案,王永慶身分證配偶欄上為大房「王月蘭」,但他身邊還有二房楊嬌以及三房李寶珠。由於王永慶過世後留下千億遺產,但與3個妻子結婚當時都有公開儀式及2個以上證人,適用1985年以前的舊《民法》,婚姻有效,如果一夫三妻獲法院認證,遺產分配將大洗牌,也因此三房李寶珠2019年提出確認配偶權訴訟,並被法院認定雖為「重婚」,但仍是王永慶的現存「配偶」。對於被控搞消失又離婚A小姐2次一事,科技公司董事長大明澄清自己絕非負心人,他說當年雙方相處出問題,甚至無法溝通才會選擇離婚,且雙方是達成共識和平分手,怎料多年後A小姐竟重提舊事。他更透露,A小姐曾想把自己二婚所生的子女冠他的姓,但雙方做了親子鑑定,確認小孩不是他的,法院也判A小姐敗訴,這一連串舉動讓他懷疑A小姐都是「為了錢」,因為A小姐還曾開價3億和解金,他說自己是胼手胝足創立公司,不是有錢人,這個價錢太離譜,未來一切都將交給司法,相信會還自己一個公道。
詐團新招「確診要匡列隔離」 桃園退休翁遭騙5百萬
疫情持續延燒,竟也成了詐騙新招!桃園市1名7旬徐姓退休老翁,3月間接到自稱檢疫所的工作人員來電,誆騙他已確診須匡列隔離,徐翁莫名其妙表示沒去過檢疫所,隨後有檢察官、銀行行員以各種詐騙話術,要徐翁將錢全轉入某一帳戶內,詐團再將款項全部提領一空,徐翁遭騙523萬元,退休金全打水漂,讓他氣到捶心安。警方表示,徐翁退休後倚賴退休金及保險金過生活,今年3月間接到檢疫所電話,對方表示他確診得匡列隔離,隨後要求加LINE,接著有自稱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來電,指稱查出徐翁名下帳號曾向某銀行借取新台幣1千2百萬元,該銀行已提出抗告。徐翁聽到相當緊張,辯說並無此事,接著假檢察官稱此為重大刑案尚偵辦中,請徐翁務必遵守法律保密條款,不可洩漏給第3人知悉云云,否則會接受法律制裁。對方表示,已協助徐翁向地方法院公證處申請暫緩處理及不讓銀行律師團扣押財產,指示徐翁在遭扣押前,可先將名下財產包含基金、存款等解約存至名下同一帳戶,再要求徐翁申請網路銀行及約定帳戶,並依假檢察官於LINE內提供的帳號、密碼做設定。徐翁不疑有他,前後5次從名下郵局、銀行帳戶提款並存入自己另一個銀行帳戶,對方更要求徐翁每日9時及16時以LINE網路電話報告行程及進度,且每次通話完畢要刪除所有聯繫紀錄,直到上週徐翁的外甥欲向其借款,徐翁表示資金遭凍結,其外甥才驚覺他可能遇上詐騙,趕緊報警。經查,徐翁存於帳戶內的523萬元已遭對方設好帳密分6次轉帳,提領一空,徐翁看著老本全沒了,氣到捶心肝,更憂心日後生活。刑事局呼籲,近來詐騙集團以疫情、假檢警、監管帳戶等相同手法,指示被害人申請網路銀行約定帳戶並要求提供帳號密碼,提醒民眾切記,檢警不會監管任何的人帳戶,更不會要求設定網銀帳密或收取現金存簿,對方如用「身分遭冒用協助申請資金公證」、「監管帳戶」等關鍵字就可能是詐騙集團!民眾如有任何疑問,可立刻撥打反詐騙諮詢專線165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