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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出爐!工人拆報廢彈射座椅遭炸重傷 空軍官校確定判賠374萬
1名黃姓男工人2016年處理報廢軍火零件時,因空軍官校未確實把彈射椅火箭拆除,造成爆炸發生,導致黃男身受重傷,隨即提起國賠,向空軍官校求償560萬元,最高法院1日駁回上訴,判決須賠償374萬7954元。判決指出,黃男受僱處理場工作,分類軍用廢品中的適用物資,2016年12月12日進行分類工作時,廢品中彈射座椅火箭爆裂物突爆炸,導致黃男全身25%體表面積燒傷,臉部、前胸、雙側上肢、左膝2度至3度灼傷,左手爆炸性受傷、拇指及食指截肢、掌側及背側皮膚缺損、左前臂橈骨骨折等,黃男提出國賠訴訟,要求空軍校賠償醫療費及精神撫慰金560萬元。法院審判,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認為,空軍官校未執行義務確實清點及分類進行報廢程序,且未發覺爆裂物的存在,應負國賠責任,判決空軍官校須賠償精神慰撫金120萬元及勞動能力損失共374萬7954元給黃男,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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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夫出軌賠40萬 富家千金不放過小三…公開懸賞給「6位數」報酬
北市一名富家千金放棄龐大遺產,嫁給時任台大醫院主治醫師莊男,怎料莊男婚後4年說要離婚,莊妻懷疑他出軌,發現他跟醫師跟叢姓小三出遊,互傳甜蜜訊息,「一起牽手走到人生盡頭」,法院判莊男要賠償40萬,但莊妻還是無法原諒小三叢女,對外公開懸賞叢女的相關具體資料,給出6位數報酬。據《中時新聞網》報導,莊男曾是台大醫院兼任主治醫師,現在在洗腎診所工作,而莊妻娘家有龐大財產,原本女方家不同意2人結婚,但莊妻執意嫁給他,願放棄父妻的數十億遺產,2人在2016年結婚,莊妻媽媽也提供北市的上億豪宅,讓他們一家人住。莊男在2020年11月突然離家出走,去外租屋,直接跟法院訴請離婚,一審法院判離,但莊妻又上訴,去年3月二審判莊男敗訴。判決書指出,莊男多次跟小三叢女有出遊、聚餐、共同進出租屋處之情事,並有牽手、擁抱、傳送曖昧簡訊等親密舉動,逾越一般男女通常交友之程度,而莊妻因此提告,求償200萬元。莊男曾跟叢女說,「我想玩yuki」、「妳一直都很毒啊」、「我都被魅惑了」、「少來找你,我可捨不得」、「我只是想做跟你一樣的事情」、「體會妳的感覺」、「那妳下次跟我一起做好的事情」、「乾脆一起牽手走到人生盡頭」等。莊男辯稱,妻子雖然有提出照片,但他只是跟叢女相約吃飯,他在打離婚訴訟時認識叢女,傳簡訊只是想試探她,沒有侵害配偶權之行為,妻子要求的賠償金也過高,並不合理。法官認為,依據簡訊對話等,莊男跟叢女互傳4個月簡訊,也有牽手、擁抱等親密行為,所以「試探」辯詞不採信,莊男要賠償40萬。此外,莊妻要繼續告叢女,因為叢女身分沒曝光,法院傳喚她也不到,懷疑丈夫對叢女身分有保留,莊妻甚至對外重金懸賞,如果誰給叢女具體資料,會給「六位數」金額當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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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扯!屏東大貨車網架未收撞斷紅綠燈畫面曝 駕駛肇逃辯:不知情
屏東市忠孝路與北平路昨28日下午3時許發生一起肇逃事件,1輛大貨車行經事發路段時,因後車斗網架立起,不慎與交通號誌燈碰撞,造成個紅綠燈設備掉落,駕駛見狀卻未停車查看,甚至駕車逃逸,警方獲報追查後,已通知駕駛到案說明,但他辯稱:「並不知情」,後續全案訊後將依法向他求償。警方表示,昨日下午3時40分獲報,忠孝路發生一起交通事故,到場後,警方發現整組交通號誌掉落在路面,卻未見肇事車輛,所幸無人員受到波及,隨後展開調查,發現是1名洪姓男子駕駛的大貨車肇事,事後竟逃之夭夭,後續已通知他到案說明。警方說明,洪男辯稱:「事故當下並不知情,不知道自己闖下大禍」,後續全案訊後,將依交通事故案處理,號誌毀損則將向他進行求償,詳細肇因及肇責仍待進一步分析研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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廟會點煙火瀑布延燒害民眾遭鞭炮炸傷 法院判決事主要賠340萬
新北市土城區一家宮廟在2020年舉行進香回鑾儀式,一名吳姓信眾未疏散周圍人群到安全距離,逕自點燃掛在廟門上的煙火瀑布,致火花延燒到宮廟大門前的一箱環保鞭炮,造成一位李姓民眾遭炸傷,後續向吳男提告求償。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判決吳男賠償340萬餘元,可上訴;另由李男對吳男提告刑事的部分,一審依過失傷害致人重傷罪,判吳男4個月徒刑,二審改判刑6個月。吳男4年前參加新北土城某宮廟進香回鑾儀式,點燃煙火瀑布後,火花飛濺到廟門前的環保鞭炮,導致李男遭受嚴重二度及三度燒燙傷,燒燙傷總計佔體表面積約32%,事後提起刑事及民事訴訟。當事人吳男指稱,當天他有拉李男出來,但李男又跑去裡面撿手機、提款卡、存摺、現金,他也有幫忙開路,當時本要將受傷的李男送到附近醫院,但對方堅持不要在該院,進而延誤就醫,也要自負責任。新北地院判定,吳男點燃懸掛於宮門口的煙火瀑布前,疏未檢查附近環境内是否有易燃、易爆物,也疏未驅散周圍人群到安全距離,即逕自點燃煙火瀑布,與被害者受傷具有相當因果關係,被害者對這起事件並無過失。法官審酌吳男所為,不僅造成被害者皮膚燒燙傷、分泌與排汗功能永久性損害,外觀上也遺留大面積疤痕,對於被害者精神上確受有相當痛苦,判決賠償精神慰撫金、勞動能力減損、醫療費用等合計500萬元,扣除被害者已領得犯罪被害補償金160萬元後,判決吳男賠償340萬餘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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廚師跳槽 前東家控「違反競業協議」提告求償…法官打臉曝原因
帶著一手廚藝跳槽,竟被提告違反競業條款。中國大陸江蘇一名劉姓「冷菜」廚師,轉職後遭前東家以違反競業協議為由,提告索賠人民幣10萬餘元(約新台幣45萬元)。最終,法院駁回前東家訴訟並揭露裁決原因。據《央廣網》報導,劉男曾與前東家簽署「保密及競業禁止協議」,內容約定劉男任職期間所學到配方、烹調方式、技術訣竅,僅能用於前東家,且離職2年內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任何與前東家業務相關工作。劉男2022年5月離職後,先後在同年7月至2月、2023年2月至今,在飯店擔任配菜員、飯店冷菜廚師工作。前東家則於2023年4月提出仲裁、訴訟,要求劉男賠償違約金10,000元、賠償91,753元,合計人民幣101,753元。南京江寧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劉男僅是從事拌黃瓜、水煮毛豆等例行工作的普通冷菜廚師,不會接觸與掌握商業秘密,前東家把劉男納入保密義務、限制劉男職業選擇權的合約,應屬無效,因此前東家的違反協議、要求賠償金與違約金主張,自然不予支持。法官在駁回前東家訴訟時也指出,這類競業協議限制勞工生存權與就業權,應嚴格規定協議適用範圍,卻有許多公司濫用競業條款。律師吳士剛表示,資方濫用競業條款情況,近4、5年在大陸有上升趨勢,原本限制高技術性員工的條款,變成「不管什麼人、什麼崗位」都要簽定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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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夫外遇已婚女網友:被抓到我更暈 正宮提告討百萬結局曝
人夫阿隆(以下皆化名)外遇已婚網友小萍,而2人除了互傳親密訊息,「你出來不方便啊,被她抓到我更暈了」、「我想要幫你捏捏你又不要」,更拍性愛片被阿隆妻子抓包,對2人提告,求償100萬,法院判賠25萬元。判決書指出,廖女2010年跟阿隆結婚,育有2名未成年子女,婚姻和睦,但2022年至2023年期間,阿隆行跡鬼祟,時常外出不知去向,廖女懷疑丈夫外遇。廖女表示,某天她看到阿隆的手機通訊軟體有數則親密對話,如「你出來不方便阿,被她抓到我更暈了」、「你在我眼中就是小女孩一點都不讓人安心的」、「我想要幫你捏捏你又不要」、「我還以為你是要跟我約會了」。可見2人關係親密,而小三還傳性感自拍照給阿隆,他的手機還有性愛自拍影片,所以她要對2人提告,求償100萬元。阿隆辯稱,他承認自己有買春,但對象不是小萍。小萍辯稱,她因為玩手遊認識阿隆,2人會一起玩遊戲,而阿隆單方面說,「妳真的有當我是情人給我安全感嗎?」小萍回,「你給了我什麼?」,她對阿隆無感情,也沒發生逾矩的事。針對照片,小萍指出,相片無人臉部分,無證據能力,而露臉照是阿隆在多人遊戲聚會場合,趁她不注意,把她手機的性感照傳自己手機,另外性愛影片,她也不是影中人,所以沒有侵害配偶權事實。法官認為,阿隆跟小萍雖否認,但2人對話中說,「這些事情打從我們在一起就知道的不是嗎」、「整天說怕這個怕那個既然在一起不是應該要一起想辦法去面對的嗎」,可見2人關係逾越一般正常男女之往來分際。法官表示,A影片中女方側臉跟小萍長很像,而A、B影片也能看見阿隆正面,場景及房間內部裝潢、燈光、擺設、天花板燈光位置等都相同,認定影片是被告2人。法官指出,2人確有逾越一般正常男女分際之交往行為,嚴重破壞婚姻關係,判2人要賠償正宮25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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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捷砍人案洪嫌遭訴 受害高中生父:若獲賠償將做公益回饋社會
犯下中捷隨機殺人案的洪姓男護專生,26日被起訴,案發時抱傷奮勇抵抗的「長髮哥」許瑞顯表示,每個人都有思想、行動自由,但必須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必須接受法律制裁。許瑞顯說,案發當下沒有想到洪男是預謀犯案,也沒有很確定洪男真的是要傷人,他事後才知道洪男有對高中生進行傷害,當下他也曾試著迴避,但洪還是堅持對他攻擊。在攻擊事件中,身中3刀、刀刀見骨的呂姓17歲高中生父親表示,不批評個人的想法,只能祝福洪男。會不會提民事求償?呂父指出,法制局曾致電告知權益,但洪男才剛滿20歲,沒有財產,如果真的判賠且其父母也賠償的話,他會拿出來做公益、回饋社會,這對洪男來說也是贖罪。洪嫌就讀的護專學校獲悉洪坦承,下一個想殺的目標就是吳姓導師後,直言非常錯愕與不解。校方也代替老師受訪表示,不懂為何費心教導出的學生會對老師產生如此誤解,甚至想要下手殺害。1名校方人員說,對每位入學的學生都會做心理健康量表,並篩選出高關懷對象輔導,時刻關心學生的健康狀態。洪嫌昨日遭起訴,洪父在屏東經營的整復所正巧店休1日,整復所提供的連絡手機關機打不通。但洪父洪母在案發後曾面對媒體,五度90度鞠躬向社會致歉,洪父也表示,他不想談他的小孩;小孩已成年,要對自己做的事情負責,他的小孩不重要,重要的是受傷的那2個小孩,他們是別人的孩子,不該是他們受到傷害,這是他當爸爸做不好的地方。洪男在高雄開美髮店的阿嬤,昨日也低調不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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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疑麥寮電廠黑箱延役 張啓楷痛批縱容污染如射殺國人
麥寮電廠延役引發污染疑慮,17個來自北中南各地的環保和工運團體26日前往行政院陳情,抗議當初所簽合約喪權辱國,要求閣揆卓榮泰徹查不法。民眾黨立委張啓楷質詢時痛批,經濟部黑箱延役,縱容污染,有如慢性殺人,合約未能公布「難道有不可告人的地方嗎?」經濟委員會召委楊瓊瓔裁示,台電應在5點下班前,把台電和麥寮電廠的合約送來立法院。張啓楷在立法院經濟委員會質詢指出,包括六輕污染傷害聯合求償自救會、 雲林縣淺海養殖協會、南部反空汚大聯盟、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等17個民間團體早上前往行政院陳情抗議,反對麥電延役。這些團體提到,燃煤25年的受害鄉親痛心,麥電續燒的每一塊煤炭,都是助長空汚、氣候戰爭烽火的「殺人子彈」,麥電延役,每多發一度煤電,就是在155公里的麥電汚染影響圈內,無差別持續射殺奪命國人!張啓楷說,麥寮電廠原訂1號機、2號機將在今年6月、9月合約到期除役,但現在竟然延役讓這個污染源又繼續,本來要停的,「你還讓它繼續燒!」他指出,根據環境部公布最新「國家溫室氣體排放清冊報告」,我國2022年總溫室氣體排放量下降幅度,連2022年2%的管制目標都沒達成,溫室氣體最大宗二氧化碳的排放量,比起2005年更增加2.55%,「連環境部都在提醒你了!」,麥寮延役,「要讓二氧化碳這樣繼續排放下去嗎?」「你們跟麥寮電廠的黑箱合約,能不能公布給大家看?」張啓楷質詢指出,行政院前陳情團體也訴求要公布合約內容,台電總經理王耀庭答詢表示,整個商業行為必須談誠信問題,合約的穩定性與可遇見性也必須維持,這是25年的合約。張啓楷質疑,台電是國營事業,跟麥寮電廠買電,用的是人民的納稅錢,本來就應該要公開;何況,這攸關到人民健康,全民這麼關注,合約為什麼不能公開?「這合約有什麼見不得人的地方嗎?有嗎?為什麼不能公開?」王耀庭答覆說,「沒有什麼見不得人的地方」,他回去再研究看看,針對法的部分,再決定是否公開。張啓楷質疑,這個合約本來只簽25年,但今年5月27日提出申請,6月20日就火速通過延役一年多,到底怎麼訂的?基於什麼理由?他認為,不能只考慮麥寮電廠,而犧牲人民的健康和生命,兩邊應求取平衡,希望台電能公布合約,「人民還在行政院曬大太陽等答案」。張啓楷強調,經濟部既然口口聲聲說沒有缺電,那就不要自打嘴巴,恢復燃煤發電,要把人民的健康放在第一位。召委楊瓊瓔最後裁示,台電應在5點下班前,把台電和麥寮電廠的合約,送來經濟委員會和張啓楷國會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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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夫偷吃女同事「扮成女兒」傳情 她看「家人親密對話」氣炸提告
屏東一對育有3名未成年子女的夫妻,丈夫阿東(化名)突對妻子阿萍(化名)態度冷淡,阿萍在兩人分居後發現老公疑似與女同事不倫,之後再查出阿東把對方改成女兒的暱稱,氣得怒告小三。法官審理後判女同事賠償3萬元。判決書指出,阿萍在2023年9月間發現丈夫態度冷淡,且長期離家分居,她懷疑有異追查後發現,阿東在外有小三,且對象正是女同事。不過,阿萍對此雖感到痛心疾首,還是寬恕老公的行為。不料,阿萍之後再察覺阿東與小三藕斷絲連,且丈夫為避免偷吃被發現,還把名稱改為女兒暱稱,進而在11月、12月間與小三密集傳訊,雙方也甜喊「好想你」、「親愛的」、「我也快受不了對你的想念」、「想你了,老婆」。阿萍依兩人對話內容極為親密,已踰越一般朋友關係,對小三提告求償精神撫慰金50萬元。然而,法官審理此案期間,卻發生雙方都未出庭場景。法官經合法通知小三,小三卻未到場,也未提出書狀為任何聲明或陳述,加上小三與阿東親密之對話內容,被阿東稱「老婆」已踰越一般朋友交往分際;採信阿萍主張,再依雙方身分、地位、經濟情況、加害程度,判小三應賠償精神撫慰金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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攏系白漆!貨車滿載油漆4桶掉落「馬路全染白」 4機車慘摔釀1傷
高雄市鳳山區24日上午9時許驚傳馬路被染成白色,1名62歲胡姓男子駕駛小貨車,行經事發路段時,疑未固定車上裝載的油漆桶,導致其中4桶掉落,白色油漆流滿地,期間有4輛機車誤闖,不慎打滑摔車,造成28歲孫姓女騎士受傷,已送醫治療,詳細肇因及肇責仍待警方調查釐清。據了解,胡男駕駛裝載油漆的小貨車,沿鳳林路西向行駛,左轉至中山東路北向途中,疑未將油漆桶固定住,其中4桶油漆不慎掉落撒出,整個馬路被染成白色,空氣中還瀰漫油漆惡臭,後方汽機車見狀,趕緊繞道行駛,但有4輛機車仍誤闖,導致打滑摔車,造成孫女右腳擦挫傷,其中3輛行經時所幸放緩車速,並無大礙。警方表示,昨日上午9時許獲報,鳳林路與中山東路發生交通事故,1人受傷,到場後,立即將孫女送醫治療,警方則在現場管制交通,由於馬路被油漆染成白色,已請環保局趕至現場清潔路面,並通知養工處到場,檢視路面狀況及修復路面的求償事宜。警方說明,初步判斷,小貨車載運貨物不穩固,導致油漆掉落,依《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30條1項2款,所載貨物滲漏、飛散、脫落、掉落或氣味惡臭,判處胡男新臺幣3000元以上至1萬8000元以下罰鍰,詳細肇責仍待交通大隊進一步分析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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敗訴女王周玉蔻爆黃國昌「硬上女學生」 判賠30萬又被北檢起訴
去年6月台灣MoToo事件連環爆期間,時常不實爆料的敗訴女王周玉蔻曾指控前立委黃國昌「在教室硬上女學生」。黃國昌則反嗆對方惡意捏造、下流,並且提告求償,要求周玉蔻要賠償100萬元,並刪除文章、在臉書刊登判決主文,2人在經調解失敗後,台北地院也於今年4月25日做出判決,判周玉蔻賠償30萬元,但周玉蔻事後仍堅稱,有舊報導稱黃國昌有過師生戀,但台北地檢署認為師生戀與「硬上」無關,今(25日)又依加重誹謗罪起訴周玉蔻。2023年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參加「館長」陳之漢直播專訪時,曾談及司法改革議題,並表示最快的方法就是找黃國昌當法務部長,沒想到資深媒體人周玉蔻聽到之後,卻在當年6月13日於臉書發文爆料:「黃國昌若是做了『柯總統』的法務部長,當年在教室(據說是這樣)裡被他『硬上』(據說如此)的女學生,會不會效法鍾沛君召開記者會控訴色狼部長啊?(嚇死人)。」周玉蔻的言論也引發黃國昌不滿痛批「網友傳訊告訴我周玉蔻在臉書上抹黑,看完後只能搖頭。惡意捏造這種不實內容,真的有夠下流。沒有什麼好說的,直接提告。」事後黃國昌也確實提出民、刑事告訴,並要求周玉蔻賠償精神慰撫100萬元,還要求對方刪除抹黑的貼文,並在報紙頭版刊登本件判決主文1天,以及在其個人臉書置頂刊登本件判決主文30天。於是台北地院也在今年4月25日針對此案作出判決,認為周玉蔻這篇臉書文章,並非只是檢視黃國昌的人格與操守,或是單純的意見表達,而是可以驗證真偽的「事實陳述」,但周玉蔻所引用的過去媒體報導內容,不但是匿名爆料,而且爆料內容只是「師生戀」,跟「硬上」女學生是兩回事,於是判周玉蔻應賠償30萬元,並移除貼文,民事一審判決還可上訴。但周玉蔻對於判決不服,事後還在自己的臉書辯稱,「法官果然很怕司法委員會的黃國昌委員!」也讓黃國昌狠嗆,「今天,正式被台北地院認證造謠抹黑,判賠30萬元。毫不令人意外,這位『資深媒體人』不好好認錯,又開始鬼扯一堆荒誕不經的藉口,想要再度移轉自己信口開河、造謠抹黑的本質,為自己的敗訴找理由。這樣的人,還可以屢屢拿到民進黨政府的限制性標案,實乃國家不幸!對,我在說的就是周玉蔻!」對此,北檢檢察官也在今天再度以不實貼文已貶損黃國昌名譽及社會評價等理由,依《刑法》加重誹謗罪嫌將周玉蔻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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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貨遭捲揚機砸死!爸媽怒求償617萬 「1關鍵」僅獲賠2500
1名何姓男子2021年送貨時操作起重吊掛機具(捲揚機),因安裝、使用及操作不當,整組機具由樓上墜落,吊勾、鋼索等擊中何男,導致他傷重不治。事後,何男父母對派工的貿易公司、五金行、出借起重吊掛機具的洪姓男子提告,共求償約617萬元。高雄地院審理後,僅判處貿易公司須賠償當天工資2500元。根據判決書,原告主張,何男受僱於貿易公司運送貨物,於110年12月17日運送貨物至被告五金行,依負責人指示將石塑木等材料卸貨搬運至樓上存放,五金行向被告洪男借用起重吊掛機具1組及協助安裝起重吊掛機具,何男於小貨車上協助吊掛,過程中因該起重吊掛機具安裝、使用及操作不當墜落,吊勾、鋼索等擊中何男,送醫後不治身亡。何男父母提出民事訴訟,對貿易公司求償255餘萬元,並分別要求貿易公司、五金行、洪男連帶給付146萬2662元、216萬2511元。高雄地院認為,何男與貿易公司間係成立承攬契約關係,非勞動契約關係,原告依勞動基準法規定請求賠償喪葬費、及死亡補償並無理由,貿易公司僅需負擔當天工資2500元。洪姓男子部分,高雄地院查出被告僅係在其本身之施工完畢後,因業主商借,將起重吊掛機具即捲揚機留於處所,出借予對方使用;另五金行負責人並未參與商請何男協助吊掛事宜,且亦未參與吊掛之程序,則被告就本件意外事故之發生,並未有不法侵害之故意或過失,判處2被告均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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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車攔截毒蟲「意外撞傷2民眾」 竹縣警局「竟遭判國賠百萬」
新竹縣政府警察局新湖分局湖鏡派出所員警去年6月追捕鄭姓毒蟲時,因警車橫切攔截鄭嫌的車輛,導致對方撞擊後衝進對向車道,意外將2位民眾撞成重傷。沒想到,2人事後卻聲請國賠並向新竹縣警局求償146萬,且新竹地院審理後認為警方確實有疏失,判縣警局需賠償100萬元。對此,縣警局也喊冤,表示員警並無過失,將持續上訴。新湖分局湖鏡派出所的陳姓警員,在去年6月9日凌晨1點多時,發現鄭姓毒蟲車身與車牌不符,但鄭嫌卻拒絕接受盤查,駕車一路狂飆,沿途不斷闖紅燈,還逆向行駛及超速。接著員警一路追到湖口鄉的老街路口時,與陳姓警員同所的雷姓警員當下隨即於路口迴轉後,將警車橫切攔截,沒想到鄭嫌駕車高速撞擊警車後卻衝入對向車道,撞到李姓男子駕駛的小客車,並導致乘客蘇姓女子顏面挫傷併撕裂傷、大腸穿孔、主動脈剝離、左肋骨多處骨折;李男脛骨及腓骨骨折。事發後,2人認為員警執行勤務有缺失,於是蘇女向新竹縣警局求償51萬、李男也求償95萬元。但縣警局主張,員警追捕作為符合警察職權行使法以及警政署巡邏勤務中盤查盤檢人車作業程序,警方無法預見2名民眾會受傷,非屬可歸責情事,不符國賠法。法官調查後認為,陳姓警員追車過程中,鄭嫌就有出現高速行駛、闖入對向車道、闖紅燈等多項危險駕駛行為,然而,陳員並未詳細告知同事雷員上述相關情事,導致雷員駕駛警車時未鳴警笛執行攔停職務,而且雷員明知鄭嫌車輛高速行駛而來,仍貿然迴轉,導致鄭嫌車輛撞擊雷員駕駛的警車後衝入對向車道,並撞到2名原告的車輛,研判警員執行職務的確有過失,且與2原告所受損害間有相當因果關係,新竹縣政府警察局應負國家賠償責任。最終判賠李男62萬元、蘇女38萬元。對此,縣警局澄清,指出員警並無過失,將持續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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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血制止校園暴力「左眼被打殘」 霸凌者父母詭辯「勸架者責任最大」
2021年4月,中國上海一間中學發生學校霸凌事件,小龍與小明2位男同學在學校發生爭執,最後演變成肢體衝突,一旁路過的小豪見狀後,隨即上前勸阻,結果小龍一拳將小明的左眼打成重殘。但是在和解談判的過程中,小龍的父母認為小豪勸阻導致受傷,應自行負擔責任。根據中國媒體報導指出,整起事件發生於2021年4月,當時在上海當地某間中學就讀的小龍與小明二人,因為細故在校內發生爭執,最後演變成肢體衝突。小龍在將小明打倒在地後,直接騎在小明身上不斷毆打。而在此時,路過的小豪見狀後,第一時間原想通知老師前來處理,但老師卻不在辦公室內,所以自己馬上衝上去,試圖將小龍拉哩,沒想到小龍一個揮拳,就這樣打中小豪的左眼。後續經過醫師診斷,小豪的眼睛因為這拳被打成繼發性青光眼,屬於中國法令規定的十級傷殘。事後,小龍的父母墊付小豪家屬人民幣一萬元的醫療費後,便對此不聞不問,但小豪為了治療眼睛,單是醫療費就超過人民幣三萬元,眼睛的視力還無法完全恢復。最後,小豪的家屬便對小龍與小龍的家屬與學校提出告訴,並求償人民幣21萬元。但是在審理過程中,小龍的父母認為,小豪在面對突發事件時,應尋求老師協助,而非自己親身處理,所以認為小豪出面制止的行為也有過錯,應自行負擔40%的責任,學校要負擔30%的責任,而小龍的家屬則負擔30%的責任。而學校方面認為,事發第一時間已經將小豪送往醫院治療,且發生打鬥的時間短暫,自認在處置與後續處理上並無瑕疵。上海靜安法院審理後,認為學校身為教育機構,並未針對課間休息進行嚴格管理,同時也沒能及時、防堵學生之間發生衝突,因此認定學校教職人員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過失。同時法院也不採納小龍父母的論點。最後上海靜安法院判決,小龍與其父母要承擔70%的責任,校方要承擔30%的責任,扣除掉小龍父母先行墊付的費用外,另外還要賠償人民幣12萬元左右,學校則要賠償人民幣6萬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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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空垃圾精準命中屋頂 美國屋主向NASA求償260萬
居住在美國佛羅里達州的奧特羅(Alejandro Otero)真的是「人在家中坐,禍從天上來」,自家屋頂好端端的被太空垃圾給砸穿,他也為此向美國宇航局(NASA)求償8萬美元(折合新台幣約260萬元)。根據《衛報》報導指出,整起事件發生於3月左右,居住在佛州那不勒斯(Naples)的奧特羅,其住家被不明金屬圓柱體砸穿,不僅屋頂有明顯破損,地板也是嚴重受損,自己的兒子也差點被這金屬物砸中受傷,但好在最後並無造成任何人員傷亡。後續經過NASA證實,這個不明金屬物體是源自於國際太空站丟棄的太空垃圾。報導中表示,太空站曾於2021年丟棄一個裝滿舊鎳氫電池的外部托盤,當時預計這批垃圾將會繞行地球2至4年,最後在大氣層中燃燒殆盡。沒想到實際上,大多數的垃圾真的被燒毀,唯獨留下這個長約10公分、寬約4公分,重量有700公克的金屬圓柱體,而且金屬圓柱體砸到了奧特羅的住家。為此,奧特羅委託律師向NASA求償8萬美元,當中包含無保險財產的損失、業務中斷、情感和精神痛苦以及第三方機構援助的費用。奧特羅的委任律師沃西(Mica Nguyen Worthy)表示,此舉希望為公營與私營的太空垃圾賠償問題開創先河,目前也傳出NASA將有6個月的時間為此提出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