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
」 死刑 陳啟昱 台鹽綠能 毒品 王婉諭網瘋傳「胡姬笑話集」 胡婉玲遭影射反擊了
資深媒體人胡婉玲日前卸下民視傳播群副總一職,自本月起接任中央社社長。豈料,網路上居然流傳一篇「胡姬笑話集」,影射胡婉玲過去曾鬧出笑話。對此,胡婉玲嚴正回應,從未鬧過此類笑話,譴責傳播者居心叵測的惡意行為。胡婉玲在臉書表示,近來某些社群間無端流傳一些掛上(胡姬)名號,影射指向她的笑話接龍集,本人在此鄭重澄清,從未鬧過此類笑話,並譴責傳播者居心叵測的惡意行為,「我知道有部分笑話源自我在華視服務期間,某不肖雜誌刊載(胡姫)笑話,導致眾人指向是我,當年記者兼主播的我曾就語言霸凌問題,委由華視的法務單位出面談判,才遏止下來。當年的網路科技未若現在發達,後來這些笑話流入網路,陸續傳播,確實傷害了我心靈。」她直言,自己一度思及提訟止謗,但當年剛跨入民視,工作忙碌,夫婿還在國外留學,家有年邁婆婆與襁褓幼子,越洋問了身在紐約的先生,先生勸說謠言止於智者,他認為明理的人應該可以體會這些笑話主角不是她,而是編造出來的,聽了先生的勸,就此擱下訴訟,專心新聞工作。胡婉玲坦言,雖心懷委屈,但從此將委屈和怨氣,轉化為工作衝刺的動力,自己不斷地求知、進修,遠赴海外跑獨家新聞,包括拜見達賴喇嘛、屢次衝向北朝鮮、費心規劃製播「台灣演義」等等,藉以惕勵自己並建立成就感,「我以不跳槽,減少轉換成本與精力耗費,來蓄積自己奮鬥的能量。」胡婉玲說,過去,在傳統媒體主導言論的年代,不實指控或八掛的流傳範圍有限,受害人尚易抑制其傷人程度,「如今,我任職中央社,引發起哄攻訐再起,不同以往的是,因為現代網路科技發達,社群媒體近用便捷,讓錯誤不實內容傳播得無遠弗屆,已嚴重損及個人名譽。當然,換個角度來看,現今網路偵查技術也與時俱進,我輩可以透過司法協助,捕捉到惡意貼文者。」胡婉玲也說,「謹此懇請多年支持、愛護我的閱聽眾朋友們,免受誤導,不必將我對號(胡姬)!也請各界勿將(胡姬)冠於我個人之名!感激不盡!」
批法務部修法不符CEDAW 民團:墮胎罪早該廢了
婦女新知基金會與台灣女人連線5日聯合主辦「法務部無視性別平等!刑法墮胎罪早該廢了!」記者會,立委范雲出席指出,法務部本次雖以CEDAW(消除一切形式對婦女歧視公約)為由修法,卻沒有廢除墮胎罪,還反倒提高罰金,讓人完全無法接受,短短四天,就已引發近4千位個人,80位學者、近50個團體連署反對。范雲與立委郭昱晴、吳沛憶、黃捷、張雅琳、林淑芬、陳培瑜、王正旭與洪申翰等人5日出席「法務部無視性別平等!刑法墮胎罪早該廢了!」記者會。范雲表示,CEDAW指出,締約國應該採取一切適當措施,消除對婦女的歧視,包含健康、生育、婚姻、家庭。法務部援引的CEDAW第24號一般性建議第31點(c)更規定,締約國應該「盡可能修訂視墮胎為犯罪的法律,以撤銷對墮胎婦女的懲罰性措施」。「法務部要修法,就請真正符合CEDAW的精神。」范雲表示,非常遺憾,法務部連CEDAW的條文都看不懂,既然要修法,就應廢除終止懷孕的所有刑罰,包含優生保健法應正名為「生育保健法」,刪除配偶同意權;刑法「墮胎罪」,也應該直接廢除。范雲也在記者會上拿出準備好刑法和優生保健法的修正草案,提案廢除墮胎罪與修正配偶同意權。范雲說,在沒有男性,單靠女人的狀況下不可能懷孕,決定終止懷孕的那一刻,每一位女性無論在情感或身體健康上都負擔非常大的壓力。范雲強調,對女性終止懷孕採取刑罰手段,其實是再次懲罰女性。即便法務部宣稱被處罰的案例很少,這個法條的存在,就是在恫嚇所有必須走到這步的女性。
臺北分署鐵腕執行欠稅大戶!北海福座股東欠稅2314萬 2573個塔位將拍賣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為落實行政院「五打七安」政策,強力執行欠稅大戶案件,以保障國家財政收入,穩固執行政策之基礎,特定於113年11月11日(星期一)上午11時在該分署4樓拍賣室,拍賣楊姓欠稅大戶名下2,573個北海福座骨灰位使用權,歡迎民眾屆時到場應買。臺北分署表示,臺北市年近 80 歲的楊姓老翁(下稱義務人),因於94年間出售未上市、未上櫃及非屬興櫃公司之股票189萬股,成交價格近1億8,000萬元,經稅捐機關查獲漏報應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之有價證劵交易所得,依法補徵稅額,惟義務人逾期未繳納,而遭財政部臺北國稅局移送臺北分署執行,移送金額合計2,314萬餘元。該案件係臺北國稅局依稅捐稽徵法第34條第1項公告之重大欠稅案件,臺北分署為強力執行該案件,爰定於113年11月11日再次拍賣該義務人所有之2,573個北海福座骨灰位使用權。本次拍賣標的分別為「00A富貴型(單人)骨灰位使用權」2,181個、「00B富貴型(單人)骨甕位使用權」78個及「00C吉祥型(雙人)骨灰位使用權」314個。臺北分署說明,本次拍賣定有底價,底價不公開,由出價最高且超過底價之應買人買受,另骨灰位使用權管理單位福座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表示,應買人取得臺北分署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後,應即向該公司辦理「權狀補發」等作業,並繳交權狀補發費用、過戶費及管理費,請有意參與競買的民眾查明注意。
批柯案洩密太嚴重 張啓楷:如果成效不彰將大幅刪減預算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國民黨籍召委吳宗憲今(4)日安排到台北地檢署,考察台北地檢署關於偵查不公開實務作業執行情形。民眾黨立委張啓楷在抵達北檢後受訪表示,不是只有黨主席柯文哲的案子,只是柯是最新的案子,而他也強調,如果法務部偵查不公開施行成效做不好,將大幅刪減相關預算。張啓楷接受聯訪時,首先感謝吳宗憲排了一個這麼重要的參訪,接著說,事實上偵查不公開被破壞掉,不是只有柯文哲的案子,只是柯文哲是最新的案子,而且洩密、違法偵查不公開太嚴重了,這是長久問題,「今天的柯文哲,可能明天就是你」,不是針對個案而已。張啓楷指出,基層檢察官對於這次洩密、偵查不公開他們是沸騰的,可以去看看檢察官的論壇,非常多的基層檢察官都希望透過這次做大幅改革,他們希望不要整個面子都失去了,他們認為說很多地檢署在查案並沒有違反偵查不公開的事情,可是北檢洩密非常嚴重,很多地檢署動線規劃都很好,記者平常也都不太能進到檢察官的辦公室裡,可是現在北檢這邊記者可以隨便進到檢察官辦公室裡翻公文,這個亂象也已經好長一段時間了,法務部也希望說立了這麼多案,希望可以改革,不過成效不彰。張啓楷也提到,這次會期是預算的會期,今天要清楚跟法務部說,檢察司1億多的預算,包含貫徹偵查不公開,甚至到國外參訪,那為什麼成效會不彰?「如果今天(偵查不公開)沒辦法提出具體如何解決亂象的方法,在今年審預算時,我們要非常明確地說,既然人民納稅錢要你把偵查不公開做好、維持法治基礎,連這都做不好,那這筆預算很抱歉,我們會大幅刪減」。
華為積極挖角台積電工程師 「白手套公司」3倍薪資覽人才內幕曝光
近日,有台灣半導體人才頻頻受到大陸公司的挖角。據《法國世界報》報導,華為正積極通過獵人頭公司,試圖挖角台積電等台灣半導體公司的人才,吸引他們前往大陸工作。前台積電工程師Chloe Chen透露,自己經常收到來自大陸招聘機構的邀約,幾乎每3個月就有人詢問她是否願意到大陸工作,這些招聘信函都是華為授權的招聘機構發出。對此,Chloe Chen表示,她選擇不回應這些邀約,因為她仍偏好為台灣和美國企業效力。據日媒報導,隨著美國對華為的制裁,台積電已停止供貨給至少2家與華為有潛在聯繫的晶片開發商。不過華為仍可能透過其他途徑,採購到台積電的先進晶片技術。華為「昇騰910B」處理器就被發現內建台積電的7奈米製程產品,這表示華為可能通過「白手套」代購方式繞過禁令,取得台灣先進晶片技術。隨著半導體技術的發展,半導體開發工程師的價值也越來越重要。Chloe Chen是一位專精於微晶片封裝的專家,曾在台積電任職的她,目前受聘於一家在台生產的美資公司。儘管大陸的競爭對手頻頻向她拋出橄欖枝,Chloe Chen仍然認為在台灣和美國企業工作更具吸引力。《法國世界報》指出,如果Chloe Chen選擇赴大陸工作,可能面臨無法再受聘於台灣或美國企業的風險。台灣法務部調查局已加強調查,防範商業機密流失。特別是針對一些以數據分析公司名義,實則挖角台灣科技人才,這些企業提供的薪資有時高達台灣的3倍,調查人員懷疑這是為了大陸的利益,要竊取前雇主的商業機密。台積電雖然用高薪留住人才,但面對大陸的強力招攬和工程師的高壓環境,如何鞏固本土人才成為重大挑戰。台灣業界也開始向印度招募工程師,應對本地技術人力不足的問題。例如一位來自印度的工程師Suchandra Chakraborty已在新竹工作超過15年,Suchandra Chakraborty表示自己剛來的時候外國人很少,新竹只有一家印度餐廳,但現在印度餐廳已經開了7、8家了。這也說明台灣正在逐步加強與印度的技術合作,保障台灣在半導體領域的國際競爭力。美國和歐洲也在加速推動半導體供應鏈的多元化。目前台積電已在亞利桑那州設廠,德國政府也補助台積電50億歐元在當地建設新廠。
快訊/陳啟昱涉光電弊案拘提未到 南檢發布通緝
南檢偵辦光電弊案,日前搜索台鹽綠能公司等32處所,帶回34人連夜偵訊,前台鹽綠能董事長陳啟昱等5人因罪證不足,當庭釋放。台南地院1日原訂重開羈押庭,但陳啟昱遲遲未現身。對此,南檢發布通緝,呼籲陳啟昱能儘速自行到案。台南地檢署表示,本署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南部機動工作站、台南市調查處等專案小組人員,於10月22日持法院核發搜索票前往某國營事業綠能公司營業處所等32處執行搜索及扣押相關證物。台南地檢署指出,經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即國營事業綠能公司前董事長陳啟昱、蘇姓前總經理、郭姓前副總經理及鴻暉公司蘇姓負責人、晁暘公司戴姓負責人等5人均涉犯違反證劵交易法第171條第1項第2、3款特別背信罪嫌及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犯嫌重大,且有逃亡、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之虞,均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不過,台南地院最終裁定駁回,5人均當庭釋放。另戴姓被告交保30萬元,兩位張姓被告均交保20萬元,伍姓被告交保20萬元,陳姓被告交保10萬元,賴姓被告交保10萬元,其餘8名被告及15名證人訊後均請回。台南地院1日原訂重開羈押庭,但陳啟昱遲遲未現身。台南地檢署指出,本署偵辦某國營事業綠能公司疑涉不法案,檢察官於1日依刑事訴訟法第76條第2款對陳啟昱核發拘票,並交由司法警察執行拘提,惟迄今仍拘提無著,足認被告陳昱逃亡、藏匿。台南地檢署表示,本署檢察官於4日依刑事訴訟法第84條對陳啟昱發布通緝,呼籲陳啟昱能儘速自行到案,亦請民眾協助提供陳啟昱去向之相關請資。
陳啟昱聲押遭駁趁隙落跑!南院驚爆曾駁回38張搜索票 外界痛批「縱放人犯」
台鹽綠能前董事長陳啟昱等5人捲光電弊案,涉嫌掏空公司近3億元,台南地檢署複訊後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罪、《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並有逃亡、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等疑慮,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卻遭南院駁回聲押,南檢依法提出抗告,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決定撤銷原裁定,發回台南地院更裁,南院周五(1日)再度召開羈押庭,怎料陳啟昱卻疑似「落跑」並未出庭,法官當庭開拘票緝拿,消息曝光後,外界痛批南院「縱放陳啟昱」。對此,就有法界人士爆料,檢方今年曾聲請核發38張搜索票,但竟被南院「全數駁回」。台南地檢署偵辦台鹽綠能3億弊案,上月檢方要求聲押前董事長陳啟昱等人遭駁回後,南檢抗告逆轉成功,台南地院原訂10月31日重新召開羈押庭,不過因康芮颱風攪局,因此延期至11月1日上午開庭,沒想到陳啟昱竟遲遲未現身,遭法官拘提。認無羈押之必要,讓陳啟昱逮住機會開溜,南院遭砲轟縱放人犯,針對外界質疑聲浪,南院也發布聲明澄清,強調台南高分院10月28日將陳啟昱等人撤銷原裁定發回後,本院即迅速分案,承辦法官立即訂於10月31日重新召開羈押訊問庭,過程中並無任何延宕、不周之處。根據《自由時報》報導,有法界人士表示,今年法務部執行全國大掃毒時,南檢先後向地院聲請核發38張搜索票,但卻遭台南地院通通駁回,導致南檢無功而返顏面盡失。另外還有警調人員透露,台南院檢因長期「鬧不和」,當檢察官聲請強制處分、核票時,特定法官會直接「無理由駁回」。對此,南院回應,審檢制度在司法實務上本有各自立場與角色,法官對檢察官聲請的強制處分有所准駁,在全國各院檢間實屬常見,強調院檢互動往來、溝通均正常,並無失和一說。
刑法墮胎罪罰金擬提高 王婉諭:恐龍修法使女性權益倒退
法務部日前預告修正刑法墮胎罪,懷孕婦女墮胎者,從新台幣3000元提高為8萬元;意圖營利而犯墮胎者,罰金從1萬5000元提高為50萬元,致婦女於死者併科200萬元罰金,引發社會熱議。對此,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批評,該修法讓女性權益倒退40年,法務部大開性平倒車。王婉諭批評,法務部的修法,完全就是大開性平倒車,拿國際公約混淆視聽,讓台灣的女性權益倒退40年,再度鎖上父權的枷鎖,強調女性的身體不是生產的工具,籲請法務部立即退回提高墮胎罪罰金的恐龍修法。王婉諭表示,我國刑法中雖然有墮胎罪的設計,但早在1985年「優生保健法」通過後,就已經列入數項規範,讓多數合乎規定的人工流產,都得以透過正當的程序來阻卻違法。但即便如此,這項修法也不是肯認女性自主選擇「人工流產」的權利。王婉諭指出,過去這段時間,民間團體一直在倡議的,是「人工流產」的「去刑罰化」。時代力量黨團也在去年提出「生育保健法」修法,主張不論流產或結紮,都不需經配偶同意。重點都是要讓女性拿回自己的自主權,自己的身體、自己決定。王婉諭說明,法務部沒能與時俱進推動「墮胎除罪化」就算了,居然還反過來提出荒腔走板的「大退步」修法。該草案冠冕堂皇的提到,是為了符合CEDAW(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的相關規定及一般性建議之要求,但CEDAW一向都主張「墮胎除罪化」,結果去調查後發現,「法務部根本就是公然說謊、張冠李戴」。王婉諭表示,CEDAW公約第二十四號一般性建議第31點第C款,明明就是說,盡可能修訂視墮胎為犯罪的法律,以撤銷對墮胎婦女的懲罰性措施,且2022年第4次國家報告審查委員會結論性意見和建議也指出,國際審查委員會建議懷孕女孩和婦女的墮胎應除罪化。而《優生保健法》則應取消配偶、父母或監護人同意的要求,以確保女性的自主性。「這跟法務部的修法方向,已經不是略有偏差,而是南轅北轍、完全相反」,她質疑法務部,是看不懂文字,還是背後有人授意,讓他們決定曲解國際委員的意見,而不論是哪一種,都不可原諒。王婉諭指出,女性懷孕,本來就不是100%出於自願,有時候,甚至可能是因為遭受到性暴力、性犯罪而不幸受孕。面對懷孕後的生理風險、生養責任,甚至是社會中的各種歧視。國家如果無法給予他們適切的協助,反而用法律來限制他們的選擇權,強迫他們去承擔一個生命的重擔,是對女性最不公平的限制。王婉諭強調,女性的子宮,不是任何人的所有物,身為女性與一位前立法者,呼籲法務部,儘速撤回這種荒唐的修法,別讓向來自詡亞洲人權燈塔的台灣,貽笑國際。
墮胎罰金3千調8萬挨婦女團體砲轟 法務部回應了
法務部日前預告修正刑法墮胎罪,懷孕婦女墮胎者罰金從3000元提高為8萬元;意圖營利而犯墮胎者罰金也從1萬5000元提高為50萬元,致婦女於死者併科200萬元罰金。對此,婦女團體聲明應除罪化。法務部今(1)日晚間表示,墮胎罪修正草案尚在預告程序,將廣納各界寶貴意見後,審慎評估修法方向,以期周延。台灣女人連線今聲明,人工流產除罪是全球趨勢,台灣法務部竟逆向行、走回頭路,呼籲應落實CEDAW的精神,將人工流產除罪化。此外,婦女新知基金會也發起墮胎除罪化連署,指政府應積極廢除墮胎罪,保障女性權益,勿受保守團體論述綁架、勿比爛!法務部今晚間表示,本部召開相關會議及參考外國立法例後,擬具刑法墮胎罪修正草案,刻正依法辦理預告程序中。法務部強調,有關各界對本罪存廢、不罰之範圍及刑度之意見,均將納為重要修法參考依據,妥為研議,以符合CEDAW公約之意旨,並完善對懷胎婦女身體自主權、健康權之保障及衡平對胎兒之保護。
無照駕駛害命頻傳 交通部下重手:終身禁考駕照
近來發生多起未成年無照駕駛撞死民眾案件,民團籲加重無照罰則。交通部今公布「加重無照駕駛罰則修法方向」,包括駕駛人與汽車所有人罰鍰上限自24000元提高到36000元,累犯處罰金額與吊扣汽車所有人牌照皆同步提高。另致人重傷或死亡者,駕照禁考期從4年提高到終身不得考領,但依法若12年內皆守法沒無照駕駛,12年後仍可考照但須列為高風險駕駛換發短期駕照。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長林福山表示,無照駕駛罰則修法將朝加重罰則方向辦理,駕駛人部分,罰鍰上限24000元提高至36000元,5年內累犯最高處罰由24000元提高至36000元(致人重傷或死亡沒入車輛)。汽車所有人連帶責任,罰鍰上限24000元提高至36000元,吊扣牌照1個月提高至3個月,5年內累犯2次由3個月提高至6個月,5年內累犯3次以上由6個月提高至1年。林福山說,若機車無照駕駛也比照辦理,若是重大情節,所受懲罰就是最高處罰,罰鍰也可能罰到36000元,會按照車種情節重新檢討,納入裁罰基準檢討。車輛方面,當場移置保管,吊扣期滿始得領回車輛。禁考期,致人重傷或死亡禁考4年提高至終身不得考領,致人輕傷4年不得考領。林福山補充說明,終身不得考領部分,過去有考量社會適應情況,修法規定致死案件需過12年,期間皆守法未無照駕駛才能再考照,致人重傷則是10年,經過這段時間再考照者會列入高風險駕駛,採換發短期駕照,但若期間內再犯,則時間重新計算。此外,也將加強無照駕駛輔導措施,未成年者要即時強制監護人併同道安講習,接近18歲考照年齡輔導補助參加駕訓考照,並建立縣市教育/社福統一一致輔導防制追蹤標準機制,並納入道安評比。高齡者則要監理結合民政/社福輔導補助參加駕訓考照。交通部長陳世凱說,社會對提高無照駕駛罰則有高度共識,會積極推動修法,法制化過程邀內政部與法務部共同協商,盼交通部在11月底前完成法制程序並送行政院,大眾深惡痛絕無照駕駛,造成相當多事故和悲劇,除加重罰責外,也呼籲社會大眾,無論朋友、親戚或家長,沒駕照者要借車一定要拒絕,千萬別讓無照者有機會開車或騎車,造成自身和用路人危險,盼提高罰則能讓大家有所警惕,改善無照駕駛狀況。
新鮮人連告兩家違法公司! 「職場整頓超人」勇敢討回欠薪
隨著職場環境的轉變,越來越多勞工意識到自身權益,勇敢捍衛合法利益。近日就有一位網友在社交平台上分享自己兩次成功透過勞資調解討回應有的薪水,引發網友關注。一名網友剛出社會三家公司就告了兩家。(圖/翻攝自Dcard)日前網友「工作面試王」在Dcard以「剛出社會三家公司就被我告了兩家」為題發文,他提到在出社會的第一份工作,因疫情而遭資遣,當他申請失業補助時,意外發現公司並未依約將經常性獎金計入勞保,導致失業補助金減少約每月4千多元。向公司申訴無果後,原PO決定向勞保局提出勞資調解,調解員算出除了要補給原PO失業補助以外還有年終與公司少繳的勞工退休金。儘管公司派出法務、人資及主管出席調解會議,仍無法駁回他的訴求。調解失敗後,公司法務問原PO要多少錢才能調解,原PO開出2萬5千元,最終公司同意支付和解金,原PO成功追回補助。原PO還提到他在第二份工作中則遇到加班文化嚴重的上市櫃公司,在職7個月加班252小時,工作環境苛刻。在原PO離職後,公司要求他簽訂具懲罰性條款的離職手續,否則威脅他會將手續註記未完成。原PO堅持不簽、不接受任何不合理要求,並依法申請自己的出缺勤紀錄。公司一度拒絕,甚至派遣協理打桌機,意圖讓原PO受到同事壓力簽訂合約。協理說合約沒什麼大家都有簽,這個合約就只是手續之一大家都不會看都會直接簽,聽完這番話原PO怒回「所以我等等拿一個合約給你,跟你說這隨便簽就可以了,你敢簽嗎」。之後公司更是不斷拖延他的離職申請,最後才在勞資調解申請後放棄阻撓,補償他的加班費用。原PO在文末憤怒說到「反正台灣就是如此,上市櫃公司帶頭違法,勞基法,勞你妹」。除了這篇文章以外,「工作面試王」也會在自己的板上教網友如何準備面試以及自我介紹。文章一出,引起網友熱議,不少網友留言「好帥,職場整頓超人靠你了」、「台灣真的勞權地獄」、「根本勞工楷模」、「原PO真是好厲害的頭腦,邏輯清楚,讓對方違法公司知道踢到鐵板了」。
北檢京華城案遭疑「違反偵查不公開」 最高檢發交高檢署調查
近期台北地檢署偵辦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及的政治獻金案及京華城案,相關案件不斷被媒體報導,甚至有許多獨家新聞,引發外界對偵查不公開原則的質疑。最高檢察署今(28日)發表聲明,針對立法委員質詢案件洩密的疑慮,已將此案移交高檢署「偵查不公開檢討小組會議」進行調查。根據最高檢察署的新聞稿,立委質疑檢方辦案過程中,部分細節經媒體披露,可能違反偵查不公開的原則。此事也引發了民意代表、媒體和司法界的關注,各方在媒體與論壇上表達了對此問題的疑慮。最高檢察署強調,偵查不公開是檢察官的基本倫理,也是檢察系統長期以來的共識,旨在落實無罪推定原則,並確保案件當事人能夠得到公平審判。為回應社會關切,最高檢已於25日將相關質疑交由台灣高等檢察署的「偵查不公開檢討小組會議」進行調查,以查明事實真相。最高檢表示,檢察官、司法警察、辯護人等在執行職務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偵查不公開的規定,違者將承擔法律責任。為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最高檢將研析現行法規的不足之處,並制定具體的防範措施,相關意見將彙整後報請法務部參酌。最高檢察署最後強調,法律從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偵查不公開的原則,若民眾發現有具體違規事證,歡迎檢舉,檢方將依法調查並確保檢舉者的身分安全。
違反比例原則!憲法法庭判決「藐視國會罪違憲」 法務部僅1句:尊重
國會改革法案中《刑法》141條之1的藐視國會罪,規定公務員在立院聽證或受質詢時,就其所知重要關係事項為虛偽陳述者,處1年以下徒刑、拘役或20萬以下罰金,憲法法庭25日認定,不符合刑罰最後手段之要求,判決違憲。對此,《刑法》主管機關法務部僅回應:「尊重憲法法庭判決結果」。憲法法庭指出,本條規定之立法目的尚難謂屬追求憲法上重要公共利益,其所採手段亦非有助於立法目的之達成,且尚有其他更有效之手段可資運用,均不符刑罰最後手段性之要求,違反憲法比例原則之要求,牴觸憲法保障人身自由之意旨。對於憲法法庭判決,《刑法》主管機關法務部相當低調,僅一句話回應:「尊重憲法法庭判決結果」。
一拿到貨款就領走 冠軍建材董事長一家「內鬼運財」掏空公司8億元
知名磁磚公司「冠軍建材」董事長林榮德與董娘王桂鳳一家,2013年開始涉及以名下公司侵占下游廠商給的貨款,一拿到款項就把錢拿走,不法獲利高達8億元,更利用此方法逃漏稅,新北地檢署獲報後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偵辦,檢方複訊後,諭知林300萬交保,王桂鳳則聲請收押禁見。據了解,冠軍建材於1972年成立,號稱「永遠做第一」的典範企業,目前是台灣數一數二的磁磚品牌,標榜「誠信務實」的態度,其董事長一家卻涉及掏空公司款項。檢調調查,王桂鳳、林榮德等人從2013年開始,利用名下公司作為經銷商替冠軍販售磁磚,而依到到下游廠商的貨款後,便立刻將款項領走,9年前侵占貨款高達8億元,並以此來逃漏稅。新北檢23日兵分四路前往冠軍建材和林榮德等人的住所,帶回林等6人,復訊後諭知林以300萬元交保,王桂鳳則涉違反《證券交易法》、《稅捐稽徵法》、《商業會計法》等罪嫌重大,有串證、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收押禁見。
若檢察總長提非常上訴死刑犯能出獄?鄭銘謙跳針羅智強嗆鬼打牆
大法官針對死刑釋憲案做出判決後,外界關切37位仍在服刑中的死刑犯,檢查總長會不會為死刑犯提出非常上訴,導致在上訴期間出現羈押空窗期,死刑犯得以暫時出獄?對此,檢察總長邢泰釗今天不願正面回答檢察總長是否會配合大法官解釋,針對37位死刑犯提非常上訴的問題,他在回答立委羅智強質詢時說,事涉人權、會等檢方簽文後再研究,但羅智強痛批總長答了15秒「完全沒答案、浪費我的質詢時間」,並語出諷刺「你的答詢風格,我真的很欣賞」,邢泰釗只能尷尬的點頭笑笑。羅智強接著問,如果檢察總長替死刑犯提出非常上訴,假設法院按照大法官審判意旨,發回更審撤銷原判,請問這些死刑犯是否會被放出監獄?法務部長鄭銘謙則重申「法務部會窮盡一切力量來阻止死刑犯。。。」,由於鄭銘謙已經多次面對在野黨立委質詢這題,說法都一樣,未明確回答卻實有可能,羅智強眼見鄭銘謙又重複答案,打斷他的質詢,直接說「我就知道你一定會鬼打牆」,接著追問「不然,部長,請你告訴我,檢方申請羈押死刑犯的(法院)滿足要件為何」。鄭銘謙則說「我不是要申請羈押.....」,羅智強不滿鄭銘謙又不直接回答,自顧自的開始計時,喃喃喊道「1秒鐘,2秒鐘,3秒鐘...部長不回答沒關係,我提會議詢問」,羅轉而向會議主席立委吳宗憲提出會議詢問,質問法務部長可以不回答立委質詢嗎?部長不答,可否請主席「開釋」?擔任過多年檢察官的吳宗憲,隨即在主席台上流利的背出刑速法申請羈押要件,讓鄭銘謙顯得很尷尬。羅智強隨即追問法務部長,法律規定羈押要件這麼清楚,萬一檢察總長位死刑犯提非常上訴,檢方雖提出申請羈押要求,但死刑犯若明明不符羈押要件,法院會同意嗎?鄭銘謙則沒有立即回答,羅智強說「沒關係,你又答不出來」,雖然鄭銘謙否認答不出來,但羅智強怒嗆,法務部不可能完全影響法院,如果法院就不認定檢方羈押理由,當然就不會羈押。不知道法務部長是否已經被立委問到不耐煩,鄭銘謙對羅智強說,法官是司法院主管,「不然你可以去問司法院,我又不是承辦法官,檢方會努力的說法我不是已經講過很多次」,羅智強則接話「好啦,我不為難你,不然你再說一次,檢方會保證申請羈押這些死刑犯,好嗎」,鄭銘謙也動怒,「這些問題要去問司法院,我又不是法官」。羅智強眼見問鄭銘謙都問不出答案,乾脆「換題」,質問就算檢方申請羈押死刑犯,能夠羈押多久?沒想到鄭銘謙卻為之語塞,回答「嗯,這個....那個....]」,引發羅不滿,又舉手向主席提出會議詢問。鄭銘謙此時雖因幕僚送上小抄,搶答「15個月」,吳宗憲則一度開玩笑的問羅「你是在問我嗎」,接著吳宗憲詳細說明,殺人罪最長可羈押15個月,但只有審理中的案件才能羈押被告限制人身自由,已經服刑中的死刑犯是否適用仍有爭議,羅智強則向吳宗憲表示「抱歉,部長都不回答,我只好問你」。羅智強也對鄭銘謙說,他的質詢結論就是,如果檢察總長真的提出非常上訴,檢方申請羈押死刑犯,法院不見得一定會同意,因為未必符合刑事訴訟法要件。他還說,即使法院同意羈押死刑犯,也有15個月的上限,等到法院同意發回重審,撤銷死刑判決,若超過15個月,死刑犯就可能會出獄,「難道法務部屆時又要將責任推給司法院」?司法院副秘書長黃麟倫則同意羅智強的說法,強調法院獨立審判,有可能不接受檢方的羈押申請,鄭銘謙則插話「我對法官有信心」,羅智強反駁「要件寫死了,就算你有信心,法官也得依法審判」。
「橘子」許芷瑜未來將發布通緝? 鄭銘謙:依檢察官偵查步驟處理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弊案羈押近2個月,檢廉偵辦京華城案過程中,台北地檢署發現,曾是柯文哲市府核心幕僚的「橘子」許芷瑜扮演關鍵角色,但因目前滯留日本未歸,檢方已將其改列被告,引發外界關注未來是否發布通緝。對此,法務部長鄭銘謙今日表示,檢察官會按照偵查步驟處理。柯文哲USB隨身碟遭檢廉破解,裡面的內容備受矚目,力積電董事長黃崇仁也證實相關報導屬實,鄭銘謙今日受訪時指出,USB屬於偵查內容的問題,尊重檢察官偵辦,不會過問與指導,全力推動落實偵查不公開。針對「橘子」滯留日本未歸,檢調是否有掌握行蹤部分,以及其是否有日本永久居留權?鄭銘謙表示,檢察官會去詳細調查與掌握,檢察官對案件偵辦有步驟與策略,一切尊重檢察官,相信會妥適積極處理。媒體追問,未來是否會對橘子發布通緝?鄭銘謙則強調,是否通緝依檢察官偵查步驟來做處理。對於北檢扣押京華城土地遭鼎越抗告成功,鄭銘謙表示,尊重檢察官偵辦,至於週刊報導真實性、來源如何不清楚,他會要求檢察官對於偵查不公開的落實。
冠軍建材高層爆侵占、逃稅「6人被偵辦」 董娘遭聲押禁見
知名瓷磚公司冠軍建材董事長林榮德疑似逃漏稅及侵占貨款,遭新北地檢署調查。法務部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於23日在新北地檢署指揮下,進行搜索並帶回林榮德等6人偵辦。經檢方複訊後,林榮德的妻子因涉嫌多項罪名被檢方聲請羈押禁見。根據調查,冠軍建材高層長期涉入逃漏稅、侵占貨款,以及涉及不實財報和非常規交易等違法行為。新北地檢署在獲報後,立即指揮調查局兵分四路,前往冠軍建材公司及相關人士住所展開搜索,並帶回林榮德等6人協助調查。其中林榮德已被列為被告,其他相關人士也可能在進一步調查後轉列被告,全案目前正朝《證券交易法》、《稅捐稽徵法》及《商業會計法》相關罪名進行偵辦。根據《ETtoday新聞雲》的報導,經檢方審訊,林榮德的妻子王女被認定違反《證券交易法》第171條第1項第2款非常規交易、《稅捐稽徵法》第41條逃漏稅,以及《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財務文件不實等罪。檢方指出,王女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串供、滅證之虞,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至於林榮德本人、林姓總經理(其子)及董事長特助則分別以300萬元、100萬元及30萬元交保。據了解,冠軍建材創立於1972年,為國內知名瓷磚製造公司,並為上市公司。針對此次高層涉案,公司昨晚發布重大訊息公告,表示將全力配合檢調調查,並強調公司營運正常,事件不會對公司財務與業務造成重大影響。
台鹽綠能弊案 前董座陳啟昱5人被聲押!今凌晨駁回
南檢偵辦光電弊案,搜索台鹽綠能公司等32處所,帶回34人連夜偵訊,昨(23日)聲押前台鹽綠能董事長陳啟昱等5人。不過,台南地院今(24日)凌晨4時許因罪證不足,裁定駁回,5人均當庭釋放。台南地檢署表示,本署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南部機動工作站、台南市調查處等專案小組人員,於22日持法院核發搜索票前往某國營事業綠能公司營業處所等32處執行搜索及扣押相關證物。台南地檢署指出,經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即國營事業綠能公司陳姓前董事長、蘇姓前總經理、郭姓前副總經理及鴻暉公司蘇姓負責人、晁暘公司戴姓負責人等5人均涉犯違反證劵交易法第171條第1項第2、3款特別背信罪嫌及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犯嫌重大,且有逃亡、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之虞,均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台南地檢署提到,另戴姓被告交保30萬元,兩位張姓被告均交保20萬元,伍姓被告交保20萬元,陳姓被告交保10萬元,賴姓被告交保10萬元,其餘8名被告及15名證人訊後均請回,專案小組將本於勿枉勿縱原則,持續積極偵辦相關不法案件。不過,台南地院昨(23日)晚間召開羈押庭,經過長達10小時審理,今(24日)凌晨4時許裁定駁回,5人均當庭釋放。
空軍校官「夫妻檔」淪共諜! 監察院糾正國防部、空軍、國防大學
監察院外交及國防、司法及獄政委員會聯席會議第6屆第9次會議,在17日審議通過監察委員浦忠成、林文程、蔡崇義,針對空軍孫緯中校、劉芸雅少校夫妻檔軍官,被退役空軍上校劉聖恕吸收,長期為中共情工單位刺蒐國防機密乙案之調查報告及糾正案文。根據監察院官方新聞稿,浦忠成、林文程、蔡崇義3位委員指出,本案是近年破獲國軍潛伏共諜的指標性案件,因主嫌孫緯、劉芸雅均為共諜夫妻檔,為歷來國安機關偵辦國軍共諜案件共犯身分之所僅見;且全案涉案人數多達8人,現役「校級」軍官即有6人,為近年最多者。此外,本案3名主嫌一審分別獲判劉聖恕有期徒刑20年、孫緯有期徒刑19年6月、劉芸雅有期徒刑20年6月,亦係除羅賢哲共諜案之外,主嫌獲判刑度最高者。本案從國防部107年1月接獲檢舉直至檢調啟案偵破,前後歷經5年之久,本院對於政戰局保防人員的不懈努力,給予高度肯認。3位監察委員調查發現,早於民國90餘年間主嫌劉聖恕前於任職空軍官校少校教練機教官期間,即曾透過其岳父引介認識中共國安部人員陳若宸(化名),並被陳若宸吸收成為中共情工單位效命。直至102年2月劉聖恕自空軍官校基本飛行組上校副組長退役後,劉聖恕即計畫性運用軍中人脈關係,篩選具教官師生情誼等類人員列為優先拉攏對象,伺機在台物色吸收經濟狀況不佳之失意現役軍人,進而發展刺密蒐情管道。本案孫緯中校即因沉迷職棒簽賭導致財務窘迫,後更因涉營外欠債行為不檢,遂遭劉聖恕鎖定而於105年間予以吸收。而孫緯再婚配偶劉芸雅不僅未能大義滅親,舉發孫緯加入共諜組織之事實,竟然還見利忘義,而在111年11月某日,錄製為中共情工單位工作蒐情之錄音檔,與其夫一同陷入背叛國家泥淖,不僅自誤害國,更牽扯其他2名與劉芸雅舊識的空軍軍官涉案,並因而遭判刑撤職,其中包含1名培養不易的飛官,無異是空軍飛行人員的一大損失。3位監察委員調查本案關於空軍司令部的缺失方面,在於有關國軍「正義專案」的推動成效不彰,未能發揮適時檢舉及反映違常情事的效益,致使國軍與國防安全長期陷於危疑不安的險境之中;再加上孫緯曾任空軍保防幹部,竟涉及職棒簽賭,且其任職前與任職中並未接受完整、適當的保防職能相關訓練,足見該司令部的保防選員與教育訓練有欠嚴謹完善。又所屬空軍松山指揮部保防強度不足、屬員欠缺安全警覺,致孫緯於110年1月間假借致贈年節禮品予舊識長官的名義,進入該指揮部重要軍事管制區域,趁隙違規夾帶手機拍攝軍事機密得逞;另劉芸雅調離該指揮部後,仍屢次藉詞向2名舊識軍官訛索該機密資訊,2人基於私誼竟洩漏、交付其業管多件機密文案,益證對於屬員公務保密紀律要求未臻落實,嚴重危害國軍與國家安全。另本案有關國防大學缺失方面,3位監察委員指出國防部各機關橫向聯繫不足,且該校各級督管幹部未詳實知官識兵,竟指派與顯有風紀顧慮人員孫緯結婚的劉芸雅,擔任111年度「漢光演習」保密安全管制中心的安全督導官,致使劉女得以利用職務之便,刺蒐演訓機密資訊並輾轉交付予中共情工;又國防大學前開管制中心之安管措施不周、校區門禁管制鬆散,使劉女得以夾帶手機拍攝前述「漢光演習」機密資訊並攜出校外;又因國防大學未能貫徹所謂資安「零信任」要求,致屬員將個人資訊設備的帳號密碼交予劉芸雅知悉,衍生資安防護漏洞;另該校教學素材來源規範之要求未予貫徹宣導及執行,竟發生教官以教學需要為由,向原任職空軍松山指揮部之2名舊識軍官索取機密資訊的違密情事。另本案調查國防部每月定期召開「部務會報」,會議目的主以部長及各級長官政令宣導,屬一般性會議,議事內容不涉機密事項,然因空軍司令部承辦參謀誤將涉密資訊提列會議資料之一部,又因國防部政務辦公室承辦人未嚴格審稿及落實個別分送,因而發生機密外流情事。亦即,劉芸雅擔任國防大學總務處少校採購官期間,理論上不可能也不應接觸屬於空軍松山指揮部有關「漢光演習」之機密文件,卻因上開機密文件為國防部「部務會報」之一部分,而國防大學承辦人員於往下交辦各單位時,又未依規定區分各單位實際可接觸機密文件等級,因而係將全部文件以一般件之書面及電子檔形式往下分送。劉芸雅即是在收到整份「部務會報」時,發現其中有其他單位的機密文件,遂將其影印後攜回家中,肇衍機密外流情事。然而,3位監委認為本案不該以單一違洩密事件視之,已經責成國防部全面清查究責。最後,3位監委建議法務部,應該協調國防部整合偵辦國安案件的檢察署、司法警察、政戰局保防安全處、軍安總隊及國安局建立聯繫平台,將國安案件辦案團隊及各方相關資源有效連結,務期得以發揮最高的偵辦綜效。又有鑑於113年7月31日修正公布刑事訴訟法增訂「特殊強制處分」相關條文,賦予檢調機關執行科技偵查的法源依據,因此3位監委呼籲院、檢、調、廉、憲與相關國安機關應妥善運用各式科技偵查工具遂行案件偵辦,全力肅清共諜及在臺協力者組織與活動,積極擴大國安案件的偵辦成果。除此之外,法務部及司法院亦宜研謀提升承辦國安案件的檢察官、法官對於中國大陸基本國情的認識,尤應注重對岸情工系統組織及運作實況的教育訓練,以有助精進國安案件之起訴及裁判書類的正確性與品質。
冠軍建材高層爆逃漏稅、侵佔貨款!董事長等6人被帶回偵辦
知名瓷磚公司「冠軍建材」董事長林榮德疑似涉嫌逃漏稅、侵占貨款,昨(23)日新北地檢署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帶回林榮德等6人偵辦。冠軍建材公司昨晚間發布重訊,強調公司營運正常、事件對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會全力配合檢調單位調查。檢調獲報,冠軍建材公司高層們疑似長時間逃漏稅、侵占貨款,並涉入財報不實或非常規交易等違法行為,新北檢今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兵分4路前往冠軍建材公司、林榮德等人住所,帶回林等6人。其中林被列為被告,其餘人等不排除複訊後轉列被告,全案朝違反《證券交易法》、《稅捐稽徵法》、《商業會計法》等罪偵辦中。冠軍建材集團創始於1972年,為國內知名磁磚公司、股票上市公司。高層捲入不法情事,公司昨晚緊急發布重訊,「檢調單位今日至該公司進行搜索調查,公司將全力配合檢調單位,公司營運正常,對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