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座談會
」保單藏錢1/大法庭堵死壽險避債 台北地院執行案件暴增35%
台灣保險業蓬勃發展,投保率不斷創新高,國人平均每人持有2.6張保單,最高法院民事大法庭2022年12月9日裁定,人壽保險已繳保費的準備金可做為強制執行標的,不料引發意外風暴。裁定出爐後,各地方法院收到聲請執行人壽保單案子如雪片飛來,其中以台北地院是最嚴重受災戶,因為全台灣21家保險公司中有19家位於台北地院轄區,2023年強制執行案件達20幾萬件,較2022年增加35%,讓法院民事執行處的書記官和執行人員叫苦連天,甚至醞釀離職。資深法官指出,法院長久以來的主流見解,就是認為保單的價值準備金不是要保人的財產,因此保險給付條件尚未構成時,保險公司當然也沒有錢付給要保人,執行機關也無權命令保險公司終止契約、償付解約金。2016年高等法院法律座談會就是採取這種見解。上述的法院主流見解,讓政府向保險公司「討債」時有9成敗訴。不少保險業務員在兜售保險商品時,常常以「保險藏錢」的概念,吸引大眾購買。還有一些欠稅大戶不願乖乖納稅,變賣不動產、並將存款提領一空,卻透過「藏富於保險」賴帳,花大把鈔票購買人壽保險。不過這些撇步自從大法庭裁定出爐後,買保險藏錢、避稅的方式都行不通了。壽險保單曾是富人藏錢避稅首選,現在成為債權人和稅捐機關鎖定執行的目標。(圖/報系資料照)雖然最高法院大法庭見解出爐後,讓債權人多了不少討債機會,可是以前不能執行的保單,累積了幾十年的債務問題,現在一股腦全部湧入第一線法院,也就是地方法院的民事執行處,如何處理就成了地院的大問題。以台北地院來說,2023年未結案件增加了7、8成,而且情形持續惡化中。北院為此設法新增民事執行處人力,並要求各科室檢視有無多餘空間,提供新增人力使用辦公。據了解,中華電信、台電曾因幾千元的欠費債權,就向法院主張執行保單,也有銀行和資產管理公司認為,就算保單只能扣到幾千元,也該執行,如果地院執行處認為沒有執行必要,還會聲明異議。因此曾有地院主張對執行人壽保單的金額設立門檻,例如裁定幾萬元以下的保單不能執行,不過案子抗告到高等法院,高院卻以於法無據為由駁回,顯示在修法前,由地院透過裁定的方式設立門檻,目前並不可行。不過最高法院大法庭裁定時,要求執行法院裁量時,應審慎處理,賦與陳述意見機會,兼顧債權人、債務人及其他關係人權益,為公平合理之衡量。言下之意,希望地院應顧及被保險人的最低生活保障,並考量債權人有無濫用情形。至於如何進行執行必要性與比例原則的操作,仍有賴具體的規則,與足夠的案例才能實現。
減少法院裁判歧異 高院法律座談討論63項刑民事提案
台灣高等法院今天起舉行3天法律座談會,將針對司法實務上難解的重要爭議進行討論,以避免法院將來裁判發生歧異。包括刑事類提案35則、民事類提案28則,例如,法院可以沒收販毒者手機?車手判刑後要不要強制工作?房客在租屋處燒炭自殺造成房價慘跌,房東可以向房客的子女請求房價減損的損失?台灣高等法院指出,為了讓全國事實審法官裁判時,就眾多具爭議性法律問題有較一致性的解決方法,以減少裁判歧異,今天起一連3天在最高法院會議室及司法院大禮堂兩處,分別就民、刑事法律問題進行探討,共有113名法官、檢察官、學者及律師出席。法律座談會開幕式時,司法院長許宗力致詞表示,今年是他第4次參加高等法院舉辦的法律座談會開幕典禮,法律座談會最主要的意義,就是要統一法律見解,盡力契合憲法平等原則及法安定性的要求,讓司法具有可預期性,使當事人以及社會大眾能更加信賴司法;面對無的放矢的不當批評,各級法院同仁也要以更加白話的方式,快速、有效地做出澄清說明。高院發布新聞稿指出,這次座談會刑事類提案有35則、民事類提案28則,均是實務上難解的重要爭議,例如在刑事類,法院可以沒收販賣毒品人使用的行動電話嗎?車手經判刑後要不要去強制工作呢?民事類部分,房客在租屋處燒炭自殺,造成房價慘跌,房東可以向房客的子女請求房價減損的損失嗎?眾多法律問題,將藉由與會的司法菁英充分研討後得出結論,以避免法院將來裁判歧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