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學者
」 憲法法庭 賴清德 許宗力反對《憲法訴訟案》遭疑「藍白合」生變 黃珊珊:影響人民權利須謹慎面對
民眾黨立委黃珊珊反對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提案修正《憲法訴訟法》,引發外界討論。對此,黃珊珊今日表示,自己不同意修正「總額」定義,太過簡化的修法,可能造成司法權運作困難。她強調,柯主席曾宣示「民眾黨不會讓政府停擺」,民眾黨當然強力監督執政黨,但如果影響人民權益,就必須謹慎面對。黃珊珊表示,中華民國行憲迄今將滿80年,大家已經無法向制憲先賢探究當初制度設計、法條撰寫的真實原意,所以各方對制度的解讀與價值當然見解不一,因此才需要大法官協助探究,捍衛我國核心民主、法治、自由、人權、平等價值,並隨著時代變遷因應,例如性別平權。黃珊珊指出,柯主席在年初時就對外公開宣示,台灣民眾黨不會讓政府「停擺」。民進黨執政無視國會監督、濫權獨斷,立法院當然強力監督,但是前提必須以國家與人民利益為主,如果影響到人民權益,民眾黨就必須謹慎面對。黃珊珊說,當代法律雜誌是專業法律雜誌,這個議案,法律學者專家意見也大不同,這就是台灣社會自由多元的價值,有心人卻故意扭曲製造對立。黃珊珊提到,對於《憲法訴訟案》修正,她是不同意修正「總額」定義,太過簡化的修法,可能造成司法權運作困難。但現在的憲法訴訟法沒有最低法定人數以及表決門檻太低,造成少數大法官決定重大憲法判決的可能,當然應該另外提出修改判決門檻的方式解決,所以民眾黨也會提出修正版本。黃珊珊強調,台灣民眾黨有主體性,與其他政黨的關係,該合作時合作,該競爭時競爭,該對抗時對抗,將來經立院黨團討論形成共識後,自會團進團出,但修法牽一髮動全身,大家都應該謹慎面對。
柯文哲拒夜間審訊遭逮捕 學者:地檢署不是你家「想走就走」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30日因京華城案遭廉政署搜索,經長達數小時約談後,於凌晨再移送北檢複訊。但由於此前馬拉松審訊調查已近19小時,柯文哲表示因疲勞訊問之虞,防禦權被剝奪,主張停止夜間偵訊;不料遭檢察官逮捕。陽明交大法律學者林志潔表示,柯文哲並非因為「拒絕被疲勞訊問」遭到逮捕,而是因為「拒絕在地檢署休息欲直接離開」而遭到逮捕。兩件事完全不同,請勿政治操作成我國地檢署罔顧被告人權。林志潔指出,依據刑事訴訟法,為了避免疲勞詢問或訊問,法規本來就允許被告或犯罪嫌疑人在有夜間詢問或訊問時,可以主張要休息。但是為了避免滅證、串證或被告落跑,當然不能隨意釋放被告,所以,休息必須是在地檢署內為之。地檢署是在偵查犯罪,被告並不是去旅行或出差,當然不能率性主張要去旅館休息或回家。林志潔說明,地檢署並沒有不讓柯文哲休息,但無法讓他還沒問完就回家,加上其非要離開地檢署,因此檢察官只能選擇當庭逮捕。至於逮捕後一般會進行聲請法院羈押,如法院認為有羈押理由則羈押,無羈押理由則釋放。林志潔強調,我國法律保障被告權利,不允許疲勞詢問並絕對可以休息。但是地檢署不是你家,不能想來就來想走就走,偵查程序有嚴謹的規定,敬請大家要多加注意。民眾黨中央緊急應變小組則指出,後續將向法院聲請提審,以確認當庭逮捕程序的合法性,於法院開庭前,柯文哲將留在北檢拘留室。
總統府公布大法官被提名人 司法院正副院長張文貞、姚立明
現任大法官15人,其中包括司法院長許宗力、司法院副院長蔡烱燉、大法官許志雄、張瓊文、黃瑞明、詹森林、黃昭元等7人將於今年10月31日任期屆滿。對此,總統府30日召開「113年司法院正、副院長及大法官被提名人介紹記者會」,提名人選有,首位女性司法院長張文貞、司法院副院長姚立明,另外五位大法官分別為何賴傑、陳運財、王碧芳、廖福特、劉靜怡。總統府於今年7月15日核定成立「113年司法院大法官提名審薦小組」,審薦小組將協助總統提名大法官人選。蕭美琴副總統今早主持「113年司法院正、副院長及大法官被提名人介紹記者會」,公布新任大法官被提名人選。蕭美琴指出,5位大法官任期將於今年10月31日屆滿,為了讓大法官任期順利銜接,總統依據憲法增修條文,提名張文貞為大法官並為司法院長,姚立明為大法官並為副院長,並在今日咨請立法院同意。蕭美琴表示,張文貞是首位女性司法院長被提名人,熟悉司法改革,姚立明富有參與憲政改革的經驗,洞悉台灣民主發展脈絡,兩位都有憲法學專長,期待不同世代超越黨派組合,領導推動司法改革,也期許台灣司法不只有國民法官,全體司法官更應該是人民的法官,維護社會公益的信心。蕭美琴說,總統會繼續推動司法改革,因此正副院長人選需要具備持續推動司法改革決心,以及領導司法行政的能力,司法體系應該以價值領導為重要導向,徵詢各界意見審慎思考後,決定提名年輕新銳的國際法律學者張文貞擔任大法官並為院長,跨黨派領袖的姚立明擔任大法官並為副院長。司法院大法官並為院長被提名人張文貞女士,現任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特聘教授、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合聘教授、財團法人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基金會董事長,美國耶魯大學法學博士。曾經擔任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委員、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分組委員,並多次擔任釋憲案之鑑定人,最為指標的案件,例如釋字第 748 號「婚姻平權」法案,其均能秉持學術專業,提供前瞻且宏觀的專家意見。司法院大法官並為副院長被提名人姚立明,現任財團法人國會觀察文教基金會董事長,德國畢勒佛大學法學博士。姚在德國求學期間,專研憲法理論,曾在國立中山大學、中國文化大學教授與憲法相關的課程,長達20多年。長期關注台灣民主發展,撰文剖析時政,對憲政體制、政黨政治及國會運作等有深刻且豐富的論述,也曾擔任立法委員,熟稔政府體制,是跨越不同黨派的政治意見領袖,並擅長運用深入淺出之表述,與社會各界進行溝通。大法官被提名人何賴傑現任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教授,德國杜賓根大學法學博士。專精刑事程序法領域之研究,自德國學成歸國後,長期任教於國立政治大學,曾任法律學系系主任、法學院院長及該校主任祕書。另曾擔任司法院刑事訴訟法研修小組委員、刑事訴訟改革成效評估委員會委員,協助政府推動改革,也曾為 112 年憲判字第 14 號法官迴避案,提供專家諮詢意見,尤其關注人權保障,重視法治價值,對於大法官維護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之核心職能必能有所助益。大法官被提名人陳運財,現任國立成功大學法律學系教授,日本神戶大學法學博士。長期任教東海大學、國立成功大學,從事刑事訴訟法領域之教學與研究,著作豐碩。在實務參與上,曾擔任大法官釋憲案件及最高法院刑事大法庭之鑑定人,參與機關法案草擬、研修工作,提供法學專業意見。尤其具台、日刑事訴訟法比較研究專長,以日本裁判員制度之研究,協助創建我國「國民法官」制度,將理論化為實證 並發起成立台日刑事法研究學會,積極促進兩國刑事法界學術交流。大法官被提名人王碧芳,現任最高行政法院法官兼審判長,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歷任3審法院法官,長期辦理行政訴訟審判業務。任職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期間,所主筆的《菸酒稅法》第 21 條規定違憲爭議釋憲聲請,經司法院作成釋字第 641 號解釋審理關廠工人案,判決影響深遠 任職最高行政法院審判繁雜土地案件,建立多則重要終審法院見解,,也曾擔任大法官書記處處長,熟悉釋憲實務,且銜命推動憲法訴訟法修法,讓台灣之釋憲制度邁入新的里程碑。大法官被提名人廖福特,現任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研究員,英國牛津大學法學博士。長期在中研院以國際人權法及憲法為研究主軸,並於國立台北大學、東吳大學等校教授相關課程。所撰國際人權法著作是台灣本土實踐的重要基礎,也曾參與規劃國際人權條約國內法化之藍圖,並投身「國家人權委員會」之成立倡議、設置規劃與運作諮詢,對於促進我國人權法制與國際人權公約接軌,著力甚深。大法官被提名人劉靜怡,現任國立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教授兼所長,美國芝加哥大學法學博士。長期在台灣大學及中研院從事憲法、資訊、科技及人工智慧法學之研究與教學,中外文論著均豐,法學專業深受肯定。
直言憲法法庭上半場藍白敗象已現 律師:只剩黃國昌扯政治口水
憲法法庭6日就國會改革法案進行言詞辯論,上半場已結束。對此,律師黃帝穎表示,憲法法庭上半場藍白敗象已現,對擴權法案毫無憲法招架能力。他指出,憲法法庭今天辯論,上午場藍白已慘不忍睹,只剩民眾黨立委黃國昌扯「綠能你不能」等政治口水,完全擋不住「擴權違憲」的普世價值方向,藍白敗象已明,他也點出三大重點。第一,黃帝穎指出,「法律專家意見及法庭之友意見書一面倒認定擴權違憲」,上午開庭,憲法法庭專家意見由台大法律系教授張文貞及政大法律系教授林佳和出具意見書,對「擴權法案」的立法程序及實體內容均指出違憲,法庭之友意見書,也絕大部分指出擴權違憲。第二,黃帝穎續指,「藍白擋不住法界通說認定擴權違憲」,全國各大學法律系教授等123位法律學者連署聲明,針對擴權法案「程序瑕疵與內容違憲」。全國律師聯合會聲明「未經實質審查,更未有實質審議,即強行進入院會表決,這不僅傷害台灣作為民主國家的根本,亦違背民主憲政及民意政治基本原則。」此外,黃帝穎說,台北律師公會聲明「立法程序斲傷台灣作為民主國家的根本。」超過400位律師連署直指「除了是否符合憲法有諸多疑義,亦有不少自我矛盾之處,未來在適用上勢必發生許多爭議與問題,更引發侵害人民基本權利之重大疑慮。」 法界通說擴權違憲。最後,黃帝穎指出,「藍白擋不住美國歐洲對國會擴權的強烈質疑」,美國在台協會前處長司徒文、楊甦棣等30位國際學者聯合聲明,直指藍白擴權法案「超越國際各憲政民主國家的規範,顛覆法治理念、違反程序正義。」黃帝穎表示,在台投資超過700億美元的「歐洲商會」對藍白「藐視國會罪」提出警示。國際媒體英國「經濟學人」智庫重批「國會擴權及破壞權力分立,將重新評估台灣民主指數。」;「金融時報」更指出擴權法案「為中國滲透台灣創造可乘之機」。他認為,憲法法庭上藍白阻擋違憲判定已如螳臂當車。
憲法法庭暫時處分 卓榮泰敬佩:保障人民權利
憲法法庭19日作成暫時處分裁定,暫時停止若干修正條文的適用,並為相關配套措施,行政院發言人陳世凱表示,行政院長卓榮泰對於憲法法庭此次做出暫時處分裁定,勇於捍衛憲政秩序、保障人民權利的作法,表示敬佩。陳世凱指出,立法院在5月三讀通過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及《刑法》修正條文,引發社會各界批評聲浪不斷,尤其法律學者也連署表達違憲疑慮。由於新法相關規定嚴重破壞我國五權分立體制,且侵害人民基本權利,行政院因此向憲法法庭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以及相關的暫時處分。陳世凱表示,過去的司法院大法官機制與現在的憲法法庭,作成暫時處分裁定的案例非常少。本次暫時處分裁定的作成,證實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及刑法的修法,的確讓憲法所保障之權利與公益遭受到難以回復的重大損害,並且具有作成暫時處分的急迫必要性;因此,憲法法庭作成暫時處分的裁定,也為我國憲政秩序之維護再爭取了一些時間。陳世凱強調,行政院從來沒有迴避監督,各界當然也都支持國會改革;但國會改革一定要符合憲法規定,一定要符合憲政體制,並且不能侵害人民權利。卓榮泰感謝許多民眾、學者專家為此次因應立法院修法所付出的努力;接下來的本案訴訟階段,行政院會繼續堅持捍衛憲政秩序、保障人民權利的主張,爭取憲法法庭的認同。
賴總統不願被立委追問才堅持釋憲? 翁曉玲這樣看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今天指出,國民黨立院黨團還在討論是否派員參加未來國會改革法案在憲法法庭的辯論,但他與立委吳宗憲是藍黨團內少數唸法律、專業也是法律的立委,因此一定會幫忙打釋憲戰。至於是否要代表黨團出席釋憲辯論,必需要先看大法官認定釋憲案,是否有需要進行言詞辯論,其次才會看申請人與「關係機關人」是否會派代表參與言詞辯論。翁曉玲同時解釋,讓賴總統很有意見的國是報告詢答方式,三讀國會改革法案內容其實是「依序即時詢答」,實際執行方式,要等日後真的要進行國是報告前、透過政黨協商方式產生。他說,朝野其實可以坐下來談,有可能每個黨團各派三位代表,將要問總統的問題問完了,由總統回答,這就是「依序」,也可能「統問統答」,也可能立委問完、總統用書面方式回答,都可以透過政黨協商而定,但是民進黨非要指在野黨堅持要總統「即問即答」,嚴重扭曲該法案內容。此外,翁曉玲也說,若未來要釋憲言詞辯論,不見得一定非找立委參加,也可以由律師或法律學者參與,這部份國民黨還沒有正式討論,如果黨團認為她適合辯論,一定義不容辭出席,不過,立院目前要處理的議題也非常多,包括表決,還要再看看未來實際情況而定。翁曉玲今天接受網路節目訪問時說,在立院審查國會改革法案前,他就已經逐條檢視法條內容,僅藍營部份就有20個草案版本,必須先彙整成國民黨團版本,再與民眾黨團版本整合,成再修正動議,因此要有人定下心、從頭看,畢竟是在舊法中加入新內容,還要與舊法內容配合,確保邏輯、法律用語一致。但她也強調,整合過程都注重透明化,民進黨立委也都看得到藍營整合的版本,藍營還兼採民進黨立委曾提出的草案內容,幾乎三分之一內容都是民進黨立委的主張,但民進黨卻仍然反對自己的主張。對於民進黨上下將國會改革法批評的一文不值,翁曉玲說,民進黨就是不願看國會改革法通過,讓在野黨可以在立院「打弊」,所以才強力反對法案。其實國會改革法案內容的寬鬆度,已經比其他國家的國會法令更寬,刑度都很低,即使如此,綠營仍能批評「處罰不符比例原則」,其實真正用意就是「執政黨不想受監督」「不想在立院被約束」,閣揆卓榮泰更在總統釋憲後,改變對在野立委答詢態度,不斷的與在野立委搶話、辯論,試問這哪是正常國會的情況?賴總統親自針對國會改革法案提出釋憲,傳出民進黨團擬不派員參加釋憲辯論,會有其他代表,至於藍營則傾向由立委吳宗憲、翁曉玲出馬、代表黨團辯論。
藍喊設在野特偵組但柯反對 陳冠廷批柯:早知如此何必當初
在藍白挾多數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後,國民黨總召傅崑萁還喊出要設在野特偵組,但卻引來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的反對,柯表示,「他反對司法沒有一致性,司法應當公平,被每個人信任,台灣民眾黨反對特偵組。」對此,民進黨立委陳冠廷怒批柯,早知如此何必當初。立委陳冠廷指出,民眾黨作為國會的關鍵少數力量,且《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又是民眾黨主推修法,理論上應在審議階段就提出嚴謹條文,卻在二讀會當天才提出「再修正動議」,推出會讓國民黨認為能夠成立「在野特偵組」的條文,而事前幾乎沒人知道法條內容。陳冠廷認為,身為黨主席的柯文哲在院會前主持黨團晨會,更應協助黨團把關法案品質,不應出現如此嚴重的認知落差。 陳冠廷質疑,如果國民黨對修法內容的認知是正確的,修訂的新法,能夠賦予立法院擁有類似過去特偵組的強大權力,民眾黨當初就應該認真把關,確保法條修訂得更嚴謹;但如果國民黨是誤解相關內容,代表兩黨在表決前根本不理解法案內容,無論哪種情況,都證明此次立法過程的草率。陳冠廷懷疑,國民黨與民眾黨在審議過程中是否有認真看過法案內容,認知差異竟如此之大。陳冠廷提到,柯文哲過去一直強調「民意、專業、價值」,但此次修法過程卻看不到對民意的尊重,場外「青鳥運動」的訴求被直接無視,修法也不夠專業,引發上百位法律學者連署要求退回重審,國民黨甚至認為可據此成立柯文哲所反對的在野特偵組。他呼籲,柯文哲若真的認為民意、專業、價值是重要的,就應更謹慎使用手中權力,不要讓過去支持者感到失望。
子宮戰爭1/不顧民意8成反對!代理孕母硬要上路 27團體怒批「出事責任算誰?」
衛福部國健署5/14預告修正「人工生殖法」草案,將擴大適用對象納入同婚、單身女性、代理孕母等3族群,其中代理孕母可望合法開放引發軒然大波,專家批評衛福部罔顧超過8成的反對民意,27個同志、婦女及助產士等團體的建議與提醒也被當成耳邊風,「究竟是誰在Push?搶在新舊政府交接時推出,日後出事,責任算脽的?」「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在今年歷經2次國健署公聽會、1場立法院公聽會後,其中最受矚目莫過於開放代理孕母。代理孕母是指委託配偶以外的第三人懷孕分娩,方式分成2種,第一種是委託配偶精卵結合的胚胎,植入代理孕母子宮內(代理孕母和子女不會有血緣關係);另一種是使用丈夫精子,以人工授精方式,與代孕者卵子結合並生產。目前台灣代理孕母適用第一種。此次修法草案中,規定代理孕母終生僅有1次資格,需年滿20歲、未滿40歲,於我國設有戶籍,有足月懷孕生產經驗者,每年於我國居住183日以上,須以「無償」方式進行,委託人必須有我國國籍,且應提供必要費用如營養費,並以專戶方式處理,且不得以詐欺或脅迫方式使代理孕母簽訂契約。根據人工生殖權威李茂盛醫師估計,代理孕母相關費用眾多,其中以營養費占比最高,每個月大約4~5萬元,再加上其他開銷,總金額在100萬元上下。相較於海外代孕動輒500~600萬元,顯得較為便宜。「台灣全國媽媽護家護兒聯盟」(簡稱媽媽盟)曾在2023年12月17號至 2024年1月1號,針對「代理孕母合法化」收集全台8124筆資料(觸及約2萬1000人),其中有效樣本數7780份,問卷結果顯示,反對開放代理孕母有6388人,高達82.1%。就連衛福部自己也承認反對聲浪大,在4/3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公聽會書面報告中寫道「惟本部於本(113)年2月及3月召開2場次公聽會,並在國健署臉書直播留言區蒐集民眾意見,留言者意見以反對代孕生殖居多,又代孕生殖涉及委託者、代理孕母與代孕胎兒三方權益,社會意見分歧,難達共識,爰開放代孕生殖尚需相關配套措施與多方共識。」反對聲浪一波波,但衛福部卻執意將代理孕母納入「人工生殖法」修改草案,有民團質疑其中是否有利益交換。(圖/報系資料照)27個同志、婦女以及助產士等社會團體也在今年2/21一起跳出來呼籲,由於代理孕母議題涉及層面複雜,需要更多研議和討論,應該和此次的「人工生殖法」修法脫鉤處理。不只如此,在國健署舉辦的公聽會上,民團、諸多法律學者同樣呼籲暫緩代理孕母議題。儘管如此,衛福部卻依舊在「人工生殖法修改草案」中納入代理孕母,婦女新知基金會立即發聲明譴責,「衛福部顯然把建議當耳邊風,罔顧27個民間團體的共同呼籲,也證明衛福部所聲稱的公聽會已流於形式!而此草案在新舊內閣交接期推出,試問責任歸屬於何人?當不幸發生,而究責者都已經卸任,這難道是我們能期待的責任政治嗎?!」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黃淑英表示,民間提出對代理孕母讓女性工具化、商品化的擔憂,衛福部才以「無償」概念希望化解疑慮,但重點是實務上是否可行?且營養費用動輒百萬,絕非一般家庭所能負擔,恐會導致階級化的問題,加上從事代孕的婦女多屬弱勢,因經濟需求選擇代孕,代理孕母合法化形同對弱勢者的剝削。婦女救援基金會也發聲明反對,「女性子宮不可作為他人生產的工具或商品,基於保障女性生育自主和身體自主權、身心傷害的風險與權益,不贊成代理孕母合法化。」「從少數代孕合法化的國家實行情況中已經可以看見,如果沒有設置負責監管追蹤保護人權的機關(有編制與預算),將製造許多婦女與兒童的生心理傷害。」中華兒童暨家庭守護者協會執行長周明湧說,首先,代理孕母本身即將女性與子宮分離,非人化及商品化將是本草案實行的結果,即使草案第27條將代孕定義為無償助人,且有後續法規之罰款,但若未設置專責組織主動監管追蹤所謂保護條款將形同虛設。媽媽盟、孕婦關懷協會及婦女維護生命協會也表示強烈抗議,更質疑其中是否涉及利益交換,否則衛福部為何要一意孤行?媽媽盟副秘書長單信愛透露,「人工生殖所牽涉的經濟利益相當龐大,我們知道一直有人積極Push,事實上如何,應該由衛福部來回答。」根據英國雜誌《The Spectator》報導,全球代理孕母市場於2018年的市場達60億美金,但估計到了2025年將上升到260億美金,利益相當驚人!衛福部國健署婦幼健康組副組長蔡維誼表示,衛福部對於代理孕母開放於否「沒有既定立場」,5/14公告後,再送入立法院審議,目前尚無法預估後續期程。
徐巧芯爆遭跟蹤引跟騷法喊告 法學專家籲勿浪費司法資源
國民黨立委徐巧芯日前於臉書發文表示,遭陌生男子跟蹤,已到松山分局提告違反《跟騷法》。對此,陽明交大法律學者林志潔12日表示,跟騷行為不可取,反制跟騷惡行非常重要,不過,若要將路過家門口的行人提告跟騷法,需要一點法律小教學,以免濫用司法資源。近期頻頻佔據新聞版面的國民黨籍立委徐巧芯爭議不斷,先是早前捲入大姑夫婦涉洗錢案,後因涉洩漏密件遭外交部提告。如今再爆出連一名男子日前在她家附近鬼鬼祟祟遭到臨檢。 據徐巧芯透露,對方臉書曾拍攝其住家信箱的圖,並在臉書宣稱「爬完山就要直接前往」。由於對方多次騷擾已使她心生畏懼,徐巧芯提出相關證據並且前往警局提告違反《跟騷法》。林志潔表示,所謂跟騷行為,指以人員、車輛、工具、設備、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方法,對特定人反覆或持續為違反其意願且與性或性別有關之下列行為之一,使之心生畏怖,足以影響其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該範疇包括:第一,監視、觀察、跟蹤或知悉特定人行蹤。第二,以盯梢、守候、尾隨或其他類似方式接近特定人之住所、居所、學校、工作場所、經常出入或活動之場所。第三,三、對特定人為警告、威脅、嘲弄、辱罵、歧視、仇恨、貶抑或其他相類之言語或動作。第四,以電話、傳真、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設備,對特定人進行干擾。第五,對特定人要求約會、聯絡或為其他追求行為。第六,對特定人寄送、留置、展示或播送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第七,向特定人告知或出示有害其名譽之訊息或物品。第八,濫用特定人資料或未經其同意,訂購貨品或服務林志潔補充,倘若要引用《跟騷法》提告,必須要與性和性別有關,比如因為你是女性、或者因為性別歧視仇恨愛慕等原因去跟騷;而且還要是對特定人士持續反覆、經被拒絕後卻依然不停止的行為。因此,路過不特定對象、追債、採訪、追星要簽名等等,非基於性或性別的干擾,或者只是偶一為之,不是持續反覆的行為,都不會有跟騷法的適用。
司法院長許宗力愛徒當政委! 學者林明昕進政壇耐人尋味
準閣揆卓榮泰公布新任政務委員名單,法界最關注為上榜的台大法律學院教授林明昕。有法界人士指出,林明昕是司法院長許宗力最喜愛的學生之一,當初他念台大法研所碩士班的論文指導教授就是許宗力。由於法界公認準總統賴清德對許宗力「有不同意見」,不料許宗力的愛徒卻出任位階在部長之上的政委,箇中奧妙實在耐人尋味。林明昕是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曾任中正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臺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約聘編纂,2006年起在台大法律學院任教。他主要研究領域為憲法及行政法,民進黨執政以來,還兼任許多政府機關的委員或顧問,而且在許宗力面前相當說得上話。林明昕(中)曾任全國司改會議委員,左為資深媒體人范立達。(圖/報系資料照)法界一般對林明昕的評價就是「非常聰明,反應極快」,而且他不但德文好、聽說日文也不錯,雖然是公法學者出身,但不只在司法院擔任相關法律的修法委員,也在其他部會等行政機關接任顧問等職務,是一位活躍於行政機關的法律學者。有司法官表示,8年前蔡英文總統上任後,準備提名曾任大法官的許宗力為大法官並為司法院院長時,遭外界質疑許「再任」大法官,有違反憲法規定、大法官「不得連任」之虞。身為許宗力愛徒的林明昕,曾公開出面護師,他接受媒體訪問指出,「再任」與「連任」意義完全不同,強調許宗力沒有違憲,師徒之情令人感動。
擔憂立法權無限膨脹 林志潔指調漲電價應回歸行政權
國會早前通過決議凍漲電價,但行政院及經濟部則表示必須依法遵守電價審議結果,引發在野黨不滿。週五院會中, 國民黨與民眾黨聯手合作並以58票相對多數優勢,通過「電業法49條修正草案」抽出逕付二讀。此舉引發綠營人士提出抗議,抨擊藍、白黨團合謀強行讓電業法49條在院會用表決的方式,沒收討論,是讓「國會香港化」。陽明交大法律學者林志潔表示,國會通過《電業法》二讀,要求爾後電價漲調,都須經立院同意才能實施,恐侵害行政權。林志潔表示,凍漲電價最後可能圖利用電大戶,等於讓全民補貼電費給財團。從二月以來,藍白在立院合作,表決無往不利,主訴不外極盡膨脹擴張立法權之能事,再來就是以立法去侵擾其他職權的行使,意圖掣肘行政作為。「如果連電價審議委員會如此專業的審議機構都可能被實質廢除,未來投資審議委員會、核心關鍵技術審議委員會所做的各種審議決策,都可能被立法院改成自己來審議」林志潔表示,政府機關部會若做出錯誤決策,有立法院的監督,如今立法委員要把所有權力收攬己用。倘若缺電缺水,核心關鍵技術被敵對勢力拿走,國家的重要資產為外國所大量取得,立法委員的失職甚至濫權,要如何負責?林志潔說明,讓立法者專心議決真正重要且具普遍性的法規,將技術與專業的交給行政,其實並不會減損國會的權力,反而能有助於重建法律的尊嚴,更不用說在半總統制或總統制下,行政權已經有其自己的民主正當性來源,有權做政策的制定。林志潔提及,目前立法院的亂象令人遺憾,未來可想而知,藍白立委將持續騷擾立法院外的其他權力機關,除了行政院,還包括監察院、司法院、考試院,各機關在作為上將步履艱困,有違憲疑慮的釋憲案將大增,各種嗜血求聲量、與敵對勢力相互唱和的提案將大量充斥,而有益國計民生,保護台灣的議案則將被大量封殺。
欲開拓客家選民支持鞏固在地經營 林志潔:哪裡跌倒就從哪裡爬起來
新竹市立委選舉此次出現七角混戰,國民黨立委參選人鄭正鈐成功守住該區立法委員席次,並為國民黨拿下關鍵一席。民進黨新竹市立委參選人林志潔雖首次參選,但是仍然囊獲3成選民支持,一共83,298張選票。落選後的林志潔雖未表態是否繼續參與下次的選舉,但是透露未來會在東區開設服務據點,持續深耕新竹。新竹市立委選舉受外界關注,除了藍綠白三黨皆各自提名候選人之外,另有4組候選人一同參戰,其中包括國民黨現任立委鄭正鈐、民進黨籍法律學者林志潔、民眾黨總統候選人柯文哲胞妹柯美蘭、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制度救世島的趙福龍、司法改革黨的趙清華和無黨籍的王榮德參與競爭。尋求連任的國民黨現任立委鄭正鈐雖然在上一届選舉中,成功以36.96%得票率,也就是95298張選票突圍成功。但是此次選舉不僅需要面對民進黨派出的參選人林志潔,還有聲勢浩大的柯文哲胞妹柯美蘭及在地耕耘許久的時代力量現任全國不分區立委代表邱顯智。鄭正鈐雖成功連任,但是相較於上一届立法委員選舉,總得票數減少了3194張票數。而民進黨的林志潔雖以8萬3298票第二高票落選,但是在勤跑基層及府院黨資源協助下,空陸戰齊發拉抬,最終拿下第二。 林志潔透露,很多人也說她選得很漂亮,但輸了就是輸了,從選後檢討數據來看,她的得票在全市122個里多數里是贏的,但輸在大里,像武陵、建功國宅等眷村區與關東、新莊、金山等客家里都輸。林志潔指出,很遺憾眷村、客家票沒有掌握好。眷村區傾向熟悉的候選人,且政黨屬性偏藍,是未來綠營須加強經營的區域,還要積極開拓中間選民。林志潔强調,「大家擔心我會不見?我怎麼可能不見」,她就在陽明交大教書工作,不是空降,將妥善運用政黨補助款尋覓服務據點,地點會選在東區,「東區輸掉8千多票,哪裡跌倒就從哪裡爬起來。」最後,林志潔説,會用最大力量回報這個曾經肯定她的社會,未來每週會持續開直播跟網友互動,也認為民主需要深耕,2月3日將辦「新竹民主青年學子營」,邀請立委林靜儀、台北市議員苗博雅與新竹市議員劉康彥座談分享從政真實世界。
台北地院歡送黃國忠卸任 北院、高院、最高法院成女力天下
被稱為天下第一院的台北地方法院院長黃國忠,即將卸任,轉調懲戒法院法官,北院2023年12月15日舉辦別開生面的歡送會,現場氣氛溫馨感人,黃國忠表示他是北院出身,一直把同仁當家人,感謝同仁6年來協助,這是他的福報,歡迎未來到懲戒法院看他。黃國忠卸任北院院長後,將由新北地院院長王梅英接任,花蓮地院院長許仕楓則將接掌新北地院,加上高等法院院長高金枝、最高法院院長高孟焄及士林地院院長彭幸鳴,大台北地區的一、二、三審法院成為「女力連線」,創下司法史紀錄。王梅英是司法官訓練所第29期結業,台大法律系畢業、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碩士,王的夫婿為知名法律學者林鈺雄。高院預定2023年12月18日上午舉辦台北、新北、及花蓮等地院院長卸任及新任院長交接典禮。北院院長黃國忠(右)因健康因素提前卸任,由新北地院院長王梅英(左)繼任。(圖/項程鎮攝)黃國忠是司法官訓練所第24期結業,東吳大學法律系畢業,曾任司法院人事處長、司法行政廳廳長、最高法院法官兼書記官長等要職,不少法界人士認為黃是非分明、改革色彩相當濃厚,且行政執行能力強,司法院當時希望借重他的行政能力,推動北院遷建案、改善北院工作環境,並積極提升法官裁判品質及司法公信力,都取得重大成果。黃國忠接掌北院5年多來,對於北院的華山遷建案著力甚多,目前已拿到建照,現在正進行文資審議中。此外,黃國忠任內推動北院司法外交及司法互助成果斐然,北院於2023年11月間派出訪問團前往德國參訪,訪問柏林、漢堡、法蘭克福等地法院,法蘭克福地院也與北院表達締結姊妹院的意願。
終審奇譚1/《司法周刊》弄錯院長名字 吳東都不是法界第一人選?
最高行政法院院長吳東都今年10月25日從前任院長「第一表姊夫」吳明鴻手上接下院長印信,象徵一個新的時代開始。61歲的吳東都是目前最年輕的終審法院院長,他還是行政法院從一級一審改制後,第一批轉任的行政法官,不過近來法學界流傳一份司法院發行的《司法周刊》,第一版右上方的「本期摘要」竟誤寫成最高行政法院院長由「侯東昇接任」,嚇壞不少法界人士。據司法院官網記載,司法周刊設於司法院內,1981年3月29日由時任司法院長黃少谷發行創刊號,係以弘揚法治精神、改進司法業務、交換法律意見、普及法律常識為宗旨。司法周刊於每周5出刊,全年51期,每期出刊1張4版,第1版為重要司法新聞,不料10月20日出刊第1版的「本期摘要」,竟誤植最高行政法院院長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院長侯東昇接任,法界人士議論紛紛。司法院發行的《司法周刊》提要中竟誤植最高行政法院新任院長為侯東昇,引起法界議論。(圖/讀者提供)有法官指出,《司法周刊》已創立43年,等於是司法院的「機關報」,竟發生誤植新任院長姓名一事,對象還是終審法院院長,實在不可思議。另有法律學者表示,甫卸任的最高行政法院院長吳明鴻退休前,法界都知道他的職缺有「兩強爭霸」,一位是現任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院長侯東昇,另一位就是日前勝出的吳東都,吳當時是最高行政法院第1庭庭長,兩方都希望爭取司法院長許宗力的青睞,「戰況相當激烈」。一位熟悉行政法院系統的學者指出,當時不少法界人士認為,66歲的侯東昇在司法界資歷完整,歷任台北地院、高等法院法官,在行政法院系統則當過北高行、最高行政法院法官或庭長,如果由他先接任最高行政法院院長,4年後再交棒給吳東都,到時吳還有5年任期,應該是較能兼顧司法倫理和經驗傳承的穩健措施。台北高等行法院院長侯東昇,原是最高行政法院院長的熱門人選。(圖/翻攝網路、本刊合成)此外,吳東都曾為最高行政法院最年輕的庭長,當時司法院長許宗力任命他時,曾引起最高行政法院資深法官群起反彈,不少資深法官甚至提早退休抗議,在司法界造成不小風波。因此許多法界人士認為,讓侯東昇接下這任的最高行政法院院長,或許是穩定最高行政法院人事的首選。有學者懷疑,會不會這個想法連司法院內部也「人同此心、心同此理」,所以在預作《司法周刊》2179期的版面時,才會寫成由侯東昇接任最高行政法院院長,不料最後「豬羊變色」,導致編輯們更改內容時一時疏忽漏了檢視「本期摘要」欄,才會發生這個糗事。
甥殺舅20刀 國民法官最終判15年8月可上訴
桃園市26歲錢姓男子與舅舅有口角、肢體衝突,去年12月因電燈沒關糾紛,持刀殺死舅舅。國民法官法庭依殺人罪審理,宣判15年8月,可上訴。參與判決的國民法官引述名言,「人生有多難,量刑就有多難。」錢男去年12月因為關燈問題與舅舅發生口角,在外公、母親面前砍刺舅舅20刀致死,檢方依殺人罪起訴。審理時,檢方引用清代文人紀曉嵐「但見生者之可憫,不見死者之可悲」盼處無期徒刑。桃園地院審判長林蕙芳表示,此案符合自首要件,另錢男雖事後要求母親叫救護車,但他在外公、母親面前持刀朝舅舅頸部砍殺,且僅在審理道歉,並無其他實際彌補作為,舅舅女兒也沒有要原諒錢男等,綜合考量錢男因為舅舅言語暴力等積怨,事發當下也受到舅舅言語刺激,評議決定判15年8月。林蕙芳表示,跟國民法官討論案件,發現國民法官從不同角度提出看法、意見,而且都是以證據為基礎提出討論,並非天馬行空。她也稱讚,國民法官背景多元,也有人就工作經驗、家庭背景提出不同看法。受命法官陳布衣表示,過去法官審理案件會直覺從法律思考,國民法官則是更直率表示想法。陪席法官張羿正則引述宋代政治家王安石的「看似尋常最奇崛,成如容易卻艱辛」指案件經過密集評議後才得到結論。多名國民法官提到,庭審時若有血腥畫面,會先有預示,另透過參與審判,知道法官在審理案件時講求證據。國民法官也說,在評議的過程,可以深刻體會到法律學者名言「人生有多難,量刑就有多難。」國民法官們也說,過去在看新聞時,對於量刑沒有這麼熟悉,實際擔任國民法官才知道,司法的確有在改善,也能同理法官客觀判決。不過也有國民法官提到,公訴檢察官簡報的內容應該更樸實,避免有反效果。
重案/孕婦遭波及淪植物人「女兒也沒了」 伍佰暖心贈曲…2句歌詞惹淚崩
24年前台中廣三SOGO槍擊案震驚社會,不幸中彈的孕婦莊嘉慧一度生命垂危,經搶救後撿回一命,同年7月中旬出現早產現象,家屬決定進行引產,後來剖腹產下一女,然而寶寶仍於隔天夭折。由於莊嘉慧是搖滾天王伍佰的歌迷,伍佰得知此事後,特地前往病房探視,還將〈白鴿〉一曲送給她,令人動容。據了解,雖然莊嘉慧經搶救後生命跡象趨於穩定,胎兒也由事發時的350公克逐漸長大,但在母體昏迷下,胎兒持續出現腦水腫症狀,即使平安出生,也可能影響智能及四肢發育,或其他併發症。由於胎兒狀況不樂觀,面對2條生命孰先孰後的取捨,莊嘉慧家屬起初向院方表示希望能一併搶救母女2人。莊嘉慧剖腹生下一女,但女嬰不幸夭折。(圖/報系資料照)同年7月中旬,莊嘉慧出現子宮收縮、早產跡象,於是家屬決定放棄小孩,引產胎兒,以全力搶救母親。中山醫院會同法律學者後,決定於1999年9月1日替莊嘉慧進行剖腹。剖腹手術後生下一女,由父親林啟文取名為林亞慈,但女嬰出生時心跳微弱,無法自行呼吸,四肢、耳朵、下巴也有畸形,經過插管搶救,仍在9月2日夭折。另外,廣三SOGO槍擊案發生後,伍佰聽聞莊嘉慧是自己的歌迷,便於1999年7月14日前往探視昏迷中的莊嘉慧,為其加油打氣,並將〈白鴿〉一曲送給她。歌詞中「縱然帶著永遠的傷口至少我還擁有自由」,象徵即使受了傷、流著血,靈魂依舊是自由的。
前新北立委候選人被控「分裂國家」 楊智淵遭中國批准逮捕
大陸最高人民檢察院官網25 日發布消息,去年8月由拘傳轉為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台灣居民楊智淵涉嫌分裂國家罪一案,由浙江省溫州市國家安全局偵查終結,移送溫州市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溫州市檢察院以涉嫌分裂國家罪對楊智淵批准逮捕。該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大陸央視去年8月10日報導,楊智淵長期受台獨思想毒害。2006年,楊就讀中學期間即開始從事台獨分裂活動。2008年,楊在野草莓學運中表現活躍,被台灣民進黨選中重點培植,任命為民進黨台中市黨部青年會會長,成為台獨勢力重要成員。2011年,楊參與組建台灣民族黨,積極策畫實施一系列台獨分裂活動,推動「公投建國」。2019年,楊出任該黨副主席代理主席黨務後,變本加厲,高調推行「急獨」路線,大肆鼓噪台獨立場。同年,楊應陳水扁邀請,代表一邊一國行動黨參選新北市永和區立法委員,並在選舉中大肆宣揚「謀獨拒統」,極力煽動兩岸對立。香港「修例風波」期間,楊高調串聯分裂勢力為港獨站台,鼓動「多獨合流」,公然挑釁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浙江省溫州市國家安全局根據大陸國家相關法律規定開展偵查。大陸央視更早之前報導,8月3日,浙江省溫州市國家安全局依法對長期從事台獨分裂活動,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嫌疑人楊智淵實施刑事拘傳審查。楊智淵,男,1990年1月21日出生,台灣省台中人。楊智淵長期鼓吹台獨理念,夥同他人成立台獨非法組織台灣民族黨,以「推動台灣成為主權獨立國家並加入聯合國」為目標,大肆鼓噪「公投建國」,高調推行「急獨」路線,策畫實施台獨分裂活動,涉嫌分裂國家犯罪和煽動分裂國家犯罪。台灣民眾楊智淵8月3日遭溫州市國安局指控從事「台獨」分裂活動,涉嫌分裂國家犯罪、煽動分裂國家犯罪。大陸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去年8月14日在例行記者會中證實,該案依法展開偵查,辦案部門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各項合法權利。朱鳳蓮表示,大陸追究台獨頑固分子的刑事責任有明確的法律依據,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凡是以身試法的台獨頑固分子,將採取刑事懲處措施,依法嚴懲不貸,依法終身追責。至於楊智淵案當時的調查進度,朱鳳蓮表示,去年8月3日,浙江省溫州市國家安全局依法對長期從事台獨分裂活動,涉嫌分裂國家罪、煽動分裂國家罪的楊智淵實施刑事拘傳審查。8月4日辦案部門依法對其變更刑事強制措施,由拘傳轉為指定居所監視居住。8月5日已依法通知他的家屬。去年8月26日大陸央視專門製作一期節目,邀請大陸兩名法律學者,解讀溫州市國家安全機關行使司法管轄權的法律依據、楊智淵將面臨的法律後果、台獨分子在境外進行台獨分裂活動,大陸如何實施管轄等議題。這也是楊智淵案曝光以來,大陸官媒首次系統性的論述。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劉仁文表示,楊智淵在台灣主打要搞台獨,可以說是台獨頑固分子,要把台灣從祖國分裂出去。他一系列的行為,確實在台獨問題上表現的非常頑固,而且組黨、「公投建國」等一些行為也是非常激烈。所以按說性質非常嚴重,他的行為完全構成刑法中的「分裂國家罪」和「煽動分裂國家罪」。中國政法大學教授霍政欣表示,中國的憲法明確規定,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神聖領土的一部分,維護祖國的統一是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全體中國人民的共同職責。同時反分裂國家法和國家安全法也都明確規定,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容分割,維護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是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全體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履行法律義務或者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英國4500萬用戶告臉書「求償1097億」 法院:半年補足證據
由於社群網站Facebook母公司Meta大量濫用使用者的個資,近幾年在歐洲國家引起強烈的反彈,英國當地甚至有4500萬名用戶對Meta提出集體訴訟,求償30億英鎊(折合新台幣約1097億元)。但目前有消息指出,英國法院已經於20日駁回這樁集體訴訟案,但給予6個月的時間讓上訴方補足相關證據。根據《CNBC》報導指出,這起多達4500萬名用戶的集體訴訟,其實是由法律學者葛姆森(Liza Lovdahl Gormsen)所發起的,他認為使用者在Meta旗下社群平台註冊並提交個人相關資料,結果資料卻被Meta挪作他用,他認為Meta必須要對用戶提出相對應的補償。而英國法官史密斯(Marcus Smith)在20日開庭時表示,葛姆森對於用戶所承受損失的計算方式有失偏頗,認為必須重新評估損害才能讓整體案件繼續下去。因此史密斯最後駁回了這起集體訴訟案,但給予葛姆森6個月的時間,要他重新提交相關的證據。集體訴訟案的上訴遭到駁回後,Meta一位發言人表示,葛姆森的訴訟完全沒有任何的根據,「Meta公司相當樂見看到這樣的審判結果」。而葛姆森的發言人則沒有針對此事進行回應。
前檢察官協會理事長低調應徵 北檢錄取施慶堂擔任司法志工
曾任桃園、基隆等地檢署檢察長施慶堂退休後,日前到台北地檢署應徵司法志工,引起司法界關注,不少昔日同事友人紛紛給予好評,認為他年輕時擔任檢察官打擊不法、替民眾伸張正義,退休後還繼續替司法貢獻,自願報名到地檢署當志工,服務精神令人感佩。施慶堂和擔任最高檢察署主任檢察官的太太蔡碧玉,都是司法官訓練所21期結業,夫妻兩人在司法界風評甚佳。施慶堂被不少司法界人士認為是清流領袖,以敢言和不畏權勢為檢察界稱道,他主張檢察官應該不畏強權、不被利誘,堅定法的立場,守護法律正義的集體意志,因此擔任檢察長協會理事長期間,積極推動自己的理念,認為檢察官協會沒有公權力,沒有資源,更沒有職位的籌碼,這就是協會存在的核心價值。2012年間,最高法院決議「只調查對被告的有利事項,檢察官要負舉證責任」,當時擔任檢察官協會理事長施慶堂和許多檢察官認為,最高法院這樣不符合當初司法院修法推動的「改良式當事人進行主義」,施曾帶1078名檢察官、27名法律學者及23名被害人團體成員及律師的連署書,到最高法院前聲援靜坐抗議的檢察官吳巡龍,不過最高法院院長楊鼎章冷處理、並未接見。
誰謀殺了言論自由系列4/違背憲法保障的正常法律程序 硬罰中天
NCC於2020年底對中天新聞台做出不予換照的決議,引發外界對將中天「關台」以打壓新聞自由的質疑。中天近日製作「誰謀殺了言論自由」系列報導,系列四為《違背憲法保障的正常法律程序 硬罰中天》。報導指出,中天從被關台的前一年起,2019至2020年就被裁罰了1000多萬元,多是政治類新聞;反觀其他頻道無論犯多大錯誤都被輕輕帶過,明顯「雙標」的舉動除讓大批街訪民眾看不下去,直呼「不公平」,也讓法律學者直搖頭。報導指出,中天從被關台前一年起,2019至2020年就被開罰了1000多萬元,多是政治類新聞,更曾創下「2天就罰3次共200萬元」的紀錄;NCC的理由是「違反事實查證」,例如2019年3月27日「NCC開罰中天百萬民眾怒公器私用」,這則就罰了80萬元。報導指出,NCC於2019年3月27日決議以中天新聞台「播送韓國瑜占比太大」等理由,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合計開罰100萬元。時任中天新聞副總監代理總監彭愛佳曾在NCC會議中質疑,如果有某個電視台,每天播了60%的比例,都在誇獎蔡政府好棒、民進黨好棒,也有民眾去檢舉申訴,這個電視台會不會被罰?時任NCC副主委翁博宗卻無法精確答覆此問題,NCC更對中天新聞台單一頻道做出7種處分。不僅如此,中天新聞台報導「三市長合體 民俗觀點出現鳳凰雲展翅」,NCC依「違反事實查證和公序良俗」開罰40萬元;反觀其他頻道,在賴清德北上接行政院長這天,《民視》出現「龍頭昂首、神龍擺尾、天有異象,出現在中元普渡當天,時間點碰巧正好是宣布賴清德接任閣揆那天」;《華視》也出現了「地方開始傳說,這是象徵救世主降臨的優曇婆羅花」。同樣都有訪問氣象局或專家進行科學解釋,該有的平衡報導也沒少,卻只有中天被罰,最後更一審改判中天勝訴,雙標案例卻遠遠不僅這一樁。面對NCC的雙標,不僅街訪民眾直呼「有夠瞎」、「不公平」,就連政大法律系教授廖元豪也以美國為例,表示若美國電視台都要拿政府的執照,且每幾年就換照一次、每換照一次就公審一次,那些電視台還敢批評、忤逆美國前總統川普嗎?何況以川普之狂,也沒有關閉任何一家媒體,可見媒體好不好,應該是讓閱聽大眾來決定的;公民批判可以對媒體批判,但最不適合對媒體指指點點、告訴媒體該做什麼內容的,就是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