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
」 死刑 憲法法庭 釋憲 合憲 死囚吹牛老爹爆性侵再增120人!他曝「男女都下手」 受害者才9歲
美國知名饒舌歌手「吹牛老爹」(Sean ‘Diddy’ Combs)去年底接連被控從事性販運、毆打前女友等罪行,上月中旬遭逮捕、起訴。沒想到事件尚未落幕,近日又有120人控訴遭他性侵,有律師透露,他將代表大約120名男女,向這位重量級音樂大咖提告。根據律師的說法,受害人男女都有,而且年齡跨度很大,最小受害人才只有9歲。知名饒舌歌手吹牛老爹被捕後,再次傳出有120人出面指控他性侵。(圖/達志/美聯社)根據《每日郵報》等外媒報導,來自德州的律師布茲比(Tony Buzbee)宣布,包括25名未成年人在內,共有120人打算對吹牛老爹提出民事訴訟。布茲比表示,「娛樂業最大條、實際上根本不是秘密的祕密,現在終於公諸於世了」。報導引述布茲比說法,120人當中有一半是女性,也有一半是男性,其中有25人受害時僅是未成年,「這真的令人震驚,年紀最小的受害者當時才9歲,另一人也才14歲,這些不法行為涉及的時間範圍從1991年到今年2024年,如果你想知道為什麼有這麼多受害者,這就是答案,這種情形已經持續長達25年」。據布茲比指出,其中年僅9歲的男孩,當年參與吹牛老爹旗下唱片公司的甄選,不料卻在錄音室被他和其他人性侵。據了解,吹牛老爹下手的場地大多在派對、聚會上,受害者被下藥後就不省人事,如果拒絕喝一杯,就會被趕出派對,事後還會被要脅不准說出去,否則將對受害者不利。吹牛老爹上月被控犯有3項刑事罪名,指控他對女性性虐待,並利用威脅和暴力手段,脅迫她們參加毒品助興的性派對,但他對刑事指控不認罪,目前續押候審。另外針對這起報導,吹牛老爹律師團表示他堅決否認此事,並強調會在法庭上證明自己的清白。CTWANT提醒您: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0、113性侵害就是犯罪,請撥打110、113知名饒舌歌手吹牛老爹被捕後,再次傳出有120人出面指控他性侵。(圖/翻攝自X)
新北割喉案乾哥、乾妹遭批「判太輕」 法院:兩人已能覺察過錯及反省
新北某國中2023年12月驚傳割喉案,楊姓男同學因與林姓女同學起口角,慘遭林女教唆「乾哥」郭姓同學持彈簧刀狂砍數刀身亡。如今判決出爐,新北地院少年法庭依殺人罪判處郭男9年、林女8年徒刑,可上訴。受害者家屬直呼「未免太輕」,判決理由也曝光。回顧本案,林姓女學生前往友人班級找人,並在走廊聊天交談,林女因大力甩門被楊姓學生制止,兩人爆發口角,林女便找來「乾哥」郭男嗆聲出氣,甚至拿出彈簧刀上前攻擊,導致楊姓學生傷重倒地,送往亞東醫院後裝上葉克膜,經34小時搶救仍宣告不治。判決出爐後引發社會討論,受害者家屬楊爸爸也直呼判得太輕、少事法過度保護犯人。判決摘要提到,被告二人於行為時均已14歲以上未滿18歲,有刑法第18條第2項減輕其刑之適用。法官提到,被告二人因誤認「暴力得以解決紛爭」的偏差觀念,在本不應有任何暴力發生的校園內為本案犯行,嚴重危害校園安全,造成被害人生命消逝,其雙親痛失摯愛,產生永遠無法抹滅之巨大傷痛,檢察官及被害人家屬均請求從重量刑。法官考量被告二人之家庭狀況、智識程度、犯罪之動機、目的、參與之身分(動手、主事者)及程度、下手方式等一切情狀,指出被告二人於少年觀護所期間分別經多次諮商、晤談後,已「漸能覺察而反省自身之過錯及不當言行」,然仍須時間予以學習及調整。另衡以司法院量刑資訊系統內相關實務類似案例之量刑參考,認有必要藉由較長期以機構矯正處遇的方式,加強、調整被告二人的身心狀態健全,並教育及導正其偏差觀念與行為。
國中生割頸一審輕判 受害者父怒轟「法律已成加害者保護傘」
去年12月25日中午,新北國中發生割頸殺人事件,導致楊姓少年身故,行兇的郭姓少年與涉嫌教唆的林姓少女今年3月被新北地院少年法庭移送檢方偵辦。新北地檢署今年5月將2名未成年嫌犯依殺人罪起訴。新北地院今天宣判,郭嫌被判9年,林女被判8年,全案仍可上訴。楊姓少年父親透過國教行動聯盟(簡稱「國教盟」)發聲。他表示,「關於此次的判決,我覺得我們的司法完全向加害者一方傾斜!少事法對他們太過於寬容,殺人者竟然只有判處男9年有期徒刑、女8年有期徒刑,比起貪污罪,未免太輕?難道我們的司法認為人命不值錢?」楊父認為少事法應該是要保護那些犯小錯之人,而非一視同仁,犯了大錯仍不知悔改,為什麼可以受到法律的保護?他表示,「法律變成加害者的保護傘!就我認為法律已死!青少年犯多大的錯都有法律保障著!原生家庭的問題、犯後表現良好,將來可教化、犯後精神障礙來作為輕判的理由,我完全無法接受!」國教盟在新北割頸案一審宣判的今日,號召關心此重大議題的家長與民眾,聲援新北割頸案受害人楊姓少年父親,呼籲司法院針對新北割頸殺人案應公開檢討報告,並保障被害家屬的參與權與知情權(楊姓少年家屬至今無法行使基本的詰問與閱卷權)。2019年修訂的《少年事件處理法》原旨在符合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希望以更人道的方式處理少年犯罪。然而,這次修法忽略了台灣實際的司法需求,將原本司法嚴密把關的系統轉向行政輔導為主,導致執行中出現了許多漏洞,案件處理效率和效果也很不理想。修法後的具體問題,包括:1.定義模糊與執行困難:修法將「虞犯少年」改稱為「曝險少年」,並將虞犯事由從七項縮減至三項。許多因幫派或不良組織利用而犯罪的少年,未能被有效納入輔導範疇,成為制度的漏網之魚。2.行政輔導效果不彰:修法後,曝險少年優先由行政機構進行輔導,但由於輔導員多來自社工背景,且資源匱乏、流動率高,輔導成效有限。3.司法系統角色弱化:修法後,少年法院的角色逐漸被弱化,僅在輔導無效或由警察、少年輔導委員會移送案件時才介入,這使得重大刑事案件中的調查和證據收集出現漏洞,無法有效防範嚴重犯罪。4.與國際定義不一致: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對於少年司法中的兒童權利之第10號一般性建議,如流浪、逃學的街頭兒童等「身份犯」不應當作為罪犯處理,但台灣仍將這些非刑事行為視為輔導對象。國教盟在追蹤新北割喉案的過程中,發現除了修法後的制度性缺失,更發現結構性問題導致的漏接:1.教育體系無法掌握犯罪少年背景:如郭姓少年是否有幫派背景,是否曾涉及槍械、暴力等關鍵資訊都集中在司法系統中,教育體系無法進行有效的預防和輔導。2.司法院未公開檢討報告:至今,司法院針對此案的調查和應對措施未曾公開,導致家屬無法知悉案件的詳細情況,也無法行使基本的知情權與詰問權。3.少年法院的先議程序存在漏洞:案件進入刑事程序前,少年法院的先議程序往往未能全面評估少年的犯罪風險,特別是當涉及幫派或暴力事件時,調查深度和資源不足,導致法官無法做出精確的判決。國教盟也提出十大訴求如下(詳見陳情書):一、調保官審前調查程序與專業性需完善二、少保官保護管束的作為需有明確規範三、過渡性教育措施需加速推行並強化執行成效四、跨部會資料共享機制應完善建立五、修正少事法,分離少年調查官與保護官的職責六、修正少事法第3條,擴大曝險少年定義七、建立少年再犯與致命風險評估機制八、強化被害人權益與閱卷權的保障九、強化425平台的召開頻率與實效性(少事法第42條第五款)十、少年之犯罪記錄需在十年後沒再犯才塗銷不可三年內
割頸案國中乾兄妹獲輕判!楊爸斥乾哥鬼扯「刀自己飛進來」 怒喊一定上訴
新北市某國中郭姓少年,2023年底幫同校「乾妹妹」林姓少女出頭,持彈簧刀攻擊楊姓男同學,造成對方頸部受傷、大量失血日離世,全國震驚。新北地院少年法庭30日審理後,判處郭姓少年9年、林姓少女8年徒刑。對此,楊姓少年父親一度哽咽落淚「真的判太輕了」,直呼難道一條人命比貪污還要不值錢嗎?更批「司法都壞掉了」,揚言會繼續上訴。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楊爸爸30日在一審判決出爐後與新北市議員石一佑視訊通話,提到判決結果,直呼「很好笑的台灣法律耶!」質疑郭生開庭時一直說他只是要刺大腿,「但我兒子身高175公分,他才差不多160而已,刺大腿會刀刀斃命嗎?」。說到激動處,楊爸爸甚至一度哽咽落淚,「真的判太輕了,一條人命比貪污還要不值錢嗎?不知道法官在做什麼,司法都壞掉了,我受不了,哪有人這樣判的,我兒子的公平都不知道要去哪裡找!」他強調,已經跟律師討論了,對於這樣的判決無法接受,一定會上訴,「這種判決誰能接受?我兒子這麼優秀,這樣子誰接受得了?」。對於林姓少女,楊爸爸也痛斥,林女出庭時一直說有去阻止,「但是一開始旁邊有同學阻止她們兩個時,林女還叫旁邊的人『不要多管閒事』,這是對的嗎?最後我兒子已經躺在那邊,她才說有去阻止,阻止個屁!」此外,郭生開庭時還企圖撇責,狡辯稱「人不是我殺的,刀子也不是我的,(刀子)不知道怎麼飛進來的」;楊爸爸痛斥,事實上案發當天郭生吃早餐時,就有亮出這把彈簧刀,中午案發前的一個下課時間,郭生去找同儕時,也有亮刀,「然後他說他不知道自己有帶刀?刀是自己飛進來?那之前兩度亮刀呢?也是直接飛進來嗎?」。石一佑則表示,有和楊爸爸討論過,「可以的話當然是希望(郭少、林女)判死刑,但我們也清楚,有少事法在(死刑)根本不可能,但起碼也不要判這麼少,判個8、9年,關沒幾年就可以假釋,出來以後換個名字就大尾了!」。另外,郭生的父親稍早表示,「覺得兒子已經有後悔了,司法該怎麼判就怎麼判」;而楊爸爸則回應,「(郭生、林女)在法庭上一直不肯承認,你認為他們有悔過嗎?更何況我們的法律是這樣的嗎?殺了人有悔過,就能輕判嗎?這已經本末倒置了吧,當時他們都沒有給我兒子任何機會耶,然後殺了人,只要輕輕地說『我有悔過了』,這樣子就可以了嗎?」。
老公約砲被逮求償小三!妻子飽受壓力輕生 丈母娘獲賠30萬
台南市一名女性阿涵與丈夫小宇(化名)婚後育有一女,結婚2年半時,小宇背著妻子上網約砲,與張女發生婚外情。阿涵提告張女妨害家庭,但在打官司的過程中,阿涵飽受精神折磨輕生,小宇將侵權賠償債權讓給阿涵母親,台南地院判處張女需賠償30萬元。判決書指出,小宇在婚後2年半,上網用交友軟體認識張女,兩人發生性行為;之後兩人二度前往汽車旅館時,被阿涵及其母親攔車抓包,提告求償50萬元。阿涵母親表示,女兒在打官司的過程中,精神飽受折磨、心裡不堪負荷,輕生死亡。女婿小宇與孫子的繼承債權已轉讓給阿涵母親,她繼續向張女求償50萬元。張女在法庭上坦承,自己玩交友軟體是為了約砲,但她不知小宇有家庭,且辯稱兩人未發生性行為,是無預警被帶進汽車旅館,為確保自身安全敷衍陪同小宇進入,以腹痛為由躲在廁所,最後被小宇慌忙指示離開。經調查,小宇曾寫下兩份自白書,坦承在婚姻裡出軌,根據小宇與張女的煽情對話,證實兩人發生過2次性行為,因此張女說詞不被法官採信。因小宇與孩子在阿涵過世後,將侵權賠償債權讓給阿涵母親,台南地院判處張女需賠阿涵母親30萬元,全案定讞。
新北割喉案「乾哥、乾妹」判決出爐 死者父控訴:司法向加害者一方傾斜
新北某國中2023年12月底發生學生割喉案,被害楊姓男學生與林姓女學生起口角衝突,慘遭郭姓「乾哥」持彈簧刀攻擊身亡。新北地院少年法庭30日依殺人罪判決「乾哥」9年、「乾妹」8年徒刑,可上訴。對此,楊爸爸也發聲明控訴「司法完全向加害者一方傾斜」。檢方調查,林姓女學生為了拍攝抖音影片前往友人班級找人,並在走廊聊天交談,林女因大力甩門被楊姓學生制止,兩人爆發口角,林女便找來「乾哥」郭男嗆聲出氣,甚至拿出彈簧刀上前攻擊,導致楊姓學生傷重倒地,送醫後裝上葉克膜,經34小時搶救仍宣告不治。新北地院少年法庭審理後,判處乾哥郭男9年、乾妹林女8年有期徒刑,可上訴。判決出爐後受害者家屬楊爸爸也發聲明痛批少事法過於寬容,殺人者僅判處8、9年徒刑「未免太輕」,質問難道司法認為人命不值錢,兩人兇殘至極、不知悔改,因少事法保護而有機會重返社會,自己的孩子卻永遠都沒有機會。楊爸爸提到,少事法「生了太大的病」,不僅不判處死刑,還可縮短刑期,「如此漠視生命,不僅不尊重人民生命權,更是給受害家庭二次傷害」,他痛批法律已死,成了加害者的保護傘,質問兩個兇手犯的錯,為何該由自己乖巧懂事的孩子承擔,「難道我們是弱勢家庭,命就可隨便擺弄嗎?」
快訊/新北國中割喉案 「乾哥、乾妹」一審判決出爐
新北某國中2023年12月底發生學生割喉案,被害楊姓男學生與林姓女學生起口角衝突,慘遭郭姓「乾哥」持彈簧刀攻擊身亡。新北地檢署5月依殺人罪嫌將郭男、林女兩人起訴,新北地院少年法庭30日判決「乾哥」9年、「乾妹」8年徒刑,可上訴。
國三生割頸案「乾兄妹將宣判」 被害人父親痛喊:反對廢死
新北市某高中附設國中部去年12月25日有郭姓男學生為了替林姓「乾妹」出頭,竟用彈簧刀朝另1名國三生的頸部和胸部刺去,導致被害人當場血流如注,急救後仍宣告不治。事後行兇的「乾哥」與涉嫌教唆的「乾妹」先後都遭到少年法庭裁定收容於少年觀護所,全案經新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審理後,訂於9月30日宣判。對此,被害楊姓學生的父親昨(26日)也向政府喊話,表示自己反對廢除死刑,希望司法能還他公道。據悉,該案源於1名少女在午休時間跑到事發班級找閨蜜,不料卻遭該班男同學喝斥「這又不是妳班級」,要求她立即離開。少女事後心有不甘,跑去找同年級的「乾哥」哭訴,希望他助陣嗆聲。「乾哥」聽聞事發經過後,決定替「乾妹」出頭,前往事發班級理論,不料雙方一言不合大打出手,「乾哥」竟拿出預藏的彈簧刀連刺對方5刀,導致男同學當場血流如注,最終送醫搶救後未能挺過難關,令家屬和師生悲痛萬分。事發後行兇的「乾哥」與涉嫌教唆的「乾妹」先後都遭到少年法庭裁定收容於少年觀護所,經過2個多月審前調查後,2人雙雙依涉犯殺人罪及殺人罪共犯,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新北地檢署5月9日也依殺人罪起訴林、郭2人,全案經新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審理後,訂於9月30日宣判。被害楊姓學生的父親今天在民進黨籍新北市議員石一佑的陪同下,前往市議會發表心聲。楊父向政府喊話,他反對廢除死刑,盼司法可還他公道,並沉重呼籲,只要觸犯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事案件,少年事件處理法應回歸刑法,且不得塗銷少年事件相關紀錄。此外,還需完善家長的刑責等修法,以守護全國孩子。楊父續稱,例如本案2名加害者,基本上都是超過5年以上的刑期,若刑滿回歸社會後,按照少年事件處理法塗銷紀錄,就無人得知這2人曾涉及殺人罪,也無人能保證2人回歸社會後不會再犯錯,等於是在社會埋下未爆彈,若真的不幸憾事,又要有多少受害者承擔風險,感嘆法律最底線不是無止境縱容。楊父還批評人權團體給予學生高度擴張權力,導致學校沒有管教權,於是在現今教育體制下,家長是唯一能管教孩子的人,為此他也強力主張未滿18歲若犯刑事案件,家長應負擔相對的刑責,而不是把責任都推給社會大眾。他也建議,還需要追蹤、記錄偏差少年的行為,避免事後互踢皮球,而且應有科學的方法導正偏差行為。與此同時,更要在全國實施緊急求救鈴政策,例如,各班教室裝設求救鈴、各樓層裝設蜂鳴器或攝影機,及校方樓層管理加強留守老師人力,才來得及因應突發狀況。
胡瓜與民視官司「和平解決」 證實缺席21年除夕節目
胡瓜日前與合作多年的民視鬧出合約糾紛,事因民視突將周六晚間時段交由白冰冰主持,雙方因此告上法庭,還傳出胡瓜因此不主持過年特別節目。今(26日)胡瓜舉辦餐敘,透露和電視台官司已和平解決,周六節目合約也已結束,公開喊話:「不要破壞我們之間的感情!」胡瓜表示經過三次的調解,目前他與民視周六合約已經終止,至於調解的金額有簽保密條約,無法對外公開。胡瓜強調自己現在經營YouTube節目《下面一位》非常忙碌,10月還計畫跟女兒小禎、兒子胡釋安一起主持實境秀,因有13集要在外拍攝,所以無法主持民視過年節目,這也是他21年來首度缺席,但胡瓜強調與白冰冰無關,「除夕今年沒時間做,謝謝民視長官厚愛,沒有時間」。胡瓜強調他與民視的糾紛是和平解決,被問現在和民視的感情有幾分,他以《綜藝大集合》收視比喻,「做到冠軍你覺得呢?3點多,滿分5分,算微溫、有及格。」近來胡瓜積極推進振興台語歌唱環境,透露明年確定將在北流舉辦《鑽石舞台 松柏情》演唱會,將網羅任賢齊、藍心湄、康康。陳美鳳、歐弟等人站上舞台,他也希望邀請AKB48 Team TP、原子少年等新生代藝人。至於久未露面的辛龍是否會出席,胡瓜坦言有邀約,但對方還沒回覆,整場演唱會估算會斥資數千萬。
全球被關最久死囚「蹲苦牢近48年」 案發58年後大逆轉判無罪
日本88歲老翁袴田巖在獄中被關了47年又7個月,是全球被關最久的死刑犯,袴田巖58年前被控是靜岡縣一起滅門血案的犯人,被判死刑,但證物上的血跡後來被發現與袴田DNA不一致,法院2014年3月將他釋放,並於去年開始再審此案。靜岡法院26日稱,警方當時提出的證物造假,還給袴田一個清白。根據多家日媒報導,靜岡地方法院26日宣布袴田無罪,法院指出,被當作證據的衣物中,一塊布料為搜查機構偽造,無法當作證據,由於袴田因長期坐牢罹患精神疾病,由高齡91歲的姊姊代替出席,開庭後,她聽到法官宣判弟弟無罪,朝法官深深一鞠躬,並在與律師握手時忍不住雙眼泛淚。綜合《NHK》等外媒報導,1966年8月18日,當時30歲的袴田被懷疑殺害4人而遭到逮捕,並於1968年9月被靜岡地方法院宣判死刑。不過整起案件疑點重重,甚至被質疑是一宗冤案,袴田巖因此在獄中被關了47年都未執行死刑。根據報導,曾是職業拳擊手的袴田巖在1961年退役,隨後在靜岡縣清水市一家味噌及大豆加工廠任職,未料在1966年6月30日,工廠老闆橋本藤雄連同其妻子、次女和長男,一家4口被發現在自家被殺害並遭縱火,靜岡縣警察到員工宿舍搜索後,聲稱在袴田的房間找到一件沾有微量血跡的睡衣,並於8月中旬依強盜殺人、縱火以及竊盜罪嫌,將袴田巖逮捕。當時袴田向警方坦承是這起縱火強盜犯的兇手。但他後來翻供,聲稱遭警方刑求逼供才承認犯行,在法庭上主張自己無罪,警方也遲遲未提出有力證據。這起案件在2023年10月開始最終再審,總共進行15次審理。最大的爭議點在於染血的5件衣物。辯方律師指出,袴田在事件發生後約2個月就被逮捕,染血的衣物因長期浸泡在味噌中,引發的化學反應將導致血跡消失,質疑搜查機構是在袴田被逮捕後偽造證據,袴田在案發58年後再審獲判無罪,根據日媒報導,這是日本戰後第5起死囚重審獲判無罪的案例。日本88歲老翁在獄中整整關了47年又7個月,是全球被關最久的死刑犯。(圖/翻攝自X)
性騷擾醜聞!女職員勇敢發聲遭摸胸言語騷擾 交通部官員判賠25萬元
交通部公路總局雲嘉南區養護工程分局的幹部陳男,因涉嫌對外部廠商駐點女職員進行性騷擾而被提告,女職員最終向嘉義地方法院提出民事賠償要求,獲得判賠25萬元,並表示可能會上訴。據判決書顯示,該名女職員自2021年4月入駐分局以來,至2023年5月期間,屢次遭遇陳男以肢體及言語進行騷擾,陳男不僅經常將其扛起來,甚至恐嚇要將人從五樓扔下,還時常用腳踢其屁股,當女職員穿著大學時期的衣服上班時,陳男則嘲諷她說「你下班要去夜店齁」,讓其感到十分不被尊重,更令人震驚的是,陳男以教學為名,多次觸碰女職員的胸部和腹部,這些行為讓其感到極度噁心,在工作中倍感壓力。特別是在2022年12月的一次會議上,陳男更是藉機將女職員扛起,並碰觸胸部,讓女職員強烈要求放下來,卻遭到無視,在一次詢問是否要訂便當的過程中,陳男還趁機拉扯綁馬尾的頭髮,並聲稱「我就喜歡妳這種的」,這些行為使女職員感到恐懼,影響到日常生活和心理健康,甚至導致失眠,時常想逃避陳男的存在。陳男在法庭上否認指控,聲稱自己只是偶然碰觸,並表示這些行為只是出於玩笑,並非故意,法官認為從雙方的訊息交流中可見,女職員一再表達對陳男行為的不滿,雖然陳男有回覆道歉,但仍未能消除其行為對女方造成的傷害,經過審理,法官考慮到女職員長期受到性騷擾的情況及其心理影響,最終判決陳男賠償25萬元。
死刑「有條件合憲」 藍委提無期徒刑不得假釋修法
憲法法庭20日針對死刑作出「有條件合憲」的判決,卻設下判死的嚴苛條件,被質疑「實質廢死」。國民黨立委吳宗憲、游顥、黃建賓、林沛祥26日召開記者會,痛批大法官創設重重限制,導致判死刑比登天還難,提議將無期徒刑分為三級,新增一級無期徒刑,即終身監禁不得假釋,新增二級無期徒刑,服刑滿40年方得假釋,以及三級無期徒刑,即維持現行制度25年可聲請假釋。吳宗憲指出,大法官這次埋下3大魔王關卡,「欠缺就審能力不能判死」、「法官須一致決」、「欠缺受刑能力不能處死」。「就審能力」部分,對一般身心障礙被告,現行法就是強制須有律師幫他辯護,如果沒錢,法院也會派公設辯護人給他。但大法官就殺人犯被告,若無法自我辯護,卻要求不能判他死刑,不就導致殺了人的被告只要在審判時裝瘋賣傻,就可免於死刑的懲罰,等於是我犯殺人罪,反而越不容易判死。吳宗憲提到,有些人認為有了無期徒刑就可以廢死,因為無期徒刑比死刑更讓人恐懼,然而我國並沒有終身監禁的無期徒刑,現行刑法雖規定服刑滿25年就可以聲請假釋,但根據法務部112年的統計資料,無期徒刑只要17.9年就可以假釋,隨時可能假釋趴趴走;且日後殺了人關不到18年就可以出來,因此他也質疑,如此降低犯罪成本,恐讓再犯率升高。吳宗憲建議,將無期徒刑分為三級,新增一級無期徒刑,即終身監禁不得假釋,新增二級無期徒刑,服刑滿40年方得假釋,以及三級無期徒刑,即維持現行制度25年可聲請假釋。
50年來首位部長級官員貪污 新加坡前交通部長當庭認罪
新加坡前交通部長易華仁貪污案件近期出現重大變化,在24日的庭審中,檢方修改對易華仁的指控,將原本的2項貪污指控改為違反刑事法典第165節的指控,該條文主要針對公職人員以職務之便收受利益的行為。檢方指出,由於案件中的2名關鍵證人可能否認與貪污相關的交易,這導致訴訟存在風險,因此決定修改指控。後續易華仁選擇當庭認罪,檢方要求判處他六至七個月的監禁。而這也是新加坡建國50年來,首位部長級的官員涉入貪汙案件中。根據《南華早報》報導指出,易華仁在2022年1月至6月期間,以公職身份向富商林國城索取貴重物品,而林國城的子公司當時是陸路交通管理局的承包商,涉及龐大金額的合約。同時,易華仁與將F1賽事引入新加坡的富商王明星之間的關係也備受關注,當時易華仁也負責F1新加坡大獎賽的相關事務。在準備期間,易華仁就曾向王明星索取了多項好處,包括昂貴的F1賽事Green Room門票,且未向政府報告這些受贈的利益。檢方表示,易華仁並非單純被動接受這些利益,而是主動索取。在案件中,易華仁承認4項違反刑事法典第165節的指控,並同意法庭在宣判時一併考慮其餘30項相關指控。這些指控中,27項涉及王明星及其公司新加坡GP,8項涉及林國城及其公司。檢方還曝光更多易華仁的收賄細節,指出其曾在2022年12月接受王明星的邀請,搭乘其私人飛機前往卡達,並在當地入住高級酒店,所有費用均由王明星支付。其中包括私人飛機費用、酒店住宿及返回新加坡的商務艙機票,估計這趟旅行的總費用超過1萬多新幣(折合新台幣約24.8萬元起跳)。報導中提到,易華仁當時應向政府申報這些受贈的利益,但他並未執行這一義務。檢方表示,當貪污調查局開始調查這次行程時,易華仁還試圖支付5700新幣的機票費來掩蓋,被視為妨礙司法公正。此外,易華仁也將一些F1門票分發給家人和朋友,同樣未向政府申報。這些行為已違反刑事法典第165節。檢方認為,易華仁在案發時清楚地知道這些行為的嚴重性,並且這些利益與他職務有關,對他的公職角色造成了嚴重影響。在停審階段,易華仁表示不願家人繼續承受壓力,當庭承認5項罪名,檢方則要求判處其六至七個月的監禁。
積怨已久! 委內瑞拉、阿根廷法院互發「逮捕總統令」
阿根廷與委內瑞拉之間的政治對抗近日明顯緊繃,兩國的法院在元首的授意下,在一天時間內互相對對方國家的領袖發出逮捕令,而事情的導火線則是來自於一架「貨機」。根據《法新社》報導指出,委內瑞拉法庭於24日對阿根廷總統米萊(Javier Milei)發布逮捕令,委內瑞拉總統馬杜羅(Nicolas Maduro)指控米萊「竊取」一架貨機,該架貨機屬於委內瑞拉公司Emtrasur,是由伊朗販售給委內瑞拉的。但在過程中,委內瑞拉因涉嫌違反美國制裁,所以飛機在2022年6月遭到阿根廷法院批准扣押,目前這架貨機被扣在布宜諾斯艾利斯。除此之外,阿根廷安全部長布里奇(Patricia Bullrich)、總統米萊的胞妹兼顧問卡麗娜(Karina Milei)等人,均以犯有加重搶劫、非法拘禁以及「非法干預民航運行安全」為由,被委內瑞拉法庭發出逮捕令。消息曝光後,阿根廷法院迅速回應,對委內瑞拉總統馬杜羅(Nicolas Maduro)及其多名助手發布逮捕令,指控他們犯下反人類罪。阿根廷法院更進一步要求國際刑警組織(Interpol)發布紅色通報,以協助逮捕馬杜羅及其隨行人員。布宜諾斯艾利斯聯邦法院在聲明中指出,馬杜羅政府涉嫌策劃綁架、酷刑虐待委內瑞拉公民,並援引「普遍管轄權」原則,認為任何國家都可以對「某些嚴重罪行」進行審理,無論這些罪行發生在哪裡。報導中提到,這場紛爭的原因,貨機是個導火索,但真實原因是兩國長期以來的政治緊張關係。阿根廷現任總統米萊過去就明顯展示出對社會主義、委內瑞拉總統馬杜羅的反對者。自去年12月米萊上任以來,兩國之間的矛盾逐漸升溫。阿根廷政府甚至直言表示不承認馬杜羅在2023年7月28日選舉中的勝利,並指控其通過欺詐手段完成連任。同時,阿根廷駐委國首都加拉加斯的大使館正庇護數名委內瑞拉的反對派官員,這些事情都讓兩國關係十分緊張。
大法官見解高深連法務部長都不懂?卓揆答詢忍不住這樣說
針對引發高度矚目的「廢死」釋憲案,憲法法庭大法官日前做出宣判,裁處死刑判決,應經各級法院合議庭法官之「一致決」,立法院應在兩年內修法,引發外界高度質疑大法官此舉相當「實質廢死」。另外,也有立委質疑憲法法庭該解釋語焉不詳,恐將剝奪二、三審法官判除罪犯死刑的權力。國民黨立委黃健豪今天在立院總質詢,詢問法務部長鄭銘謙,依照大法官的「一致決」裁示,未來如果罪犯惡行重大,符合死刑要件,但一審法官就是不願判死刑,那麼二、三審法官會不會因為眼見「一致決」已經因為一審法官的判決而「破功」,認為再改判死刑也「沒意義」,因此即使該判死刑,也只能妥協不判死刑?果真如此,豈不是一審法官扮演三審中「最關鍵角色」,因為只要一審不判死刑,犯罪者最後就確定不會被判死刑,逃出生天?不過,法務部長鄭銘謙不知道是沒聽清楚黃健豪的問題,還是大法官該裁處確實有模擬兩可的空間,面對黃健豪質詢,他一直重複回答「沒有委員關切的這個問題」,還說法院要判死刑才會有一致決的問題,如果不是判死刑就沒有一致決的問題,黃健豪聽到部長這樣說,臉上露出一絲狐疑。鄭銘謙接著舉例,如果一審判無期徒刑,家屬、檢察官不服提起上訴,上訴到二審,根據憲法法庭的最新裁示,二審法官必需要一致認定該判死刑,合議庭才能判死刑。黃健豪聽了鄭銘謙的回答,臉上疑問似乎變得更多,但仍耐著性子告訴鄭「因為民眾很關心,他才會要問清楚問題」,接著又將他的問題「一審若沒判死刑、會不會影響二三審合議庭放棄判死刑」的問題重複一遍,再問鄭銘謙。鄭銘謙回答,不只立委關心,法務部也相當關心「一致決」問題,他還說「實務上確實有此情形,如果二審合議庭法官認為一審判決有誤是可以推翻,改判死刑。黃健豪追著問「所以一致決(相互牽制)問題,其實就不存在」,但這次換鄭銘謙滿臉狐疑的望著身旁的閣揆卓榮泰,似乎覺得立委怎麼問這麼奇怪的問題?他接著說,「要一致決才能判死刑,但如果法院沒判死刑,檢察官還是可以上訴」,黃健庭則再問「所以二審可以推翻一審判決改判死刑,與一審判決非死刑,對最終審判(死刑確定)無關」?鄭銘謙卻說「只要一致決就可判決死刑」。黃健豪雖眼見鄭銘謙答非所問,仍然十分客氣的感謝部長回答,準備改問其他議題。這個時候,行政院長卓榮泰突然忍不住插話,告訴身旁的鄭銘謙,「黃健豪立委的意思是,一二三審若都要一致決,對死刑判決會有什麼影響,我認為一定會引發很多的討論,我們會在看看很多的法律專家會怎麼看」。黃健豪眼見「議場中終於有人聽懂他的問題」,不禁鬆了口氣,追問卓揆,憲法法庭的死刑一致決「並不一定是照大法官的字面解讀詮釋」,卓榮泰點點頭,強調修法時一定會再討論。
丈夫工作出意外驟逝 人妻獲120萬賠償金…她只分婆婆3萬贍養費
丈夫驟逝後婆媳問題可能更嚴重!大陸一名吳姓人妻的丈夫在工作中意外去世,她因此拿到死亡賠償金、喪葬費和子女撫養費共人民幣120萬元(約新台幣552萬元),但她只分給婆婆人民幣3萬元(約新台幣13.8萬元)的贍養費,氣得婆婆一狀告上法院。最後經法官調解,對賠償金分配達成協議,吳女當場把人民幣12萬(約新台幣55萬元)元交付給婆婆。根據陸媒《紅星新聞》報導,大陸一名田姓男子去(2023)年工作時發生意外去世,在他驟逝後公司賠付給他的吳姓妻子死亡賠償金、喪葬費和子女撫養費共人民幣120萬元(約新台幣552萬元),款項全額匯入吳女的帳戶;怎料,吳女收到款項後,只願意給婆婆人民幣3萬元(約新台幣13.8萬元)贍養費。婆婆對此感到十分不合理,她自認兒子的死亡賠償金,身為母親的她應有分配權,但媳婦卻不理會,氣得她將媳婦一狀告上法院,向當地人民法庭請求合理分配兒子的死亡賠償金,她要求分到約人民幣25萬元(約新台幣115萬元)。法官審理案件後,考量到雙方婆媳關係,勸她們透過調解解決糾紛,並得知死者母親要求分多一點賠償金,是擔心養老問題,怕媳婦錢拿走就不管她了;而吳女是顧慮養孩子成本高、開銷大。此案件在一開始雙方互不相讓,直到法官勸導,才對死亡賠償金分配有共識,最後吳女當場把人民幣12萬(約新台幣55萬元)元交付給婆婆。法院也強調,死亡賠償金並非死者遺產,而是給死者家屬整體預期收入損失的一種財產性損害賠償;至於死亡賠償金如何分配,應根據與死者關係的遠近、共同生活的緊密程度、對死者經濟依賴程度、生活保障來源等情形合理分配。通常法官調解,會考慮未成年子女及年邁父母的情況。
與大企業同名慘遭提告被迫換名 「誠品搬家」申請釋憲
原名為誠品搬家公司的「謙以搬家公司」,先前因為原本公司名稱與知名的誠品書店相同,後經誠品提告後,最高法院判決誠品搬家公司敗訴,必須改名。對此,改名後的謙以搬家公司發出聲明表示,將會向憲法法庭遞交釋憲申請書,希望能以此來凸顯現行法律對中小型企業的不公。根據媒體報導指出,全台曾有超過200家使用「誠品」名稱的店家,但近年來因為誠品集團以商標侵權為由,頻繁對這些同名商家提出訴訟的關係,目前大多公司都已改名。而同樣遭到提告的「誠品搬家公司」雖然在法院上主張兩間公司已經並存超過20年,而且從未發生過遭到民眾混淆的情況,但在2023年時,最高法院最終判決「誠品搬家公司」敗訴,同樣迫使其改名為「謙以搬家公司」。謙以搬家公司在23日發布的聲明中表示,台灣90%以上的企業都是中小企業,但現行法規偏向保護大型企業,忽視了中小企業面臨的困境。他們希望通過這次釋憲申請,促使法規更加明確和完善,以保障中小企業的權益。謙以搬家表示,他們與誠品書店以及其他使用「誠品」名稱的企業在台灣已共存超過40年。同時謙以搬家也指出,誠品書店並非首家使用「誠品」名稱的公司。但隨著業務擴張,誠品書店開始對同名企業提出訴訟,要求更名或賠償,聲稱這些企業攀附其品牌並獲利,導致其品牌形象遭到稀釋而造成營業損失。謙以搬家還提到,誠品書店是在其成立13年後才將「搬家」的業務註冊為商標。儘管謙以搬家公司曾向商標局申訴,同時也成功取消誠品書店的「搬家」項目註冊,但誠品書店仍堅持主張其搬家權利受到侵犯,甚至曾要求高達8400萬元的賠償。謙以搬家認為,後續法院向交通部申請公文證明,確認誠品書店及其物流公司並無運輸執照,不可承攬交通運輸及搬家業務。這讓成品搬家不再受到誠品書店主張巨額賠償。但謙以搬家公司認為,誠品書店同樣也侵犯他們的運輸搬家權利,卻未受到任何質疑。謙以搬家公司認為,如果法律認定誠品書店為「知名公司」,經濟部在審核時就應阻止其他人使用相同名稱,以避免經營者誤入陷阱,先前已「合法申請」使用相同名稱的企業應有權繼續使用。但實務上,卻是不少企業要面臨誠品集團的訴訟壓力,更多人選擇默默承受更名帶來的負面影響,以此避免訴訟和可能的高額賠償。謙以搬家將這種行為描述為「少部分自私的大型公司有恃無恐地霸凌中小企業的方式」。謙以搬家最後也表示,這次釋憲申請,不僅為自身權益發聲,也為台灣眾多中小企業爭取更公平的經營環境。謙以搬家強調,公司一直在法規界限內經營,只希望捍衛自身權利,促進社會公義的實現,讓每一個努力的人都能獲得應有的回報。
阿富汗男性悔不當初! 塔利班強制蓄鬍禁看異性「早知道幫女性發聲」
塔利班3年前重掌阿富汗政權後,先是對當地女性施以日益嚴厲的規定,如今也把矛頭指向男性,塔利班在8月底推出最新法律,規定男性要強制蓄鬍,同時禁止看妻子及親戚以外的女性等,引發當地男性懊惱,當初塔利班在打壓女性時未發聲「如今輪到自己遭殃了」。除了女性之外,塔利班也開始限制男性自由。根據多家外媒報導,塔利班8月下旬推出新的宗教道德法,除了增加對女性限制,也推出了對男性的言行規定,按照新規定,阿富汗男性必須蓄鬍,長度至少1個拳頭,另外在外表、穿著、行為上都必須比照穆斯林傳統,像是不可以穿牛仔褲等西方服飾,髮型也要符合伊斯蘭教規定,只能留短髮。男性不可以注視妻子或親戚以外的女性,此外也必須定期到清真寺進行禱告。除了女性之外,塔利班也開始限制男性自由。若是違反法律者,可能面臨罰款或監禁,除此之外,被判定通姦等罪名者,更可能被判鞭刑或石刑致死。道德警察也有權拘留嫌犯最長3天,在較嚴重案例中,比方多次未能前往清真寺祈禱,甚至會把人民移交給法庭審判。除了女性之外,塔利班也開始限制男性自由。根據《華盛頓郵報》報導,首都喀布爾(Kabul)居民透露,過去4周已有身穿白袍的道德官員陸續登門拜訪最近沒去清真寺的男性,就連政府員工也擔心蓄鬍失敗會被開除。對於針對男性的頒布首次嚴厲限制,讓許多阿富汗男性感到詫異,甚至引發部分男性開始思考,是否應該更早站出來,捍衛妻女的自由。不過這些對男性的限制和塔利班對女性的限制相比,根本是小巫見大巫,塔利班除了對女校要求戴頭巾等服裝規定,6年級以上女童禁止上學,女人被禁止進入大學、禁止大聲說話、禁止在公共場所誦讀「可蘭經」,也不准看著丈夫或親屬以外的男人。對於這此塔利班對男性做出限制,也引發一些阿富汗女性期待,當地男性很快就會加入反塔利班的示威行列。
白控昔日綠黨鞭立委賴清德也曾退回總預算 藍黨團籲綠別雙標
針對民眾黨今天指控,賴總統2008年以民進黨立委身份,也曾將送立院審查的中央政府總預算退回,現在賴貴為總統,就不准在野黨退回總預算,國民黨立院黨團今天回應,民進黨過去退回中央政府總預算的例子很多,不只2008年,當民進黨在立院是在野黨時,也經常退回總預算,現在民進黨執政了,就對在野黨針對預算提出要求,退回修正,民進黨就批評國民黨毀憲亂政,民進黨真的是自己打臉自己。國民黨團書記長林思銘指出,民進黨執政後的立場就是「綠行、藍白就不行」,嚴重雙標,他請民進黨團別再用兩手策略,請正視在野黨為何會要求退回總預算,針對原因好好解釋,善意給予回應。另外,針對新會期召委選舉將再週三登場,林思銘表示,目前國民黨的規劃還是立院八個委員會,八席召委由國民黨立委擔任,並沒有與民眾黨有進一步磋商。至於藍委翁曉玲提案修改憲法訴訟法,提高憲法釋憲案的通過門檻,遭綠營指責在野黨藉此報復憲法法庭,林思銘則澄清,民進黨對在野黨的指控,完全不瞭解法律對於憲法法庭的神聖性、多元性意涵,因為依照現行法律,大法官員額應有15人,但定義並不清楚,因此在野黨才支持翁曉玲的提案,將大法官員額予以明定,若有15位大法官,未來審理案件,應該過半大法官通過,才是實質裁判,否則,若大法官人數不到15位的二分之一,三、四人就決定憲法法庭裁判,這就是少數觀點,不具多元性,影響釋憲者的權益甚劇,起碼要有三分之二的大法官參與訴訟實質裁判,才是多元觀點、保障民眾權益。他並補充,國民黨已將翁曉玲的提案列為本會期優先法案,提高憲法法庭判決門檻到三分之二,週二程序委員會將列入,27日就會進入一讀。
連凍結預算綠都要求助大法官?藍黨團:拜託柯總召別亂
針對在野黨聯手將中央政府總預算退回程序委員會,綠營大黨鞭立委柯建銘揚言,將送請大法官釋憲,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林思銘今天呼籲政院及民進黨團柯總召,請正視在野黨對預算提出的處置,趕快與在野黨團協商。他也籲請柯建銘,別抬出「司法權」報復在野黨,尤其將憲法法庭視為綠營救援部隊,動輒喊申請釋憲,傷害憲法法庭的神聖性。林思銘說,這件事屬於立法部門與行政部門對預算的爭議,就由兩院透過政黨協商,請政院針對在野黨的質疑做出善意回應就能解決,民進黨若再將球丟給大法官,大法官無法解決立法、行政部門的政治議題,否則,大法官恐怕也會覺得很煩。他同時表示,到目前為止,國民黨還沒有收到綠營願意協商的通知,他也強調協商之門正在為卓揆而開。至於民進黨動輒揚言請憲法法庭釋憲,是否會影響未來在野黨審查大法官候選人的態度?林思銘說,政治議題、尤其行政立法部門的爭議,就由兩院進行協商,別把球丟給司法權,想以司法做為工具,或者要大法官做出解釋,「大法官不是執政黨或民進黨的救援部隊,司法歸司法、行政歸行政,立法歸立法」,立法議題就由立法部門與行政部門協商。他強調,不論是NCC、大法官、考試委員人事同意權,國民黨都會針對被提名人是否專業、品德操守是否適格,對民意尊重的程度,都會嚴格檢視,尤其是否有特定黨派色彩,在野黨一定會嚴加審查,「如果顏色非常清楚、向綠營靠攏」,國民黨不會審查通過,而目前八位大法官被提名人中,只有一人符合專業、中立、品格的條件,其他都不符合這些要件,甚至違背主流民意,對於具爭議、黨派色彩濃厚、不具專業的大法官,在野黨都不會同意通過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