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姓司機
」 賄選國1台南新營段拖吊車司機遭貨車撞飛慘死! 肇事逃逸駕駛高雄被逮
國道1號台南新營段南向294.3公里,昨(29日)晚上10點48分,發生一起令人痛心的車禍,拖吊車司機洪姓男子(51歲)在進行救援拖吊作業時,慘遭不明營業大貨曳引車撞擊,不幸喪生,更令人震驚的是,肇事江姓司機竟然未停車查看當場逃逸,警方經監視器影像追查,最終於高雄將其逮捕。根據警方調查,事故發生時,洪男正前往拖吊1輛因故障而停在路肩的貨櫃車,然而就在洪男執行救援任務時,1輛營業大貨曳引車疑似未注意前方路況,直接擦撞停在路肩上的貨櫃車,並猛撞拖吊車,導致洪男受到2輛車夾擊被撞入車下,造成洪男肢體斷裂、頭顱破裂,當場喪生,場面十分慘烈。令人費解的是,肇事的營業大貨曳引車,在發生事故後竟未下車察看,而是逃逸現場。國道警察經過監視器影像追蹤,最終在高雄才找到涉嫌肇逃的江男;此外,警方也進行相關酒測,結果顯示除了死者洪男外,其他車駕均未飲酒,今天(1日),國道第四警察大隊正在調查釐清車禍原因。第四警察大隊呼籲,用路人平時應定期保養車輛,行車前務必仔細檢查車況,以避免類似悲劇的再次發生,保障自身和其他用路人的安全。
花蓮鄉代候選人涉賄!樁腳「幫送月餅禮盒」3萬元交保
九合一選舉將至,花蓮縣內賄選案件頻傳,萬榮鄉一名何姓助選員為讓劉姓鄉民代表候選人順利當選,以中秋佳節名義贈送選民具相當價值的月餅禮盒請求支持,涉有投票行賄罪嫌,經檢方訊問,認為何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但無羈押必要,以3萬元交保,劉則無保請回。連同本案,花蓮迄今已發生8起賄選案件。檢調單位接獲舉報指出,何姓助選員為讓劉姓鄉代候選人順利當選,在劉登記參選後,趁著中秋節期間,以贈禮為名義,送給該選區多位具投票權的選民有一定價值的月餅禮盒,尋求投票支持,涉犯投票行賄罪嫌。檢察官林英正昨指揮花蓮縣調查站、鳳林警分局、花蓮縣專勤隊、花蓮憲兵隊等單位,持票至劉、何住處共2個地點搜索,通知2人及6名可疑受賄民眾到案說明,檢方訊後認為,何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行求、期約及交付賄賂,雖然犯罪嫌疑重大,但無羈押必要,諭知具保3萬元,劉則無保請回。連同本案,花蓮迄今已查獲8起賄選案,第1起是鳳林鎮許姓里長參選人涉嫌在網路社群上,表明為里民免費洗車,用勞務方式換取選民支持,涉嫌賄選遭起訴。第2起是鳳林鎮詹姓鎮民代表參選人,涉嫌以西瓜、現金2000元行賄,檢方帶回詹嫌、鍾姓椿腳、可疑受賄選民共20人到案,鍾以10萬元交保,詹聲押後法官諭知30萬元交保。第3起為秀林鄉和平村王姓女村長參選人,透過樁腳以每票2000元換取選民投票支持,檢調查扣涉以買票的現金共38.1萬元後,王及3名樁腳遭押。第4起為某山地偏鄉鄉長的江姓司機,自掏腰包送選民2000元紅包,請求投票支持鄉長連任,經檢方聲押獲准。第5起為卓溪鄉張姓鄉民代表候選人涉嫌以2000元現金買票賄選,不過因事證已逐步釐清,檢方諭知限制住居候傳。第6起為新城鄉林姓村長候選人與劉姓樁腳致贈村民茶葉、電風扇、手工香皂等物品,要求選民支持,經檢方訊後認為,劉聲押獲准,林諭知10萬元交保。第7起為玉里龔姓鎮長候選人與搭配競選的第四區陳姓議員參選人,分別涉嫌以贈送豬隻、酒水及現金2000元至3000元不等行賄,檢方訊後,陳男聲押獲准、龔男與王姓樁腳分別具保50萬元和6萬元。花蓮地檢署表示,以送禮形式包裝的賄選行為,仍涉犯投票行賄罪,檢方必會嚴加查緝,民眾如發現有賄選情事,歡迎提出檢舉,因而查獲賄選者可獲高額檢舉獎金,檢舉賄選專線(03)823-0159、0800-024-099按4。
花蓮第5起賄選 卓溪鄉代候選人每票2000元
九合一選舉將至,花蓮行賄案件頻傳,卓溪鄉張姓鄉民代表候選人在選前以2000元的對價,向選民請求支持,經檢警調傳喚張及可疑受賄民眾共5人到案說明,查扣不法所得,認為張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由於事證已逐步釐清,諭知限制住居候傳,不過連同本案,花蓮目前已查獲5起賄選案。檢方表示,張姓鄉代候選人涉嫌在登記參選前、後,親自以每票現金2000元的對價,分別向該選區具投票權的選民交付賄賂,請求投票及對外拉票支持他,而涉犯投票行賄罪嫌。經檢警調多日蒐證,昨由檢察官尤開民指揮玉里警分局等單位持搜索票,前往張姓鄉代候選人住處等4個地點執行搜索,並通知張及可疑受賄民眾等5人到案說明及查扣現金不法所得。檢方訊問認為張姓鄉代候選人涉嫌違反《選罷法》第99條第1項行求、期約及交付賄賂犯,且罪嫌疑重大,不過因事證已逐步釐清,尚無羈押必要,諭知限制住居候傳。花蓮迄今已查獲5起賄選案,第1起是鳳林鎮許姓里長參選人涉嫌在網路社群上,表明為里民免費洗車,用勞務方式換取選民支持,涉嫌賄選遭檢方傳訊調查,上月20日以3萬元交保,經檢方偵查終結,本月7日遭起訴。第2起是鳳林鎮詹姓鎮民代表參選人,涉嫌以西瓜、現金2000元行賄,檢方帶回詹嫌、鍾姓椿腳、可疑受賄選民共20人到案,鍾以10萬元交保,詹聲押後法官諭知30萬元交保。第3起則是花蓮秀林鄉和平村王姓女村長參選人,透過樁腳以每票2000元換取選民投票支持,檢調查扣涉以買票的現金共38.1萬元後,王及2名樁腳本月初聲押獲准,不過檢方18日擴大追查,查獲另名江姓樁腳亦協助該村長買票賄選,且犯罪嫌疑重大,連同另外3人遭羈押禁見。第4起則為某山地偏鄉鄉長的江姓司機疑自掏腰包贈送選民2000元紅包,請求投票支持鄉長連任,檢方訊後認為江犯罪嫌疑重大,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花蓮第4起賄選!鄉長候選人司機贈選民2000元紅包
九合一選舉將至,花蓮某山地偏鄉鄉長候選人的江姓司機,在紅包袋內裝入2000元現金贈送選民,請求支持該候選人,花蓮地檢署昨(18日)持票搜索2處,並傳喚候選人、江男及可疑受賄者共6人到案說明,訊後認為江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向花蓮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據了解,江男目前擔任某力拼連任的鄉長候選人司機,日前在關懷弱勢餐會會後,私下在紅包內裝入2000元現金,贈送給選民,請求將來選舉時投票支持該鄉長候選人,涉犯投票行賄罪嫌。檢警調接獲舉報,經多日蒐證,由檢察官王柏舜指揮花蓮縣調查站、鳳林警分局、移民署北區事務大隊花蓮縣專勤隊及國防部憲兵指揮部花蓮憲兵隊等單位,昨持搜索票至江男住處等2個地點執行搜索,並通知江、該鄉長候選人及可疑受賄民眾共6人到案說明,候選人則否認有賄選一事。檢方訊問後認江男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行求、期約及交付賄賂,且犯罪嫌疑重大,有羈押必要,昨向花蓮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截至目前,花蓮已查獲四起賄選案,第一起是鳳林鎮許姓里長參選人涉嫌在網路社群上,表明為里民免費洗車,用勞務方式換取選民支持,涉嫌賄選遭檢方傳訊調查,上月20日以3萬元交保,經檢方偵查終結,本月7日依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案件提起公訴。第二個是鳳林鎮詹姓鎮民代表參選人,涉嫌以西瓜、現金2000元行賄,檢方帶回詹嫌、鍾姓椿腳、可疑受賄選民共20人到案,鍾以10萬元交保,詹聲押後法官諭知30萬元交保。第三起則是花蓮秀林鄉和平村王姓女村長參選人,透過樁腳以每票2000元換取選民投票支持,檢調查扣涉以買票的現金共38.1萬元後,王等3人因犯罪嫌疑重大聲押獲准。花蓮地檢署表示,送禮、送紅包等形式包裝的賄選行為仍涉犯投票行賄罪,檢方必會嚴加查緝,切勿以身試法,民眾若發現有賄選情事,歡迎提出檢舉,因而查獲賄選者可獲得高額檢舉獎金。
統聯司機車停路肩救31乘客陷昏迷!網集氣成功 已恢復意識、能動手腳
統聯客運江姓駕駛11日晚間因身體不適,緊急將車輛停靠路肩後隨即陷入昏迷,而他盡責義舉成功保護車上31名乘客,消息曝光後隨即吸引數萬網友集氣。據醫院透露,江姓駕駛已經恢復意識,聽到姓名會有反應,手腳也能動,預計下週便可恢復自主呼吸。這起事件發生於11日晚間6點多,江男駕駛統聯客運從台中東勢出發往台北,卻在走上國道4號時,突然發覺身體不適,緊急撥打電話回公司請求派發接駁車,接著硬撐著將車輛停靠在國道路肩後失去意識。據當時搭乘車輛的輔仁大學醫學系林姓學生表示,事發當時看見駕駛趴在方向盤、無法說話並不停嘔吐,最後還因為體力不支壓到喇叭,便基於所學與另一名輔大學生對駕駛進行急救,他也強調江姓駕駛在危急時刻還想著要救所有人,「如果不是駕駛把車停在路肩,所有乘客的命運恐怕無法想像」。事件曝光後,外界對於2名幫忙急救的輔大學生給予讚聲,同時紛紛為盡責的司機集氣,希望他早日康復,幸好如今傳出好消息,據醫院透露,江男的情況已經好轉「病況往好的方向走」,不但已經恢復清醒,手腳也能動,預計下週就可以拔管,恢復自行呼吸。
互嗆「三小」爆行車糾紛 騎士、公車司機扭打後互告
北市萬華區貴陽街、西寧南路15日上午8點多發生一起行車糾紛,何姓機車騎士不滿公車離站,長按一聲喇叭,騎士不滿回頭罵了一聲「叭三小」,公車司機也不甘示弱,下車嗆「罵三小」,兩人在馬路上扭打1分鐘隨即收手,司機返回公車繼續載客,騎士則前往派出所提出傷害告訴。27歲何姓騎士指控江姓公車司機在事發地點離站,他停在公車前方,司機並未輕按喇叭,反而按了一聲很長聲響,他認為司機在挑釁,轉頭嗆「叭三小」,司機隨即下車回罵「你是在罵三小」,2人口角爭執,江先動手毆打他。雙方互毆約1分鐘,何並無明顯外傷,警方獲報到場,在現場看到何,他表示,江姓司機說要提吿,他也要去醫院驗傷提告,警方則聯繫司機,江稱仍在繼續載客,完成工作後會準備行車紀錄器到派出所提告,警方依傷害罪受理報案。處理員警表示,到場後發現公車司機打完架,又繼續載著整車乘客繼續營業,真的很傻眼。
桃園4歲女童遭貨車撞飛慘死 司機免罰免賠理由出爐
桃園市大園區於2017年時發生一起女童遭貨車撞死的意外,當時一位4歲的女童走出家門、穿越馬路時,就遭到一輛經過的貨車撞飛,緊急送醫急救之後,女童仍然宣告不治身亡。之後女童父母對貨車駕駛以及貨運公司提出告訴,但法院勘驗事證之後,發現女童是突然橫越馬路,司機根本來不及反應,因此判處司機免於賠償。根據判決書指出,江姓司機於2017年7月27日駕駛貨車行經桃園市大園區和平西路一段的民宅前時,車頭撞上正要穿越馬路的4歲女童,女童雖然緊急送醫,但仍因顱內出血併血胸致出血性休克,於當日下午不治身亡。事後,女童家屬對江姓司機與貨運公司提出583萬8640元的賠償,其中包含醫藥費2598元、喪葬費用30萬元、精神撫卹金200萬元與女童成年後應該分別給父母的撫養費248萬8681元、304萬7361元。而法官在勘驗現場監視器後,發現女童在下午2點47分03秒走出家門、2點47分07秒抵達路邊,2點47分08秒突然衝出馬路就遭到貨車撞擊。法官認為,女童父母應善盡義務注意女童的行為,而且即便江姓駕駛看到女童、得知他要過馬路,再加上0.5秒的思考時間,江姓駕駛前後僅1.5秒的反應時間可以做處理,比文獻指出的「95%駕駛人可以在1.6秒內對交通險境做出反應」的所需時間還要短,因此認定江姓駕駛無肇事因素,駁回女童父母請求,全案仍可上訴。
國道中山高深夜死亡車禍 2女送醫不治
國道1號中山高台南新營北上290公里路段在2日深夜發生一起死亡車禍,1輛轎車與小貨車發生碰撞,造成轎車上2名女子當場失去生命跡象,目前送醫急救中,小貨車駕駛則是輕傷,詳細事故原因仍有待釐清。國道中山高新營段北上車道2日深夜發生一起車禍,轎車與小貨車碰撞,轎車上2名女子當場沒有生命跡象。(圖/讀者提供)國道中山高新營段北上車道2日深夜發生一起車禍,轎車與小貨車碰撞,轎車上2名女子當場沒有生命跡象。(圖/讀者提供)2日深夜11時03分,南市消防局據報國道中山高新營北上路段發生一起車禍事故,占據內側車道,疑似有人受困,立刻派遣麻豆、下營、官田消防分隊前往救援,抵達現場時,發現轎車車體嚴重受損,車頭及車尾凹陷,駕駛及乘客困在車中,小貨車江姓駕駛則僅受輕傷,自行脫困。消防人員緊急協助2名轎車中的婦女脫困,由於2人均無生命跡象,現場也立即實施CPR急救,並將2人分送柳營奇美醫院、衛福部新營醫院急救,江姓司機也送到柳營奇美醫院救治,警方也接手勘查並排除事故現場,在今天凌晨12時30分左右恢復北上路段暢通,詳細車禍原因有待國道第四警察大隊調查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