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法葉佣金137億、味全問題油品案 大法官:沒收歸國庫合憲!
味全公司和已故軍火商汪傳浦所涉拉法葉佣金案等7案,當事人不滿2016年施行的《刑法》沒收新制,可以在《刑法》新制實施前,溯及既往沒收他們或家人的犯罪所得,向大法官聲請釋憲,司法院憲法法庭今天下午審結,宣告沒收新制合憲,相關不法所得超過137億元確定盡歸國庫。味全公司因問題油品案,2017年遭智慧財產法院將味全公司前董事長判刑2年確定,並宣告沒犯罪所得3292萬8820元。已故軍火商汪傳浦則因法國拉法葉艦採購弊案,遭法院裁定沒收4億8719萬美元,折合台幣約137億元。此外,向藝人徐乃麟租屋經營賭場的楊強蓉,遭沒收440萬元確定,另一位吳姓聲請人,則違反《護照條例》遭沒收犯罪所得100萬元,上述共7案被告質疑沒收新制違反法律溯及既往原則而聲請釋憲。憲法法庭認為,2016年7月1日施行的《刑法》第2條第2項規定:「沒收,適用裁判時之法律。」其中涉及同法第38條之1第1項及第2項所定沒收部分,未牴觸憲法的罪刑法定原則,也沒有違反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及信賴保護原則,與憲法並無牴觸,因此判決合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