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姓
」 新北市 中國 台中 車禍 毒品男嬰毛髮「驗出安非他命」 竟是離譜月嫂在作怪
桃園市汪姓女子在2019年到2020年間受託擔任月嫂,她卻邊顧孩子邊吸毒,導致的滿月的男嬰毛髮也被驗出安非他命,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依成年人對未成年人犯以非法方法使人施用第二級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可上訴。汪女是被聘用之到府月嫂,她在2019年11月14日至同年12月26日下午5、6時許,負責為雇主烹煮月子餐及照顧甫出生之嬰兒,但她在房間內以燃燒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再吸食煙霧之方式,施用甲基安非他命,使仍處於襁褓階段之嬰兒,被迫吸入含有甲基安非他命成分之煙霧。後來因幼嬰的父親在2019年12月26日下午5、6點後之某時至本案房間察看,在浴廁門口之層架上發現殘留甲基安非他命之削尖吸管1支,隔年1月4日帶幼嬰到醫事檢驗所採集頭髮,再到藥物檢測中心檢驗結果,發現嬰兒頭髮內確實含有甲基安非他命成分。《CTWANT》提醒您:拒絕毒品 珍惜生命
三重高職遭3惡煞闖入尋仇「痛毆2學生」 教育局出手了
新北三重一間高職夜間部昨(26日)晚傳出校外人士闖入毆打學生,老師見狀制止,但3名黑衣人仍不停手,狂對汪姓學生施暴,事後發現跑錯教室打錯人,於是到另一班找仇家毆打洩憤才離去。對此,教育局也做出回應了。根據調查,16歲汪姓、詹姓學生遭毆打,緣於16歲陳生和被打的詹生因細故發生口角,陳生找來21歲葉男、18歲葉男及22歲林男3人要教訓詹生,沒想到誤認汪生是仇家並打傷人,後來找到詹生報仇後離去。警方獲報後立即展開追查,在案發後1小時循線將動手的3嫌,以及教唆的陳姓學生逮捕,4人均坦承犯行,訊後依妨害秩序、傷害、以及違反少年事件處理法等罪嫌送辦。對此,新北教育局回應《中央社》,將嚴正要求學校務必檢討究責,加強大門警衛保全教育訓練,及落實門禁管理與校園巡查,同時協請派出所協助適度增加巡邏頻次,以確保校園安全。教育局指出,學校第一時間立即聯繫轄區警方協助處理,並完成校安通報,協助受傷學生送醫,提供必要協助,也要求學校關懷學生,配合相關調查。至於同校涉案學生,由學校聯繫家長共同約束偏差行為。教育局強調,會持續督請學校妥適輔導涉案學生,加強校園法治及品德教育,也將邀學校討論提升安全對策措施。
同學口角「聊天聊著就翻臉」 3惡煞闖校園揍學生遭逮衝突原因曝光
新北市三重區26日晚間發生校園暴力案件,某高職16歲陳姓學生與詹姓同學發生口角衝突,陳男竟教唆21歲葉姓、18歲葉姓和22歲林姓校外人士進入校園想教訓詹生,更一度「打錯人」,波及17歲汪姓學生,警方獲報後則立刻將3名惡煞逮捕,全案依法送辦。據了解,陳生與詹生是同班同學,2人近日在網路上聊天,卻因彼此的玩笑而發生口角,陳生越想越氣,26日晚間竟找來葉男等校外人士進入校園,想給詹生「一個教訓」。3人進入校園後還「認錯人」,波及無辜的汪姓學生,汪生遭一頓痛毆,而3名惡煞意識到自己搞烏龍後立刻離開教室,找到詹生後再朝他一陣暴打,隨即離開現場。惡煞動粗過程也被現場學生拍下並放上網路,警方獲報後深入調查,在1小時內逮捕犯嫌,他們對於犯行則坦承不諱,警方訊後將4人依妨害秩序罪、傷害罪及違反少年事件處理法移送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
老公病逝嘉義女苦養3國小娃 警不捨幫籌善款過中秋
嘉義縣竹崎鄉山美村汪姓女子與丈夫育有3子,其丈夫日前因病過世,汪女一人要撫養3個還在讀國小的孩子,住處又被凱米颱風吹垮,生活幾乎難以為繼,竹崎分局警方發現後,立刻聯繫地方人士籌集善款,希望他們能安心度過中秋節。竹崎分局山美聯合所副所長黃俊彥表示,員警在轄區探訪時得知汪女原本打零工維持家計的先生因病過世,家庭頓失經濟支柱,還有撫養3名就讀國小的兒女,須負擔家庭生活開銷及小孩教育費用等種種開銷,陷入愁雲慘霧。此外,當地莊姓民眾家庭經濟也同樣拮据,房屋又因凱米颱風大量雨水沖刷湧入住家,沖走屋內生活家當及造成房屋破損,全家無家可歸,只好寄人籬下,生活陷入困境。警方見民眾慘況心有不忍,於是替汪、莊等人向警察局申請愛心急難救助金,及衛生福利部急難紓困金,鉅祥工具開發黃董事長得知此事後也捐贈兩萬元,協助兩家人度過難關,兩人與家屬也感謝警方的幫忙。
桃園機場連閃13槍後逃逸 「賓士惡男」台中落網心虛衝撞警車原因曝光
桃園市國際機場第二航廈航站北路16日深夜驚傳槍響,警方盤查違規車輛時,聞到車內有濃厚塑膠味,要求駕駛下車受檢,駕駛卻拒絕下車並衝撞警車,警方連開13槍制止仍讓他逃逸,一路追查後於17日晚間在台中將其逮捕,確認駕駛為汪姓男子,疑似在車上吸毒才會逃逸,全案依法偵辦。16日深夜,航空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執行交通疏導勤務時,發現一輛懸掛租賃車牌的違停賓士車,而車內還傳出陣陣塑膠味,警方要求駕駛下車受檢,駕駛竟拒絕下車還加速逃逸。警方見該輛賓士車衝撞警車,立即連開13槍制止,而該輛賓士車最終仍陶藝成功,警方則成立專案小組偵查,在桃園市大園區尋獲犯案車輛,並於17日晚間8時許在台中逮捕汪姓駕駛。警方調查,汪男是台中地檢署和台中地方法院發布在案詐欺通緝犯,他落網時坦承自己要去機場接朋友,同行有人進入航廈接機,而他在車上等待時疑似吸食毒品,見員警盤查才會心虛逃逸,訊後將依妨害公務、公共危險、毀損、毒品等罪名移送桃園地方檢察署偵辦。
自費出書爆前妻婚前「跟多男發生關係」 退休翁下場慘了
新竹一名84歲程姓男子跟王姓妻子離婚後,自費出自傳「成就與失落:我的一生」,寫下「她結婚以前,已經不是處女的身分」,還跟美商公司外籍經理、男同學等多男發生關係,王女怒告程男,法院判拘役15天,賠償8萬元。可上訴。判決書指出,程男自費出了「成就與失落:我的一生」一書,寫「最後王XX她出賣了自己的靈魂跟肉體給這個美商經理」、「原來她在學校已經很不老實,讀書的時候已經跟台北工專的汪姓男同學有同居經驗,後來又跟汪姓的親哥哥又有發生關係」、「她在學校跟台北工專這個姓汪的發生了關係,過一段時間他又把王XX介紹給他的哥哥,也發生了關係」。程男還在書中寫,「她結婚以前,已經不是處女的身分,不曉得已經跟多少人有了身體的接觸,包括中外的人」,據悉,他還以紙本或電子書在實體書店或網路上架販售,詆毀王姓前妻。王女說,「這根本沒有的事實,我可以用我生命來發誓,根本沒有的事情,他這樣寫,是不是傷害我名譽。」程男辯稱,他出書是為了實現自我,不是要侵害前妻,至於前妻有無受害,她要舉證。法官認為,該書以紙本或電子書在實體書店或網路上架販售而散布,足使不特定多數人得以知悉該誹謗內容,綜觀文句前後文義,暗示王女私生活不檢點,而該書賣了19本,依散布文字誹謗罪判程男拘役15日,另外還要賠償王女8萬元。
北市州美快速道路5車連撞 1駕駛左腹疼痛急送醫
北市北投區大度路近洲美環快匝道6日中午發生多車連撞事故,1輛砂石車因不明原因與1輛大客車和3輛自小客發生擦撞,其中一輛白色轎車車頭保險桿脫落,此次事故中也造成其中1名年約70歲的自小客駕駛受傷,其左腹疼痛、臀部有輕微擦傷,所幸其意識清醒,在救護人員的協助下並未送醫。至於詳細事故原因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初步了解,現場為43歲的邱姓男子駕駛營業大貨車沿洲美快速道路往大度路方向行駛內側車道至下橋時,卻因不明原因其前車頭先是與同路同向行駛於下橋處路口停等號誌,由71歲陳姓男子所駕駛的自小客車,並因此再往前推撞前方由70歲官姓男子與38歲汪姓男子所駕駛的自小客車,隨後接連再波及到於下橋處外側車道停等號誌,由54歲高姓男子所駕駛的營業大客車左側車身。至於詳細肇事責任仍有待進一步釐清。而事故發生後,所幸並未造成人員傷亡,且駕駛經觀察均未有飲酒之情形,北投分局隨後案也立即啟動交通快打,同步通報拖吊車及環保局到場,即時排除故障車輛並清除油污散落物。北投分局呼籲,駕駛車輛前,應檢查胎紋胎壓是否正常,雨天駕駛車輛並應減速慢行、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遇狀況即時減速反應,以維護交通秩序與安全。
保母出門遛狗被鄰居狗狗「原地嚇死」 法院判決出爐
中國上海市有名保母出門遛狗,當時則迎面遇見鄰居餘先生牽著飼養的黑色中華田園犬,在保母與餘男相距約10公尺時,中華田園犬突然掙脫牽繩,奔向牽著柴犬的保母,兩犬互相狂吠,雖然餘先生立即將狗拉開,但保母因受到驚嚇摔倒昏迷,隨即被送往醫院進行救治,仍不幸於7日後死亡。對此,保母的女兒要求母親的雇主及餘男須共同賠償含醫療費、喪葬費及死亡賠償金等共計人民幣180餘萬元(約台幣813萬元),近日判決結果出爐。據陸媒報導,2022年6月由趙女士僱用的住家保母汪姓女子,據雇主的指示,牽著趙女飼養的白色柴犬在社區內散步,當時則遇到鄰居餘男牽著其飼養的黑色中華田園犬也在散步。豈料,在餘男與汪女相距約10公尺時,餘男飼養的中華田園犬突然掙脫牽繩,奔向牽著柴犬的汪女,兩犬互相狂吠,餘男隨即將中華田園犬拉開,但汪女因受到驚嚇當場摔倒昏迷,被立即送往醫院進行救治,仍不幸於7日後死亡。經司法鑑定機構鑑定,汪女的死因為自體心臟疾病急性發作致循環、呼吸功能障礙死亡。對此,汪女的女兒魏女認為,母親依照雇主趙女的指示在社區內遛犬,故趙女應承擔雇主賠償責任。同時,餘男出門時未給中華田園犬佩戴嘴套,且未檢查牽繩安全導致中華田園犬掙脫奔向汪女致後者受驚嚇死亡,應當承擔飼養人賠償責任。基於上述理由,魏女起訴至靜安區人民法院,要求趙女及餘男共同賠償含醫療費、喪葬費及死亡賠償金等共計人民幣180餘萬元。根據相關規定,攜帶大型犬隻外出應為其戴上嘴套,本案中的2隻狗均為大型犬,但趙女作為汪女的雇主和柴犬的飼養人,指示汪女攜帶未戴嘴套的柴犬出門;餘先生則未給中華田園犬戴嘴套,亦未確保牽繩安全導致中華田園犬掙脫牽繩奔向汪女,故兩人均有過失,且餘先生的過錯大於趙女士。最終,法院認定趙女應賠償人民幣9萬餘元(約新台幣40萬元),餘先生應賠償人民幣24萬餘元(約新台幣106萬元)。判決後,雙方當事人均未提起上訴。
纏訟14年才定案!女大生感冒打針竟全癱 三總澎湖分院醫護判賠1551萬
澎湖汪姓女大生,在2008年因感冒發燒至三軍總醫院澎湖分院求診,並由周姓醫師和鮑姓護理師治療,沒想到在施打抗生素、葡萄糖酸鈣時卻發生疏失,導致她開始抽搐、癲癇,最終因缺氧性腦病變而癱瘓。後來,汪女家屬提告求償,案件纏訟14年後,最高法院日前判定周姓醫師及鮑姓護理師應連帶賠償新台幣1551萬1722元,全案確定。根據判決書指出,汪姓女大生當年僅19歲,在2008年5月20日上午因感冒發燒久久不癒,在隔日前往三總澎湖分院就醫,當時周姓醫師診斷為右側急性腎盂腎炎,要求汪女住院,並為其注射第三代抗生素,翌日再由護理師注射葡萄糖酸鈣。後來,因點滴阻塞,鮑姓護理師將其流速調快後,汪女隨即出現血壓降低、癲癇、休克等症狀,接受急救和轉院治療後仍昏迷不醒,最後因缺氧性腦病變,導致四肢癱瘓,經長期診治仍未有好轉。汪女家屬認為醫師、護理師與醫院均有疏失,因此在2010年提出民事訴訟,求償醫藥、全時看護、勞動力減損、慰撫金等共1551萬餘元。案件經澎湖地方法院審理時,三總澎湖分院主張,係因汪女低血鈣,周醫師指示護理師以靜脈點滴方式施打葡萄糖酸鈣,其醫療行為符合醫療常規,且汪女於葡萄糖酸鈣注射後2小時才發生休克等現象,與藥物使用不具因果關係。汪女指出,她當時鈣離子數值略低,但沒有出現抽筋、腦壓升高等症狀,沒有注射葡萄糖酸鈣的需求,且周姓醫生未注意衛生署的警示,應避免第三代抗生素與含鈣溶液或產品併用,再加上鮑女沒有徹底清洗點滴藥袋,才使得第三代抗生素與葡萄糖酸鈣混合產生沉澱,並導致後續她的症狀產生,因此認為2人均有過失。而一審時法院認定,護理師有疏失,判她和三總分院應連帶賠償新台幣1312萬餘元,醫師免賠;高雄高分院二審改認定醫生有過失,而護理師沒責任,金額也改判應賠新台幣1551萬元;案經最高法院重審,更一審、更二審都認為醫護均無過失,判全部免賠。到了更三審,認定醫師指示持續注射抗生素和葡萄糖酸鈣,卻未要求相隔48小時,並依照證人說法,認定鮑女確實沒有徹底清洗乾淨輸注套,導致2種藥劑少量混打,也有過失責任,判定周男、鮑女和醫院均有連帶賠償責任,須賠償汪女1551萬1722元,並駁回醫院與醫護上訴,全案確定。
網路投資誘惑!苗栗男面交詐騙集團50萬 員警鷹眼即時攔阻逮捕車手
苗栗公館鄉的一起投資詐騙案在7日曝光,1名60歲的汪姓男子因在網路上點選廣告連結,加入投資理財群組,投顧老師宣稱可以代為操作股票,並聲稱能夠帶來高額利潤,虛假承諾誤導汪男一時心動,並準備取出50餘萬元現金面,所幸交易時,執勤員警發現異常並及時攔截,並當場逮捕26歲的許姓車手。苗栗警分局在7日指出,6日下午2時左右,警員陳柏均和楊彰執行勤務時,在公館鄉某超商內發現汪男在提款機取款後,隨即走向停在超商外的自小客車旁,並目睹汪男開始填寫文件,執勤員警直覺有異立即上前進行盤查,許男見警異常警張,而汪男竟還試圖圓謊「我沒有領錢啊!就寫資料而已!」。警方查扣現金50萬元、偽造理財專員工作證、收據及手機等證物。(圖/翻攝畫面)警員並未被蒙騙,繼續進行詢問,最終發現車內許男實際上是1名取款車手,許男坦承被指派前來取款50萬元,警方現場查獲50萬元現金、偽造的理財專員工作證、收據及手機等證物,經過進一步的調查,汪男被認定是受害者。全案訊後將依《詐欺罪》及《洗錢防制法》等罪嫌,將許男移送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偵辦。苗栗警分局警方呼籲,民眾投資股票、基金申購或虛擬貨幣交易,都應該謹慎小心,在進行投資前,應該與有經驗的親友或相關金融從業人員諮詢,並慎選政府立案、合法的交易管道,特別需要注意的是,標榜「穩賺不賠、短期獲利」的投資往往是詐騙手法的一部分。
毛孩惡主1/幼犬髖骨疑遭活活打斷 刺青妹苦毒毛孩只為騙醫藥費
「領養代替購買」口號背後有著無數愛媽,想替毛寶貝找到幸福,但卻有不法分子利用愛媽的善良虐待動物甚至討要金援。新北市永和區32歲汪姓女子佯裝愛心人士領養毛孩,實則虐待幼犬,導致狗兒髖骨斷裂,經獸醫診斷後發現疑似被活活打斷,汪女竟以此為由向愛媽討要飼料費和醫藥費,最後人間蒸發,愛媽現已提告,希望能為毛孩討回公道。據了解,聲稱自己是設計師、身上帶著刺青的汪女,2023年6月帶著2狗1貓向黃姓房東分租永和區套房,卻在7月中開始向房東訴苦,不斷透露自己老闆跑路需要重新找工作,甚至淚崩表示奶奶忽然過世導致經濟困難,請求房東能延後收租,大打「悲情牌」,房東想到汪女還有3隻無辜毛孩嗷嗷待哺,一時於心不忍便沒打算計較。「但到了8月底,她就再也沒回來了。」房東無奈指出,由於自己有在家中養貓,因此屋內有許多貓用品及飼料,汪女有天上班離家前刻意把房門半開,讓貓咪能自由進出客廳吃房東的貓飼料後,從此杳無音訊,連房內的家當都一掃而空,只留下一隻橘貓,讓房東傻眼。汪女帶著2狗1貓向房東分租套房並拖欠房租,仍不斷與男友在夜店走跳,最後將橘貓丟下後就人間蒸發。(圖/讀者提供)為幫橘貓尋到新主人,房東搜集資料在貓咪社團上發布消息,且出乎意料之外的與橘貓的原愛媽聯繫上,一聊之下才發現,汪女經常利用收養動物向愛媽們請求金援,也多次向友人伸手借錢,整天與男友沈迷於花天酒地,讓領養的毛孩們孤單過著貧瘠生活,因此原愛媽連忙將橘貓帶回重新安置。「她跟我說狗狗是撿到的,但根本就是謊言。」原來,房東在整理套房的過程中,發現房間角落有份讓渡書,一看之下才發現狗狗根本就是領養而來,房東擔心小狗們遭遇不測,趕緊透過讓渡書上的聯絡資訊聯繫到中途,才讓整起虐狗事件曝光。「他說吉利(狗狗)散步時被大狗咬傷,腿沒辦法走。」謝姓愛媽氣憤表示,過去汪女就曾表示沒錢餵養吉利,向愛媽們索討飼料費,又經常利用毛孩當藉口四處借錢,最後甚至拿吉利受傷當理由試圖騙取醫藥費,但當時愛媽早已覺得汪女是「不適任飼主」,因此要求汪女返還小狗,讓吉利能即時就醫,由他們親手照護。但才剛講完,汪女便如同人間蒸發般的再度失去音訊,讓愛媽相當無奈,也十分擔心吉利的下落,因此愛媽以「面交醫藥費」為由讓汪女願意交狗。「結果她又改變說詞,一下說是咬傷,一下又說是吉利自摔。」明顯是謊言。愛媽接獲吉利後連忙送至動物醫院,發現吉利髖骨斷裂,醫生表示極有可能為外力撞擊所致,而非單純咬傷或自摔,種種行為及證據都讓愛媽們咬定汪女有虐狗之嫌,憤而報警提告,打算透過司法讓汪女獲得應有的懲罰,不能放縱汪女到處認養,殘害無辜生命。獸醫檢查後懷疑小狗的髖骨是遭人為用力撞擊而斷裂,而不是被大狗咬或是自摔所致。(圖/讀者提供)
毛孩惡主2/動保法罰則輕難遏止惡行 虐死「茶茶」貓狠男成入獄首例
新北市永和區一名32歲汪姓女子,向多位愛媽領養貓狗後疑似施虐,並以求助醫藥費為由向愛媽們索討金援,愛媽憤而提告,期望為毛孩討回公道,但律師徐亞哲對此案並不樂觀,他認為受虐狗兒的傷勢並未達到嚴重殘缺或死亡,飼主若主張「非故意」就能輕易脫罪,確切刑責還是要依狗兒傷勢而定。律師許亞哲表示,貓狗在法律上屬於「物」,於動保法通過前,只能以「毀損」的方式來偵辦,所以也有部分法界人士認為動保法可能違反比例原則;但近期出現將動保入憲的風聲,所以整體而言還是會往加強動物保護的方向去進行修法,但因修憲門檻過高,現階段可行性偏低,但議題的討論依然能讓動物保護的意識及規範逐步提昇及完善。看似陽光、善良的汪女經常PO出帶狗出遊的幸福畫面,卻被愛媽們揭發出其不為人知的恐怖行徑。(圖/讀者提供)許亞哲指出,以汪女虐狗案為例,刑事責任部分,必須「故意」且嚴重殘缺或死亡,才有可能遭判2年以下有期徒刑,還可以併科罰金20萬至200萬元。但因吉利(受虐幼犬)未達嚴重殘缺或死亡,只要汪女主張「非故意」,則有可能面臨無可開罰的窘境,但因汪女前後說詞不一,或許仍有機會往故意方向進行偵辦,只是仍需視吉利的傷重程度才能擇定要以刑事還是行政裁罰處理。而動保史上的輕判紀錄可謂「有目共睹」,2015年台大僑生陳皓揚在停車場虐殺無辜街貓「大橘子」,過程中惡狠狠的不斷踹、踢大橘子,還直接徒手掐住大橘子直到其斷氣,手段相當兇殘。而毛骨悚然的行為很快地就在網路上發酵,陳還一度遭網友肉搜公審,甚至有人擔心陳會潛逃返鄉,立即在元旦發起「重罰退學連署」的活動。不堪其擾的陳皓揚不但沒悔意,還變本加厲綁架餐廳的店貓「斑斑」,將其虐死後拋下新店溪,直到店家發現店貓遭人擄走後事件才曝光,陳皓揚的挑釁報復又引發喧然大波,讓許多民眾怒不可遏,即便如此,整起虐貓案件遭判10個月有期徒刑、併科35萬元罰金,但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最終陳也只需罰95萬元罰金便可免於牢獄之災,讓動團難以接受。更可惡的是,陳皓揚並非個案,台大前博士生李念龍2008年與視障前女友交往後便開始陸續領養貓咪,為了脅迫女友,李不斷利用殘忍手段來凌虐貓咪,還會透過電話來讓女友聽貓咪的慘叫,其中貓咪「妹妹」慘遭李念龍掐擠而脫糞致死,恐怖手段令人不寒而慄。陳皓揚虐殺街貓「大橘子」事件遭炎上,他在交保後被抗議民眾包圍痛罵。(圖/lechat路上撿到一隻貓粉專、報系資料庫、本刊繪圖組)李念龍所領養的其他貓咪最終也慘遭虐殺,但因無目擊者及相關證據佐證,李念龍原涉嫌虐殺3隻貓,最終僅被認定虐死1隻,法官最後也因李受過高等教育加上過去無前科,考量李學業尚未完成,因此判決也從1年6月改為半年且可易科罰金36萬元。所幸隨著動保權益的與時俱進,台灣動保法終於露出曙光,新北市2021年8月發生了轟動動保界的「茶茶案」,黎姓男子為讓前女友返家談判,竟凌虐前任愛貓「茶茶」,過程中除了利用棍棒追打,還直接拿滾燙的熱水澆灌,最後茶茶雖遭熱心民眾救出,但經送醫急救11天後仍宣告不治,黎男遭判有期徒刑7月及25萬罰金,目前已入獄服刑,成為全台虐待動物犯罪而鋃鐺入獄的第一人。許亞哲強調,飼養多年的毛孩在飼主內心的精神價值已昇華成家人,但當遭遇橫禍時,在民事上仍因法律的不足,導致不能因此請求「精神慰撫金」或「增加寵物生活所需之費用」,恐怕將是目前動物保護方面需要被解決的一大困境。
7旬嬤「兒子中風」盼回天王星拿救命錢 好心人再捐10萬讓她險落淚
天王星大樓受0403花蓮大地震影響傾斜,住戶家中物品都來不及帶出,日前6樓住戶汪姓婦女還在現場哭喊「我兒子中風」,盼回家拿取救命錢。吉安鄉長游淑貞8日下午偕同仁里義消陳姓顧問,捐款10萬元給汪姓婦女,盼她兒子能夠妥善得到醫療照顧,汪女更是險些流淚。住在6樓的71歲汪姓婦女日前返回天王星現場,盼工作人員能開放讓她回家拿取物品,尤其錢包內還有「救命錢」,對去年9月中風的45歲兒子十分重要。得知消息後,仁里義消陳姓顧問自掏腰包捐款10萬元,讓汪姓婦女險些感動落淚。此外,吉安鄉也有宮廟捐款共200萬元,將幫助有需要的受災戶個案。汪姓婦女說,兒子去年9月中風至今還沒康復,她今年71歲也找不到工作,雖然住處無虞,但日後生活才是重點,這段時間花蓮人實在很痛苦,百業蕭條沒有生意,也沒有觀光客,想起來很煩惱,感謝善心人士省吃儉用捐款,希望在外界幫助下,花蓮很快就會站起來。陳姓顧問表示,地震後所有花蓮人的食衣住行育樂都沒有,飯店相關行業受損都是數十億,也希望透過捐款,可以讓汪姓婦女的兒子得到最好的醫療。游淑貞則說,汪姓婦人雖然逃離住處,但所有財物都在家裡,且兒子中風重病,義警消當下衝進去救人,拆除大樓工程開始後,義警消雖然離開現場,但沒有停止服務,而是把個案推到社會,讓地方人士持續關懷個案,希望大家一起承擔難關,藉由此次捐款,讓汪姓婦人兒子養好病,並找好住處,維持母子未來生活。
路檢攔到6條通!妙齡女謊報個資企圖蒙混過關警眼尖識破逮人
北市保安大隊員警日前於北市中山區建國北路執行路檢勤務,攔查一輛自小客車時,發現後座1名女性乘客行跡可疑,其於查驗身份時,先是自稱未帶證件,但仍引起警方懷疑,果然發現女子因案遭到通緝,通緝案件更還高達6條。全案詢後依法解送地檢署歸案。據了解,警方向坐在後座的汪姓女子查驗身份,女子先是謊報個資,企圖蒙混過關,不過卻被員警發現照片與本人相貌明顯不符,進一步盤查時女子更是支吾其詞,一度緊張到到連戶籍地址也答不出來,汪姓女子眼見無法躲避查緝,才坦承真實身分,其因涉犯下多宗案件,分別遭各地方法院及地檢署發布通緝在案,畏罪潛逃2年,居無定所。保安大隊呼籲,民眾要守法守紀,法網恢恢疏而不漏,不要心存僥倖,隨意謊報身分,已經觸犯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罪嫌,絕對不可能逃得掉法律制裁,切勿以身試法。
元宵爆糾紛!苗栗驚傳「鬥毆事件」連球棒都出馬 猖狂行徑全遭錄
苗栗縣公館鄉前(24)日晚間於鶴岡路段舉辦迎龍活動,沒想到以25歲汪姓男子及19歲劉姓男子為首的兩方人馬疑似酒後失合,直接在街頭上大打出手,甚至還有人掏出球棒,誇張場面全遭一旁民眾錄下,苗栗警方獲報後循線鎖定涉案8人,目前已帶回3人偵訊,全案後續將依法移送偵辦。據警方初步調查,兩派人馬因酒後爆發口角糾紛而悻悻然各自散去,沒想到又在迎龍活動中狹路相逢,雙方越看越不順眼,直接一言不合就當街開打,甚至過程中還有人直接掏出大球棒,許多人因此紛紛掛彩,猖狂場面全遭一旁參與活動的民眾錄下PO上網,引發熱議。警方知悉後,火速擴大調閱周邊監視器,成功循線鎖定涉案8人,目前已帶回3人偵訊,全案後續將依組織犯罪及聚眾鬥毆罪嫌移送偵辦。苗栗警分局嚴正呼籲民眾,遇有糾紛案件,應理性處理,絕不可使用暴力解決,警方也不容許任何暴力事件發生,對於暴力或其他非法方式介入,必定依法究辦。
三重警破獲「假觀光真應召」性交易案 業者想「護花」卻速被逮
三重警分局於日前破獲一起「假觀光真應召」案件,員警在轄區一處套房中查獲2名來台賣淫的泰籍女子,且查緝過程中一度被業者誤會為「消費糾紛」,竟持辣椒水闖入要「護花」,不料卻當場被員警壓制並連同應召女子一起帶回偵訊。警方指出,該應召業者多在網路論壇上張貼各式色情廣告以招攬客人,待客人加入LINE連繫後再傳送小姐本人的照片供挑選,然三重警方在知悉疑似有情色交易案之訊息後,為了能有效淨化轄區治安並打擊不法業者,遂立即規劃查緝勤務前往調查,並當場查獲2名泰籍女子,且皆是假藉觀光名義來台,同時以2800至4500元不等的價格在三重轄內從事非法色情交易。三重警進一步說明,當天查緝過程中,甚至一度讓應召業者誤會旗下小姐發生「消費糾紛」,竟派2名男子持辣椒水闖入屋內欲「護花」,所幸警方立即表明身分,同時大聲喝令入內的男子趴下以控制現場,並在壓制男子後於其身上查獲辣椒水、摺疊刀等證物,當場連同另2名女子一同被帶回警局訊問。該應召業者會在網路論壇放上各式色情廣告攬客,並待客人加LINE詢問後提供標榜真人的自拍照供選擇。(圖/三重警分局提供)經查,原本要入內護花卻速被逮的汪姓男子當場坦承提供套房給小姐從事性交易,並辯稱當時係以為小姐被欺負,才會持辣椒水入內要保護女子,未料竟然當場被警方逮個正著;而警方在訊後,依《刑法》妨害風化罪、以及《社會秩序維護法》將相關涉案人移送偵辦,另2名泰籍女子也一併解送新北專勤隊收容等待安排遣返。三重警分局長黃南山表示,淨化本轄治安是警察的職責,除了肯定執勤同仁主動出擊的查緝成果外,也呼籲民眾出租房屋時應謹慎挑選對象,避免不慎將房子出租給不法業者,致使出入複雜而成為社會治安隱憂。
提離職「3個月後才放人」 她氣炸投訴!公司慘賠250萬元
提離職不放人,公司竟要賠償上百萬!中國大陸一名汪姓女子在北京某會計師事務所任職,她待了7年後決定請辭,怎料公司雖允諾卻遲遲沒下文,汪女不滿提出申訴,最終裁決涉事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約,需要支付56.7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250萬元)的賠償金。據陸媒報導,汪女於2014年8月入職該間會計師事務所,並於2021年9月向公司提交離職申請,沒想到公司卻回覆因需要時間尋找遞補人力,因此要求汪女繼續待在公司,直到招募到新員工。公司一路拖到12月才批准離職,汪女不滿被公司扣留長達3個月,憤而向公司求償,仲裁委員會審理,最終裁決涉事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約,汪女獲賠56.7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250萬元)的賠償。公司不服提起訴訟,法官認為,公司3個月後才同意汪女辭職,缺乏合理性與勞資關係維繫之善意,因此一、二審判決公司需承擔違法解除勞動契約的責任。消息曝光後,引起網友熱議,「找到了份更好的offer,著急簽約入職,因前公司遲遲不給離職證明,各種原因拖延,到手的offer沒了,這種無良公司真的很噁心」、「辭職給一個月時間找人是合法的,但是這種把人扣住3個月不讓走的屬於違法行為辭職給一個月時間找人是合法的,但是這種把人扣住3個月不讓走的屬於違法行為」、「尋找接替者,是公司的責任,不能因此一直拖著別人。」
過世前一晚…重病母不忘「幫兒蓋被」 眾人淚崩:這是本能
母愛真偉大!大陸一位男子近日發現,患重症的母親在去世前一晚,還幫他蓋被子,讓他感嘆孝順要及時。網友看了也直呼,「這是母親的本能。」據《大眾網》報導,陝西一名汪姓男子近日看家中監視器,發現重病母親在過世前一晚,還不忘幫他蓋被子,而因為媽媽患重病,他才每晚陪睡覺。汪先生表示,小孩孝順要及時,他發影片是想讓全天下子女看到,父母健在時要好好孝順,才不會後悔。從影片中可見,汪男跟媽媽睡同床,同蓋一件被子,而媽媽幫他蓋被,怕把他吵醒。兒子表示,孝順要及時。影片曝光後,網友紛紛留言「這是母親的本能」、「想我阿嬤了」、「慈母手中線,遊子身上衣,臨行密密縫,意恐遲遲歸」、「這個動作是她從孩子小時候就一直在做的,不知道多少個夜晚,每晚要醒來多少次給兒子蓋被,所以無論多少年,動作都不會忘」、「這個兒子很孝順了,還陪著媽媽睡」、「母親是這世上最愛你的人」、「看哭了立刻跟媽媽打電話,我媽聽到我哭了,以為我出事了」。也有人感嘆,「父母在,人生尚有來處,父母去,人生只剩歸途; 當有一天,生你養你的兩個人都走了,這世間就再也沒有任何人,真心實意地痛你愛你」、「現在人被工作挾持著,被孩子牽絆著,唯獨對父母總有各種各樣的理由,盡孝要趁早,別讓自己後悔」。
他展軟骨功「擠門縫」入內行竊 網傻眼:想引起關注?
重慶某家店面日前遭竊,店內販售的手機、筆電等不翼而飛。離奇的是,門窗都沒有被破壞的痕跡,警方調閱監視器後發現,身高約170公分的楊姓嫌犯竟是從門縫中鑽進店內行竊,這樣的「特技」也引起中國網友熱議。 據《上游新聞》報導,11月29日重慶南岸警方接獲汪姓老闆報案,稱店面販售的手機及筆電遭竊,但店內的門窗皆完好無損,沒有被外力破壞的痕跡。警方調閱附近監視器,畫面中顯示,嫌犯楊男先探頭左右查看,確認四周無人後,背對店家玻璃門,將身體往後「擠」進門縫入內行竊。 根據警方調查,楊男在11月間共在該店家行竊3次,皆是透過擠門縫或撬開門鎖的方式入內,共得手5支手機、1台筆電、1800支電子錶以及人民幣320元(約新台幣1410元)現金,不法獲利超過人民幣2萬元(約新台幣88,130元)。 楊男目前已被依法拘留,等待警方下一步調查。而楊男鑽入門縫的監視器畫面曝光後,在網路上引起討論,認為他根本是「浪費才能」。網友表示:「有這技術,直播賺點錢不好嗎?」也有人認為楊男一定知道現代到處都有監視器,懷疑他是想被人看到自己的「特技」藉此引起關注。
父拉兒子後衣領阻止他亂跑 害兒窒息死亡遭判10年有期徒刑
中國廣東省清遠市1名汪姓父親,多次使用「拉扯後衣領」的方式,阻止4歲的兒子亂跑,卻害兒子因此窒息死亡。法官認為汪男明知此舉有危險,卻仍故意為之,因此認定他觸犯故意傷害罪,並將他判處10年有期徒。汪男不服提出上訴,但被法院駁回,維持原判確定。據悉,汪姓父親在2020年至2021年照顧當時4歲的兒子時,因兒子年幼好動,因此汪男3度利用拉扯後衣領的方式,阻止兒子亂跑。前2次已經造成兒子窒息昏迷,送醫救治後才恢復意識,沒想到汪男竟又再度用此法來阻攔兒子,最終導致兒子窒息死亡。據中國《長沙政法頻道》報導,近日清遠市中級人民法院公布了這起案件的判決,法官認為汪男已知此舉會對兒子造成身體傷害,卻多次進行,不願改變習慣,顯然是希望或放任孩子受傷害的情況發生,遂因觸犯故意傷害罪,將汪男判處10年有期徒刑。汪男對判決結果不服提出上訴,但被清遠市中級人民法院駁回,維持原判決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