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事
」 性侵 教育局 幼兒園 法事 柯文哲揭弊者保護法公部門先行 洩露揭弊者身分最重關5年
立法院今日三讀通過《公益揭弊者保護法》,最終通過國民黨再修正動議版本,範圍限於公部門、國營事業。因揭弊而查獲不法事實者應給與獎金,公務員無故洩漏揭弊者身分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非公務員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0萬元以下罰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11月7日初審通過「揭弊者保護法草案」,但法案名稱與適用範圍未有共識。國民黨團主張包括公部門與國營事業,民進黨團也主張公部門先行,民眾黨團則主張納入私部門,最終保留送院會表決,今日通過採用國民黨團版本。《公益揭弊者保護法》主管機關為法務部,國民黨團再修正動議第1條明示,為維護公共利益,有效發現、防止、追究重大不法行為,並保障公部門、國營事業及受政府控制之事業、團體或機構揭弊者之權益,特制定本法。揭弊者之揭弊程序及保護,依本法之規定,但其他法律之規定更有利於揭弊者之保護者,從其規定。法案三讀後,法務部為辦理《公益揭弊者保護法》所定之揭弊者保護事項,應組成揭弊者保護委員會,委員會置委員7人,以法務部部長為主任委員,並為當然委員,其餘委員由主管機關就具下列資格者遴聘之,任期3年,委員資格除法檢警專業、教育部認可大專院校教授之外,對揭弊者保護、人權保障有專門研究或貢獻,或具相關公民團體實務經驗,聲譽卓著者也可擔任。《公益揭弊者保護法》三讀通過國民黨團再修正動議版本第3條,明定公務員或政府機關(構)、受政府控制之事業、團體或機構之人員,涉有犯罪或違法行為或涉及公共利益且情節重大者的核心內容。若揭弊者揭發有關第3條的內容,在第11條規定,除公務員將進行懲處外,非公務員身份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5百萬元以下罰鍰,但其他法律有較重之處罰規定者,從其規定。此外,法案也維護揭弊者權益,在國民黨團再修正動議的第15條中規範,公務員無故洩漏揭弊者之身分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30萬元以下罰金;因過失犯前項之罪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10萬元以下罰金;非公務員無故洩漏揭弊者之身分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10萬元以下罰金。
27噸珍珠粉圓過期!冷凍食品公司「改標」賣日本 負責人二審仍遭判刑8個月
屏東一間知名冷凍食品製造公司,涉嫌將27.6公噸的過期粉圓出口至日本,不法獲利318萬元,被法院依違反食安法等罪,判處呂姓負責人徒刑8月,公司則處罰金60萬元。事後呂男以一審對粉圓效期起算日期有誤為由上訴二審,仍被法官打臉,駁回上訴。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呂姓男子在屏東縣九如鄉經營冷凍食品出口公司,他看上日本的珍珠奶茶熱潮,為預先對應2020年東京奧運,客戶可能出現大筆珍珠粉圓訂單需求,於是在2019年向上游廠商訂購大筆珍珠粉圓原料,製造後等待客戶下單,該批商品有效期限應為2022年4月。沒想到,2020年疫情爆發,不僅奧運延期,銷售狀況也大受影響,日本客戶未如預期向他取貨,呂男於是將珍珠粉圓先放到冷凍庫冰存。直到疫情緩解後、粉源已經過期,呂男指示員工將1公斤包裝的過期粉圓拆開,重新改製成500公克包裝,並更改包裝上享味期限,再將過期粉圓,賣給2家日商。屏東縣衛生局後來接獲檢舉,2022年12月會同檢調單位到工廠搜索,當場在廠區查扣36公噸多的過期珍珠粉圓原料,並根據出貨紀錄,發現從2022年5月至11月間,已出貨27.6公噸的過期粉圓至日本,不法獲利至少318萬餘元。雄檢偵辦時,呂男否認改標,辯稱自己只負責包裝,聲稱粉圓生產是與他合作的另一家公司負責。他還堅稱這批粉圓是在過期前完成包裝,由於日本只需要標示賞味期,才依法規將包裝日的2年後訂為賞味期限,主張自己「沒有不法」。但檢調傳訊呂男公司會計、員工等人作證,多人指證呂男公司本就有在經營粉圓生產,且的確指示員工將過期的大包裝粉圓拆裝成小包裝出口至日本。檢方根據相關事證,認定呂男犯行明確,偵結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詐欺等罪將呂男提起公訴。法院審理時,呂男持續拒絕認罪,並辯稱是依照相關法令規定行事,還主張「事後賣到日本也沒有發生任何食安事件」。一審時,法官根據相關事證,認定呂男違反食安法事證明確,判刑8個月,公司則罰金60萬元,詐欺部分則獲判無罪。他不服上訴,被高雄高分院判決駁回,尚未定讞。
台中警改單涉貪案 首波起訴18人
台中市9月間爆出曾在中市警六分局西屯派出所服務的多名員警,涉嫌將違規遭逕行舉發的「白單」改開立罰款較低的「紅單」,中檢偵結首波依《貪汙治罪條例》起訴李姓巡佐等18人,起訴書揭露李與陳2警因人情關說改單,不但改罰款較低違規行為,行為人也改為自己,檢方認為眾警囿於請託關說舊時代思維,非惡性重大,請求減刑或緩刑。台中市警局今年9月在警政署要求下,查出多名員警涉嫌將取締交通違規的「白單改紅單」,認定此舉為涉貪,台中地檢署分別於9月、12月展開2波搜查行動,共帶回39名員警調查,其中李姓巡佐、金姓偵查隊長被聲押禁見獲准,其餘3萬至2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25日起訴名單出爐,包括李姓巡佐在內的18警,被依貪汙等罪嫌起訴,而金姓偵查隊長並未在此波名單中。起訴書內容指出,李在中市警六分局西屯派出所擔任巡佐,也是該派出所警友會承辦人,他與另名陳姓員警囿於人情關說請託,直接將白單違法事項由「併排停車」、「違規停車」改為罰鍰金額較低之「違規臨時停車」紅單,並將違規行為改為李、陳2人,且自掏腰包繳納紅單罰鍰。檢方也認定被告等18人均符合《貪汙治罪條例》減刑要項,並認為李、陳2人徇私、混淆正當社交往來與請託關說分際,「積非成是」導致不當觀念傳遞新進同仁、不良風氣蔓延警界,念及2人均囿於請託關說舊時代思維、非惡性重大,建請法院量處適切之刑。另16名基層員警係受警界學長李、陳請託,礙於同仁情誼或囿於職場文化而犯行,建請法院從輕量刑,酌予宣告緩刑。
麥當勞女員工輕生案 勞動局認定麥當勞違反性工法「開罰100萬」
有關麥當勞前主管侵犯女員工輕生一案,台北市勞動局要求麥當勞限期回復有關案件所為之調查資料,麥當勞於24日送交調查報告,經查麥當勞未盡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3條第2項雇主知悉性騷擾之情形時,應採取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之責,未對受害者提供心理諮商及其他必要之服務,顯見已違反法令,依法裁處100萬元罰鍰。勞動局說明,依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3條第2項規定:「雇主於知悉性騷擾之情形時,應採取下列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一、雇主因接獲被害人申訴而知悉性騷擾之情形時:(一)採行避免申訴人受騷擾情形再度發生之措施。(二)對申訴人提供或轉介諮詢、醫療或心理諮商、社會福利資源及其他必要之服務。」勞動局表示,本案受裁處人於知悉性騷擾之情形時,未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3條第2項規定,且因違反情節所生影響與應受責難程度嚴重、及受處罰者之資力,爰依性別平等工作法第38條之1第2項、臺北市政府處理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事件統一裁罰基準第3點項次9及第4點之規定,處受裁處人新臺幣100萬元罰鍰。勞動局強調,事業單位知悉性騷擾情形時,即應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不可輕忽,維護職場環境安全是雇主的責任,法規裡所謂採取立即有效糾正及補救措施,須隔離行為人與被騷擾人,並對申訴人提供或轉介諮詢、醫療或心理諮商、社會福利資源及其他必要之服務,依內部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的流程處理調查以外,向全體員工進行職場性騷擾相關宣導,舉辦定期、不定期的性別平等教育訓練。如果雇主知悉後未立即處理,或是因為受騷擾的員工已經離職、員工未提起正式書面申訴等理由而沒有較為積極的後續處理,恐已涉及違法,雇主務必要注意。同時勞動局為增進民眾及事業單位認識並重視「防治就業歧視」及《性別平等工作法》議題,亦於本局官網上設立專區,歷年來也有編製相關專刊及宣導摺頁,放置在勞動局網站/首頁/業務服務/勞動服務/就業歧視及性別平等工作專區,民眾及事業單位皆可上網參閱。若有發生職場性騷擾案件但不清楚處理流程及方式,亦可向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就業安全科洽詢(電話:1999轉7023)。◎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茅房之亂1/校園性別友善廁所「引誘犯罪!」 專家曝:求救鈴根本不會響
今年9月,花蓮某國小女學生在性別友善廁所遭男代課老師偷拍;10月,政大女學生也在性別友善廁所遭人偷拍,而這已是同間廁所第2次發生。家長向CTWANT記者怒批「這樣的廁所到底對誰友善?根本是引誘犯罪!」一位資深校安諮詢委員透露:許多校園友善廁所的求救鈴根本不會響,就算響了,也不知誰來救!近年來,政府基於性別友善的名義,陸續在包括學校在內的公共空間建築中,將原本兩性分界清楚的公廁施行成性別友善廁所。教育部2022年時函頒「校園性別友善廁所及宿舍指引」,建議大專校院每幢建物設置1處以上的性別友善廁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至少設置1處以上的性別友善廁所。教育部在今年1月邀請臺大建築與城鄉研究所性別與空間研究室,針對性別友善廁所制定參考手冊,分析大專院校現有的性別友善廁所分為新建、改建、更名三大類;手冊中也針對相關設置提出建議,例如廁間有完整隔間、門縫不可過大、廁間有格柵防偷拍…等目前大專院校的性別友善廁所以「更名」佔最多,達997座,佔整體9成,主要是將無障礙廁所直接掛上性別友善廁所的牌子。舉例來說,朝陽科技大學自107年起便設置性別友善廁所,至113年已建置33間,皆是從無障礙廁所更名,由於本來就是男女通用、又是獨立一間,所以沒有隱私安全問題。而政大於今年9月、10月連續發生偷拍事件的性別友善廁所,則是2023年9月後陸續改建而成。政大女學生在Dcard上批評「臺灣女性從30年前透過不斷的爭取,才有了現在的男女廁,並且有法律明定理想的公廁男女比;30年後的現在,臺灣女性卻被假『性別友善』之名,行剝奪女廁之實。」發生2件偷拍事件之後,根據《政大之聲》報導,9月偷拍事件受害者Alice(化名)表示:「有去找其他性性別友善廁所的一些規章,發現新北市的簡章,就是性別友善廁所的標準是說下方是要無縫隙的。」她認為校內廁所可以做到無縫,然而校方在性別通用廁所的設計上卻有疏忽。偷拍事件後,政大學生對性別友善廁所的看法出現變化,許多人傾向避開性別友善廁所,前往更遠的一般廁所。政大總務處回應,性別友善廁所周邊已於10月23日完成監視器設置,未來也將實施每月一次隱藏鏡頭反偷拍偵測。Mandy(化名)是六都某縣市教育局的校園安全諮詢委員,5年間已走訪30間學校,包括小學、國中、高中。「部分性平示範學校甚至全是性別友善廁所,但內部規格卻幾乎不符合規定,許多校長、主任抱怨政策沒有考慮到實際需求,以及校園空間有限,如何打造符合規定的友善廁所?」性別友善廁所偷拍事件頻傳,專家認為男女混廁會增加犯罪機率、且難以預防。(圖/報系資料照)Mandy透露,以最基本的安全設施為例,教育部規定每間友善廁所都要有求救鈴,實地走訪卻發現許多學校都沒有。「就算有,但求救鈴卻不會響?我也問學校,如果求救鈴響了,誰會來援救?校方竟然沒有答案。」「政大、花蓮國小發生偷拍事件後,許多家長都氣得跳腳,老實說,我認為性別友善廁所真的很難兼顧安全!」國教行動聯盟(簡稱國教盟)理事長王瀚陽表示,光是偷裝針孔攝影機就難以預防,又不可能在廁所裝監視器,萬一偷拍升級成性侵事件,試問誰來負責?Mandy也批評「有些人說可以定期做反偷拍偵測,我覺得這是天龍人的想法,不是所有單位都有錢做這件事,唯一能做的只有在出入口裝監視器,但一旦需要調閱監視器,就代表已經出事了,根本無法事先預防!」王瀚陽說,英國《星期日泰晤士報》報導,2017~2018年間,134宗在市政府轄下公眾泳池及體育館更衣室發生案報告的性侵、偷窺案件中,近9成(120宗)在不分男女的更衣室發生,只有14宗在男或女更衣室發生,這顯示性別通用的空間的確更可能犯罪。「站在家長立場,我真的建議中小學的校園不要設立性別友善廁所!」王瀚陽說,自己擔任家長會長多年,深知現在的校園環境已經「不再單純」,他透露每年都有非常多件偷窺、偷拍案件,年齡層甚至下探至國小。但許多學校收到「教育部建議」後便開始行動,一位雲林的國小老師透露,「學校研習時,強灌老師多元性別觀念,要求排隊、體育課、廁所都不要分男女,當時我就反問:『那畢業旅行時要怎麼分房?』校方就說不出話了。」「許多孩子已經遊走於法律與道德邊緣,如果設置性別友善廁所,那根本就是引誘他進一步犯罪!」王瀚陽認為,性別友善所帶來的風險更大,大專院校學生尚且有能力保護自己,但若將幼童暴露在這樣的風險中,對誰友善呢?Mandy表示,許多中小學皆採對外開放,校外人士很容易混入其中,而校園內近年性平事件也非常多,性別友善廁所的確會增加犯罪機率,而且對青春期的孩子來說,男女混廁很容易滋生事端與尷尬,試想「國中女生會希望換衛生棉出來之後,發現下一位排隊使用的人是男同學嗎?」Mandy期盼教育部再次評估性別友善廁所,而且多訪談女性感受。
幼兒N號房疑雲2/關鍵時間軸一次看 性侵都是假!激動家長官司纏身還被求償百萬
有一位J姓民眾日前在多個社群網站上發文表示幼童在幼兒園內遭受不當對待,且可能遭到性侵,向台南市多個政府機關與民意代表投訴卻均未得到回應,而教育局更聯手園方拒絕提供教室外的關鍵影片,痛指台南市政府吃案。但教育局調查後僅認定有「情節非屬重大的不當管教」,且完全沒有性侵一事,本刊實際走訪該幼兒園,發現一切運作如常,J男在網路上鬧出的滿城風雨猶如鬧劇一場,僅留下多場官司和百萬元求償案等著他。據了解,J姓民眾的女兒於今年8月起於該幼兒園就讀,孰料才就讀月餘,就爆出遭教保員不當對待與疑似遭園長性侵。J姓男子的妻子先是在今年9月10日接送女兒時被導師告知女兒遭同學咬傷、同月12日被老師告知有不小心以指甲劃傷女兒手臂情形、隔日再發現女兒嘴唇左邊有一道傷痕,並被告知老師有生氣情形,因而懷疑女兒遭到不當對待。同月18日J男向教育局申訴,教育局於調閱監視器過程中發現還有其他幼童遭受老師拍打,教育局確認教保員有對幼童較大動作或以指甲戳臉等情形;同月24日,J姓男子聲稱女兒有多次表示下體疼痛,原以為是尿布疹,後續聯想起施虐狀況,加上幼兒園內只有園長是男生,懷疑女兒遭到性侵,進一步詢問女兒是否曾進入園長辦公室內,女兒做出遭撫摸全身動作,表示有被園長叫去辦公室給糖果或玩具並拍照,因此怒對園長提告性侵。J男接受YT專訪,怒指教育局吃案,終於拿出報案單與驗傷單,但真實性仍讓外界存疑。(圖/翻攝自YT勾起你心中的惡)教育局獲報受理調查後,在10月14日發出裁罰通知,認為教保員確實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管教,後續也對教保員與機構分別裁罰1萬元與6千元,同時公布教保員姓名與機構名稱,相關行為人並須接受輔導管教課程。後續,J男多次前往教育局要求調閱、翻拍或複製相關影像均被拒絕,更被要求提出正式公文。11月6日教育局針對J男所提出女兒遭性侵一案完成調查,表示查無相關證據,不構成違法事件,日後若有新事實、證據,將重啟調查。12月3日國教署也發函回覆立委林月琴,表示有關受害幼兒家長等,於調查程序中或做成終局決議後,得申請閱覽、抄寫、複印或攝影調查報告或案件發生期間之監視器攝錄影音,但以主張或維護其法律上利益有必要為限。12日5、6和10日,J男開始在多個平台上發布影片,指控教育局隱匿證據、包庇園長,痛指該事件為幼兒版N號房,聳動標題瞬間引起網友關注轉發,對此,台南市教育局不但出面嚴正駁斥吃案一事,更指J男對科長與承辦人員騷擾,已對其提告;幼兒園園長也發出公開聲明,相關事件經調查後並無違法,針對J男的不實指控已對其提告,並求償100萬元。J男所提供之驗傷單僅能看到驗傷單標題,甚至其中一張還是公版,難以證明真假。(圖/翻攝自YT勾起你心中的惡)隨後不僅僅是教育局與幼兒園發出聲明,該幼兒園疑似遭到不當對待的幼兒家長也公開出面表示,J男所製作剪輯的影片均未經幼兒法定代理人同意,儘管J男已對幼兒進行模糊處理,但仍可從身形與穿著等特徵辨識其身分,後續要求下架竟反被言語或文字辱罵,且相關家長認同J男幼童遭惡意對待一事錄音,均為J男竊錄錄音,隨後添加煽惑性文字說明,整段影片中更未見J男女兒在內,園方已對J男提告違反個資、加重毀謗等。該幼兒園的其他家長澄清表示,J男未經家長同意就將相關影像去頭去尾,加諸扭曲事實施暴虐童等字眼,將不實影片散布於各大平台,多數家長經園方解釋後能理解老師確實有稍嫌粗魯過大並帶有情緒管教,不過家長也接受老師道歉,並希望檢討改進。但J姓夫妻眼見風浪一直吵不起來,竟在某天於社群平台表示「如果是性侵呢?」其他家長見狀也紛紛關心並詢問是否有驗傷或報案單,但J男僅表示「我是說如果…哈哈哈」。至於J男要求的監視器畫面(教室內、園長室)家長們均有看過,也質疑J男所說女兒在該處被園長性侵之事明顯不合理。有家長貼出J男在社群中的言論,其疑似眼見管教不當無法掀起風浪,在社群內詢問其他家長,「如果你的女兒被性侵呢?我是說如果啦哈哈」。(圖/翻攝自Dcard)12月16日,前台南教育局員工匿名發文表示,自己遭遇該名家長多次前往辦公室大鬧、咆哮辱罵,除因事件必須不斷開會加班外,後來看到該名家長就會產生恐慌,明明相關事件完全依程序調查,卻被如此對待,最終選擇離職。而本刊記者實際前往該幼兒園,發現幼兒園內仍正常運作,老師帶著孩子放風玩耍,家長也繼續將孩童送往園內,並未受到J男指控事件的影響,本刊後續也致電該幼兒園詢問園長相關回應,但在截稿前均未獲得回應。◎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曾性侵下屬而遭除役!南韓前情報官改行做算命 手握「戒嚴筆記本」遭檢警查獲
南韓前國軍情報司令官盧尚元(노상원)先前因性侵女軍人而被迫服刑除役。但近期又因為戒嚴一事再次成為媒體焦點。因為檢警調查時發現,退伍後轉行當算命師的盧尚元,不僅被發現曾參與「儂特利謀劃」的聚會,甚至可能是南韓戒嚴事件的的核心人物,成為整起事件的「設計者」,檢警甚至還發現其手握一本「戒嚴筆記本」。綜合南韓媒體報導指出,盧尚元在2018年因性侵下屬女軍人被判刑1年6個月。服刑結束後,他也因此罪名而遭到除役。後續盧尚元以術士身份轉行經營算命館。在京畿道安山市一處半地下住宅經營著他的算命事業,距離他曾與情報司令官文尚浩(문상호)密會的樂天利快餐店僅1.4公里,步行約20分鐘。算命館的外觀簡樸,門上曾掛有「○○菩薩」的招牌,並貼有「安山市模範巫師」的標籤。周邊居民表示,盧尚元經常出現,甚至為舉行法事訂製糕點。一名目擊者也提到,深夜經常能看到豪華車輛停靠於算命館,車內人員搬運著鈴鼓、旗幟等占卜工具。附近一名店員看到他的照片後,立即認出盧尚元,並用「菩薩」來稱呼他。據了解,盧尚元十分專注於算命事業,曾光顧過他的算命館的顧客表示,他的占卜非常準確,有如「被衝擊靈魂」的感覺,但同時也讓人感到不安。一名曾造訪的顧客也提到「他幾乎沒多說什麼,卻能準確指出問題,但那種氛圍讓我這輩子不想再算命了。」而南韓警方於20日對盧尚元住處進行搜查時,發現一本詳細記錄「12·3戒嚴」計劃的筆記。筆記中詳細描述戒嚴期間包括國會和中央選舉委員會在內的多個目標地點的軍隊部署計劃。警方調查顯示,當天多個軍事單位,包括特種作戰司令部、首都防衛司令部及防諜司令部等單位,均被部署至國會周邊,而中央選舉委員會亦有情報司令部和空降旅參與。更有證據顯示,盧尚元曾在1日、3日兩度與現役及退役軍事人員於儂特利的會面,商討相關計劃。報導中提調,盧尚元被控為「12·3非法戒嚴事件」的核心設計者。他與前國防部長金勇賢(김용현)共同策劃戒嚴行動,試圖掌控中央選舉委員會,並計劃拘捕大法院法官兼選舉委員會主席盧泰嶽(노태악)。有分析認為,儘管盧尚元退役多年,但透過人事安插的方式,盧尚元仍然對軍界保有實質影響力。
彰化2歲童疑遭幼兒園女師指侵 回家哭喊「屁股痛痛」不願上學
彰化1間連鎖幼兒園傳出疑似「不當接觸」事件。一名家長指出,2歲多的兒子疑似遭到女助理老師不當接觸,造成肛門紅腫,男童因而恐懼上學,洗澡脫褲子都有陰影,連作夢都會大聲哭鬧喊叫「老師不要」、「 finger inside」。對此,彰化縣政府教育處表示,已接獲校方通報,並依規定召開會議,調查期間,已將該名教保服務人員調離教學現場。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這起事情發生在彰化市一間連鎖準公共化幼兒園,家長於11月中旬,陸續發現兒子屁股紅腫、肛門微微擴張,甚至有肛門括約肌撕裂跡象,再經過半個多月,小男童肛門問題越來越嚴重,12月5日男童返家後,不斷的向家長哭喊「屁股痛痛」,經檢查才發現男童肛門擴張、紅腫,還有疑似脫皮屑屑,隔天帶去醫院驗傷,才知道是肛門擦傷,且疑似曾遭異物入侵。家長指控,孩子疑似遭幼兒園新來的助教女老師不當對待,造成肛門擦傷紅腫,如今懼怕上學,連洗澡脫褲子都有陰影,甚至還會在睡夢中哭喊大叫「老師不要」、「finger inside」,懷疑孩子遭到老師指侵。但當家長針對兒子肛門疑遭指侵一事詢問園方,得到的答案是:「絕無性侵,我們也很想知道答案。」據了解,男童就讀的班級有2名老師,分別是1名主教教師及1名助教老師,其中遭指控的助教老師新擔任幼幼班助理1個多月,並負責協助孩子們上完廁所後擦屁股,疑似在清理過程中發生不當對待。日前已知有2、3名幼童私處疑似受到傷害,是擦屁屁時不小心造成,或另有其他原因,仍須進一步深入調查。涉事幼兒園則表示,園方有收到家長通報,但是對於「性侵」指控予以否認,並強調已於第一時間通報,目前配合調查中,且涉案老師已沒有在任教,「在調查結果出來之前,不方便發表言論。」彰化縣政府教育處則表示,有接獲園方通報,已依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調查處理辦法規定召開不適任人員認定委員會審查小組會議,決議受理案件調查,並依法組成調查小組進行調查。另外,為求慎重及維護幼生安全,於調查期間,已將該名教保服務人員調離教學現場。◎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網紅闖辦公處咆哮!台南教育局不忍了 怒公布畫面再提告12罪
台南一名鄭姓網紅因不滿調查結果,多次控教育局吃案,甚至進入辦公空間咆哮,讓教育局忍無可忍,除了公布對方到辦公室大吵大鬧的畫面,同時對他提出妨害公務、恐嚇、侮辱公務員等多達12項罪名。台南市長黃偉哲力挺,教育局所有同仁在面對兒少事件時付出的心力,不容一再被抹黑踐踏,將依法處置。台南市教育局表示,有關鄭姓民眾多次進入教育局辦公空間之觸法脫序行為,教育局表示,為維護公務員執行職務之安全,並為避免該員重覆以洽公之名,行霸凌騷擾之實,教育局決定公開該民眾於辦公場域之脫序行為,還原情境,以正視聽。教育局指出,經查閱民眾多次以洽公之名騷擾辦公室同仁,更有發生咆哮、辱罵、戲謔等觸法行為,加上今年10月頻繁至本局對執行職務的公務員進行跟蹤騷擾、性騷擾、及偷竊檔案等觸法情形,並在上傳的影片上不實指控公務員瀆職吃案,本局已於10月21日、11月23日、12月12日及13日至轄區派出所提告。教育局說明該民眾一直質疑某私幼調查案影像僅能觀看不能持有之問題,本案係為調查該違法事件所保存之部分相關影像檔案,含有多名幼童個人隱私,難於執行分割複製作業,當時調查本案時無法同意複製前項影像,係為確保其他幼童隱私,故依法不予提供,惟為確保人民有知的權利,當時已參酌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3條第1項後段意旨,同意該家長閱覽。教育局強調,對於家長為維護其子女之權益,能充分理解心情。教育局已受理並完成行政調查,地檢署亦已進入司法調查程序。其將幼生之照片影像及未經查證之情事公開,已明顯違反兒少隱私,為維護其子女及其他在園園生之權益,透過訴訟手段實非得已,也籲請社會大眾透過本次公開之影像,了解本案真實狀況。另外,教育局也代轉幼兒園家長聯合提告聲明,盼外界勿再以訛傳訛,以正視聽。全文如下:鄭姓夫妻未經其他幼童家長同意便將其他幼童影像剪輯公開,今日受害7位幼童家長委由園方律師對鄭姓夫妻提出違反個人保護法、加重誹謗等刑事告訴,並提出聲明如下:一、鄭姓夫妻以不詳方式取得幼兒園影像,未經幼童法定代理人同意,逕自剪輯並放置於其等經營之網路平台,以圖私利,事後部分法定代理人要求下架影片,竟遭鄭姓夫妻以言語或文字辱罵、詆毀,因此提出違反個人保護法、加重誹謗等刑事追訴,並要求一週內下架該影片。二、另於影片中,鄭姓妻未經幼童之母陳姓女士同意,竊錄非公開之談話內容,其內容為鄭姓妻誘導之陳述,後經陳姓女士確認其子女並無遭不當管教後,鄭姓夫妻仍將其竊錄之剪輯片段,加上煽惑性文字,並公布其陳姓女士聲紋之個人特徵。三、其影片中未見鄭姓夫妻之幼童於影片中,卻在影片中加註「我女兒被園長侵犯拍照」等顯著文字,使閱聽者誤會係影片中幼兒遭園長性侵及不當管教,顯有混淆視聽之虞。四、再者,鄭姓夫妻將教保員及幼童日常互動,擷取片面之動作,加上主觀之意思擅加解釋,經七名幼童家長檢視完整影片及幼兒園說明後,已能理解教保員非故意且園方已重新通報教育局調查,惟鄭姓夫妻仍憑己意揣摩、擅斷,迫使家長須在此聲明稿中陳明自身幼童之身心狀況,實屬無奈。五、鄭姓夫妻應在體制內積極捍衛、理性溝通,而非不斷將其餘幼童及家長作為影片題材,使其餘幼童或家長成為媒體公審之素材,以圖其私利或網路聲量,更不希望承辦本案公務員、園長或教保員因媒體或不當之壓力,蒙受不白之冤或對幼教失去熱情,並表達最誠摯且深沉的呼籲。黃偉哲表示,有關大家所關心的幼童事件,市府持續秉持兒虐零容忍的態度,調查結果並無不法情事,目前此案已進入司法審理階段,力求勿枉勿縱。同時,教育局所有同仁在面對兒少事件時付出的心力,不容一再被抹黑踐踏,若有相關人士之脫序行為,導致同仁權益受損,會依法處置,全力捍衛同仁尊嚴!
台南家長控幼兒遭性侵!怒飆罵吃案、闖辦公處咆哮 教育局:已提告
台南一名鄭姓男子因不滿調查結果,多次控教育局吃案,甚至進入教育局辦公空間咆哮。對此,台南市教育局表示,為維護公務員執行職務之安全,並為避免該員重覆以洽公之名,行霸凌騷擾之實,教育局決定公開該民眾於辦公場域之脫序行為,還原情境,以正視聽。教育局指出,經查閱民眾多次以洽公之名騷擾辦公室同仁,更有發生咆哮、辱罵、戲謔等觸法行為,加上今年10月頻繁至本局對執行職務的公務員進行跟蹤騷擾、性騷擾、及偷竊檔案等觸法情形,並在上傳的影片上不實指控公務員瀆職吃案,本局已於10月21日、11月23日、12月12日及13日至轄區派出所提告。教育局提到,該民眾一直質疑某私幼調查案影像僅能觀看不能持有之問題,本案係為調查該違法事件所保存之部分相關影像檔案,含有多名幼童個人隱私,難於執行分割複製作業,當時調查本案時無法同意複製前項影像,係為確保其他幼童隱私,故依法不予提供,惟為確保人民有知的權利,當時已參酌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3條第1項後段意旨,同意該家長閱覽。教育局強調,對於家長為維護其子女之權益,能充分理解心情,已受理並完成行政調查,地檢署亦已進入司法調查程序。教育局說,其將幼生之照片影像及未經查證之情事公開,已明顯違反兒少隱私,為維護其子女及其他在園園生之權益,透過訴訟手段實非得已,也籲請社會大眾透過本次公開之影像,了解本案真實狀況。
放養的孩子2/教師失去管教權後果浮現 「新形態放牛班」成不可說的秘密
日前一名台中小六生拿球棒打老師引發軒然大波,專家告訴 CTWANT記者,這事件不僅暴露管教學生行為面臨嚴峻挑戰,也突顯教師弱勢地位,「教育部限縮老師的管教權之後,後果陸續一一浮現。一旦家長的懲戒權也被刪除,可預見同樣的荒腔走板將發生在家庭上,誰來管教孩子呢?」教學現場已出現新形態「放牛班」,裡面聚集了難以管教、被老師放生的孩子。2006年底,立法院三讀通過《教育基本法》第八條及第十五條的《禁止體罰條款》修正案,明定政府公權力應保障學生不受體罰,一旦學生的「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受到侵害,政府應提供必要的救濟管道,也可依據《國家賠償法》及《民法》獲得賠償。由於對「體罰」定義不清,以及如何才違法沒有明確的標準,也沒有配套措施,造成了學校內的寒蟬效應與各種亂象。根據教育部「112年校園安全及災害通報事件」數據統計,其中「校園暴力與偏差行為事件」高達2萬7511件,「管教衝突」高達4,582件。國教行動聯盟(簡稱國教盟)理事長王瀚陽表示,國小「暴力與偏差行為事件」9370件,占各教育階段總數34%,國小「管教衝突事件」2053件占各教育階段總數44.8%。王瀚陽指出,這些數字反映了校園暴力衝突與情緒問題已逐漸朝向低齡化發展,而通報數據的高比例背後,是學校日常管理面臨的巨大壓力與現有機制的運作瓶頸。直到2023年底發生新北國中生割頸案,教育部才就「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修正內容,訂定「校園安全檢查操作手冊」。在「維護教師管教權」部分,增列「阻卻違法事由」,保障教師維持教學秩序和教育活動的必要管教行為,以及採取避免自己或他人、身體等緊急危難,這些管教行為都不予處罰。台中小六生打老師引發外界關注,校方也出面說明與致歉,外界也更了解教師在學校的艱難處境。(圖/報系資料照)但亡羊補牢,教育現場已兵荒馬亂。台中小六生不願服從體育老師分組的規定,爆粗口罵三字經遭老師責罵後,竟拿樂樂球棒攻擊老師,隔日道歉後仍遭老師報警函送少年法庭,警方進入校園直接將學生帶走一事,引起外界關注。彰化縣某國中資深生輔組長指出:「教師很少會輕易訴諸法律,通常在教導、管教、輔導皆無法奏效的情況下,訴諸法律才會成為不得已的手段。這既反映了教師管教權限的限縮,也顯示出專責人力不足時教師面臨的困境。」任職北部某國小的陳老師坦承,「我其實已經處於半放生狀態,很少罵人!家長的態度決定我要不要放生這個小孩!」另一位中部國小老師也透露,「法令真的綁手綁腳,多為輔導及勸說,運氣好碰到願意配合的家長就很ok,若是恐龍家長又愛下指導棋者,那就真的只求平安下莊。」「我曾經耳聞部分學校會透過分班,慢慢地將一些難管教的孩子集中在一起,再讓資深待退的老師擔任導師。」中華兒童暨家庭守護者協會執行長周明湧說,這就是目前新形態的「放牛班」,裡面聚集一些被老師放生的孩子,由於教師管教權不彰,為求自保,許多孩子甚至才小一就已被放生。「這對孩子好嗎?但老師又能怎樣?」
挺戒嚴追求綠色新黨國?凌濤批:「清德宗」不演了
南韓總統尹錫悅3日晚間10時宣布「緊急戒嚴」,不過隨後便遭到南韓國會投票反對而倉促解嚴,尹錫悅也在台灣時間上午3點30分宣布戒嚴令解除。不過立法院民進黨團官方Threads帳號,竟然以「台灣立法院,藍白各種刪國防預算、違憲擴權等」言論,遭抨擊是在挺戒嚴。對此,國民黨桃園市議員凌濤今(4)日發臉書痛批,「清德宗」不演了,外交內政失能,逐步走向民主獨裁,民進黨公然讚許尹錫悅戒嚴,顯示他們追求的不是民主台灣,而是綠色新黨國。凌濤稍早臉書表示,「賴清德竟想戒嚴被黨團洩漏,『清德宗』不演了,外交內政失能,逐步走向民主獨裁。民進黨公然讚許尹錫悅戒嚴,顯示他們追求的不是民主台灣,而是綠色新黨國」。凌濤指出,依據《戒嚴法》規定:「在宣布戒嚴期間,由戒嚴地域的最高司令官掌管行政事務及司法事務」如果台灣再次戒嚴,民進黨想得是不是在國會節節敗退,直接控制行政權跟司法權,賴清德即位當「清德宗」?凌濤說明,戒嚴管制人民自由與基本人權,包括集會、結社、言論、出版、旅遊等權利被限縮,包含黨禁、報禁、海禁、出國旅遊禁等,言論自由被箝制。自從經國先生宣布解嚴之後,台灣社會的共識,就是檢討反省,走向民主自由,不會走回頭路。凌濤直言,民進黨無法用選票贏得國會,是否要用軍隊接管國會? 民進黨已經拋棄自己創黨價值,心中只有權力跟慾念,黨團不慎洩漏獨裁意念,是露出馬腳。凌濤批評,青鳥在threads跟進,意圖殲滅民主體制,高喊「台灣需要戒嚴」、「台灣要學習」、「必須耍點權力」,成為綠色鷹犬,難怪美國持續「疑賴」,最終甚至不讓賴清德第一次出訪過境美國本土,這是賴政府的警訊。「走鐘的賴清德,外交碰壁,內政失能,將成為民進黨創黨以來,最大的負資產」。
網售「微型槍砲」具殺傷力!警掃蕩逮7買家 他喊冤:收藏也犯法
台中市警二分局11月下旬執行網路巡邏時,發現具殺傷力的改造槍械「微型槍砲」竟在網上販售,經警方長達3週循線調查,最終逮獲7名買家,後續依涉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法辦,事後有買家喊冤是被逮後才知觸法,另他直呼「買來收藏也犯法?」據了解,有不肖業者在知名購物商城販售中國製的「微型槍砲」,並錄下使用過程,業者先將鞭炮放入砲管後,進而對準10公尺外的目標物黑雞擊發,嚇得雞隻當場嚇飛,業者還標榜該款大砲能當擺飾且純手工製作,售價1台2000元至3000元左右,親民價位吸引不少喜愛懷舊風的買家購入收藏。警方說明,「微型槍砲」疑為改造槍,再加上具有殺傷力,明顯屬於「非制式槍砲」管制範圍,違法事證明確,台中市警二分局隨即展開肅槍專案掃蕩勤務,並在3週內查獲7名買家,分別為54歲王男、49歲徐男、49歲劉男、54歲黃男、40歲李男、63歲莊男及57歲羅男,且均為軍事迷或有收藏擬真武器的嗜好警方表示,事後全數皆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地檢署偵辦,後續警方將向上溯源追查業者,同時提醒民眾持有非制式槍砲可處5年以上徒刑,切勿購買持有以免觸法,同時也將協請刑事局通報國內各大網路賣場,下架相關商品並禁止販售,並函請財政部關務署加強海關查驗,避免進口發生違法情事。
北市幼兒園再爆「虐童猥褻案」!至少20人受害 3男女教保員涉案遭罰
又見虐童案!台北市民生社區有幼兒園驚爆虐童、猥褻、不當管教,受害孩童高達20多名,陳姓男教保員、梁姓及陳姓女教保員涉案,台北市教育局則分別對3人開罰60萬元、40萬元、40萬元,並公布其姓名。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台北市議員柳采葳指出,民生社區狼師有觸碰孩童的重要部位,還有不當對待的情形,若孩童吵鬧更會用膠帶黏住其手腳,另還有2名老師當共犯,她認為教育局應在9月該教保員被羈押時,就要公布其姓名,但教育局直至28日才公布在「幼兒園不適任人員公告專區」,動作太慢、態度消極。台北市教育局回應,今年8月中旬接到園方通報後,就立刻依法將該教保員停職,並保存相關證據配合檢調偵辦,同時依「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調查處理辦法」成立審查小組,開始進行行政調查。陳姓男教保員除虐童外,也涉及猥褻,8月通報時就被羈押,目前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短短半年內,初估遭到體罰、猥褻的受害孩童至少20人。教育局獲報後立刻透過訪談,調閱監視器等調查程序,來完成行政調查報告,經認定委員會決議依法裁處涉案教保人員裁罰60萬元,且終身均不得在聘用為教保相關人員;另有2名教保員涉及不當對待幼兒經認定屬實,也分別裁處40萬元、解聘4年,另應接受幼兒輔導管教課程12小時。教育局表示,陳男等3人的姓名、服務過的單位等資訊,將公布於台北市教育局網站上的「幼兒園不適任人員公告專區」;而負責人也因園所內有不當對待情事,遭最重裁罰6萬元;教保服務機構裡知情不報的其他人員,則依法最重裁處15萬元。教育局也強調,當局已啟動跨局處應變機制,將全面清查及督導轄內兒少相關機構,如有狀況會立刻提供輔導支持服務。
「對公司信任完全破裂!」NewJeans全體成員親上火線 宣布今晚12點起正式解約
南韓大勢女團「NewJeans」近日與經紀公司ADOR及母公司HYBE娛樂的紛爭鬧得沸沸揚揚。她們日前向ADOR發出存證信函,要求公司在14天內進行改正「專屬合約的重大違法事項」,否則將和公司解約。28日晚間,「NewJeans」5名成員共同召開記者會,宣布自29日0時起,將與經紀公司ADOR正式解約,並表示:「我們決定離開ADOR的原因,是因為公司有責任保護旗下藝人,但我們並沒有感受到公司展現出這樣的誠意。」成員還在記者會上指出,「我們短期內恐怕不能再使用『NewJeans』這個名字,但是我們5個人是NewJeans這件事不會有任何改變。」綜合韓媒報導,「NewJeans」的5名成員28日傍晚臨時宣布,在晚間7點30分召開「專屬合約解除相關緊急記者會」。成員們在記者會上表示,針對先前經紀公司多次的違約行為,已發出存證信函,要求在14天內改善,「但從內容證明發出到現在,我們的要求完全沒有被滿足,對方的回應也只是形式化的態度,毫無誠意。」成員們在記者會上表示,現在的時間已經過了下班時間,但公司卻遲遲沒有回應,為了不再造成彼此精神上的痛苦與時間上的浪費,因此5人商議後,一致決定結束與該公司的合作:「我們5人一致決定,從29日凌晨開始,將正式解除與ADOR的專屬合約。」NewJeans指出,雖然看到許多關於「天價違約金」的報導,但是她們一直有在認真履行合約,因此不認為有需要支付合約金的問題,反而是公司HYBE娛樂方面違約,才發生了後續一系列的問題,「因此我們認為責任在於HYBE身上。」NewJeans還強調,解約後將不再是ADOR的藝人,但對於此前已經洽談的行程、商業合作及代言都會盡力如期完成,「我們不希望因為解約對其他人造成任何損失,非常感謝一路支持我們的廣告商和合作夥伴。」她們還表示,「未來一段時間中,可能無法再使用『NewJeans』的名義,但我們絕對不會放棄這個名字。」她們強調,「NewJeans」這個名字之於她們,不僅僅是一個名稱或商標,而是成員們自初次見面以來共同努力的象徵,因此成員未來會盡全力去爭取完整的「NewJeans」名字權利。此前,「NewJeans」曾在13日寄給ADOR一封存證信函,要求恢復其製作人閔熙珍作為ADOR代表的職位。她們透露,ADOR原有的管理團隊遭母公司HYBE突然撤換,與團隊長久以來一同打拼的合作團隊也被中斷,這些變動令雙方信任關係徹底瓦解,「如今HYBE和ADOR本質上已是一體,但卻試圖推卸責任給彼此,讓我們無法接受。」NewJeans成員當時就曾宣布,若ADOR沒有在14天內回應,成員將採取終止專屬合約的動作。
前書記控「擋人財路」遭霸凌:考績乙等調職 疾管署發聲曝真相
職場霸凌持續延燒,衛福部疾管署前書記洪瑞壕指控自己遭霸凌,起因是他質疑前國民黨立委陳宜民所屬的「台灣預防醫學學會」承接疾管署標案,卻沒有利益迴避,結果被調離採購職務。對此,疾管署今(27日)回應,指出和事實有出入,而全案也進入司法審理階段,將全力配合司法單位調查。洪瑞壕在PTT發文控訴,他擔任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書記期間,是職場霸凌的眾多受害者之一,原因就是擋了某些人的財路,起源於疾管署2017年委託科技研究計畫台灣愛滋病毒易感受族群及感染者其社區預防醫學及臨床照顧、慢性共病之整合性研究,該計畫由台灣預防醫學學會得標。洪瑞壕認為,台灣預防醫學學會的成果報告中有一位陳宜民,在台灣做相關研究的陳宜民只有一個人,就是第9屆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的立法委員陳宜民,曾多次擔任衛生環境委員會的召集委員,握有對衛生福利部法案的排案權力,質疑有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的問題。洪瑞壕透露,陳宜民最後還是拿到了利益,而他付出的代價就是被調離採購職務,考績全部乙等,在3年4個月的綁約期滿後,還拖了幾個月,才順利調離疾管署。前國民黨立委陳宜民被控沒有利益迴避。(圖/報系資料照)針對控訴,羅一鈞說明,該採購案件當時共計23家廠商投標,首次招標在2016年10月3日,其中「台灣預防醫學學會」及另2家廠商分別因為未附機構公函、未檢附納稅或免稅證明文件及投標廠商聲明書內容不符規定等因素,最終判定為不合格,無關利益迴避。因為標案中有部分重點研究項目有5項重點,但投標廠商所提內容不符需求或無人投標,所以辦理第2招標,後續僅一家來投標且得標,就是台灣預防醫學學會,均依規定辦理,可受外界檢視。羅一鈞表示,台灣預防醫學學會非屬營利團體事業,在標案2016~2017年間《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尚未修法,並無要求非營利事業的公職人員關係人須進行利益迴避,但2018年5月修正後,該法已納入針對非營利事業的公職人員關係人一併規範。據了解,洪瑞壕已經提告疾管署圖利,羅一鈞透露,本案已進入司法審理階段,將全力配合司法單位調查,若有涉法事實,將依法規秉公處理。◎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館長直播自曝曾涉職棒簽賭 基棒委會主委怒了:應向全台球迷道歉
網紅「館長」陳之漢近日在直播自爆,曾違法做地下運動賭盤,亦即俗稱「球版」,沒想到館長不僅不避諱,還對非法事蹟侃侃而談,藉此來證明自己曾很認真看棒球。對此基隆市棒球委員會主委劉韋巡晚間於臉書發文痛批,職棒簽賭、打假球是台灣棒球界永遠的痛,館長應該向全台球迷道歉,並要痛恨打假球的民眾黨立委黃國昌也應對館長言行表態。館長近日在直播時,有網友詢問館長有沒有認真看過棒球,館長竟然就自曝曾經參與經營運動賭盤(球版)的往事,不僅毫無愧疚之意,還嗆聲「我在賭博的時候,你還在媽媽十塊」。於正值棒球熱的當下,引起大量網友轉發痛批。對此基隆市棒委會主委劉韋巡於臉書痛批,雖然他因為工作目前不在國內,有非常大的時差,在半夢半醒間,聽到朋友急忙打來的電話,說館長自爆曾參與職棒簽賭,讓他瞬間整個人都「氣醒」了。劉韋巡表示,看到館長這段極其「得意」,對於曾經參與職棒簽賭的經歷彷彿感到「自豪」的神情,真的覺得又氣又可悲。劉韋巡說,台灣職棒就是曾經爆發過不只一起的職棒簽賭案,也使許多球迷心寒,甚至一度讓整個台灣棒球圈一蹶不振起碼10年以上。導致有能力的人,就直接去國外打球,留在台灣的認真選手,往往會被「冷言冷語」嘲諷,「真正的球迷心寒、看戲的民眾唱衰」,這就是過去職棒由盛轉衰的悲嘆歷史。劉韋巡指出,在近年來政府還有許多企業真心開始重視棒球,無論是從什麼面向經營,終於再度燃起台灣的「職棒魂」,並更透過專業、科學的分析與培訓,最終才有打贏世界大賽的甜美成果。劉韋巡批,沒想到應該身為支持體育、運動領域的代言人「館長」陳之漢先生,竟然可以這樣完全毫無羞愧之意的,直接公然在直播上說自己會認真看球賽,是因為簽賭可能會「賠身家」,讓他真的差點像館長一樣飆罵三字經。劉韋巡強調,職棒簽賭,絕對是威逼利誘「打假球」最大的主因,台灣棒球界永遠的痛,「對於死忠熱血球迷來說,說是罪該萬死也不為過!」劉韋巡呼籲,聲稱自己有參與職棒簽賭的館長,應該向全台灣球迷道歉,而身為館長好兄弟、先前才與退役球員周思齊一起反假球的黃國昌委員,也應該站出來表態,「請問館長公然囂張訴說自己參與簽賭的經歷,您做何感想!?」
雙11網購收到過期雞精!客服「退換貨」又寄回相同過期品 網笑:買1送1
網路購物已成為現代人日常生活中的一環,但由於無法事先看見商品狀態,不少人可能會遇上相關爭議。就有網友抱怨,他趁著雙11優惠購物,卻收到了過期商品,經客服換貨處理後,竟拿回了一模一樣的過期商品,引起網友熱議。這名網友昨(21)日在「爆料公社」發文表示,他趁著雙11活動趁優惠,在某超市的線上網站購物,東拼西湊達到門檻折扣後,有些東西因為缺貨被取消;等其餘商品送到後,他開了1包雞精來吃,卻無意間發現已過期半個月,「還好我是阿嬤養大的,拉個肚子就好」。原PO致電客服,客服告知會直接進行退貨處理,讓顧客無需再操作APP,「結果我今天又收到了一件一樣的過期雞精包裹」。原PO嘆氣道,他點進APP查看客服回應狀況,卻發現由於客服是私下處理,導致訂單已超過鑑賞期,無法點選退貨選項,「因為客服給我用成換貨處理,所以我現在有兩件過期的雞精了」。貼文一經曝光後,不少網友打趣「再跟客服反應1次,即可獲得整年份過期雞精」、「不懂啦~陳年的通常最香」、「這就是一種堅持,對的路堅持下去,就會看到不一樣風景」、「事不過三,再來1次」、「過期出清中」、「買1送1的概念」、「貨品先進先出這是公司的第1守則」、「抱歉目前只有過期的喔」。也有鄉民分享類似經歷,「以前買到過期蛋塔也不了了之」、「曾經買到沒過期但打開全是油耗味的香瓜子,但不確定是否壞掉,吃完拉了3次肚子,反應客服,客訴客服,全然不理不回,也不曉得設立客服專線幹嘛用的,永遠打不通,文字投訴也是石沈大海,客服人員形同虛設,不在乎民眾觀感,不在乎養一些無用的客服人員」、「我也買到過期商品,去店家浪費不少時間才成功退掉商品,後來我去另一家發現同一種商品也是過期,還同1天」。
勞動部爆霸凌輕生!新北勞檢稽查北分署結果出爐 「加班費給付不足」恐罰1百萬
勞動部勞發署北分署一名39歲吳姓公務員輕生,引爆「職場霸凌」事件曝光,整起事件仍在延燒,勞檢處稍早公布21日稽查初步調查結果,發現北分署未辦理職場危害評估、危害預防訓練,後續未改善,最高可處15萬元罰鍰;另外針對該分署委外資訊廠商,初步發現則有加班費給付不足情事,未來違法事實再經確認,最高可處100萬元罰鍰。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爆職場霸凌!39歲吳姓員工疑遭分署長謝宜容不平等對待,11月4日選擇在辦公室內輕生。即使謝宜容被予以2大過免職,還發出聲明向同仁們致歉,但案件仍持續延燒,近日又傳出一名北分署約聘僱人員聲稱同樣受到霸凌。對此,新北市勞檢處21日前往瞭解狀況,據新北市勞檢處表示,18日接獲北分署內約聘員工檢舉,今會同勞動部職安署對勞發署北分署實施勞動檢查,下午對外進行2點說明。勞動部指出,北分署雖有訂定「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計畫」,卻未辦理職場危害評估、預防訓練與執行紀錄,針對受理申訴案件,亦未依程序啟動調查,將依《職安法》通知限期改善,屆期如未改善,最高可處15萬元罰鍰。針對勞基法工時及加班費部分,未發現北分署有違反勞基法規定,至於該分署委外資訊廠商,初步發現有加班費給付不足情事,未來違法事實再經確認,最高可處100萬元罰鍰。不過據了解,由於死者為公務人員,因此並不適用「職安法」及「勞基法」,應由北分署依「公務人員安全衛生防護辦法」以及「公務人員服務法及服勤辦法」處理,不在今日的稽查的範圍中。CTWANT提醒您,請給自己機會:自殺防治諮詢安心專線:1925;生命線協談專線:1995
南山第一產皆遭重罰240萬 無保戶簽名、一張信用卡付16張保單等六大違規曝光
金管會最新公布對南山產物、第一產物兩家保險公司各裁罰240萬元,前者在未收到保費前即保單生效、推出新服務前未有法令主管簽署意見書並納入內控、強制汽車險理賠未按理賠金額比例攤付等3點違規;後者則在辦理駕駛人傷害險核保作業未取得被保險人簽名、信用卡扣繳保費異常等違反保險法事項。依據金管會保險局公布裁罰書內容,在一般業務檢查時,發現南山產物保險在辦理汽車保險收費出單承保作業,有未於保單生效前完成收費或對信用卡取授權即出單之情事;例如生效日112年4月1日,保戶匯款日112年4月18日等。110年11月25日起推出行動投保服務及112年7月10日上線Line客服,惟未由總機構法令遵循主管出具意見書並簽署負責,且未因應服務上線將業務員私人行動裝置管控機制等納入所訂內部控制作業處理程序規範及內部稽核項目。辦理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賠案與其他保險同時處理時,有未依規定按理賠金額比例攤付理賠費用之情事,如:112年6月21日理賠同一車號時於強制險理賠金額2萬3千元、第三人責任險理賠金額97萬7千元,處理費用由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及第三人責任險各攤付一半,未按理賠金額比例攤付。依此違反保險法及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相關法令規定,處罰240萬元整。此外,發現第一產物辦理駕駛人傷害險核保作業,未依保單條款約定取得被保險人簽名同意;以信用卡繳交保險費並填載持卡人為保單關係人者,有未全面以系統檢核持卡人ID是否為要保書所留存之保單關係人ID,致有業務員不實填載其為要保人而代繳保險費成功者,並以持卡人為要保人之名義通過人工審核。又曾以電話取得信用卡授權者,未送外部平台驗證授權人是否為持卡人,且後續刷同一張卡時,SAP系統對送驗規則判斷有誤,致有不同授權人以同一張信用卡解繳保費之異常情形,如以同一張信用卡繳費16張保單等授權扣繳保費異常。還有在委外廠商簽訂商業諮詢服務協議書未經適當層級核定,且在顧問諮詢費用係按月就當月已收保費之外銷產品責任險保單之簽單保費6%計算,與協議書「依案件個別計費」約定不符。因此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罰鍰24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