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傳浦
」 拉法葉 汪傳浦 拉法葉艦羅馬規約2/中華民國台灣當然是國家 英國、瑞士、加拿大法院都承認
中華民國憲法和對岸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都主張擁有對方實際統治的領土和主權,因此兩岸衝突是否符合規範國際間戰爭衝突的《羅馬規約》,引發不少爭議。曾任法務部國際及兩岸司司長的最高檢察署檢察官蔡秋明研究顯示,加入《羅馬規約》的先決條件必須是個國家,中華民國台灣雖然邦交國不多,但絕對符合《蒙特維多公約》規定的:常住人口、領土、政府、與外國交往能力的國家要件。蔡秋明指出,台灣的治權和領土其實非常清楚,從2000年起,至少有3個重要國家的判決承認台灣的國家地位,第一個是許多國人熟悉的拉法葉案,台灣在2001年向瑞士請求司法互助,希望瑞士將拉法葉佣金返還我國,軍火掮客汪傳浦等人則辯稱台灣不是國家,要求瑞士拒絕,最後瑞士聯邦法院在判決中,寫出中華民國全名,還提到中華民國創建到現在的狀況,強調雖然中華民國受到的國際承認有限,但還不至於被國際社會排除在外,因此台灣是一個國家,與瑞士間可以互相請求司法互助。新加坡航空在桃園機場發生嚴重事故,飛機殘骸與罹難者遺體散落一地,現場慘不忍睹。(圖/報系資料照)第二個判決則是來自加拿大魁北克法院,2000年新加坡航空公司班機由新加坡起飛,途經桃園機場,在颱風中起飛時偏離航道發生事故,83人不幸罹難,有傷者在魁北克法院提告向新航索賠,新航則將責任推給我國民航局,指桃園機場管理不當所致,要求民航局參加訴訟,新航還主張台灣不是一個國家,不適用加拿大《國家豁免法》規定,不應豁免加拿大的司法管轄,不過魁北克法院認為台灣當然是一個國家,不受加拿大的司法管轄。第三個則是印裔英籍商人林克穎車禍致死案,林克穎2010年在台灣撞死孝子送報生黃俊德,使用他人護照逃回英國,遭我國最高法院判刑4年確定,當時馬英九政府為了替孝子黃俊德和家屬討公道,透過駐英代表處跨海到英國打官司,時任法務部政務次長吳陳鐶(後來擔任大法官)赴英拜會蘇格蘭檢察總長,雙方達成簽立協議共識,各自以異地簽署方式簽署「台英關於引渡林克穎瞭解備忘錄」,創下紀錄。印裔英籍商人林克穎在台灣撞死送報生,畏罪潛逃英國仍遭英國法院羈押兩年多。(圖/報系資料照)此外,我方在英國地方法院和上訴法院都使用中華民國台灣名稱,英國最高法院也使用「台灣最高法院」、「台灣法務部」等名稱,間接承認台灣的國家地位。雖然最後英國法院判決林克穎不用引渡回台坐牢,但他已遭英方羈押2年10月,差不多就是留在台灣坐牢的時間了。蔡秋明指出,中華民國與台灣是一體的,台灣的正式國號是中華民國,台灣在國際上雖然普遍被視為主權國家,並與多數民主國家維持一定程度邦誼,但台灣並非正式國名,從上述外國判決來看,在某些情況下,中華民國的名稱可能很有用,我們不該放棄。
執行署22年追討6426億 可蓋11座台北101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為國家追討欠稅及罰鍰,被稱為國內唯一「合法討債公司」。據行政執行署統計,自2001年1月執行署成立起,至今年8月底止,總計已執行6426億多元,執行金額估計可興建11座台北101、或134座台北小巨蛋,績效卓著。行政執行署為加強對惡意不繳納欠稅的「欠稅大戶」催討,運用拘提、管收等強制手法, 自2020年1月至今年8月底止,共聲請拘提1039人,遭向法院聲請管收獲准共996人,因執行管收順利追回欠款共計2億8556萬餘元。法務部自2016年7月《刑法》沒收新制實施後,指示各地檢察署、行政執行署擴大推動偵查中變價業務,估計行政執行署受各地檢方囑託辦理扣押物、沒收物變價迄今已上百案,變價金額逾億元。執行署各分署迄今已執行拍賣變價多起社會矚目案件,包括已故「軍火大亨」汪傳浦北市房產、前軍情局組長劉冠軍股票、紅富海吸金集團豪宅、詐團主嫌的皮包及名錶、法拉利、瑪莎拉蒂、藍寶堅尼超跑、遊艇,讓犯罪者難以獲取不法利得,且能在案件判決確定後發還被害人。另行政執行署也多次配合政策,包括非洲豬瘟案件、違反新冠肺炎防疫規定「趴趴走」、積欠交通違規等罰鍰案件,辦理專案執行,各地執行分署對於欠繳者採取查扣資產、限制出境、或向法院聲請拘提、管收等方式積極追討。此外,行政執行署為方便民眾繳付欠稅,除提出4大超商等方式的「多元繳款」,提供拍賣空地及空屋360度環景相片服務,並放寬分期繳納期數限制,協助弱勢民眾繳費。
尹清楓案已故軍火商妻子的別墅賣掉了 2400萬餘款進國庫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全國13分署3日舉辦「123聯合拍賣會」,民眾踴躍參與競買,總拍定金額達台幣8790萬9257元,其中,士林分署拍賣已故軍火商汪傳浦妻子葉秀貞位於北市士林區外雙溪別墅,以2442萬5500元拍定,將挹注國庫。1993年12月9日,海軍前上校尹清楓陳屍在宜蘭外海,11天後汪傳浦與妻子葉秀貞出境前往美國,再轉赴英國逃匿,汪、葉在英期間,住在倫敦海德公園附近的豪宅。北檢對汪、葉及4名子女發布通緝。2015年1月汪病逝於倫敦。汪傳浦過世後,葉秀貞及子女積欠400多萬元遺產稅,士林分署拍賣至善路別墅汪一半持分部分,2018年以2818萬元賣出,扣除欠稅後,餘款2400多萬元交北檢扣押後繳入國庫。北檢去年再囑託士林分署拍賣葉秀貞持分一半部分,包括283坪的3筆土地、95坪的2層樓獨棟建物,合計底價7454萬元,首拍流標。士林分署終於在今年以2442萬5500元拍定。行政執行署表示,今天不動產拍定金額總計7263萬7297元,金額最高者為士林分署拍賣已故軍火商之妻位於臺北市士林區外雙溪別墅,以2442萬5500元拍定,其次為台北分署拍賣新北市新店區蘭溪段土地3筆以1072萬101元拍定。另台南分署拍賣台南市中西區武聖段土地1筆以808萬6666元拍定;高雄分署拍賣澎湖縣馬公市山水北段土地及建物以406萬元拍定;新北分署拍賣新北市蘆洲區保佑段土地1筆以149萬元拍定,成果豐碩。此外,動產拍定金額總計1527萬1960元,其中最受外界矚目且金額最高者為苗栗地檢署囑託新竹分署拍賣紅富海集團詐騙吸金案查扣之腕錶、黃金、玉石戒指、黃金餐具,現場民眾競相追價,總計43件以968萬3000萬元拍定。另台南地檢署囑託台南分署拍賣10.4公噸自用大貨車、培養土及冷氣等以191萬7000元拍定,其他分署另有拍定Mercedes-Benz汽車、BMW汽車、TOYOTA汽車、納智捷汽車、本田汽車、中華自用小貨車及三陽機車,均以十分實惠的價格成交。
官司一打近30年!拉法葉艦弊案進度曝 法院裁定沒收4.8億美元
紛擾29年的拉法葉艦採購弊案,檢方聲請沒收已故軍火商汪傳浦犯罪所得,最高法院裁准本金4億8719萬2808美元確定,孳息部分經撤銷發回,台灣高等法院更二審29日開庭審理,汪的家人律師與檢方對於採用什麼方式計算爭執,庭末,法官諭知侯核辦。已故法國軍火商在台代表汪傳浦,與時任海軍上校郭力恆合作,推銷國軍透過湯姆笙公司採購法國拉法葉艦,法方浮報價格,讓汪與郭均分回扣。郭遭依收取回扣罪判刑15年,併科罰金2億元,已服完刑出獄,他犯罪所得也已執行沒收2875萬多美元。案發後,汪滯留海外遭北院通緝,2015年死亡後,台北地院判決公訴不受理。2016年7月1日沒收新制施行後,檢方聲請沒收汪生前在瑞士的帳戶款項,包括湯姆笙公司匯入2家公司的回扣本金各3億多元、1億多元美金及孳息。北院及高院裁定,沒收本金及孳息共9億5332萬多美元,2019年最高法院就檢方聲請沒收的本金3億多美元部分,駁回抗告確定。另本金1億7465萬多美元及孳息部分,發回高院重裁。去年7月高院更一審裁准1億多元本金加孳息共5億2074萬多美元,汪的家屬及檢方都提再抗告,去年10月最高法院針對本金部分駁回、裁准1億7465萬多元確定,孳息部分全部撤銷,由高院更為裁定。
拉法葉佣金137億、味全問題油品案 大法官:沒收歸國庫合憲!
味全公司和已故軍火商汪傳浦所涉拉法葉佣金案等7案,當事人不滿2016年施行的《刑法》沒收新制,可以在《刑法》新制實施前,溯及既往沒收他們或家人的犯罪所得,向大法官聲請釋憲,司法院憲法法庭今天下午審結,宣告沒收新制合憲,相關不法所得超過137億元確定盡歸國庫。味全公司因問題油品案,2017年遭智慧財產法院將味全公司前董事長判刑2年確定,並宣告沒犯罪所得3292萬8820元。已故軍火商汪傳浦則因法國拉法葉艦採購弊案,遭法院裁定沒收4億8719萬美元,折合台幣約137億元。此外,向藝人徐乃麟租屋經營賭場的楊強蓉,遭沒收440萬元確定,另一位吳姓聲請人,則違反《護照條例》遭沒收犯罪所得100萬元,上述共7案被告質疑沒收新制違反法律溯及既往原則而聲請釋憲。憲法法庭認為,2016年7月1日施行的《刑法》第2條第2項規定:「沒收,適用裁判時之法律。」其中涉及同法第38條之1第1項及第2項所定沒收部分,未牴觸憲法的罪刑法定原則,也沒有違反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及信賴保護原則,與憲法並無牴觸,因此判決合憲。
汪傳浦別墅12月拍賣通知汪妻 英外交部「該址查無此人」退回
台北地檢署追討拉法葉艦佣金案不法所得,囑託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拍賣已故軍火商汪傳浦妻子葉秀貞一半持分、位於北市至善路的別墅及土地,士林分署透過外交部將拍賣通知郵寄葉婦英國倫敦豪宅,然英方近日通知外交部指郵件因該址「查無此人」遭退回,士林分署決定撤銷原拍賣程序,定12月7日重新拍賣,底價7454萬元。拉法葉艦佣金案追討進展一覽表由於瑞士司法部已通知我方近日將把凍結中的汪家帳戶2.66億元美元(約新台幣74億多元)匯還,其餘7億多美元返還汪家,因此北檢不排除葉突搬家失聯,可能與處理汪家解凍帳戶有關。1993年12月9日,海軍前上校尹清楓陳屍在宜蘭外海,11天後汪傳浦、葉秀貞出境前往美國,再轉赴英國逃匿,汪、葉在英期間,住在倫敦海德公園附近的豪宅。北檢對汪、葉及4名子女發布通緝。2015年1月汪病逝於倫敦。汪傳浦過世後,葉秀貞及子女積欠400多萬元遺產稅,士林分署拍賣至善路別墅汪一半持分部分,2018年以2818萬元賣出,扣除欠稅後,餘款2400多萬元交北檢扣押後繳入國庫。北檢今年再囑託士林分署拍賣葉秀貞持分一半部分,包括283坪的3筆土地、95坪的2層樓獨棟建物,合計底價7454萬元,首拍流標。士林分署原定10月二拍,請外交部駐英代表處將拍賣送達人在英國的葉婦。不料,外交部8月底函覆,指送達郵件有人簽收,而簽收人8月中旬以葉已未居住該址為由,將郵件退回英國郵局。士林分署再函詢外交部調查葉有無其他地址可供送達,但外交部回覆沒有,葉目前行蹤不明,因此士林分署為免拍賣程序有瑕疵,決定撤銷一拍、停止二拍,定於12月7日重新進行一拍,並對行蹤不明的葉婦辦理國外公示送達,已將送達通知交給囑託機關北檢,由北檢決定是否在英國報紙上刊登。
拉法葉艦採購弊案 犯罪所得裁准4.8億美元定讞
紛擾28年的拉法葉艦採購弊案,檢方聲請沒收已故軍火商汪傳浦犯罪所得,2019年最高法院裁准本金3億1253萬9913美元確定,13日再裁准本金1億7465萬2895美元,犯罪所得本金部分共裁准4億8719萬2808美元,已全部確定。至於孳息部分,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依倫敦銀行同業拆放利率,再計算執行完畢日的孳息,但最高法院認定此種計算方式有誤,將此孳息部分撤銷,由高院更為裁定。已故法國軍火商在台代表汪傳浦,與時任海軍上校郭力恆合作,推銷國軍透過湯姆笙公司採購法國拉法葉艦,法方浮報價格,讓汪與郭均分回扣。郭遭依收取回扣罪判刑15年,併科罰金2億元,已服完刑出獄,他犯罪所得也已執行沒收2875萬多美元。案發後,汪滯留海外遭北院通緝,2015年死亡後,台北地院判決公訴不受理。2016年7月1日沒收新制施行後,檢方聲請沒收汪生前在瑞士的帳戶款項,包括湯姆笙公司匯入2家公司的回扣本金各3億多元、1億多元美金及孳息。北院及高院裁定,沒收本金及孳息共9億5332萬多美元,2019年最高法院就檢方聲請沒收的本金3億多美元部分,駁回抗告確定。另本金1億7465萬多美元及孳息部分,發回高院重裁。今年7月高院更一審裁准1億多元本金加孳息共5億2074萬多美元,汪的家屬及檢方都提再抗告,最高法院針對本金部分駁回、裁准1億7465萬多元確定,孳息部分全部撤銷,由高院更為裁定。
檢方追討拉法葉艦弊案傭金 扣押112億獲最高法院支持
拉法葉艦採購弊案,檢方聲請沒收已故軍火商汪傳浦犯罪所得,高等法院更一審上個月裁准5.2億美元,審理過程中,檢方查出汪的妻女在瑞士等銀行有4億多美元、折合台幣112億元帳戶,聲請扣押獲法官裁准,汪的妻女抗告,最高法院駁回確定。汪的妻子葉秀貞等人抗告主張,檢察官只能在偵查中對犯罪所得進行扣押處分,不能在審理中聲請,但最高法院認為法律並無禁止規定,況且聲請扣押只是對財產的保全措施,未來如何執行仍待沒收案的終局裁判結果,同意檢方的扣押聲請、駁回抗告。法界指出,檢方雖然已扣押汪的妻女在瑞士銀行及海外公司的帳戶約4億多美元,但未來執行沒收、追回犯罪所得部分,還是需要海外銀行「解凍」帳戶且清算,釐清那些款項是須沒收,那些非犯罪所得須發回汪的妻女。
拉法葉艦軍購弊案新進展 高院裁准沒收5.2億美元
2016年7月1日,最高檢察署特偵組於刑法沒收新制上路首日,即展開追討拉法葉艦案犯罪所得,向台北地院聲請單獨宣告沒收已故軍火商汪傳浦妻子葉秀貞、4名子女及3家境外公司資產,本金與孳息共9.6億餘美元,之後因特偵組遭裁撤,改由台北地檢署接手本案。北院2017年7月裁定沒收汪傳浦家人9億14萬餘美元,但汪家於巴哈馬等9國銀行帳戶孳息5300萬餘美元,因沒有司法互助,予以駁回。北檢與葉秀貞等人均不服裁定,向高等法院提起抗告。高院在2018年11月28日,裁定沒收拉法葉艦案犯罪所得包括本金及孳息共9億5332萬4920.60美元。上訴後,最高法院裁定准許沒收追徵犯罪所得本金3億1253萬9,913.44美元確定,其餘6億餘元美金部分發回高院更裁,高等法院今天裁准沒收5.2億美元。至於涉及拉法葉艦採購弊案的前海軍上校郭力恆、胞兄郭問天收受佣金案,經最高法院2014年4月判決有罪確定後,台北地檢署執行科於2015年4月間,將瑞士先行返還郭力恆、郭問天兄弟約3500萬美元的扣案犯罪所得執行完畢,繳入國庫。
拉法葉案台灣法院裁准3.1億 瑞士只還2.6億
拉法葉購艦案瑞士司法部昨天同意歸還台灣近2.6億元,但2019年11月台灣最高法院裁定准許沒收追徵犯罪所得本金3億1253萬9913美元確定,台北地檢署當時發布希望表示,將積極洽詢瑞士等國辦理犯罪所得返還事宜,但目前看起來未全額追回。喧騰多年的拉法葉艦軍購弊案,台北地檢署聲請沒收已故軍火商汪傳浦犯罪所得9億多美元,前年最高法院月裁定准許沒收犯罪所得3億多美元確定,其餘近6億元美元部分發回更裁,目前台灣高法院審理中。檢方認為,依當年佣金約定,海軍只要付款,汪、郭就可獲15%佣金,依據沒收新制,犯罪所得包括違法行為所得、其變得之物或財產上利益及其孳息,加上汪家人並非單純「第三人」,而是「犯罪行為人」,依法可沒收。北檢已先在9月底針對確定沒收的美金3億多元部分,向瑞士等國提出司法互助請求返還。拉法葉艦案,北院2017年7月裁定沒收汪家9億14萬餘美元,另駁回汪家於巴哈馬等9國銀行帳戶孳息5300萬餘美元。高院2018年11月裁定沒收本金及孳息共9億5332萬4920.60美元。去年10月底,最高法院裁定檢方聲請沒收其中本金3億1253萬9913.44美元確定;另本金1億7465萬2895.28美元及孳息計近6億美元部分,發回高院更裁。
傳瑞士同意歸還77.4億元拉法葉佣金 北檢:沒收到通知
喧騰多年的拉法葉艦軍購弊案,台北地檢署聲請沒收已故軍火商汪傳浦犯罪所得9億餘美元,最高法院去年10月裁定准許沒收犯罪所得3億1253萬9913.44美元(約台幣90.3億元)確定,台北地檢署在2019年透過法務部向瑞士請求司法互助,外傳瑞士已同意先歸還近2.66億美元,不過,北檢尚未收到相關官方資料,將待收到正式官方文件再進行處理。拉法葉艦案,北檢依刑法沒收新制,向北院聲請沒收;北院2017年7月裁定沒收汪家9億14萬餘美元,另駁回汪家於巴哈馬等9國銀行帳戶孳息5300萬餘美元。高院2018年11月裁定沒收本金及孳息共9億5332萬4920.60美元。2019年10月底,最高法院裁定檢方聲請沒收其中本金3億1253萬9913.44美元確定。北檢在3億多美元裁定確定後,即透過司法互助請求瑞士等國返還相關凍結資產。
拉法葉採購弊案沒收台幣94億元確定 北檢將向瑞士請求返還
震驚國際的拉法葉艦採購弊案,已故軍火商汪傳浦犯罪所得9.6億多美元,經台北地檢署聲請沒入國庫,由最高法院日前裁定准許沒收其中3億1253萬9913.44美元(折合台幣約94億元)確定,其餘6億餘美元部分發回高院更裁。台北地檢署將針對確定沒收的3億多美元部分,透過司法互助積極請求瑞士等國返還。2016年7月1日,最高檢察署特偵組於刑法沒收新制上路首日,即展開追討拉法葉艦案犯罪所得,向台北地院聲請單獨宣告沒收已故軍火商汪傳浦妻子葉秀貞、4名子女及3家境外公司資產,本金與孳息共9.6億餘美元,之後因特偵組遭裁撤,改由台北地檢署接手本案。北院2017年7月裁定沒收汪傳浦家人9億14萬餘美元,但汪家於巴哈馬等9國銀行帳戶孳息5300萬餘美元,因沒有司法互助,予以駁回。北檢與葉秀貞等人均不服裁定,向高等法院提起抗告。2018年11月28日,高院裁定沒收拉法葉艦案犯罪所得包括本金及孳息共9億5332萬4920.60美元。案經上訴,最高法院日前裁定准許沒收追徵犯罪所得本金3億1253萬9,913.44美元(以1:30匯率換算,約新台幣94億元)確定,其餘6億餘元美金部分發回高院更裁。另,涉及拉法葉艦採購弊案的前海軍上校郭力恆、胞兄郭問天收受佣金案,經最高法院2014年4月判決有罪確定後,台北地檢署執行科於2015年4月間,將瑞士先行返還郭力恆、郭問天兄弟約3500萬美元(約新台幣11億元)之扣案犯罪所得執行完畢,繳入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