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追訴期
」 逃亡 追訴期 殺人偷刻女兒印章辦放棄繼承「財產全都弟弟的」 母沒拿到孝親費:養妳不如養條狗
雖然每個孩子都是親生的,但大部分父母還是很難做到公平。一名女網友抱怨,媽媽居然偷拿她的印章去做拋棄繼承的動作,甚至把財產都留給弟弟,讓她相當心寒。原PO在《毒姑九賤婆媳討論區》表示,爸爸在她小時候癌逝,留下一間房子,後來媽媽帶著她和弟弟改嫁;上高中之後,媽媽常講「以後我們家的財產都是弟弟的,知道嗎」,讓她既困惑、又不爽,原本以為不管怎樣,女兒還是有財產特留份,結果在查戶籍資料時,意外發現,媽媽盜印了她的印章去做拋棄繼承的動作。原PO說,「我真的不相信我的媽媽,她在我國中二年級的那一年盜刻了我的印章,用我的印章,拋棄我爸的財產繼承,我問過律師,因為年代已經過了法律追訴期,我完全拿我媽沒有辦法,然後我又輾轉聽到親戚跟我講,我媽把她名下的房子,透過買賣的方式,全部過給我弟弟。」她直言,家裡的狀況不是家財萬貫,但是那種內心的剝奪感、媽媽的不公平,造成姊弟倆感情嚴重失和,幾乎都沒有再聯絡。她無奈表示,大學時每個月給媽媽5千,出社會後每個月給媽媽一萬,「我結婚後就沒給了,結果媽媽直接原地發瘋,反正給和不給結局都一樣,她直接罵我,養我倒不如養一條狗,我真的是徹底心寒了。」原PO直言,「我用一生來治癒我的童年,如果你沒有把握公平的對待你孩子的話,那你就生一個好了,不要再去害第2個孩子,這也是一種善良。」貼文一出引起討論,網友紛紛留言「這種人真的偏心過頭了」、「俗話說五隻手指頭都不會一樣長」、「你媽媽真的有夠過分」、「確定妳是妳媽親生的嗎,心機好重」、「如果已經過戶不在你媽名下的,你媽過世後,你一樣拿不到」。
傅崐萁、鄭正鈐性騷案交主管機關處理 國民黨:絕不會像民進黨吃案
國民黨立委傅崐萁、鄭正鈐涉性騷案,國民黨今(17)日,表示由於雙方當事人各執一詞,也查無實據,國民黨作為人民團體,並非任何一方的雇主,既無管轄權也無明確佐證,依法只能將案件函請主管機關台北市勞動局。鄭正鈐早前被一名男記者指控其在今年3月一場聚會,鄭正鈐與他握手時超過10秒,並做出男同性戀的性暗示,鄭正鈐對此強調是「子虛烏有」的不實指控,國民黨原已簽結此案,但男記者認為國民黨的處置未盡周延,決定再提出申訴。傅崐萁日前遭資深媒體人董成瑜指控時任花蓮縣長時,曾對其性騷擾。國民黨六月下旬表示,傅崐萁案已超過法律追訴期,且傅崐萁當時並非黨員,沒有人向國民黨提出申訴。國民黨指出,前述二案歷經國民黨性騒擾申訴處理委員會前後共4次會議與7次訪談相關當事人後作成決議,並於今日依照性別工作平等法以及勞動部104年9月公告之「民眾遭受性騷擾之申訴案件移送管轄機關標準作業流程」規定,正式去函台北市政府,移請權責單位處理。。國民黨強調,依勞動部通令全國頒行之標準作業流程可悉,調查處理性騒擾事件時,應依被害人(申訴人)之屬性,分為兩種不同法律程序處理,並分別適用性騒擾防治法、性別工作平等法、性別平等教育法及跟蹤騷擾防治法予以處理。不同對象各有其不同的處理程序與依據。本次案件因係發生於被害人執行職務場合,故應依照「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函請由主管機關台北市勞動局處理。國民黨透露,二案之雙方當事人各執一詞,也查無實據,國民黨作為人民團體,並非任何一方之雇主,既無管轄權也無明確佐證,依法只能將全案函請主管機關後續,希望當事雙方的任何爭議,可以在權責的政府機關內獲得公平公正的對待。國民黨說,他們不會像民進黨一樣吃案,國民黨重視性別平權、保護性別權益的立場只會更為堅定,今後也將持續強化黨內既有的救濟機制與全黨的性平意識,若有違法情事,一定依法處理。
剪刀殺人躲緝逾20年!「只差1年免訴」犯嫌落網
屏東劉姓男子與潘姓婦人有債務問題,1998年劉男見對方上門要錢 ,竟持利剪將人刺死,隨即展開逃亡生涯,逃了24年、僅剩不到1年就過法律追訴期,但在台北遭警方逮獲,屏東地院21日依殺人罪一審判刑12年,可上訴。判決指出,劉男與潘女因財務問題產生嫌隙,潘女1998年6月14日來到對方經營的沙發店討債,雙方談沒多久便發生爭執,劉男一氣之下拿製作沙發的利剪將她刺倒在地,潘女當場血流如注,送醫搶救不治。員警獲報到場時劉男早已逃之夭夭,法醫相驗發現,潘女身上有2處穿刺傷,其中一處接近心臟上升主動脈,僅距離瓣膜3公分,顯示刺擊力道非小。專案小組在凶案現場扣得修剪堅韌沙發皮的剪刀,長度達25.5公分,根據線索追人始終沒有下文,凶手宛如人間蒸發般, 警方只能發布通緝。去年10月,台北市員警巡邏攔檢時,意外將劉男逮獲,並解送屏東歸案。由於他犯罪時間在1998年6月,根據刑法修正前的追訴權時效為20年,加上通緝期間達20年之四分之一即為5年,等於此案件追訴權時效應至2023年12月完成,沒想到躲藏20餘年最後還是落網。合議庭表示,兩人是朋友關係,僅因討債發生口角,就持利剪將對方刺死;且審理期間死者兒子也離世,對被害親屬傷害難以彌補,且事後否認犯行,態度不佳。但考量是對方酒後前來討債,不是劉男主動尋仇、也不是預謀犯罪,犯罪後有請託在場人叫救護車、報警;加上他現年已71歲,近年無其他親屬扶持,是一人流浪,審酌沒有其他犯罪前科,素行尚稱良好,因此量處他有期徒刑12年。
神明也敢偷2/二手神像差價大 「眾神之都」廟宇成宵小眼中肥肉
澎湖西嶼合界村已有200多年歷史的角頭廟,一張近百年歷史的神桌疑似遭人掉包成低劣的仿製品,趕緊向警方報案,希望能追回廟中珍寶;其實不只神桌、神轎,連神像都有人敢偷!台南開基開山宮42年前就曾一口氣被偷走12尊300多年歷史的神像,多年來陸續找回8尊,仍有11尊下落不明,近期還因為疑似流落在外的神像被買走重新修復、點眼開光,雙方爆發「歸屬權」爭議,迄今還未平息。台南開基開山宮主祀保生大帝,根據《台南州祠廟沿革總集》記載是在1746年建成,廟內供奉保生大帝、觀音佛祖、註生娘娘,還有全台罕見的三十六官將神像,日據時期廟地曾被徵用,又因1945年台南大空襲,三十六官將散落民間,台灣光復後原址重建,先找回其中29尊,但42年前被3名竊賊偷走12尊,10多年前先找回6尊,2022年又迎回2尊「仙姑」,過程曲折。開山宮總幹事陳建良表示,三十六官將是保生大帝座前護法的天將,一般廟宇多半以彩繪方式呈現,有神明塑像的極為少見,據廟史記載,當年廟方從大陸商請2名匠師來台,談好條件並負責食宿,以整整一年時間專心打造出36尊神像,神韻活靈活現,除了「神氣」、更有「人味」。本刊調查,42年前的颱風夜裡,廟裡闖進3名不速之客,不只雙手,連腋下都夾著神像,12尊神像不翼而飛,連報紙都大幅報導,但當時不像現在監視器無所不在,追查後仍下落不明,廟方也只能一邊找尋、再打造新神像頂上。開山宮擁有少見的三十六官將神像,經歷廟方改建遺失、遭竊等事件,近年陸續找回8尊神像,仍有11尊下落不明。(圖/莊曜聰攝)10多年前,廟方接獲消息,在一位古董收藏家手中發現6尊遺失神像的蹤跡,由於三十六官將實在太罕見,加上木紋、底座都雷同,幾乎可百分之百證實對方手上就是「賊仔貨」,於是向對方請求,希望能物歸原主,但收藏者卻說神像購自海外,並開出每尊10萬元的高價,雙方溝通未果,當時主委堅持只能以每尊1萬元代價「包紅包」補償,對方則說「(這種價碼)那我乾脆6尊全還你們算了」。當時廟方懷疑失竊神像全在該名收藏家手中,但苦無證據,後來收藏家過世,手中古董輾轉流入另外一名林姓古物商手中,其中竟有「鄞仙姑」和「紀仙姑」2尊官將待售,廟方找上對方,最後談妥以8萬元代價請回,近來又發現台北某神壇疑似向同一人買了2尊官將神像,重新修復後開光,比對後發現與失竊的「馬珈羅」、「五靈官」極為神似,懷疑古物商有鬼,向警方備案,也打算索回這兩尊神像,但神壇主人聲稱以30多萬元代價購得,再請匠師整修完成,過程合法,若廟方提起訴訟,他樂意配合調查並提供購買證據;由於開山宮失竊神像早已過了法律追訴期,即使發現可疑,也只能道德勸說或出錢買回,讓廟方徒呼負負。資深員警表示,台南市有「眾神之都」稱號, 2017年時北門南鯤鯓代天府「開基鹿港池王」及「」及六甲赤山龍湖巖的「騎哮媽」及「開基老三媽」4尊神像都成下手對象,所幸刑事局及學甲警方及時找回,不然恐怕已遭人變賣牟利。木藝業者阿哲(化名)表示,神像造價依照匠師名氣不同,差異性頗大,每尊新造神像也在數十萬到上百萬元不等,因此部分神壇或宮廟會選擇購買二手神像整修,價格可差到2倍以上,因此百年神像遭竊事件時有所聞,廟宇成了宵小眼中的肥肉,而神像的私下流通則是「不能說的祕密」。近來有北部神壇購入神像重新修復開光,開山宮認為與廟中失竊的官將神像極為相似,雙方為「歸屬權」起了爭議。(圖/莊曜聰攝)
殺人後逃亡24年「只差1年就免訴」 兇手在街頭遭警方攔檢意外落網
屏東劉姓男子與潘姓婦人有債務問題,1998年劉男見對方上門要錢,竟持利剪將人刺死,隨即展開逃亡生涯;直至日前台北警方在街頭攔檢時,意外將人逮獲,逃了20餘年、僅剩一年不到就能逃過法律追訴期,屏東地檢署偵結後依殺人罪將他起訴,屏東地院裁定續押。 劉姓男子殺人後逃亡超過20年被逮,屏檢依殺人罪偵結起訴。(圖/林和生攝)檢警調查發現,劉男與潘女因財務問題產生嫌隙,潘女在1998年6月14日上午10時40分許,來到對方住處討債,雙方談沒多久便發生爭執,劉男一氣之下隨手拿起一旁利剪,朝女子身上刺去,她隨即倒地、血流如注,旁人見狀立刻報警,並將人送往東港安泰醫院急救,經醫師搶救數小時後宣告不治。員警獲報到場,驚見現場斑斑血跡,並扣得剪刀及木棍各1把,至於下手的犯嫌早已逃之夭夭。事後法醫相驗發現,死者身上有2處穿刺傷,其中右前胸刺傷經由皮下組織經過右肺中葉,抵達心包膜,最後插入接近心臟上升主動脈,僅距離瓣膜3公分,顯示刺擊力道非小。專案小組事後積極偵辦,由於案發地點為劉男所承租用來工作的處所,並擺有沙發及工具等,現場扣得的犯案剪刀,長度達25.5公分,就是修剪堅韌沙發皮所用的剪刀,質地沉重且尖銳,但根據線索追人,始終沒有下文,凶手宛如人間蒸發般,警方也發布通緝。潘女的兒子一心想找到殺母嫌犯,無奈到死前都未能如願,直到去年底由台北市員警巡邏攔檢時,意外將人逮獲,並解送屏檢歸案,檢察官偵結後依殺人罪起訴,移審屏東地院時裁定續押。檢警指出,劉男犯罪時間在1998年6月,根據刑法修正前的追訴權時效為20年,加上通緝期間達20年之四分之一即為5年,等於此案件追訴權時效應至2023年12月完成,逃了20餘年,僅1年不到就過追訴期,如今落網,員警直言,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劉男被捕後僅淡淡談到,與潘女並無財務問題,但坦言確實憤而殺人,至於為何殺人?逃亡期間如何生活,這部分並無多談。法官認為,他逃亡20餘年才被查獲,顯見逃亡意欲甚堅,具相當逃亡能力,加上居無定所,因此認定有相當理由恐繼續逃亡,因此裁定續押。
打工男殺人「改名逃亡29年」被逮已成千萬富翁 網搖頭:過追訴期了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中國一名殺人犯,過去和人發生口角,爭執中不小心將對方刺死,後來改名換姓潛逃外地,從一名普通的打工族,搖身變成身家千萬的大老闆,但是在逃亡29年後,最後仍遭到警方逮捕。根據《北京頭條》報導,湖北襄陽警方日前前往廣東惠州,抓獲一名殺人犯熊某,他在1993年和朋友與受害人王某發生口角衝突,爭執中失手將對方刺死,之後改名逃到外地,一逃就是29年,這段時間,他也從一個默默無名的打工族變成大富翁。然而,熊某還是躲不過警方的追查,近日在家中被逮。員警體諒其母親年紀大了,因此謊稱是防疫人員將人帶走,等進了電梯才表明身分,直言:「這麼多年過去了,該買的單,也該買了!」警方謊稱是防疫人員,把人帶到電梯才表明身分。(圖/翻攝自微博)消息曝光後,引發一番討論,網友紛紛留言:「這是另一種報應!讓你覺得自己逃過了,當生活蒸蒸日上的時候,但又擔心失去一切!」、「謝謝警察一直在追查犯罪人員!」、「殺人償命天經地義,必須判處死刑,並立即執行」、「不是不報時候未到,好好做人好好改造」。此外,也有網友點出關鍵,「刑法的追訴期是20年嗎?那29年後的殺人犯會得到什麼樣的懲罰?」、「過了追訴時效了吧,還能判刑嗎?」、「法律追訴期不是20年嗎?」那麼熊某是否會無罪?據了解,中國法律《故意殺人罪》最高刑為死刑,追訴期最高可以達到20年,至於在20年後是否還繼續進行追訴,還須經過最高檢的批准。
F奶網紅火大提告!賣淫仲介找上門 囂張挑釁:台警抓不到我
F奶網紅「橫綱凱咪」去年爆料,網美圈有7成的人都在賣淫,讓不少知名網紅躺槍,一度引發熱烈討論;近日橫綱凱咪在社群平台分享,去年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收入比2019年差了1倍之多,沒想到這篇貼文卻引來賣淫仲介找上門,對方還嗆聲台灣警察抓不到人,讓她氣炸馬上到警局提告。橫綱凱咪昨(24)日深夜在Instagram發文指出,有名男子要仲介她去賣淫,還表示依照她的等級,收入將會很可觀,橫綱凱咪警告稱自己會報警,沒想到對方卻反嗆:「美國臉書不會提供個人資料給台灣警方的」,還挑釁說要告快告,反正台灣警方抓不到人,最後她也真如對方所願提告。此外,橫綱凱咪也提醒,那些會在新聞底下留言「根本是她自己有在賣吧」、「根本是自己在炒新聞」的網友, 全部都算妨礙名譽,法律追訴期6個月,最後她也強調,自己向來說話算話,已經不只一次向酸民提告了,呼籲大家不要再隨便留言這類的話語。
彭婉如逝世24周年!女權鬥士用性命換來「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女性就此安全了嗎?
10月28日晚間,就讀台南市長榮大學的馬來西亞籍女學生於返回宿舍途中遭擄走、性侵殺害,引起民眾公憤,時間再往前,1996年的11月30日,長期推動婦女運動的彭婉如在深夜失蹤、3天之後她被發現身中35刀並全裸棄屍,這樁刑案在今年邁入24年,雖然還沒找到兇手,也過了法律追訴期,但彭婉如以自己的性命推動婦女保障相關法條,也為台灣性平奠下根基,但多年婦女運動換回的法令,真能保障女性的安全嗎?彭婉如生前致力提升婦女平權,並且擔任過多個婦女單位職務,她自覺學識不足,甚至赴紐約大學深造取得碩士學位,卻在47歲時遇害,這位民進黨婦女部主任,當時搭乘計程車回圓山飯店便失蹤,直到12月3日被人發現全身赤裸、全身35處刀傷、左眼珠還被挖走,根據法醫鑑定結果顯示,彭婉如生前曾極力反抗,仍慘遭毒手,引起全國譁然。彭婉如。(圖/報系資料照)根據《中時新聞網》指出,案發當時,彭婉如是為了「婦女參政四分之一保障條款」搭飛機南下高雄表決,根據不願具名的黨代表曾表示,當時彭婉如被黨內戲稱是「彭四分之一」,她也自嘲有朝一日會變成「彭二分之一」,凸顯她對兩性平權的決心,而就在這場表決結束後,彭婉如搭乘計程車回圓山飯店休息,但她卻從此消失匿跡,直到隔天在全代會議上,黨員們發現彭婉如未現身,立刻報警,警方獲報後,在當年12月3日下午,在高雄市鳥松區一處工廠的水果園中發現她的屍體。鐵皮屋紙廠旁地為彭婉如當年被殺害棄屍。(圖/報系資料照)兇手慘忍的手段引起輿論共憤,12月10日,彭婉如專案調查小組,在她生前最後身影地點的監視器發現,一輛老舊的計程車在附近徘徊,由於當時的設備未如現今般的先進,加上當時的鑑識技術尚未成熟,警方透過辨識發現車牌上的第一個英文字母為Y,帶著模糊的線索追查,事後得知,這位駕駛在案發前1天因涉嫌偷竊及躲避警察自撞。專案小組1999年時,在新北市石碇區發現1名運將輕生,遺書中提到彭婉如命案相關、甚至是滿滿的致歉用詞,不過經鑑識小組比對,嫌犯的指紋完全不符;另外在2015年,在台北發現另一名駕駛疑似涉嫌,透過DNA比對後仍是不符。警方在1999年在新北市石碇區發現一輛計程車駕駛輕生,推測與彭婉如命案有關,然而證據不符。(圖/報系資料照)這樁刑案年滿24年,雖然還沒找到兇手,也過了法律追訴期,但彭婉如用性命推動婦女保障相關法條,在她遇害當年12月,超過1萬名台灣留學生和台灣民眾共同催生訂定11月30日為「台灣女權日」;延宕2年的《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也迅速通過,還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規範小黃駕駛必須定時換照、禁止曾犯下重大刑案或從業期間犯案者任職。除此之外,台北市社會局在信義分局協助之下,成立「婦女保護中心」,提供24小時婦女保護專線,隔年3月,教育部也成立了「兩性平等教育委員會」,也就是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的前身,規定學校必須施時兩性平權教育課程。彭婉如命案奠定台灣人在保護婦女和性平等上豎立根基,但是就算有多嚴謹的法條,在執行上仍有很多缺失可以繼續檢討,正如10月底的台南馬來西亞籍女大生案,希望無論在任何的時空背景情況下,都可全面檢視給予女性更安全的環境,而不是空談制度的完善,卻敗在執行面上的缺失。彭婉如命案奠定台灣人在保護婦女和性平等上豎立根基,但是就算有多嚴謹的法條,在執行上仍有很多缺失。(圖/報系資料照)
櫻花西施命案6/殘殺正妹22年後被捕 凶嫌妻錯愕:不知他幹過這種事
檳榔西施「櫻花妹」22年前慘遭殺害,檢警日前終於逮捕殘忍行兇的潘男、小珍、小瑩等人,還死者一個遲來的正義。本刊調查,兇手們殺人後就把檳榔店生意結束,各自鳥獸散,潘男躲回台北老家,之後結婚、生子並另在夜市開肉羹店,經營了約10年,在網路上小有名氣。警方循線上門逮他時,妻子錯愕到不行,根本不知老公婚前幹過如此凶殘壞事。本刊調查,潘男回台北老家不久,才20歲出頭就結婚,30歲左右在一處夜市經營肉羹店空間不大,但卻擺了個偌大神桌,讓人聯想潘嫌是否為求心安才如此。該肉羹店空間不大,店內卻硬是擺放了一個偌大神桌,讓人不禁聯想潘男是否為了求心安?而小瑩後來則從事婚禮相關行業,小珍在特種行業上班,這對當年冷血殺人的乾姐妹,近年卻常在臉書PO文,不是祝人幸福,就是勸人行善。潘男老婆無奈向本刊表示,7月中旬警方來店裡將老公押走時,她很錯愕,「我完全不知他婚前幹過這種事,唉…」無奈表示得一人撐起全家生計,潘的小女兒則落寞在店內滑手機,等待爸爸。而死者林女父親則憂心表示,這起案子發生在22年前,很怕兇手可因過了追訴期而無罪獲釋。本刊調查,2018年間行政院通過《刑法》部分修正草案,提高重大刑案的法律追訴期至「無期限」時,時任法務部長邱太三曾表示,原本追訴期限將屆的重大刑案,如1996年發生的劉邦友血案、彭婉如命案等,「追訴期將適用新法」,據此,1998年發生的林女命案,檢方沒理由不依法偵查、起訴。
【所長吃友妻4】麻將群組盯綠帽夫行程 搞車震如節目闖關
【記者/宋柏誼】嘉義朴子派出所所長黃怡文勾搭派出所警友站顧問小果(化名)的老婆小真(化名),不但利用休假載小真遊車河大搞車震,還利用與小果共同加入的打麻將群組,掌握小果行程,趁小果上牌桌時享用人妻。小果哽咽地說,之前有個打麻將的LINE群組,自己跟黃怡文是固定牌咖,由於黃怡文算牌精準,往往都是黃贏錢。但去年二月間,黃怡文突然在群組上說:「未來這半年要升官衝業績,所以不能再來打牌。」小果還在群組回應,「這下子不用再被贏錢了。」但黃怡文打的算盤,原來是要掌握小果的「打牌時刻表」。事實上,這段期間黃怡文並不是在「衝業績」,而是「精蟲衝腦」。他常載著小真遊車河,固定到嘉義市湖內里、人煙荒蕪的重劃區搞車震,車上還會貼心備妥保險套跟咖啡,連小真手部骨折受傷,黃怡文也大展溫馨接送情,送小真至嘉義市聖馬爾定醫院復健。直到曖昧簡訊洩底後,小真才向小果坦承曾有這些過程。律師陳衍仲表示,刑法第239條規定,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但通姦罪必須要捉姦在床,所以在場的證據相當重要,此外要在知悉後六個月內提告刑事訴訟,若只靠曖昧簡訊、書信來指控,則涉及小果的配偶權,因逾越結交普通朋友的行為容忍範圍,法律追訴期則在兩年內。陳衍仲指出,此案的小果,是在去年十月,看到老婆手機傳來黃的親密簡訊,二人姦情曝光,老婆也承認就是因為跟黃怡文外遇,黃後來也跟小果坦承此事,但過程中暫時沒有發現抓姦的證據,所以較難以認定是否兩人有從事性行為的證據。雖然兩人在今年1月已離婚,但侵犯配偶權的法律追訴期是兩年,仍可依法提出訴訟。嘉義縣警局督察長張樹義表示,確實有收到檢舉,也在本月18日約談黃怡文,但黃怡文全盤否認與人妻有曖昧,警局也強調並無明確證據。黃怡文本人則大聲喊冤,堅決否認小果一切指控,還強調不會做出對不起好朋友的事,至於傳給小真的「愛妳」簡訊,是因為他請小真幫忙買泡芙,事後為了感謝她而傳的「調皮簡訊。」黃怡文還反控小果所稱他與小真的姦情,都是小果夫妻感情出問題而杜撰亂編。看更多↓↓偷拍未成年影片論壇GG了 警逮主嫌強制關站網友預告「板南線」隨機殺人 警介入偵辦 更多精采內容,詳見最新出刊276期《周刊王》和2162期《時報周刊》。《周刊王》與《時報周刊》聯姻,一套雙雜誌「旺透價39元」,2019/07/24全省4大超商、全聯及美廉社強勢上架。想追蹤周刊王最勁爆消息,請進最新臉書:https://www.facebook.com/119wantweekly想掌握最Fashion、最IN的娛樂流行資訊,請點讚時報周刊粉絲團:https://www.facebook.com/want.c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