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效力
」![alt](https://static.ctwant.com/images/cover/14/346514/sm-6ecbfa2660300c3393dd01a75b51929a.jpg)
社區電動車充電樁恐釀爆炸危機 陳宥丞籲中央與北市完善規範
台北市議員陳宥丞30日表示,北市近5年共發生134起電動車鋰電池火災案,甚至有可能釀成爆炸危機,中央必須盡速立法訂定規範,管控公共安全問題。在電動車普及化的今天,不少社區大樓都設有充電樁,據交通部公路總局統計,小計至2024年4月底,全台電動汽車已接近7萬輛,電動機車數量更超過71萬輛,至今中央卻無主責機關管理,形同安全空窗。陳宥丞表示,自2018年至2023年間,光台北市就發生了134起電動車鋰電池火災。他說,鋰電池一旦有損壞、過度充電或過熱的情況下,容易引起自燃並進一步釋出有毒氣體,嚴重者甚至可能爆炸,即使目前中央沒有對應法規,台北市也應盡速訂定地方自治規範。陳宥丞分析,台北市電動車與充電、換電站主要以鋰電池為主,目前針對營利型充換電站的主管機關是產業發展局,雖然在北市有明確主管單位,可惜缺乏法律效力與強制手段。此外,目前有多處充換電站與加油站合併設置,就處在爆炸高風險區域,若沒有強制的管理手段,難以確保充換電站的安全。陳宥丞直言,更嚴重的是在社區大樓內的充換電站,目前完全沒有主管機關負責,隨著電動車普及與新大樓落成,充換電站也將充斥在各個角落。一旦各社區大樓地下停車場充電樁異常,進一步引發充電中的電動車電池自燃,光釋放的有毒氣體就足以釀成嚴重的公共安全危機,遑論爆炸危機。對此,北市產發局官員預告,市府7月初將召開專家學者會議,並做成決議,要求中央儘速訂定相關法規或規範,以維護電動車消費者及市民公共安全與權益。北市消防局官員則說,中央消防署2024年已修訂《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未來在室內停車空間,可放寬選設自動灑水設備,取代原本常見的泡沫滅火設備,一旦不幸發生電動車火災,也可以藉由大量水源降溫及控制火勢範圍。
![alt](https://static.ctwant.com/images/cover/77/345277/sm-f448f820dfa70d564f17a14027fdae58.jpg)
魔戒爭奪戰! 搶到公司印鑑就可以控制公司?
老王是我一個多年的好友,大學室友兼死黨,近日聚會吃飯,看他眉頭深鎖,心事重重,一問之下才知道,他三年前與幾位好友合資設立科技公司,其中一位好友阿達,不僅擔任研發人員,同時也握有公司所需的關鍵技術,因此創業之初,幾位好友就協商讓阿達當董事長主導公司營運與決策。但公司最近一年來,實在發生太多不尋常的事,以往每三個月固定召開的董事會,硬是被阿達找幾個理由搪塞過去而不召開,累積已多達三次未召開,董事們完全無法得知公司近期的財務、業務狀況。更慘的是,當初老王憑藉人脈找來負責簽證公司財報的會計師,向老王抱怨,股東會將至,阿達提供的許多收入與支出傳票等記帳憑證都有真實性的問題,財報可能要難產了,於是老王聯合其他董事,依照公司法第203條之1的規定,請求阿達召集董事會,在阿達遲不召集董事會後,老王遂與其他三位董事依法召開董事會,撤換阿達的董事長職務。現在老王是公司董事長,但是事情還未解決,阿達認為老王等4人召集公司董事會不合法,不僅拒絕交出公司大章、存摺,即將到期的聯貸案,也因為公司銀行帳戶無法動用,被銀行團威脅著要抽銀根,讓老王很是頭痛。老王尋求我的幫助,我告訴老王,其實董事長卸任後拒絕交出公司登記大章的情況屢見不鮮,經濟部早有因應之道並作出函釋。依經濟部的函釋可以知道,公司申請變更登記所使用之公司及董事長印鑑,僅係公司登記主管機關為便利公司登記與管理所另規定之證明文件,除申辦公司相關變更登記外,對外不生法律效力,倘公司印鑑為他人無權佔有,拒不返還,以致公司無法使用原印鑑,除由公司向法院訴請返還外,公司新任負責人亦可檢附提起訴訟之有關證明文件,申報公司印鑑變更。換言之,老王所遇到的情況,只需要檢附公司請求阿達返還公司登記大章的起訴證明,這樣的證明通常是附上蓋有法院收到起訴狀的收文戳章頁作為證據,即可在阿達未歸還公司登記大章前,向經濟部完成董事長登記與印鑑變更,之後再持經濟部核准董事長變更登記與印鑑變更的核准函後,向銀行變更帳戶的印鑑章。此時,阿達已非公司的董事長,不僅無權對外代表公司使用其手中的大章,且其手中的公司大章也不再是公司印鑑,阿達若逕自蓋用該大章,即有涉犯刑法偽造文書的罪嫌。事實上,實務上常見公司發生經營權糾紛時,新舊任經營者為保全其經營權,相互爭奪公司印鑑來辦理變更登記或阻止他方變更登記,或是藉由控制印鑑及存摺以掌握公司資金,甚至將銀行帳戶資金提領一空,來個焦土策略。前有隆銘綠能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更名前為「同開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搶奪公司大章,遭到檢察官起訴傷害與強制罪,後有誠美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未依公司規定持有大章,遭證交所以印鑑使用管理之內部控制制度設計及執行核有缺失為由,依「對上市公司內部控制制度查核作業程序」規定,對誠美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處以違約金10萬元,可知爭奪公司印鑑的案例,層出不窮。但如果細想,倘若持有公司印鑑的人,若不具備可持有的法律地位,他方不僅可透過民事法律程序起訴持有人返還印鑑或提出侵占罪的刑事告訴,甚至直接向經濟部申請變更印鑑,則持有人手中持有的公司印鑑,至多不過是塊漂亮的玉石而已。此外,持有公司印鑑之人,若依法不具使用之權限,倘有逕自蓋用公司印鑑情事,恐怕在侵占罪外,還會再面臨偽造私文書的罪嫌,因此,搶奪來的公司印鑑,既然無法使用,卻又面臨刑事侵占罪、偽造文書罪或遭提告民事訴訟請求返還所有物等風險,則爭奪公司印鑑,又是何苦來哉!
![alt](https://static.ctwant.com/images/cover/65/345165/sm-fe4fb5bc3a183cfe9468f08655072812.jpg)
逼女兒簽「只要手機不要媽媽」切結書…她竟動筆了! 律師搖頭:要離家出走嗎
現代許多學齡兒童都有手機成癮問題,讓不少家長傷透腦筋。近日甚至有母親逼國二女兒簽下「只要手機不要媽媽」的切結書,沒想到對方還真的簽下去了,讓她急忙在臉書發文求助。對此,律師王至德也直言,簽這種切結書一來沒有法律效力,二來孩子也不會因為簽了就真的不玩手機,「我就好奇,簽這張切結書的目的是什麼?」有母親日前在臉書社團發文感嘆,「剛剛心痛萬分地看著國二女兒簽下『只要手機不要媽媽』的切結書,都要升國三了,卻手機成癮更加嚴重,我該硬搶或不幫她繳費嗎?先生完全不管,他說是妳們母女的事。我原先只是想嚇嚇她,都要期末考了,還一直抱著手機,到底是聽媽媽的,還是聽手機的?沒想到她竟然真的簽下去了。」(圖/翻攝自Facebook/法老王 - 王至德律師)對此,王至德昨(23日)也在臉書粉專《法老王 - 王至德律師》發文坦承,手機對於青少年的確是個問題,但是家長亂嗆聲是另外一個問題,「如果你狠不了,就不要跟小孩耍狠。」他也指出關鍵,「簽這種切結書一來沒有法律效力,二來孩子也不會因為簽了這個切結書,就真的不玩手機,我就好奇,簽這張切結書的目的是什麼?家長是希望達成什麼樣的效果?無論如何,實際上是達不到他想要的效果的,只會讓自己下不了台,難道因為小孩簽了切結書,媽媽就離家出走嗎?」貼文曝光後也引發許多家長熱議,「發明簽這種東西的大人真的很蠢」、「輸不起就不要賭!小孩算是目標明確,要是服從巨嬰媽媽才是惡夢的開始,未來只會無止盡的恐嚇威脅」、「媽媽對自己很有信心,沒想過如果簽了之後真的可能執行嗎?如果無法只是更傷害感情的做法,好好的說出你的擔心,或接下來可能要面臨的問題,會更有效,而不是也跟孩子一樣賭氣。」也有網友認為,「不要媽媽就不用幫繳手機費,不用幫忙照顧,有夠笨的媽媽,這大好機會把燙手山芋(最近流行叫鍋)甩到爸爸臉上,還不會利用,難怪被小孩吃的死死的」、「權威的崩解就是在你立下了你沒辦法兌現的規則時」、「教育孩子…用恐嚇賭氣的方式教比不教更糟!應該跟孩子談的是承擔責任的部分!讓孩子明白享用每一件事情背後都有代價,讓孩子去思考並為自己的選擇負責。」
![alt](https://static.ctwant.com/images/cover/88/345088/sm-b1c48fa2c83509b5a412f5ac6ef91073.jpg)
老董分8億財產「全程錄音錄影」 法官竟判遺言無效…律師揭關鍵原因
1名70多歲的企業家事業有成,臨終前交代公司股票價值5億元由大兒子繼承,不動產及其他現金大約3億元則由小兒子繼承。沒想到,父親剛過世,么兒就提出平分家產,要求大哥將公司股票分給自己,雙方對簿公堂。法院審理時,長子提出爸爸生前的錄音、錄影為證,原以為勝券在握,判決結果卻讓人十分意外。律師蘇家宏在臉書分享案例,「王董是一個成功的企業家,也很愛他的家庭,他有二個兒子都很聽話,王董一直忙於賺錢,對於家族企業傳承一直沒有時間去做,而且他堅信,兩個兒子從小聽話,娶了媳婦之後也從不違抗他的意思,所以也不急著做。」直到重病進了醫院,70多歲的王董叫兄弟倆來病床前,交代公司及財產分配等事宜,說「我創立的公司為了股權集中,公司股票價值5億元都由大兒子繼承,不動產以及其他現金大約3億元,由小兒子繼承」。當時兒子們都承諾會遵照父親的意思,誰知王董去世不久,么兒就提出平分家產,要求大哥要將公司股票分給他。法院審理時,大兒子表示,父親交代得很清楚,而且他可以提出當場的錄音及錄影做為證據,只見王董在錄影時說「我財產會這樣分,是因為我愛大家,每個孩子都說好,我們會遵照意思不爭吵。」長子提出證據,證明父親確實有交代清楚,他完全遵照亡父的意思,是弟弟不孝順,誰知最後卻被判決敗訴。蘇家宏說明,雖然王董的遺言被證明是真的,但是並沒有產生法律效力,大兒子所拿出的影音資料並不是「遺囑」,所以王董的遺言只有道德上的拘束力,並沒有分割遺產的效力,「如果懂得法律,他只要親筆手寫遺囑全文,並且親自簽名並寫上年月日,就是一份有效的自書遺囑,可能就免掉一場子女互告的訴訟」。
![alt](https://static.ctwant.com/images/cover/5/339605/sm-c5397a8dbb332238592770ad2514fe89.jpg)
郭書瑤「被控惡鄰」1年不繳管理費 律師王湘閔曝2招解決
郭書瑤出道以來形象甜美,不料近來卻被爆料多重惡鄰行徑,據自家社區住戶指控,她1年來積欠4萬9千多元管理費不繳,包裹還簽收不領占據社區大廳,還被捕捉到撕毀電梯公告的畫面,對此,郭書瑤本人已做出道歉回應,郭書瑤也直到管委會再次警告後,才將欠款一次繳清,對於這樣的情況,律師王湘閔透露,還有兩招可以解決。郭書瑤。(圖/侯世駿攝)根據《ETtoday新聞雲》引述王湘閔律師說法,按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1條,若住戶積欠管理費超過兩期,管委會經催告仍未給付,就可以訴請法院,聲請支付命令,以強制執行的方式讓住戶支付管理費及遲延利息。王湘閔律師表示,若住戶故意不收支付命令,無法用「一般送達」的方式產生效力,導致無法強制執行的話,其實若同居人收訖,即「補充送達」,也有同樣的法律效力。郭書瑤殺很大廣告。(圖/翻攝YouTube頻道MAN CHI CHANG)除此之外,若支付命令送達時沒人在家,由於管委會不得代收,會由郵務機關送至派出所寄存,依據民事訴訟法138條,只要另做兩份送達通知書,一份貼在住戶大門上,一份放信箱,通知住戶領取,這樣不論該住戶有沒有去領取,只要寄存後達10日,且能證明該住戶有看到通知,就算住戶不領,也可以向主張法院「寄存送達」,等同「一般送達」的效力,這樣就可以在支付命令合法送達後20天,以債權憑證進行強制執行了。郭書瑤因接拍線上遊戲「殺很大、殺不用錢」廣告而爆紅,隨後推出《愛的抱抱》寫真迷你專輯,此後星途一片光明,這次她被指控為惡鄰,和過往形象有巨大反差,是否會對她所代言和擔綱女主角、今年將上映的《流氓驅魔師》票房造成衝擊,則仍待觀察。
![alt](https://static.ctwant.com/images/dist/imageholder.jpg)
收完百萬聘金態度大變 「退婚也不還」他怒放大絕…無緣老婆被關了
大陸一則男子相親後給聘金,女方冷暴力逼退婚的視頻引發關注。山東菏澤市巨野縣的魏男表示,他去年與山東菏澤市鄆城縣的馬女訂婚時,按照女方要求,給了聘金人民幣34萬元(約新台幣151萬元),之後馬女態度丕變,不僅多次冷暴力、言語辱罵,還要他再買1輛20萬以上的車,逼迫自己退婚。《每日經濟新聞》報導,在後續溝通中,馬女將魏男的聯繫方式封鎖,男方尋求司法途徑解決問題。經法院調解,女方需退還金飾及分期退還30萬元彩禮。魏男出具山東省菏澤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民事調解書,該份調解書的落款日期為2024年4月12日,內容指經法院主持調解,當事人自願達成協議。根據調解書,馬女須返還彩禮款30萬元,並於2024年5月1日前支付6萬元、12月31日之前支付4萬元,明年12月31日前支付10萬元,2026年12月31日前支付10萬元,如逾期未足額支付上述任一筆款項,魏男可申請執行剩餘所有款項,並以欠付款項為基數、以同期一年期LPR計付利息。另外,馬女於調解書送達之日起10日內返還金手鐲1個(34.46g)、金吊墜1個(0.93g)、佛頭1個(20.29g)、金項鏈1條(18.98g)、鑽戒一枚(0.8克拉)。調解書經各方當事人簽收後,即具有法律效力。但5月1日,魏男沒有如期收到馬女應退還的第一筆彩禮款,無奈之下只好在社交平台曝光此事。受到媒體關注後,馬女曾稱「他至今沒和我這邊聯繫,我總不能私自把錢送到他家是吧!」對於調解書提到的金飾,女方說,「只剩下2件了,第一次旅遊掉了1件首飾,後來還有2個首飾沒了。」魏男律師指出,他已通過山東法院電子訴訟服務網,向鄆城縣人民法院申請對馬女強制執行並立案,要求一次性返還30萬彩禮和首飾珠寶。魏男昨(14日)透露,上週五鄆城縣公安局告訴他,馬女已被司法拘留15天。警方證實上述消息,該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魏男說,「如果她還是不還錢,我和律師會再次向法院申請司法拘留。」
![alt](https://static.ctwant.com/images/cover/15/337015/sm-4ee1e8abe6f9ad5f18ec8aed50451bd0.jpg)
三重祖孫3代遭滅門「千萬豪宅變凶宅」 專家列5類型房客:比鬼還可怕
新北三重發生祖孫3代滅門慘案,24歲張姓嫌犯先後殺害69歲劉姓岳母、30歲陳姓妻子與年僅3歲的繼子,也讓1900萬豪宅瞬間變凶宅。到底哪些房客是房東害怕遇到的呢?專家就列出5大NG房客,直言:「遇到了比見鬼還可怕!」元宏資訊不動產平台總監陳傑鳴接受《三立新聞網》訪問,透露租屋上社會新聞,房東遇上壞房客,輕者拖欠租金、瘋狂要求修繕,嚴重者會從事違法行為,破壞房屋、把房子燒掉,甚至讓房子便凶宅,讓房東的心血結晶付諸流水。陳傑鳴坦言,房客想找好房東,房東也想找到好房客,有5種類型的房客,他會盡量避免,確保自身財產安全。陳傑鳴列出5種房東應該避免的房客。(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5大NG房客1、言詞閃爍、眼神飄忽看屋交談過程,房客舉止怪異、答非所問等,極有可能有特別目的,或精神狀況有問題,建議跳過此類房客。2、工作職業交代不清處、無法提供緊急聯絡人從事非正當行業者,談到工作就經常含糊其辭,或無法拿出名片,也沒辦法提供緊急聯絡人,他們生活作息跟一般人經常不同,租金繳付亦可能不穩定,出事後找不到人聯絡,甚至可能因為人際關係複雜,引發許多難以預料的事情,如被討債、凶殺、輕生等情事。3、要求免押金、延遲租金一般住宅押金頂多幾萬元,如果連押金都無法繳付,未來繳租穩定性恐怕有待評估。4、要求提供大量家具、裝潢或修繕此類房客通常極在意生活品質,但成本卻又想加諸於房東身上,如東西堪用卻不斷要求修繕、換新等,讓房東不堪其擾。5、未取得父母同意「未成年房客」未成年人的租約必須父母同意且簽字方有法律效力,且房東並不是房客的監護人,一旦發生糾紛,沒有任何一項法律可讓房東站得住腳,況且未成年心智尚未成熟,獨自在外租屋,也容易發生各種意外,應避免這樣的情況發生。至於常見好的房客,像是軍公教、三師(醫生、律師、會計師)、上市櫃500大企業員工等,屬於收入穩定或高收入族群,就是許多房東心目中的理想房客。不過,陳傑鳴提醒,即使遵循以上原則,還是很難避免糾紛,因此合約內容務必詳細,對租賃雙方才有保障。
![alt](https://static.ctwant.com/images/cover/10/333810/sm-3f6613fd745235aa54f39ca35bd72b1d.jpg)
《電子簽章法》三讀7重點一次看 會計師籲數發部加大宣傳力道
數位部發言人李懷仁表示,立法院會已於30日三讀修正通過《電子簽章法》,未來符合一定條件下,可承認國際憑證機構簽發的憑證效力,跨境貿易也可用電子簽章簽契約,盼擴大電子簽章普及與運用。回顧立法過程,行政院院會2月29日通過《電子簽章法》修正草案,並函請立法院審議。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電子簽章法,內容重點有七:首先,電子文件與電子簽章,只要符合此法規定,在功能上等同於實體文件及簽章,不可因電子形式而撇清其法律效力。第二,此法明定數位簽章為電子簽章的一種類型,使電子簽章與數位簽章關係明確化。第三,為區別電子簽章的法律效力強度,此法也明定只要具備經政府許可憑證機構所簽發憑證的數位簽章,就具有「推定」為本人親自簽名或蓋章的效力。第四,為兼顧數位化需求與數位包容,此法也明定應在採用電子形式之前,需保留合理期間和方式給相對人回應機會,並告知相對人只要未回應,就屬推定同意採用電子形式。第五,在安全條件相當前提下,增列主管機關許可外國憑證機構前的考量指引,以利國際互惠與國際標準的技術對接合作。第六,要求主管機關必須定期調查行政院各部會及民間憑證機構對於電子簽章的核定、簽發與應用,例如金管會對於各行庫的應用等,並需要定期辦理國際法規與市場需求等相關調查或研究,也需每年公布。最後,刪除原法中「行政機關得公告排除本法之適用」部分,以利提升智慧政府對電子文件、電子簽章的應用,自電子簽章法修正施行之日起,含展延至少須於3年內落日。對此,資深會計師直言,近年不法人士藉由身分管理鬆散的網路平台,恣意詐騙網路使用者,就是詐騙數字大幅攀升的重大主因。藉由電子簽章具有的防偽技術特性,有望讓原本隱藏在螢幕背後的惡意人士現形,應可有效打擊詐騙。會計師補充,此次修法已要求行政機構若要排除《電子簽章法》適用,必須提高到法律位階,不能夠再以公告的方式排除。此外,新法也融入了「數位包容」概念,提供民眾的選擇彈性,讓民眾有「不使用」電子簽章的選項。會計師直言,民眾對於新的數位應用初期磨合期恐怕至少一年起跳,政府要加強宣傳力道,善用數發部大量經費推廣政策,以循序漸進方法推動,才是正辦。數發部長唐鳳表示,規範一出有助於處理外界關注的詐騙問題,像是最常出現的一頁式網頁、投資詐騙廣告,靠數位簽章認證,以及跨平台聯防兩道防線,就能從源頭管理有效減少再犯率。數發部官員強調,國內資通訊及網路技術發達,電子簽章應用場景多元,修法將有助於大眾依應用需求,選用不同法律效力強度的電子簽章,增進電子簽章普及運用,讓電子簽章充分發揮提升效率、減少成本、確保交易安全及減少環境負擔等優勢。
![alt](https://static.ctwant.com/images/cover/12/333212/sm-8ff606d7b90b50e21bf12163a99b4707.jpg)
NCC拒提供鏡電視資料給調閱小組! 立委氣炸:陳耀祥卸責擺爛
立法院成立鏡電視調閱小組,要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提供審照過程相關資料,但NCC竟拒絕提供。NCC回函搬出法條,稱本案屬公司治理與機關監理事項,所涉立法院審議之特定議案為何,尚有疑義。調閱小組召集人、民眾黨立委林國成痛批NCC主委陳耀祥推卸責任、擺爛,心裡面有鬼,有圖利或見不得人之處才不敢給資料,接下來NCC預算、人事案一律反對到底。立法院交通委員會「鏡電視申設及後續爭議調閱專案小組」17日確定調閱內容,要求NCC在10日內提供資料。調閱文件範圍共有8大類、23項,包括鏡電視申設、審照、換照資料,針對董監事之審查資料、NCC受理外界檢舉之行政調查資料、NCC內部專案會議紀錄、審議該案歷次會議紀錄、錄音檔,就連「每周晨報會議紀錄」也皆要提供。NCC於25日回函交委會,內容引用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45條指出立法院有權要求機關就「特定議案」提供資料,而憲法63條規範「特定議案」應指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國家其他重要事項之權,再加上釋字729號,為判斷文件調閱權行使,是否與立法院職權行使有重大關聯,「特定議案」目的與範圍均應明確。NCC辯稱本案「屬公司治理與機關監理事項,所涉立法院審議之特定議案為何,尚有疑義」,要求委員會釐清。對此,林國成怒批,他依照立法院職權行使法45條成立調閱小組,NCC說這是公司治理,問題這是NCC核准,立法院認為有問題而監督,怎麼會沒有關聯?NCC有什麼好怕?絕對心中有鬼,更有圖利或見不得人之處,不然為何不敢給資料,還公然挑釁委員會之決議。林國成指出,陳耀祥認為自己7月份就走,現在就是卸責、擺爛,若有藐視國會罪,這是不是藐視國會?過去立委就可調閱,何況這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調閱小組,竟還敢挑戰國會?他不會輕易為放過陳耀祥,一定會追到底。林國成表示,他首先會提案譴責陳耀祥不尊重委員會調閱小組,把立委當塑膠,接下來會開會,預算、人事案、業務推展上,通通一律反對到底,也會建議召委每周排NCC內容專案報告,包括中天關台、鏡電視開台,就來講清楚,讓立委問到飽。
![alt](https://static.ctwant.com/images/cover/82/327582/sm-cba7dc34961fb9239af5a36c15251c8b.jpg)
房子要留給兒子還是靈魂伴侶? 劉韋德:採這二招可互相兼顧
最近收到一封民眾的法律諮詢,信中說她和前夫離婚後,一人獨自扶養兒子多年,後來遇到現在的伴侶,他的文學才華深深吸引她,兩人算是靈魂伴侶,但礙於兒子的因素,所以兩人一直沒有辦結婚。她名下有一間在台北市大安區40多坪的房子,是她父親留下來的,她說自己基於傳統觀念,這間房子將來是要留給兒子,但房子目前是由她和伴侶一起住,最近她經診斷後確定是乳癌第三期,她說自己不怕死亡,但她擔心伴侶在她走後沒有地方住,因此她最近考慮和這位伴侶結婚,算是給對方一個法律上的保障。這位女士擔心伴侶將來的居住問題,是出於真愛,原本無可厚非,但這樣的安排是否妥當,需要她仔細考量。我告訴她,若她的心願是要讓這位伴侶可以在她走後繼續住在房子裡直到終老,而房子產權要完整留給兒子,那就要慎重考慮結婚的事情,因若兩人結婚,兒子和伴侶都是法定繼承人,伴侶的居住問題雖然不會有問題,但若伴侶也過世了,那麼他的家人就會再繼承這間房子,到時房子的產權會變得很複雜,很有可能最後連兒子都無法住在這裡。我告訴她,要解決這個困擾其實不難。因為法律上,遺贈和繼承並不互相排斥,所以她可以將房子和其他財產留給兒子繼承,但是將房子的使用權先用遺贈方式留給伴侶,等到伴侶也過世之後,再由兒子將房子收回。台灣遺囑協會是一個由專業律師發起的公益團體,於今年四月起將陸續舉辦公益講座,四月份題目為「如何預立一份有幸福的遺囑」,除了教大家如何預立有效遺囑外,更教大家如何在遺囑中「道謝、道歉、道愛、道別」,讓遺囑不只是冷冰冰的遺產交代,而是一份未來給家人最溫柔的情書,歡迎報名。報名請按我(網址:https://sites.google.com/view/twwillassoc)但要注意的是,若要贈與房子的所有權給伴侶,法律上必須要用遺囑才可以,因為這種行為稱為遺贈,而遺贈必以遺囑為之,否則沒有法律效力。她在我的建議下,很快地就完成遺囑,從她的遺囑中,我看見了她對家人還有伴侶的愛,雖然這兩份愛讓她有點辛苦,但這份遺囑,卻是她未來給這兩個男人最溫柔的一封情書。祝福她在人生最後一段路上走的安心,走的無憾。
![alt](https://static.ctwant.com/images/cover/61/311561/sm-525e51ed1a3ed20acd62bd71d7634a57.jpg)
賴清德當選總統 王毅:搞台獨必受嚴懲
賴清德當選為我下任總統之後,大陸多個駐外單位相繼發聲表態。大陸外交部長王毅也親自闡明關於台灣局勢的「嚴正立場」,他稱,誰想搞台獨,就是分裂中國國土,必將受到歷史和法律的嚴懲。他更警告,國際上誰要違反一個中國原則,就是干涉中國內政、侵犯中國主權,「必將遭到全體中國人民乃至國際社會的共同反對」。據大陸外交部網站消息,當地時間14日,正在埃及訪問的王毅在開羅會見記者。有記者問及對選後兩岸關係和台灣局勢的看法,王毅表示,「台灣地區選舉是中國的地方事務」。他稱,不管選舉結果如何,都改變不了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一部分的基本事實,都改變不了國際社會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普遍共識。王毅表示,80年前,中、美、英三國發表《開羅宣言》,明確規定「把日本所竊取的中國領土台灣歸還中國」。此後,1945年中美英蘇聯合發表的《波茨坦公告》第八條規定「《開羅宣言》條款必將實施」。日本則接受《波茨坦公告》,宣布無條件投降。他說,這一系列具有國際法律效力的文件,構成了戰後國際秩序的組成部分,也奠定了台灣是中國不可分割領土的歷史與法理根基。王毅強調,「台灣從來不是一個國家,過去不是,今後更不是!」他稱,台獨從來不可能成事,過去不能,今後更絕無可能;台灣島內誰想搞台獨,就是分裂中國國土,必將受到歷史和法律的嚴懲。他說,國際上誰要違反一個中國原則,就是干涉中國內政、侵犯中國主權,必將遭到全體中國人民乃至國際社會的共同反對。王毅還說,台獨嚴重威脅台灣同胞的福祉,嚴重損害中華民族根本利益,也將嚴重破壞台海地區和平穩定,「是一條絕路,更是一條死路」。
![alt](https://static.ctwant.com/images/cover/35/310635/sm-6193df705764be4ac0d457e60b39f824.jpg)
求職蟑螂2/她上班擺爛蠶食雙北200家早餐店 律師這招可破解
所謂「求職蟑螂」,指的是求職者自身熟知法令規範「惡意製造勞資糾紛」,以檢舉、申訴、興訟等方式逼迫雇主提供調解金或賠償金,從早餐店、小吃店到診所、工廠都傳出「災情」。2019年1名劉姓女子被稱為「早餐店蟑螂」,她在雙北市四處應徵,前後提告檢舉200多家店索要和解費,雇主怕麻煩只能給錢,甚至在法庭上劉女獅子大開口索討資遣費和精神賠償金,讓法官搖頭。經查,劉女鎖定雙北市早餐店前往應徵,但上班後竟出現一連串重摔盤子、摳腳洗蔬果、對客人態度不佳等行為,逼得雇主不得不將她開除,但劉女熟習勞基法,陸續申訴或提告曾經工作過、高達200家以上的早餐店,包括非法解雇、沒付加班費,或是未保勞健保等,逼迫雇主拿錢和解,一想到和解後開罰金額能稍減,也不會被連續勞檢,許多雇主不想添麻煩,乾脆付錢了事。勞動局人員指出,檢舉違規中以雇主未做資遣通報最多,如遇上勞資爭議可向主管機關請求協助及申請調解。(圖/報系資料照)2019年間,劉女狀告法院,原來她2015年3月應徵上一家早餐店,工作25天離職,但她事隔2年,2017年才向勞工局投訴雇主沒給加班費,一審判決雇主得給付加班費,她仍上訴二審要求22萬資遣費以及精神撫慰金,法院審理後,認為劉女工作態度有問題,確屬不適任,判決店家解僱合法。一名勞動局人員私下透露,雇主守法是最重要的原則,尤其熟習《勞動基準法》、《性別平等法》等法規,不清楚法條內容則容易觸法,讓求職蟑螂有機可乘。另外,雇主容易觸犯之罰則包括:沒有出勤紀錄表,可開罰9萬;沒給加班費,可開罰2萬;遲給資遣費,開罰從30萬起跳等。律師江皇樺提醒雇主最好熟悉《勞基法》以及《性平法》,另外記得做「資遣通報」,以免遭求職蟑螂魚肉。(圖/趙世勳攝)近來,求職蟑螂案例多,最多的是檢舉「雇主未做資遣通報」,因為蟑螂們大多相當熟悉勞基法等規範,「自己絕不提離職,以期讓雇主受不了資遣」,上班幾天雇主得照付薪資,還得付一個月的勞健保,而求職蟑螂如能取得非自願離職證明,就能請領半年失業給付,等於躺著就有錢賺。對於如何破解求職蟑螂,律師江皇樺提醒「離職日前10天雇主得做資遣通報;在職不滿10天,離職後3天內也需做資遣通報,一旦被檢舉最低3萬起跳」。雇主有疑慮最好先打電話諮詢主管機關,真的遇上爭議的話可向當地勞動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透過公正第三方協助下,「有憑有據」、「白紙黑字」簽立之調解書具有法律效力,比起私下和解,對於勞資雙方都比較有保障。
![alt](https://static.ctwant.com/images/cover/30/310430/sm-d899899831984fcac0091f1e17cb6f59.jpg)
國家級假訊息介選 藍斥如319案翻版國防部長應下台
中國大陸9日下午3點4分發射衛星,我國防部隨即於3點17分發布「國家級警報」簡訊,告知民眾「中國於15時04分發射衛星,以飛越南部上空,請民眾注意安全。」但該簡訊上的英文卻是「Missile」(飛彈),air raid(空襲)引發國人譁然,國民黨總統候選人侯友宜也直指「一詞之差,很可能變成兩岸的引爆點」,相當不應該。但奇特的是,服過兵役者都清楚飛彈、空襲時的SOP,但國軍最高統帥蔡英文總統在該簡訊發佈時,正在替綠營候選人輔選,卻表現的波瀾不驚,還要現場驚疑不定的民眾「不必擔心、總統就在這裡」,引發外界疑慮,總統是否事前已知情大陸將發射科研衛星、將衛星當成衛星發佈國家警報,就是烏龍,若總統事前根本沒有收到相關訊息,就是國防國安單位失職,現場國安人員「直接」將最高統帥晾在危險現場,還讓總統走完輔選行程,更是國安國防單位絕對不能原諒的重大疏失。國民黨立院黨團今天上午也召開記者會,要求國防部、國安單位必須針對整起事件調查清楚,究竟是軍方失職,還是有政府單位想要用錯假訊息「介選」,不論是哪種原因,執行此次國家級警報者都必需要負起責任,撤職查辦,絕對不能容忍類似烏龍案再度發生。國民黨團首席副書記長李德維說,很多國人都收到烏龍國家級警報,但是國防部事後的澄清多少人看到了?國防部要不要也普發簡訊?他回憶,昔日319槍擊案發生後,當時的民進黨國師邱義仁在記者會,面對媒體探詢陳水扁傷勢時「詭異的微笑」,讓外界記憶猶新,昨日國家級警報發佈後,蔡總統的第一時間反應也是「微笑」,「彷彿非常的滿意」,又讓他想到319槍擊案的往事,現在政府官員還趕消毒「這是小事情」,但是真的是小事嗎?對得起所有民眾嗎?沒有人要介選嗎?事後真有對等的澄清嗎?還是執政黨就是想血淋淋的硬幹,就是要用這種手法赤裸裸介選,看民眾能怎樣?國民黨一定要最嚴厲譴責,提醒民眾用選票向這些人說不。國民黨立委林為洲指出,他收到國家警報時,當下心裡就有疑問,共軍怎麼會在此時發動飛彈對台攻擊?他立即趕到議場質詢陳揆,結果居然是「假訊息」,而且是去年底到現在台灣出現的「國家級的最大假訊息」,他要問,因為飛彈來襲、戰機進入領空發佈國家級防空警報,難道可以當成兒戲?尤其防空警報定義從來不包括人造衛星,結果還將衛星寫成飛彈,難道是想愚弄國人?林為洲說,昨日大家還在討論高端在役期期間發佈的重訊「指衛福部不准高端公布合約」,重訊是有很高的法律效力,但衛福部當時並沒有澄清,現在將責任推得一乾二淨。沒想到,國防部也跟著發佈「重訊」,指飛彈空襲,但過去陸方曾多次發射人造衛星,僅今年一月份陸方就表定四次發射衛星,還將時間公告在網站上,今天、明天都還要發射衛星,十七日也還有一次,國防部是否都要比照辦理發國家級警報?衛星發射後超越大氣層,究竟還有什麼衛星部件掉落?難道不會被大氣層燒掉嗎?國防部還要繼續事後圓謊嗎,都不怕民眾已經懷疑國防部用假訊息介選嗎?林為洲說,他收到飛彈來襲的國家警報後,還曾替最高統帥安危擔心,反倒是蔡總統本人一點都不擔心,難道總統沒看到英文「Missile」(飛彈)這個字嗎?難道總統已經事前知情,也難怪外懷疑是否早就有整套介選劇本?國民黨團因此強烈要求查明整起事件真相,究竟是誰負責指揮?誰犯下錯誤?相關責任一定要追究,儘管現在只是將衛星寫程「飛彈」,衛星起碼不會傷人,如果今天是飛彈來襲,但國家簡訊卻寫成「衛星」,那後果會多嚴重,國家級簡訊「寫錯」令人細思極恐,絕對是最嚴重錯誤,一定要有官員負責、不可以開玩笑,他認為起碼國防部長要下台。立委賴士葆也說,大陸在去年12月已經兩度發射衛星,11月也發射過,國防部都沒有發佈警告,難道就是因為選舉到了,所以1月9日才發佈假的國家級警報,執行選戰奧步,看看蔡英文當時的反應,賴士葆痛批是總統出賣了國防部,想要為民進黨輔選,得到選舉紅利。他也不相信,經過多年訓練的國防部居然可以犯這種簡單的錯誤,傻傻的分不清衛星飛彈、空襲與空防,這個烏龍究竟是誰下令的,浪費公帑還製造人民恐慌,國防部長應該出面交代清楚,如果國防部長邱國正說他事前不知情,此事的執行者也一定要被撤職查辦,畢竟軍隊是國家的,要效忠人民,嚴守行政中立。
![alt](https://static.ctwant.com/images/cover/31/308031/sm-ba1f8ce67bae2f5dfbccccef2a817c85.jpg)
吳怡霈和尪在台灣登記結婚 老公可以取新名字差點改成「大谷翔平」
藝人吳怡霈今年8月和日籍老公AKIRA在日本結婚,29日正式在台灣戶政事務所登記,她也透過社群分享喜訊,「欄位真的多了一個人欸」,除了分享自製的結婚書約,吳怡霈也表示,由於老公是日本籍,可以取新的名字登記,她和親友就拱老公改名「大谷翔平」或「金城武」。吳怡霈和老公的結婚書約以及印章就藏著許多小巧思。(圖/翻攝自吳怡霈臉書)從吳怡霈的臉書可見,她分享自製的精美書約,除了放上喜歡的植物和顏色,還有兩隻可愛毛孩Karua、Joker,另外也刻了一對印章,「喜歡肖楠木的香氣,溫潤的觸感,剛好看到一對一深一淺的木色,恰巧紋路都是山形,我們喜歡山,甚好。朝自己的這一面是谷,提醒彼此包容,虛懷若谷,寓意甚遠」。吳怡霈和AKIRA先前在日本登記,婚姻關係已具法律效力,29日登記時她才知曉笑說「其實今天也不用來」,但承辦人員表示,「還是要,身分證跟戶口名簿都會更動,還是非常有意義喔」,這也讓她感慨「原來已經當了8個月的合法夫妻了呢」。除此之外,吳怡霈還笑說因為承辦人員表示AKIRA可以取新的名字,「兩位證人朋友跟我,不斷遊說日本男子,改名『大谷翔平』或是『金城武』,承辦人員笑到辦不下去」,不過AKIRA最後還是簽下本名「桑原明」。
![alt](https://static.ctwant.com/images/cover/38/307138/sm-a4b760d6b05dd8ea003ae39705e4aed7.jpg)
批國民黨違背落地生根路線 賴清德:對得起經國先生嗎?
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賴清德首先回應之前侯友宜的女權言論說,侯談女力,他已經輸在起跑點,賴說,他邀請蕭美琴搭檔參選,除了借重其專業,也是對女性的尊重,反觀在三組總統、副總統候選人中,只有侯與趙少康的組合在女力方面是「零」。賴清德也回應之前兩位候選人攻擊核能政策說,很高興看到兩位在這個公開的場合上面談論核能,他強調,2025非核家園並不是蔡英文地把可以運轉的核電把它終止,而是依法律的規定,最後一個機組、核三廠的第二號機組,必須要在2025年期中停止運轉,還好蔡英文總統因應局勢,推動綠能產業的發展,否則的話今天會更慘。賴清德說,柯、侯二人當市長的時候都說,如果核電沒有安全,就沒有核電;核廢料沒有去處,就沒有核電,但現在選總統的時候態度完全改變。他跟社會大眾說明清楚,所謂COP28談到2050年核電要三倍,這並不是大會的共識,是有人提出這樣的主張;大會的共識是,再生能源要增加兩倍,用電效率要增加一倍,柯侯兩人不約而同說,核四通通都要重啟,但公民投票已經通過了,那把公民投票的法律效力置放於何地?賴清德說,他當初之所以沒有把新興的核能科技算在內,因為我他的任期才8年,新興的核能技術不知什麼時候可以成熟問世,所以才說,必須要考量到他的任期只有8年,並不是說我的能源政策的規劃只限於八年,希望侯市長、柯主席不要誤會。賴清德指出,國民黨為台灣帶來禍害,過去國民黨曾守護中華民國、守護過台灣,過去國民黨反共,是要反攻大陸、消滅萬惡共匪、解救大陸同胞;但是後來(前總統蔣)經國先生知道反攻無望,因此推出十大建設,晉用大量台籍人士,並說出「我在台灣住了四十年,當然是台灣人,當然也是中國人」的話。換句話說,經國先生是走落地生根這條路,放棄了落葉歸根;反觀現在國民黨以馬英九、趙少康、韓國瑜、朱立倫為首的國民黨,不思如何落實經國先生的路線,卻反其道而行。我要讓全國的民眾來評評理,國民黨對得起經國先生嗎?對得起生養它的這塊土地嗎?對得起廣大的台灣人民嗎?賴清德說,國民黨帶給台灣社會的第二大禍害,就是國民黨黑金體質不改,在兩千年下野之後完全沒有改變,他們仍然緊抱新店的羅家、台中的顏家、雲林的張家,還有花蓮的傅家,不分區名單裡面不是政二代就是地方勢力的代表。國民黨所提名的的區域立委候選人,充斥著有性騷擾被判刑確定、有被控竊佔國土、有被控詐領健保費,還有炒股入獄的這些人,國民黨仍然緊抱著牛鬼蛇神,黑金體質完全沒有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