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文夏
」 恩主公醫院3死囚提行政訴訟!請求總統特赦或減刑 最高行政法院「駁回」確定
李德榮及彭建源、沈文賓3名死刑犯提起行政訴訟,請求總統依據人權兩公約作成核准特赦或減刑的行政處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為,赦免或減刑權是憲法賦予總統專屬的權利,行政法院並無審判權,裁定駁回,3人提抗告,遭最高行政法院駁回確定。沈文賓等3人由法扶律師提行政訴訟主張,總統應基於公政公約及人權事務委員會相關申訴文件之意旨,依循我國憲法正當法律程序之精神,就受死刑宣告者主動提起之赦免請求作出准駁之決定,並通知請求赦免者,以實現受死刑宣告者請求赦免時應受告知之權,始合乎憲法及公政公約保障赦免權及程序基本權之意旨。北高行政法院認為,赦免或減刑權之行使為憲法賦予總統專屬之特權或學理所稱非屬司法機關所得審查之高權行為,3人提起本件行政訴訟,法院對此並無審判權,3人之訴不合法,應予駁回,3人提抗告遭駁回。2012年12月10日,沈文賓夥同胞弟沈文夏,持槍到宜蘭冬山鄉某檳榔攤,押走可能知道妻子下落的檳榔攤老板潘孟瑤及其友人呂俊偉,他殘暴地將2人扔進路旁水溝,溺斃後載到三峽恩主公醫院停車場棄屍。凶手沈文賓2020年最高法院審理後,他冷血殺人必須選擇死刑一途,且無從迴避,將他判死未違反比例及罪刑相當原則,或濫用其量刑的權限,宣判死刑定讞,同案被告沈文夏部分依幫助殺人罪輕判19年確定。
溺殺妻2友人棄屍恩主公醫院!沈文賓曾「6度判死」今死刑定讞
新北市三峽恩主公醫院停車場於2012年底發生一起雙屍命案,兇手沈文賓夥同弟弟沈文夏,到宜蘭冬山鄉一處檳榔攤,將前妻的2名友人押走並拷問,之後將他們溺殺,棄屍於三峽恩主公醫院停車場。此案歷審已6度判沈文賓死刑,31日最高法院宣判,沈文賓判處死刑,沈文夏19年,全案定讞。2012年底,沈文賓不滿張姓妻子離家,懷疑檳榔攤老板潘孟瑤、友人呂俊偉知道前妻下落,找來了同父異母的弟弟沈文夏,持槍到宜蘭冬山鄉檳榔攤押走2人並拷問,之後將2人丟進路邊水溝殘忍溺斃,再將屍體載往三峽恩主公醫院停車場棄屍。此案經歷了一審到更四審,共有18位法官判沈文賓死刑,經過了7年,最高法院於31日召開辯論庭後,維持高院更四審判決結果,將沈文賓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沈文夏判刑19年,全案定讞。根據《中時電子報》報導,法院審理時,檢方痛斥沈男犯行殘忍,死者家屬「淚已乾、夜不能眠」,應判處死刑,沈文賓則向法官表示,自己知道錯了,並提出想到到監獄工廠工作,以此贖罪。
六度判死刑!三峽雙屍命案 兇手命運將揭曉
2012年底,新北市三峽恩主公醫院停車場,發生一起雙屍命案,兇手沈文賓找來弟弟沈文夏,綁走前妻的兩名朋友,並將他們溺斃後棄屍。最高法院今(6日)開辯論庭,將決定兇手是否有教化可能,再決定判決。本案請來台大醫師吳建昌到庭釐清,成為法律審精神鑑定調查首例;此案纏訟了7年多,沈文賓雖6度判死仍未定讞,相當罕見。2012年12月10日,沈文賓因為找不到前妻,懷疑檳榔攤老板潘孟瑤、友人呂俊偉知道前妻下落,就押走他們,後來丟進路邊水溝,待兩人溺斃後,將屍體載到恩主公醫院停車場棄屍。高等法院去年10月第六度判沈文賓死刑,至於沈文夏四度被判無期徒刑,但更四審認為他是幫助殺人,改判有期徒刑19年。據《自由時報》報導,高院曾開言詞辯論庭,沈氏兄弟的律師動之以情,表示沈文賓在看守所替被害人設靈位,還替被害人唸經迴向和祭拜超渡。據《中國時報》報導,有法界人士透露,這件案子爭訟7年多,已攸關被告羈押期間及減刑與否,而且歷經四次撤銷死刑發回更審,恐將「自為判決」作成無期徒刑或死刑定讞的判決,不再將案件丟回高院審理,讓案件懸而未定。
恩主公醫院停車場雙屍命案6度判死 最高院今開庭審理
震驚社會的三峽恩主公醫院停車場雙屍命案,涉案凶手沈文賓歷審皆判死刑,其弟沈文夏被判無期徒刑,經最高法院4度撤銷發回更審,去年底高院更4審宣判,判決沈文賓死刑、其弟沈文夏則改依幫助殺人罪判刑19年,案經上訴,最高法院今(20)日開庭審理。沈文賓和弟弟沈文夏,於2012年12月10日持槍,在宜蘭冬山鄉一處檳榔攤,押走可能知道妻子下落的檳榔攤老板潘孟瑤及其友人呂俊偉,並以極其殘暴的手法將2人扔進路旁水溝,待2人掙扎無果,溺斃後載往三峽恩主公醫院停車場棄屍,1審及高院更4審均判他死刑,歷審總計6度判他死刑。歷審高院開庭時,檢方均痛斥沈姓兄弟犯行殘忍,讓死者家屬「淚已乾、夜不能眠」應判死;而沈的律師則辯稱,沈男「不小心」殺死2名被害人後,想要緊急送往醫院救治,才開往恩主公醫院,並非最嚴重的犯行,且沈收押在看守所有為死者立牌位,每天唸經迴向給死者,並非沒有悔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