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化鉀
」 5億高中生 氯化鉀 高大成 中檢男子突「心臟驟停」 竟是可樂喝太多釀禍…1微量元素流失險死
喝太多可樂,小心引發健康危機。中國大陸福州一名30多歲王姓男子,日前突然感到全身無力且無法行走,被家人緊急送醫,檢查發現有嚴重低血鉀症狀,後續確認是王男事發前1天喝下2公升可樂,引發低血鉀。據《香港01》報導,王男入院時血鉀濃度僅剩1.93mmol/L,遠低於正常範圍的3.5至5.5mmol/L,已達到危險值並誘發心律不整、心室顫動及心臟驟停。所幸醫師透過除顫、CPR及補鉀治療,將王男從鬼門關前救回。王男在問診時告知醫師,事發前1天曾喝下總計2公升的8瓶可樂,醫師據此認為王男因喝下過量可樂,導致低血鉀。醫師指出,碳酸飲料中的碳酸鹽可導致代謝性鹼中毒、糖分則刺激胰島素分泌,與碳酸鹽一起促進細胞外鉀向細胞內轉移,導致血鉀降低,又可樂中的咖啡因有利尿作用,可能增加腎臟的排鉀量。鉀為人體不可或缺微量元素,對維持細胞新陳代謝、調節滲透壓和酸鹼平衡有著至關重要作用。體內鉀離子處於略低值,就會有疲勞、腳抽筋、虛弱、便祕,以及心律不整、多半為心跳過緩的症狀。另低血鉀還會有腎功能障礙、尿液滯留、嘔吐、胃腸道麻痺等病症。輕微低血鉀可透過調整飲食,如食用葡萄乾、香蕉、橘子、豆類及馬鈴薯,或服用氯化鉀改善,嚴重則需靜脈注射補充鉀離子,通常為生理食鹽水。
安心調味1/蘇丹紅引爆食安恐慌 專家認證「只需3大調味料」選購技巧一次看
致癌蘇丹紅連環爆,不僅禍及辣椒粉、胡椒粉、咖哩粉,甚至連含有棕櫚油的泡麵、餅乾、冰淇淋都有可能中招,許多人為了避開食安地雷,轉而在家自己料理三餐,但到底什麼調味料才安全?CTWANT詢問專家意見,他們只用醬油、鹽、醋3種基本調味料,專家強調「魔鬼都藏在成分表」,就連剛剛爆發的東成醬油造假,其實查看成分表就立刻一目瞭然。你查看過家中的調味料了嗎?蘇丹紅事件持續擴大後,許多主婦趕緊查看家中的調味料品牌與成分,深怕不知不覺中已吃下致癌物,傷害全家人健康,而各大餐飲店也都立出「本店辣椒未使用蘇丹紅」的告示,全民都陷入一場蘇丹紅恐慌之中。「看到新聞之後,我就再也不吃任何辣的食物,包括最愛的辣味洋芋片也不碰,因為搞不好之後它也會被驗出蘇丹紅,然後我也拿著中鏢的廠商名單,去比對家中的調味料,看看自己有沒有踩到地雷。」新北市的陳太太說,因為擔心食安問題,這陣子甚至不太敢外食,所以幾乎都自己煮三餐,因為外面的食物,真的不知道加了哪些東西。其實避開食安地雷,並不如想像中困難,營養師程涵宇認為,只要盡量多選擇天然食物就能趨吉避凶。「自己在家烹調三餐,當然比較健康又安全,而醬料是料理的靈魂,雖然無添加的醬料需要花一些時間找、或較為昂貴,但為了健康還是值得。」程涵宇說,自己最常使用的調味料就是醬油、鹽。「我只有使用醬油,其他如老抽、醬油膏、蠔油都沒用!」程涵宇說,醬油膏等商品都是以醬油作為基底延伸的商品,卻多了添加物,例如黏稠劑、焦糖色素,甚至還有防腐劑,相較之下,醬油的添加物較少,甚至能選擇無添加醬油。營養師程涵宇認為以天然食材調味最安全,例如使用新鮮辣椒、或自製蒜油與辣椒油。(合成圖)如何選擇好醬油?食療養生專家王明勇表示,純釀造醬油是天然發酵製成,化學醬油則是以鹽酸或酵素水解製成,如果成分標示中有「大豆酸水解液」或「酸水解胺基酸液」等類似字樣,就很可能是化學醬油。另外,純釀造醬油大多不添加防腐劑,且製作完成後需高溫殺菌,所以多會以玻璃容器填裝,相較之下,化學醬油常使用塑膠瓶。程涵宇建議一定要查看成分表。「以東成醬油為例,成份表中列出許多甜味劑、防腐劑、焦糖色素,一看就知道不可能是純釀造醬油。」最單純的成分應該是黃豆、黑豆、小麥、食鹽、砂糖、水等,盡量不要有過多其他的添加物,同時味道嘗起來不可過鹹、過甜,顏色也不可過黑。長庚醫院臨床毒物中心護理師譚敦慈受訪時曾透露,自己不偏好釀製醬油,但會挑選成分單純、標示清楚的玻璃瓶裝醬油,而且都挑小罐包裝的醬油,短期就吃完。而鹽巴也是個家庭必備的調味料,譚敦慈說,海鹽、岩鹽各有不同風味,但許多產品並沒有清楚標示成分,加上品質、來源較難掌控,所以她比較信賴單純的精鹽,標示清楚又便宜好用。程涵宇說,岩鹽、海鹽等天然鹽經過多重精製程序後就成了精鹽,基於營養考量,她都是使用含碘精鹽,如果想攝取略微的礦物質時,就選擇加點海鹽。譚敦慈提醒,岩鹽不溶於水的成分很高,建議有結石的患者少吃,若食用一定要多喝水。另外,腎臟病人儘量不要接觸到氯化鉀,可使用成分為「氯化鈉」的鹽;心血管疾病者則相反,要選「低鈉鹽」,當中含的是「氯化鉀」。至於醋,程涵宇與譚敦慈都建議成分單純的米醋,或是使用穀物、水果等發酵釀造而成的醋。「另外,也不是價格貴就一定比較好,例如有些純釀烏醋價格高出5倍多,但它其實含有焦糖色素,所以一定要先看成分表!」
超狂通識課2/有夠酷!校外教學竟在刑事警察局 台大學生最好奇「精神鑑定準確嗎?」
台大最受歡迎的通識課《國民法官必備之基礎鑑識科學》,就連校外教學地點也很特別,竟是刑事警察局!而課堂上學生最好奇的課題是什麼?答案是「精神鑑定!」「質疑犯人可以偽裝思覺失調症躲過刑責?」開課的台大法醫所所長翁德怡笑答,「要詐病是很困難的!而且下場恐怕更慘。」翁德怡致力於推廣鑑識科學,認為可藉此減少冤案,也能降低社會對立的情形。「例如5億高中生案,許多人質疑若是墜樓,大體外觀不應該如此完整,但就科學上這是可能的,法醫解剖的結果也顯示高中生體內的骨頭都斷裂了。」翁德怡是國內唯一同時具備法醫毒物學及臨床毒物學專長的醫師,因此也有參與5億高中生的案件鑑定,「除了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毒物組利用質譜儀分析的1000多項毒藥物外,我鑑定的部分為死者在中國醫藥大學急診部急救時驗出血液中「鉀離子濃度」為正常,所以死因就不可能因為被注射「氯化鉀」而導致死亡。」若對相關的鑑識方法和過程不了解,很容易產生誤解或存有質疑。「例如很多人認為殺人之後假裝思覺失調症,就能減輕刑責,懷疑『精神鑑定』的準確性,我就邀請專精司法精神鑑定的精神科醫師擔任客座講師,來解答學生的疑惑。」翁德怡說,事實上要「詐病」是非常困難的,專家們有一套標準來檢驗,要逃過所有審查幾乎不可能。而且,詐病真有比較好嗎?答案可能讓大眾意外。翁德怡說,精神鑑定後會進行監護處分、強制就醫,原本最多是5年,現在修法後變成5年後評估,若不通過就會再視情況延長監護年限,甚至可能比原本的刑期更長,所以詐病並沒有比較好!翁德怡希望透過教學讓更多人了解鑑識科學,只要在30年當中能避免一次錯誤的判決,她覺得就值得了!(圖/趙世勳攝)正如《成為惡人之前:老貝利法院最具聲望女法官的6個人性思辨》這本書裡面所說的,「法律不是為了報復的鋒利之刃而制定,它是一個鈍化的工具,設計的初衷就是為了謹慎應用」。翁德怡說,到底該怎麼判刑和訂刑期?這門通識也邀請了雲林地院王子榮法官來跟學生一起討論「判決的艱難」。翁德怡原本是急診科醫師,在面臨次專科的選擇時,因為當時正著迷於推理小說,尤其喜愛日本法醫作家海棠尊的《巴提斯塔的榮光》,內容描述醫師利用專業知識下毒的故事,也曾翻拍成日劇《白色榮光》。「我從此就對鑑識充滿興趣,所以次專科就選擇臨床毒物,後來再讀毒理研究所,以及自修法醫毒物學不過大家可以放心,直到目前為止,我周邊的人都活得還蠻健康的,我只喜歡鑑定,並不會對別人下毒。」翁德怡至今仍愛看推理小說,以前也很喜歡知名作家東野圭吾的作品,還曾到日本探訪他書中主角加賀恭一郎的生活軌跡。「我喜歡他講述人性的部分,例如他的一本作品《信》,描述哥哥為了籌措弟弟的大學學費入室竊盜,意外殺人而入獄,真心懺悔每個月寫一封信給被害者兒子表示道歉。」但弟弟從小到大飽受歧視,哥哥出獄後弟弟拒絕和哥哥見面,受害者家屬真能原諒兇手?這每一個事件的正義不是絕對的黑白兩面,正是翁德怡認為最重要的部分,也希望能傳達給課堂上的學生。正如後來學生推薦給她的另外一部東野圭吾的作品《空洞的十字架》裡所說,判殺人犯「死刑」,被害者家屬就能得到救贖嗎?若我們廢除死刑,改判殺人犯「終身監禁不得假釋」,終身勞動所得都來賠償被害者家屬,家屬真能放下嗎?「讓死者安息,對生者有愛」,這是翁德怡開立這門通識的初衷,最想傳達給學生的訊息。翁德怡笑說自己是「追星族」,最愛日本刑偵劇《相棒》飾演神戶尊的及川光博(右),她認為學生需要知道法律知識,因此特別邀請台大法律系的蘇凱平老師來授課,另一個私人原因是蘇老師聽過及川光博,因此成了翁德怡的不二人選。(圖/報系資料照)
女童扁桃腺發炎出院時卻成「腦萎縮」 醫院僅有「次要責任」家長怒轟
蘭州一名1歲半女童因扁桃腺炎就醫,最後竟成了腦萎縮。經蘭州醫學會組織專家鑑定後宣布,該事故醫院僅須承擔次要責任。家長無法接受,痛批「好好孩子看成這樣,醫院僅承擔次要責任?」據《網易新聞》報導,大陸蘭州一名1歲半的女童在2022年6月突然高燒不退至38.5度,她的爺爺奶奶帶她赴甘肅省第三人民醫院就醫,當時被告知是扁桃腺發炎,需住院治療。女童奶奶詢問醫生是否能只吃藥不打針,但醫生表示住院打針會好得比較快。女童奶奶聽了醫生建議,隨即辦理住院,女童奶奶回憶,孫女在打點滴時看著卡通很是開心,兩人還有說有笑,下午6點多點滴打完,女童奶奶按照護理師吩咐為女童測量腋溫「我一手壓著她的手臂,另一隻手扶著孩子的身體,並逗她開心,結果孩子突然大叫一聲。」護理師當時在為女童封管,結果女童又一聲尖叫,疑似因心跳驟停暈了過去,嚇得女童奶奶趕緊按壓女童人中,但女童從此沒有醒過來。女童在當晚被轉至蘭州大學第一醫院,經過1個月的治療,女童各項指數雖有好轉,但仍處植物人狀態。由於工作因素,女童家人決定將女童轉診到西安,2022年7月底,女童住進西安兒童醫院,據院方當時的病歷顯示,診斷大致為「缺氧缺血性腦病恢復期」、「腦萎縮」、「運動障礙」、「認知障礙」。女童媽媽傷心表示,雖然經過1年治療,但終究改變不了女兒不會說話、不會動的慘狀。女童家人委託律師劉霄峰向醫院討要公道,劉霄峰看完病案後,質疑甘肅第三人民醫院並沒有如實記錄病例,指出在院方病例中,總結女童是因為扁桃腺化膿喉嚨有痰而導致「異物吸入性窒息」才會昏迷,但「異物窒息會讓孩子瞬間沒了心跳嗎?」而女童的媽媽曾在部隊當過衛生員,有一定程度的醫療知識,她懷疑護理師當時封管用錯了藥,「我們正常在封管時,會用氯化鈉,也就是俗稱的生理食鹽水沖管。」她指出,女兒突然大叫肯定是極度不適,或是有劇烈疼痛才會這樣,但生理食鹽水並不會造成疼痛。女童媽媽透露,有在女兒的病歷上看到「氯化鉀」的塗銷字樣,推測護理師有可能將氯化鉀當作氯化鈉注入到女兒體內,因只有氯化鉀才會使人心臟驟停,但是女兒未有缺鉀問題,現場為何會使用氯化鉀?最終專家鑑定組根據醫患雙方陳述、查閱病歷等,給出3點分析,「一、診療行為違反了急危重患者搶救制度。二、患者產生的損害後果與搶救存在因果關係。三、因醫務人員的診療不規範導致患兒缺血缺氧性腦病後遺症。」最後給出的鑑定結論為「本病例屬於一級乙等醫療事故,醫方承擔次要責任」。鑑定結果讓女童家人無法接受,「好好的孩子看成這樣,告訴我醫院僅承擔次要責任?」目前,董女已向甘肅省醫學會提出鑑定申請。
5億高中生命案夏姓父子不起訴 高大成回應「一定聲請再議!」
5億元高中生離奇命案,台中地檢署今日偵查終結,夏姓父子涉嫌殺人罪部分,因查無積極證據罪嫌不足不起訴。檢方今上午召開說明記者會一一釐清各種臆測,法醫高大成提出氰化鉀推測以及「低樓層墜樓」,全遭中檢打臉。對此,受家屬委託驗屍的法醫高大成表示,和律師研究偵結內容後,一定聲請再議。台中地檢署表示,經深入調查,針對外界所質疑之 3 樓、8 樓墜樓進行查證,3樓住戶表示,完全不認識被告夏男,外界所指與被告夏男父子有關之戶別為 8-1 戶,其與死者墜樓倒臥之處,水平位移長達 10 公尺,依現有查得之事證,實無法遽認死者係自其他樓層墜樓可言,打臉法醫高大成和靈媒說法,仍維持10 樓墜落的判斷。 另外,根據解剖鑑定報告,死者體內並未檢出酒精、葡萄催芽劑、氰化物或足以導致昏迷、死亡的烈性毒藥物,共驗 2551 種;另臺灣大學法醫研究所亦函文鑑定說明,人體如被注射高劑量之氯化鉀或磷酸鉀,血液中鉀離子濃度不可能驗出正常值,而依死者於急救時,就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所出具之死者體內血液鉀離子濃度為正常等意見,是死者於生前尚無遭短時間注射高劑量氯化鉀或磷酸鉀之可能。從而,本件查無死者於墜樓前有遭施打或服用毒藥物之事證。5億高中生命案案情撲朔迷離,經1個多月追查,台中地檢署今日宣布夏姓父子殺人罪不起訴,僅針對夏男偽造結婚證書一事起訴。對此,法醫高大成表示,一定會聲請再議。
5億高中生離奇命案偵結 驗2千餘種毒物!中檢推翻高大成氰化鉀論
5億元高中生離奇命案,台中地檢署今日偵查終結,夏姓父子涉嫌殺人罪部分,因查無積極證據罪嫌不足不起訴。對於賴姓高中生遭毒殺猜測,法醫高大成曾懷疑死者可能被施打氯化鉀致死後墜樓,今天中檢指出,死者並未被施打服用毒藥物、酒精致昏迷以及並無遭外力侵犯傷害甚至壓迫勒頸之情事,死者因無因意識昏迷遭人自大樓拋出之可能,推翻法醫高大成推論。台中地檢署表示,死者墜樓前有無遭施打或服用毒藥物之疑慮,經查賴姓死者經檢察官會同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法醫師進行解剖鑑定,其報告指出:死者體內並未檢出酒精、葡萄催芽劑、氰化物或足以導致昏迷、死亡的烈性毒藥物,總計驗 2551 種毒物。另外,台大醫研究所亦函文鑑定說明,人體如被注射高劑量之氯化鉀或磷酸鉀,血液中鉀離子濃度不可能驗出正常值,而依死者於急救時,就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所出具之死者體內血液鉀離子濃度為正常等意見,是死者於生前尚無遭短時間注射高劑量氯化鉀或磷酸鉀之可能。從而,本件查無死者於墜樓前有遭施打或服用毒藥物之事證。此外,根據死者之解剖鑑定報告意見,未發現死者雙手有明顯的防禦抵抗傷;頸部無骨折出血、無索溝或指痕,兩側皮下軟組織及肌肉無出血,舌骨、甲狀軟骨和氣管均完整無骨折、食道無異狀。除頸圈所造成的壓迫外,並無其他外力導致之壓迫傷勢等情,顯見死者並無遭外力侵犯、傷害甚至壓迫勒頸之情事。中檢今日偵結,夏姓被告父子 2 人被訴涉嫌殺害賴姓死者等案件,經檢察官詳細蒐證後,因查無充分之積極證據而認其等罪嫌不足而為不起訴處分。
5億高中生離奇命案偵結 中檢認「無下毒沒推下樓」!夏姓配偶殺人罪不起訴
5億元高中生離奇命案、案情撲朔迷離,包括登記同婚2小時後突然在夏姓配偶住處墜樓身亡,賴母懷疑兒子生前遭下藥再推下樓致死,控夏男謀財害命。該案追查月餘,台中地檢署今日偵查終結,第一時間依《殺人罪》裁定30萬交保的配偶夏男不起訴,但因涉嫌假結婚、依《偽造文書》起訴;另夏父同樣《殺人罪》不起訴。台中地檢署說明全文如下:臺中地檢署偵辦夏姓被告父子 2 人被訴涉嫌殺害賴姓死者等案件,業經檢察官偵查終結,認定被告夏○源涉犯刑法第 214 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爰向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提起公訴,至被告夏○源、夏○盛涉犯殺人罪嫌部分,經檢察官詳細蒐證後,因查無充分之積極證據而認其等罪嫌不足而為不起訴處分。本件賴姓死者於民國 112 年 5 月 4 日經救護人員送醫急救無效而死亡後,經警方於同年月 5 日報請本署檢察官相驗,本署謝怡如檢察官於當日即率同本署法醫師前往相驗,並訊問死者家屬、被告夏○源等人。被告夏○源經檢察官訊問完畢,初步認其涉有殺人罪之犯罪嫌疑,予以諭知新台幣 30 萬具保候傳。檢察官並於同日聯繫法醫研究所,擇定於同年月 9 日進行解剖。檢察官於本案發生後,迅即針對所有可疑事證,指揮司法警察密集進行相關偵查作為,除調取相關之監視影像;被告、死者及其他相關人等之通聯紀錄、就醫紀錄、車行紀錄等外;檢察官並同時實施相驗、解剖、勘驗(現場)、鑑定(毒藥物、生物跡證、指紋…等)、搜索、扣押、數位採證(分析)及地毯式搜尋相關證人進行約詢等共 100 餘項偵查作為,以釐清下列四大重要疑點:一、被告夏○源與死者有無結婚真意?經查:據本案所查得之數位鑑識、通聯紀錄、行車紀錄等分析,被告夏○源與死者,雙方幾乎毫無交集。且據死者之高中輔導紀錄,其曾因追求同班女同學遭拒而有情緒困擾而接受輔導。另檢察官亦查得被告夏○源與死者之結婚證人係隨機任意找尋,該位證人甚而不清楚係何人欲結婚及雙方家長亦無不知悉兩者結婚之情事,認定夏姓被告與死者顯無同性結婚之真意。二、死者墜樓前有無遭施打或服用毒藥物?經查:死者經檢察官會同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法醫師進行解剖鑑定,其報告指出:死者體內並未檢出酒精、葡萄催芽劑、氰化物或足以導致昏迷、死亡的烈性毒藥物(共驗 2551 種);另臺灣大學法醫研究所亦函文鑑定說明,人體如被注射高劑量之氯化鉀或磷酸鉀,血液中鉀離子濃度不可能驗出正常值,而依死者於急救時,就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所出具之死者體內血液鉀離子濃度為正常等意見,是死者於生前尚無遭短時間注射高劑量氯化鉀或磷酸鉀之可能。從而,本件查無死者於墜樓前有遭施打或服用毒藥物之事證。三、死者係自何處墜樓身亡?經查:根據夏姓被告居住之 10 樓陽臺欄杆所遺留手掌痕、手抓握痕及陽臺外側前緣平臺上亦有擦狀抹痕,並在欄杆外側檢出死者 DNA 等情,比對現場勘查採證之墜樓路徑及身上之致命傷(外觀呈平行 2 條傷痕狀,左後背部鈍挫傷,引起左側多處肋骨骨折、兩側血胸、胸腹部多處臟器破裂出血而死亡),死者應係撞擊該社區大樓凸出屋簷,再墜落樹叢、壓擠折斷樹枝減緩衝擊後掉落地面。四、現場及被告夏○源身上有無犯罪跡證?經查:檢察官於指揮警方至被告夏O源住處搜索並對被告夏O源之身體與所著衣物進行勘查採證後,被告夏○源身體及雙手經檢視未發現可疑傷痕或痕跡,其所穿著衣物經多波域光源檢視,亦無可疑跡證及血跡反應;並再根據被告夏○源及死者之 DNA 鑑定報告,被告夏○源與死者之指甲內均無血跡反應,亦無對方之DNA 等情,實可研判雙方並無肢體接觸。另再根據死者之解剖鑑定報告意見,未發現死者雙手有明顯的防禦抵抗傷;頸部無骨折出血、無索溝或指痕,兩側皮下軟組織及肌肉無出血,舌骨、甲狀軟骨和氣管均完整無骨折、食道無異狀。除頸圈所造成的壓迫外,並無其他外力導致之壓迫傷勢等情,顯見死者並無遭外力侵犯、傷害甚至壓迫勒頸之情事。至死者家屬及外界於本案偵辦期間所提查證方向之調查結果如下:一、死者墜樓倒臥處之草皮早已呈枯黃之狀態,並非因死者嘔吐毒藥物所致:經檢察官指揮警方詢問夏姓被告社區保全人員暨死者墜樓第一時間所拍攝之照片所示,死者墜樓倒臥處之草皮早已呈枯黃之狀態,並非因死者嘔吐毒藥物所致。二、死者右手針孔及頸部傷痕之原因,應係死者送醫救治時,施打針劑、套用護頸所致:根據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之相關監視錄影畫面、死者急救病歷及相驗照片所示,死者送醫時,醫護人員確有在死者右手、左手施打針劑,並對死者套用護頸,且該死者頸部傷痕所呈之線條與護頸形狀相符,因此針對死者右手針孔及頸部傷痕之原因,應係死者送醫救治時,施打針劑、套用護頸所致。三、死者體內並無酒精反應,更無可能因酒精而致昏迷之情事:本件於被告夏○源住所扣得水果啤酒罐上雖檢測得有死者之DNA,然解剖鑑定報告中之血液、尿液卻無酒精反應。此經法醫研究所法醫師於偵查中到庭證稱:有可能是飲用的量比較少或者喝下去之時間比較短,來不及吸收到血液或排泄到尿液中,且酒精要進到血液中才會對人體產生影響,所以血液中的酒精濃度是最準確的等語明確。是依上開解剖鑑定之科學數據所示,死者體內並無酒精反應,更無可能因酒精而致昏迷之情事。四、法醫研究所法醫師於偵查中到庭證述,死者之出血量雖僅 800cc,仍會死亡:死者經解剖鑑定後,法醫研究所法醫師於偵查中到庭證述稱:死者因其墜落後體表並無裂開,故其倒臥現場並無血液噴濺痕跡,又死者除胸腹部臟器破裂出血約 800cc 外,臟器破裂,血液都流在胸腔及腹腔內,是屬於多重創傷,所以有傷及循環系統造成胸腹部臟器破裂出血,並有兩肺破裂塌陷、血胸,所以肺部無法呼吸…死者胸腔、腹腔出血大約 800cc 左右,加上兩肺已塌陷無法呼吸,所以還是可能導致他死亡等語。五、查無死者自其他樓層墜樓之可能:本件經檢察官針對外界所質疑之 3 樓、8 樓進行查證,該 3 樓住戶於偵訊時表示,完全不認識被告夏○源,更未提供門禁磁扣予其他人等語,並提供住家動態監視影像畫面,經檢視皆無陌生人進入家中,是 3 樓之該層住戶與本案實屬無關。另該社區之 8 樓而言,外界所指與被告夏○源、夏○盛有關之戶別為 8-1 戶(被告夏○源所住 10 樓之戶別為 10-3),其與死者墜樓倒臥之處,水平位移長達 10 公尺,且再衡諸上開所述,現場樹叢樹枝有壓斷折損及死者身上之致命傷痕(外觀呈平行 2 條傷痕狀)應係撞擊該社區大樓凸出屋簷所致等情,斷無自 8-1 戶處墜樓之可能。另檢察官全面清查其他樓層住戶後,均表示在墜樓前皆無發現異常情事,是依現有查得之事證,實無法遽認死者係自其他樓層墜樓可言。六、死者亦無因意識昏迷遭人自大樓(無論何樓層)拋出之可能:死者並未被施打或服用毒藥物、酒精致昏迷,以及並無遭外力侵犯、傷害甚至壓迫勒頸之情事,業如上述,是死者亦無因意識昏迷遭人自大樓(無論何樓層)拋出之可能。七、外界另有質疑被告夏○源於案發後,有變裝攜帶證物離去等情,應屬誤載:經檢察官指揮警方查證後,該張媒體所登載之照片(被告夏○源身著紅、白、藍 T 恤)係拍攝於 112 年 5 月 8 日,案發日(5 月 4日)被告夏○源係身著淺灰色外套,此有相關監視錄影畫面及翻拍照片可資證明。另死者墜樓後,被告夏○源係搭乘電梯下至一樓,亦有社區大樓監視錄影畫面可參,故相關外界所傳其係步行下樓此節,亦屬誤會,併此敘明。八、被告夏○源拒絕測謊:至被告夏○源為何沒有測謊乙節,按最高法院 101 年度台上字第1789 號刑事判決意旨,測謊基本程式要件,須經受測人同意配合。惟被告夏○源經檢察官訊問後,拒絕測謊,檢察官實無法責令強行執行測謊。綜上所述,本案經檢察官縝密蒐證,並與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刑事鑑識中心、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鑑識科、法務部法醫研究所及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法醫研究所等專業堅實之辦案團隊與鑑定機關,除依上開查得之相關事證外,再逐一分析、檢視及相互核對證人之供述、通聯紀錄、通訊軟體對話紀錄、數位鑑識、社區磁扣刷卡紀錄及社區與道路監視器影像等證據資料,均無從認定被告夏○源與其父即被告夏○盛涉有本案殺人罪嫌,而認均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52 條第 10 款規定為不起訴處分。另被告夏○源於無結婚之真意下,前往臺中市北屯區戶政事務所辦理同性結婚登記,致僅有形式審查權之公務員將此不實事項,登載於職務上所掌管之公文書,並據此換發新國民身分證,足生損害於戶政機關管理結婚登記之正確性。就被告夏○源涉犯刑法第 214 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部分,向法院提起公訴。大膽假設,小心求證,為檢察官辦理刑事案件追求真實之核心價值,對任何可疑涉嫌犯罪之情事,必致力追查、全盤蒐證,以釐清事實。然檢察官身為法定公益代表人,亦須嚴守罪刑法定及無罪推定原則,若查無積極證據足資證明犯罪嫌疑,實無法僅憑臆測、推論或涉嫌人不合理之動機、舉措即遽論其涉嫌犯罪,此為法治國家之安定基礎及保障人權之司法精神。
五億高中生案4度開偵查庭 檢傳喚急診護理師作證
台中五億高中生離奇墜樓案,台中地檢署8日再度傳訊賴母及證人急診護理師,賴母再度哽咽說「兒子不可能跳樓,一定要還他公道」。委任律師許哲維也當庭提出6項證據調查聲請,包括重驗心臟及皮膚組織。日前法醫鑑定報告出爐,與家屬委託的法醫高大成的推測差距頗大,鄉民網路揪團上街頭求真相,高大成呼籲大家冷靜思考。18歲賴姓高中生小小年紀擁有超過5億元房地產,5月4日他和夏姓地政士助理同性結婚登記後2小時,卻離奇在夏男住處墜樓身亡,賴母指控夏男謀財害命。家屬委託中山附醫法醫科主任高大成協助釐清死因,在死者右手發現4處針孔,直指賴生99.9999%被注射氯化鉀心臟麻痺、死後墜落等。唯法醫研究所鑑定報告認其死亡原因符合「高處墜落」,檢驗常見毒物千餘種,也未檢出。法醫鑑定報告出爐後,賴母無法接受,8日再接獲檢方傳喚,她哽咽表示「兒子不可能跳樓,一定要還他公道。」許哲維指出,檢方傳賴母詢問偵查中一些事,他也當庭向檢方聲請6項證據調查,包括驗心臟、皮膚組織。檢方昨也以證人身分傳喚1名急診護理師釐清疑點,問訊時間長達130分鐘。針對檢方公布法醫鑑定報告,網友群情激憤,更在網路組「五億高中生要真相上街頭」的臉書社團,邀大家一起約時間上街頭抗議,抗議台灣法律已死,抗議中檢司法不公,不能讓高中生冤死。對此,律師許哲維親上火線回應,感謝大家的正義感,也強調謀定而後動。高大成也自錄影片強調,「對於五億高中生的墜樓事件,法醫只是提供醫學專業,給檢察官做為辦案的基礎和方向,並沒有干預司法的權利,希望大家能冷靜思考,不要做情緒上的發洩,非常感謝大家的支持和關心,再度感謝大家,感謝再感謝。」
中檢臨時開偵查庭 5億高中生賴母:兒子不可能跳樓
5億高中生案,至今案情撲朔迷離,各界也紛紛給出不同說法。台中地檢署8日臨時召開偵查庭傳喚賴母。賴母早上對媒體表示,她兒子不可能會跳樓,不會做這種事。賴母說,兒子不可能會跳樓,他不會做這種事,希望能還兒子一個公道。委任律師許哲維也表示,他們7日才接到通知,還不清楚要了解哪個部分,等偵查結束再說。中檢6日表示,賴姓高中生疑似墜樓死亡案件,經法醫研究所法醫師出具之解剖鑑定報告所載,顯示死者之死亡原因符合高處墜落,造成左後背部鈍挫傷,引起左側多處肋骨骨折、兩側血胸、胸腹部多處臟器破裂出血而死亡。另死者體內並未檢出酒精、葡萄催芽劑或其他常見之毒藥物反應(共驗1000餘種)。本署檢察官將審酌報告內容並綜合死者家屬意見及所蒐集之一切證據,縝密持續進行偵查,以期迅速釐清事實。對於中檢的說法,法醫高大成說,他問過多名主任級醫師,賴男被注射氯化鉀的機率高達99.9999%,遺體上的4個針孔就是關鍵。許哲維也指出,賴男從10樓墜落,頭顱、四肢長骨都沒骨折,相當矛盾。中檢7日回應,各方意見他們都會參酌考量。◎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
5億高中男死因陷爭議!高大成痛批法醫報告 斷言針孔99.9999%是氯化鉀
因繼承遺產,身價高達5億的台中賴姓高三男離奇墜樓案,昨天法務部法醫研究所解剖報告正式出爐,根據台中地檢署新聞稿說明,賴男死因符合「高處墜落」,同時未檢測出如葡萄催芽劑等毒藥物反應。但這樣的結果,讓法醫高大成相當無法接受,他對媒體表示,自己問過多名主任級醫師,研判賴男有高達99.9999%機率,是被注射氯化鉀,他認為遺體上的4個針孔絕對是死亡關鍵;而律師許哲維則在庭後表示,報告中提到賴男的頭顱、四肢長骨皆沒有骨折,這與從10樓墜下相矛盾。根據台中地檢署6日發出的新聞稿,內容提到,經法醫研究所解剖鑑定,死因符合「高處墜落」,造成賴男左後背有挫傷,左側肋骨有多處骨折,並出現血胸、多處臟器破裂出血。並提到有針對遺體進行1000多種毒物檢測,但並未驗出酒精、催芽劑或其他常見毒物反應。而知名法醫高大成在得知賴男的鑑定報告後指出,外界認為遺體上不具重要性的「針孔」,他認為才是全案的關鍵重點。他與律師許哲維都認為,如果賴男真的是從10樓高速墜下,不太可能頭顱、四肢長骨皆沒有骨折,他更痛批法醫研究所的法醫「看不出死因又不認輸」;並提供一個思考的可能性,那就是有可能在賴男被敲昏後,另有人將空氣施打在賴男的血管,直到他死亡。高大成表示,即便賴男確實是墜樓身亡,但他認為也很有可能是「死後墜樓」。高大成並強調,他認為破案的關鍵,就是遺體身上的4個針孔,建議可採遺體的皮膚、肌肉送鑑定,就能知道有沒有毒物存積,而針對他詢問多名主任級醫師,研判被注射氯化鉀的可能性相當高。不過高大成也直言,若死因確定不是跟毒物有關,那他也束手無策了。
5億高中生墜樓「家屬律師開戰檢方」 死因3大爭議一次看
台中「5億高中生」墜樓案爭議持續延燒,法醫高大成接受家屬律師委託並提出多項疑點,但都遭台中地檢署出面否認,中檢還強調「檢方才是法定公益代表人」,呼籲外界不要隨意揣測。而當前雙方的爭論焦點,便是墜樓樓層、有無遭施打不明藥物、頸部勒痕及嘴唇內有傷口。爭議1. 墜樓樓層高大成認為賴姓高中生沒有顱內出血、熊貓眼,但有手部骨折,與從10樓墜下的正常情況不符,且2樓有個平台,若是自己墜樓,必定會因撞擊有大片血跡,但現場滴血未見,懷疑賴生遭人從低樓層丟下。中檢對此回應,賴生死因為肋骨多處骨折刺穿臟器,研判為高處墜樓所致。爭議2. 不明藥物高大成依賴生墜樓處草皮枯萎,懷疑死者遭下毒而吐出嘔吐物,加上右手有4處針孔,質疑遭施打磷酸鉀、氯化鉀等難以檢驗出藥物,並使賴生當場死亡;家屬律師也提出救護車及就醫畫面,指出右手沒有被施打針劑。中檢回應,醫護確實有在賴生左手及右手施打針劑,不排除為送醫時施打,另有關毒物反應部分,須以解剖鑑定報告為憑。爭議3. 頸部及嘴唇內傷口高大成指出,賴生頸部有破皮、嘴唇內有傷口,懷疑兩處傷口是遭人用手繞頸控制時掙扎所致。中檢表示,賴生送醫時有使用護頸,不排除是送醫時造成,並表示前述傷痕有相關診療紀錄及相驗照片等事證可憑。
5億高中生「7針孔」都在靜脈!高大成懷疑氯化鉀 中檢:不排除送醫救治所致
擁有5億身價的賴姓高中生,與26歲夏姓男地政士助理登記結婚,2小時候離奇墜樓,案情疑點重重。對此,法醫高大成日前也接獲家屬委託進行相驗。由於稍早有最新事證爆出,賴男右手有4個針孔,高大成因此認為死者生前恐遭注射藥劑。對此,《鏡週刊》也獨家掌握賴生右手的局部特寫照,證實他全身有4個部位,共出現7個不明孔洞。但台中地檢署也回應指出,不排除是送醫救治所致,藥物反應待解剖報告為憑,勿擅加臆測、推論,以免誤導民眾。據《鏡週刊》的報導,記者透過家屬管道,取得並同意刊登賴生右手不明孔洞局部特寫照,加以變色處理後呈現,發現賴生全身在4個部位,共出現7個不明孔洞,包括右上臂二頭肌2個、右手肘1個、右手掌背中指前1公分處1個、右鼠蹊部靜脈處3個,7不明孔洞「恰好」都在靜脈血管上,令人啟疑。此外,透過向中國醫藥學院急診室取得當時送醫急救時的資料顯示,賴生僅在左手臂有插管急救,右手絕無插管,右邊脖子甚至還有不明勒痕與傷口,似乎與台中地檢署的說法有出入。法醫高大成3日也召開記者會指出,夏母取得賴生死後送醫急救紀錄,配合他日前二度到殯儀館相驗,發現2項疑點,第一為右手有4處針孔,口腔上唇擦挫傷,右手掌不明大片瘀青。高大成指出,賴生到院急診時,血氧驟降到37%,與一般死後45到70%不同。由於賴的二氧化碳正常,懷疑被打入氯化鉀等藥物,因而造成心臟快速麻痺猝死。右手掌的大片瘀青,疑似被人用腳踩所造成,推測賴生生前口鼻被人用揮發性麻醉藥迷昏,再被注射氯化鉀(KCL)造成心臟麻痺後休克猝死,死後才被人從低樓層扔下墜落。針對高大成說法,台中地檢署3日也發布新聞稿指出,檢察官在5月5日進行相驗程序時,已就大體做全面性勘驗,並已查知相關情狀。檢察官調查,死者送醫時,醫護人員確有在死者右手、左手施打針劑,並對死者套用護頸,針對死者右手針孔及頸部傷痕,不排除死者送醫時救治,施打針劑、套用護頸所致。死者身體是否有相關毒藥物反應,仍需以解剖鑑定報告為憑。檢察官在案發後,針對所有可疑事證,已指揮司法警察密集進行相關偵查作為,除調取相關監視影像;被告、死者及其他相關人等的通聯紀錄、就醫紀錄、車行紀錄等外;並同時實施相驗、解剖、現場勘驗、毒藥物、生物跡證、指紋等鑑定、搜索、扣押、數位採證及地毯式搜尋相關證人進行約詢等偵查作為。台中地檢署呼籲,檢察官為法定公益代表人,刑事案件偵辦,以法律為依歸、證據為憑據,所有認定犯罪事實的事證,均須經嚴謹的法定證明程序。籲請相關人士就本案情節,勿擅加臆測、推論,以免誤導民眾,徒增紛亂,地檢署謹守證據法則及勿枉勿縱的司法精神,嚴密查辦。
2度懷孕卻上位失敗!小三假扮醫生「注射毒殺正宮」報復 1原因獲諒解
中國山西太原一名已婚男子讓自己的小三懷孕兩次,但卻拒絕離婚,小三上位失敗後,便對正宮起了殺心,竟假扮成醫生注射氯化鉀想毒殺對方,最後正宮因同情小三遭逮時已懷孕三個月,決定原諒她。根據《澎湃新聞》報導,已婚的袁姓男子和蘇姓女子發生婚外情,蘇女因不滿袁男讓她懷孕2次卻不離婚心生怨恨,對正宮李姓女子起了殺心,2019年5月15日晚,蘇女得知李女患病住院,查詢得知靜脈快推或過量注射氯化鉀注射液,可能造成心臟驟停,便決定替正宮注射氯化鉀注射液進行報復。蘇女購買2支10毫升氯化鉀注射液和2支10毫升注射器、白大褂一件及醫用口罩一個,冒充成醫生在李女的留置針內推入氯化鉀注射液,便迅速離開現場;後來李女感覺疼痛呼叫護士,護士發現異常後及時停止輸液,並打電話報警,經鑒定,被害人李女血液中、查獲的氯化鉀注射液空瓶中、輸液器殘留液體中均檢出鉀離子。據了解,蘇某在被抓的時候已經懷孕三個月了,李女動了惻隱之心,為其出具了刑事諒解書,並放棄了人民幣16萬元的賠償,願意給蘇女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法院最後依故意殺人罪(未遂),判處蘇女有期徒刑6年。