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償金
」 人妻 偷吃 賠償 車禍 台中聯結車鋼筋脫落重創忠孝橋! 護欄、路面嚴重毀損 工務局求償金額曝光
新北市市三重區8月20日清晨6時許發生聯結車鋼筋翻覆意外,34歲洪男載著35噸鋼梁欲前往台北市雙子星工地時,因繩索鬆脫造成鋼筋脫落,造成護欄、路面毀損,修復工程花了兩周恢復雙向通車,當時曾姓負責人承諾會全權負責,新北市工務局近日也公布求償金額,並向通運公司發出函文要求相關賠償。洪男任職後由公司訓練一個月,期間有資深司機陪跑過路線一次,便讓他獨立作業,怎料首趟獨自從桃園龍潭的鋼鐵廠,用鋼鍊將重量約36噸送往台北雙子星工地,整車限重43頓,過磅時卻是53.27噸,超重逾10公噸外還超速,肇事後被依《刑法》公共危險罪移送。所屬通運公司曾姓負責人也配合調查,承認司機訓練不足,對於塞車及用到大量社會資源感到抱歉,對於橋梁修復及橋下毀損兩自小客車賠償,承諾會全權負責。搶修工程在市府工務局、交通局、警察局等局處合作努力之下,原訂2個月的工期只花了2 周即提前搶通,於9月4日清晨恢復全線通車。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工務局、交通局彙整人力、材料、修復期間等相關行政支出,於本月11日向通運公司發函求償新台幣2,286萬4,755元。
已婚男演員下戲4度激戰同劇人妻挨告 媒體曝:主持出身、曾與小豬同台飆演技
一名王姓已婚男演員與另一人妻女演員因劇結識,2人卻假戲真做,不僅多次親密接觸互傳鹹濕訊息,還在下戲後於車上擁抱親吻、並數次在賓館發生行為。女演員丈夫發覺後,主張2人出軌導致他婚姻破裂,且王男為經常曝光之公眾人物,每次在版面上看到他都會回想起他與妻子出軌種種,導致自己精神飽受傷害,為此向該名男演員求償100萬元。案經台南地方法院審理後,判處該名男演員「侵害配偶全」,應賠償對方30萬元,全案可上訴。女演員的丈夫指出,自己與妻子於2015年結婚,育有1名未成年子女,然而妻子因拍戲與該名男演員結識,2人藉職務之便,於某日工作結束後一同前往台南市林默娘公園散心,並發生親密接觸。不久又於某日在老塘湖藝術村拍片後,2人共乘一車並在車上擁抱親吻,期間還至旅館發生4次性行為,且2人之間還相互傳送猥褻影片及透過視訊做出猥褻行為,導致他與妻子婚姻破裂。這名人夫表示,王男身為公眾人物,經常曝光於報章媒體,他一想到日後在報章雜誌或電視節目中見到對方,就會想到他和妻子出軌種種,精神上飽受巨大折磨,因此憤而提告並求償100萬元。本案審理時,王姓男演員辯稱確實知道女演員已婚身分,但否認在林默娘公園散心後與對方有親密接觸,且2人之間只有2次性行為,並非4次。這名男演員還宣稱,他與該名女演員來往僅1個月,事後也誠心悔悟與對方斷絕往來聯繫。他還主張自己只是藝術工作者,並非備受媒體持續關注、具有影響力的明星,「說不上是公眾人物」,因此認為對方求償金額過高,應以20萬元為妥。台南地院審理時,認為無證據顯示兩人以視訊進行猥褻行為,又勘驗男、女雙方手機對話紀錄,發現「我是指林默娘那晚,照道理我不應該赴約,但是對你真有好感!也看看自己能否把持住,果然殺(應為煞)住了」、「我是指那晚後,我沒有對妳怎麼樣」、「如果我是以前的我,林默娘,妳不會這麼輕鬆」等訊息內容,難認二人在林默娘公園發生親密舉動。不過法官指出,考量女演員丈夫向她求證的對話,該名女演員坦承於2023年6月曾和王姓男演員發生2次性行為,判定2人確實有在工作後於車上擁抱親吻、共發生4次性行為,且王男已婚並從事演藝及主持人工作,名下有3筆投資等情狀,判他侵害配偶權應賠償3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另外,《ETtoday新聞雲》指出,該名男演員是婚禮主持人起家,主持經歷長達23年,曾被媒體封為「LV級婚禮主持人」,一場婚禮主持要價3、4萬元,之後更跨足演藝圈,在八點檔本土劇客串,並多次演出古裝台語單元劇,還曾上過綜藝節目和「小豬」羅志祥互尬演技。此外,該名王姓演員2019年與交往10年的女友結婚,2人婚後育有1子。該名男演員常在網路社群PO出自己與妻兒出遊的和樂照片。就連新聞曝光當天,他也在網上分享自己照顧兒子的短片,如今爆出外遇同劇組女演員,形象一夕破裂,而這名男演員的妻子也對丈夫的出軌對象提告,目前訴訟仍在進行中。
假戲真做!已婚男演員偷吃人妻4度上床 挨告判賠30萬
一名已婚王姓男演員到台南拍片,和同樣已婚的女演員發生婚外情,兩人在車上擁抱和親吻,還上旅館相繼發生4次性關係。不倫戀曝光後,女演員的丈夫告上法院,台南地院審理,判王男侵害配偶權,要賠償30萬元,全案可上訴。女演員的丈夫控訴,妻子和王男都是演藝人員,兩人因拍戲相識,王男明知妻子有家庭,還在工作後和她到林默娘公園散心;又於某日兩人工作後共乘一車,在車內擁抱、親吻,兩人甚至還進旅館發生4次性關係、互傳猥褻影像及經由視訊做出猥褻行為,導致他和妻子婚姻破裂。女演員的丈夫表示,因王男是演藝人員,只要從報章雜誌媒體上看到王男的蹤影,身心就會感到很痛苦,為此向王男求償百萬元。法院開庭時,王男澄清只和女演員上床2次,不是4次,兩人也僅交往1個月,事後已誠心悔悟,和女演員斷絕來往。王男聲稱自己僅為藝術表演者,不算是公眾人物,認為女演員丈夫求償金額過高,希望賠20萬就好。法官審理表示,依照人夫向演員妻子求證的對話顯示,女演員坦承在2023年6月初與6月下旬和王男各發生過2次性行為,判定王男確實在工作後於車上和人妻擁抱親吻、兩人共發生4次性行為,判決王男侵害配偶權需賠30萬元,全案可上訴。
吃壽司郎守宮放醬料碟!女大生挨告「求償金額曝」 刺青男放檳榔剉咧等
知名連鎖迴轉壽司店「壽司郎」近來頻遭顧客鬧事,繼今年6月有女大生將寵物「守宮」放在壽司郎的醬料碟上拍照後,本月初又有一名刺青男子將「整包檳榔」放在迴轉台的盤子上玩弄,惡搞行徑全被拍下。對此,壽司郎表示,將提告在迴轉台上放檳榔的男子,至於女大生則已經提告,並求償20萬元。今年6月,一名元智大學女學生在壽司郎用餐時,竟將寵物守宮放在醬料碟上拍照,還PO網直呼「壽司胖胖包」,畫面曝光後,網友紛紛不滿怒轟,「對她來說那是她的寵物,對我們來說它是蟲,噁到爆欸」、「我是能理解守宮可愛辣,但是放在沾醬盤…實在不能理解耶」、「同為守宮飼主真的無法理解這種行為⋯而且守宮這種生物真的不適合出門。」針對不當用餐行為,事後台灣壽司郎也發布聲明表示,該名女大生已向本公司致歉,但因此行徑是錯誤之舉,仍會提告,「本公司將提起民事訴訟,目的在於強調食品安全及用餐環境規範配合之重要性,敬請各位消費者理解及配合,望此次事件能圓滿落幕。」一名刺青男子前往壽司郎用餐時,竟腦洞大開將「整包檳榔」放在迴轉台的盤子上,直接在現場玩起轉轉樂。(圖/翻攝自記者爆料網)壽司郎委託律師李育昇透露,今年7月已正式向涉事女大生提告,要求賠償20萬元,不過考量對方還是學生,僅求償清潔消毒及訴訟費用,並未包括商譽損失,且所有求償費用均有單據作為憑證。另外,本月初有一名包手刺青男子將「整包檳榔」放置在空的盤子上,讓檳榔隨著迴轉台運走,事後還PO網笑稱「檳榔應該比壽司貴!」對此,律師李育昇也表示,確認男子身分後,壽司郎同樣會提告求償。
騎士「腳趾破皮」求償1萬!他傻眼:合理嗎? 過來人一面倒勸快賠
通常發生車禍後,除了要先釐清雙方的肇事責任外,還要處理保險理賠等賠償問題。近日一名網友就發文指出,他日前騎車經過一處路口,不慎撞到待轉區上1輛機車,導致對方騎士腳小拇趾破皮,事後對方要求賠償1萬元和解,讓原PO不禁抱怨「這個賠償金額合理嗎?」結果此文一出,多數網友都勸原PO和解,直言「1萬元和解超划算!」、「走保險對你沒有比較好」。原PO近日在「爆料公社」發文表示,他日前騎車經過一處路口時,意外和待轉區1輛正在倒退的機車發生碰撞,因為當時車速不快,因此對方雖然被撞倒在地,但只有腳小拇趾破皮,事後對方向他索賠1萬元,讓原PO不禁疑惑指出「車禍當天請假賠償可以理解,但第2天請假也需要賠償嗎?」原PO進一步指出,雖然對方有傳上個月的薪資袋佐證,但他仍認為賠償金額有點高,詢問「他的腳小拇指破皮,加加總總要1萬元賠償金,這樣是正常的嗎?還是走保險、法律會比較好呢?」此文一出,許多網友建議原PO「1萬便宜,人家如果去告你的話,法院至少要你賠償5萬」、「1萬元算還好,給完錢記得和解書要簽好」、「我上個月才和解完,對方6個月內可以告你過失傷害,起跳價3萬元,你自己斟酌吧」、「如果當時有報警,對方有驗傷單,我勸你賠一賠吧」、「2天薪水加全勤不算維修,1萬應該算合理範圍」。另外,還有網友分享「走保險對你沒有比較好,法院到最後只是調解,這很明顯就是你全責啊,你已經處於絕對劣勢了,如果無法接受對方的求償金額,那就得走調節委員會了」、「1萬真的不多,我上次被Uber撞,原本我說3000元私下和解,對方覺得我在敲詐他,堅持要找警察筆錄,後來開偵查庭開庭,檢察官跟對方說,你不和解一個月就是折3萬元交國庫,之後賠償的金額還是要付,最後我看對方跑Uber也不容易,同意對方1萬元和解,你參考」。
工程師替女友還債150萬!不甘中風被分手 他傳恐嚇訊息下場GG了
新北市1名黃姓男工程師,在幫葉姓女友還清150萬債務後,因中風被女方提分手,黃男不甘憤而傳訊息恐嚇葉女,葉女期間已分次轉帳共100萬元交還給他,但他仍不停騷擾,因不堪其擾葉女報警提告,求償100萬,法院審理後,依法判黃男拘役50日,並賠償新臺幣8萬元給葉女,可上訴。據了解,黃男替葉女償還150萬債務後,因中風被她提分手,憤而多次用LINE傳恐嚇訊息給她,內容提及「我會把你對我造成的傷害一樣樣還你」、「很想殺了妳」、「過馬路不小心會出事的」等話,脅迫她返還100萬元,葉女恐懼分次轉帳全數還他,希望從此分道揚鑣,後續他卻變本加厲,收到錢後仍屢次恐嚇葉女及其家人,後續葉女報警向他提告,求償精神慰撫金100萬元。黃男表示,葉女前任曾向地下錢莊借150萬元,葉女因擔任保證人有連帶責任,遭到地下錢莊討債,在交往期間,黃男替她清償債務,未料他卻突然中風,葉女狠心提分手,他才不滿怨恨傳恐嚇訊息給她,後續因她求償金額太高,應以5萬元洽當。法官審理,葉女主張遭黃男恐嚇取財100萬元,經勘驗對話紀錄,確認他當時有幫她還清債務,葉女也承諾會還錢,2 人在分手後協議葉女應返還100萬元到他戶頭,葉女也信守陳諾分16次匯款還清,法官最終判決黃男不須償還100萬元,但恐嚇方面違反《恐嚇危害安全罪》判他拘役50日,並賠償8萬元給她,全案仍可上訴。
男童被同學騎在頭上「門牙慘撞斷」!家長嗆:我家沒錢賠 母超心痛
一名家長控訴,兒子就讀台中某國小,不只一次發生別的同學騎在頭上事件,最近一次兒子的牙齒還因此遭撞斷,然而校方和對方家長都不願負擔醫療費,互相推卸責任,讓她超火大。家長在《爆料公社二社》表示,最近小兒子在學校被別的同學騎在頭上,牙齒遭撞斷,已經有醫院診斷書和學校調查結果,但學校認為他們是公家單位,不應該賠償他們醫療費,而對方家長說他家沒錢,雙方互相推卸責任,不願意負責小孩所受到的傷害。家長說,「我最近諮詢了很多律師,每人說法不一,有讓我告學校的,也有讓我告對方家長的,我有點茫然了。」家長透露,很想把學校離譜行為公佈出來,因為孩子不止一次在學校受到傷害,分別於5月1日、5月17日同樣在上英文課時,都有發生同學騎在兒子身上的事件。貼文一出引起討論,網友紛紛留言「1999找教育局督學,驗傷提告」、「說真的,跟學校沒關係,直接告對方小孩跟家長」、「驗傷單,對施暴者提告」、「告傷害記得附上診斷證明書,求償金額看診費用及精神損失賠償」、「支持提告」。
AZ公司坦承疫苗「真有血栓風險」 疾管署:有新事證5年內可重提疫苗救濟
英國製藥巨頭阿斯特捷利康(AstraZeneca)疫情期間和英國牛津大學合作研發AZ新冠疫苗,卻爆出多起嚴重副作用,目前累計遭到51位患者集體求償約1億英鎊(約新台幣40.8億元);阿斯特捷利康公司近日首次公開坦承,AZ疫苗的確有可能「在極罕見狀況下」引發血栓合併血小板低下(Thrombosis with Thrombocytopenia Syndrome,TTS),嚴重恐導致死亡。對此,疾管署發言人曾淑慧2日表示,疾管署會與食藥署持續密切關注,一旦有新事證,民眾也可以重新提出疫苗救濟申請。據外媒《每日電訊報》報導,英國男子傑米史考特(Jamie Scott)在2021年4月接種AZ新冠疫苗不久,大腦就發生血栓及腦出血,不僅在住院期間3次被判病危,出院後也無法再工作,被判定已造成永久性腦損傷。史考特2023年對阿斯特捷利康提出告訴,指控疫苗害他平白無故蒙受人身健康和間接財物損失;目前英國高等法院已受理包括史考特在內的51起類似案件,總求償金額達到1億英鎊。過去,面對多起疫苗相關訴訟,阿斯特捷利康始終否認指控。然而在2024年2月一份提交給英國高等法院的法律文件中,阿斯特捷利康首度坦承:「在極端少數的案例下,會造成罕見血栓併血小板低下症候群。」台灣疾管署發言人曾淑慧表示,台灣已密切注意這類國際訴訟案件。疾管署與食藥署正在共同監控疫苗的安全性和效力,同時提醒民眾,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可以重新提出預防接種受害救濟申請(疫苗救濟申請)。此外,政府亦強調,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審議過程將會保持獨立及專業,確保公平公正。此事件也引起了立法者的關注,立委廖偉翔與陳昭姿質疑疾管署的受害救濟案件審議過程草率,指出審議過程需更加透明和有條理。對此,曾淑慧強調審議過程是依法進行,合法合理,且確保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審議小組獨立行使職權;審議小組則秉持醫學專業並以審慎客觀之態度,全力取得事證方作成結論。
寶林案北市府罰250萬 顏宗海揭自救法抗米酵菌酸襲台
台北市長蔣萬安29日下午表示,針對「寶林茶室」食物中毒疑案,北市下轄醫療院所目前累積14例個案,29日已無新增重症個案,「狀況應在控制中」。寶林茶室中毒疑案持續延燒,台北市長蔣萬安29日下午領銜召開聯席記者會,與會者包含副市長林奕華、衛生局長陳彥元、警察局長張榮興、法務局長連堂凱,也邀來林口長庚臨床毒物中心主任顏宗海,針對「米酵菌酸」進行分析與衛教。蔣萬安首先表示,在北市掌握的14例中,29日新增1例輕症,其餘36家北市醫療院所也已徹查「無新增重症」。至於外界關注的理賠問題,蔣萬安強調,已與遠百公司、國泰產險談妥,關於寶林事件「遠百的保單會認」。法務局長連堂凱補充,每一個受害者求償金額不一定,目前也還未定案,不過遠百保單的額度達新台幣數億元,「負擔這次的損害應該沒問題」。連堂凱補充,另一家新安東京產險目前則還沒回覆,但至少國泰跟遠東同意承擔「受害者不須擔心理賠金」。衛生局長陳彥元則說,北市府目前已集結感染、食安、毒物三大領域專家成立專家小組,並將持續對全市百貨公司美食街專案稽查。至於罰鍰部分,因一始調查時寶林未揭露完整分店訊息,先罰50萬;再因第三人責任險、公共意外險過期未投保,加罰200萬。衛生局將重點放在「米酵菌酸」防範擴大之餘,也會持續配合檢調調查寶林案。針對外界疑惑何以「米酵菌酸」莫名侵台?顏宗海則表示,由於本次食物中毒的受害者食用的都是河粉、板條、粿條等常見的食物,這種中毒確實很少見,怎麼侵台真的待研究,不過在東非、大陸、印尼有過案例,一般是在米跟椰子製品,在發酵過程被很毒的細菌污染且「一發生就很嚴重」。顏宗海表示,這種食物中毒帶來的症狀不只急性腸胃炎,還伴隨器官衰竭,據自己了解有一名患者除了肝腎衰竭外,腦部也產生病變,確實駭人。目前「沒有解毒劑」,只能用支持性療法,呼吸困難給予插管、休克給予強心劑升高血壓、腎衰竭只好血液透析。顏宗海說明,以目前在加護病房的4位民眾中,紛紛透過支持性療法希望恢復健康,其中有一位住在三總的病患已顯著好轉。顏宗海重申,米酵菌酸沒味道、沒顏色,平常真的很難分辯,加上食物中毒容易發生在夏天,因為溫度高,再次提醒民眾熟食要正確保存,該放冰箱的就不要拖,冰箱攝氏4度c可避開7~60度c的「危險溫度」,而食用前也要加熱到70度c,才相對安全。
寶林受害者「免驚」! 蔣萬安宣布:納入遠百保單理賠
寶林茶室信義A13店中毒案至29日已累計14人就醫,其中2人死亡、5人重症。民眾擔心寶林的國泰世紀產險「食品及公共意外責任險」已在2023年10月到期,被害人恐將求助無門,台北市長蔣萬安29日主持記者會時表示,市府與遠百、國泰產險已達成共同結論,寶林茶室事件「包含在遠百的保單理賠範圍內」;法務局長連堂凱補充,這張保單的額度達數億元,應該是可以負擔這次的損害。寶林茶室食安風暴延燒,造成外食族人心惶惶。台北市長蔣萬安29日下午親上火線召開記者會,表示目前北市府掌握台北市案例數總共14例,比起昨天增加3例,但均無新增的重症案例。而民眾關心的保險理賠部分,市府也已經約談遠百與國泰產險,在市府要求下已達成共同結論,A13的寶林事件,「有包含在遠百的保單理賠範圍內」。法務局長連堂凱補充,每一個受害者病情程度不一,求償金額也不一定,但「這張保單的額度達數億元,應該是可以負擔這次的損害」,也感謝遠東和國泰積極面對社會責任。至於新安東京產險部分,連表示目前還沒回覆,但已經確定最大保單國泰跟遠東同意這樣的內容。
台版柬埔寨被害人求償破億! 民事求償 S姊、茶董等判賠1040萬
台版柬埔寨案釀成61人受虐其中3人死亡,主要的首腦「S姐」傅榆藺、「茶董」陳樺韋,指揮操縱犯罪組織,一審被重判無期徒刑,被害人也提起損害賠償告訴,今(25)日士林法院民庭審結兩件,判傅等人應該賠償兩名被害人共1040萬元。可上訴。據了解,法院已收逾34起求償案,傅女等人將面對破億元賠償。S姐淚灑法庭,表示很想交保去看女兒。(圖/報系資料照)檢警前年11月在詐團新北市淡水、桃園市中壢等兩處據點,共救出58名被害人,但有3人不堪凌虐身亡,均遭棄屍;本案另有267人被騙失財,詐團不法所得高達3億9342萬餘元,而傅榆藺、陳樺韋指揮手下囚虐61人,對3人死亡置若罔聞。一審士院刑庭去年11月宣判,指傅、陳等29名被告分別犯下私行拘禁致死、非法使人施用毒品、遺棄屍體、組織犯罪、加重強盜罪等,總共多達4724罪,一審合議庭痛批,傅女雖有兩名未成年子女需照顧,但依其經濟並非無法支應,也無何種因素造成犯罪意念,且為大學畢業,受有高等教育,卻以惡劣、兇殘手段,侵害被害人生命、財產。傅女雖表示有與全體被害人各以5000元調解意願,均遭拒,依組織、私刑拘禁致死釀3死、50次加重強盜、8次非法使人施用毒品、266次加重詐欺、共328罪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據了解,許多被害人尋求法律途徑,提出民事求償,士院民事庭目前已收逾34案(包括今宣判2案),求償金額達1億1897萬443元,目前仍有兩案尚未分案。另外,檢方第二波起訴到案的「藍道」杜承哲、薛隆廷、洪俊杰、王昱傑,被控犯下2811罪,士院刑庭定5月21日宣判,除此之外,杜男還被查出以現金、名車、泰達幣收買時任派出所長葉育忻,藉此打探檢警偵查訊息部分,尚由士院審理中。
教授尪罹癌才知他「偷吃女博士10年」 元配提告1原因遭法官駁回
台北一名大學教授2020年因癌症晚期住院後,家人驚覺他與另名女博士同居10年,且已立好遺囑將遺產贈與女博士,氣得與教授結婚32年的元配提告。士林地院審理後,依請求權已超出時效,駁回元配訴訟。判決書指出,教授與妻子結婚32年並育有1子,但教授多年來以專注研究為由,獨自住在學校宿舍。元配2021年收到教授「要離婚」電郵,詢問小姑才得知丈夫外遇多年,且跟另名女博士同居長達10年。此外,教授罹癌後曾向妹妹表明要給女博士名分,2020年還將名下不動產持分轉移登記給女博士。元配因此主張,女博士在丈夫因病住院期間未告知家人其情況,擅自將老公送至台北榮總就醫,處理醫療費、信用卡費、房租,且提領丈夫名下郵局存款,還聲稱老公願每月支付她10萬,導致自己配偶權受侵害,求償100萬。女博士辯稱,教授與元配已分居逾20年,感情早已破裂,兩人2007年認識、2012年同居,但始終沒發生性關係,自認沒侵害配偶權,又教授已經去世,元配如今才提訴訟,已無法修復婚姻且求償金額過高。法院勘驗元配2023年寄給女博士父母信函,確認其在信中提及2020年7月得知丈夫婚外情,且時間長達10年,以及稱女博士自老公同年7月住院起,即開始吵著要名分、要求給她生活保障,因此認定元配2020年知悉婚外情,卻於2023年5月提起訴訟,已逾2年時效期間,故駁回訴訟。
指開8位數價碼拉攏藍委爭龍頭 民進黨喊告媒體人
立法院龍頭之爭落幕,但是場外紛爭不斷,媒體人黃揚明早前於政論節目上透露,民進黨鎖定特定藍委開出8位數的價碼希望能夠在立院龍頭投票中轉投游錫堃,對此民進黨5日表示,經了解此事純屬子虛烏有,黃揚明未盡合理查證義務,嚴重傷害民進黨名譽,提告追究其法律責任,求償100萬元,勝訴後將由捐作公益使用。民進黨指出,黃揚明日前政論節目上稱「民進黨開出8位數字利益,爭奪立院龍頭」相關言論純屬子虛烏有,未盡合理查證義務。黃揚明此番話後續引發其他政論名嘴引述該言論,嚴重傷害民進黨名譽,5日進行提告追究其法律責任,求償100萬元,勝訴後將由捐作公益使用。黃揚明隨即於個人臉書發出5點聲明,第一:根據《中華民國憲法》第11條規定:「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另,第16條明定:「人民有請願、訴願及訴訟之權。」媒體記者為善盡監督職責發聲,民主進步黨為捍衛清譽提告,皆為民主社會常態。第二:.民主進步黨提告案情,我已在上週六(2月3日)網路節目結束後,在本人粉專簡略說明,在此不多加贅述。第三:本人採訪所知內容比本人所說內容還多,絕非如民進黨聲明所言「未盡合理查證義務」,相關佐證會在法庭上提出。第四:本人回憶起初任記者前三年,月薪約為3萬多元,民主進步黨提出的求償金額100萬元,對一個初入社會的菜鳥記者,不吃不喝都要2年多才可能賺得到,此舉若意圖使媒體記者噤聲,有絕對威嚇效果。第五:我仍會持續站在監督執政者的崗位上,寧鳴而死,不默而生。最後,黃揚名表示,民進黨每年可獲得國庫撥給的政黨補助款2.4億元,真的要做公益,大可捐出更多款項,甚或透過執政政策手段照顧更多弱勢,無須假借提告求償「做公益」來博取美名。
偷吃人妻遭提告!軍人抗議綠帽夫求償外遇妻「金額比較低」 法院判決出爐
一名蔡姓軍人於2022年10月在友人的介紹下結識蕭姓人妻,結果兩人卻因此演變出婚外情,事後甚至遭到蕭女的丈夫抓包。而蕭女的丈夫同時也對蕭女與蔡男提告,但由於蕭女丈夫對兩人的求償金額有70萬元的落差,遭到蔡男的抗議,認為應該一視同仁。最後案經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應賠償30萬即可,而此金額與蕭女賠償蕭女丈夫的金額相同。根據媒體報導指出,蕭女的丈夫在判決書中表示,蔡男與蕭女是在2022年10月透過他人結識,而且蔡男在明知蕭女已婚的情況下,還與蕭女發展出不正常的男女交往關係,自己則是於2023年2月時得知此事。外遇事件爆發後,蕭女自認無法面對家人,所以雙方協定於2023年4月離婚,但整起事件讓蕭女的丈夫深感羞辱,所以才對蔡男提告求償100萬元。而蔡男辯稱,他的確曾與蕭女交往,但均是蕭女主動示好,蕭女也曾向蔡男坦承,自己之所以會外遇,主要是想要報復丈夫。而且事後得知,蕭女的丈夫僅向蕭女求償新台幣30萬元,蔡男認為,整起事件中,蕭女的責任大於自己,因此認為蕭女丈夫的求償並不合宜。而高雄地院法官認為,蔡男與蕭女的交往,此舉的確實質侵害到人夫的配偶權益,但考量實際加害情況、雙方地位身分、經濟狀況,以及現有證據來看,蕭女與蔡男交往是屬於戶有情意,只是蕭女挑明直述行為之目的。高雄地院認為,蔡男應賠償人夫新台幣30萬元即可。
孩子出車禍⋯他收到「手寫求償明細」誇張金額曝 網笑了:以為中樂透?
車禍後的理賠協商,不少人都曾遇過獅子大開口的狀況,就有一名家長苦惱,孩子日前不小心發生交通事故,對方傳來一張「手寫」理賠明細表,但卻無法拿出相關證明文件,求償金額高到讓她傻眼,質疑對方是在趁火打劫。該名家長在臉書社團「匿名公社」發文表示,孩子日前發生車禍後,他請對方提供交通、醫療收據、診斷書、公司請假的大小章證明等文件,但對方不但拿不出手,要求看事故車輛的損懷情況也遭拒絕。原PO透露,事後對方傳來一張機車估價單,以及「手寫的求償表」要求賠償逾百萬元,「誇張金額」讓他看傻了,對方甚至得寸進尺,稱雙方即使達成和解,但仍會在調解書上註明「日後若是有相關問題,還是要他們負責」,讓他不知如何是好,只能向網友求助「我能如何應對呢?」貼文曝光後,引起網友留言熱議,「上法院讓法官判吧,他肯定被法官打臉的,第一次聽到和解完,日後有問題還要負責的,很敢開價很敢講」、「笑死,第一次聽到和解後日後還要負責的」、「不用理,直接法院見就好」、「遇到這種獅子大開口的我錢寧願拿去請律師」、「手寫那份看完我也是醉了…建議走法院吧~讓法官判」、「機車估價應該會蓋公司章,什麼都沒有...就廢紙一張」、「他這是打算要換車跟領年終嗎?」、「以為中樂透?」另外,也有人建議,「有保險的話給保險公司處理,不用急喔~」、「有三聯單?初判表?本身沒保險嗎?有保險就讓保險公司去跟對方周旋」、「直接不調解,交給法院跟保險去執行就好。」
加同事表哥LINE被要求查手機 她嗆人妻「狗都不理的女人」被判賠1.5萬
張姓女子與小美(化名)為同事關係,但2人在今年2月因加表哥LINE好友一事起爭執,張女因不滿小美要求檢查手機,竟在多達33人的聊天群組中,傳訊息嘲諷「狗看到XX都不會硬的女人整天亂吃醋,誰對號入座我就是說誰」,結果被一狀告上法院。彰化地院法官審理後,判張女應賠償小美1萬5000元較為適當。小美在判決書中主張,她和張女是同事關係,今年2月21日張女在擁有33名成員的LINE群組中,寫出小美的全名,並傳訊稱「這幾天我會誠心誠意去妳家登門拜訪,找妳老公泡茶,給妳道歉,讓妳老公評評理,妳為什麼要查看我的手機」、「我為什麼不能夠加妳表哥的私LINE」、「如果今天是妳老公加我的私LINE,妳查我的手機,我沒話說」、「狗看到XX都不會硬的女人整天亂吃醋,誰對號入座我就是說誰。」對此,小美認為張女指名道姓的發出這些訊息在群組上,就是在罵自己,因此憤而對張女提出刑事告訴,另外再提出民事告訴求償8萬元。對於上述指控,張女則表示,刑事部分判決已經公布,她對於犯罪事實內容沒有意見,僅認為小美提出的求償金額太高。彰化地院法官審理後也認為,張女在多達33人的群組中發表上述言論,對小美的名譽侵害非同小可,但考量到雙方的年齡、經濟能力、社會地位、財產狀況等因素後,判張女應賠償小美1萬5000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人夫偷吃7年買房送小三 她「曝光後1舉動」讓正宮求償敗訴
桃園一名廖姓人妻今年1月得知丈夫偷吃余姓小三長達7年,甚至幫小三買房且「位置就在自家後方」,氣得提告小三求償70萬。但法官認定廖女事後已獲得余女140萬「賠償金」,不能重複請求賠償,裁定駁回告訴。判決書指出,廖女在丈夫於今年1月26日坦承婚外情7年、在自家後方買房「就近照顧」小三後,在8月間離婚,並依余女侵害其配偶權為由,提告求償70萬。對此,余女坦承有7年婚外情,但指廖女婚姻早剩空殼,即便有侵害也屬輕微。余女更指,事發後已於3月26日匯款140萬,並備註「買車錢70萬加賠償金70萬」,認為廖女不能再以此為由求償。廖女則反駁,即使有收到匯款,但此非雙方和解賠償金,僅是余女承諾給她買車錢,匯款紀錄上備註也只是片面記載,不能依此約束她。桃園地院法官依《民法》321條規定表示,指定其中70萬抵充損害賠償之債,即是在70萬範圍內產生清償損害賠償之債的法律效果;廖女求償金額剛好為70萬元,理當已獲得清償,不能重複請求。同條亦規定,應抵充之債務,應由清償人指定,而非由受清償人指定或由雙方約定,因此余女匯款之備註,有抵充損害賠償之效。故不採信廖女,裁定駁回告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